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4-08-12

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11篇)

1.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一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青海省西宁市工商局

总局新的“三定”实施和“两费”停征后,西宁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整合、规范、提高”做文章,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机制,有力促进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的履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根据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布局

青藏铁路的建成通车,带动了青海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涉及旅游商品及服务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为此,针对机场、车站旅客流量大的特点,2008年10月,市局成立了以规范旅游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及时处理旅客消费投诉为主要任务的交通站点工商所。2009年,随着西宁市海湖新区、城中区地下商城的开发建设及个别行政区域调整的实际,先后对3个分局4个工商所的监管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成立了1个农村工商所和1个物流园区工商所,使工商所的监管区域更加合理,任务更加明确,更有利于对辖区市场主体的监管与服务。

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1、优化组合,成立专门办案机构。2008年9月,从区、县局抽调了13名年富力强、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同志成立了市局经济检查执法支队,专门负责系统大要案件的查处,使原来较为分散的执法力量相对集中,形成了执法合力。与 1

此同时,各县分局也相继成立了执法办案分队,从各工商所和科室抽调人员,在开展独立查办案件的同时,适时为执法力量不足的工商所或办案科室补充人员。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时,又回归原建制,显现出灵活性、机动性强的优势,成为基层执法办案的一把“尖刀”。专门执法办案机构的成立,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使停征“两费”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09年,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17件,同比增长17.23%。案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层次进一步提高,通过整合执法力量推动办案工作的成效逐步显现。

2、开展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执法效能,每年都有计划地对干部轮岗交流,重点对县分局“一把手”在同一地区、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以上,所长在同一岗位任职3年以上的进行岗位交流。同时,要求县分局对科以下干部也要进行轮岗交流,且交流面不得少于30%。2008年以来,对5名县分局“一把手”,33名科、所长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积极推进干部的挂职锻炼工作,2009年,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选派了10名干部赴州、地局所属县局副局长岗位挂职锻炼。2010年,市局又从机关和4个区局抽调11名同志到所属3个县局副科长、副所长岗位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加强县局的执法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局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压

力。

3、开展岗位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两费”停征后,为了使队伍尽快适应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局用8个月时间,开展了以“强化基础训练,注重实际运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执法能力”为主题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活动共设置了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纪律作风、体能素质5个共同科目和注册登记、行政执法、消费维权、财务装备、市场巡查、公文写作、微机操作7个专业科目。从市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全员参加,经过基础知识学习、实际操作练习、比武竞赛考核等,使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作风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1、落实“一核、两评、三会”,强化案件质量监督。“一核”即:所有一般案件都经过法制部门核审,确保程序正确、法律适用得当。“两评”即:评阅案卷。每半年组织法制处、公平交易处、商广处、经检支队及工商所的法制员,对区、县办理的案件案卷逐一进行查阅,找毛病、找问题;案件评比。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评比活动,按照案件种类,从区、县局和市局机关抽取一定比例的案卷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的案件,作为典型,供办案人员参考。“三会”即:案件讨论会。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经过办案部门集体讨论研究;

案件评审会。对于影响面广、涉案金额大等案件,经过案件评审委员会评议讨论最终决定;法制联席会。每年举行两次法制工作联席会,研究讨论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加强执法行为监督。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厉查处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向企业和办事群众乱收费、乱摊派、粗暴执法、刁难报复管理服务对象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 任。二是形成了法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人人参与的联动机制,将执法效能纳入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等一系列制度,使执法活动得到有效监督。

3、制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针对行政处罚中出现的轻重失衡、宽严失度、同案不同罚等问题,2009年4月,根据《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针对不同情节,对行政处罚的幅度作了原则性的界定,有效防止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2.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二

一、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 行政管理学课程实践性的必然要求

我国行政管理学著名学者夏书章曾说过:“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 其旺盛的生命力在于理论联系实际, 真正把学以致用做到, 做好, 才能收到预期的实际效果。”而案例教学就是致力于把学生带入现实的案例情境中, 通过讨论、研讨抽象出一般性的理论, 真正的引导学生用理论联系实际, 既能强化行政理论的学习与研究, 又能立足于真实案例, 深入分析现实问题, 进而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 培养学生的行政能力。

(二) 案例教学模式的优越性

1. 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传统的教学模式只是“填鸭式”的灌输基本的行政管理理论和知识, 而且其内容在实践中可能不实用, 且非常乏味无趣, 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但案例教学则需要自己去思考, 去创造, 去发表见解, 使得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 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还可以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 也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3]

2. 完善双向、互动式教学方式, 提升学生能力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 缺少互动和反馈。在案例教学中, 学员拿到案例后, 先要进行消化, 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 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 他还要经过缜密地思考, 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他的答案随时由教师给以引导, 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 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双向的教学形式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 完善行政管理课程建设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 行政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 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的教学目标和要求。[3]所以我校行政管理学科若要有所突破必须与时俱进, 完善案例教学模式, 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培养兼具实践性和灵活性学生, 使学生在洞悉和掌握一般行政管理理论和知识的同时, 管理素质得到增强, 管理能力得到提高。

二、影响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质量的因素分析

为了深入的了解制约行政管理案例教学的因素, 更好的改善济宁学院行政管理案例教学的质量, 作者以济宁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进行调研, 探讨行政管理案例教学的现状。本次调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 从济宁学院2011级-2015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中抽取40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最终获得388份有效样本, 经统计分析, 得知样本基本情况如下:

(一) 学生对案例教学的基本认知及需求

调查显示:大多数学生对于老师所引用的教学案例还是很满意的, 认为质量很好和较好的学生占了大多数, 这虽然是对案例教学的一个肯定, 但仍然存在一部分学生感觉一般和较差, 所以需要老师与时俱进, 精心准备更合适的案例;对于案例教学的时间安排, 理论和案例时间分配问题上, 支持同时进行和分课进行的几乎各占50%, 所以这个问题解决需要师生共同协调出更完善的方式, 同时, 对于目前案例教学所占教学时间是否合适, 60.57%的同学是认为分配很合理的;对于案例是否应提前告知的问题, 学生分歧很大, 认为应该, 不应该或则灵活处理的人数相差并不大, 因此, 这也正是案例教学模式改革所需正确面对的一大问题。调查结果如表一所示:

(二) 案例教学效果分析

本次对案例教学效果的分析主要从案例教学对解决实际问题的帮助, 对表达能力的帮助, 对理论知识掌握的帮助, 对面试, 工作的帮助这四个方面展开。从表二可以看出, 认为案例教学对解决实际问题有很大帮助的只占0.02%, 认为有一些帮助的人数最多, 占68.04%, 认为一点帮助也没有的也占了29.64%。反而对于案例教学对知识掌握的帮助却得到了学生普遍一致的看法, 认为有很大帮助的人数比例竟达到了90.21%, 足以发现目前案例教学只是定位成理论知识学习的辅助, 并没有真正的打开学生的视野。案例教学对于表达能力以及工作面试的帮助, 大部分学生是认为帮助一般的, 但是认为一点帮助没有的也占极少部分, 所以案例教学还是存在着它特有的优势和特色, 需要师生共同努力开发和挖掘。调查结果如表二:

(三) 学生对案例的学习主动性

从学生课下是否运用案例复习, 课上是否积极参加两方面进行调研发现:课下能够积极主动结合案例复习的学生只有6.96%, 占很小的比例, 大多数学生是不会, 或则偶尔会运用案例复习, 分别占45.88%, 47.16%的比例, 这说明学生并不能真正的灵活运用更加不会主动学习运用案例。然而在课堂上有老师的带领大部分学生还是能够积极参与案例分析, 表现良好和积极踊跃的人数比例分别是35.82%, 27.58%。调查结果如表三:

三、济宁学院行政管理案例教学问题分析

(一) 案例教学缺乏规范化

由于济宁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起步较晚, 案例教学处于较低水平, 并没有形成专门的教学用案例库, 教师能熟练运用案例教学的能力还有欠缺。正因如此, 才会出现我们在调查中所出现的学生反映教学案例质量不好, 很多老师所用案例比较老旧, 甚至是西方案例, 这些案例往往脱离实际, 适用性差, 与理论知识联系不密切, 并不能激起学生思考的热情。而且很多老师对于案例教学存在误区, 不能有效的引导学生讨论、思考。

(二) 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

在我国, 传统教学模式根深蒂固, 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深受禁锢。在这种模式束缚下, 老师的教学过程都是以课堂和课本为中心的, 采用“填鸭式”, “单项注入式”的教学方式, 老师讲的多, 学生听的少。而案例教学, 则是以案例和学生为中心的, 老师讲的少, 学生讨论多, 所以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教学模式。

(三) 学生的主动参与性较弱

通过调查发现:能真正做到课上案例分析的积极讨论, 课下主动结合案例复习的学生甚少。但这正是应试教育下培养出的学生中一个常态化现象:“重理论, 轻实践”倾向。同时, 高校学生普遍较高中时代比较懒散, 习惯了被灌输理论知识, 主动性与参与性较差, 而且一般情况下, 大多数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差, 所以面对讨论, 思考, 发言会比较排斥。但是在案例教学过程中, 教师是活动的组织者, 发挥主导作用, 学生才是活动的主体, 是第一位的, 学生的参与意识强弱和主动性发挥影响教学效果的好坏。[4]所以案例教学模式的突破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

四、完善行政管理案例教学模式的策略

(一) 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化、规范化培训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了正是由于缺乏规范化培训, 才导致了教师在案例教学方面缺少专业化的授课方式。学校必须定期举行专业化的培训, 使教师能够深入了解案例教学模式以及方法, 这样会减少自己探索走弯路的现象, 加速案例教学模式突破的进程。从而使教师能快速寻找到最经典最恰当的案例, 分配最合适的教学时间, 用正确的方式做好一个引导者。

(二) 转变观念, 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创造性

虽然传统的教学模式根深蒂固, 但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 教学方法要以案例教学为平台、以案例分析为工具。[5]通过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着重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三) 丰富案例教学多元化的课堂形式

传统的教学是老师主导式, 最直接的后果便是学生主动参与性弱化。而在当代社会我们更需要的是积极创造性人才。所以有必要丰富案例教学多元化的课堂形式, 比如学生主导式, 师生互动式。

参考文献

[1]郝亚光.反思与创新: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案例教学[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 (01) .

[2]吴湘玲.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行政管理课程教学的探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 (12) .

[3]崔宪宏.《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四个关键环节[J].太原大学学报.2001. (04) .

[4]张志胜.高校行政管理学科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9. (21) .

[5]夏书章.行政管理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10-20.

[6]陈冬生, 孙守春, 徐黎明.论行政案例的选择与应用[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 (02) .

[7]刘江.提高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质量的对策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1 (02) .

3.浅谈工商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 篇三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资源配置;分析

引言

工商行政管理是工商管理的一个方面,工商行政管理突出的是“行政”二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的意志,采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对市场主体以及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达到维护市场规则的目的,更好的建立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市场机制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同时,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之间关系密切,所以,下文将从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来阐述如何改善工商行政管理,如何从资源配置优化做起,从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1.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是在工商管理的职能定位上和市场失灵上来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为:

(1)从职能定位上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间接的促进着资源的优化配置[1]。首先,工商行政部门通过维护市场进入规则,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格,这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其实,有企业为了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经济资源和市场份额进行排他性的抢占,正常的竞争行为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就会破坏和扭曲市场,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是通过维护市场竞争规则,规范竞争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在市场竞争机制中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有序,创造有利于市场供求机制的价格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2)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和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贯彻产业整车,优化产业的机构,引导经济资源在产业之间进行合理整合重组,优化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合理配置,避免资源的低效配置,保证市场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改善工商行政管理,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2.1高中层以宏观启动为主,保障资源运用的优化

在整個的工商部门,高中层需要决策启动大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首先,工商管理的管理者需要明确国家政策在工商行政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要将国家政策落实到各个实处需要高层协调工作,但是也要为基层执法机构编制良好的条件,使得企业获得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其次,工商系统内资源配置的结构的调整也需要高、中层慎重决策,例如出企业内出现财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或者是“倒挂”现象的,这些需要很大调整的情况,中高层需要经过慎重严肃的讨论,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企业度过这一难关,保证企业能够快速的恢复正常运转,健康快速的发展。最后,高中层需要统一规范,通过详细的整合,改善企业内资源管理体制,做到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的装备配置和管理规范,保证从上到下根据统一的体制进行,促进了企业的统一化,保障了企业井然有序的运行,如果企业出现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也可以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来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

2.2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加强执法监管队伍,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同时在基层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加强对其编制的扩充,使得执法机构和人员适应高密度和大强度的执法需求,积极推行职能转变、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保证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体制的进行,强调企业内层级分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高层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实施国家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政策灵活变通使用,并且还要定期对中高层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培训,加强中高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中高层人员需要集中精力依法行政,把应该下放的权利大胆的给基层人员,把该管的事务落实好,积极引入干部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机制来对中高层人员给予压力和动力,使得各类人才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使得人才价值的体现。工商行政部门还需要将高校行政作为最终目标,积极消除行政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解决作风问题,改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而追求科学合理的企业体制[2]。

2.3提升行政管理的水平,保证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形资源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现代资源的核心部分,它的潜能巨大,通过在各级工商部门各个行政环节,全面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借鉴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手段,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成果,将这些技术成果应用到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其中,保证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服务,减轻了管理的压力。同时,国家还要对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努力解决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减少随意执法造成的行政损伤情况,企业要善于利用国家政策、法规的力量引导企业内资源流向,合理利用这些无形资源,保证企业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通过科学技术的成果,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3.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不对资源配置问题重视起来,通过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企业对资源的需求,使得企业各个部门能够合理运用到资源,不会出现资源短缺现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这些都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分配。

参考文献

[1]高宏.浅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制[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3,45(09):55-56.

4.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四

———“大部制”改革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影响

关键词:“大部制” 工商 行政管理体制 对策

一、“大部制”对工商行政体制的挑战分析

所谓“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就是把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集中由一个大部门统一行使职权。大部门制的核心在于将政府相关或者相近的职能部门加以整合,加大横向覆盖的范围,将类似行政管理论文的职能尽量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中,把原来的部门改编为内设机构或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机构。大部结构通过扩大部门职能或者整合相关部门,把本来是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变为部门内部的关系,这就减少了行政协调成本。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运作机制与大部门制的趋势和现代政府对市场监管机关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大部制”对工商部门职能定位提出了挑战

1.“大部制”以职能划分明确为依据,而目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明确。根据•辞海‣的定义,所谓“职能”是指“人和事物以及机构所能发挥的作用与功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57号)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定位为“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据此,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能被界定为“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但矛盾的核心在于:此界定对于“市场”的内涵没有做出具体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解释,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市场”不断涌现,“市场”外延不断扩大,这在实践中导致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范围的泛化。几乎市场经济体制中所有的矛盾都与“市场”有关。于是,各级工商部门疲于奔命,去解决“市场”监管中的问题,这也导致了工商部门执法风险加大。

2.“大部制”以职责界定清晰为基础,而目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不清晰。所谓职责是指“职务上应尽的责任”。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其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职尽责。行政人员随意处置职权意味着失职、渎职;行政人员任意放弃和搁置职权,不履行义务也同样是失职、渎职。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中违法的作为和不作为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但由于工商部门的职

责定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其职责边界不清晰,导致执法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无所适从。既怕“越位”,不当干预市场自由竞争秩序;又怕“错位”,承担不应该由自身承担的任务;最怕“缺位”,要承担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

3.“大部制”以组织形态法定为保障,而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形态定位无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其职责包括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等。而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性质、地位、职责权限和组织机构等重大问题的确定,一直以国务院的“三定方案”为依据,基层工商所的设置、职能由国务院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来规定。这种以规范性文件来设立和确定行政机关职能编制的做法,与现代法治行政理念是相背离的,也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所处的地位和期待它应发挥的作用越来越不相适应。

(二)工商部门管理现行体制与“大部制”不相符合 •意见‣要求“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目前,工商垂直管理体制仍然不完善,存在诸多矛盾,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1.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落实不彻底。在全国范围内,除31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之外,还有15个副省级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这些副省级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人员

由当地人民政府直接任命,其财、物也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保障。仅仅在业务上受所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这导致了在一省境内,出现了数个级别相同,业务各自分开的独立运作体系。互补隶属的独立体系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统一行政辖区内工商行政执法的效能。

2.垂直管理与当地政府协调机制不顺畅。大部制体制的产生,对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水平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政府各个组成部分更有效率的契合,形成经济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而工商部门实行的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即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各地工商部门对上级工商部门负责,其不隶属于当地政府。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工商部门与所在地政府各类部门的交流不够顺畅,导致行政协调成本提高。

3.执法权限配置不合理。我国现行的省以下工商行政执法体制,不同层级的工商部门之间行政执法权限差别不大,即通常说的“上下一般粗”。行政执法实践中,往往是有利益或利益大的执法事项上级部门管,无利或利益不大、不好管的执法事项下级或基层管,行政系统内部就同一事项层层请示、反复审批变相多层执法,严重地影响了行政执法秩序和效率。

(三)工商部门机构设置与“大部制”相悖

1.各部门普遍存在职能交叉问题。一是本身职能界定不明确导致职能交叉。由于工商部门整体的职能定位不明确,导致各组成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对自己的职责缺乏正确的认识。例如,由于“市场”界定不明,导致许多与经济检查、消费者保护相关的内容被分派到市场合同管理部门。二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职能交叉。例如,在工商部门,既有作为组成部门的经济检查处(科、股),又有作为直属单位的经济检查总队(支队、大队),其职能基本重合,其相互间的工作多有掣肘。三是部门利益阻隔导致职能交叉。由于“权力寻租”和部门管理利益的纠缠,各个部门都倾向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密切,能凸现集体工作成效、凸现个人工作成果、凸现经济、社会效益的职能。于是,各自追求职能扩大化,这也导致了职能交叉的发生。

2.行政执法权在各机构设置不合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1年8月•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内设办公厅、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广告监管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人事教育司、外事司等内设机构。与之相对应,在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普遍设立了与国家工商总局对应的执行单位。这种“上下一般粗”的机构设置模式,没有体现出工商部门的高层宏观管理与基层的微

观管理之间的区别,导致“省局仍有部门办理具体案件,县局还有部门搞宏观监管的”高低倒置的不合理的管理模式的存在。

二、“大部制”下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方向(一)监管理念———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意见‣提出,要“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工商部门的职责基本定位是现代政府四大职责之一的“市场监管”。其监管的理念和方式应该朝着现代政府管理理念转变,即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1.将促进市场主体的全面健康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要积极服务企业发展,由控制市场主体走向解放市场主体、开发市场主体,鼓励全民创业,开发人的潜能,鼓励广大市场主体的创新精神。弘扬“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现代法治精神,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以监管企业为核心的常规“巡查”,增加以服务企业为核心的执法“办案”,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促进企业发展。

2.将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有效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创建法治、和谐、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的规范化、市场行为的有序化,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监管立法———由“纷繁复杂”向“统一规范”转变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仍然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阶段,特别是在市场监管立法上,还有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律法规数目众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与工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共469部,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冲突问题。三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性强,缺乏操作性,加大了执行难度。

为此,要以“大部制”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管立法。要着力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随着情势的变化,抓好立法的“立、改、废”工作。目前政策与法规的矛盾、交叉执法的矛盾,多数是由立法造成的。因此,要规范立法,遵从法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立法机关,但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对在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立法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映,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要定期提出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

(三)监管内容———由“主体规制”向“行为规制”转换

法律是行为规范,任何具体法律制度都是以主体的行为作为规制对象的。然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影响,工商部门对于市场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都还停留在对主体资格 的规制上。例如,基于对“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的管理,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并且,在很多地区,“两费收缴”成了当地工商部门的主要工作。而对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规制却略显不足。例如,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维权需求不能有效满足;对于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型市场主体发展的引导力度不够等等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基于构建法治社会和现代政府的基本管理理念,工商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应该向行为监管发展。一是对企业登记行为的监管。主要体现为对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管,确保企业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例如,根据公司“资本三原则”,对公司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情况进行监管。二是对企业竞争行为的监管。主要是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和对企业垄断的规制。三是对市场交易行为正当性的维护。主要体现为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监管方法———由“分段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基于此,笔者认为,政府对于市场的监管也应当走综

合化之路。监管方法应当由“分段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1.取消外部分段监管的模式。即取消“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分段监管的执法模式,实现统一大市场的综合监管。根据目前国务院对市场监管模式的分工,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然而,基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生产、交易、流通、消费是密切相关的。人为地将生产和流通相分离,实施分段监管,非常不科学,既加大了监管难度,增加执法成本;又造成部门间推诿扯皮,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度。

2.取消内部分段监管的执法模式。即在工商机关内部取消分段监管的执法模式,构建分类综合监管的执法模式。目前,在工商机关内部,对于企业和市场的监管被划分成企业登记、企业监管、市场监管、合同监管、商标广告监管等多个层面,这种划分一方面割裂了企业行为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工商执法行为的有效性。建议取消内部分段监管执法模式,整合行政许可职能,统一办理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市场展销许可、广告审核等在内的一系列行政许可业务;整合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经检执法的部门同时负责对企业市场竞争行为等一系列行为的监管;整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负责消保维权的部门统领各类消费者保护事务。

(五)监管体制———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

改革现行各级工商部门监管执法体制,实现监管权限配置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基本内容有:一是部门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强调“权力”的集中。即将工商机关内部的行政处罚权力相对集中。二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关的设置,强调“机构”的集中。即组建单独的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和范围,强调“范围”的集中。即扩大专业执法队伍的执法权限,拓展执法领域。四是构建综合执法体制,强调“行为”的综合。即执法队伍可以综合运用各种工商执法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三、“大部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一)组织机构的再造

1.横向管理部门的综合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门体制”的要求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所确定的实施综合执法体制的原则和目标,建立综合性的“大部门”执法体制。即在工商系统内部,将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及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实行大部门体制,关键在于使部门的职能配置有机统一,做到责权一致,便于部门间协调配合和实行问责制。

2.纵向管理部门的扁平化。在纵向上,一方面仍以构建与完善层次分明的金字塔形结构为主,另一方面又要密切注意机构扁平化的发展趋势。按照金字塔形的行政执法体制,“塔基”也即基层工商部门,这是行政执法的主力。只有基础夯实了,整个体制构建才会稳固,功能的发挥才会有效。纵向管理部门的扁平化简言之就是通过省局的统一调配,减少管理的边际递减效应,将行政执法权集中到较低层级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纵向配置改革措施。

(二)执法队伍的再造

要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上,科学选拔、科学考核、科学培训、科学任用,选育优秀的人才,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培训,塑造出政治觉悟高,业务水平强的专业化执法队伍。一是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研究,建立一支专业理论水平扎实的执法队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一支业务技能熟练的队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企业监管、经济检查、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等多重业务,每种业务的操作性与技术性含量都很高为此,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从上岗前的初任培训,到上岗后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完整培训机制,为队伍的优化打好基础。

(三)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

5.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五

【文件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向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的通知

(工商人字[2008]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面前,地震灾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以灾情为命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顽强的革命意志和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全力以赴投身抗震救灾工作,积极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维护灾区市场秩序,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诠释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崇高精神,谱写了一曲曲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展示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崭新的精神风貌,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四川省汶川县工商局等2个集体“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工商局局长斯卫平等3名同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与此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四川省绵竹市工商局等9个集体“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德阳市工商局局长曹长芒等13名同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受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英雄事迹,激励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以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向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要学习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特大地震灾害面前反应迅速、决策果断、组织周密、指挥有力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学习他们在危难时刻身先士卒、挺身而出、靠前指挥、无私奉献的高尚思想品质;学习他们在生死考验关头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奋不顾身、扶危救困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们在特殊困难时期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辱使命、无私奉献的高度负责精神;学习他们在大灾面前团结奋进、不屈不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重建家园的自强不息精神。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在抗震救灾中显现出来的伟大民族精神,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干部队伍,真正达到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的目标,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一流的工作佳绩迎接改革开放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

6.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六

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的管理,规范商标注册收费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商标代理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和《关于统一印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费专用收据的复函》,特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以下简称专用收据)管理,规范专用收据的印制、申领、发放、使用、保管及存销,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商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和《关于统一印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费专用收据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用收据,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规定,向商标申请人开具的商标规费的收款凭证。专用收据是商标注册收费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专用收据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由商标局统一购领、保管、发放、存档。存根联保存期满后,经财政部核准,由商标局统一销毁。第二章 专用收据的格式、适用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 专用收据设置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商标局统一留存备查;第二联为收据联,由付款方收执;第三联为记帐联,由开票方作为记帐凭证。

第五条 专用收据的适用对象为商标局、评审委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

第六条 专用收据的适用范围,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受理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商标评审延期费、商标异议费、变更费、出具商标证明费、撤销商标费、受理认定驰名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等经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

第三章 专用收据的申领、发放及存销

第七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专用收据申领、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申领、保管,并报商标局备案。如发生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报商标局。

第八条 专用收据实行分次限量申领制度。商标局根据各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量,核定专用收据的领用数量。商标代理机构再次申领时,应缴回已用的专用收据。

第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专用收据申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专用收据。商标代理机构缴回已用的专用收据,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新的专用收据。申领人须认真检查专用收据有无缺页、破损、错页、重号等。

第十条 商标局对已开具的专用收据予以存档。保存期满,经财政部批准后,予以核销。第四章 专用收据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一条 专用收据只适用于国家批准的商标注册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作为营业性收费票据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专用收据时,须按格式书写,严格注明数量项目,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一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在误填的专用收据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专用收据的封皮上注明作废票据的号码。

第十三条 在整册专用收据开完后,须在其封底注明本册专用收据使用的起止日期和累计金额。

第十四条 专用收据的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 专用收据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商标局建立专用收据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购领、发放、收缴、审查、保管及核销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专用收据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被查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检查,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

第十六条 商标代理机构因丧失商标代理权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开具专用收据资格的,必须立即缴回全部专用收据。商标代理机构的组织、人员等如发生重大变动,必须办理好有关专用收据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 罚则

第十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反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的行为:

(一)未按规定使用专用收据的;

(二)擅自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的;

(三)利用专用收据超出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的;

(四)管理不善,丢失毁损专用收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在保管使用专用收据过程中如有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商标局可以暂停直至取消其申领专用收据的资格,并由财政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没有涉及的方面,遵照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和《关于统一印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费专用收据的复函》(财综字〔1999〕18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7.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 工商行政管理的管理思想、职能定位、组织方式、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等不断推陈出新。要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的需要, 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适应网络经济发展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挑战。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 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日益广泛运用无疑已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市场内涵和外延, 要实现对这样一个庞大而富于变化的大市场的有效管理, 依赖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将会面对越来越多的不适应。

一、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 要走出理解信息化建设的误区。

在信息化建设上存在这样的观点, 即:信息化建设等于“电脑+网络+信息数据库”, 认为购买计算机、研制或推广软件和建数据库就是信息化的全部内容, 甚至有的把信息化直接理解为电脑化。确实, 信息化离不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 但是这些仅仅是信息化基础建设的一部分。电脑、网络、数据库都是信息化不可或缺的载体, 但光有这些而忽视对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理解, 离开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深刻领会, 信息化就难以发挥其作用。

(二) 要走出盲目硬件建设的误区。

现在无疑是信息化建设的最重要时期, 特别是近几年各地兴起建网热潮, 几百万、上千万, 有些地方甚至投入上亿元的资金, 购置了大量设备, 甚至包括几十万、上百万的小型机。但是由于盲目建设, 应用系统开发严重滞后于硬件投入, 花巨额资金购置的设备基本处于闲置, 或仅仅用来打字上网, 信息化建设效果相当于零。加之计算机技术更新换代周期很短, 几年过去以后, 其性能大打折扣, 浪费不可避免。

(三) 要走出“人工克隆”的误区。

信息化不是原有人工管理的电子版本。但就目前现状而言, 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层次仍然较低, 基本属于原有管理方法和监管手段的“人工克隆”。一方面, 业务操作流程照搬照套, 还没有上升到综合化、集成化管理的层次, 离“业务处理电脑化、信息交流网络化、信息管理数据库化、档案存储光盘化”要求还差之甚远。另一方面, 应用软件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嵌合度不高, 信息化的优势还不明显, 信息的利用率比较低。这是不符合信息化建设要求的。信息化建设要实现纵深发展, 就必须从如何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上下功夫, 从如何实现信息综合管理上下功夫, 由单一的信息检索向移动执法办案、电子巡查、信息综合分析图表和信息反馈等方向转变。

(四) 要走出轻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误区。

目前,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均将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任务, 下大力气抓落实, 也取得了一些成果。购置了一批电脑硬件, 建立健全了一批网络操作平台, 开发了一批业务应用管理软件, 信息化已达到了一定规模。但与此同时, 信息数据库的质量却没有得到相应提高。现在, 信息数据库的质量成为了信息化建设最大的“软肋”。单从市场准入方面, 就反映了如下几个方面:1、注册信息失真, 如企业经营地址不符, 登记资料虚假。2、注册信息更新滞后, 如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后信息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3、注册信息缺失, 部分注册资料残缺不全甚至发生资料全部丢失等情况。由于信息数据库不是经营情况真实有效的反映, 电脑网络上提供的信息仍需要经过手工核对原始资料才能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造成了重复性工作, 与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初衷相背离, 经济户口监管、巡查执法、年检管理等对信息质量要求较高的业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 由于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滞后, 信息真实有效得不到保障, 企业信用建设和分类监管也难以实现。此外, 信息数据库的来源单一, 实际上仅限于登记资料, 信息量小, 难以全面反映市场经营者运行状况, 这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 要走出重建设轻监管的误区。

信息化工程是一项软硬件紧密结合的系统化工程, 在技术和实施上集成度要求很高。当前, 由于工商部门多采用委托开发的方式进行系统建设, 因此, 如何加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 确保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质量是各级工商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应用软件和网络平台的开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要经过多次调试才能达到较好效果。如果在工程协调和后期管理维护上做不好, 就会出现开发出的产品实用性不高, BUG不断, 软件缺乏可操作性等一系列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找准开发企业, 又要在开发过程中强调全方位的参与和监督, 特别是要抽调既熟悉工商业务, 又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人员参加开发, 做好产品的调试工作, 保证开发目标与结果的一致。

二、树立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 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要走出上述误区, 就必须树立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就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 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是信息化建设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 以方便、服务民众为目标, 最终的受益者必须是老百姓。二是信息化建设要在操作应用上体现人性化, 既要追求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又要确保操作的简便易用。

(二) 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

信息化建设工作不仅要满足当前的需要、解决现存问题, 还要具备一定的超前性。其次, 还要求数据信息做到可持续利用。信息的使用是有一个过程的, 注重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 就意味着资源的最优化, 意味着最小成本发挥最大效能。这就要求在信息化建设上必须要有完整的综合规划, 在软件开发上要统一接口标准。当前特别要加快进行信息化标准的建设, 结合标准项目实施, 尽快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按照急用先上的原则, 尽快制定基础性标准和各地急需的数据标准、应用标准等, 统一企业信用与分类监管标准。

(三) 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应用主导的原则。

建设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要避免建设上的重复和浪费, “够用, 好用, 实用”才是检验信息化建设成果的根本标准。

(四) 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协调发展、内外并举的原则。

就工商系统来说信息化建设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面向内部的电子政务平台, 另一个则是面向管理对象和公众的外部监管服务平台, 二者缺一不可。离开了内部的政务平台, 信息化建设就失去了强有力的保障, 内部的工作效率就难以提高;离开了外部的监管服务平台, 信息化就失去了根本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 坚持“两条腿走路”, 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发展。

(五) 信息化建设要避免“信息孤岛”和“数字鸿沟”的出现。

在建立健全国家局、省市局及基层工商所系统联网的基础上, 逐步开创条件, 开拓实行互联审批的路子, 实现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即由工商信息“内部共享”向“外部共享”转变;由信息的“纵向共享”向“横向共享”转变;由信息化建设的“条条共享”向“条块共享”转变, 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 打破信息一家独享的局面。

(六) 信息化建设要实现创新。

第一是要实现创新思维。《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受理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因此, 信息化管理要结合这一改变, 制定详细、可行的信息程序, 实现信息来源多样化, 信息利用多元化。第二是要创新信息公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是公众信息的一种, 人民群众对此应有知情权。而且, 信息化管理最终的目标是建立在信息的可共享基础上的,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信息的公开也有利于企业信用的建立, 继而推动社会信用的建立。因此, 工商部门必须通过信息公开, 实现信息面向社会。

结语

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 就要加强对人员的网络应用知识和使用技能的培训, 重点培养一批既精通业务、懂管理, 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在管理“知本时代”的经济之前, 管理者首先应该是知识的拥有者, 只有管理者的素质提高了, 才有可能参与制定与网络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才懂得如何去加强网上的监测, 才有可能在“新的游戏规则”下, 创新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 完善运行机制。

摘要:随着我国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 对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中信息化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对工商行政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有所帮助。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问题,探析

参考文献

[1]、高建秋.浅析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6, (01) .1、高建秋.浅析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6, (01) .

[2]、屠光宗.我国企业管理信息化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08, (01) 2、屠光宗.我国企业管理信息化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08, (01)

[3]、李家声.浅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规范[J].黑河学刊, 2008, (01) :3、李家声.浅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规范[J].黑河学刊, 2008, (01) :

8.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八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就是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基础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第一,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第二,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第三,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場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嚴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

(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9.工商行政管理知识 篇九

一、测试目的《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笔试,是根据从事工商行政管理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针对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工商行政管理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第一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1、工商行政管理的特点和基本任务

2、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和职能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性质、职责与权限

4、工商行政管理的体制

5、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部分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管理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主管机关及其职能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原则

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体系

4、市场主体登记程序

包括公司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营业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私营企业登记、合伙企业登记、个人独自企业登记。

5、市场主体登记监督管理

包括检验制度、“经济户口”与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6、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0.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十

义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

《我市做好社管创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工作汇报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稳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义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人民服务的”的宗旨,认真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我局认真研究、剖析市场监管、执法处罚中的难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以下工作情况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构

在接到《通知》以后,我局立即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我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分管领导XXXX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我局XXXX牵头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我局还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件的实施方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矛盾

在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以后,我局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我局执法过程中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

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不仅如此,我局还积极加强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限期办结”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和“首问责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

三、严格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切实加强调解工作

我局法制股,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义马市工商局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试行)》,大力推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工作程序》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行政调解的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调解范围及原则、调解流程、调解须知、调解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并要求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相关人员在行政调解工作中严格依据的要求进行登记、办理和归档,克服了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随意性,保证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四、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中心和调解室,推动行政调解室建设

我局依据要求,选定专门办公场所作为“行政调解室”,“调解室”环境按照“白、绿、蓝、粉”四个标准进行打造,“白”:墙面整洁,洁白光亮;“绿”:地上有植物,桌上有盆栽;“蓝”:以蓝色相框将调委会成员名单、工作职责、工

作规范、调解范围及原则、调解流程图、调解须知、调解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共8个内容上墙公示。“粉”:调解温馨用语,调解标志,调解参与人的桌牌等装饰都用粉色进行打造。我局还依据自身工作特点精心设计,添置会议桌、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营造了轻松温馨的调解环境。

五、严格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确保工作做到实处 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我局要求凡是流动人口申请注册登记,必须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及公安机关证明,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流动人口经商人员全部录入台帐,纳入管理。同时,加大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市场的管理力度,把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

我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的行政调解机制,认真打造一个集中、透明、规范、联合、高效的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效能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加大调查、调解力度,充分运用效能处理手段,促进我市市场环境的好转;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效能制度,畅通民情渠道,有效化解各方矛盾;对案件做到能自办的不联办、能联办的不转办,切实提高投诉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启动民主测评,有效拓宽民主评议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实行案件集中讨论制,针对每一个案件,实行民主讨论,通过这样的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及合法利益,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还要持续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在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

要充分有效发挥局级、科室和工商所三级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切实加强我局行政调解工作。

11.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十一

一、以专业化为方向。全面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建设的内在和本质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是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预见力、鉴别力、查缉力和处置力等执行力的总和。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本质和内在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问题,迫切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要求。

(一)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把握市场规律,提高预见各类市场问题的能力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履行好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的职责,必须熟悉和掌握市场及其活动的基本规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制定市场规则及应对各种市场问题的过程中把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减少盲目性。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相关知识,提高预见各类市场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这把“双刃剑”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的积极作用。

(二)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科学划分各类监管类别,提高鉴别各类市场问题的能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商品林林总总,市场主体复杂多样,市场活动瞬息万变,市场现象千奇百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有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现象和问题中作出符合其本质属性的判断和认识,才能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分经纬、明是非。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针对各种市场问题,科学划分不同的监管类别,实现监管工作的专业性,提高对不同市场问题的认知能力,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判断和鉴别各类市场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捕捉各类市场违法信息,提高查缉各类市场主体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市场信息是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活动的基础,离开了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便有如瞎子骑马、盲人摸象。然而,由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与市场主体利益客观存在的不一致性,一些市场违法行为总是在极端隐蔽的情况下进行,这无疑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收集各类市场信息,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带来了困难。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市场违法犯罪信息收集、整理、分类及其处置的情报体系建设,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缉各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四)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提高处置各类市场问题的能力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国家赋予职责、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活动中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精神和原则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工商行政管理的执行力最终取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培养和造就大批法律人才,在市场监管活动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遵照法定的程序处置问题的执行力。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的科学内涵,努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专业化建设的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是指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相关的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及其相互联系的有机组合,包括专业化的意识、专业化的队伍、专业化的装备和专业化的机制等方面。

(一)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树立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意识是前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对存在具有能动作用,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科学意识能够指导和推动客观世界向前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没有特定的专业属性?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属性包括哪些方面?需不需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如何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认识,直接影响到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因而,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专业化意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专业化建设的前提。

(二)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是基础

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一支具有专业技术知识、训练有素的队伍是承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最可靠的基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经济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济、通法律的专业人才队伍。没有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履责要求的专业化队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仅难以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还有可能违背市场客观规律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非法干预,影响和妨碍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社会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现代化物质技术装备是条件

现代化的物质技术装备是现代科学技术在社会生活中广泛运用的物质载体,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提高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鉴别力,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物质生产成本的基本条件。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办公领域的广泛运用,食品安全检测车、办案包、摄录设备等一批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物质装备得以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逐步推广,从根本上改变了工商行管理机关凭肉眼、凭经验办事的思维习惯。现代化物质技术装备已经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效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必须提高运用现代化物质装备的水平。

(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建立符合工商行政管理规律的工作机制是保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法定性、工作对象和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正确认识工商行政管理规律客观存在的现实性,科学制定与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制度、措

施、办法等相关的工作机制,有利于科学整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财、物、技等资源,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成就感,充分发挥和调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投身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建立符合工商行政管理规律的工作机制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具有制度性的保障作用。

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是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要求相联系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同样面临着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只有不断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对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新要求。

三、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精细化的必然产物。当今社会,衡量一个行业存在和发展的现状和水平,无不以其拥有的专业化程度为标准。因此,追求占领某一领域专业化的制高点。已经成为各行各业提升其生存力和竞争力的最重要手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化程度是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充分认识专业化建设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同工商行政管理的专业性及其专业化在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是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的思想和实践基础,对于明确和坚定工商行政管理建设的方向,改进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适应不断发展的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的新要求具有先导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作为事关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全局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督促协调、全力抓;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工作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适合本地方、本单位专业化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努力促进全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的内容十分具体,内涵十分丰富,任务十分繁重,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建设、装备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专业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扎实推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专业化建设的方向和要求,制定本单位专业化建设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的目标任务。作为各级领导提拔、奖惩的依据:要在全系统树立专业化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创新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努力加强装备建设,着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上水平、上台阶:要按照典型带动、经验推广的思路,逐步扩大专业化的成果和范围,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减少专业化建设中不必要的损失和挫折。

(三)强化投入,确保专业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必要的投入是保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专业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每年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干部队伍培训、办公自动化设施和执法办案装备现代化建设: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减少盲目性和功利性,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技术装备管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掌握、维护现代化装备的能力,实现人员、技术和装备的有机统一,促进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加强对专业化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建设在各个层面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四)学习借鉴,努力加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专业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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