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2025-03-13

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精选8篇)

1.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篇一

总经理——主持全盘工作,筹划公司宏伟目标,控制公司发展方向、网罗人脉,提升公司业绩,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各项基础制度的起草、完善、落实;负责公司员工每日的绩效考评、合同档案管理、人事考勤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发货和开票)、安全后勤管理;

分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编辑部工作的调度安排和文字编辑、校队等工作,负责编辑部内外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

策略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设计部、策划部、AE部的行政管理,负责业务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管、进程控制,客户沟通协调整,品牌全案策划,组建和管理设计策划团队,指导和带领AE团队为公司拓展业务、指导AE做好客户数据统计,对项目报价给予建议,对公司发展等问题提出建议。

财务总监——负责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顶点公司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负责规范建立公司各项财务台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公司与上级税务、工商、审计、银行各方面的联系和接待;负责协助总经理在外部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助理——负责公司的内勤管理、客户接待、值日安排;负责印务部业务的衔接、协调、督查、验收、发货;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主要设备的管理,包括资料建档,纸张、配件等消耗品的购置,以及设备维修联系、故障排除等;

公司设计师岗位责任制

1. 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上班时间内登录公司OA系统,做好工作计划与工作日志,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服从领导安排,以热诚的态度接受各项设计任务,以高效率和高质量完成各项设计及排印任务。

4.设计师接受任务后,要及时与客户联系,建立通联方式,详细书面记录客户就产品设计、排印、装订等细节提出的各种标准、要求,并与公司设计部经理、策略总监及时沟通。

5.严格按照工作任务的.书面安排,依据客户要求和设计、排印标准,全面、准确、详细、清晰、认真的填写“设计排印流程表”。用过硬的工作质量和严谨的流程审核,确保产品的设计及排印质量,并在流程表中相对应的责任人栏目内签名。

6.创造需要技能,知识需要更新。全体设计师有责任在实践中强化自身技能,在创造中注重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设计师岗位的工作需要,才能以高品质作品满足客户要求。

7.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尊重客户,团结同事;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以集体的荣誉感维护和谐团队,以良好的执行力提高运行质量,以强烈的责任心保证安全稳定。

8.工作中相互帮助,优势互补;有问题虚心请教,不得过且过;有过失及时改正,吸取教训。

9.认真做好日常设计资料的收集、归类、排序;做好设计成品的留样、存档、保管;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志的填写及报送。

10.做好公司业务保密工作。

2.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篇二

广告在我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建国前夕,但由于建国前经济落后,广告业在我国并不发达,广告的发展历经曲折且进程相对缓慢。新中国成立后,我党领导人从我国国情出发,首先选择试点,摸索经验,循序渐进,然后由点到面,全方位铺开,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二、中国广告代理制发展的现状

目前,广告代理制的主流模式欧美模式。基本可以概括为: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三个主体,进行明确的分工,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制定和实施广告传播计划,广告媒介通过广告公司寻求广告客户的一种运行机制,运行的基础是固定的代理费。然而由于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广告代理制在我国的发展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运行机制不规范,存在多重代理、零代理和低代理等问题。

三、实现广告代理制的意义

一是广告代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广告行业的科学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广告业的整体水平,减少不正当竞争。

二是广告代理制强调了专业广告公司在广告经营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依靠企业自己设立相关的机构就可以起到的作用。

三是广告代理制的实行使得代理商通过长期代理制的关系,能够更深刻了解公司现状,了解产品,了解相关市场,使一家企业或一个产品的品牌形象保持了整体风格的统一。

四是广告代理制可以优化我国广告体系,帮助企业科学合理的使用有限的广告费,达到预期效果。

五是广告代理制可以帮助广告监管机关缩小监管范围,加大监管力度。

四、中国广告代理制发展存在的问题

广告活动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媒介,三者的共同构成了整个广告活动,因此,要分析中国广告代理制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从这三者出发。

(一)广告主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广告主主要利用媒介自办的广告公司与广告媒体接触,从而减少了广告代理费。这种做法使专业的广告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广告公司大部分的利润应来自于代理费,但广告主与广告媒体直接联系,这就迫使一些广告公司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节省经营成本,形成恶性循环。这不但影响了广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而且会最终会导致整个广告行业的发展举步维艰。

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发布广告需要的资金不断攀升。这就使得企业为减少成本,在公司内部另设分支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自己代理自己的广告业务。但是由于业务不精,使得公司内部的广告分支机构缺乏整体策划的意识,缺乏与多种媒体的协调和配合能力,浪费了公司大量资源,也增加了协调管理的难度。

(二)广告公司存在的问题

广告公司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它是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它能在客观、公正、合法的立场上为广告主提供更好的策划设计服务,为广告主制定有针对性的广告计划,后期也能帮助广告主修订广告策略和广告计划,使广告宣传更有实效。

虽然广告公司在企业进行宣传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在中国的广告公司中,很少有“独家代理”的公司,这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由于在一定区域内存在数家广告代理,因此存在业务划分与利润分配问题,同时也会涉及到广告主的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而“独家代理”因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所中国市场对于广告公司“独家代理”的需求也必然日益增加。

(三)广告媒介存在的问题

1. 我国广告媒体价格体系混乱。

媒体在广告价格设定方面缺乏行业统一的标准。这就导致了各利益方协调的困难,最终将导致广告代理公司整体利润率低、代理制度发展不稳定。

2. 媒介代理没有取代强势媒体。

国际广告业的发展的最终趋势是媒介代理逐渐取代强势媒体。但是在中国,强势媒体在广告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广告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打压代理价格,迫使专业广告代理公司不断降低代理价格,在发展中处于不利地位。

五、广告代理制的发展前景

虽然我国广告代理制度的起步较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较多,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中西方由于文化以及市场成熟度的差异导致了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公司的关系的差异,因此在此基础上的广告政策和制度也应该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在西方运行和发展很好的代理制不一定适合转型中的中国市场。我们应该探索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公司应该立足于对现阶段的业务范围和组织结构的改革,将精力集中于提高广告服务质量上,尽量授权广告代理商实行“独家代理”;广告代理商也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管理,降低自己的成本,竭诚服务客户;广告主应立足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自己的广告分支机构,但是这种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外部的交易成本大大高于内部化之后的成本,并且使公司不至于机构冗杂,如果在本公司设立广告部之后,由于业务不精,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则是得不偿失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认真贯彻执行并且努力完善我国现行的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广告代理制度才能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勇.对推行“广告代理制”问题的探讨[J].新疆农垦经济, 1994.2.

[2]郑映红.对中国广告业的思考[J].引进与咨询, 2003.10.

[3]苗文棣.广告代理制的发展及其适应分析[J].新闻采编, 2000.5.

[4]张辉, 杨洪文.关于完善广告代理制度的思考[J].理论观察, 2001.2.

3.论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的构建 篇三

[关键词] 广告法 虚假广告 法律缺失 责任制度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视在“3.15”特别晚会上曝光了由相声员郭某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引发媒体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强烈关注。继郭某之后,媒体又披露香港影星刘某因涉嫌代言SK-Ⅱ虚假广告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大陆影星葛某涉嫌代言“亿霖木业”非法传销广告。一时间关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报道层出不穷,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人们通过各种途径纷纷发表看法,其中占据主流的声音是明星要为代言虚假广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当追问明星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时,人们惊讶地发现居然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这一系列事件背后凸显的正是我国法律在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制度上的缺失。

一、我国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的立法现状

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未明确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虚假广告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却没有涉及。我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依此规定,承担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主体仅限于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不包括广告表演者、代言人,作为代言人的明星自然被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同样,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没有明确规定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有人提出可以按共同侵权追究虚假广告代言明星的连带赔偿责任,理由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种将提法实际操作起来仍然缺乏有力的依据。原因是代言人在广告中进行陈述或以行为表现来支持广告宣传或广告声明,所陈述的信息内容都是由广告主决定并提供的,虚假广告代言人能否成为共同侵权人不但我国相关法律未明确,学界也尚有争论,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先例。

二、责任制度缺失带来的弊端

我国法律在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制度上的缺失使得追究虚假广告代言明星的法律责任成为一句空话,更重要的是带来了一系列的弊端。

1.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维系公序良俗

消费者之所以受骗上当与代言明星的误导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消费者正是听了明星的宣传,并基于对他们的信任,才购买其代言虚假广告中的产品或服务。因此,法律不能回避事实上存在的代言明星与消费者之间的权责关系。如果不能从法律上规范和调整名星的代言行为,就违背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这和《广告法》基本理念是背道而驰的,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价值。此外,明星是社会公众人物,往往被视为社会楷模,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其言行容易被人们模仿,特别是青少年模仿。因此,明星一旦违背诚实信用进行虚假广告代言活动,不仅仅是毁坏了自己的名誉,更重要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极恶劣社会影响,破坏了社会的善良风俗。

2.助长了明星虚假代言的风气,降低了其社会责任感

名星代言虚假广告屡禁不止,除了高昂的广告费,最主要的还是我国现行的法律缺失使从事虚假代言的明星的收益与其应承担的风险明显不对称。由于缺乏法律的制约,有些明星在代言虚假广告被揭穿后不但拒不认错,而且依然我行我素。在SK-Ⅱ化妆品有关广告被有关部门确定为虚假广告并被检出有禁用物质之后,刘某仍在公开场合承诺:“我会继续支持SK-Ⅱ”。在央视“3·15”晚会上对郭某代言的产品曝光后,郭某却认为是央视在报复他,并放言“正在考虑和厂家续约的问题”。这些明星不仅不为代言虚假广告惭愧,还把它作为一种特殊的自我炒作方式。而法律责任制度的缺失无疑更助长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风气,降低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3.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明星替不法厂商代言虚假广告的行为不但误导广大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告行业的整体形象。不法厂商利用明星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谋取了巨额暴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不但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使得守法的厂商的利益也受到损害。同时,助长虚假广告的泛滥,波及整个广告行业。根据2006年9月,中消协做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67.8%的消费者在最近一年因虚假广告而权益受损,分别有46.4%和21.2%的人“很不信任”和“较不信任”商业广告。可见,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伤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更是整个广告行业。

三、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的构建

面对日益猖獗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现象,来自普通消费者、相关执法部门以及法律专家等社会各界要求惩治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构建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是当务之急。在具体立法操作上笔者有如下建议:

1.修改广告法,明确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如前所述,明星代言广告的性质属于证言广告。而证言广告的性质本身也就决定了名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必须对消费者和宣传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明星利用消费者对他的信任从事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就构成了欺诈,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如德国广告法要求明星代言广告不得误导大众;法国规定代言广告必须真实、体面,禁止误导消费者。甚至规定了从事虚假广告代言人的刑事责任;美国的法律将广告中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对其商品的明示担保,一旦发现违背担保,消费者可据此索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所有做广告的证人在广告刊播前必须备好证词的凭据,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我国应借鉴各国做法,确立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制度。具体做法如下:(1)在《广告法》的第三章增加一条:“公众人物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2)在《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增加一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代言人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将《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颁布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构成

要追究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还必须明确假广告代言的责任构成要件。虚假广告代言的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四个个方面:一是违法行为,即代言产品广告本身是否真实;二是主观过错,包括广告代言人的故意和过失,其中过失主要指广告代言人的注意义务,即是否尽了应尽注意义务去了解所宣传的产品是否具有真实性。三是损害事实。四是因果关系。然而,现行法律对如何认定广告本身是否真实以及广告代言人的注意义务到底有多大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需要有关部门明确相关标准,具体做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广告法》颁布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司法解释中明确如下内容:(1)确定明星广告的真实性标准。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标准应该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广告所要表达的内容与产品质相符,二是广告内容与明星的自身情况相符。(2)明确广告代言人的注意义务范围。注意义务范围决定了广告代言人的责任范围,司法解释可以进一步规定如下内容:(1)若广告内容与产品质不相符,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及广告创意人员应负主要责任,若明星在明知广告内容虑假的情况下仍进行诱导性宣传,则负连带责任。若名人在广告中只起形象宣传作用,没有现身说法地诱导消费者,则不承担责任。(2)若广告内容与明星的自身情况不相符,是由广告内容本身不真实导致的,而明星依据常人的判断无法知晓的情况下,由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及广告创意人员负责任,若明星明知则承担连带责任。若广告内容本身没有问题,而是明星的自身情况不实,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及广告创意人员不知晓,则明星应承担主要责任。若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及广告创意人员明知,则皆承担连带责任。

3.颁布行政法规,将明星代言广告纳入行政监管的范围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泛滥成灾,除了立法缺失造成失范外,还与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有关。为了把明星广告引上正确的道路,使它健康发展,有必要颁布与相关配套的行政法规,将其纳入行政机关监管的权限范围内加强监管,具体可规定为:

第一,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审批制度。广告客户找明星制作和发布广告,要通过经过国家审查机关核准,符合审核条件才准予办理审核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第二,规定明星广告代言的禁止性内容。明星代言广告不得使人对商品或服务有误解,不得使人产生恐怖、痛苦等不良感觉。不得进行性裸露、性逃逗、性诱惑等刺激。明星在进行比较广告时,不得涉及具体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明星代言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广告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引用的数据资料,必须有真实依据。使用的百分比必须有法定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四,明星进行化妆品广告代言时,生产厂家必须有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必须交验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进口化妆品广告,必须出具出口国批准生产该化妆品的证明文件及我国进出口商标部门、卫生部门准予进口的批准文件。明星进行食品广告代言,应交验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食品广告证明》。明星进行药品广告代言,应交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药品广告审批表》。等。

参考文献: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176、177页

[2]冷振兴:澳曲轻百万打假秀[J].知识经济, 2002(9), 第38、39页

[3]马慧鹃于林洋:论虚假广告侵权的归责原则[J].中国律师,2006(6), 第70、71、72页

[4]罗殿红:我国治理虚假广告的困境浅析[J].商场现代化, 2006(14), 第222页

[5]蒋嘉柠:名人虚假广告寻租的经济学分析[J].特区经济,2006(2), 第109、110页

4.广告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公司规章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

三、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4小时者,视为旷工。

四、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电话通知经理。

加班、调休

五、由于工作上的需要,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加班按小时计算,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一天,由公司开给调休单,以便员工安排补休。

六、员工需要使用调休时,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在经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批准,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安排的,在当年年末将未调休的部分交公司汇总,按本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行为规范

七、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八、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佩带夸张的饰品。

九、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十、员工对待顾客保持良好的态度,不能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如遇客户不合理要求可以请经理来处理。

十一、员工之间需讲普通话,不可讲方言,力求气氛融洽。

十二、保持店内整洁,每天交班前应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物归原位。

十三、所有部门在每班工作结束后要将资料整理好,已完成的交前台江总并登记,未完成的需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便于工作更好的完成。

十四、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不退还培训押金。

十五、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奖励和处罚标准

一、奖励

1、每月评月度优秀员工一名,当选者奖励100元。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制度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3、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4、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二、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30元,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罚50元。代签到的代签双方每次各罚50元。

2、事假按本人日均工资计扣;病假按本人日均工资的50%计扣(2天以上的病假需有医院病假单,否则按事假执行),事假或病假停发当月全勤假。

3、旷工按本人日均工资的200%计扣(月度累计旷工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当月全勤奖。

4、未穿工作服的;不佩带工号牌的;工作服有异味不整洁;管辖设备不搞卫生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5、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拾物不报,占为己有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0元。

6、未经许可,擅自私用公司设备做私活或损坏公司设备财产的,按实际损失扣罚。

7、由于员工缺乏责任心而非设备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报废,按实际损失扣罚。

根据岗位的工作成果/过程来考核业务人员,最后的考核成果决定奖金数额的多少。

先要制定岗位的主要工作项,以及工作标准。然后每个月末,每位业务人员根据本月自己的工作表现,先做自评。直属上司再根据业务人员的表现分别做评估,这些都是分开进行的。

经理最后再根据两项结果来考核业务人员的分数。如果业务人员自评很高,直属上司却给的分数比较低,这个差额是怎样造成的,是直属经理不公平?还是业务人员没有按着事实说话,原则上是要看直属上司的评分,所以经理可以在从中进行调查,这样人员的流动会减少,至少可以将业务人员与其领导的关系可以弄清楚了。

5.广告设计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时间制度

1、办公时间从周一至周六,从早上9:00至下午6:00,中午12:00到13:30为午饭时

间。

2、公司员工上班迟到10分钟扣五元,迟到半个小时扣除半天工资。(给一次特殊的机会,超过一次按规定执行)。满勤奖100元。

3、上班时员工因事外出,外出返回均须向负责人登记外出记录表。把外出过程记于日志方

便跟进。非业务员外出或业务员因私外出均须至负责人处填写外出申请单,经负责人同意方可外出。因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员工因事早退需要离开公司,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在第二天与负责人说明,否则视旷

工处理。

5、需请事假或工作需要早上不能到公司报到要直接外出办事者,需提前通知负责人,凡不

提前通知者,按迟到或旷工计算。一天病假者不扣除工资,病假三天内发50%工资,三天以上扣除相应工资,事假者3天以内扣除相应工资,3天以上10天以内,扣除半个月工资,10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半个月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办公室管理制度

管理规定

(1)办公室每一位员工必须定期整理办公室,保持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良好的工作氛围是整体素质的综合体现。

(2)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整理干净所在工作区,保持干净整齐。除固定设备外,不放其

它物品,椅子归原位整齐,检查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关紧门窗。如遇其他员工加班或尚未离去,可将该责任交其他员工,如未转交,造成损失由责任区责任人负责,如已转交由受转交人负责。

(3)公司内部铺有地毯不允许吸烟。尽量注意室内环境。

(4)非工作时间或夜间加班时食用食品后,要即时清理,保持办公室整洁。

(5)公司允许员工在午餐时间将餐盒带进工作区食用,但用完后必须将饭盒等杂物打扫

干净,扔至外过道走廊垃圾箱内,公司内部垃圾不允许堆放易腐烂物品。

(6)客人走后,接待人员马上把水杯清理干净,抹干茶几,时时保持公司整齐有序的形

象。

(7)上班时间,不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工作时间上网聊与工作无关的QQ及游戏。

发现三次扣50元。(中午休息时间无以上限制)

待客要求

(1)凡有客人来访,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一分钟内必须倒茶水给客人,并说“您好!请喝水”。

电话管理制度

1、公司电话为办公用,原则上不准私用,如果需要私用,则请勿超过三分钟。电话铃声响

三次必须有人接听,并讲:“您好,核心力”,若超过四声以上才接听,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接电话找某人不在,不要追问对方是谁,要问您需要转告吗?

4、接打电话声音不要过大,影响对方办公。

软件资料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离职,必须10天内无条件交回资料,否则不办理其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公司有权做以处罚。

2、方案、效果图、平面、制作资料,所有权归公司,任何人不准私自拷贝资料,打印资料

带出公司,否则视为盗窃行为。

3、晋升者考核标准:

1、业务员在公司的业绩。

2、设计质量与效益。

4、公司电脑资料一律不准外借,有特殊情况需负责人批准。

5、如发现外泄公司资料者,做相应处理。

人事制度

1、任何人员关系到公司必须经过试用期考核方能转正,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本

人书面试用期工作申请转正。

2、离职者:设计师必须提前二个月;业务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否

则,剩下的手续、提成、工资公司不给予,视为自动放弃。

3、员工应遵纪守法,服从上司的指示,互相协助,维护公司形象,公司利益,保守公

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工作计划及业务信息。凡泄露公司机密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者,一律辞退。

4、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设计作品和制作方案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不得私自外带作其

他用途,如发现,则视为外泄公司机密,有权解雇。

5、公司员工薪资待遇为公司秘密,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查问。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

机密,不允许带出公司或与其他公司相互交流。

福利制度

1、员工试用期内只能依情况享受公司福利,转正后,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享受公

司福利。满一年者年终双薪。

2、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后,工资每年按工资额的5%递增,有突出贡献者经本人

申请,负责人批准后也可作相应提升。

3、工作一年以上者,除法定节日外,还可享每年有薪假期6天。

4、工作二年以上者,除法定节日外,还可享每年有薪假期8天。

5、工作三年以上者,除法定节日外,还可享每年有薪假期12天,但休假应与公司工

作安排不冲突。(12天为最大的限度)

6、每一季度公司组织一次团体郊游或晚会一次。

7、车费、电话费按有关规定补助。

8、工作满一年者,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社保。

9、做满一年者工龄奖100元。

业务员的管理制度

1、业务人员每周五下午5:30递交下周的业务计划,汇报本周的业务开拓情况,内容包括本周走访的客户名称,项目及业务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待收款情况等,及下周工作的计划。一并交负责人协调安排。建立客户档案。

2、业务人员如去拜访客户下班前必须返回公司(特殊情况除外)填写当日业务开展情

况,交由负责人。

3、每位业务人员每天电话拜访的客户单位不得少于10个。

4、每位业务人员每周提交的有价值市场信息不能少于两条。

5、建立主动、专业的伙伴关系,平等、尊重、自信、共识。跟单及时。要争取主动、创新的模式。

6、尽其所能的吸收资料,及时与客户沟通销售,返单情况服务需求。了解销售渠道。把客户提供的资料收集成册。成为我们核心力品牌的推动者。在公司中代表核心力,守护核心力品牌,在客户面前代表消费的良知。热衷推荐自己公司的建议。牢记自己的使命:建立强大的核心力品牌成为客户推动核心力品牌未来的伙伴。

7、对客户全权负责,沟通、协调各部门工作,主动提供资料,不能只靠口头传达,一定要记录下来。或制成表格以便完善。

8、最佳拍挡才能有最佳作品。指示要清楚准确,务求一次完成。对客户要务实,不能允许不合理要求,不能永远都是“紧急件”。

进行售后跟踪,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对上次包装的意见。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同时可增加客户的信益度。制定一个回访问卷。

业务员:一季度至少要完成3万,如果一季度没有完成任务,基本工资下浮300元。下一季度完成以后工资恢复原基本工资。

设计部的基本要求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认真负责,对工作能在确定的时间里很好地完成。

3、自觉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设计理念引领客户,与公司保持一致的步伐。

设计师弹性工作制度

1、在保证服务好客户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2、晚上加班到9:00—10:30,第二天早上可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延迟1小时上班,加班到10:30—12:00,第二天早上可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延迟2小时上班,加班到12:00以后,第二天可以休息一个上午。

3、星期天加班,将当天加班时间作一个记录,在下一周的适当时间,补回相应时间的休息。

4、弹性工作制度更多与工作方式结合在一起,即在作一个新项目的设计之前可到市场作小范围的调查,时间可限在2个小时。另外,当在设计时遇到须重新寻找灵感创意要到图书馆或书城找资料时,时间上灵活应用。但必须按工作单时间内将工作按时完成。

6.广告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遵循规章制度是公司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实施,执行到位。

一、员工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知情权

①公司有关员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须予以公示;

②员工有权了解个人明确的工作内容、性质;

③员工有权了解个人的薪酬水平;

④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其它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2.工作权

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得剥夺员工正常的工作权;

3.休息权

①员工依法享受相应的法定假期;

②按公司相关规定,员工享有行使事假、病假的权利。

4.申诉权

员工在晋升、考核、工作安排时,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向上一级领导或综合管理部直至总经理申诉的权利,有关部门或领导在受理后必须给予明确答复。

5.其他权利

①员工转正后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②员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③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2.接受公司分配给的工作内容,并按质按期完成的义务;

3.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4.积极参与有关本公司抢险、处理紧急事故、报告险情隐患的义务;

5.不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6.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义务;

7.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的义务;

8.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的其它义务。

二、基本工作原则与礼仪修养

(一)、基本工作原则

1.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托。

2.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4.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

途。

5.部门经理要指导下属正确地做事,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保障下属完成工作。

6.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作品

(含平面、空间)、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

7.部门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的安排,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8.每件工作必须在执行过程中主动的向部门经理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后必须主动向部门经理及时汇报工

作结果。

9.每周对自己所处理的工作进行个人总结,每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汇报给部门经理,作为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

材料。

10.工作中出现错误,应敢于承认错误,不得相互推诿,逃避责任。

11.积极向上级领导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为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加强部门工作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

围做出表率。

12.由于主观原因对公司利益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应勇于承担责任,并乐于接受公司给予的相应处

罚。

13.不制造不良言论来攻击、诽谤和中伤领导、同事和客户。

14.严谨违规操作,不得收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之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二)、礼仪及修养

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同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爱,语言文明。

3.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真诚热情,以争取同事及客户之合作。

4.使用电话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5.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6.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保护办公环境。

7.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打架、骂人、拍桌子、摔门、砸东西等粗

暴行为。

三、员工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或随意在公司内“窜岗”。

2、不准在上班期间用电脑看VCD、玩游戏、放音乐、聊天,及上非法网站。

3、不准在上班期间扎堆聊天,大声喧哗,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及查询与工作无关的收费电话。

5、不准长时间的接、打私人电话。

6、不准用公司的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干私活,或打印、复印私人文件及各种效果图。

7、不准将公司的业务私下转交给他人。

9、不准以公司的名义谈私人业务。

9、不准私自复印公司商务资料泄露给他人。

10、不准在上班期间吃早餐或零食,及在办公室吸烟。

四、考勤制度

(一)、凡本公司员工一律参加考勤。

(二)、作息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30

(三)、员工签到:早8:30之前在员工考勤表上签到,特殊情况可推迟到8:40,但是一个月内累计3次在8:30之后8:40之前签到的视为迟到1次,8:40之后签到为迟到。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本人及代签者均按旷工处理。

(四)、迟到或早退(含中午)超过1小时不到2个小时者,视为缺勤半天;超过2个小时又不打电话说明情

况者,视为旷工。

(五)、签离:凡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要在签离本上签字,写明理由及离开公司的具体时间。

(六)、下班后不加班者必须在19:00之前离开公司,因工作需要当日晚上或双休日加班者,员工必须事先由

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在加班表上进行登记;加班没有加班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轮休或倒休,并由部门经理通知办公室主任。

(七)、员工外出登记:

1、上班后外出办事,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写清外出事由及详细地址、电话。

2、员工早晨或中午直接外出办事,应事先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提前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特殊情况如事先未登记外出应给本部门经理打电话,部门经理不在办公室时应给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所有未事先登记者回公司后必须补填外出登记。

3、部门经理外出登记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4、员工外出办事不登记或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不知道去向者视为旷工。

5、早晨直接外出办事者,下班前必须回办公室报到,否则视为旷工。

(八)、员工请假:

1、事假:

①、所有请事假者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应在8:40之前电话

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假者的情况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

②、经理请事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本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

天以上(不含)本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应由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2、病假:

请病假者,应在8:40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病假者的情况应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在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

3、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离岗几日即算旷工几日。

五、关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

1、违反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

①、一个月内,迟到3次者,扣罚50元;迟到3次以上者,每迟到一次再扣罚20元。旷工1天,扣

罚2天工资与补助。一个月内旷工3天或迟到累计9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或迟到累计30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缺勤无工资与补助。②、员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超过7天(含7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丧假等除外),特殊情况

由总经理特批,擅自超过者视为自动辞职;员工请病假,应持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如果没有休病假诊断证明休息者,请假按事假处理。

③、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和调动,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

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予以辞退。

④、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拍桌子、摔门、砸东西以及骂人、打架等粗暴行为;严禁造谣、中伤、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不道德行为。如有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次除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⑤、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看VCD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做如

下处罚: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50元,罚本部门经理2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进行警告记过并处罚150元,罚本部门经理50元;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处罚当事人300元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累计三次(含)以上者,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⑥、员工在工作期间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接电话除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以后

每发现一次加罚20元;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所在的部门经理5元。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

⑦、员工在办公室,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除交清所打的话费外,第一

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6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当事人每被处罚一次,同时处罚其所在的部门经理20元。一人连续三次拨打信息费,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予以辞退。

⑧、下班后不加班者19:30前仍不离开公司,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累计三次

(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

⑨、最后离开公司办公室不签离的员工,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累计三次(含)

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

⑩、未经允许将公司业务转交他人,或透露公司商业秘密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在进行以上处罚后,还要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⑪、上班时间做与公司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⑫、对于损害公司财物、设备、设施或偷盗公司财物、资料文件者以及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赔偿;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过失与故意行为

①、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

②、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外,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③、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④、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外,并进行相

应的经济处罚;

⑤、个人工作中,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

轻重给予批评、考核扣分、赔偿和经济处罚。

⑥、上述行为一人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7.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篇七

随着广告产业的竞争不断激烈, 各大广告公司为了提高公司自身的竞争力立足于不败之地, 加强广告收入财务管理是提升广告行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 广告收入做为广告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广告收入的财务管理对广告行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今广告行业财务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极大影响了广告公司的发展, 迫切需要解决。

二、广告行业广告收入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广告行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意识欠缺

广告公司的领导人或者广告业务的负责人财务管理意识十分薄弱, 往往忽略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负责人在针对公司的发展做出重要决策时, 没有通过科学的财务分析, 主要是依赖于个人的经验, 因此广告公司在投资或者融资上存在极大的盲目性, 无形之中也增加了财务的风险性。管理者缺乏对财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的经验, 一旦财务风险化为现实, 管理者很难准确判断风险, 并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 化解危机。总之, 广告公司存在或多或者少的资金管理问题, 影响广告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 为将来扩大产业埋下了隐患。

(二) 广告公司缺乏完善的制度

广告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广告公司在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 还应该健全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制度。制度建设不健全往往影响部门职权的完全发挥, 各个相关部门也很难自发建立起互相监督、互相支持的合作关系。由于缺少信息管理制度, 广告公司无法全面客观地管理客户的信息, 对客户信息缺乏全面的记录和评价, 这不仅影响广告公司自身的健康发展, 同时增加了广告公司的商业风险。在审核广告合同和录入广告信息审核的过程中, 由于广告公司自身规模和人才因素的影响, 很容易出现对财务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的情况, 服务意识也较差,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 广告公司收入管理不善

就目前来看, 很多广告公司缺乏主动提高广告业务的意识, 思想观念相当陈旧。广告业务都是坐等顾客上门, 而不是主动出击、主动寻找, 这严重制约了广告公司的发展。并且有很多广告公司其财务管理十分不规范, 有的甚至将广告业务进行外包, 将广告收入直接转换为广告承包金。这种做法增加了个别广告客户虚开发票的可能性, 影响了广告公司进行正常的财务工作, 同时也引起了其他客户的不满投诉。广告公司普遍存在广告资金管理问题, 管理部门十分不规范, 广告公司很难做到对广告资金到账的及时查询, 只能通过很多不必要的环节来确定, 带来了很多麻烦的同时, 也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资源。这些方面都严重制约了广告公司广告业务的发展。

三、加强广告行业财务管理的具体策略

(一) 强化广告行业财务管理意识, 引进专业财务管理人才

广告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离不开财务管理的合理化, 规范化以及科学化。因此在广告行业广告收入的财务管理中, 具有专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人才举足若轻, 不可或缺。首先整个广告产业就应该加强财务管理意识, 在高度重视对广告收入财务管理的同时, 引进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 提高整体财务管理部门的素质, 真正健全广告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对于企业来说, 人才是促使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广告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 作为一名专业的广告收入财务管理人员, 在对广告合同进行核对以及简单的信息录入之外, 还应该具备专业的核查能力。它包括对广告进行投放, 广告审批, 广告订单排期以及最终收款额等。要求在岗财务人员必须配备很高的专业技能。因此专业财务管理人才所拥有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 在广告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部门, 加速广告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十分关键。

(二) 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模式,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大部分的广告公司财务管理机制并不完善, 这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广告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广告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保障。财务管理机制与监督机制是密不可分的, 财务管理制度再清晰分明, 没有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财务管理机制很难得到很好的实现, 因此, 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是保证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的前提条件。另外就商业风险来说, 完善的信息管理体制也很重要。目前很多广告公司由于运营成本较低, 公司利润较薄, 大多没有建设专门的部门或者制度管理客户信息, 极大增加了商业风险。因此广告行业应该设置专门的部门管理客户信息, 最大限度的降低商业风险, 保障公司的发展。

同时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 广告公司应跟紧时代的步伐, 与时俱进, 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模式, 适当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 分离投资者和经营者, 运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革新广告公司目前的财务管理模式。对广告收入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 制定全面有效的, 可操作性强的管理程序, 全面提高广告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 加强广告的刊播、稽核管理, 以及广告合同的审批管理

加强广告的刊播以及稽核管理, 明确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能, 是健全广告行业广告收入财务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各部门的责任主体, 形成一个各部门坚守各自的岗位, 同时又能够互相监督其他部门的良好运作氛围。最终实现广告公司作为一个企业的根本目的——增加公司效益。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职守有很多, 在广告的刊播中主要负责编排广告下单、撤改广告单、播前定金付款、播后确认付款、免费广告、差错广告、返还广告以及实物补偿等等。而在广告稽核管理中,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还包括两点:一、收集客户名称、品牌一级代理公司等客户信息, 对客户信息和广告播放信息进行确认和播放;二、对资金的核算, 这包括对刊例价、广告收取金额以及广告结算, 隔日完成整个广告合同的锁定工作。财务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对广告的刊播和稽核管理, 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之外, 还能起到各部门间合理监督的作用。

广告合同加强审批管理是建立在完善广告价格管理的基础上。财务管理部门规范化具体化广告价格对广告公司来说相当重要。这为公司建立良好信誉度, 提高公司业务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在完善了广告价格管理后加强广告合同的审批管理, 合同的审批包括广告投放合同和广告代理合同两种形式。规范的广告合同的审批程序首先是由业务人员填写报告单, 然后相关人员对报告单进行审核, 广告公司经营部门负责审批,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批复以及盖章。值得注意的一点是, 审批后的合同应有专人负责保存, 并且要求工作人员对广告合同必须进行类别整理。

四、结论

总而言之, 广告收入是广告行业财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是普遍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制约着广告行业的整体发展, 因此, 广告公司应该重视财务管理, 针对行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逐渐完善财务管理部门, 确保广告行业实现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程建萍.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财务管理探析[J].商业会计, 2013 (13) .

[2]陈兵.论财务管理在传媒公司治理中的运用[J].现代营销 (学苑版) , 2011 ( (12)

8.广告经营:内容产生价值 篇八

在东方卫视中心副总监袁春杰看来,这一切要归功于上海广播电视台自身的平台优势、广告经营策略的创新以及对内容品质的追求。

2014年3月,原东方卫视、艺术人文频道、大型活动中心、新娱乐公司、星尚传媒等机构组建成全新的东方卫视中心,资源的聚集在内容上给了东方卫视很大的支撑,由此带来广告创收的集中爆发。

2015年,东方卫视将更加明确自身频道定位,全力打造符合频道调性的优质节目。例如,东方卫视邀请名嘴、演艺明星倾力加盟的社会话题类节目《东方风云汇》,由王自健和张国立首次搭档、以社交网络号召全民参与的全新节目形式《王牌帮帮忙》,韩国原版引进《花样姐姐》《生活大爆笑》,全球顶级舞蹈真人秀《与星共舞》中国版,以及由金星主持的《金星秀》等节目。

此外,东方卫视将在媒体融合方面继续推进。继《女神的新衣》《中国梦之声》等节目之后,东方卫视打开了与互联网融合的窗口。2015年,东方卫视将与BAT互联网公司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给予观众更好的用户体验,进一步放大自身的内容优势。

广告经营与创意相结合

东方卫视的观众定位是25岁以上的城市人群,其广告客户也相应的以城市品牌为主,例如汽车、化妆品、电子产品。对于东方卫视而言,地处上海这个国际化、现代化的都市,无论是挖掘客户资源,还是准确定位客户,都具有天然的优势。

长期稳定的合作更为重要。东方卫视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在全国,东方卫视最早成立整合营销部门,专门服务整合营销的执行,保障客户利益。目前,东方卫视中心已建立起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这是广告客户和内容制作方之间的一座桥梁。只有双方顺利沟通、磨合才能成就一个精品,形成共赢互利的局面。

一方面,电视台拥有成熟的运作机制和媒体敏锐度,从整体方向上和具体的操作层面对内容进行把控。另一方面,广告客户对广告投放项目有综合的评估,对于电视节目的建议不可忽视。袁春杰坦言,“现在客户都很成熟,任何一个客户都不会盲目去投,他们会对节目性质、线下活动、与产品的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估,才决定是否合作。”

因此,东方卫视选择综合双方的优势,广告客户的建议会适当地进入节目的创意、制作流程。“每个客户都要确保其权益被执行好,甚至在广告的商务谈判阶段,节目组导演就会参与进来,确保大家在后续合作阶段沟通顺畅。”袁春杰透露,在客户权益的执行过程中,东方卫视中心节目制作方十分配合,他们会充分理解客户的诉求,让节目质量和客户权益都得到充分保障。

在袁春杰看来,广告经营的最终目标一定是广告商和内容提供商共同盈利,盈利的关键是提供好的产品,好的产品需要双方磨合,这也是一种平衡的艺术,“广告经营不是一锤子买卖,它是一个长远的合作,是一个客户培养的过程。”

今年,SMG广告经营中心与总编室合作启动“千金买创意,广告来买单”的项目征集活动。无论是电视台员工还是社会力量,只要有好的节目创意就可以前来寻找伯乐。项目评审团由广告商和电视台专家组成,电视台负责主控节目导向、定位,从大方向上确保节目质量,广告商在具体内容上,意见占比约60%,最终从200多份创意提案中选择10个最优项目,并投入制作。10个方案覆盖化妆品、汽车、旅游、美食四个行业。

“从市场了解预算在哪里,广告經营与节目创意相结合,这样的选拔会改变我们以往内容生产的思路,无疑是SMG贴合市场的进一步举措。”SMG广告经营中心主任李逸表示。

东方卫视中心地面广告主任罗娜也认为,客户早已不满足狂轰滥炸式的广告推广,“润物细无声”更能将商品培植进人们的心田,“内容创作”和“广告经营”是不可割裂的土壤。

搭建广告延伸平台

地面频道向来是SMG广告创收的重要主体。

东方卫视中心旗下地面频道的广告经营,由东方卫视中心和SMG广告经营中心共同完成,其中4A硬广由SMG广告经营中心负责,整合营销由中心地面广告部负责。双方优势互补,竞争共存,这种结构极大地发挥了挖掘客户的经营潜力,支撑了SMG集团广告的经营收益。

受落地范围的局限,地面频道往往并不具备广告商青睐的平台优势。但优势与劣势往往只在一念之间。罗娜认为,地面频道的优势在于从线上到线下、从电视屏幕到新媒体、移动终端的多屏幕,以及极具灵活的整合营销操作模式,同时,地面频道拥有诸多接地气的节目,这也会吸引一大批以期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客户。

“我们搭建了适于从内容生产到经营销售的良性循环结构、合理的运作流程,这从根本上大力保障了整合营销的实施。明年我们将致力于打造新的广告延伸平台:如深挖多媒体合作空间、拓展网络自媒体、打造更丰富的地面活动、为品牌深挖艺人经纪的使用空间、带领观众深入参与销售终端的体验等等,力求给客户奉献媒体整合的‘满汉全席’。”罗娜说。

依托上海在全国市场的经济地位,SMG广告经营中心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尝试,比如在上海独揽某项产品的广告经营权,进而与厂商展开“销售分成”。继灿星《中国好声音》与浙江卫视“保底分成”之后,这样的全新合作模式在SMG地面频道广告经营中得以开花结果。“我们设计广告投放方案,根据消费者需求,在电视、购物频道、互联网、移动端、公交车分批进行全方位投入。之后,我们还会协助厂商进行销售,之后大家进行分成。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他们的销售额翻一番,我们的广告收入也翻一番,这是双赢。”李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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