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景观设计合同空(精选10篇)
1.绿化景观设计合同空 篇一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设计合同
合 同 书
发包人(全称):(下称甲方)设计人(全称):(下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签订依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二、设计依据
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委托书;
2、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
3、现行相关国家设计规范。
三、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工程名称:
2、景观及绿化面积为:m23、设计阶段:(1)方案设计、(2)施工图设计
4、设计内容:(1)总体规划平面图、(2)平面定线定位图、(3)竖向设计图、(4)园林景观设计、(5)铺装设计、(6)植物种植设计、(7)绿地灌溉系统、(8)建筑小品等设施、(9)道路设计、(10)其他相关项。
四、交付设计文件要求及时间、方案图要求:
(1)提交要求:方案设计文本四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套;具体内容包括:景观总平面图、交通分析图、景观分析图、主要构筑物平、立面图及铺装大样图、植物设计图、设计说明等;
(2)方案图交时间: 20年 月 日
2、施工图要求:
(1)提交要求:施工图蓝图设计文件四套,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套;具体内容包括:总平面图、景观索引图、放线定位图、竖向设计、铺装平面图、铺装节点详图、园林小品详图、构筑物建筑结构详图、道路铺装垫层详图、植物种植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定位图、给排水设计详图。
(2)施工图提交时间: 20年 月 日
五、费用确定及支付
1、费用确定:
设计面积:m2
费用单价:元/m2。
本合同设计费用为(大写):
(小写):
2、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规划方案完成并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2)施工图设计完成,审批通过后支付到合同总费用的90%;
(3)本工程竣工后七日内,支付结算面积后余下合同费用。
(4)甲方支付费用时,乙方应按支付额度开具相应额度的设计发票。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文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
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资料有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消耗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
(3)甲方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费用支付,如延期支付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进行,并顺延设计交付时间;
(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需征得乙方同
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意见和思路,以使乙方的设计更符合甲
方的企业文化;
(6)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拥有该绿化设计方案和施工
图的知识产权。
2、乙方职责:
(1)乙方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2)对设计质量进行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事故损失程度向甲方进行赔偿;
(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设计服务至施工结束为止;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甲方及相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和会审工作,负责向甲方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相关工程变更及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乙方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交付延误,将按照每延迟一
天,扣除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进行赔偿;
2、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设计费用,将
按照每延迟一天,给与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进行赔偿;
3、争议:解决争议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相关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其他
1、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
情况,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外的工作任务时,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费用结算完成后失效。
发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承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2.小区绿化景观施工合同 篇二
1、乙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苗木胸径株高、冠幅以工程量清单的苗木规格为准,树干无病虫害。
5、回填土和底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在一年的责任期内,如非人为破坏和自然死亡造成的缺塘,乙方应在一星期内无条件补植。
7、所有苗木进入现场后,由甲方对株高,冠幅规格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8、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工期)45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养护期 至 。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其它原因或设计变更,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
3、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4、委派现场工地代表 ,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5、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2、按照施工图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竣工验收后为绿化保养期、为12个月,在保养期、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确保养护期满后100%的苗木成活率及草坪成坪率。
3、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4、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待定。
1、合同生效后预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总造价的 %核付。
2、其余工程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完成工程量 %,按总造价 %支付;第二次(即其余工程尾款)待工程保养期结束,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结清。
第八条 安全责任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进行预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递交竣工报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报告、进度计划、工期统计月报、施工会签等文件需交甲方一式二份。
3、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验收接管的,其看管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 时,乙方要按质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贰份。
4、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磋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进行种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施工地点:
二、绿化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工期在甲方为乙方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应尽快确保工期速度。
四、开工准备,甲方应为乙方开工前所具备相应条件。
五、甲方确认委派___________做为甲方的代表权,负责监督乙方施工,全权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40%资金,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后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养护一周后,甲方验收交接后结算。
七、工程质量:所栽苗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施工,不得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其栽培质量。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自动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个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小区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篇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同编号:日 期:
施 工 合 同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锦绣山河项目1、2号地块景观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预算表范围内全部施工(详见预算表);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垃圾清运、包养护。
三、工期要求:
1、工期: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从甲方下达开工通知起 日历天。
2、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四、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点办法和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
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及机械拆
六、工程竣工结算
1、结算总价=合同总价+变更、签证费用。
2、可调整价款包括设计变更及签证等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化内容。
3、可调整价款结算原则:
①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明确单价的执行该工程量清单单价。②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似单价的执行该相似工程量清单单价。③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明确单价的,双方共同约定工程量清单单价。
七、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作。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质保及管护
(一)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自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个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含甲方管理费15%)由乙方全部承担。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未能及时到达,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含甲方管理费15%)由乙方全部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二)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包括甲方管理费15%)。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的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及出具处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承担费用。
4、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须进行相应赔偿。
九、其它
1、本工程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专业分包须经甲方同意。
2、甲方协调提供水电接驳点,接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电分别装表计量,水费按相关部门收费标准、电费按施工现场实际电价收费加相应损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并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所有工程联系单均以甲方签复意见为准,工程联系单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方为有效。
6、对已发生的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接到变更通知之日起7天内上报工程施工联系单;逾期申报的,视为此变更不增加费用和影响工期,以后不予签证。
7、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材料商、分包商各种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乙方付清欠款后再予支付。
8、乙方因质量问题连续整改两次仍不合格,或施工进度连续两次达不到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从已交付乙方施工的工程中另行发包,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相应扣减其造价。对甲方另行分包的各工程乙方应在施工中无条件配合,乙方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工期、质量、现场管理、竣工资料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负责保护。
9、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部分作为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并罚扣履约保证金的10~50%。
十六、合同文件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确认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书;○2有关工程的签证、变更等协议或文件;○3约谈记录;○4图纸。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向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及时协调以补充协议明确,一律以国家法规、规范为准。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4.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篇四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园林园建及绿化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面积: 二。工程内容:
园路铺装、园林小品、亭、廊、张拉膜、亲水平台、给排水、景观照明、园林音响、喷灌设施、绿化种植、假山、景石布置、水景、游泳池、户外烧烤设施、户外健身器材、户外车库、玻璃房、小木屋、休闲桌椅、遮阳伞、循环水处理设备等。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进行施工总承包。
四。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书;
2.图纸(意向图、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3.清单报价表;
4.分段验收表格及完工后的验收报告。五.工程造价及结算
1.清单报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经双方协商,达成的总承包价。六。合同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开工工期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按日历天数。
2.本工程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同意顺延工期。
七。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
1.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2.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沟通后按进度分段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一周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处理;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修复合格后,再报甲方验收。八。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协助乙方放线定位。2.甲方应委派相关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数量确认。
3.当甲方需要进行图纸变更和采取技术处理措施时,应以通知单书面通知乙方。4.乙方负责协调好施工周边关系,确保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九。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将本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3.工程变更:
当甲方对原设计变更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进行变更并提交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甲方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批准。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需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十。工程总造价:
(见工程预算书)十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材料款,然后按工程进度支付。
2.完成总工程量的90%时,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3.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一周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4.余款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在半年质保期满,10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十二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以上文件后一周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周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此后半年为保修期。十三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甲乙双方在合同同期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或提交长沙市建设局裁决,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5.浆砌挡土墙施工合同(空) 篇五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为按期优质完成XX市年产500万羽乌鸡加工项目用地的浆砌石坎工程,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量及工程单价
1、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计算依据,5米以上挡墙基础为3.5米上2米,(以下基础以甲乙双方现场需要确实。)
2、基础开挖单价为XX元/立方计价,带有运输以XX元/立方计价。
3、工程单价:浆砌石包工包料不含税金XX元/立方计价。
4、甲方负责道路、水、电、到场地,便于正常施工。
5、具体内容:基坑清理、平整;片石砌筑;水泥砂浆沟缝、抹面及养生;砂浆制作;片石、水泥、砂等材料购买及搬运;为完成上述工作项目所必需的其他所有辅助工作项目。水电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房租费XX元/月。第二条、施工工期
本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正常施工,施工期限为3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安全防护
1、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防护负全部责任。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众甲方的安排。
3、乙方对所使用人员的劳动安全承担雇主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及其他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否则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4、乙方需确保泥土不流入农户家中。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乙方要确保达到M7.5浆砌石的质量要求。
2、乙方在施工中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责,随时接受甲方技术、管理人员的检查,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种质量控制措施。
3、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费用及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负责。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经甲方监理现场验收后,在春节前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全额的50%,余款在春节后三个月内付清,如不按时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罚款全额的10%。
第六条、如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乙方造成停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10%。
第七条、甲方因周边的协调关系造成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民工每人每天XX元,机械XX元/天。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6.绿化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天水恒艺苑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招投标甲方园林绿化交由乙方提供苗木栽植,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地点:
二、绿化范围:
三、开工日期:2017年5月日至2017年5月日,共天。
四、合同总价:元。
五、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栽植结束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剩余合同总价的20%做为质保金待乙方一年养护期满(即2017年月日前)双方验收成活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甲方要求及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所栽植苗木必须与苗木清单品种规格相符。
2、乙方所栽植苗木无病虫害。
3、乙方必须保证在一年养护期内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为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4、养护期内如有死亡苗木,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5、乙方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量,如遇雨、雪等天气可以顺延期限。
6、乙方承担施工期内,实际用水量的费用,单价按天水市自来水公司标准计算。
七、甲方责任及义务
1、鉴于工程量及造价等因素,甲方应协调乙方及现场人员之间的关系,防止人为破坏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工程完工及一年养护结束,甲方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及按合同付款,如因甲方拖延验收付款时间,原则应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包含《绿化苗木清单》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二0一七年 月
7.道路绿化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十堰市绿景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与甲方道路绿化种植行道树约定事项如下:
一、根据甲方道路长度所定,乙方给甲方种植由银杏、樟树组成的行道树绿化工程。
二、道路绿化种植方式是:一棵银杏树,一棵樟树;株距间隔_____M。
三、樟树直径规格为6—7㎝,银杏树规格为6—7㎝.全路共栽银杏树60棵,樟树60棵。全包单价为300元/棵,共计人民币3.60万元整。
四、乙方保栽保活一年,从开始栽植树苗算起,一年后全部交给甲方管理,保栽保活一年期间管理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20棵全部栽完后甲方进行现场清点后一个星期内付给乙方80%的苗木款,剩余20%一年后再结算付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受任何干扰以免影响工期进程,若在种植期间有人阻拦,由甲方解决。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绿化养护合同 篇八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山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绿化养护项目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绿化养护。项目地点: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兴工北路15号 第二条合同期限
养护期限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继签。
第三条承包养护范围职责
1、养护范围: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的所有树木、灌木、绿篱、草坪等。
2、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园林绿化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3、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要求:
3.1修剪:根据各类灌木生长特点、环境、景观要求,按着规程适时进行。3.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进行适量施肥。3.3除草:松土、保墒、草坪切边,及时拔除草坪、树穴、色块等各类杂草。3.4对灌木进行松土、切边并做好水坑。
3.5对草坪进行切边、修复使其跟色块、树木层次清晰。
4、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季节的变化、气温的高低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喷洒农药是应提前通知甲方。
5、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死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种或修复,并自行承担费用。
6、乙方应定期用书面文字向甲方汇报养护计划及有关措施。
7、乙方养护不到位时,甲方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地立即整改。
8、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管理所有的一切劳动力和服务及生产由乙方自行组织安排,由此采生的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安全防范及事故处理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修剪树木、防台、防洪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在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剧毒、高残留或其他公害的药剂。
3、乙方喷洒农药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的种类、地点提前用书面文字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农药,以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使用的农药必须专人保管、登计、发放。领用时需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如发生其他人为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人员管理和安全责任
1、乙方要求工人遵守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需负责工人的安全和法治教育,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3、合理分工,按劳分配;避免引起劳务纠纷。如发生劳务纠纷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该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其后果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养护人员不得进入与基本工作无关的区域及动用与基本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养护所产生的杂草及各类树枝,应由乙方负责统一清理和外运。第六条养护所需的机械、材料、器具等设备 养护需要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本项目为期12个月,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款支付如下:
合同款分二次支付,半年(6个月)一次支付
元(以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日期为准)。剩余
元在合同到期前支付(以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日期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双方均严格履行本合同,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视情况按比例扣除乙方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其他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9.绿化承包合同 篇九
甲方:XX县林业局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XX县滨河路南侧18米及尧头桥西南侧角地共 亩进行承包植树,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该范围内全部绿化,2018年3月底前完成。树种为:法桐、白蜡或国槐,如需换树种,甲乙双方协商。规格:米径2.5CM,成活率90%以上。
2、乙方及时清理树下杂草,避免发生火灾。
二、甲方责任
按时清理土地,2018年3月12日前交付乙方,避免耽误植树季节。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年(2018年1月2日-20 年12月31日)。
四、承包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沿路一行树归甲方所有,三年后成活率保证95%以上,承包期内负责管护,保证绿化效果,不再缴纳承包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10.民间借贷抵押合同空 篇十
借 款 抵 押 合 同
出借款人:借 款 人:抵 押 人:担 保 人:二○一○年月日
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认真仔细阅审后签署。
借 款 抵 押 合 同
出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 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款行为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保证合同项下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大
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共计 六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具体付息时间:第一期
于年月日前付清;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出借款人;提前还
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三十天的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还本,每日按借款金
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滞纳金。在法院发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规定的还款
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违约滞纳金按双倍计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应积极配合。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如因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等
无法办理抵押,自愿向出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百分之伍的违约赔偿金。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出
借款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变更住所、联系1方法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三日内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
人的一切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评估、服务费等一切
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第八条出借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保守借款人的一切资料。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出房屋他项权证)后,当日发放
约定的借款,如不能如期发放借款,出借款人应当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伍的违约赔偿金。
第九条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生存和经营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双方协商解决。如因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出
借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偿还部分或全
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滞纳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
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借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本合同借款中的任何承诺。
2、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
赠人不能承担本合同债务的。
3、借款人、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4、借款人未按时支付借款利息,或到期未全额偿还借款本金。
5、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
6、抵押物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抵押人和担保人
不能提供出借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与担保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为借款人以其有
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青岛市区_路号栋单元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 青权市字第)的合法房地
产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抵押财产供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
押。
第十一条抵押值: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
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
件协同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为个月。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
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无效或抵押登记涂改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出借款人承担缔约
过失责任,抵押人应对出借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本
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逾期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出借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未清还借款前,担保人、抵押人
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债务及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保险:抵押人应根据借款人要求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应以出借款人
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单交给出借款人,如保险物发生意外出借款人有权从保单保险赔
偿金中优先收回出借款金额。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出借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五日内向出借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提供第二住所的担保,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率,担保人视为本合同缔约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出借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出借款人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共同负担。
第二十条抵押人、担保人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抵押房产的居住权,十日内自行落实住所或接受第二住所担保人提供的住所,并将抵押房内户口迁至他处,为出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实现债权提供便利。在无法自行解决抵押房内人员住处或第二住所担保人提供的住所无法落实的情况下,抵押人应无条件授权或接受出借款人在青岛市辖区内租赁小面积房屋替换已抵押房屋,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注销:出借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三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因出借款人过错无法撤押,出借款人应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百分之伍的违约赔偿金。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成立,办理完抵押登记出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据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签约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签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必需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出借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即视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即视为违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借款抵押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还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还款 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一致承诺自愿将抵押物交给出借款人拍卖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引起的一切费用。抵押人、担保人承诺:自愿将自己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债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承担出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八条缔约人已对本合同以上条款完全认可,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实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争议后,人民法院发诉时,邮寄到此地址视为借款人收到并应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签字):联系电话:
身份号码:通讯地址:
借款人(签字):联系电话:
身份号码: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抵押人(签字):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担保人(签字):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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