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河市镇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总结

2024-06-11

街河市镇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总结(2篇)

1.街河市镇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总结 篇一

浅谈如何化解乡村债务

宋昕 付文志 程仙娟

[内容摘要] 乡村债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对我市乡村债务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化解的建议。

[关 键 词]农村经济 债务 对策

[作者介绍]六盘水市财政局

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乡村债务成了乡村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制约着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阻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进步伐。研究和探讨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办法,对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建康发展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乡村债务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98个乡(镇、办),1715个行政村,11979个村民组;农业人口有222万元人,52万农户。经核实,截止2005年,全市乡村债务总额31592.09万元,其中:乡级28011.49万元,村级3580.6万元;乡级债务占88.67%,村级债务占11.33%;平均每个乡(镇、办)负债322.37万元,每个行政村负债18.42万元,每个村民组负债2.64万元,每户农户负债607.54元,每个农民负债142.31元。这些债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乡镇、村级集体企业贷(借)款债务3295.30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0.43%,其中:乡级3287.41万元,村级7.89万元。

(二)乡村公益事业建设贷(借)款债务21365.17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7.63%;其中:乡级17952.57万元,村级3412.6万元。在公益事业建设贷(借)款债务中,兴建乡村学校的债务18688.13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9.15%(其中: “两基” 攻坚贷款负债17510.66万元,占公益性事业建设负债总额的81.96%。);修建乡村道路的债务2189.4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93%,乡村计生优抚等债务92.27万元,占债务总额的0.29%;其他债务395.31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25%。

(三)乡村发展种植养殖业贷(借)款债务5047.7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5.98%,其中:乡级4937.05万元,村级110.71万元。

(四)其它债务1883.8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96%,其中:乡级1834.46万元,村级49.40万元。其它债务主要有各种项目配套资金贷款债务、村村通电网建设、乡镇办公楼建设、维修、乡镇招待费、修理费、烤烟生产贷款等债务。如水城县滥坝镇、保华乡、米萝乡办公楼建设和维修贷款352.8万元。

二、我市乡村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盲目兴办企业,无序转型改制,增加了乡村债务。前些年,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乡村经济发展规划急于求成,盲目立项,兴办企业,在缺少资金、技术、人才的情况下,举债实施,致使一些企业先天发育不良,后天管理混乱,造成亏损或倒闭。在近几年的企业改制中,对乡村企业的资产没有部门管理,更没有认真地进行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没有经乡村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把不应由乡村承担的债务转嫁给了乡村。如盘县刘官镇磨芋加工厂1993年在银行贷款57.67万元,刘官增压砖厂1992年贷款40.68万元,响水镇煤矿贷款249.86万元,洒基镇煤矿贷款100万元等等,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企业倒闭,债务无法清偿。据清理资料汇总反映,全市这类性质的乡村企业债务达3293.30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10.43%。

(二)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增大了乡村债务。近年来农村扶贫“攻坚”工作,各级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乡村也增大了投入,农村的修路、拉电、人畜饮水、修建学校、村活动室、村卫生室等公益事业,在缺乏资金,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者是靠欠施工单位垫付的前提下进行的,增大了乡村两级债务。仅盘县滑石乡在农村电网村村通工程改造工程中货款就达169.4万元。据清理统计,乡村两级这类债务高达1177.47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3.73%。

2004至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政策,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农村义务教育“两基贷款”猛增,贷款总额达到17510.66万元,超过历年各项 债务总额,占债务总额的55.43%,其中:六枝特区3474万元,盘县6741.26万元,水城县6595.4万元,钟山区700万元。并且,承担偿还 贷款的主要是县、乡两级政府,加大了化解乡村债务的难度。

(三)举债实施种养业,因管理不善项目失败,乡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乡镇发展种养殖业,开发经果林、科技养猪、养牛等,本属无可非议,但是,由于对项目的考察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不“量力而行”,盲目地上项目、搞建设,结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大多数项目失败,由此形成的债务高达5047.76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15.98%。

(四)各种项目的配套,加重加大了乡村的债务。为促进地方事业的发展,乡镇都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但各种项目都要求乡镇有一定的配套资金,在乡镇无财力保障的情况下,只有向金融部门或个人借债实施,造成大量负债,如其他负债1883.86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5.96%。

(五)以收取“三提五统”为抵押贷款形成的债务。税改前,乡村贷款主要是以收取“三提五统”费作抵押贷款或还款保证;税改后,取消了“三提五统”,乡村没有了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由此贷款形成的债务,乡村缺乏偿款能力。

(六)政企不分,缺乏民主监督,使乡村经济秩序紊乱。政企不分问题在乡镇级并没有解决,大量乡镇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债权债务问题不清仍然存在,债务主体是乡镇政府还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分清。同时,由于农村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乡村干部不经群众讨论同意就擅自代表乡村借款,造成债权债务关系紊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化解乡村债务的建议

乡村债务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不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化解老债务,遏制新债务的发生,将严重影响我市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民负担反弹,增加财政风险,干扰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政府形象和执政能力。化解乡村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但是,由于乡村债务形成的因素很多,除了客观因素外,还有主观因素、历史因素、政策因素,加之乡村债务数额巨大、涉及面广、时间长、情况复杂,处理的难度很大。目前,各地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措施和办法,都在摸索和探讨当中,因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乡村债务

进一步理清乡村债务的规模、种类、分布是化解乡村债务的基础条件。这必须解决四个问题:一是明确乡村债务的统一统计口径;二是确定统一的乡村债务分类方法;三是编制统一的乡村债务表;四是对乡村债务进行系统的经济分析和统计分析。

(二)建立化解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减债办公室,减债办公室由市减负办牵头,负责全市乡村债务工作组织、协调及具体事项的处理工作。二是建立减债目标考核制度。把消减债务作为乡镇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列入年终考核,完不成减债任务的乡镇,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并且不得提拔重用。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市财政设立减债奖励基金,按实际减债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积极主动化解乡村债务的县(区)。此项资金仅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专款专用。

四是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乡村债务的专项审计工作,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五是规范乡镇经济管理行为,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规范乡村经济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乡村级债务发生。

(三)多方筹资,分级负担,逐步化解

一是按照政企分开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进一步摸清、核实乡村债务底数的前提下,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属乡镇政府行为的,由乡镇财政逐年化解;属企业或个人行为的,由债务人负责偿还,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以达到化解乡村债务的目的。二是制定减债时间表,分按计划完成减债任务。即村级债务在2至3年内完成化解任务,乡级在3至5年内完成化解任务。三是县(区)建立偿债准备金,实行“县(区)管乡用,专户管理”。对乡级债务,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乡级财政筹措一部分。由乡镇拟定偿债计划,经县财政审定后,乡镇按规定时间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县财政安排的偿债准备金与乡镇的一并存入专户,合并用于偿还各乡镇所欠债务,偿还债务时,由债权人提供有效借款依据,经县(区)、乡财政确认并报县(区)政府同意后,列入偿债准备金使用范围。四是对村级债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中上级明文规定给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提成留存以及其他收入,偿还确有困难的,乡镇财政可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偿债还债

乡村债务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解决债务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一是收回欠款还债。加大对个人借欠公款的清收力度;对个体、联合体承包的集体企业、林场、荒山等所欠承包金采取强制办法收回欠款;对集体、私营企业借、欠财政的资金,能用行政手段强制收回积极收回,收不回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处理,倘若一时还不清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二是资产抵债。对沉淀或闲置的资产、已关闭停产的乡镇企业资产,采取招商、合股、拍卖等方式进行盘活;对荒山、林地等集体资产,公开招标,过渡经营权;城镇建设出让土地资产,收益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三是划转消减债务。对乡镇、村级为企业担保的借款,划转企业承担;四是核消减债。对乡村两级历史上形成的呆账、死账,经本级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减;对历史遗留的银行贷款,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予以核减。六是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对口对项目化解乡村债务。如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债务,市、县(区)教育部门可从每年收取的“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还债;对乡村道路建设债务、农村计划生育、优抚等债务,市、县(区)公路、计生、民政等部门可以发挥其部门优势,积极乡化解乡村债务。

(五)采取措施防止新债

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四是不得举债兴建工程;五是不得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六是不得举债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七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八是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得超出“一事一议”控制标准,不得借债兴办公益事业。凡违反上述规定形成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资料来源:

1、贵州省农村税费改革资料汇编(2002-2003)

2、六盘水市税改方案

2.街河市镇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总结 篇二

化解乡村债务的奇思妙想

中共富裕县委办公室刁维东

2010年8月20日

案例陈述:

富裕县是黑龙江省西北部典型的农牧业县份,属省级贫困县。幅员面积4026平方公里,内辖5乡5镇,共有90个行政村,总人口30万。由于历史原因,乡村两级负债累累,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2008年以前,全县90个行政村中仅有3个村无债务、25个空壳村,负债村占全县行政村的69%,各乡镇平均债务达2590万,各村平均债务达287.8万元,其中绍文乡村均债务1254万元。全县村级债务达2.6亿元。

乡村两级债务一直困扰着县域经济的发展,这些债务的债主包括银行、农户和外部单位,有的债务甚至是在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经过几十年的积压,乡村干部换了无数次,加上“驴打滚”的利息,债务越压越多,利息越滚越高,最高的债务都翻了二番,一提起乡村债务,政府感觉头疼,百姓苦不堪言。

富裕县委、县政府经过多年探索,大胆实践,组织乡村两级通过减少利息,子女代替还债,农户之间互相转账,粮食直补还 1

债,以资抵债等方式,摸索出了一条化解乡村两级债务的路子,在两年多时间内,共化解乡村债务1.8亿元,占全部债务的69.5%。目前,全县80%的行政村都甩掉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可以说,富裕县对乡村债务的有效化解,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条件,有利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解决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理顺农村经济秩序,消除因债务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有利于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促进农村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诚信,防范道德风险,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案例思考:

富裕县化解乡村债务的难点是什么?

案例评述:

富裕县的乡村两级债务之所以这么多年才得到有效化解,包括以下难点:

一是债务形成原因复杂。一方面上级下达粮食、生猪等征缴任务,农民不能完成,村里为完成任务自行垫付,形成债务达3152万元。一方面搞项目建设形成部分债务。包括建设及维修原111国道,修建讷富、齐富堤防及回水堤,修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等工程形成债务1.12亿元。一方面完成普

九、计生达标、实施农业项目等各种达标任务形成债务5965万元。一方面兴办集体企业形成部分债务,全县仅93至96年间,因兴办集体企业形成债务2761万元。一方面国家在1997年后实行粮食户交户结制度,村集体收缴提留统筹的难度加大,收缴率逐年下降。村集体被迫垫付大量

资金。

二是债权债务核实认证难。在化解清理债务过程中,债务认证难度较大,原因在于:一是债务形成的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交叉往来多,以往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扯皮债务较多。二是税费改革前村级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摊派,有的群众不认账,既无法核销,群众工作又难做。三是村办交通、办电、普九等形成的债务大,债贷产生的高息群众不认账。四是外出务工人员多,签字认证难度大。如界牌村农户欠款共293户,其中就有171户外出打工,平时根本就找不到人。五是少数欠款大户、“钉子户”既不参与核对往来,也不签字。据统计,富裕县村级债权总额10338万元,经核实无法收回的呆死帐达6306万元,占债权总额的61%。

三是村级资金来源有限,无力化解。近年来,富裕县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农牧业,财政收入有限,可支配财力小,属于米袋子财政。而村集体资金来源的主要途径是利用村集体现有的土地、草原、机动地、荒坡地等资源发包来实现。全县没有一个村是依靠自主经营或入股经营取得收入,收入结构非常单一。而且债务多是利息较高,使债务越滚越高,偿还难度日趋增大。据统计,富裕县村级债务总额25903万元,其中7616万元债务附带利息。从2004年起,乡镇合作基金会的2000万元贷款已停息挂帐,但国家再贷款一直在计息。从1999年始,国家对抬款复利和高息予以核减,现尚有7616万元抬款本金按金融部门利率计息。

四是旧债未清,又添新债。一是兴建“村村通”和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可能形成新债。如“村村通”公路每公里水泥路面,验收合格后,国家补偿一半,村还得自筹一半。使本来就紧张的村级财政变得更加紧张,无疑会使新一轮的债务产生。

以上四种原因是导致乡村两级债务难以化解的根本症结,也是困扰两级组织化解债务的难点。

一般意义:

乡村两级债务繁重,举步为艰,是多数县区存在的共性问题,而成功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也不是富裕县的特有做法,此举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农建设的有效手段,在全国还有不少的案例。如:吉林省榆树市红星乡两年化解村级债务3000万,就是一个明显的实例。红星乡是榆树市村级债务负担较大的乡,到2004年初,村债总额达2976万元。全乡11个村都有负债,平均每个村负债270万元,全乡人均负债875元,他们在化解村级债务中,探索出了“化债六法”,有效化解了乡村两级债务,目前,该乡共有93.8%的村级债务被化解,11个行政村中10个村成为无债村,4个村有了存款。

针对一般情况的乡村两级债务化解,需要:

一、挤水减债。我们针对部分村屯财务管理松散,账目不实,不能如实反映财务往来的实际情况,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抽调财务人员对村级财务认真进行了清理,剔除了虚假债务,挤干了债务水分,重新确认了村级债权、债务。

二、清欠还债。清收欠款,是化解村级债务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通过组织乡镇、法院、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及法律措施,特别是对在村集体中有欠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干部,加大了清收力度,部分陈欠多年的呆死账得以收回。

三、节支偿债。为尽快还清债务,我们根据各村收入情况核定集体支出,保证了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同时,各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精简干部人数,合理控制经费,优化了村集体支出结构。

四、增收还债。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村级债务最终必须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化解。为此,我们积极鼓励村干部发挥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经济,增加村级收入。通过实行富民工程,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了村集体和群众收入。

在防止新债务出现方面,建议:

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目前,国家对村集体的补助额度过低,无法保证村集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国家根据各地村民收入、人口、土地面积等情况重新核定对村集体的补助额度,将大型村的补助标准提至8万元,中型村的补助标准提至6万元,确保村组织正常运转。对属上级财政负担的开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办理,严禁将各种负担转嫁给村集体。各级部门到农村开展工作,不应增加农村负担。落实到村组的工作,应给予专项经费,避免产生新的债务。

二、提供金融支持。村集体为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而从个人手中抬款,产生了高额利息,金融部门应严格按国家金融政策对高息债务停止计息,纠正村集体抬款形成的债务。国家在制定金融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加大对农村化解债务工作的支持,特别是村集体在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应停息挂帐,优先偿还本金。

三、将村级公益事业纳入国家公共财政范畴。目前村集体无

收入来源,无力投入公益事业建设,国家要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改变原有的分配制度,缓解村集体经济压力,杜绝新债发生。

四、改革现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和有关部门为农村兴办公益事业应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对经济基础较差的乡镇、村屯不下硬性匹配指标,不搞层层配套工程,直至最终取消匹配资金。

五、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新债产生是控制乡村债务的关键,要禁止乡镇、村政府以任何名义向金融组织或社会贷款,用来弥补收支缺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有财力保障,量力而行,不能采取垫支手段上项目。要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一把手”问责制等相关制度,对于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问题造成债务反弹的“一把手”,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要给予党政纪处分,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外,要把村级财务臵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发包集体资产与公益事业建设时,鼓励群众参与。同时,严令各村私设小金库,取消招待费。

拓展阅读:

新华社《内部参考》刊登了《吉林红星乡两年化解村级债务近三千万元》和《我们为啥要打“擦边球”化解村债》两篇文章,就红星乡村级债务的化解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张少春(财政部副部长):《采取有效措施 坚决控制乡村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2010年8月29日,对乡村债务的化解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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