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精选9篇)
1.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一
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综合类)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笔试辅导简章2014年临沂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
2014年临沂事业单位考试QQ群:171061639,临沂事业单位群 2544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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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咨询电话0539-8029027。
2014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应聘?
凡是符合《2014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4年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各县区招聘简章中有关规定,并符合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相应岗位。
2、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201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可以用已取得的学历应聘吗?不可以,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招聘简章中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哪些人员不能应聘公安系统岗位?
除本应聘指南第3条所列的情形外,应聘公安系统岗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5、对应聘人员年龄如何计算?
对应聘人员应聘年龄,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计算,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6、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如何界定?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7、如何确定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在试用期内?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来确定是否仍在试用期,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就业推荐书上的专业与高考时所填报志愿专业一致或与本专业上一颁发的毕业证书上的表述一致。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
聘时提供就业推荐书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临沂报名地址:山东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36号(通达路与北园交汇处东南角)城建时代广场1215室
乘车路线:隆达客运换乘中心:8, 18, 19, 21, 22, 33, 35, 39, 61, k9东, k9西;
北园小区站:12, 19, 23, 37, k9东, k9
联系电话:0539-8029027***(24小时)在线咨询QQ: 1198391992 168140413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群:114921680
2.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二
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18年29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如被确定为聘用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提供就业推荐表、失业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等未就业的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2018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证、身份证等招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2018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无法知晓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信息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并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
承诺人(报名)人:
2018年
月
3.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三
上海事业单位招聘:2014上海开放大学工作人员公开
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上海开放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招聘部门:上海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招聘岗位:网络信息管理员2名 网络思政研究员1名 需求人数:3名 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1-2年相关工作经历。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涉及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
笔试采用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安排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采取现场提问和技能展示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60%。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政审
学校人力资源部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6、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考核、政审、体检结果,由学校领导班子审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薪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简历随同其他材料(含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于2014年10月15日前通过纸质及邮件两种形式一并投递。纸质材料恕不退回,不接受来电来访。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288号,上海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收,邮编200433。
电子材料邮件地址: shjywgzx@163.com(请填写附件中“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勿改动格式及排版,连同简历及纸质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所有应聘者录用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
1、《上海开放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2、上海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他考生还点击了上海事业单位考试
上海开放大学人力资源部
4.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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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用人需求和旅游事业发展需要,经大冶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游管理工作人员。
一、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工作人员类;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应聘条件:旅游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旅游管理行业实际工作经历。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三)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招聘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3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此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进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六)在2011年-2013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4月1日至7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大冶市旅游局
(关于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及时与大冶市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0714—8727379、***)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大冶市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冶市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证,或报考执业、从业资格考试后合格的证明、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
(4)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
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看岗位资格条件并保证本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承诺。如考生提供的学历、年龄及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虚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在复查及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并登记备案。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面试
报名人数达到岗位应招聘人员1:3的比例方可开考。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相应专业水平、分析能力、处置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由市旅游局会同人社局、市纪委共同组织。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原单位工作的业绩情况。
(三)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面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黄石市商务委员
会(黄石市旅游局)网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经考核合格的一年内办理转正定级和其它相关人事手续。工作人员一经聘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纪律监督
大冶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3年之内不能参加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
大冶市旅游局、大冶市人社局
5.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五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4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14年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5年 5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8日—12日(10-11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县人才培训大楼二楼(梅城镇潜阳大道舒州逸夫小学正对面)。
3、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4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2014年“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报考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媒体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笔试成绩增加2分。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并于2014年5月13日在潜山县政府网站、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4年5月14日8:00-18∶0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于201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
(1)2014056和2014061两个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2)其他所有岗位招聘笔试分为两个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其中:
①2014001—2014021二十一个岗位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
专业知识内容为:2014001笔试美术专业知识;2014002-2014021笔试幼教专业知识。②2014022—2014041二十个岗位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公共卫生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③2014042—2014055和2014057—2014060十八个岗位笔试科目 :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和写作。
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卷面分值均为100分,在合成笔试总分时,分别按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权重计算。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岗位招聘人数为3名(含3名)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2名(含2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程序。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及分值:2014001—2014021二十一个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及美术、幼教等专业所需的相关能力;其他四十个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的领取: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成绩合成所有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权重合成得出总分。根据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总分出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的,以笔试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以写作知识得分高者优先;如笔试专业知识或写作知识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如学历、执业资格相同的,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专门考察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参与。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统一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笔试加面试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须提交毕业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2014002-2014021岗位的还须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至县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经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在潜山县政府、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日。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报告,并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就业报到证、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制。拟录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逾期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有关事宜
面试和体检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收取。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潜山县政府(http://)、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等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556—89358280556—8958799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6—8933187
附件:
1、[点击浏览该文件:2014年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点击浏览该文件: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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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提分秘籍】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市传染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1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3襄阳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6日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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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
1、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或参加笔试的研究生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9月6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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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传染病医院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领取《襄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卫生局网站:http://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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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传染病医院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咨询电话:0710-3709523,监督电话:0710-3607160 附: 1、2013襄阳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襄阳市传染病医院 2013年8月26日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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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七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计划招聘2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2014年亳州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本人交通违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者不能报考驾驶员岗位);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时间;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会计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驾驶员岗位具有C1以上驾驶证,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异地报名两种方式均可。
1、现场报名:亳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5122711。
2、异地报名:为方便外地考生,开通异地报名方式,异地报名具体事宜请与亳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5122711。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定为2014年4月23日—5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报名。
2、异地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5月6日,具体报名办法与亳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512271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会计岗位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驾驶员岗位须提供驾驶证原件。
2、报考人员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中心血站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电子照片,现场报名在报名点采像。
4、采用异地报名方式的,须在5月6日前(含6日)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5、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考。
(五)准考证领取:2014年5月6日前(含6日)到亳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领取。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会计岗位为5月9日上午,驾驶员岗位为5月9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法规知识;驾驶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即科目一内容,使用现行驾照考试题库,使用电脑操作。满分均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驾驶员岗位具有A照者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不超过100分),笔试成绩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员比例未达到1:5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导致面试人员不足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一)面试时间、地点:会计岗位面试时间为5月9日下午,驾驶员岗位为5月10日下午,准确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会计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共三题,其中包括一题会计专业知识,采取面谈方式;驾驶员岗位面试内容为驾驶技能考核,即科目二内容,包括侧方停车、倒车入库、直角转弯、坡道起步、曲线行驶,在指定场地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者,驾驶员岗位驾龄时间长者优先;会计岗位依次按学历、计算机水平、从业经历等综合评定。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
(四)面试入围人员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而导致面试人员不足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报考资格和条件及血源性疾病指标(HBsAg、HCV、TP、HIV),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血站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血站同类人员执行(实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依次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卫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991159,0558-5555522。
十一、本《公告》及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中心血站网站
8.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八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 哈密地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00余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备注栏中的说明,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及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招考充实到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储备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3、2011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招录(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且在试用期的人员;
4、已列入赴河南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人员;
5、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岗位的全部条件。
2、学历、年龄和户籍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根据岗位条件的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如35岁即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户籍条件:新疆户籍、哈密地区户籍落户时间须为2012年1月10日前,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均含户籍所在地生源。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具体方法请在以上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岗位表》以及公告、公示通过哈密政府网站(http://)进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要严格按照《岗位表》要求的条件进行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时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10:00-1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10:00-1月16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12年2月5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2年2月25日18:00时。
5、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2月29日-3月2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资格审查地点从2月27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
(http://)查询。
6、面试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 15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 3月4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http://)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7、体检时间: 2012年3月 19日-21日。
8、考察时间: 2012年3月22日-3月31日。
9、公示时间: 2012年4月3日-4月9日。
(二)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费、笔试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科目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
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笔试。
(2)试卷印制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
(3)笔试加分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笔试加分参照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可登录新
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入闱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纪检部门监督。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
(1)面试组织
在哈密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会同地直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有加试专业测试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打印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部分招聘岗位需加试专业测试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以上笔试、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考察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哈密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哈密政府网网站下载)并提交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7、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密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聘用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密政府网(http://)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2-2233169
监督电话
哈密地区第一纪工委:0902-2255057
9.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篇九
简 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5名,教育系统70名,卫生系统21名,市技师学院19名,镇、办事业单位16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滨州市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和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4、报考县直高中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镇、办中小学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同的,按所学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在报考学科中没有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报考相近学科。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可任选镇办招聘专业报名。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我省实施的在滨州服务的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定向招聘职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数控类(焊接类、电气类)(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相关证件。
以上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http://下载)。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技师学院、镇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二)现场初审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三)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543--2323641 县卫生局0543--2322779市技师学院0543--260515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2399556
准考证的领取:2014年8月27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笔试和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县直事业单位、镇办事业单位各招聘专业,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教育系统招聘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招聘专业为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的,笔试内容为文科综合知识。招聘专业为计算机的,笔试内容为理科综合知识。
卫生系统各招聘专业,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市技师学院机械类、焊接类、电气信息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环境科学类,笔试内容为理科综合知识。文化教育类、艺术类,笔试内容为文科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博兴人才网http://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招考计划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计划2人及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县直事业单位、镇办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和市技师学院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环境科学类、文化教育类、艺术类,实行结构化面试。
教育系统实行试讲,部分岗位为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县直高中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镇、办中小学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备课40分钟,试讲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专业除试讲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市技师学院机械类、焊接类、电气信息类进行实践操作。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专业,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其它招聘专业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人才网(http://)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2014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名登记表》织 部
障局
2014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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