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展场地承租协议(精选7篇)
1.车展场地承租协议 篇一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承租方(甲方):北京克莱里雅商城有限公司出租方(乙方):北京舜天达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
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市区,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及
经营场所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为每平方米元/月,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2、自开始计付租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到期之前1个月向甲方支付下一
年租金。
3、以上款项乙方采用方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时,须向乙方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乙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将该场地外缘向外20米(即以该场地外缘任一点为圆心、半径为20米)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租与第三方作房地产广告用。
3、乙方在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时,应保证本场地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2、如因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导致影响甲方对该
场地使用的其他情况,甲方负责解决该纠纷,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甲方交付的场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1、2项的要求,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其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乙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5、如乙方拖欠应付甲方租金超过日,乙方按每日‰计收乙方应交而未交款的滞纳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过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6、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其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场地,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乙方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写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附件:
廉 洁 协 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
附件: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
2.承租房屋合同转让协议 篇二
出租方:武穴市风去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方:冯建华
受让方:刘国候
出租方武穴市风云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承租方冯建华就出租方所有的地下商场A区达成租赁合同,在该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提出将该合同规定其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方刘国候,现就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上面租合同约定其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在本合同协议生效前,承租方当偿还清2011年房屋租金6.6万元,水费0.82万元(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份)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否则本协议不生效。
二、承租方与受让方的受让时限和形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有权优先续签下一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转让后的租金由受让方直接交付给出租方,交付时限和数额接原合同约定不变,承租方与受让方约定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四、转让前商场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之后的债权债务和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全权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外出收账等客观原因,经与出租方武穴市风云影业公司协商,于2012年7月18日,以《承租房屋合同转让协议》的形式(对外)实为委托乙方全权管理首佳地下广场,为方便乙方工作,防止日后争议,现就有关问题协议约定如下:
一、薪酬:乙方月工资3000元,广场C区招商开发则以当年的实际收入按20%提成奖励。
二、责任:乙方在全权代理期间,主要负责和承担广场的消防、发电、排水以及招商签约收费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费用开支:乙方在全权代理期间,有权批准一般性的费用列支。一般性的开支需有经手人签字和发票为据。超过1000元以上的购置和开支应征求甲方意见,并负责员工的工资发放和水电结算。
四、结算:乙方应于每年的10月15日与甲方进行结算,其收入以与租户签订承包合同和承包费收据据实结算,剔除上交的承包费,本实际费用,以及抵偿甲方所欠租户的借款等,余额全额交还给甲方。
五、决策:乙方在全权代理期间,对企业发展方面的经营决策,事前应于甲方通气,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租金标准和装修改造等,长期保持沟通,共同促进广场的管理正常开展,甲方充分相信乙方,尊重乙方的管理权。
六、本协议作为《房屋承租转让合同》第二款的补充协议,承租方和受让方要共同遵守,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全权委托代理时限的续延和中止由甲方决定。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房屋承租合同转让协议
甲方:乙方:
3.土地承租合同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甲方自愿将其所属的土地租给乙方用于灰油、煤球生产用途。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如下:
一、承租期限,承租时间为年,承租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元/租出村民小组分到个人的土地给乙方使用,约壹亩贰分肆厘土地,双方为妥善租用,甲乙双方在使用生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保证原有的村道路畅通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在承租期间,如果有村民小组或土地有变更,一切费用、资源由甲方负责,如遇国家征收,土地归村民小组,地上建筑物、植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收取。
四、违约责任:在承租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将付出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五、甲、乙承租期满后,甲方如需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4.写字楼承租委托代理协议 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物业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1条 基本要求
区域:面积:______________ 办公人数:_________租期:________租金: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其他需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是否租赁标的的条件;
2.2 甲方承诺不私下同乙方介绍之业主接洽、交易(包括乙方书面推荐及现场带看);
2.3 甲方应及时在乙方提交的《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确认。
第3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须利用自己销售网络积极寻找标的,跟进并促成交易;
3.2 乙方有义务带领甲方视察标的,并向甲方提供业主的意向、条件;
第4条 酬金
4.1 乙方将根据行业惯例,从提供物业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有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形,应向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相当于私
自成交标的月租金的两倍。
第6条 争议的解决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起诉方式解决。
第7条 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7.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7.2 本协议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3 在下列情形中,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协议目的;
(2)甲方已通过其他渠道(非乙方提供标的)选择合适办公地址;
(3)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第8条 附件
8.1 双方确立确认书制度。凡乙方代领甲方视察标的前,均向甲方传真一份《标的视
察确认》或在甲方视察标的同时出具《标的视察确认》,甲方应在《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视为乙方的业绩,乙方须跟进促成交易,《标的视察确认》为本协议合理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
5.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过户协议书 篇五
协议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与原承租人关系
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协议人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全体协议人同意将坐落于区号公有住房过户给协议人,即原承租人的(关系)承租。
二、协议人同意承租并愿意接受与之相应的权利义
务,遵守有关规定。
三、其他协议人一经签署本协议即不得反悔,并不得再就同处房产申请承租。
四、全体协议人保证本协议中无遗漏原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如有遗漏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全体协议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房管局、当事人、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立协议人签名)
6.车展三方协议书 篇六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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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展三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车展具体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与乙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
1、原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内容,现交由丙方具体组织实施。丙方为项目分包的责任人,由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实施及管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履约负责。
2、丙方履行原应由乙方所承担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包括与甲方的所有合同条约。乙方已完成的车展由乙方于丙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推出该项目车展的实施及管理。
3、乙方退出该项目并与丙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所有的权利及义务也随之转移给丙方,由丙方履行乙方已完成及未完成的所有权利及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向甲方要求行使权利;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拒绝向甲方履行义务。
4、该车展活动费用由丙方向乙方结算,乙方向甲方结算。
5、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文章来源莲山
7.车展场地承租协议 篇七
商业租赁协议
海安·安达步行街 商铺租赁协议
南京大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大成思齐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号码: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海安“安达步行街”(以下简称:步行街)及各商铺(以下简称:商铺),提升步行街和商铺的整体形象,实现甲乙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方将商铺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租赁商铺位于海安 号安达步行街,包括:一层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二层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三层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租赁协议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其承租的商铺。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应按时将商铺无条件的交还给甲方。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经营范围
1.乙方在其承租的商铺中经营的商品品种或提供的服务,应接受安达步行街管理公司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指符合步行街的整体商业业态规划),乙方经营的商品品种确认为,或,商品品牌为,该品牌中文注册商标为
,英文注册商标为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乙方对自己经营的商品商标、品牌、服务等合 南京大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租赁协议
法性承担无限法律责任。
2.乙方在商铺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上述确认的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增减或变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
1.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如下:(1)租金: 一层月租金以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大写)(¥);
二层月租金以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大写)(¥);
三层月租金以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大写)(¥);
则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2)第一年租金每年总计人民币(大写)(¥),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上述费用按每年百分之 递增。
2.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第一期租金;此后各租赁期的租金,乙方应于各租赁期开始前 10 天缴纳。
3.乙方如迟延缴纳的,每延迟一天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2)项的年度租金总额的 万 分之 五 缴纳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按时缴纳管理费、企划促销基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给管理公司的义务,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企划促销基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中任何一项15天,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并有权限期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除应补足所欠租金外,还应承担3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违约需对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甲方对已进入商铺属于乙方的商品、设备、设施、装潢享有留置权,并有权于10日后对留置物品按废弃物处置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的;
(2)擅自增加或变更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 南京大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租赁协议
(3)擅自改变或处置商铺的建筑结构、附属设施的,或实施了其他有害于商铺建筑安全、经营环境的行为的;
(4)擅自转让、转租商铺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5)逾期交纳租金、综合管理费、促销企划基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经限期催交在 10日天内仍不交纳的;
(6)严重违反《“安达步行街”业主临时公约》或《“安达步行街”商业、物业管理公约》或关于安达步行街管理等相关制度的;
(7)所经营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处罚的;
(8)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违约行为以及侵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侵权行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经营范围内自主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商铺;
3.乙方承诺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要求,并遵守《“安达步行街”业主临时公约》及《“安达步行街”商业物业管理公约》及其附件和管理公司制定的关于安达步行街及商铺的装修、维修、安装、支撑、通行、管线铺设、商业推介、广告等管理制度;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规划要求的经营范围; 5.乙方应自行办理与经营相关的财产及人身保险。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
除了下列情形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另有约定的;
2.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需对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甲方对已进入商铺属于乙方的商品、设备、设施、装潢享有留置权,并有权于10日后对留置物品按废弃物处置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承诺:拖欠租金、管理费、促销企划基金、水电费用中任何一项费用都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不必通知乙方直接对其实行断水、断电、甚至封门的行为。自甲方通知后,乙方仍延迟付费10日,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处理,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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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租赁协议
3.单方毁约、不履行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有瑕疵或迟延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4.除迟延履行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 3 个月租金。
5.违约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特别约定
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时,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商铺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拒绝交付或迟延交付的,每迟延一天按年租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也可将此违约请求权转让给原商铺业主,由原商铺业主向乙方直接主张。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败诉方承担对方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安达步行街”商业物业管理公约》;
4.本协议及附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予以确认,为非格式合同。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个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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