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2024-10-02

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11篇)

1.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一

关于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市盐业公司、直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东方制盐公司、鲁盐连锁公司、集团公司各处室(中心):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志群

副组长:孙树声 孔祥云 袁谭楷

成员:曹宏武

吕佩华

钱秉军

陈宝国

孙俊国

王永利

刘九刚

杨国富

柴子华

尹延明

杨力君

王树良

李茂辉

冷秉智

程悦明

陶孝武

于风海

王兆喜

沈继友

张清福

王业波

邵士勇

王怀倩

郭广丰

国兴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管理处,曹宏武任办公室主任,王永利任副主任。干部管理处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牵头组织集团公司人才工作实施,包括贯彻落实省国资委人才工作有关精神,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开展人才引进、集聚、培训、使用等人才工作,组织上报人才工作有关材料。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应立即成立相应的人才工作组织机构并上报干部管理处备案。特此通知

2.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二

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向

两个“最严格的制度”相配套,土地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记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各方面对下一步农村改革的议论集中在土地制度上,国内外有很多猜测,各类媒体也是持续热炒,这个话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关注度?

陈锡文:这么多人关心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第一说明它非常重要,第二说明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确实存在缺陷,需要继续改革和完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出台前,我看到不少报道,有媒体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叫第三次土改,或者是新土改,说是要试行土地的私有制,推行土地的自由买卖等等,在舆论上搞得大家比较迷茫、混乱。我出去吃饭,连餐馆的服务员都问:是不是我们在外面打工, 家里的地要收回去了?《决定》发布之后,大家已经看到,并没有这些内容,那些猜测是没有根据的。

记者:《决定》发布之后,说实行土地私有、自由买卖的没有了,但各种解读还是五花八门,您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政策指向是什么?

陈锡文: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非常重要,应该全面把握。如果说最基本的政策指向,那就是对土地的管理更严格更规范了。《决定》提出,要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制度,第一个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1亩=1/15ha)耕地红线;第二个是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仅有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不够的。即使不增加耕地占用,也不能超越国家的宏观控制,计划外增加自己的建设用地。

这两个制度配套进行双边约束,实际对整个中国的土地管理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要求。原因很简单, 首先,我国人均土地非常稀缺,我们现在的耕地面积已经降到了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一亩三分八,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再减少确实会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乃至于社会稳定。在过去的11年中,我国耕地的总面积已经减少了1.25亿亩,超过了一个河南省的耕地面积。其次,建设用地是投资的载体,是宏观调控的闸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什么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下不来?很重要的就是跟超计划的建设用地供给有关系。

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是一大亮点

土地流转政策已实行多年,并非首次提出

记者:《决定》中对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调要稳定,这似乎是一贯的基调,您认为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陈锡文:《决定》中提出,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长久不变”是这次文件的一大亮点。农村改革后,1984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1993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又提出土地承包15年到期后再延长到30年。现在顺应农民的期盼,提出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件事情意义非常重大。这颗“定心丸”吃了,农民才会珍惜土地,投资土地,放心自主地流转土地。现在应该认真考虑的是怎么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长久不变,《决定》明确提出,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没有这项制度,一代人、两代人,再往下就没有人搞得清楚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记者:现在还是有许多人把注意力放在土地流转上,他们认为,这是中央首次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陈锡文:这是很大的误解。在党的文件中, 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直是放在一起讲的。1984年1号文件,讲延长土地承包期,也讲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1993年11号文件,讲土地承包15年到期后再延长到30年,也讲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那里面有整整一节12个条款是讲怎样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事情农民在实践中已经干了20多年了!就说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考察的安徽小岗村,在这个大包干的发源地,农民的地已经有1/3流转了。只有产权清晰稳定,流转市场才能健康发育。这些年为什么流转市场发育不起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够稳定。

过去我们的职能部门主要是管承包合同的登记,今后要给需要转出、转入土地的农民提供平台,提供信息,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当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如果农民有更好的就业机会,有更高的收入, 有更可靠的保障, 他会自愿离开土地, 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记者:《决定》发布之后,有不少人问,征地制度要改革,以后要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城镇规划圈外的公益性用途才能征地, 那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是不是不用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只要跟农民商量就可以直接买了?

陈锡文:这一点应对社会广为宣传,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任何建设性用地必须是在严格管制的前提下,照样要符合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决定》对征地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和经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提出了改革的方向,这是一个很重大的改革决策,非常有意义。但是《决定》也明确指出,要抓紧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只有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来后,才能规范推进。否则,由于各个方面存在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饥渴症,可能会失去控制。

讨论研究土地管理制度应该在一定的前提下进行

从国情出发,尊重前人经验和现代国家一般规律

记者:现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的人很多,专家学者争论得很激烈,有些观点相去甚远,对此您怎么看?

陈锡文:有这么多人关心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这是好事。但是由于土地这个要素非常特殊,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一般的经济要素和自然资源,所以在任何国家,土地制度的确立都有一定的前提。不确定前提就没有办法讨论问题。从我们国家的实际状况来看,我觉得至少有三大前提:

第一个前提, 必须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地说,第一层含义就是必须有利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第二层含义是在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第三层含义是要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建设用地不能突破总供给量。这关系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保障经济安全。

第二个前提,土地的管理在任何现代国家都有其特殊规律,我把它概括成为四句话:第一是统筹规划;第二是分类管理;第三是用途管制;第四是严格审批。有人以为, 在市场经济国家,土地所有权可以决定一切。实际上,对土地的利用,现代国家从来都是用途管制超越所有权。不能因为土地是你的, 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当然,规划形成必须科学严密,并通过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正,为绝大多数老百姓认可,一旦确定下来,就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和任何用地者都不能违背。

第三个前提,经过30年的探索,在土地管理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一套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要从当前的实际出发去研究,这套制度在什么地方、哪个环节存在问题和毛病,怎么样改革和完善,而不能无视它的存在。

同时,还要有一些基本常识才能讨论。有的学者认为,农田和城市建设用地,森林和草原都可以不加区分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样问题永远也讨论不清楚。我们国家城市和农村的土地是两种所有制,仅仅一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就涉及很多类型,有福利型的宅基地,有公益型的小学校用地等,也有经营型的乡镇企业用地等,把这三类混到一起改,岂不乱套?

与土地有关的改革试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

应按程序,有预案,在可控的范围内稳妥进行

记者:现在全国各地有不少涉及土地的改革试验,改革就难免会突破现行的一些政策法规,试验就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怎样处理改革与规范、试验与推广的关系?怎样规避试验的风险?

陈锡文:从试验当中提取规范性的政策,这是我们党领导农村改革的重要经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就是从农民的创造中提炼和升华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的。我赞成搞改革试验,但是,有一点要说明,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法律法规的体系,和30年前相比, 这是很大的不同之处。我认为,现在搞改革试验应该遵循几项原则:

第一个原则:讲程序。承担试验,要经过批准。比如重庆、成都的试验是国务院批准的,天津的试验是国土资源部批准的。确定下来要做的试验,如果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就要获得制定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部门认可、批准。否则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还有什么用?

第二个原则:可控。既然是试验就必须掌握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例如说这个试验项目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一个村,一个镇,还是一个县?报了什么,批了什么,必须在这个范围内执行。一失控就无所谓试验了。

第三个原则:要有预案。既然是试验,就可能成功也允许失败。成功了皆大欢喜。如果试验失败怎么办?我们国家干部、研究人员去帮助试验,失败了没关系,转身回到城里了。但是参与试验的农民怎么办?一定要建立一套机制,承担起对参与试验农民在试验失败后的责任。

第四个原则:应当相对封闭。在封闭的范围内试验,冷静观察,实际操作,看到底行还是不行。把全局的问题放到局部试验,目的就是要减少社会震荡。

3.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三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局辖各股室、队、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x国土资党[2010]xx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实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办公室主任

xxx财务股股长

xxx人事股股长

xxx政策法规股股长

主要职责:领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定期分析“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完成省厅、市局、市治理工作

协调组、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xxx(兼)

副主任: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各类文件、信息、简报的起草编发和会议的组织、日常联络等工作;负责受理、登记、汇总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和交办、转办、督办当作;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内重大典型案件查办,指导系统各案件查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案件情况对外报道必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定期逐级上报制度,每月底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土地市场治理组(设在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拟定土地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调研起草规范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相关政策措施;了解掌握土地市场整治工作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深化改革研究组(设在政策法规股)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长效机制研究指定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简报素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案件协查组(设在纪检监察室)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治理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4.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四

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了便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宁政办〔2008〕143号),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经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各单位联络员人选已全部确定。现将联络员制度和名单予以印发,请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联络员职责。

附件:1.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联络员职责

2.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

为便于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成员单位经济普查联络员工作制度,其主要职责为:

1.落实本系统的工作职责;

2.传递经济普查工作信息给本单位的领导小组成员; 3.参加经济普查督查、检查、指导工作; 4.协助提供本系统经济普查所需的有关资料;

5.配合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的有关事宜;

6.参与有关经济普查的其他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5.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五

关于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市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创建,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长:何 勇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龙文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水方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周 卓

市编委办主任

赵国洪

市财政局局长

陈 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安先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洪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勇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宇东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云端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舒 敏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云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抽派专人办公。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医院管理组、医疗组、护理组、院感组、医技组、后勤组等7个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各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并层层签定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通知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六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要求,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审议鞍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世超 副市长?

副 组 长:张天影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孙宝涌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王卫国 市经委主任?

成 员:王太保 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钟庆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李 洁 市政府办公厅副局级调研员?

李新刚 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

张士庸 市直机关工委委员?

邓 力 市建委副主任?

王 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鞠幼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霍庆永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长有 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忠校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士惠 市体育局副局长?

任雅芹 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延博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天影(兼),副主任:李洁(兼)。?

7.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七

关于成立合肥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暨办公室、指导检查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院直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暨办公室、指导检查组。

一、合肥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陶登松(党委书记)

副组长:蔡敬民(党委委员、副院长)

郑永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 啸(党委委员、副院长)丁 明(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吴本成(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长)

刘樟树(院办、党办副主任)刘建中(党委组织部部长)

— 1 — 邵一江(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崔国庆(学生工作处处长)鲍安义(工会主席)

二、合肥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建中 副主任:司莉阳

秘 书:李家灿、王能引

办公室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秘书组 组织组 组 长:司莉阳

成 员:刘良宏、丁增云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安排活动日程,组织活动实施;联合宣传组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征求群众意见,组织民主评议;阶段性工作小结、学习实践活动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组 组 长:邵一江

成 员:余 勇、王 迅、张立驰、崔海莉

主要职责:负责学习辅导;配合组织组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负责撰写有关宣传文章,收集、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营造舆论氛围;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收集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编写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组 组 长:刘樟树

— 2 — 成 员:杨 梅、许 徐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会议的安排与召集,起草、印发院领导有关讲话稿以及向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检查组报送的工作报告等文件材料;联合组织组调研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合肥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检查组

组 长:吴本成

成 员:贺诒芝、任民、孔繁本、李大堃、高卫东、张杰 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并督促有关党组织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及时向院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19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等 通知

抄送:省属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第五指导检查组、中共合肥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合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8.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八

万政〔2008〕98号

关于成立万市镇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已成立万市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即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办公室,种植养殖环节组、生产加工环节组、流通环节组、消费环节组、宣传教育组五个小组。

(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

主任:姜小娟

成员:方会青钟卫民朱银宝万明朱勇

金江华张建华于少初盛志军于小平

创建办设在镇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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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办是我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镇创建日常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其主要职责是:①构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各行政村目标考核内容。②组织宣传报道,掌握信息,上传下达。③修订完善《万市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④做好村级食品药品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的调整充实工作。⑤配合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推行食品安全抽检制度。⑥负责对各组和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提出意见和建议。⑦负责协调指导创建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⑧负责起草汇报、总结材料,收集整理台帐资料。

(二)种植养殖环节组

组长:朱银宝

工作职责: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监管。①加大对农产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②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生产的农产品其农药、抗生素和有害生物残留合格率达到100%。③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证工作,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④有计划地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杜绝“二高”农药的使用。⑤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对水产品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技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知识培训。⑥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

为。

(三)生产加工环节组

组长:钟卫民

工作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①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巡查和开展专项抽查。②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③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根据上级要求全面实施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④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QS认证工作。

(四)流通环节组

组长:万明,副组长:金献东

工作职责: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①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②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放心店”向较大自然村扩展。③加大连锁超市的扩面力度,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在行政村发展农村连锁便利店。

(五)消费环节组

组长:于少初

工作职责: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安全监管。①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制度。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所有餐饮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②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等创建,餐饮卫生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③加强源头管理,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应达到100%。④加强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开展对土厨师登记和卫生知识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审报备案和现场指导制度。

(六)宣传教育组

组长:方会青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

9.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九

【发布文号】琼府办函〔2007〕148号 【发布日期】2007-07-25 【生效日期】2007-07-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海防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7〕14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动、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海防林建设,更好地恢复、发展和保护好我省沿海基干林带,加快全省海防林建设步伐,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海防林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成(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宋攻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选成(省林业局局长)

成 员:王焕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粱 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景子(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林回福(省发展与改革厅厅长)

李应济(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卢灵雄(省监察厅副厅长)

吕 勇(省财政厅副厅长)

丁式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王宏良(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 锦(省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王永存(省国资委副书记)

林道足(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唐剑光(团省委书记)

陈琼月(省工商联(总商会)常务副会长)

郝振声(省总工会副主席)

黄玲珍(省妇联副主席)

陈经雄(省侨联副主席)

张学泮(省社科联副主席)

黄俊忠(省科协副主席)

王年生(省金融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10.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云峰 副组长:史和平

泉 陈震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省长

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 1 — 成员:周琪

周继业 邵建东 林一峰 俞

军 殷翔文 王

秦 柳玉祥 洪慧民 钮学兴 李

建 周英 蒋

巍 徐学军 李先友 李俊超 张士龙 倪静石 杨卫东 张

前 韦顺和 马太建 祝井贵

省法院副院长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科技厅副厅长 省公安厅副厅长 省监察厅副厅长 省民政厅副厅长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省农委副主任 省国税局副局长 省地税局副局长 省工商局副局长 省质监局副局长 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 省法制办副主任 省物价局副局长

叶耀宇 黄向庆 李旭辉 盛占省 李玉平许继金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人行南京分行副行长 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南京海关副关长 江苏银监局副局长 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俞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社会信用△ 机构

通知

11.关于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 篇十一

建设部、监察部关于成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建规[2006]2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委),直辖市规划局(委)、监察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监察局: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切实有效开展工作,根据《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要求,建设部、监察部决定成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为临时性专门机构,由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监察部驻建设部监察局抽调一定数量的人员组成。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唐 凯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

副 主 任:刘汉奖 监察部驻建设部监察局正局级监察专员

孙安军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

孙照华 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副局级监察专员

成 员:靳世文 监察部驻建设部监察局正处级监察员

李晓龙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管理处处长

邢海峰 建设部规划管理中心副处长

钟建国 监察部执法监察司主任科员

二、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凋、督促检查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筹备召开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承办信息收集、资料整理与工作交流等;

(二)督促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三)了解、综合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及动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转请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尽快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其组成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时函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附楼510房间;

办公室电话:(010―58934246),传真:(010―58934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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