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创新方法

2024-10-27

团体创新方法(精选7篇)

1.团体创新方法 篇一

一、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新人契约

企业团队管理的成功组成必须基于一定的契约,而这个契约又必须反应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的状态。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一些项目往往要求行为人要有多种技能,要能够独挡一面。我们不得不承认,事实上专才还是比通才多,而且即使有了通才,他们的精力也是有限的。在这些情况下,合作者的出现就显得是一种必然。他们在项目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甚至关系项目的成功与否。而合作者的出现也并非是凭空的,他们之间通过契约建立关系,不论这种契约是明示的还是默认的。通过契约,他们就是一个团队。成员之间只有相互信任,这个团队才不会松散,才不管理团队的思路和方法。

会如同虚设。这种信任的函盖范围是很广的,既包括知识能力上的相互信任、沟通交流上的相互信任,也包括决策能力上的相互信任等等。如果团队成员之间没有相互信任,那么就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甚至影响目标的按时完成。因为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有利于提高团队的整体凝聚力,从而正面影响团队绩效。所以,团队一旦建立,那么任何一个团队成员都必须始终恪守相互信任的契约。

二、提高领导者素质

领导者的素质在团队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企业团队管理thldl.org.cn中,领导者首先是一个团队成员,再者是一个领导者。所以,领导者在所有决策之前都应该首先以成员的立场考虑问题,因为如果他们始终以领导者自居,很容易造成沟通不灵,甚至决策失误。在问题的讨论过程中,领导者应该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同时依据具体情况发表自己的观点,整合讨论过程中的信息,并进行分析,最后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决策。同时作为一个团队的领导者,他应该学会统筹资源,学会激励成员。有些领导者只是一味的去激励,并不知道团队成员想要什么,有时候激励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因此,领导者首先要用心去激励团队成员,物质奖励虽好,但如果只是流于形式,那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适当的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融合起来,让团队成员在两方面都得到满足,这个组织才让团队成员充满安全感,团队成员才能更好的去为组织工作。其次用尊重支持法来激励团队成员,尊重每一位团队成员,激励了每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达到办事的高效率。我们完全可以说,领导是一种能力,关系团队的良性发展。

三、加强团队成员逐渐的沟通交流

可以说,团队成员之间沟通交流的质量在团队的发展过程中是最为重要的。倘若没有了沟通和交流,那么团队就没有了继续存在的理由,团队成员各自所掌握的信息资源等就难以得到展示和交流——这就是信息闭塞,而这种情况的严重后果就是:目标变得渺茫甚至完全无法企及。所以,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是极其重要的。通过沟通交流,一方面有利于团队成员之间感情的建立和维系,另一方面就是有利于团队成员各自所掌握的信息资源等的展示和交流。而前者的作用又是经常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团队成员之间的真诚相待直接关系到决策的顺利与否。在团队沟通中日问可以促进磋商共通。相互提问可以弄清、探讨分析团队成员发言内容。可以帮助团队形成一个积极的氛围,向企业团队管理决策目的迈进。深入提问和对话方式提问可以弄清并挖掘一些思想,重述想法并进一步分析探讨。

团队中的及时反馈与有效沟通可以增强团队的协调能力,对团队绩效有正面的影响。所以,为了成功地实施企业团队管理,所有团队成员都必须沟通的重要性。团队成员之间的真诚相待直接关系到决策的顺利与否。

2.团体创新方法 篇二

一、社会团体的内涵及发展现状

(一) 社会团体的内涵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 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 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的性质和任务, 社会团体可以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类;根据活动地域不同, 社会团体可以分为国际性社会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地方性社会团体 (包括异地商会) , 以及近年来活跃在城乡社区的基层社会组织。

(二) 社会团体的发展现状

截止至2012年底, 我国共有社会团体27.1万个, 比上年增长6.3%。涉及范围有:工商服务业类、科技研究类、教育类、卫生类、社会服务类、文化类、体育类等14类,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发挥着联系政府和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数据来源:《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二、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并存。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要求于200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的社会组织中开始实施。在被调查的组织中, 笔者发现有15.25%的组织仍然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因为这些组织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 上级组织要求其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进而导致了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 难于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2. 财务人员素质偏低。虽然在被调查的组织中, 基本都设有会计和出纳岗位, 但是由于组织规模小、人员少、业务量不多的特点, 会计人员多为兼职或上级主管单位会计兼任, 出纳也是身兼数职或是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 有些甚至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财务人员的学历以专科为主, 职称以仅有从业资格和初级为主, 只有6.78%的社会团体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由此可见, 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对财务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严重阻碍了组织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3. 资金短缺问题普遍。社会团体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会费收入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服务收入。在被调查 的组织中, 一半以上的组织表示资金比较紧张, 导致开展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紧张的单位多为不取得政府拨款或政府拨款较少的单位, 这些组织的负责人认为政府拨款和资助不足、会费标准较低、会员缴纳会费积极性不高, 开展活动的服务收入较少是造成资金不足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 我国的社会团体对政府的依赖过高, 组织的自我发展和管理能力较低。

4. 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机制不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 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但是在调查中发现, 该项规定的内容在实际中只是通过年检报告的方式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构报告, 多数组织并没有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布, 信息的披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5. 尚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在很多地区, 民政部门都要求社会团体组织建立支票管理、现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但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组织并未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 有些组织的制度也是形同虚设, 并没有严格执行。54.24%的组织不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而编制财务预算的单位其执行不力和不执行的现象也很普遍。

6. 组织财务监管缺位。我国社会团体实行的是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管理体制, 各部门依据其职能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从制度层面来讲, 这种管理体制可谓是一种比较全面的管理模式, 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多部门监管的局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也赋予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监督 管理的权力, 但大多数政府职能部门并未对社会团体组织实行有效的监管, 使得社会团体的财务监管缺位。

(二)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 政社不分。多数社会团体是由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创立的, 组织人员、经费、职能、办公场所等均没有与政府职能部门彻底分离。具体表现有:组织重要领导人由业务主管单位人员兼任或委派、经费来源依赖于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参与社会团体日常管理工作、与主管单位合署办公等, 实际上这些组织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机构, 违背了组织“民间性”的特征。

2. 组织自我发展和管理能力不高。由于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过度依赖, 组织的独立性较差, 负责人多是倾向于对上级单位的服从, 而在自我发展和管理上缺乏思考。第一, 缺乏清晰的自我定位。社会团体组织提供的服务多为政府职能的转移, 组织的成员也顺理成章地站在政府的角度开展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而没有切实站在会员的立场, 钻研如何提高服务水平, 最大限度地实现会员的利益。导致会员积极性大打折扣, 不愿意缴纳会费, 更谈不上自愿捐助。第二, 组织内部管理混乱。多数组织并未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内部治理机制失效。负责人对组织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在财务人员配备上随意性较大, 没有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制度不健全, 制度执行不力。

3. 监管不到位。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对社会团体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负责, 对其财务缺乏监督与管理。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其年检报告进行初审并对其各项管理具有监管权, 但财务监管还不够。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职能部门由于组织资金来源的特殊性, 加之资金量小、业务少等特点, 往往将其置于“边缘地带”, 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一个系统的监管机制, 导致社会团体组织出现监管不到位现象。

三、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创新研究

(一) 以准确的财务管理目标作为工作使命

社会团体组织由于其财务特征, 财务管理目标既有别于企业的追求利润最大化, 又有别于政府部门的合规要求, 可以将其概括为: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基于社会团体现有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 民政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将财务管理目标渗透到每一个人, 以此作为开展工作的使命, 让财务管理职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二) 以优质的财务管理人员作为有力保障

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将其与业务主管单位彻底分离, 减少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依赖。严把财务人员的选聘关, 鼓励其进行业务技能学习, 晋升职称、学历和接受继续教育。财政部、民政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政部门要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入继续教育的内容, 让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在广大财务人员中广泛学习, 提高广大财务人员的认知度;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深入学习, 组织经验交流, 加强财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教育, 促使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以健全的财务管理法制作为监督依据

1. 组织内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 让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时有章可循。规模较大的组织可以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从而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管, 促进组织自律机制的形成。

2. 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 , 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 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社会团体组织, 其滞后性日渐凸显, 并且该条例中没有对财务管理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 因此, 适应新时期社会团体组织的法规制度的出炉迫在眉睫。

3. 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尽快出台针对社会团体组织的财务监管法规, 明确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财政、审计和税务等职能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监管范围、监管形式和执法处罚权限等, 将具体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以建立高效的问责机制。

总之, 我国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长期以来制度层面的原因, 也有组织自身的原因。因此, 要发挥社会团体在我国社会经济中联系政府和社会“桥梁”的作用, 就需要政府、组织自身和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龙淑华.社会团体“小金库”问题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 (7) .

[2]孙丽.社会团体财务会计工作现状与改进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1 (14) .

[3]崔胜利.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创新探索[J].科技风, 2013 (11) .

[4]刘斌.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 2009 (11) .

3.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篇三

一、认清形势,发挥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优势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不仅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也给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群众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人们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对公共领域的信任感下降,如在拆迁、拆围工作中,一些群众出现过激行为,一些公众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对峙;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传统群众工作方式也遇到挑战,如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村干部想面对面做工作非常困难。二是群众工作也出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当前,社会矛盾高度集中在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相互纠集。三是新形势对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总体上追求发展、追求幸福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人民团体必须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普受惠。

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具有天然优势。政治上,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别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党对人民团体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践证明,在党委的领导下,群众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大有可为,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组织上,各人民团体已经形成了覆盖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农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与各界群众保持着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号召力。工作上,人民团体扎根于群众之中,熟悉基层情况,清楚群众意愿,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心声,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明确思路,确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

人民团体要确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部门积极协同,广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维护群众权益、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实践。要在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团体所能的结合点上把握定位,真正把人民团体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群众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

转变工作思路。一是实现工作重点由服务经济增长为主向服务科学发展转变,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团结民心、凝聚民力、反映民愿、服务民事,引导群众在推进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实现工作内容由组织群众参与建设为主向推进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转变,代表和维护好群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三是实现工作方式由开展活动为主向开展活动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并举转变,既要通过开展活动来号召和动员群众,又要推动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构建群众工作社会化格局,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依托党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群众服务。以情感人,与群众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以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运用先进典型的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让群众听得进、信得过。

注重服务基层。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成效体现在“五个基层”上:一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是反映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推动群众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把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五是组织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把工作活跃在基层。

参与社会监督。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督促社会制度的执行。要聚集群众的资源和能量,将群众零散的呼声和要求通过整合转化为团体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决策、立法听证等工作中代表群众的集体意愿提出主张。要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社会特别是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大胆探索,建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源头参与机制。形成人民团体参与制定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度性保障,使人民团体能够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把群众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体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工人、青年、妇女等各界群众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探索建立政府与人民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发挥好各人民团体信访室、维权站等机构的作用,完善人民团体代表、委员联系制度,使群众投诉有门、信访有路,保证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方式表达意愿。探索建立了解群众需求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使之形成制度,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向党和政府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用好人民团体的话语权、建议权、监督权,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力争在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几乎所有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利益问题。人民团体要在代表各自所代表的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动态平衡,既要维护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也要注重维护个体利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

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大力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加强社会力量的整合与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应对与处置危机事件中的缓冲、中介和协同作用,减少直接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维权服务保障机制。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首要宗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准绳,当好群众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二是建好自身组织,努力扩大对群众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哪里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出面维权。三是加强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维护群众权益、服务群众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河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

(责编/于亚博)

4.团体创新方法 篇四

日前,由机械工程学院张杰、陈冲、雷兆贤、谭显红、潘伟组成的重庆理工大学代表队,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举行的第二届“新欧鹏杯”重庆市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获得机械类团体一等奖;同时张杰、谭显红、陈冲获得机械类全能一等奖;张杰、陈冲获得机械类计算机绘图单项一等奖;谭承焯、钟伟、雷兆贤获得机械类尺规绘图单项一等奖;潘伟、张杰、陈冲获得机械类尺规绘图单项二等奖。重庆理工大学指导老师王萍、魏书华、胡荣丽获得机械类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

该项赛事由重庆工程图学学会、重庆职业教育学会主办,旨在普及国际先进的成图技术,推广、掌握先进的设计思想、理念和方法,培训学生的绘图及创新能力,为参加8月份在广州举办的第六届“高教杯”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选拔人才。

重庆理工大学代表队在教务处、机械工程学院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下,将再次精心组队,参加全国比赛。

5.团体创新方法 篇五

时间:2009-03-26 09:36:08 作者: 来源: 阅读:41

许可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许可事项编码 HBXK08-02-0 省直管理部门 省民政厅 设定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

2、《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17 号)受理条件

一、成立

1、筹备及成立社团的条件

(1)拟筹备成立的社团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发起人在拟成立社团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4)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计算的,总数不得少于50个;

(5)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住所;

(7)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8)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9)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或名称相同相似的同类组织;

(10)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成立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的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

(2)有固定的住所;

(3)有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4)经社团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变更

1、社团及分支(代表)机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

2、社团及分支(代表)机构所变更的登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社团及分支(代表)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经理事会民主讨论通过;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注销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实施机关办理程序

一、成立

1、申请。发起人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咨询并获得名称预核准后,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拟成立社团的,准备筹备登记材料,筹备经批准后,按要求完成筹备活动后,再申请成立登记;拟成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准备成立登记材

料;

2、受理。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发起人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的,开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定的不

予受理;

3、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发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对有关申请事项和申办条件进行核实;

4、核准。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成立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及时通知发起人;

5、发证、公告。对符合成立登记条件的社团或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发给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二、变更

1、社团及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秘书长、会长(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办公地址、业务主管

单位需变更的,应在其变更事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社团名称和业务

范围拟变更的,应先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咨询后再将变更事项提交理事会讨论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社团及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的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等程序与成立登记相同;

3、社团需注销的,应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业务主管单位应组成清算

组织对拟注销的社团进行财产清算。社团分支(代表)机构需注销的,应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社团及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查、核准、发文(即注销证明文件)、公告等程序与成立登记相同;

4、社团章程变更的,应将章程草案送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后,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填写“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表”,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注销

1、社团及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秘书长、会长(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办公地址、业务主管

单位需变更的,应在其变更事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社团名称和业务

范围拟变更的,应先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咨询后再将变更事项提交理事会讨论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社团及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的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等程序与成立登记相同;

3、社团需注销的,应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业务主管单位应组成清算

组织对拟注销的社团进行财产清算。社团分支(代表)机构需注销的,应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社团及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查、核准、发文(即注销证明文件)、公告等程序与成立登记相同;

4、社团章程变更的,应将章程草案送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后,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填写“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表”,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实施机关办理时限

一、成立

1、社团成立登记办理时限

筹备阶段: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发起人(包括发起单位,下同)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60日内办结,作出是否批准筹备的决

定;

成立阶段: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社团筹备机构提交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是否

准予登记的决定。

2、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办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变更

社团(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

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后30日内办理完毕,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三、注销

社团注销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成清算组对社团财产进行清算。拟注销的社团应自清算结束后15日内由社团向登记管理机关

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收费依据

计价费[1996]1602号; 发改价格[2003]851号; 鄂价费字[2000]9号; 鄂价费字[1993]99号。收费标准(元)申请费 10元; 登记费 90元; 变更费 40元;

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费 40元; 会费收据工本费 3.5元; 专用收款收据领证工本费 3元。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样表下载 成立

一、社团筹备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3个以上发起单位或5个以上发起人签字(或盖章)的筹备申请书(一式两份);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筹备的文件;

3、发起人和拟任社团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工作简历、职务职称、在其他社团兼职情况、奖惩情况以及身份 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应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予以确认;

4、单位发起的,应提供发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性质、注册资金(企业)、业务范围、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联

系人、联系电话等;

5、《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6、筹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内容;

7、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8、拟发展的会员名单(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总数不少于30个)。单位会员须具有法人资格。单位会员名单包括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9、社团的宗旨、性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以及活动方式的书面说明。

二、社团成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以筹备机构名义提交的社团成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成立的文件;

3、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并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的社团章程(一式三份);

4、会员名单(个人会员不少于50个,单位会员不少于30个,混合计算总数不少于50个),单位会员名单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

表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5、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6、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湖北省社会团体办公用房证明》,非行业协会性质的社团

如有副处以上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还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

领导职务审批表》;

8、会长(法定代表人)、副会长、秘书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社团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

3、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内容须载明:经审议,同意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拟成立的分支

(代表)机构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等;

4、办公场所使用权的证明,须载明办公场所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面积等。属于自有产权的,要提供产权证明;属于

租赁的,要提供合法有效的使用权证明,并注明使用期限;

5、拟任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填写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还须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兼职

表》(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除外);

6、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分支(代表)机构设在异地的,还须有设在地民政部门的审查意见。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变更

1、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对离任法人代表或秘书长任期内财务审计报告;

3、记录该变更事项“经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情况”的会议纪要(须加盖会章);

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或《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变更秘书长的填写);

5、非行业协会及参照行业协会管理的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拟由现任党政领导干部(省直机关副处级以上,省以下副科级 以上,下同)兼职的,须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6、新任法定代表人、秘书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

二、副会长变更

1、《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社会团体变更备案表》;

3、非行业协会及参照行业协会管理的社团的副会长如由现任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须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 务审批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4、新任副会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5、记录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情况的会议纪要(须加盖会章)。

三、社团名称变更

1、加盖会章的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书中须说明变更的理由和政策依据,还须载明原名称社团的债权债务处置情形;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记录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该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须加盖会章);

4、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7、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8、原社团名称的印章。

四、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记录理事会通过该变更事项情况的会议纪要(加盖公章);

3、原任、继任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

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社团办公住所变更

1、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记录理事会审议通过该变更事项情况的会议纪要(加盖会章);

3、《社会团体办公用房证明表》,租赁办公用房的还须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

1、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

(1)理事会审议通过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的会议纪要(加盖会章);(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3)原《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4)原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印章。

2、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

理事会审议通过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盖会章);

(1)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4)非行业协会及参照行业协会管理的社团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应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 务审批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5)新任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办公地址变更

(1)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变更备案表》;(2)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办公用房证明;

(3)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分支(代表)机构变更地址的会议纪要(盖社团公章);

(4)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证书(正、副本);

(5)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办公地址设在异地须变更的,还须提交分支(代表)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的意见。注销

一、社团注销登记

1、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注销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清算报告书;

5、《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6、社团公章、财务章、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

7、财务凭证;

8、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1、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理事会审议通过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注销事项的会议纪要(盖会章);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表》;

5、被注销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代表)正副本;

6.团体创新方法 篇六

2016年9月20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的《企业创新评价体系》团体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联合咨询中心等50余位业界专家和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

会上,中国商业联合会王民副会长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要求和我国十一部委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指出团体标准需要快速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以团体标准为载体建立系统化专业化的企业创新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王会长强调,制定《企业创新评价体系》团体标准,建立与企业创新活动相契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有效助推企业的科研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经营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综合创新实现企业提质增效,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期间,各位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就《企业创新评价体系》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后续实施展开了充分的研讨,对企业创新的各个层面要素和考评指标进行了研讨,同时还对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意义、评价指标设计和标准实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

7.团体创新方法 篇七

篮球运动是一项典型的集体运动项目, 对运动员能力的要求除了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技战术外, 团队精神是影响球队取得好成绩的重要因素。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目前在运动员团队凝聚力培养中, 教练员主要通过建立球队目标、加强球队队伍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重视培养核心队员等方式, 培养运动员的团队精神、提高运动队的凝聚力。这些方法是通过外在的管理教育来促进和强化运动队凝聚力, 运动员多为被动的接受, 而且形式枯燥乏味, 缺乏针对性, 效果十分有限。运动员作为体育运动的主体, 本身具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篮球运动员, 他们反应敏锐, 观察、协调能力强, 感知能力深刻而全面。因此, 在篮球运动员团队凝聚力培养中, 应结合篮球运动员特点, 在球队形成的团体情境中开展心理辅导和训练, 积极调动队员的主动性和参与性, 营造良好的人际互动环境, 引导队员由主观体验到自我反思, 再向认知与行为改变的过渡, 从而进一步提高运动队的凝聚力。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以28名国家二级篮球运动员为研究对象, 平均年龄21岁, 平均训练年限5~7年。

2.2 研究方法

(1) 文献资料法。查阅与本研究相关的书籍、期刊等文献资料, 对本研究的现状有所了解。

(2) 问卷调查法。第一阶段发放《运动员群体凝聚力问卷》问卷28份, 收回有效问卷27份;第一阶段发放《运动员群体凝聚力问卷》问卷28份, 收回有效问卷28份。

(3) 数理统计法。采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 (SPSS 15.0) , 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本文对研究对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前、后不同时期的团队凝聚力进行问卷调查, 将调查结果及反应团队凝聚力的主要因子进行差别显著性比较, 结果显示篮球队团体辅导前、后的团队凝聚力发生变化, 其差异达显著水平 (见表1) 。在反应团队凝聚力的四个维度中, 群体任务吸引和群体社交一致性这两个因子比较, 其结果存在显著差异。

团体心理辅导对运动队凝聚力的培养具有一定的作用。首先, 团体心理辅导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通过不同的辅导形式, 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 并可从不同心理层面激发队员的参与性, 强化个体的主观体验感, 激发队员的主动性。其次, 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主题鲜明。根据辅导的总体目标, 不同阶段分别具有阶段目标, 不同环节的辅导主题鲜明、任务明确、感染力强、影响广泛。

4 运动员团体辅导的方法及原则

影响运动队团队凝聚力的因素较多, 其中主要有团队目标整合、运动员与教练员心理的相容性、队员间互补能力、外界压力以及运动队规模大小等等。针对这些影响因素, 通过团体心理辅导中的心理训练、情景体验、交流分享等方式, 对运动员进行引导教育, 进一步打造运动队的凝聚力。

4.1 运动员团体心理辅导方法

4.1.1 签署团队公约, 形成团队观念整合团队目标

“团队公约”是所形成团队成员之间共同遵守的一种约定, 它具有公众性、集体监督性、成员认同性等特点。在刚刚组建的篮球队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制定并签署“团体心理辅导公约”是首要完成的任务。在公约书中, 应对本次辅导的目标、队员的责任与义务尽心明确规范, 并引导队员在公约书上签署自己的名字, 形成团队意识, 强化团队规范, 澄清权利和义务。

4.1.2 拓展心理游戏, 增进队员的心理相容性

心理游戏通过队员间人际交互作用, 促进个体在交往中调整和改善与队员之间的关系, 彼此接纳, 培养信任感与责任感。针对篮球运动需要队员间相互信任、团结协作这一特点, 在团体心理辅导中开展“信任之旅”、“人体座椅”、“巧解千千结”等心理游戏, 在丰富感知体验的同时, 激发队员思考的主动性, 如何信任队友、相互支持对于团队的重要意义以及团队目标的作用, 扩大队员间心理的相容性。让每一名队员都明确的意识到, 单一队员的优秀无法代表整个队的成功, 只有整个球队团结协作取得成功才能算得上是队员的成功, 而其中“信任”、“支持”、“目标”是重要的组成因素。

4.1.3 加强自我探索, 培养成员互补能力

加强自我探索是促进队员更全面进行自我了解和客观评价的过程, 主要是关于队员能力、兴趣、想法、特长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和客观评价, 比如:“人生五样”、“特点集合”、“人生之最”等等。在篮球运动员的团体辅导中进行的自我探索, 应根据不同时期的辅导主题设置不同的情景, 比如在团队形成初期通过“优缺点”点评, 使队员更加全面客观的了解自己。在团队比赛之前通过“难忘记忆”展现最难忘的一次比赛情景, 分享“难忘”的原因, 引导队员进一步澄清自己的价值取向。在模拟情景中进行自我探索, 应注重辅导教师对队员自我价值评价的客观、正确引导和价值澄清之后的教育。

4.1.4 注重交流分享, 营造良好团队氛围

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本身就对队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活动场所, 在辅导中所创造的信任、温暖、支持的团体气氛营造的良好了的团队氛围。在交流分享中队员可以以他人为镜, 自我反省, 深化对辅导主题的认识。在日常的训练生活中存在的矛盾与困扰, 也可以在团队中有所交流, 队员间的分享与集思广益的形式, 对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促进队员间关系协调有着积极的作用。

4.2 运动队团体心理辅导原则

4.2.1 系统化原则

在运动员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应作为运动员心理能力培养的一种手段和途径, 应纳入到年度运动员培养计划之中。根据不同的学习、训练及比赛周期, 制定每一阶段的辅导主题, 坚持团体辅导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4.2.2 日常化原则

在运动员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应坚持日常化这一原则。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不仅仅对一个运动队的凝聚力有所影响, 作为一种心理教育形式, 它对运动队的每一名成员的心理素质及内在心理潜能的提升同样具有作用。坚持普遍的教育与专门的辅导相结合, 尊重每一名队员的个体差异, 满足组内成员对理解、尊重、认同等不同的心理需要, 注重在团体心理辅导中来化解队员的心理困扰, 激发心理潜能, 提高运动队的整体心理素质。

4.2.3 主题化原则

运动队的团体辅导以提高运动员心理品质、培养运动队凝聚力为目标, 根据不同时期队员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辅导专题, 运动队组建初期围绕认知和适应主题开展团体辅导, 如:“自我探索”专题;训练中期围绕能力培养为主题开展辅导, 如:“领导能力”、“合作共事”专题;在比赛前、后期围绕情绪管理和规划为主题开展辅导, 如“情绪控制”、“职业规划”等。团体辅导的主体化, 重点在于突出核心任务, 确保团体心理效果显著。

5 结语

运动队的凝聚力好与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团队的战斗力, 团体心理辅导作为一种培养团队凝聚力的方式和手段具有一定的作用。在团体心理辅导对培养团队凝聚力的实践研究中, 创编了适用于运动队团体辅导方法, 并依据辅导方法提出在运动队中开展团体辅导原则, 为在运动队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提升团队凝聚力提供保证。

摘要:本文以体育院校篮球队为实验对象, 对球队开展团体辅导之前、后不同时期的凝聚力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 球队在团体心理辅导之前、后不同时期的凝聚力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达到显著水平。本文针对团队凝聚力的影响因素, 提出团体辅导的方法与原则, 使团体心理辅导在团队凝聚力的培养中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团体心理辅导,凝聚力,培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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