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总结(共10篇)
1.养老服务总结 篇一
民政局养老服务总结
一、养老服务社会化基本情况
1、党政重视组织有力。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了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了老龄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县“敬老工程”实施办法》和《县农村敬老院“十一五”发展建设规划》等一系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了县龙泉公园老年活动中心归口管理和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今年10月底老年活动中心正式揭牌,为老年人营造了一个很好的休闲娱乐场所。为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近几年,县政府把“三院”建设当作重点为民抓办的十件大事之一,切实把养老服务摆上党政主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把五保供养和“三院”建设列入乡镇目标考核。今年又正式启动了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试点,将养老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推向深入。
2、养老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建立五保供养长效机制。2008年全县五保对象3432人,其中集中供养2950人,集中供养率达86%,人均月供养标准155元;分散供养482人,人均月供养标准10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抓好城乡低保。全县城乡“三无”人员均纳入了低保范围。2008年全县城镇低保累计人均月补差16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55元。
3、养老机构建设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建设,近几年每年都把“三院”建设列入县政府工作的十件大事之一,加大县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新(改)建力度,县政府下发抄告单明确乡镇敬老院新(改)建在规费的收取上与中小学危房改造享受同等优惠待遇,近两年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先后新(改)建乡镇敬老院25所,新(改)建院民楼建筑面积25000多平方米,新增床位1600个。同时正在征用土地积极筹建县老年公寓。
4、老年文化生活不断丰富。老年教育事业得到发展,全县有老龄体协、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艺术团、老年门球场、社区老年活动队、乡镇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教育活动组织49个。所有老年活动场所都得到了充分利用,积极开展健康文明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化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形成,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迅速增长的高龄、空巢和失能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少,且主要是解决特殊性养老问题。解决普遍性养老问题更多要依靠民办养老机构。由于存在投入大、效益低、风险高等问题,加之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尚不完善,现有政策有的也落实不到位,因此,社会力量对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性不高,从事养老服务业的很少。
2、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我县社区养老服务起步晚,投入少,发展滞后,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尚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和作用,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还没有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业刚刚开展试点。
3、养老服务质量不高。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服务内容较单一,注重了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没跟上。另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还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服务质量不够高;专门的社会工作者、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后劲不足。
4、老年活动场所太少。老年活动场所没有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社区和居民小区也没有规划老年活动场所。我县就县城城区老年人约1.5万人,除县中心广场、老年门球场和县龙泉公园等一些公共活动场所外,专门的老年活动场所太少。
三、今后打算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加强和完善我县的社会化养老事业。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老龄工作、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规划,确保养老工作有序开展;把老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定期总结表彰老龄工作;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在编制、人员、经费、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养老意识。同时,政府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老龄化进程安排财政预算,用于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和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老龄事业经费,并随财力增长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
2、制定落实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一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二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五保、“三无”等特困老人发放医疗救助卡,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普遍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工作。三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三无”老人、孤残老人、贫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对享受低保且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和低保“边缘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四要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或其它涉老案件,基层组织要及时协调解决,法院要及时受理、及时审结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要提供法律援助。五要进一步完善优待老年人办法。争取政府尽快完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让城乡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一要建好公办养老机构。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重点用在一些基础性、示范性的养老机构的建设上。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承包给一些机构或个人,对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公办敬老院的资源优势,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二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号)中“保证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省、市有关精神,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新的优惠政策,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力争“十一五”期末,在县城建一处设功能齐全、有一定档次的老年公寓,乡(镇)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4、发展社区养老,提升养老服务功能。一要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二要完善服务设施。利用闲置资产建立社区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室、医务室、临终关怀中心等服务机构,方便老人就近活动,接受服务。三要鼓励社会参与。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创办家庭护理院、养老院、托老所,探索成立为老服务公司,为居住在社区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将社区互助与提供有偿服务结合起来。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一要开展专业化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养老护理确定为一个技术工种,加强老年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设立分类齐全、系统完善的养老服务业技术标准。同时,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把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由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缴纳两保。二要建立志愿者队伍。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机关干部、社区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有志于老龄事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6、增加活动场所,确保老有所乐。一要利用好现有活动场所。依托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之机,完善为老服务设施,设置老年健身器材,采取新、改、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建设和兴办老年活动场所。二要增设新的活动场所。将老年活动场地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小区)建设一处老年活动场所。三要积极开展老年活动。引导建立更多的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老年群众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展示老年人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鼓励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2.养老服务总结 篇二
一、吉林省老龄化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 年末,吉林省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02.21 万人,占总人口的10.98%;预测到2030 年,吉林省老年人口将达到839 万人,占吉林省人口总数接近1/3。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问题已无法忽视,人口老龄化已经不仅仅是社会结构问题,而是事关吉林省发展全局。老龄化问题的妥善处理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前提。
吉林省老龄化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增长迅速,所占比重急剧上升,这主要是由于人均寿命的提高和生育率的不断下降造成的,吉林省生育率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二是出现未富先老的困境,吉林省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人均收入等指标在全国均处于中下游水平,与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相比,吉林省未富先老的情况显然更为棘手。三是由于农村收入水平低下,不少农村青壮年走向大城市甚至离开东北谋生,农村老年人口比例极大,这给养老服务带来了不小的考验。四是“孔雀东南飞”的人才流动趋势仍然突出,吉林省高校林立,人才辈出,但是很多人才外流,这也导致了大量空巢老人的出现,加剧了社会养老的负担。
基于吉林省老龄化问题的现状和对于未来老龄化问题会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如何完善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成为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热点。
二、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首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吉林省政府在2011 年1 月24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意见,此外,民政部也于2011年2 月11 日发布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表明了党和国家对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视与关切。2015 年4 月14 日民政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发布《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共同引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从金融投资领域给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有力的支持,推动构建“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体制机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把握机遇,直面挑战,加快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当务之急。
其次,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也是促进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发力点。经历了高速增长时期之后,我国GDP增长率下行压力加大,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在人口庞大的国情下,新常态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全面深化的改革和政府简政放权的措施会使市场经济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熟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不仅可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可以创造出巨大的就业岗位和消费需求,强力拉动经济增长。
三、发展养老地产是推动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
养老服务也是一种消费品,资费合理、性价比高的养老保障服务会提高老年人的购买欲望,从而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养老既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作为一种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出现而兴起的新兴经济形态,养老经济蕴含了无限的潜力和创造力,包含了商业保险,社保基金,卫生医疗,家政服务等各个领域,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养老地产的发展前景。养老经济又被称为银发经济,养老产业涉及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金融地产等众多领域,具有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环境友好、健康可持续等特点,对上下游产业具有明显的带动效应,市场前景广阔[1]。2014年吉林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1 张,养老机构养老床位远远不能达到有入住机构养老意愿的老年人的需求,要想妥善处理好养老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的建设,由此引出养老地产的概念。在养老服务的众多具有经济效益的领域中,养老地产无疑是规模最大,辐射力最强的商品。
养老地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养老地产是包括养老院、老年社区在内的全部满足老年人居住要求的产品,既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又有市场主导的商品。从狭义上来讲,养老地产特指市场化的商品地产,它们由一个或若干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运营,在政府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提供差异化的产品获得相应的市场,老年人作为消费者动用自己的储蓄资金购买地产,享受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商品住房和配套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可以联合保险公司,医院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娱乐活动、家政服务等全面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四、发展养老地产的措施
养老地产是养老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资本介入养老服务的直接表现。在养老地产的发展过程中,除了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更多的是需要市场的力量。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微观经济主体从事投资生产的根本动力,若想使房地产开发商主动参与到养老地产的开发建设中,就必须保证他们是有利可图的。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的不仅是政府政策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养老地产有效需求的扩大以及养老服务整个体系的产业化市场化。下面就从这几个方面分析如何推动养老地产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
(一)政府相关养老政策的出台与实施是养老地产发展的保障和前提
养老地产的蓬勃发展涉及到营利性商业用地的获取,建设过程中的融资以及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这方面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尤其是2014 年4 月23 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养老用地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看做是养老地产国家优惠政策的开端,也让我们有理由期待更进一步的政策措施的出台。有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保障,养老地产行业才能发展得更为顺利。
(二)扩大社会有效需求是养老地产发展的根本动力
归根结底,养老地产还是一种市场化的产物,房地产开发商并非慈善家,他们开发地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不管前期政策保障多到位,如果房子无法成功销售给消费者那么必然面临巨额亏损。有效需求区别于需要的根本点在于,有效需求是有支付能力的需要。以吉林省为例,需要养老地产的老年人非常多,原因如前所述。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使得现在家庭呈现421 结构,两个年轻夫妇负担四位老人的养老,还要养育下一代,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使得他们无法给予父母全面的照顾,加之近些年吉林省人口净流出数额不断增大,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急剧增加,他们需要有完善的养老社区提供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关怀与照料,这是需要。但是由于收入有限,且东北民众年轻时储蓄意识和保险意识不强,导致老年时没有过多的可支配资金,因此,很大一部分需要无法转化为有购买能力的有效需求。
这里蕴含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朗科·莫迪利安尼提出的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认为,人们会在相当长时期的跨度内计划自己的消费开支,以便于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从个人一生的时间发展顺序看,一个人年轻时的收入较少,但具有消费的冲动、消费的精力等消费条件,此时的消费会超过收入;进入中年后,收入会逐步增加,收入大于消费,其收入实力既可以偿还年轻时的债务,又可以为今后的老年时代进行积累;退休之后步入老年,收入减少,消费又会超过收入,形成负储蓄。提高养老地产的有效需求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经济发展,收入水平提高,居民在生命周期的前半阶段才会有更多的储蓄和投资,为老年阶段的负储蓄提供基础;其次还要提高社会群体的储蓄意识和购买保险的意识,在年轻时期收入充足的时候适当减少消费,增加储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都可以为老来的生活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只有这样,养老地产的有效需求才能真正扩大,养老地产行业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春天。
(三)尽快实现养老服务体系的市场化运作是养老地产发展的后续保障
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包含了很多市场行为,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可以为这一产业带来丰沛的利润,而有了利润就会有资金和商家的加盟入驻,养老地产的资金链和产业链也会越发完善,从而保证其发展不会受到资金链断裂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影响。
(四)探索养老地产行业规范模式,实现连锁化运营是降低成本,确保养老地产实现盈利的途径
当前,在各类企业争相涌入养老地产行业的同时,早期进入的企业可以凭借先发优势着手探索养老项目的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养老地产产品有其特殊性,消费者群体有着大致相同的消费诉求,找到规律实现连锁化经营是可以实现的。优势资源共享,扩大市场规模,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对于降低成本、快速占领市场、打响品牌有积极的推动作用[2]。先发优势的建立和运营模式的规范化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收益,还有社会认同度的提高,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大有裨益,也为企业进一步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打下基础。
摘要:吉林省人口老龄化状况特别严重。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独生子女家庭4:2:1的家庭结构以及年轻人工作压力和强度的加大都使得社会面临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剖析了当前社会养老现状,运用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探究养老地产未来的发展前景,提高社会对于养老经济领域的关注度,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
关键词:养老地产,社会养老服务,发展
参考文献
[1]新政突破养老困局养老服务迎来春天——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J].社会福利,2013,(9):26-29.
3.养老服务总结 篇三
中国老龄社会程度日趋严重,老年人经济来源不稳定和自理能力缺失,构成养老风险。清华大学养老金工作室根据《联合国人口展望报告(2011)》数据测算,中国老龄社会进程如下:
在1995~2000年间进入老龄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目是8891万,占总人口比例为7.0%;按中等出生率估计,约在2025~2030年间进入深度老龄社会,在2025年65岁及以上老人达到1.95亿,占总人口比例14.01%,从进入老龄社会到深度老龄社会仅用25年,发展速度相对较快。
以世界最快的速度与西方国家同期在2035~2040年间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在2035年65岁及以上老人为2.79亿,占总人口比例20.21%,从深度老龄社会到超级老龄社会仅用10年,发展速度最快,老年赡养负担等同欧洲国家。2012年中国劳动人口减少345万人,扣除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失业和提前退休人员,按实际赡养比计算,中国在2010年即进入了深度老龄社会,如果相关公共政策和综合治理能力不能改善,有可能在2020年进入超级老龄社会。
中国老龄化社会的突出问题:
一是未富先老:2000年中国进入老龄社会时的人均GDP仅为1000美元。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每人消费性支出为1347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382元。图1显示:10岁出现第一个消费峰值点,30岁出现第二个消费峰值点;40~60岁人口的消费水平和人力资本投资较弱;70岁出现第三个峰值点,一般以医疗费用为主,此后老龄人口消费水平直线下降,形成老龄人口负消费趋势,由此抑制了中国总消费水平。
二是未备先老:中国在进入老龄社会时的人均GDP仅为1000美元,目前约为5000美元,仍处于中低水平。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是家庭成员供养(占48.8%)、国家转移支付的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占29.3%)、劳动收入(19.7%),财产性收入和资本利得很少(占0.3%)。家庭转移支付和政府转移支付加总占78.1%,劳动人口和企业的税负很重。与中国不同,美国等国家老龄人口的资产结构趋于三分法,政府转移支付、老龄人口就业和养老资产利得各自约占30%(见图2),社会保障工薪税率仅为12.8%,劳动人口和企业负担相对轻。
如何管理养老风险
养老风险来自收入的不确定性和生活自理能力的逐渐缺失,管理养老风险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见表1),即保证日常开支的养老金、分担老年医疗保健费用的保险计划、适合老年居住的设施和环境、老年护理服务的购买力。
养老金及替代率:养老金是保障老年日常开支的现金流,涉及个人终生(20~90岁)和两代人的赡养关系,属于长期负债管理计划,需要从长计议,通常的养老金精算模型要带入75年的相关变量。为保障老年人日常生活,养老金追求对退休前收入的替代率,较高的替代目标可以保障较高的老年生活水平。通常说,老年人不需要负担子女教育和购房负担,80%是较高水平的替代率,60%是可以满意的替代率,40%是吃饱饭的替代率。如果政府转移支付的公共养老金的功能在于保基本,其替代率约为20%~40%,其余20%~40%应当通过个人储蓄来解决,在老龄社会更是如此。
医疗保障及分担率:医疗保障即指分担居民医疗费用、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制度安排。老龄人口的医疗费用是青年人口的3~4倍,一般老龄人口的收入和资产均难以应对医疗成本的上升,应当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分担年度医疗费用的70%~80%,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分担另外10%~20%,将个人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降至10%以下,特别是对大病特病而言。
住房保障及利用率:住房保障即指分担居民购房成本,确保人人住有所居的制度安排。在积极住房保障战略下,居民首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购房公积金计划、购房计划和以房养老计划。
养老服务及其购买力:养老服务即指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残障老人需要的日常护理和康复服务、疾病老人需求的医疗护理服务、孤独老人需要的精神慰藉服务等。社会所称“未备先老”问题,主要指养老服务供给和购买能力的不足。养老服务需求上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人口购买能力不足,正在构成中国社会的养老服务风险,降低中国养老保障程度和危及社会安全性。中国亟待建立福利房置换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制度,解决30~50后一代老龄人口的困境和需求;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解决60~70后一代及其此后的老龄人口的购买养老服务的需求。
按老年经济学原理,管理养老风险的目标是实现个人收入在职业生涯和养老阶段的平滑消费,由职业生涯期积累养老资产满足退休后的养老需求,与此形成养老保障体系(见图3),走出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困境。
中国走出养老金困境的必经之路
中国现行养老金制度碎片化、欠公平、不可持续,要进行养老金结构与制度整合,调整二元结构养老金的适用性。
一方面,强化国民基础养老金(公共品),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安全;另一方面,强化个人储蓄和个人账户管理,以自储公助的方式鼓励居民为改善老年生活管理养老金计划(准公共品),政府在延期征税、管理服务、基金保值三个方面给予促进。改革目标是实现两个50%:
第一,打破身份界限,整合各类由政府支付的公共部门退休金、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补贴,进入国民基础养老金。据清华养老金工作室初步测算,筹资水平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82%(2010年),到2035年为12.79%,最终达到社会平均收入的50%替代率。
第二,整合各类养老金个人账户,依法打造受托人制度,打造社会保障基金和个人养老基金的公立信托机构。如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40%养老基金;另60%养老基金依法委托优秀的法人机构管理,打造4:6开的养老金市场。优化养老基金投资策略,实现个人账户保值增值,实现个人养老金替代率为居民月平均支出的50%。
这是中国走出目前养老金困境的必由之路,且可以提升社会公平性和凝聚力。
4.201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篇四
自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本着让老人生活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的服务思想,认真地对社区老人上门服务,现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本完成了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平台、开展慰问活动、启动服务等工作。我们对嘉陵区206名老人做了初步调查并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在服务对象之中,有瘫痪、失明、失聪的残疾人,也有患慢性病长期服药的,其中大多数老人的子女都不在身边,不能给予他们很好的照顾。我们对这些老人的信息和基本情况一一了解并做好记录,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3月1日启动上门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测血压、讲解老年人保健知识、与老人谈心,以排解他们的心理孤寂。服务对象过生日,我们送去生日礼物和祝福;服务对象住院时,我们送去营养品和问候,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节日开展的慰问演出活动,则丰富了老人的文化生活,使他们的心理得到慰藉。
二、工作中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1、在调查摸底的工作中,由于高板桥社区距城区较远,交通不便,人员分布较为分散,在走访中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不畏困难,尽量选择他们在家的时间上门服务,没有因此漏掉一家。
2、在工作开展初期,有部分老人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和目的,也有人怕上当受骗,拒绝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我们请社区干部陪同,耐心地给服务对象讲解,让他们了解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真心付出终于赢得社区群众的充分信任,现在服务对象见到我们都很亲热。
3、在交流上也存在一些困难。双耳失聪的老人无法交谈;瘫痪在床和失明的老人独自在家时没办法给我们开门,家里人中午送饭时才在家,又没有通讯工具,很多时候都吃闭门羹。对不能说话的老人,我们让他的邻居协助沟通;对不能给我们开门的老人,我们就在特定的时间去走访。
5.养老服务总结 篇五
xx区老年人口为59798人,占全区人口的15%,按照国际老龄化人口比例,我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尽快解决养老问题,今年我区按照全国老龄办发〔20xx〕4号《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郴民福事发〔20xx〕〕号《关于印发<郴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从今年6月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以来,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市局的大力支持,出台了一套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一次详细摸底、完善了社区白托服务中心、建立了三支为老服务队伍,为居家养老工作整体有序进行,做了大量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居养老养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把居,并组织人员对城区的35个社区居委会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进行了筛选,最后确定燕泉街道五里堆社区和下湄桥街道石头峡社区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今年8月,区政府下发了《北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同时明确了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补贴标准、落实了试点社区启动资金,确定了服务项目及标准,公开了具体的援助程序,通过媒体、宣传栏、宣传册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是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从组织领导、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加大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度,形成了抓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强大合力。
2、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老年人需求
为了能全面掌握我区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从今年4月,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区的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一次调研,撰写了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出台具有积极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充分掌握了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5月,我们又组织两个试点社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老年人口普查工作,详细了解了试点社区老年人口数量、经济状况及生活需求等,建立电子服务档案。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774人。(60-69岁老年人有1190人,70-79岁老年人有514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70人)其中“三无老人”4人,低保老人95人,生活困难老人266人,部分自理能力老人151人,无自理能力老人16人,孤寡老人4人,空巢老人156人,劳模老人 12人。
3、整合社区资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区民政局多次下到社区,进行现场指导,结合社区用房的.实际情况对试点社区进行了规划。如:五里堆社区一楼重新改造、装修,把社区服务中心设在一楼。石头峡社区把二楼出租房收回,按养老功能进行改造,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现已投入了20多万元,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建成了集娱乐室、站式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五里堆社区积极整合社区资源,与碧水云天等多家单位签定了资源共享协议,社区关心、照顾老年人,社区制作了“温馨提示”陪医、免费体检、康复等。为丰富老年人生活,还举办了 “老年人游艺趣味活动”、“老年人舞蹈”、“老年人健康讲座”等活动。
4、加强管理力度,组建为老服务队伍
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关键要抓好为老服务队伍建设。我们主要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者队伍。目前我区已成立区、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网络,共有管理人员21人,主要负责指导、落实居家养老工作,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模式。
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我们主要通过招聘就近服务人员,签定有关服务协议,其次安排部分“4050”人员,与劳动部门配合,由劳动部门组织培训,作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服务队伍。
三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目前社区都成立了不少于50人的志愿者队伍。五里堆社区还通过整合资源,与郴州福城志愿者取得联系,为其辖区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目前,我区的为老志愿者服务已启动,活动深受老年人喜爱。
二、下步工作打算
面对目前我区老年人 “未富先老”的实际情况,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社区资源,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的目的。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社区居家养老活动开展已快半年,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意识不强,自愿来社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少,要求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更少。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2、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由于社区服务场地有限,辖区老年人口多,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受限。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人力、物力、财力,整合社区资源,与驻辖区单位、开发园区签订为老服务协议,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与属地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其次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6.养老服务总结 篇六
2020年5月份工作总结
提交人:
余丽玳贝
国药福芯以“关爱生命,呵护健康”为核心理念,致力于以科技改变养老产业,构建智慧养老、养老服务运营、养老服务人才三个板块。在社区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及为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推动下,八古墩社区国药福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了以下活动及服务:健康助医、健康理疗、上门体检、上门走访、上门慰问、义务理发、健康讲座、健康义诊、老年兴趣班、文娱活动、集中洗衣、月度生日会、特殊主题活动等等,现将总结如下:
一、服务数据:
服务数据汇总
项目
类型
人次
项目
类型
人次
健康服务
健康监测
常态活动
健康义诊
基础保健
集中剪发
自助按摩理疗
上门剪发
智能设备
健康讲座
中医康复
长者生日会
上门服务
走访及慰问
老年兴趣班
上门谈心交流
服务资源
服务商整合上门助医
志愿者
志愿者服务频次
远程照护
家庭床位
主题活动
关爱服务
电话回访
代购代买
邻里帮扶
老人娱乐
读书看报
棋牌娱乐
幸福食堂
就餐服务
配餐服务
服务总人次:0人
二、基础服务
1、健康服务
1)
健康监测
无
2)
基础保健
无
3)
自助健康理疗
无
4)
智能设备
无
5)
中医康复
无
三、主题活动
1.志愿者服务
疫情防控下的爱国卫生运动
2020年5月4、5日两天,以全面开展第33次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八古墩社区发动居民群众和社区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大扫除活动。
两天来,社区工作人员、下沉干部及居民志愿者便拿起扫帚、簸箕、抹布等清扫工具齐聚在中百宿舍门前,准备对老旧小区中百宿舍砺志中学宿舍楼道和院落进行清理杂物、清扫消杀。中百宿舍、砺志中学宿舍是老旧小区,因此社区将本次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聚焦在这里。在徐主任的带领下,大家对中百宿舍的8个楼道、砺志中学2个楼道,2个院落进行卫生大扫除。老旧小区没有电梯,大家也没有怨言的爬上爬下,对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进行统一清除,完全不怕脏不怕累,对楼道和院落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只希望能给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还对宿舍平台、楼道、院落、下水道井口、垃圾堆放处进行疫情防控消毒消杀,消除污染源。想着老旧小区的老人较多,老人上下楼梯都会扶着把手,徐主任还特别强调楼道扶手要用浸泡在消毒水里的抹布擦拭,确保老人们上下楼梯能安心使用扶手。
最后,垃圾全部清理归放好以后进行了再次消杀,立刻做好了垃圾清运转运,本次转运垃圾约3吨左右,这都是大家不辞辛苦做出的努力!胡书记还在院落内不断和居民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居民戴口罩、不聚集、少串门、多通风、勤消毒、勤洗手,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居民们纷纷对于社区组织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予以高度赞扬,都表示愿意加入到爱国卫生运动中去,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下月工作计划
1.有序开展日常服务,巩固服务人群。加大宣传,从上门走访、户外宣传、活动开展开始,收集老年人基本信息,同时建立健康档案。
2.端午节慰问服务。
社区领导确认签字:
八古墩社区国药福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7.养老服务模式探索研究 篇七
1 研究背景
1.1 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人口老龄化是根据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做出的分析和判断, 是指在一定的人口总体中, 老年人口增长的趋势。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界定, 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指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 或者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这意味着在时代进步,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呈现出来的某地区或国家人口处于老龄化的状态, 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问题。就我国而言,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 2000年,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达到10.45%, 65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达到7.09%, 标志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转变为老年型, 主要特点是:
一是老龄人口数量多。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在“十一五”期间表现出持续增长之态势, 到2010年将达到1.74亿, 所占比例约为12.78%, 其中, 8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预计可达到2132万, 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二是老龄化进程速度快。自推行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以来, 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大幅降低, 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而社会的进步,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使得死亡率下降和寿命延长, 也促使了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增加和相对比例的提高。三是高龄老人比重大。我国在21世纪上半叶, 将迎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期, 高龄化发展也将更加迅速, 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30%。四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时,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基本在20000美元之上, 属于先富后老的类型, 然而目前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 是典型的中等偏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经济实力比较薄弱, 现代化建设尚未完成, 属于未富先老的类型, 因此, 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更大。
1.2 社会变革对养老方式的冲击
人口老龄化绝非是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 而且还与经济建设、国家发展紧密相连。当前我国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 经济体制也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在这个社会结构变革和整体发展的新时期, 人口老龄化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棘手课题, 急需寻求一种合理、高效的养老方式。一是家庭功能弱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执行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 家庭规模不断缩小, 出现了“小型化”, “核心化”的发展态势, “四二一”家庭比例逐年上升, 使得家庭养老功能十分脆弱。二是社会职能分离。在计划经济的时代, 国有企业处于国家经济的核心地位, 职工的生老病死一般都是由企业负担或补贴,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的社会关系进行重组, 已将其福利功能转移给了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 就需要积极探索一种能适应大多数老年人实际需求的社会化为老服务新模式。三是思想观念改变。现代社会, 年轻人的生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普遍是与老人分开居住, 这给传统就近照顾老人带来了不便。加之, 就业生存环境的激烈, 许多年轻人选择在外地学习、工作、成家, 甚至是远赴海外谋求发展, 这样就使寂寞空虚的空巢家庭大量出现, 养老问题无疑雪上加霜。
1.3 现存的问题
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 已经在大部分社区中尝试开展了为老服务, 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 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 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 老年人优待政策还没有惠及到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业发展仍较为滞后, 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个性需求;社会福利组织有待规范, 民办养老机构监管尚需完善, 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起来。存在的宣传力度不够、法规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经费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2 养老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多支柱的养老服务体系
面对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家庭规模小型化、空巢化, 而养老机构床位匮乏的实际现状。短期内, 单独依靠社会、社区或是家庭一方的力量都无法承担老年人养老的重任, 必须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老年福利事业, 需要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加大投入力度, 构建社会、社区与家庭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满足老年群体的发展需求。居家养老立足家庭, 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 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市场运作相结合, 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市场化运作, 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 使之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 服务方式多样化, 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格局。这样才能构建起功能互补, 形式互通的新型养老体系, 才能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 成为在现实条件下妥善解决养老压力的有效途径。
2.2 整合养老资源提高配置效率
面对资源不均, 设施不足等问题, 应注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丰富, 活动场所有限为切入点, 提出利用和盘活社区现有资源, 充分挖掘现有可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潜力因素, 有效整合社区资源的建议, 从而节省政府支出, 又能保障养老服务的物质基础。适时将社区内一些闲置的厂房、学校、幼儿园等场地进行养老服务方面的改造, 开辟老年人的活动场地, 盘活废止资源, 整合合理使用, 满足老人们的实际需求。同时把现有的家政、商铺网点、医疗机构等资源纳入到养老服务体系, 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2.3 发挥社区服务在养老模式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社区是连接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纽带,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下降, 老年需求日益增长, 以及老年人社会服务的滞后发展, 即便老年产业十分发达, 老年人的许多实际需求仍需由就近、方便、熟悉的社区来满足。建议区分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 发挥服务站的平台作用, 进而为老年人提供贴心多样的养老服务的建议。扩展服务政策, 提出因地制宜, 打造自身特色, 从而实现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高的观点, 以及发挥志愿者力量, 邻里互助等积极因素, 加强社区为老服务的承载力。
3 结束语
总之, 新时代的养老服务模式, 既要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 又要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 顺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而减轻国家负担、弥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不足, 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其推广应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摘要:老龄化对社会的影响和意义, 已经超越了老年群体本身的问题, 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意味着养老问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本文通过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和社会变革对养老方式的冲击, 指出养老模式的可行性, 试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养老,经济发展,人口老龄
参考文献
[1]熊必俊.老龄化时代的居家与社区养老格局[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
8.问计养老服务 篇八
推进四川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养老机构建设滞后,尤其是民营
四川老年福利机构职工人数少,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更少,与四川省大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差甚远。而且由于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养老机构、床位和专业人员的严重匮乏,已经成为全省许多城市养老服务的瓶颈问题。尤其是发掘民营潜力不够,民营养老机构建设严重滞后,配套优惠政策严重不足。
三项政策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一般来说,兴建公办养老机构1张床位的投入平均约为15~20万元。如果政府继续扩大公办养老机构数量和规模,财政是无力支撑的。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能为政府大大减轻经济和人力负担。因此,四川省要重点推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急需制定以下三项政策措施:
一是土地优待政策。政府在规划土地时要预留养老机构公益用地。养老机构用地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划拨或廉租或优惠出售。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各类投资主体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设施,优先予以立项;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二是建筑优待政策。建设部门在批准新建居民商品楼房时,要按规定无偿提供老年公共服务活动场所,减免养老机构的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费;税务等部门要减免养老机构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水、电、气、通信等公用事业收费。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税费实行减免,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自用房屋、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电、暖、燃气管线(管道)工程和用水、用电、用气(管道燃气)、取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执行。
三是服务补贴政策。民政、老龄、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补贴(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如贷款贴息、床位补贴、以奖代补等。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要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提高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把养护工作作为公益岗位予以补助。
这些政策,需要在牵头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逐项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出台民办养老机构促进条例或细则,内容包括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置审批制度、管理制度、政策扶持制度、法律责任等,以此保障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
劳承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破解养老服务融资难问题
不久前,全国老龄办在受国务院委托完成的《中国养老产业规划》中提出,到2030年,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总产值要突破10万亿元。但目前就整个产业而言,还处于起步阶段,空间很大,任务艰巨,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特别是资金来源的问题。正由于养老服务业是朝阳产业,众多银行以及投资机构鉴于产业前景不明确,投资仍持观望态度。要通过四大举措助力养老服务业融资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养老服务业这一朝阳产业来说,也需要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资源配置,达到供需均衡,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自去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来,各级政府都在加紧落实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向养老服务业转移。最终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资金在养老服务业内部的合理配置。
鼓励社会投资向养老服务业转移。中国人口老龄化时代到来,老龄消费群体十分庞大,养老服务业仍然是一个投资空间较大的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未来养老服务机构获利合法化将是一个趋势。通过市场自由调节以及政府的引导,将社会资金向养老服务业转移。
提高养老服务机构信贷水平。养老服务业资金短缺原因之一就是养老机构缺乏可担保物,因此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
加大财政手段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改善养老服务业的现状不光要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同时也要依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积极推动。首先,政府应当通过使得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获利合法化,解决这些机构的资金问题,同时也要给予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定的财税优惠,引导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然后,加大对养老服务业专业人才建设的投入力度,出台财税优惠政策,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开办养老服务护理专业,鼓励和吸引专业工作者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最后,应大胆创新,吸引外资向养老服务业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养老服务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养老服务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
王建军(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迫在眉睫
公职人员养老保障:参照国有企业设置
我国社会保障安全网不断编织,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热门话题。
一方面,由于公职人员的养老改革没有与企业的养老改革齐步走,客观上形成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现象,引起社会较为普遍的不满。另一方面,公职人员养老问题改革滞后,基本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面对同样置身于市场经济下的生存养老,普遍感觉自身养老保险待遇不如公字头的国有企业,特别是远不如带垄断性行业的央企养老待遇。如政府省厅级干部的养老金比不上央企管理层的养老待遇,更不要说一般的公职人员,恐怕是倍数悬殊。
究其原因,国有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参加了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企业内部的补充养老保险(现称年金),两者合并领取,养老待遇水平明显高些。而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只是财政拨款基本保障,自身没有缴费参加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单位也没有职业年金的设置,自然也高不到哪去。
nlc202309040429
于是造成两个不满:一方面社会舆论认为公职人员不缴养老保险费是社会不公,强烈呼吁废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另一方面,公职人员认为国有企业也姓公,大家都姓公,为何国有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待遇有两个部分,而公职人员却只有一个部分呢?
因此,公职人员的养老方案最好还是参照国有企业的参保和年金两个部分设置,废除双轨制有利于社会公平理念的树立和维护。另外,公职人员仅仅参保是不够的,应当增加职业年金的补充。国家应当科学认同公职人员的劳动价值,合理支付公职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养老金。这样也能够减少和消除公职人员养老问题上的社会怨气和群体怨气。公职人员年金设置可以从公职人员的工龄、职称、职务、学位、绩效、政绩等因素考虑。
犯罪公职人员:刑满释放后也有养老生存权
至今,我国仍然执行公职人受到开除处分和触犯刑法后,工龄等于零即没有养老金的政策。这当然是对犯罪公职人员严厉惩罚,但从公民生存权的视角来看,是否可以进行改革?
现在,公职人员刑满释放后虽然已到退休年龄,但无权领取养老金,只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有时候甚至还领不到,导致全靠家人承担养老和亲友接济养老。特别是人老病多阶段,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等,家人也有感艰难。
对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国家刑法,对国家和人民犯下罪行,甚至是严重罪行的公职人员来说,理所应当绳之以法。但是从公民生存权的视角,只要没有判处死刑的刑满释放和监外执行的公职犯罪人员,就应当有生存的权利。在生存权保障的物质基础方面,不应当全部剥夺劳动积累的生存必须的物质条件。
鉴于公职犯罪人员已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一是全部取消他们职业年金的待遇,只兑现他们在劳动阶段缴纳了养老保险的法定待遇;二是根据受到法律制裁是行政降职降级后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待遇标准。三是以本人缴费后的待遇兑现养老保险。
蒲成毅(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应对人口老龄化需重视养老保险规划
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统账结合的方法试图解决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和社会化程度低的问题,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明确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界限,这使占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当前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成为理所当然,由此个人账户也只是空帐,成为一种记账的手段,除了在鼓励个人缴费、扩大覆盖面、提高缴费率方面有一定作用外,对制度长期的偿付能力没有其他贡献,制度本身的现收现付性质没有变。
显然,如果我国继续采取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要养老保险手段的模式,不久之后“老何所养”将成为一大社会难题。因此,及时研究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
一方面,可重点推出企业团体寿险养老保险新产品。建议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满足员工保险需求的寿险产品,如团体人寿保险、企业年金等。
另一方面,个人也可以通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加商业保险甚至一些稳健的理财工具,对自己的养老给予规划。例如,老年人养老的一大问题是“看病难”:老年疾病大体表现在多发、治疗费用不断增加、需要紧急现金流等方面。针对老年疾病控制,仅靠医保无法解决医疗费用不断提高的问题,而只针对初次罹患重大疾病的商业险又不能解决疾病多发的问题。所以需要用医保作疾病控制的基础部分,而商业险则是治疗品质的保障,它的现金价值提取功能则能部分解决紧急现金的需要。
9.养老服务总结 篇九
量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29号)精神,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立足本市实际,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履行兜底职责,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服务消费中高端市场,推进滨海宜养宜居环境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确保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2确定。(市物价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政府全额或部分投资兴建的养老设施实施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改革,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专门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行业信息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加强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利用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公众平台,及时将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向社会公示。鼓励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多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的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短板,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将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和农村建设规划,补齐短板,实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
1.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各级各部门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不断拓宽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至少要覆盖70%的城市社区。整合社区公共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个人创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嵌入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行“离家不离亲”的社区养老模式,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市民政局牵头,市卫计委、市文新广局、市体育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转型升级,到2020年,争取70%乡镇拥有一所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结合城镇化发展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创建3个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利用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开展基层联络人登记,建立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开展老年人关爱保护和心理咨询等服
63.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游和文化娱乐等需要,加快开发康复辅具、健身产品、食品医药、服装服饰等老年产品,建设养老养生公寓、养老旅游度假村等中高端养老生活设施,推广对老年人机体功能康复、慢性病治疗等具有显著效果的民族医药产品和疗法,推进适合老年人的文化艺术作品创作。研发、制造为老年人服务的智能科技产品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推动财产保险公司为区内医药、康辅器具等健康养老产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消费使用环节提供有效风险保障。(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旅发委、市文新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养老+”融合发展。
1.推动养老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我市优质旅游资源、生态优势,以建设国际化滨海健康养老基地和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休闲度假养生基地为契机,大力发展休闲养生健康养老产业、“候鸟式”旅游养老业、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老年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形成养老产业集聚区。深化区内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异地养老合作机制,积极培育国际性养老服务市场,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文新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适老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加大投保年龄在60 周岁以上或不设上限的意外险产品供给,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服务点延伸至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加强营业网点适老化改造和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强化老年人金融安全意识,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市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支撑,增强政策保障能力
通过完善规划、土地、人才队伍、财政支持和投融资等方式,为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
坚持科学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规划、区域规划等相衔接,系统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型养老机构,扩大面向居家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设施建设标准,规划养老服务业产业布局,将各类养老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安排新增建
10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等未来收益权融资业务,支持发放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养老服务业贷款。探索金融机构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非公益资产发放抵(质)押贷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作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民生工程和绩效考核范围,高位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养老服务的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做好主体培育、市场调节、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在支持社会养老产业发展及各项养老保障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工作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进程;规划部门要做好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国土部门要落实好用地政策,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老龄部门要运用自身优势,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制度合力。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工作。(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服务监管。
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安全的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养老服务中虐老欺老行为以及养老机构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市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自治区级系统对接,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和统计监测。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信息监测、政策宣传和风险揭示。严禁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对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养老机构或个人,取消其补贴资格,依法追缴已经拨付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服务、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一抓到底。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养老机构消防监督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严禁养老机构更改、堵塞消防通道,严防发生消防事故。
(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北海银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居家养老服务 篇十
规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责任,如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损害老年人权益将被追责。
子女赡养义务写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条例》的说明。他用一组数据表明北京亟须一部规范居家养老的法规。北京比全国提前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超300万,而这些老人中,有90%选择在家养老,6%的在社区养老。这两种方式合称为居家养老。
《条例》明确指出,居家养老就是指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主导,还要依托城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所以,《条例》基本原文照搬了上位法中有关家庭赡养责任的内容,在第四条规定了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八项养老服务中用餐居首
柳纪纲介绍,《条例》并非按以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的内容所写,而是以老人最亟须的服务如何解决为导向制定,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原创”。
《条例》第三条,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为八大类,包含了老人用餐、医疗卫生服务、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等。八大类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统筹、企业参与,本着就近便利、价格合理的原则向老年人提供。在具体实施上,政府部门会出台一些扶持和补贴政策。
“可以看到,我们把就餐写到第一位,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老人居家养老,对用餐便利的需求最明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
拟对《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不当导致老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条例》草案经人大审议后,将于1月29日投票表决。如顺利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还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办法。人大常委会也计划在今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解读1 老年人就餐怎么实施?
《条例》草案此前的审议稿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食堂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但上会的审议稿没有这条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称,这项在老年食堂开放中给予了宽泛的规定,没有列那么全面。北京目前有3500家老年餐桌,立法调研中也得知有不少大型餐饮企业对老年人配餐有参与想法。根据本条例,政府部门可通过制定措施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用餐服务,方式可以多样。
在老年人用餐方面,政府会给企业一个引导,但不会限制价格,将主动权交给市场。此外,还会对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给予补贴等。这方面民政局、老龄办还将出台下一步配套措施。
解读2 社区养老设施怎么配建?
在养老设施保障方面,《条例》提出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对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现状,区县政府有责任配置,对于滥用社区配置的养老设施,应收回并用于养老服务。
《条例》中相关罚则写明,擅自改变政府配置的养老设施拒不整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退赔补贴资金和相关费用。
刘维林介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在此前颁布的相关法规里已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条例只给出指向性规定。同时,条例规定鼓励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养老设施配置。
解读3 医疗卫生服务怎么便利?
目前,社区卫生机构配备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品种不能满足需求。原因有三:一是出于用药安全考虑,一些药品只能在大医院用;二是社区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配备使用药品的具体品种、规格不同;三是多数社区医疗机构不具备储存大量药物的条件。
草案第十三条对社区用药的保障作出规范,规定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改革、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储备。
但有些问题还难以依靠本条法规一步到位解决,市人大代表臧美华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使医疗资源逐步向社区深入。
刘维林坦言,入户诊疗从法律上来说依然有障碍,但这种诊疗方式恰是居家养老需要的,所以不会一直搁置,总会找到办法解决。
解读4 养老服务人才如何保证?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政府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推进职业教育。
刘维林称,全市达到专业化标准的养老人才缺口很大,这块服务在市场基本是空白。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北京市正准备建设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体系。被培养的主体之一就是近10万人的家政服务员队伍,希望通过培训可以让这些家政服务员,尤其是服务对象是老人的服务员,都可以具备养老护理的资质。
解读5 惠及范围是否全覆盖?
有代表提出,《条例》中明确了政府职责,一些服务的提供还需由政府财政补贴。但惠及范围是北京市户籍老人,还是对在京居家养老的老人,并不明确。代表担心,大量的政府补贴如用不到刀刃上,会造成浪费。
市人大相关部门介绍,现在这个法规是起引领推动作用的,刚性不够。但对创新性的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方面纳入,给予了引导性规定。
法规大部分内容覆盖了在京老人,包括户籍老人也包括长期在京居住生活的老人。法规实施后,市政府、民政局、老龄委等相关部门会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针对不同情况,出台不同内容。
政策会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地方财政主要补贴的是户籍人员;但一些外地来的常住人口,他们本人、子女也为北京做出了很大贡献,所以一些政策也会惠及他们。■ 探访
小区无老年餐桌 老人自己拎菜上楼
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老人社区就餐和医疗还存不方便
近日,新京报记者在海淀区四季青镇的一些小区走访发现,大多数小区还未设置老年餐桌,一些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的照料也存有缺憾。
8旬老人自己买菜做饭
1月24日下午,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园北里小区,84岁的李淑芬刚从超市出来,左手拄着手杖,右手拎着一袋菜。超市的师傅从楼中出来跟她打招呼:“李奶奶,我帮你把米放在家门口了。”
跟李淑芬上到4层,门口放着师傅送上来的米和面粉。她说,女儿住在回龙观,自己和外孙女住。“闺女每周给我送一次菜,有菜,也有肉。我要还缺什么就到下面社区超市买,重的东西,米啊、面啊,师傅们就给我扛上来。”
李淑芬的外孙女在外企工作,平时回家晚,午饭要老人自己做,有时晚饭也是她做给外孙女吃。“老年餐桌这几年老听说,但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小区是回迁房,农民多,他们都有儿女在身边,不需要这个。但我们需要的也没办法。”老人说。
餐饮企业积极性不高
记者在西四环沿线的几个社区走访发现,都没建老年餐桌。对此,四季青镇相关负责人刘斌表示,希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基层能尽快落实,让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得到照料。
他介绍,2009年,北京市提出推广“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那时起,完善居家养老的配套设施建设,我们就一直在做。但几年来也没全面建起来,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小区需要老年餐桌的老人确实不多,我们也拿出补贴给没办老年餐桌的小区老人送餐,但餐饮企业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某餐饮企业曾从海淀区拿到一年10万元的补贴资金,为老人送餐。该企业能辐射10个左右的社区,每年服务人数近4000人次。这家餐饮企业的老板说,“每天配餐都没有定额,每一顿饭怎么安排,也是众口难调。”
上门看诊就是量量血压
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都有社区医务室。但行动不便的老人如遇感冒发烧等常见病,社区医生能否入户诊疗,却没统一规范。
常青园北里的刘美娟老人说:“我们跟大夫都熟,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就是在家看的。”但也有老人就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该小区社区医生解释:“由于北京卫生部门有规定,入户诊疗不能破皮,凡是破皮的都要到医疗单位。所以我们一般到老人家中,也就是量量血压等简单检查。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我们可以把他们搀扶到医务室,但遇到突发情况,还是应拨打急救电话。”
刘斌称,现在社区医生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都配备齐了,“但要实现比较现代的家庭医生的照料水平,一方面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基本上行动方便的还是会选择到大医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制度设计上的衔接,针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出台可执行的办法。”
刘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还希望民政部门多与基层沟通,了解他们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新京报记者 吴为
■ 焦点
杜德印:草案名称调整不求“大而全”
“需要修改一条修改一条,需要修改一款修改一款,需要修改一句修改一句,需要修改一词修改一词,需要修改一字修改一字。”昨日下午,在朝阳代表团分组审议会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
自启动立法调研直到昨日提请审议,《条例》的名称和养老模式的选择等,都有重大调整。杜德印表示,这些重大调整反映了对提高立法公正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探索过程。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起施行。同年,北京启动《北京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但昨日提请审议的草案名称已改。
杜德印表示,草案名称的调整,不再制定“大而全”的北京市实施办法,而是针对北京96%的老人面临的较突出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体现出“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原则。
立法之初确定的居家养老模式是“政府主导、社区为主”,但调研发现,“社区为主”难以承载起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目前专业养老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老人真正需要的是“医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而具备专业护理素质的家政员数量偏少。
据此,《条例》将养老模式调整为“政府主导,以专业公司的专业服务、专业运营为主,社区为基础”;同时明确了各相关主体间的权责。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即专业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性互助服务。
且《条例》还埋下“伏笔”,明确政府有培育居家养老商业保险的责任,“市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新京报记者 王姝
■ 观察
人大首次牵头起草法规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进行四审。从立法设想到提交人大审议,一年时间的锻造打磨,一部专门针对居家养老的法规即将出炉。据了解,这也是首部由市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这是去年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此外,法规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能更充分发挥民主,引起社会更高关注。这不仅是人大立法工作的进步,对法规本身是宣传,为法规实施打下基础。
从立法程序上,以往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均由市政府主导起草,一般来说时间较长,程序也较多。但这一次,《条例》是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自己提交法律案进行审议。
刘维林说,由于这部法规涉及全市300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在保证质量上还要加快速度。过去一年,这项法规经过多次调研,他自己参与的就有50多次,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意见,在政协立法协商。从最初的近30条,修改到22条,最精简的时候法规草案只有15条。四审的法规草案为20条。
经过人代会审议,法规还将吸纳代表的建议、意见,1月29日,将由7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同表决。新京报记者 郭超
■ 互动
删养老配套设施指标代表担心执行难到位
昨日朝阳团分组审议,来自朝阳区法院的市人大代表李有光提出,此前征集意见时,对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曾制定了800平方米这一指标,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认为,不应制定类似不能马上实现、“一刀切”的数据指标。《条例》删除了这一数据指标。“有利有弊”,李有光说,“指标少了,评判标准缺失,如何保证执行到位?”
来自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的市人大代表陈巴黎也提出,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为例,虽然规划中对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有明确要求,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社区执行不到位,“对于社区养老设施配建,哪些部门负责监督,哪些部门负责验收,《条例》应明确”。
两人发言结束后,同在审议现场的朝阳区委书记程连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先后发言。“关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历史上已几次反复,配建的难度较大”,程连元说。杜德印强调,“只要政府下了决心,养老设施配建肯定能做好”。
“我的爱人是名医生,”市人大代表宋光成说,经常有得了急病的邻居打来电话求助,“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所以就会上门,给病人诊断、开药、输液。但这里面有问题,离开医院后,她有没有资格在社区执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杜德印再次“答疑”,表示离开医院的医生在社区内只能遵循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提供志愿服务。此外,可以按照目前的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加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 建议
人大代表、北京市消防协会副理事长刘学锋:北京市去年11月13日至23日,单是在家烧死的老人就有9位,“这在和平年代是很惊人的数字,政府应该管一管”,因此应该为失能、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安全报警装置,一旦遇到火情就能直接报警,而不单单是像上述条例中提到的只提供紧急救援呼叫设施。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务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学良:养老应该鼓励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应由政府建立养老引导资金,为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并设置一些必要条件,也不能一刀切,如何补贴应该以征信系统做支撑,比如年满70岁,按照家庭收入不同,给予老人补贴。
市人大代表温瀚英和刘颖:要给予老人居家养老良好的配套,目前一些老旧小区的老楼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建议应该出台配套标准,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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