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2024-08-18

合同提前解除协议(共11篇)(共11篇)

1.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篇一

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编号:)(详见附件)。基于乙方个人生涯规划发展原因,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壹万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东莞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4.3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篇二

法院审理认为:虽李惠与东方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 明确约定无论是谁违约, 都必须支付给对方五万元违约金, 表面看来“公平、对等”, 且东方公司并不存在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李惠工作等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由于该支付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当属无效。遂于日前判决驳回了东方公司的诉讼请求。

应该说,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一、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包括提前解除和随时解除。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需要任何理由, 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还在试用期内的, 则需提前三日书面或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届时, 劳动合同即告解除。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尤其是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 甚至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案中, 虽然合同约定为期三年, 李惠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且东方公司不存在让李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但这只能说明李惠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并不等于李惠不能行使提前解除合同权, 因为提前解除合同权的行使是“无理由性”的, 更何况李惠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东方公司。即李惠的行为并不属于违约。

二、让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3.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篇三

【关键词】养老保险;缴费;协议解除合同;养老金

1.基本情况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男,出生日期1951年12月29日,参加工作时间1970年12月1日,养老保险开始缴费时间1996年1月1日,退休时间2011年12月1日(满60岁),退休类别为正常退休。2001年9月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缴费根据山东省公布的上年度的省直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基数缴费。

2.计算所需要的公式

累计缴费年限=总月数/12

视同缴费年限=从参加工作到1995年12月31日前的总月数/12

缴费指数=当年缴费基数/当年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平均指数=历年指数之和/年数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1.3%*视同缴费年限

3.分三种情况缴费情况核算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的有关政策,不再按零指数计算。

第一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不缴费,个人账户总额:11299.25

缴费年限:373/12=3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987.0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1.29元,过渡性养老金:876.92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1945.3元。

第二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以60%缴费,个人账户总额:33086.84

缴费年限:493/12=4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从2002年至2011年个人缴费总额:46368元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1366.6,个人账户养老金:238.0元,过渡性养老金:975.2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2579.8元。

第三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以100%缴费,个人账户总额:44467.03元。

缴费年限:493/12=4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从2002年至2011年个人缴费总额:77078.4元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1526.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19.9元,过渡性养老金:1229.4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3076.1元。

4.对养老保险缴费与核算的养老金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协解后未交费,核算养老金1945.3元

第二种情况:协解后按60%缴费,从2002年到退休个人共缴纳46368元,核算养老金2579.8元,与第一种情况月养老金多出634.5元,只需6年1个月就可将多缴纳的保险费拿回。

第三种情况:协解后按100%缴费,从2002年到退休个人共缴纳77078.4元,核算养老金3076.1元,与第一种情况月养老金多出1130.8元,只需5年8个月就可将多缴纳的保险费拿回;与第二种情况月养老金多出496.3元,只需5年2个月就可将多缴纳的保险费拿回。

4.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因乙方自身原因向甲方口头提出辞职,甲方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现就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于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因乙方主动提出辞职,甲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该劳动合同,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终止。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于年月日解除,乙方的社会保险缴纳至年月。

3、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工作交接,详见附件。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乙方未在以上时间内按照上述方式交接工作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4、乙双方同意并对此解除协议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本解除协议的细节;乙方同意并对他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方法、客户、或任何甲方的其他事情。如乙双方有违反此款保密义/

2务行为,按乙方月工资两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甲乙双方就此劳动关系不再有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提成、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加班费、劳动合同签订、续签等所有基于劳动关系建立、存续及解除产生的各种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行政等方式)。

6、本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再回到本协议签署前的状态。如乙方再就此事提起任何形式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投诉、举报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月工资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同时向甲方承担因处理此争议事宜发生的交通费、律师费、滞纳金、员工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5.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篇五

“N+1”规则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离职补偿金的简单概括,《劳动合同法》中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包括超过6个月不满12个月)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加企业提前一个月通知两部分,提前通知也可用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N”等于工作年限,“1”就是替代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赔偿金,这就是现在很多公司常用的“N+1”计算法则。

但是有的企业给员工灌输了错误的概念,即按“N+1”进行补偿,就可以合法合理地提前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只有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采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诸如非工伤医疗期内、孕期哺乳期、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多种情况,都不适用“N+1”规则,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6.职工提前解除合同如何承担违约金 篇六

问:2009年8月,李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期内由该公司对王先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王先生自培训之日起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否则承担每年3万元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即安排王先生进行了半年的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相关的培训费用两万元。近日,王先生想离开公司,公司以其违反服务期约定为由,要求他承担违约金9万元。王先生问:他是否应该支付这笔款项?

答:《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按照上述规定,由于该公司与王先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已经超过培训费用,所以,该约定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是等于说王先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不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多高的违约金,都只能按照实际培训费用及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来计算违约金。

7.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篇七

出让方:***(以下简称“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出让方愿意将***有限公司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接收出让方在***公司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该出资于2011年*月*日正式转让,自转让之日起,转让方对已转让的出资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受让方以其出资额在企业内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现双方就该协议达成如下解除条款:

第一条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该协议。

第二条关于出让方与受让方在该协议中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行解除。双方无需承担任何因违反该协议引起的违约责任,双方无其他纠纷。1

第三条本解除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8.合同提前解除协议 篇八

我2006年3月份在这家公司做的.2006年6月份签的合同,可是老板在在今年4月份告诉我要终止合同.让我做到4月底.这样提前解除合同.公司能赔偿我一个月工资吗?并且.在我工作一年中公司没有帮我缴纳综合保险.我想问下,我在离职时可以拿到补给我的赔偿金和一年的综合保险吗?我们老板很狡猾的.很难争取到这些钱的.郁闷中....但是又想为捍卫自己的权益.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多少?没缴综合保险?可以补上吗?公司坚持不给?]

9.解除合同_协议 篇九

甲方:

乙方:

乙方同志于年月日与甲方签定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月日—月方提出申请,自愿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没有拖欠乙方工资,各项社会没有欠缴乙方各项社会保险。

特达成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 代 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劳动部门备案一份,双方各执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你与本单位于年月日签定的 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因 本人申请 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从年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盖章):

签收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10.解除合同协议范本 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均同意解除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2、甲方支付首期款_____________,水电轻工辅料款_____________,两项合计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应收取该项目中水电款及水电工程管理费和运营费_____________元。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

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收执壹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算 篇十一

曹先生:1996年开始在武昌某商贸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已有三次续签。合同约定在今年6月30日合同到期,但单位却在2月20日终止与我的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

偿,该怎样支付?

律师: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

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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