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岗社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3篇)
1.石岗社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一
南部县金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上级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安全目标圆满完成,根据公司„2013‟01号文件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特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种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按照“一岗双责”,各履其职,认真把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以先进安全生产者为榜样,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积极参加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定时定期到公司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检查和解决安全工作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三、公司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经理为安全第二责任人,技安员及车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各驾乘人员为该车组的安全责任人,分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重视安全生产。
四、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安全责任人必须
向上司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公司领导和驾驶员每人交保证金1000元,在完备手续和资质的审核后,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交安全保证金后方能上岗驾车,各车组职工由车组负责人组织收取安全保证金,根据目标责任、保证金年终退还。(不计利息)
五、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是全年度无死亡安全事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次以下,经济损失在一次1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累计在20万元以下;各车组的安全一般事故不能超过一次,事故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下,较小安全事故不能超出两次,每次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
六、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对二级维护保养的车辆一次漏修或延期,例检例查、漏脱现象一月不能超过两次,全年不能超过五次,气检电检全年不能漏查一次,延期不能超过两次,车辆操作室有乘客、车辆乱停乱放、未关闭好车门即起动车辆等现象一年累计不能超过两次。
七、以上“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二、六项的一次扣罚安全风险保证金50-100元,违反第五项的超标扣罚所抵压安全保证金的数量。
八、如不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补签,也可以会议形式进行公告约定。
甲方:南部县金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安全负责责任人:乙方;各车组负责人及该车职员:
川R21642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684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5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8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9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645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37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48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46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21752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783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811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735车组负责人:职员:川R32818车组负责人:职员:
南部县金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年月日
2.石岗社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二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幼儿园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特制订幼儿园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幼儿园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措施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2、加强法纪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抗挫折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提升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重视园舍、活动设施、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4、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的管理,严禁非法校车营运和校车超员、超速现象发生。
5、认真做好幼儿园防火、防电、防水、防烫、防食物中毒、防突发事件等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做好幼儿园卫生保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各学区、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区领导每周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至少检查一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做好详实的安全检查、教育、会议等记录;指派专人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各幼儿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幼儿园园长是本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园安全管理工作,要与幼儿教师、工作人员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不脱节,工作无漏洞,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危害幼儿的事故发生。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开展防溺水、防烫、防震、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尤其要加强对热水、热饭的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幼儿不吃、不拿陌生人东西,不跟陌生人走,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定期邀请相关人员到幼儿园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收缴违禁物品,严防幼儿之间发生伤害事故。
3、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
(1)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要聘用具有三年以上驾龄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的人作为校车驾驶人,要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校车驾驶人及幼儿家长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乘坐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自觉接受学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接送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超速,酒后和疲劳驾驶。并严格执行“六定”管理模式【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车辆)、定学生(固定接送学生)、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路线(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各学区、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建立校车运行日志,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待违规现象消除后方可运行。
4、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每天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门卫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坚持24小时校园监控系统的网络登记、巡查制度,“接送卡”交接制度,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儿园进行犯罪活动。幼儿来校、放学时,园长及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校门要加强值班,大门上锁,不准擅自让幼儿家长、外来人员进入园内,严格门卫查验。制度
5、强化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区督促辖区内幼儿园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审验和更换工作,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体检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原料、辅料实行定点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购买台账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原料实行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认真做好饭菜留样制度,及时对厨具及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积极做好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
6、加强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各学区在幼儿园选聘教师时,要严把入口关,选聘一些热爱幼教事业、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教师,同时要注重加强对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园舍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对园舍、活动设施、活动场地、教学用房、住宿条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
8、加强园内、园外(包括假期、周末、午休、正常上课作息时间之外等所有时间)活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幼儿园责任,确保幼儿不出现安全管理真空,幼儿在园期间,严禁出现幼儿脱离教师视线范围之外的现象;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幼儿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组织幼儿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带幼儿外出活动。凡开展的一切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9、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幼儿园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教育,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通道标识等,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
10、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要不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消防安全、防暴力伤害、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学习,提高教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幼儿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幼儿园安全档案资料的建设,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11、严格落实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区应督促指导幼儿园及时果敢、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教育局及当地政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原因、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规定书面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三、奖罚机制
按“属地管理”原则,学区要认真履行对幼儿园管理职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考核。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幼儿园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年内不能评优树模,并给予通报和相应的处罚;对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的重大不安全事故,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淳化县教育局(盖章):负责人:
学区:负责人:
3.石岗社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三
(班主任与学生家长)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我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拟定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班主任(科任)职责:
1.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以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活动区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内台阶上跳上跳下;教育学生课外不准到矿场、建筑施工区、废弃的煤洞、瓦窑等危险区域游玩。
3.教师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应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4.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和课外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安全,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
5.班主任在每学期开学时要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第一课)教育,并做好本班的安全排查工作。
6.各班要成立安全小组,协助班主任(科任)管理班级中各种工具的使用,监督本班学生的各种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安排本班学生下课、放学的路线。
7.班主任(科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若在校内因教师教育不力而出现安全问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班主任(科任)责任。同时要教育学生不到公路、河边、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其它活动由班主任负责。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公益劳动时,其安全由带队教师或班主任负责。
9、暴雨天由班主任或科任视天气情况,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二、学生个人安全责任
1、要加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更不允许与社会不良青少年交往。
2、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需离校的,要及时向班主任(科任)请假,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3、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4、加强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的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私自登山、不钻溶洞;不得带火种上山;注意上下山的安全;不到险要地带游玩。
5、严禁到无保护措施或安全设施的江河湖泊地方(尤其是八步碧云湖)游泳。
6、严禁在公共场所、校园内点燃明火,更不允许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鸣放鞭炮。
7、不得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小学生不适宜的娱乐场所娱乐。
8、不买不吃过期食品、不饮生水。严禁在校园内及教室里吃零食。
9、放学打扫卫生后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园内逗留,或在马路上闲逛;放学后按放学路线结伴而行,家离学校偏僻的由家长接送。
10、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青少年不宜的读物、光盘、游戏机等进入校园,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校园(手机、MP3、随听器等),贵重学习用品应妥善保管。
11、清扫教室不得将身体探出窗外或阳台外边,不攀高危险的地方。
12、学生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自行其事;上体育课或活动课时,应注意运动中的自我保护,严格按照活动规程活动。
13、凡我校一至六年级学生在上课时间未经老师允许擅自离校,发生车祸、溺水等安全事故,后果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己承担,学校和当节课任课教师只负责协助调查,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凡我校学生违反第1条至13条规定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或其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三、违反以上条款,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由山脚小学负责解释。
目标下达方(班主任):
目标实施方(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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