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规章制度制度(共8篇)
1.销售公司规章制度制度 篇一
销售公司工资规章制度
1.销售人员薪资管理规章制度 2.××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3.销售人员薪酬规章制度 4.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1、销售人员薪资管理规章制度
一、薪资构成
底薪+提成+绩效+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二、底薪发放办法
1、销售人员试用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为1000元,第二个月为1200元,第三个月为1500元,三个月工资挂帐暂不发放。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三个月的任务完成情况一次发放。
2、对于在试用期第一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对于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试用工资+第二月试用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
对于在试用期第三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二月试用工资+第三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按业绩决定销售人员走留。
3、试用期満后,对于连续第二个月没有完成额定业绩的,从第三个月起底薪按试用期的相反顺序递减。
4、销售人员每周上报业务进展情况(联系人。电话,地点。等情况)。公司每月核准业绩完成情况。
三、提成发放。
提成个人收入=(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销售定额、提成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四、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试用期满后发放电话补贴100元和交通补贴100元。
五、绩效
完成全年任务的,公司奖预以现金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又与销售成果挂钩;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给员工提供了相对固定的收入基础,使他们不至于对未来收入的情况心里完全没底。正因为基本制兼具了纯薪金制和纯提成制两者的特点,所以成为当前最通行的销售报酬制度,在美国约有50%的企业采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将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及销售提成两部分内容,销售人员有一定的销售定额,当月不管是否完成销售指标,都可得到基本工资即底薪;如果销售员当期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设置指标,则超过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实际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纯提成制的特点,使得销售人员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或“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毛利率×提成率。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名义上实行的也是“工资+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规定如果当月没有完成销售指标,则按一定的比例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规定每月每人的销售指标为10万元,基本工资1000元,当月不满销售指标的部分,则按1%的比例扣款。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全额提成制。
2、××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调动销售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销售业绩,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依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结合销售人员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各项工作均参照本制度执行(销售总监除外)。
第2章销售人员薪酬构成
第3条销售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销售提成、补贴、单项奖奖金、福利保险等项目共同构成。第4条销售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行业经验、学历及职位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共分为10个等级,具体的划分依据和工资标准参见“××公司销售人员基本工资划分标准表”(附表1)。
第5条销售人员销售提成依据销售产品类别和销售业绩等因素确定,并区分为计划指标内、超出计划指标。计算公式为:
销售提成=(定额范围内销售额×定额范围内销售提成比例)+(超出定额范围的销售额×超出定额范围的销售提成比例)
销售人员提成比例参见“××公司销售人员提成比例标准表”(附表2)。
第6条销售人员享受以下补贴项目。
1.长途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
2.出差期间住宿补贴县区xx元/天,省辖市xx/天。
3.出差期间饭费补贴县区xx元/天,省辖市xx元/天。
第7条公司根据需要,分别设立销售状元奖、新客户开发奖、费用节约奖等。具体的奖项及奖励标准参见“××公司销售人员单项奖金设置类别及发放标准表”。
第8条销售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项目。
第3章销售人员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9条薪酬发放时间
销售人员薪酬于每月xx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10条销售人员发生协议外让利、呆死账问题时,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销售人员出现协议外让利,金额在xx万元以下的,扣发此签单项目提成的xx%;金额在xx万元至xx万元的,扣发此签单项目提成的-o/o;金额在xx万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基本工资和此签单项目全部销售提成。
2.销售人员签单项目中,发生呆死账情况,不予计算此签单项目的销售提成。
3.销售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已收回款项,处以xx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销售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
4.销售人员出现xx次迟报报表或xx次报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扣当月销售提成的xx%;每出现1次报表失真,扣当月销售提成的xx%。
第11条薪酬调整
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销售人员的薪酬,全面考核销售人员的贡献,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及自身经营情况对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提成比例做出适当调整。
第12条离职销售人员薪酬发放
销售人员离职,必须办理工作移交,并协助对剩余款项的回收。待所有工作均交接完毕之后方能办理薪酬结算手续。
第4章附则
第13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第14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5章附表
3、销售人员薪酬规章制度
为加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效益,有效调动市场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高效、稳定的销售队伍,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结合市场营销人员特殊的工作性质,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这一薪酬制度。
一、薪酬结构
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激励奖+费用津贴+福利补贴
二、薪酬的说明
1.基本工资:是为了给市场营销人员带来一定的稳定感,避免人员流动频繁短期行为,从而留住优秀的业务人员,塑造稳定的销售团队。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采取与销售额、回款指标挂钩的方式进行,销售额和回款率按考核,年终统算发放。
3.销售提成(即佣金):是对销售人员销售业绩及回款情况的具体体现,按照销售额每年发放一次。
4.激励奖:指销售人员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特设的一种奖励形式,(核定相关指标)年终发放。5.费用津贴:使销售人员有可能开展必要或需要的推销工作。(包括:差旅费、业务接待费、交通费及通讯费等)。
6.福利补贴:是用于提供安全感和工作满足感的,如有薪休假、养老金、失业保障金等。
三、业务人员职位资格说明
1.新进业务人员:指公司新进招聘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正式销售人员:新进业务人员试用期满(3个月),能力经认可者,或有经验的新进人员经测验合格者,并且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初级销售员:全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
中级销售员:全年销售额达到70万元。
高级销售员:全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
四、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根据考核确定发放和提升,标准为:
1、试用人员:450元/月
2、初级销售员:600元+100元
3、中级销售员:600元+200元
4、高级销售员:600元+400元
五、销售提成
责任定额:50万元/年 1、50万元部分3% 2、51万元~70万元部分5% 3、71万元~100万元部分6% 4、100万元以上部分7%
5、外购产品部分:按照税后利润30%提成
六、费用津贴
按照销售额的百分比计算
1.金三角地区1.5%
2.金三角地区以外3%
七、福利补贴
1.试用人员:享受公司发放的小劳保。
2.初级销售人员: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
3.中级销售员: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
4.高级销售员: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
八、激励奖
1.对新客户的开拓,有突出贡献的,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
2.应收货款回收率达100%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九、绩效工资的考核
(一)责任额指标考核
初级销售员:
1.完成销售额达5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100%。
2.完成销售额达4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80%。
3.完成销售额达35万元,绩效工资发放60%。
4.完成销售额达3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40%。
5.完成销售额达25万元,绩效工资发放20%。
6.完成销售额在25万元以下,绩效工资发放0。
中级销售员:
1.完成销售额达7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100%。
2.完成销售额达65万元,绩效工资发放80%。
3.完成销售额达6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60%。
4.完成销售额达55万元,绩效工资发放40%。
5.完成销售额在55万元以下,绩效工资降级发放。
高级销售员:
1.完成销售额达10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100%。
2.完成销售额达9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85~90%。
3.完成销售额达80万元,绩效工资发放75~80%。
4.完成销售额达75万元,绩效工资发放70%。
5.完成销售额在75万元以下,绩效工资降级发放。
(二)货款回收率考核
1.当应收货款回收率未达到95%以上,扣罚绩效工资10%。
2.当应收货款回收率未达到80%以上,扣罚绩效工资30%。
3.当应收货款回收率未达到60%以上,扣罚绩效工资50%。
十、销售提成考核
1.当年不满责任定额指标部分,则按0.5%的比例扣款。
2.销售提成,严格按照实际回收货款的总额为基准进行计提,剩余部分待货款全部回笼后再进行兑现。
3.当应收货款回收率未达到60%以上,停发销售提成,直至货款全部回笼。
十一、其他考核
1.客户丢失:公司确认的目标客户因销售人员主观原因,内提出不再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每丢失一个客户:一般客户丢失,扣绩效工资工资的20%,重点客户丢失,扣绩效工资工资50%。
2.发生呆死帐:应收款因客户拒付等原因,部分收回或无法收回形成坏帐,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呆死帐金额1万元以下,扣绩效工资10~30%。
(2)呆死帐金额2万元以下,扣绩效工资30~60%。
(3)呆死帐金额2万元以上,扣绩效工资60~100%。
3.违反销售政策:出现与公司销售政策和规定相抵阻、相违背的现象
(1)出现协议外让利:金额1万元以下,扣绩效工资30%、金额1万元~3万元以上,扣绩效工资30~100%,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出现未经申请的退货,扣绩效工资10~50%。
4.违反财务制度:出现未经批准的各种费用等违反财务制度现象。
(1)出现未经批准的各种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2)费用支出超额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
5.若当年未完成责任定额指标者,视为新进业务人员任用,若3个月后仍不胜任者解聘。附则:
价格说明
1.每项产品按照公司明确定价执行,若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进行降价。
2.特殊状况需要进行降价,由经理以上核准。(核准部分全额由公司负担,但该部分的业绩另计)
3.未经批准,低于定价销售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4、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固瑞格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大区经理、区域经理、销售主管。
三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销售总监岗位职责一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
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
销售总监岗位职能二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中期及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
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
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
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
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七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3。5元/人/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个人办公电脑公司实行暂扣,以500元/月扣足费用。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公司即作为福利一次性发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原则上合同一式两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销售内勤存档管理。
2.销售公司规章制度制度 篇二
1.1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主要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高效有序的进行而设立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 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企业内部结合和延伸。此制度主要是要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确保财产与资源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将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于未然, 使企业能够持续高效经营。
一般地讲,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应包含在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 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中渗透越广, 对各项经营行为的约束指导作用就越大。但在实际的制度实施过程中, 面临企业各个部门的分工结构以及组织内人员的各不相同等情况, 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范围也应一切从实际工作中出发去考虑。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币资金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盘存业务;销售业务;除此之外, 对于筹资业务、对外投资业务、债权债务结算业务、成本费用业务、工程项目与信用担保等, 都需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本文主要对销售内部控制制度加以论述[1]。
1.2 企业销售在企业中的作用
销售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一方面企业以销定产, 另一方面企业要想在市场中提升自身的竞争水平, 首先就必须要扩大销售, 保持市场份额的高质量与高增长。企业的自产或是外购行为, 都需要销售的过程来完成收入和利润额的增长。销售业务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而销售额不断增加, 将为企业增添活力, 从而盘活企业资金, 为企业带来收入的同时为企业人员也带来了更多的收入, 从而使工作人员也更尽心地在企业生产活动中付出自己辛勤。不得不说销售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动向。而像某商贸有限公司这类企业, 销售就是公司的命脉, 决定着整个公司的命运, 销售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是否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
1.3 企业销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意义
销售无疑是企业的重中之重, 然而, 无规矩不成方圆。出于销售对企业的重要性, 建立与健全销售内部控制制度是当前中国企业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也是有效扼制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 销售行为无疑是企业价值实现的前提, 而规范合理的销售内部控制, 对于有效的持续经营起很大的辅助作用。企业需先找到在销售行为中已经出现的某些问题或是存在的隐患, 从而有针对的提出解决措施, 进而解决销售过程中的种种问题[2]。
2 企业销售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内控关键点
2.1 销售合同签订环节
合同签定是为了确保双方对预期事项能按时进行, 实现双方利益。但合同签定的不合理, 给销售本身埋下隐患, 导致以后的经济纠纷甚至诉讼, 从而给一方或双方造成经济损失[3]。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方面存在些许纰漏, 如:合同谈判、订立、审批人员有些未相互分离;有时谈判人员只有一人;审批程序不够完善。针对以上问题, 公司应就合同签订人员、审批方式设置相应的内控关键点。
2.2 应收账款环节
应收账款不能合理有效处理将导致企业的风控风险不断加大。该商贸公司应收账款内控存在的问题有:企业虚盈实亏, 应收账款债权不实, 各部门之间对应收账款的收回未能协调一致, 致使有些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首先应对客户的信用度进行调查, 确保客户的质量, 为以后收款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是对应收账款控制的首要关键点;其次, 加强各部门协调也是应收账款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2.3 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环节
现金收入业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更改凭证金额, 虚构内容;现金收入未及时记录, 出现漏洞, 给舞弊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且在作弊行为发生后无证据、无线索可查。某商贸有限公司在该环节存在未及时记录入账的缺点, 因此, 该公司就该环节应设置的内控关键点在于加强票据的传递与管理, 做到及时登记票据入账。
3 完善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
3.1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3.1.1 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
企业销售业务中的下列职务应当相互分离:
1) 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相分离。为防止职员在客户信用调查与合同审批签订中舞弊, 该类职务应分离。某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达商贸) 专门设置了信用评估人员进行信用的调查评估, 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则由销售主管负责[4]。
2) 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相分离。为保证销售合同的可靠性, 合同的审批、签订应相分离, 同时, 发货不应与上述岗位相容。富达商贸并未完全做到, 合同的审批与签订未完全分离, 有时由同一人完成, 对此, 公司负责人正在逐步完善。公司设有发货员办理发货业务, 实现了与其他职务的分离。
3) 销售货物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分离。为防止职员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 销售货物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应相分离。富达商贸由销售员确认货物销售, 款项收回现金由收银员收取, 其他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会计记录。
4) 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相分离。销售退回的相关职务应当相分离。富达商贸货物退回由销售主管审批, 由仓管部门清点验收, 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会计记录。
5) 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相分离。为确保销售业务的准确性, 企业应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富达商贸销售货物由销售人员完成, 销售部门开具统一的发票, 留一联作存根, 其余交于客户, 实现了个职务的分离。
6)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相分离。对于坏账准备, 企业应建立一定的管理制度合理计提、审批、核销坏账。富达商贸坏账的计提、核销由一般财务人员负责, 审批则由财务主管和公司负责人完成。
3.1.2 设置专门的销售机构
任何企业都应设置专门的销售机构。富达商贸设置了专门的销售机构, 并配备了专职销售人员负责办理销售业务。
3.1.3 建立销售登记制度, 加强各种凭证的管理
企业任何一笔销售业务都应开具销售单据。富达商贸对每笔业务都开具了相应的销售发票, 并对反应销售业务的合同、发货单、发票按顺序编号管理。
3.1.4 提倡合同销售方式
企业应当尽可能采用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办理销售业务。对于大客户及大额销售, 为强化内部控制, 同时对销售进行事前控制, 富达商贸会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作为销售依据。
3.1.5 建立健全销售检查制度
为保证销售业务的正确性,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种销售检查制度。富达商贸设置专人负责检查销售折让与折扣以及零散小额销售, 以保证销售业务的正确性。
3.1.6 建立销售台账制度
企业应当在销售部门设置销售台账。富达商贸在销售部门设置销售台账, 反应各种商品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5]。
3.1.7 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加强对销售退回的管理, 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富达商贸建立起一套可行的销售退回制度, 由销售主管审批销售退回并查明退货原因;退回的货物由仓管部门检验清点, 并填制销货退回表;财务部门在接到退货表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后进行相关会计记录。
3.2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具体设计
3.2.1 销售合同签订的内部控制
企业应与客户签署合同, 规定双方在交易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销售部门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的要求, 本着销售基本原则, 建立起一套规范的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的谈判、订立、审批人员必须经过恰当的授权并相互分离, 谈判人员应就合同中的销售细节问题进行谈判讨论。谈判过程应有两个人, 其中一人进行谈判内容的书面记录。谈判双方出现与企业销售计划或是企业销售政策向左的, 应该及时与销售主管反映情况。合同订立人员应依据《合同法》的要求, 对交易数量、金额, 结算方式, 商品质量等级, 交货方式和期限, 以及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2.2 销售环节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1) 建立客户信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企业在销售收款业务中对信用风险实施控制, 要对不同的客户区别处理。对较重要的或是风险较大的一些客户, 信用部门应协同销售部门做好其资信调查, 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反映客户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对客户进行以往交易的信用记录。根据客户档案, 信用部门可以把客户划分等级, 分类管理, 针对每个等级确定具体的赊销额度和付款条件。应收账款要在源头上进行把控, 从而为以后的收款工作提供便利。
2) 制定并执行统一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双方确立的信用条件应符合公司一贯的信用政策。企业制定信用政策是要在业绩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达到协调一致。企业进行赊销业务都必须以信用政策为依据, 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循这个原则。
3) 各部门协调配合, 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应做到各部门联动配合实行。财会部门应做好应收账款的记录和核对工作, 对客户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对账, 并将对账结果报送销售部门和信用部门。企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 追究责任,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准作为坏账损失, 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并减少相应的应收账款。财会部门还应对已注销的应收账款进行记录, 设置备查簿等, 以防以后收回已核销坏账时出现漏记、错记或被贪污的情况。
3.2.3 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1) 客户购货时, 由销售部门填制一式数联的“销货单”, 注明购货单位、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 留一联作为存根, 及时进行业务核算, 其余交客户办理货款结算和提货。
2) 客户持“销货单”向财会部门交款。财会部门对“销货单”认真审核后, 办理收取货款的手续, 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员的签章, 留一张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其余退给客户。
3) 客户持“销货单”中的提货联向仓库提货。仓库保管人员对“销货单”复核, 确认已办妥交款手续后, 予以发货, 并将提货联留下及时登记仓库台账。
4 结语
为企业设计并建立严密完善的销售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某商贸公司来说, 完善的销售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可以保证销售业务合理合法有序进行, 而且对公司长远发展有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不仅仅是在以往的观点中被认为是财会部门所独立建设并维持运营的, 而是需要企业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实行来保证企业高效持续经营。企业应当遵循相关内控法规, 建立适合自己的内控制度, 保证企业正常有序运行, 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打好夯实的基础, 早日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李端生.会计制度设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4.
[2]杨有红.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2004.
[3]魏凤仙.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策略[J].商场现代化, 2008 (9) :333.
[4]刘希映.会计信息质量对经济的影响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16) :296.
3.销售公司规章制度制度 篇三
摘要:构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标准下的合同根本违约成立与否不仅要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而定,还要视损害是否可预知。各缔约国在实践中,对合同是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均有很多案例汇编和裁判文书值得研究。
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根本违约
一、《公约》中构成根本违约的条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文简称“公约”)第25条明确规定了“根本违约”的概念:“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质性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约。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从该条款的内部结构上解读,根本违约成立与否实际包含两大条件:条件一,根本违约成立与否要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条件二,根本违约成立与否还要视损害是否可预知。两大条件缺一不可。
(一)根本违约成立与否要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
所谓“条件一,根本违约成立与否要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对公约第25条的部分文字的逻辑概括。换句话来说,条件一的含义是“该损害实际上剥夺了受害方根据合同所应得到的利益”。而为了理解以上内容,就涉及对其中两个关键词“实质损害”和“合同期待利益”的深入探讨和一定程度上的概念厘清。
1.实质损害
公约自身并未包含对该术语“损害”(detriment)下任何定义。也未给予任何衡量根本违约等级的任何例子。遇到这样一个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的“新词”,评论者对它的解释观点各异。然而,结合公约第74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付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中的“损害赔偿额”(damage)来看,英文选词显然有不同的意指。第74条中的“损害赔偿额”(damage)在該条款中含有这样的含义:即使违约不是根本违约,当事人也有权声称“损害赔偿额”(damage)。由此可见,虽然中文涉及都是“损害”的意思,英文用词背后的暗含的法律后果却大有不同。即在公约中,“损害赔偿额”(damage)对应的是“违约”(breach of contract);“损害”(detriment)对应的是“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由于第25条缺少对“损害”(detriment)的解释,为了进行合理揣测,需要从第74条的有关“损害赔偿额”(damage)的规定——“利润在内的损失”入手。似乎“损害”(detriment)的概念比“损害赔偿额”(damage)的概念要宽泛,受害方承受的经济损失并不是确立根本违约发生与否的唯一决定因素。
另外,很重要的一个修饰词是“实质性或实际上(substantially)”。它的字面意思是,“使得损害的程度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许多学者认为此种定义方法是同意反复,没有意义。然而此种同意反复的立法语言,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是没有现实可操纵性的。通常来说,在缺少精确定义的情况下,术语似乎必须应根据合同的立法史和合同目的来解释。从第25条的立法沿革可以清楚的看出,不同于草案,它并没有涉及到损害的程度,而是强调了合同利益和真正为合同许诺而承担的个案义务的重要性。
因此重点就清楚地落到了受损害方的合同期待利益上了。受损害方的合同期待利益成了决定是否是根本违约的中心标准。
2.合同期待利益
公约第25条“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合同期待利益”。有学者甚至认为公约第25条对“合法期待利益”的鉴定是判断损害实质与否的唯一的标准。关于期待利益,有两点要明确:一方面期待利益的标准并非受损害方的内心感受而是与来源于合同条款中期待相关;另一方面,期待利益不仅表现为明确的合同条款,还有习惯做法、惯例或者规制合同的附加刑条款。
众所周知是合同决定着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合同决定着这些义务的重要性。因此,(合同期待利益)与受害方各人的、主观的利益无关,但是这种期待的评估必须可以通过观察合同本身达到。简而言之,一般认为这种受害方的期待利益必须是从合同中可辨别的。其他诸如协商、贸易惯例、其他的相关合同定义的事实和合同中未提及的东西是否可以构成受害方声称的期待利益,仍有争议。笔者认为,除了合同中明确写明的期待利益,其他的“协商、贸易惯例、其他的相关合同定义的事实和合同中未提及的东西”是否是受害方的合理期待,应该在具体的个案中留给法官做出裁量。因为“根据合同规定”的含义不仅涉及合同的字面语言,还包括围绕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各种情况。但这种对合同期待利益的宽泛认定,并不意味着受害方可以对声称期待利益受损的权利进行滥用。第25条为了限制受害方的权利滥用,给了违约方一定的豁免权,即判断根本违约与否的条件二——“可预见性”的制度设置。
(二)根本违约成立与否还要视损害是否可预知
判断根本违约与否的条件二:根本违约成立与否还要视损害是否可预知。条件二是对违约方有利的一个条件性因素。违约是否是实质性的不仅取决于其后果,还取决于另一方对此种后果的“可预见性”(foreseeability)。该条件实质包含主客观两个标准。主观标准要求违约方证明自身没有预见到违约的严重性。客观标准指一个与其有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在相同境况中也没有理由预见到这种后果。也就是说,只有违约方和第三人的同时都没有预见到才可以说是真正的法律上的没有预见到。总有反对者害怕增加的这个过滤器只会鼓励违约方声称“不知道”,以至于捆住了受害方的手脚。事实上,正如许多学者认为的,这种可预见性的评估仅仅是服务于对违约方的一种豁免,而不能作为对违约是否是根本的做出定义。可预见性只是一种去阻止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性因素。实质性损害和合同期待利益仍然是判断根本违约的核心因素。
二、缔约国实践中《公约》根本违约制度的适用情况
各缔约国在实践中,运用公约第25条的案件资料十分丰富,多数国家的案例汇编和裁判文书中都在争议的焦点即“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着墨颇多,分析细致且符合逻辑。当合同的目的被严格设计时,对于与合同当事人来说,由于违反合同,履行合同时的利益无法继续存在,(违约方是有能力知道的。)违约就是根本违约。这些条件是能看到的,因为卖方通过在鞋子贸易展销会上的展示,与对方就商标设计沟通过,这些鞋子也可以从卖方那里订购。卖方没有证明自己用一种清晰地可辨认的方式已经标记了这些展览品使之成为展览会的一部分,同时这一展览会并不包括真正的交易,并且样品是不用做出售的。因此,法庭不需要解决这一限制如何能影响结果这一问题。买方对卖方在任何情况下依据合同条款的信心,因为带有M标记的鞋子的展览,没有任何资格(有关缺少出售的能力)而严重地削弱。更具体的说,卖方对的移除展览品的拒绝造成了如此严重的怀疑,至于她遵守协议以避免未经同意交付这些鞋子给第三方的意愿,买方不能期待她更多的去遵守合同。“关于没有带M标记的鞋子的”买方权利的不同观点,不能证明她展出的鞋子带有M标记。所有这些都可以被卖方轻易预见到。”该法庭就是围绕“可预见性”这一根本违约的核心条件之一做出的定性分析。(作者单位:西京学院经济贸易系)
参考文献:
[1](德)施莱希特里姆著;李慧妮编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荷)马丁·W.海塞林克著;魏磊杰译注.新的欧洲法律文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4.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篇四
7、负责总结分析本小组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的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给总经理,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行业信息的研究与分析,对行业前景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与盖章及对货款的回收,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确认书。
10、审核样品领出并签字认可,审核图纸方案的设计,负责与内勤,设计的沟通。
11、做好每个业务项目成败的案例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和心得,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备案。
12、负责领导其他安排的事项。
三业务员: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注重自己的仪表仪容,穿戴整齐,举止得体,维护公司的形象。
3、熟悉公司概况、产品性能、产品介绍、产品特点、合同签订,多跟同事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服从业务经理的安排,每日汇报行程及有关客户信息,填写工作日志并向业务经理详细汇报工作,并及时的把业务经理交给的任务按时完成。
5、积极的寻访潜在客户,力求挖掘大量的潜在客户,从中筛选出有针对适合公司的准客户,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6、积极联络跟进洽谈项目,详细了解掌握客户的前期负责人、拍板负责人资料,运用专业的销售技巧,跟客户达到良好的沟通,取得客户的信任,为促成合同的签定打好良好的基础,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7、不断的搜寻、了解同行业的信息,及时的把有效的信息反应给业务经理。
8、拜访客户前,充分准备好客户要求的材料,如图片,简介,设计方案和报价等,并严格把关好公司的这些机密文件,做到及时回收!
9、领会并执行公司制定的营销方案,及时的去完成,并反馈相关信息。
10、协助公司安排付货及追款工作,并保持与客户长期联系,创造续单的机会。
11、积极参加公司的例会,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各项事务。
四设计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2、掌握、熟悉公司产品规格、性能、产品特色,了解同行业的产品信息,并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
3、负责公司的制图工作,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出独特的效果图,促进业务签单的顺利进行。
4、积极完成公司交予的设计工作,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准确领会客户的要求,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新颖,布局合理,新潮,适应时代潮流。
5、如业务员要设计方案,以业务经理签字为准。如果业务经理不在,可以电话核准,然后补签。否则设计人员有权拒绝设计。
6、积极主动的进行标书设计以前,先会同业务人员和报价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按照标书上的要求,细致认真的进行设计以后,并再三审核规格,图片,数量,报价,绝对的做到无差错。
7、积极主动搜寻网上的最新行业信息,及时的整理和汇总成资料,交给业务经理。
5.IT公司销售制度 篇五
编号: CS-AMD-2011011
5发文单位: 行政部 发布时间: 2011-01-15页数:5
制度导视:
此2011 Ver1.0版本的销售制度根据央XXX销售的特点以及公司销售策略而制订,主要的内容请大家仔细阅读:
1.明确销售区域、客户条件范围及销售的特点;
2.2011年每月销售任务及绩效考核标准;
3.销售的流程;
4.合同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
5.个人提成核算办法。
目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市场概述.........................2 销售任务及绩效考核标准..................2 销售所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3 销售相关流程........................3 个人提成核算办法.......................4 渠道提成核算办法.......................4 合同未执行、甲方违约的管理规定................4 制度说明.........................4 相关的文件及表格.......................5
备注:本制度相关名词解释
1.合同金额:指销售端与客户签订合同的金额;
2.全额回款额:指合同金额减去其它费用后的实际回款金额;
3.公司:本制度中凡是出现“公司”,都指央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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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概述
1.区域定位
XX公司专注于XX,业务范围为XX省,覆盖全省各市(自治州)、县的中小企业。
2.客户定位
公司的目标客户为XX省内年产值在XX万到X亿元的生产型、服务型中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范围),其它类型企业为次。
3.XXX的销售特点
XXX产品的销售特点主要为:
1)强势品牌:
具体内容;
2)无竞争对手:
具体内容,是独一无二的。
3)与传统销售的区别:
具体内容
二、销售任务及绩效考核标准
1.销售任务
1)公司每月的销售任务为XXX万元,由XX分解到销售来完成。
2)销售人员每月的任务为XX,销售金额的统计以合同金额为准。
2.绩效考核标准
1)薪酬及费用体制
销售部采取底薪+提成+奖金的薪酬模式:销售人员的底薪按照XXXX—
XXXX元/月标准核定,对其个人业绩要求为xx/月,实行XX考核的模式;费用由销售部主管根据部门费用预算及销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2)奖罚制度
评审助理每月除销售提成之外,另外参与以下考核:
(1)末位淘汰制
评审助理当月出单量在XX以下(不包含XX)者,实行末位淘汰;如出
现并列情况,则考核当月有效客户数、客户回访记录及考勤情况,表现差者予
以淘汰。
(2)月销售冠军奖励
每月评选销售冠军1名,奖励价值XXXX元-XXXX元的现金或实物;评选条件:
①当月完成XX以上;
②当月无迟到早退;
③客户回访记录良好。
(3)业绩特别奖励
为了鼓励销售,树立先进,公司会不定期推出业绩特别奖励(以现金形式为主),具体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4)特批带薪休假
当月完成xx以上者,根据个人意愿,可由销售部主管特批给予2天以内的带薪休假。
三、销售所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
1.亚直销模式:公司采取直销(直接销售)+合作伙伴的销售模式。
2.单一客户经理制:已有合作意向或已进行过客户报备(在销售部主管处
报备)的客户,三个月内其他的销售人员不得再进行销售工作,同一客户出单后XX时间内其他销售人员不得跟进。
3.项目报备制度:为规范销售,有效执行单一客户经理制,实行项目报备
管理。
四、销售相关流程
A.XXXX销售流程
每个xxxx销售环节的实现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销售谈判→签订合同并付款→XX→XX→XX→XX→XX→提成核算等。
1.销售谈判
具体内容。
2.签订合同并付款
具体内容。
3.XX
具体内容
4.XX
具体内容
……
……
……
……
五、个人提成核算办法
1.提成核算
个人销售提成核算办法分为以下两种:
a)……
b)……
2.提成发放
个人提成于完成销售收到全款的次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六、渠道提成核算办法
1.提成核算
具体内容
2.提成发放
具体内容
七、合同未执行、甲方违约的管理规定
A.合同未执行:
具体内容
B.甲方违约:
具体内容。
八、制度说明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新销售管理
制度。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九、相关的文件及表格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及时参见实时发布的通知。
A、相关文件
……
……
B、相关表格
……
6.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基础) 篇六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明确工作职责和明确激励制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包括销售部办公室管理、行为准则、考勤汇报、工作流程、绩效考核、奖罚原则和方式、销售部组织形势、管理原则、费用报销办法流程、保密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条 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副总(销售总监)负责管理整个销售部工作,销售主管,销售员及助理主管、销售助理。
第三条 销售部岗位职责 销售副总(销售总监):
1、坚决服从执行总经理工作安排。
2、综合分析市场信息,进行合理市场预测,为总经理提建议和参考。
3、在总经理指导下,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
4、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5、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6、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7、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8、根据市场具体情况,汇报总经理同意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9、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建全销售渠道。
10、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1、协助总经理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2、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
13、销售部内部办公环境的管理工作。
14、销售部人员的行程安排、考勤工作。
15、销售流程管理和合同审核,并组织招开公司内部各部门协调会议的工作。
16、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销售主管:
1、协助销售副总(销售总监)制定销售政策和销售方案并具体落实实施;
2、客户开发、协调沟通,产品销售、回款工作;
3、产品信息、行业信息、客户资料和销售政策信息的反馈工作;
4、客户与公司的协调工作;
5、协助销售副总(总监)管理销售人员;
6、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销售主管经理: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
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协助内勤人员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3、协助制定推广活动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14、协助处理售后工作。
15、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销售经理: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按计划组织实施计划销售任务;
3、维护完善经销网络,积极开发新客户;
4、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
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8、协助内勤人员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9、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0、协助处理售后工作。
11、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助理主管:
1、协助销售副总(销售总监)制定销售政策和销售方案并具体落实实施;
2、协助主管领导进行办公环境管理;
3、整理反馈信息,落实管理政策,催督业务人员的工作进程;
4、整理保管信息档案,客户资料;
5、客户信息收集、电话访问;
5、协助主管领导管理对销售助理进行管理;
6、业务员报销票据的一层审核;
7、关注销售部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8、参与公司销售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细;
9、动态分析销售及回款情况;
10、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销售助理:
1、开拓渠道获得客户信息工作;
2、点对级业务支持、信息跟踪催督工作;
3、新信息归纳整理和信息资料反馈工作;
4、电话拜访和网络信息分流工作,档案整理工作;
5、办公环境的维持工作;
6、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办公环境秩序、仪容仪表及行为标准
第五条 上班时间必须着统一制服,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齐。
第六条 着制服时不可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打领带必须规范端正。
第七条 制服外衣袖、衣领,衬衣领口处,不可露出保暖内衣等内部衣物,制服外不可显露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八条 勤洗理,保持身体、面部、手部的清洁,上班前不准吃有异味的食物,应保证口腔清洁。
第九条 头发要保持洁净整齐,男员工两鬓不超过耳朵上沿,颈后头发不得超过衣领,不得 蓄胡须或胡渣,女员工不得染成特殊颜色,工作期间要求束发,忌使用过多的香水或使用剌激气味的香水;佩戴装饰品要得体、合适,不可在工作场合如办公室、展示区等地化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
第十一条 按公司整体作息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整理内务;
第十二条 办公室内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视情节处以二元到五元罚款;
第十三条 接打电话要文明,不要影响其它人工作,其它工作人员不在位,公事电话要帮助接听并做好记录,进行交接;
第十四条 办公桌面要整洁,办公桌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第十五条 长时间离岗(下班),必需关闭电脑、饮水机、下班后最后一个人离开负责关闭总电源和灯,借阅文件用后归还不过夜;
第十六条 接打电话和接待来访,注意礼貌用语,内容记录清晰准确不含糊;
第十七条 展示大厅、办公室应保持地面清洁,不得随地泼水,乱丢纸屑杂物等。
第十八条 文件和资料使用完毕或各程序的工作完成后及时归档,下班后物品应归位摆放, 桌面清洁无杂物,不得在控台桌面及办公室桌面摆放无关物品,工作期间桌面打开文件不得超过三个。
第十九条 离开时桌椅要归位,桌上资料要及时收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归位和收拾,可要求当天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 上班相遇时,应互致问候,下班应相互道别。
第二十一条 注意坐立行走姿势,维护销售人员形象,销售部员工坐立行要求:站立时应抬 头挺胸,不寻腰驼背;坐姿应端正,不抖腿,不把脚放在桌椅茶几上;行走步伐应利落,不拖地走。
第二十二条 出入办公室或接待室,行走及开关门要轻,进入其他办公室时,要轻轻敲门,得到允许方可进入。
第二十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的事,上班时问不准玩手机游戏, 玩弄其他物品,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不准聚众闲谈等。
第二十四条 遵守会议纪律,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会议聚会,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在公司组织的各种集会过程中要保持端庄坐姿,站姿,不得在场下交头接耳, 不得哄谈、吵闹,会间不准打电话,主持人要求关闭电话或调到振动状态时必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集团活动,要有参与意识和团队精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说明。
第二十六条 在正式或公众场合,应遵循领导优先的原则.工作原则
第二十七条 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十八条 工作热情主动,文明服务,努力维护企业声誉,对客户态度和蔼诚恳,耐心细致,尊重客户, 不卑不亢。
第二十九条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勤俭节约,爱护公务。
第三十条 禁止恶意竞争,做不利于团队建设的事。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应告诉部门领导人外出事由,经许可后方可外出。
第三十二条 正确处理与客户的关系,不准接受客户、相关业务人员或单位的吃饭、喝茶、娱乐等邀请,也不得接受其馈赠或向其挪借款项,一经发现将予以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追究其法律责任。
出差及费用报销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业务人员出差期间,有行程报表,行程报表作为销售费用报销核帐数据之一,由销售助理负责核对票据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 业务人员出差,要依据每天工作情况,认真填写行程单,日报表,客户拜访信息记录表,周报表和调市场情况分析表等,作为绩效考核一部分。
第三十五条 出差主要交通方式是铁路,夜间乘车六小时以上,白天乘车八小时以上,可以乘卧铺,无铁路交通或特殊情况可以乘大巴车,特殊情况乘高铁,向直管领导请示后可以报销。
第三十六条 市内及周边出差,如驾驶私家车,按拜访客户的距离采用用油补贴,每公里 元。第三十七条 全国市场分区为A类,B类和C类地区,区分日补助金额。A类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天津、大连昆明、杭州等城市,补助标准为 元每天,其中住宿补助 元,需要发票报销;B类为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地级市,差旅补助为 元每天,其中住宿补助 元每天,依发票报销。其它为以类城市,差旅补助为 元每天,其中住宿补助为 元每天,依据发票报销。其中,长途车票,住宿发票日期和行程单必需对应,否则视为发票无效。
第三十八条 发生特殊费用,如礼金、餐费等项目,先申请得到领导批准使用,否则不与报销。
第三十九条 报销流程为,业务员帖单,长途车费、住宿等费用,帖单时附出差行程记录单,特殊费用,如出租车费,餐费、礼品费用等,需要领导签字方可帖单。帖单后,由销售助理核对金额,及出差行程记录,确认后签字,将由主管领导审核,最后总经理签字才可报销。
第四十条 关于电话费用之规定
工作流程制度
第四十一条 拜访客户,需要切实掌握客户资料信息,联系方式及客户潜力分析,客户工作方向分析和客户性格分析等内容,并填写客户拜访表。
第四十二条 签定代理协议或合同时,应以公司协议文本为依据,末竟事宜手写,手写内容要有指模或者公章才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 合同经过领导审核后,方可盖公章生效。第四十四条 信息获得为绩效考核依据之一,要及时备案,填写信息档案。第四十五条 客户成单后,七天,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几个阶段进行客户电话回访,听取意见,及时整理反馈并留档。
第四十六条 末达成交易客户,要根据情况,做出电话回访的时间安排,及时掌握客户动态。
第四十七条 信息取得后,电话联系,了解客户资料,填写档案表格,并投寄资料或者拜访。
会务制度
第四十八条 销售部每天早上开早会,每周有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工作总结会。
第四十九条 业务部门每天早会内容包括,业务部行为准则、同事分享、及一天重要工作协调安排。
第五十条 周例会总结一周业务进展情况,分析市场动态,总结一周的工作情况,安排下周的重点工作。第五十一条 月总结会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分析计划完成情况原因,分析原因,调整下月工作策略和方式,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培训学习
第五十二条 上岗前,由人资部门组织上岗培训之外,销售部要组织内部技能,行业动态,专业知识培训。第五十三条 工作过程中,每一个月组织一次内部人员经验交流培训,业务人员讲解案例实操过程,互动交流,提高销售技能。
绩效考核
第五十四条 销售部员工绩效考核分两个版块,数据考核,以实际工作中数据为依据,如业务员的销售,回款,客户拜访量等具体数据,占绩效权重的百分之八十,销售助理的电话信息量数据等,占绩效权重百分之六十;而纪委执行情况,工作热情度等几方面,做为软考核,由业务部领导,总经理,业务波及其它部门领导综合打分考核,业务人员的考核权重占百分之二十,销售助理人员的考核权重占百分之二四十。
考核结果和奖罚制度,另行规定。信息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公司的客户资料,潜在客户群体资料及客户联系方式,是公司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取得的,是公司财产,销售部人员有保密义务,泄露和损毁公司产品资料,客户资料是非法侵占它人财产行为,公司有权力进行包括罚款,开除等处罚方式,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离职时,必需把手机内保存资料交回公司,并约定联系客户规避期。
本制度为宏盛源公司销售部内部执行制度规范,最终解释权在本公司销售部。
7.销售公司规章制度制度 篇七
没有统一的制度不仅会给财务核算工作造成混乱,同时也会对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造成性质界定和处罚执行上的缺位。笔者认为,对于销售分支机构,必不可少的统一财务制度一般为:
(一)会计软件。
即使不能使用ERP财务模块来进行核算模式和会计数据的统一与集中,也应该在企业和销售分支机构中使用一致的会计软件,这样可以在信息统计与数据集中上减少大量的工作。
(二)会计核算制度。
对销售分支机构日常业务的会计核算(如:会计软件具体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核算日常业务时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分录)进行具体规定,有利于消除各区域对会计核算理解上的不一致而造成的信息障碍或舞弊。
(三)内部财务报告形式。
在通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之外,企业应根据管理需要设计自己的财务数据报告,如:费用统计表、债权债务表、销售分支机构会计软件数据备份。报告形式的统一既便于信息传递集中和统计分析,也有利于直观评价销售分支机构财务工作结果。
(四)财务涉及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
根据企业对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定位,相应制订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如:费用报销规定、发货规定、客户对账规定、年度盘点制度、收据领用制度。
二、人员
在销售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任用上,企业有两种选择:1.从企业派出并实行定期轮岗。外派人员可以间接形成企业本部对销售分支机构的实地监督;而轮岗有利于削弱人员因长期在固定地点工作而产生的小团体意识,减少利益区域化的可能性。但是由于企业在轮岗空间上有限,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容易产生人员流失。2.在机构所在地聘用。当地聘用有利于人员稳定,但是不利于内部监督。因此,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外地人员的任职标准,控制对外地财务人员的任免;另一方面要注重实施适当的企业本部财务监督。
三、资金
资金是销售分支机构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资金管理的细节一般可以划分为货款、费用和潜在风险支出三个部分。
(一)货款管理。
1.如果能够通过一定方式避免销售分支机构收取货款,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货款管理上的问题。可供选择的方式为要求客户直接将现款汇入企业账户或专门存折。
2.销售分支机构必须在当地收取货款的,应在机构当地设置专门用于收取货款的账户或存折,实施货款与费用严格分离。设置账户的,应尽量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账户进款后只能向企业指定账户进行汇款,不得出现其他支出;设置存折的,应将取款密码控制在企业本部财务部门,在企业所在地进行异地取款。
3.基于实际业务开展需要,企业在实施上述制度的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允许销售分支机构收取货款的特殊情况(如:客户在机构现场进行现金交易或送货收现金)和违反规定时的处罚标准。与此同时,为避免出现问题后与违纪员工在法律上的纠纷,企业应要求所有涉及员工在相关书面制度文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员工义务。
(二)费用管理。
1.费用要强调计划和事前控制,应建立销售分支机构月度费用开支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和费用拨付制度。
2.费用的发生具有时效性和地域性,因此对于费用的控制首先要依靠内部制度,其次才是执行。企业必须明确并详尽规定费用报销范围、报销标准和审批权限;必须对经常发生但是不容易控制的费用项目规定票据形式(如:不得采用定额发票、连号发票)、支出形式(如:车辆加油必须使用油卡、不得现金加油)或建立辅助档案记录(如:报销车辆油费、路桥费必须凭用车人或派车人签字的行程记录表,广告宣传业务发生后不论是否及时报销或付款必须建立记录台账);必要时,对容易出现漏洞或希望特别控制的特殊费用项目(如:办公费、车辆修理费、广告宣传费、返利佣金)实施事前企业本部审批。
3.为避免员工通过个人借款来套取公司资金,企业应明确规定销售分支机构员工借款的单次审批权限(必要时将一定金额之上的借款审批权限上收至企业本部),同时限制员工净借款总额或实行前借不清后款不借。
4.为加强管控,企业应对销售分支机构费用及借款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予以全面复核,并实施必要的异地抽查。即使是实行当地自行核算的,也应在月度核算结束后将相关凭证单据上交企业审核。
(三)潜在风险支出管理。
销售分支机构的职能定位局限在销售之上,因此企业应明令禁止销售分支机构在货款收取、费用支付之外的资金活动,如:提供或接受担保、进行投资、对外融资等,以杜绝潜在风险支出。
四、实物
销售分支机构涉及的实物,一般可以划分为用于销售的存货和自行使用的资产两类。
(一)存货管理。
存货管理的核心在于进出过程的手续合规性和结存数量的准确性。1.如果能够实施库存管理外包,会比货物自管更有效地防范风险。不论托管还是自管,企业都必须制订统一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出入的流程、书面凭据和审批作出明确的规定,严格执行流程审批、凭票出货。2.企业必须对销售分支机构存货的记录格式、定期报告内容及格式、责任岗位、定期盘点和盘点结果上报制订统一的制度,并监督销售分支机构切实执行。
(二)资产管理。
1.企业对销售分支机构资产购置报废的申请流程、书面凭据和审批权限应有明确规定;必要时,可对指定类别或一定单位价值之上的资产由企业统一购置下发。2.企业应对销售分支机构资产的记录格式、责任岗位、定期盘点和盘点结果上报等制订统一的制度,并监督销售分支机构切实执行。
(三)对于未采用ERP进行数据集中管理的企业,应在企业本部建立销售分支机构存货账目和资产账目。
通过重复记录销售分支机构存货与资产的变动与销售分支机构核对数据,发现销售分支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
五、债权
为规范债权环节的财务控制,应注意以下三个环节:
(一)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方式要规范化、书面化、合同化。
企业应规定销售分支机构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前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如:客户状况调查、向客户授予赊欠权之前的审批、客户收货的方式及确认、客户付款的方式及限制,并形成书面档案,涉及到债权或双方约定的还必须由客户进行签章确认,这样才能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债权争议,如:客户收货后不承认、客户违反约定将货款交给业务人员却要求企业认可、客户自行从货款中扣除未经企业允许的费用。
(二)债权过程要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重点是发货与客户收货确认、发票开具与客户收票确认、客户费用的事前审批与抵账确认、客户按约定形式及途径付款四个环节,不能为节省时间而忽略细节要求。
(三)债权的定期核对确认。
企业必须对客户债权的对账内容、对账单格式与签章、对账周期、奖惩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并要求销售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另外,债权核对时财务视角不能局限于财务账目的会计核算结果,而是要涵盖销售分支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全面业务往来,比如,已向客户发出货物但尚未开出发票也应该属于债权核对的组成部分。
六、监督
企业必须对销售分支机构财务活动实施适当的监督,主要包括:
(一)企业要建立对销售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
以量化指标(如:费用出错率、实物盘点差异率)来评价优劣和兑现奖惩。
(二)企业要指定岗位人员对销售分支机构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评价。
比如报销费用单据、费用计划、实物盘点报告、财务报告、会计核算软件数据等,以发现销售分支机构存在的直观问题。
(三)对于重点业务事项要实施企业二级复核。
比如销售分支机构的银行未达账和客户欠款对账单由企业进行二次复核。
(四)在有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应设置专门岗位负责对销售分支机构的巡回现场审计。
由熟悉销售分支机构财务运行的人员在销售分支机构现场对主要业务环节结果进行截止性测试和流程复核。如:资金结存金额的账实一致性、过去任意一段周期内资金收支的合规与否、实物盘点结果的账实是否一致、过去任意一段周期内存货出入的合规与否、过去某一周期内会计核算的合规与否、任意抽取样本客户实施实时对账的结果准确性、过去某一周期内财务报告数据及分类的真实性。
8.浅论一人公司制度 篇八
关键词:一人公司;产生及存在原因;创新;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3-0170-03
一、概述
2005年10月27日,新《公司法》正式颁布,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用完整的一节篇幅对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规定。我国一人公司立法上的诸多创新既满足了人们对于设立一人公司的客观需求,又充分考虑到债权人维护权益的正当诉求,在一人公司设立及监督制度上规定了不同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更为严格的条件。
二、一人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法所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从主体上确定了,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并且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这就在我国公司法上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
此次在立法上全面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并将其限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既是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也顺应国际立法潮流,是一次明智的立法选择。
三、一人公司的产生及存在的原因
(一)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一人公司产生的内在驱动力
有限责任制度最初是被赋予股份公司股东的。以刺激投资积极性。有限责任制度一经问世,立刻受到所有投资者的青睐。同为投资者,举办大规模企业可享受有限责任的“优惠”,举办中、小规模企业就得不到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显然有失公平。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当公司法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时,单一投资者就可能通过挂名方式设立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以规避法律。可见,对有限责任的偏好是产生一人公司的内在原因。
(二)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改变为一人公司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因为传统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司复数股东基础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构造意义就在于它是在出资人之外独立构成公司的经营机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大会与监事会不过是因为独立于股东的董事担任公司经营而派生出来的监督机构。然而,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股东会形式化几乎是常态。股东人数较少时,股东(通常就是董事及经理)直接运作企业,从而使法定的股东会并无实际意义。股东人数众多的大公司中,绝大多数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漠不关心。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沦为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工具。股东会本是将多数股东意愿提升为公司意愿,并能对公司的经营者进行监督的机构,股东会的失效不仅使“所有与经营分离”形式化,而且也使公司的社团性趋于淡化。既然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性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已无关紧要,那么,一人公司不具备社团性的特征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巨额资本的涌现为一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虽然公司制度产生之初是为了满足资本聚集的需要,但随着公司制度的运用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许多资本实力雄厚的企业,它们具有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为分散投资风险。也为减少复数股东之间的争执,一人公司往往是它们实现多行业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的最佳选择。
(四)高科技发展的条件下,中小型规模企业具有构筑一人公司的经济基础
当高科技、高风险的新兴行业不断兴起之时,进入这些领域的企业能否在竞争中取胜,主要依赖于高新技术的先进程度和投资机会的准确把握,而非资本的多寡及规模的大小。进一步说是依赖于高素质的人。一人公司具有资合性弱化但人合性突出的特点,正是中、小规模投资可采取的最佳组织形式。以上表明,既然现代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产生一人公司的适宜土壤,法律采取否认一人公司的态度。不仅无法取缔实质一人公司的存在,而且不能有效地规制一人公司,甚至可能造成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和混乱,加剧一人公司的滥用倾向。
四、一人公司的创新
(一)人公司类型上的创新
公司法修订之前,学者们常常把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作为单一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法上的一人公司进行研究。对于非国有法人或中国的自然人并无设立一人公司的权利。这种做法产生了两个明显的不利后果,一是造成市场主体人为的不平等;二是导致大量的实质一人公司的产生。实质一人公司是一事实存在,既有的法律规范无法禁止其存在,不利于监管和对债权人的保护。修订后的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形式一人公司的新类型,是公司类型上的重大创新。目前全球有超过36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上都规定有完善的形式一人公司立法。我国公司法的修订。符合公司立法的潮流。
(二)一人公司设立条件上的创新
1.允许自然人充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也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关于自然人充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此前有很大争议。反对的观点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东很容易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混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因此应当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的修订没有采用这种观点,而是顺应时代潮流和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
2.禁止一个自然人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正是考虑到人们的顾虑,为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对充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自然人投资能力作了特别限制性规定,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9条第2款)。
3.对自然人充当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投资能力作了限制。自然人充当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转投资能力和法人充当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投资能力没有做出限制,国有独资公司和发人充当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形成制度上奉行严格法定资本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形成上奉行与其他公司类型不同的资本形成制度,主张严格法定。法律明确规定有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且要求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章程所规定的出资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公司法》第59条第1款)。在出资方式和资本构成上,应当适用《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对非货币财产出资限定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三个基本条件。这一规定同样也应当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在具体操作上,规定了“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的基本规范。
5.设立登记时必须标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内容中必须明确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将此内容载于公司营业执照之中(《公司法》第60条),便于交易相对人辨认。
(三)一人公司在管理体制上的创新
1.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权益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专职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体制过去由部门、行业管理,国有也就表现为政府所有、部门所有,国有资产的监管难度很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也很大。这次立法顺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国家专职行使股东职权(《公司法》第65条第2款)。因此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法》第6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机构设置上较为灵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第62条),法律对其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同样没有强制性的要求,采自主原则。
3.国有独资公司在机构设置上相对严格。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法律有明确的要求。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公司实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将股东会的部分职权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由国务院所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法》第67条)。由此可见,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重大财产及重大事务之处理上,并无完全独立之自主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财产及重大事务之处理上,亦无最终的决定权。
4.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议事规则的特别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或者盖章后置备于公司(《公司法》第62条)。
(四)一人公司监督机制上的创新
1.年度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法》第63条)。这是强制性要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经营及债权人权益的保障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直索责任的特别监督机制。《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的进一步细化,能够对一人公司股东起到特别的监督作用。
3.国有独资公司独特的外部监督机制。对国有独资公司除了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机制的一般规范外,还规定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独特的外部监督机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掌握着国有独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重要人事任免权,这些权力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层来讲,是实实在在的监督。通读立法,我们不难看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规制,重在管理,没有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规定有特别的责任制度。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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