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2024-12-24

食品药品稽查试题(精选10篇)

1.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一

**年稽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市场稽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县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了《**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关于印发科室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稽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根据相关计划,县局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听取一次汇报,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政策法规科制定了**工作计划,安排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检查(评查)和重大案件回访,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和外出交流学习。根据县局《**年目标考核方案》,制定案件考核细则,实施考核,分值占比10%(案件质量、数量、类型、公示、罚款)。截止目前,已经开展了一次案件检查,一次案件评查和二次重大案件回访工作,对检查(评查)结果进行了二次通报,到**县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交流,撰写考察交流报告一份。食药局开展了上半年共开展**次专项整治。其中**次采取集中行动的形式开展。涵盖了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及重点品种。一是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两节期间,食药监局抽调各所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集中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下发《监督意见书》**份,查扣过期食品**公斤,立案处罚**起。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共检查

学校食堂**个。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含检查记录表)**份。三是开展全县食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共对全县**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其中**家食品生产企业正常生产,**家没有生产(其中,**家停产,**家联系不到任何人,处停产状态)。检查发现我县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主要存在采购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食品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规范,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四是开展药品零售专项整治: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零售企业是否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是否违规出租、出借柜台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整治期间,立案查处**起,罚款**万元。五是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辖区景区周边农家乐开展检查。共检查农家乐小餐饮**家。主要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及信息公示情况。对**户小餐饮经营户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六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采取集中行动的形式,重点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避孕套、体外诊断试剂等品种检查。目前办结案件**起,罚没款**万元。各科室、直属机构、基层所采取条块结合、局所联动模式开展稽查执法,根据县局《**年目标考核方案》,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分值中,食品药品监管分值占比60%,县局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目前对基层所已经开展二次考核。

二、食品药品权责清单及清单执行情况。我局组成权责清单制定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了食品药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经县政府审核后,已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局网站公开,所执行的行政执法工作都在权力清单之内。没有超越清单之外的权力事项,也没有滥用权力事项被追责的情况发生。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审批流程图按规定已经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局网站上公开,相关办理机构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没有无法定依据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四、行政处罚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起,其中食品类

起,药品类

起,罚没款**万元。我局所查办的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处罚结果都在县局网站上公示。严格执行《**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基准》的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必须引用上述规则和基准。目前,没有移送到公安和其他行政机关的案件。

五、日常监管情况。县局制定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按工作计划和工作规范进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轻微的或第一次违法的责令改正,较重的或两次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六、宣传培训情况。县局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目前开展了新修定的《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

管理条例》、《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了一次电商企业指导约谈。

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整合了12315、12311、12365投诉举报电话,制定《投诉举报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案件分流承办流程,涉及到食品药品类的投诉举报都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截至目前,我局完成了**起食品药品类投诉举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和相关县局协办的**起投诉举报案件。

八、复议、应诉情况及重大违法违纪情况。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到财政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2.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二

药品稽查股股长职位竞争方案

根据我局目前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我局药品稽查股股长职位拿出来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决定的程序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对象范围

我局在编公务员中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正、副股级干部。

二、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任劳任怨,作风正派,能团结共事,服务意识强,有开拓进取精神。

2、大专以上学历,男年龄45周岁以下,女年龄40周岁下(以2004年11月为线)。在近三年考核中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3、须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之一:

〈1〉、任副股级职务满二年以上(2004年11月为线)。

〈2〉、现任正股级职务

三、方法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

个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者于11月22日前到办公室报名,由办公室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市局人教科审批,尔后公布参加竞争人员名单

2、演讲答辩(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组织竞争者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本人工作任务、德才情况、竞争的职位、个人的优势和不足,做好所竞争岗位工作的思路,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演讲答辩时间掌握在15分种以内,11月下旬进行)

3、民主测评(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民主测评,就是结合竞争者平时的德才表现和演讲答辩情况,由干部职工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竞争者能否胜任正股级职位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时间在演讲答辩后的当天下午进行)。

4、组织考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按竞争者的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两项成绩累计取前三名由办公室进行组织考察(如不足三名,则按实际人数进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材料向党组汇报,由评委(党组成员)打分。

5、初定人选

根据竞争者的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综合总分情况,由局党组集中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将拟任人选在本局机关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应当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7、决定任命

根据公示情况,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正式任命。

四、有关政策

1、现任股级干部参加同级职务竞争上岗执行附加分制,即任现职时间,一年加0.4分(每月加0.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直接加入个人综合总分。

3.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三

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核心,积极打造“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靠案件说话”的工作格局,突出食品、药品稽查两条线,强化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广告监测等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推进稽查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稽查队伍整体素质。

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鲜湿米粉、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和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为重点领域,针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2、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以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假药为重点对象,以治疗肿瘤等慢性病、性功能障碍等疾病的药品,无菌、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酒类、乳制品、进口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自制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对违法信息排查,分析,确认,组织开展打击行动。加大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销售“三无食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通信等部门捣毁制假窝点,摧毁售假网络,严查违法网站。

3、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小餐馆、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凉皮店、面皮店、小吃店等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检,凡发现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行为,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4、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行为。进一步开展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

5、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以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借抽查检验、投诉举报、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深挖违法线索,加大处罚力度。

6、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结合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严厉查处虚假注册,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

7、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对监测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一律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加大对品种抽样送检和暂停销售等措施,对屡教不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加大对违法广告主体的惩处力度。

二、强化部门合作,推进打假联合行动和行刑衔接机制建设。

1、推进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假机制建设。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线索共享、联合立案、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馈。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2、完善多部门打假联动机制。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框架为基础,继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合力。

三、营造有利环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法推进实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实施。根据市局印发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各县(市、区)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共同推进“黑名单”制度的实施。

四、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确保查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2、建立健全案源管理制度。广泛收集投诉举报、监督抽样、广告监测、日常监督、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电子监管、案件办理、上级转办、同级移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通报等案件线索来源,建立健全案源管理制度。

3、严肃办案纪律。不违规办案、不干扰办案、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严格执行省局规定的“五公开”、“十不准”、“六条禁令”和有关执法纪律,确保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4、加强大案要案督办。按照省局印发的《安徽省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督办规则》要求,加大对食品药品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

5、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稽查部门要定期分析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规律特点,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和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确定专人对假药、劣药、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数据统计按月上报,对“四品一械”和餐饮服务查办的案件统计按季度准时上报。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稽查队伍综合素质。

1、开展稽查业务培训。以提升稽查执法能力为目标,开展新修订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稽查业务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4.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四

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设想

2015年是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及中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总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根本,以稽查执法为手段,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抓好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力地捍卫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稽查执法,整治市场秩序

半年来,我们按照《xx省2015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和市局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零容忍、出重拳”的原则,扎实开展“飓风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排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整治力度,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截至六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企业(单位)8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1起,结案36起,罚没款收入52.44万元。

1、扎实推进食品生产及保健食品整治工作。以肉制品、食用油、粮食加工制品、酒类、桶装水、冷冻饮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结案8起,处罚xx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结案7起,处罚xx万元。受理投诉举报5起,全部办结;受理外地协查函17件,办结16件。受理上级转办案件3起,办结2起。核查省局及外地转办的食品抽验不合格报告31件,办结23件。通过依法查处xxxxxxxx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xxxxx公司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xxxxxxxx公司委托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保健食品案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了食品生产秩序。

2、全力做好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整治工作。开展了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火锅店、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超市食品、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白酒销售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0家(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店xx家,学校食堂xx家,医院食堂x家,车站周边餐饮店xx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均已结案,处罚xx万元;检查食品流通企业50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起,结案4起,处罚xx万元。受理投诉举报10起,办结9起。受理并办结上级转办的不合格食品报告9件,其中立案查处5件。通过xxxx小吃城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案、xxxx学院食堂超范围经营凉菜和食-2-品中添加中药材当归案、xxx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大灌香肠酸价超标案等违法案件的查处,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3、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等工作。检查涉药(械)单位15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结案9起,处罚xxx万元。受理外地协查函44件,办结39件。受理上级转办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4件,均已办结,其中立案查处1起。受理群众举报9起,办结6起。通过依法查处xxxxx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医疗器械案、xxx无证经营药品案等典型案件,惩处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半年来,我们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稽查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支队健全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约束、程序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办案人员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利。要求执法人员既注重证据事实,又讲究方式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办案;向相对人说明处罚依据,告知处罚裁量权限和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的权利与途径,做到“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取证、决定处罚、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六规范,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

-3-道。二是加强稽查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执法实际,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工作规范》,对案源管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及执行、投诉举报办理、案件结案、文书管理等各环节的流程及规范进一步予以明确,这是迄今为止支队最为全面、最为详实、最为权威的执法蓝本。《办案流程及规范》规定,根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及数额,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告知和处罚决定实行层级管理,并突出了对违法行为的裁量规定和案件二次合议,保证了执法行为规范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在行政处罚中,支队坚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顶住种种压力,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办案,使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开展专题教育,改进工作作风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迅速启动专题教育。市委x月x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会议之后,我们随即开展专题教育筹备工作。市局x月xx日党课暨动员会之后,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支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题教育组织协调办公室,确定参加专题教育的人员范围为班子成员,延伸到中层干部。x月xx日,召开专题教育党课会议,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启动专题教育。二是打牢思想基础。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重点习近平-4-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了省、市委书记和市局党组书记xxx同志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会议上的讲话,增强了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了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对于党课讲稿严格把关,其中支部书记的党课讲稿报市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班子其他成员的党课讲稿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在党课中,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体会,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剖析根源,做到“三个讲清楚”,以深刻的说理、生动的语言、典型的事例为大家讲作了精彩的党课辅导,在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四是开展专题研讨。6月24日上午,支队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研讨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围绕“严以修身、谋事要实”,对照“七个查一查”,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使“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五是建立问题台账。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逐项列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增强了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推动力。

(四)锤炼过硬队伍,提升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稽查能力建设。邀请省局x名处长和xxxx中心业务骨干举办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派出x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局举办的稽查执法业务培训班,抽调得力干部参与省局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提升了执法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组织x名同

-5-志参加了全市干部理论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二是全面深化党建工作。全面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制定并实施党员量化管理积分制工作。发展入党积极分子x名,接收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各x名。七·一”前夕,x名党员受到市局机关党委表彰,x名党员受到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落实201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工作xx项,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队室,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了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全体干部开展廉政教育集体谈话x次,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参加了“垃圾不落地,XX更美丽”活动启动仪式暨垃圾捡拾活动。开展了“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XX食药稽查人”主题教育,组织对xx省第x届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了投票。春节前夕,对帮扶的xx县xx镇xx村xx户贫困户和支队x名退休干部进行了慰问。五是强化宣传信息工作。半年来,向市局报送动态信息xx篇,其中《xx阳日报》采用x篇,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x篇,省局网站采用x篇。六是做好其他工作。完成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资源调查等工作及养老保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有关工作。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半年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制约着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现代化稽查执法装备匮乏。目前,支队部分执法装备-6-老旧落后,与依法行政和信息化的要求极不适应。诸如执法现场音像记录仪、暗访取证设备、食品药品稽查移动执法设备等新型设备极度匮乏,直接制约着稽查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部分人员执法资格亟待解决。支队尚有xx名人员迟迟不能无办理《行政执法证》,无执法资格,严重制约稽查执法工作。

三是稽查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支队现有人员中,学专业、懂业务、能办案的人员较少;部分干部职工还不完全适应工作要求,执法办案经验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设想

下半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的总要求,立足新形势,实施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一要继续强化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飓风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密度和力度,做到高频次监管、高限度处罚,坚持露头就打、“五不放过”,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在食品生产及保健食品整治中,重点开展乳品及饮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生产企业、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抓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专项整治。在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整治

-7-中,重点抓好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高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酒类销售等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药械整治中,突出抓好中药材生产经营秩序、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和流程及使用劣质原料、高风险产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械、民营和专科医院自制制剂、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用品和化妆品等的专项整治。

二要建立健全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大稽查”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全市稽查执法层级指导、工作督查和案件督办制度,形成全市“一盘棋”。健全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流程、执法规范、技术支撑、执法监督、考核评价、行政问责等一系列制度,打造稽查工作的“xx模式”。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制度,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食药安全的人民战役,加快形成食药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实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把党的伟大精神牢固立起来,切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推动稽查事业科学发展凝聚强大动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制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8-创业环境。

5.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五

科室_____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 共15分)

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

2、餐饮单位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食品和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

3、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应”的要求是执行;“不得”的要求是执行;“宜”的要求是执行。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为。

6、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8、甲类非处方药的英文缩写标志的颜色为色。

9、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

10、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只限于和使用。

二、判断题(每题1分 共10分)

1、《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允许使用,但通过高温、加热也可使用。()

4、药店销售发霉的黄芪,应视为销售假药。()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调查权。()6、2011年5月2日起,药品监督部门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7、食品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或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8、、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半年进行健康体检。()

9、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1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应向所在地的县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三、单选题:(每题1分 共20分)

1、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

A、行政机关B、国库

C、指定的银行D、人民法院

2、《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6个月 B、1年C、2年D、3年

3、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

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进口许可证》

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A、百分之三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D、百分之一

5、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B、2C、3D、46、《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年。

A、1年B、2年 C、3年D、5年

7、《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

A、合并B、合作C、合办D、分离

8、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A、3B、5C、7D、15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A、食品安全管理人员B、营养师 C、烹饪师D、选料师

10、下列属于假药的是()。

A、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

B、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C、超过有效期的D、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11、药店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

A、等级B、价格C、规格D、产地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A、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B、《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但不从事餐饮服务的; C、不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D、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受处罚的。

13、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几倍的罚款()。

A、二倍以下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C、一倍以上三倍以下D、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14、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A、5B、7C、9D、1515、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范围是()。

A.警告B.行政拘留C.劳动教养 D.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6B、12C、24D、4817、药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视为销售()。

A、新药B、假药C、劣药D、合格药

18、查封、扣押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日。

A、七B、十五C、三十D、六十

19、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A、二倍以下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20、行政强制法中()日以内的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5B、7C、10D、15

四、多选题(每题 2 分 共20分)

1、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

A.简易程序B.一般程序C.听证程序D.执行程序

2、以下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有:()

A、警告B、罚款 C、责令改正D、扣押财物

3、以下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的有:()。

A、拘役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扣押财物D、冻结存款、汇款

4、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A、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B、行政处罚的理由C、行政处罚的依据 D、依法事有的权利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下列哪些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B、责令停业C、责令改正,给予警告D、较大数额罚款

6、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和()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A、食品 B、食品原料等 C、食品添加剂 D、食品相关产品

7、患有下列哪些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B、活动性肺结核 C、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D、腰腿疼痛

8、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A、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B、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C、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D、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

9、下列属于劣药的是()

A、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B、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生产批号的C、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D、超过有效期的E、被污染的10、下列属于假药的是()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B、变质的C、被污染的D、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E、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的。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餐饮单位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其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2、药品经营企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应如何处罚?

六、论述题(15分)

6.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六

稽查队完善机制推进药品稽查执法工作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确保药品稽查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案件报告等制度,采取指导协调和联合查办等措施,切实规范药品稽查执法工作。二是完善检查机制,构建一流的药械市场秩序。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以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以高风险药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全过程监督,严格防范源头性药品事件的发生.三是完善打假治劣机制,着力解决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动、联查工作机制,增强药品整治合力;开展重点稽查、专项稽查、快速稽查,查处一批影响广、案值大的案件。四是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药监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继续开展阳光执法、信息公开等活动。

7.药品稽查工作总结 篇七

药品稽查工作总结

全年共出动药械稽查执法人员774人次,监督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97家次,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0起,查处各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25起。立案查处12起(4起正在处理未结案);简易程序案13起,保健品查处违法行为18起,立案4起,简易14起,均已结案。结案案件罚没款共计万余元,罚没款到账数万元。完成日常监督抽样112批次,江苏省评价性抽验20批次,快检车快速抽检120批次。

二、坚持严厉打击假劣药械不变、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今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坚持以”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药零售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假冒知名品牌药械、假劣基本药物、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严厉打击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假冒知名品牌”三品一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行动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全面加强药械监督检查。我们重点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药品零售企业集中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药械专项检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等。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抽检,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货原料及产品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和抽验。严重扰乱我区药品市场秩序的张祖圣非法经营药品案,通过稽查人员数月的调查取证,行政取证材料已基本到位,案件已进入检察院起诉审查阶段,取缔了一家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口腔义齿)窝点,保健食品天安行动对药品流通企业保健品经营进行了有效监管,对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保健品市场流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全区药械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监管。

三、有效应对和处理问题药用胶囊和胶囊药事件

从媒体对13个批号的胶囊药曝光后,胶囊药突发事件迅速蔓延,我们立足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胶囊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产品迅速查扣或要求立即招回,在国家食药监局通报不合格的33批次、媒体曝光的13个批次胶囊剂和15家不合格药用胶囊企业问题药用胶囊工作中,共召回235件问题产品,集中销毁50件(由区食药局稽查科暂扣)。问题药用胶囊和胶囊药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明年工作计划

1、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品一械”稽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三品一械”专项监督检查。

2、完成省市下达的药品抽检验任务。

3、严守办案纪律,严格案件程序,加强实务培训,强化办案能力,提高药械稽查依法行政水平。

8.区域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 篇八

第一条 在本协议框架内,_________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都是合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都有落实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及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 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所在省区自动成为值勤省区。

确定主任委员原则上与承办当年_________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的省(区)同步,其余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_________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建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_________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分别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总联络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人自动成为联络员并实行本辖区负责制,由总联络员负责_________省(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省区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由总联络员负责,主要包括:及时通报联络员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通报本区域的稽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跨省区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为提高区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区查办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区)的总联络员局面备案外,各省区联络员之间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核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案件协查联动机制。_________省区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_________省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区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省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一)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经向其上级和调查对象所在地的总联络员备案后,可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联络员提出协助,联络员所在稽查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

(四)对邻近省边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选联络员联动协查;但查处案件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一并向双方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五)合作区域内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之间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工作,被委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送达,并按时将回执和结果反馈给委托方。

第六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_________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省区应当及时知会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第七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信息沟通机制。建立_________省区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省区稽查动态以及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情况和质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委员会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负责召集、接待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年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的情况;交流各自辖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下年度合作计划、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节等。

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前,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的总联络员应当召集各省区总联络员,提前商讨和确定全体会议的主题及相关事项,协调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

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由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承办。

第九条 全体会议及日常工作有关的经费安排,按《_________》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 在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内,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加内容,由各省区总联络员收集意见、综合协调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各方代表签字

9.药品经营“走票”案稽查三问 篇九

2012-12-11 09:38 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

12819 核心提示:“走票”不只是药品经营过程中独有的现象,当今社会,许多行业普遍存在“走票”行为,其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规避法律法规的一种手段。这种“规避”本身是中性词,应用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有可能是合理的。问题1 何为“走票”? 中性词

“走票”,一些地方也称“过票”,但这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术语。法律条文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表述和界定,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只是人们对经营中某种现象的形象称呼。

“走票”不只是药品经营过程中独有的现象,当今社会,许多行业普遍存在“走票”行为,其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规避法律法规的一种手段。这种“规避”本身是中性词,应用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有可能是合理的。判断“走票”是否违法,不要只看“走票”本身,仅仅局限于开具票据的行为上,而要看“走票”行为所处行业以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对其经营行为的规定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连锁、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经营业态的出现,“走票”有可能被更多地运用。“利”字当头

通称的“走票”,是自行组织货源并销售,通过另外一家合法企业开具票据。之所以称之为“走票”或“过票”,是因为开票企业貌似在进行完整合法的经营活动,实际上票走货不走、票过货不过。

“走票”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货物的采购和销售均为自己组织,与开具票据的企业无关;二是购进单位需要正规的销售票据,否则不需要开具票据;三“走票者”要向开具票据的企业缴纳所开票据额一定比例的费用,通常为税率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走票的动因有二:一是通过合法企业的合法票据,为经营行为披上合法外衣。二是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走票者”自行购进和组织销售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不同地区的税率不同,到税率低的地区企业开票可以获取更大利益。

问题2 药品“走票”是否违法? 药品经营中的“走票”,通常专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未接受委托的自然人自行组织药品销售,根据用户需要,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经营企业缴纳费用、开具票据,并以该企业名义销售药品的过程。

现有的涉药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对“走票”进行表述和界定,因而无法条可以直接对应以确定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这就需要从立法本意和相关条款中分析研究,寻找内在对应的逻辑关系。构成要件

从目前业界对药品“走票”的公认说法看,构成“走票”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走票”者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未受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的个人。

二是为“走票”提供便利者是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规定的销售药品所需要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

三是所经营的药品由“走票”者自己组织货源并进行销售,且未经过提供“走票”的药品经营企业,无实物上的进、销、存。

四是所经营的药品离开了监管视线,某个时段、某个空间游离于法律法规许可、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之外。

五是销售药品的资金回笼未封闭运行。或为“走票”者直接从销售终端提取,或回笼到开票企业由“走票”者提取,并无正常的与票据吻合的渠道回笼到药品生产企业。

六是“走票”者一旦被查,药品经营企业不为其承担法律责任。“走票”者所销售的药品一旦涉假或出现质量问题,开具票据的药品经营企业不为其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涉药法律法规对“走票”没有直接的界定和表述,但其立法精神是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以满足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需求。一切影响药品质量、破坏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都应视为有悖《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精神,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总体原则和要求,都应对照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予以查处。四大“角色”均违法

基于以上认识,对照“走票”构成要件的分析,不难看出存在于整个“走票”过程中的涉嫌违法的主体和行为。

“走票”者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得到授权委托的自然人,虽然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使用了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的票据、《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销售资质证明材料,但这种“使用”的性质属于租用或借用。《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明文禁止出租出借许可证,因而“走票”者销售药品的行为本质上仍属于无证经营。

药品经营企业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了销售药品时应当提供销售资质证明材料和票据,第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一般情况下,药品销售和购进单位会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索取与票据一致的销售资质证明材料。开票企业一旦提供了上述票据,不管有无合同和协议及是否收取费用,都构成了事实上的出租或出借行为。

“走票”行为向上延伸,是为其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走票”者没有合法资质,药品生产企业向其提供药品,无疑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的规定。

“走票”行为向下延伸,就是药品购进单位。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购进单位应当索证索票,在索证索票、收货验货、查验付款的过程中,有义务识别并知道其真伪。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走票”之嫌仍从其处购进药品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

因此,完成“走票”全过程,至少涉及四个相关联的主体:始作俑的“走票”者、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具票据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的采购终端。四个主体虽在“走票”过程中扮演不同角色,但每个角色都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3 如何把握“走票”与非“走票”界限? 把握底线

“走票”是利用现有法律法规的空间为非法经营披上合法外衣的过程,外衣披得多或少,属于量变,披得越多则合法化程度越高,多到天衣无缝的程度,就可能引起质的变化,即使直觉上认为有“走票”嫌疑,但所有过程对应法律要求都能环环相扣,就不能再从法理上认定其 “走票”。

“走票”的形式多种多样,不同“走票”形式的违法环节多少各有不同,但整个“走票”过程的所有环节都没有相关条款与其对应。如何把握“走票”与非“走票”的界限,笔者认为至少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好判别的原则底线: 首先,药品是否离开监管视线,即药品从研发到最后销售使用始终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视线范围内,否则就有可能涉嫌“走票”。其次是药款回笼是否离线。销售终端的购药款沿着开票的线路反向回流,直至药品生产企业。如果药款在回笼过程中离开了从终端到药企、药企到药企的正常渠道,中途被转走或取现,极有可能涉嫌“走票”。甄别疑似“走票”

在把握判别底线的同时,应注意新型经营业态进入医药领域后,一些貌似“走票”但却不能作为“走票”判定的现象。比如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和现代物流在医药领域的运用,就出现了商流与物流分开、药企注册地与生产存储地分开等新的经营业态。网上买、网上卖,商流走曲线、物流走直线,物权在本地、存储在他地,脱离了传统的药品经营模式。

所谓商流,是指药品经营中的一系列商务过程,以及这个过程所形成的能够证明其存在的一系列商业文件。所谓物流,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将药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准确、及时、安全、保质保量流通的过程。商流与物流分离后,就有可能出现商流经过多个环节、物流只经过一个环节的情况。

10.食品药品稽查试题 篇十

姓名队室得分

一、是非题:(16分)

1.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实施免检制度。(X)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任何食品检验机构均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X)

4.食品标签上要求注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但不用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X)

5.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允许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X)

6.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

8.回收食品只要能保证微生物合格和各项指标合格可以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产。(X)

二、名词解释:(12分)

1.食品安全:

2.食品相关产品:

3.食物中毒:

4.食品安全事故:

三、填空题:(45分)

1.《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09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有相应的、尘、、、、洗涤以及处理、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和情况。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化脓性或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6.食品检验实行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负责。

7.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处

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

处以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9.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

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10.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

者要求支付价款倍的赔偿金。

四、问答题:(27分)

1、刑法有关食品罪条文中如何判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8分)

2、《食品安全法》则明确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哪些职责?(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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