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2024-12-19

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共13篇)

1.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一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1年1月-2011年5月出院病历 (整治活动前) 和2012年1月-2012年5月、2013年1月-2013年5月出院病历 (整治活动后) 。

1.2 调查方法

采用定时段抽样法:截取我院HIS系统中每月11~20日所有出院病历, 回顾性分析抗菌药物详细使用情况, 采用Excel 2003进行统计, 调查内容详见图1;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及使用强度通过我院HIS系统获得, 抗菌药物不包括抗寄生虫药、抗结核药、抗菌药物的雾化吸入、抗病毒药、五官科及妇产科等局部用药。

2 结果

2.1 抗菌药物品种及分级构成比 (见表1)

注:氟康唑与阿奇霉素的注射剂为限制级、口服剂型为非限制级。

2.2 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及Ⅰ类手术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见表2)

(n)

2.3 抗菌药物使用目的、联用及使用级别构成比 (见表3)

(n)

2.4 治疗性抗菌药物病原学送检率 (见表4)

(n)

3 讨论

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已成为当前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中之重及难点。我院通过医务科、院感科及药剂科等多部门联动管理, 以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为契机, 使抗菌药的临床应用更加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 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厅的分级目录执行, 抗菌药物品种由专项整治前的54种减少为整治后的35种, 其中特殊级3个品种为亚胺培南、去甲万古霉素及氨曲南, 管理后非限级占比例较专项整治前提高了4.65%, 限制级下降了3.93%, 且低于国内相关报道[4]。抗菌药物总使用比例、Ⅰ类手术切口预防抗菌药物使用比例及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分别由专项整治前的79.01%、92.70%及103.7%降至专项整治后的63.29%、52.76%及74.50%, 呈明显下降趋势, 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但离卫生部标准[1]还存在差距, 说明抗菌药物的临床不合理应用现象依然存在, 这与调查结果相符, 主要表现为围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欠规范, 特别是Ⅰ类手术切口预防抗菌药物使用方针把握不严, 未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合用药存在重复用药 (如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 及拮抗用药 (如阿莫西林舒巴坦+克林霉素) [2,3,4,5]。表4显示, 管理后我院预防抗菌药物使用比例由45.19%下降至36.13%、下降了9.16%;联用 (≥二联) 比例由49.64%降至26.68%、下降22.96%, 无四联用药;我院抗菌药物的分级以非限制级为主, 管理后由69.29%上升至82.89%, 上升了13.60%, 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无明显差异, 可见我院用药起点适中, 低价抗菌药物占据主流, 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病原学诊断是确立合理选用抗菌药物的主要标准, 因此提高治疗性抗菌药物病原学试验送检率也是加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调查显示我院抗菌药物病原学试验送检率为56.7%, 限制及特殊级抗菌药物病原学试验送检率分别为66.3%、83.3%, 均高于国内有关报道[6]。

以上数据分析不仅说明了我院采取多部门联动的专项整治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同时也提示了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医院应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促进合理用药, 减少细菌耐药现象, 节约医疗成本, 提高医疗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

[3]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鄂卫规[2012]3号[S].武汉:湖北省卫生厅, 2012.

[4]张淑敏, 朱熠, 娜依兰, 等.2008-2010年应用抗菌药物的横断面调查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2, 21 (6) :1198-11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

2.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二

【关键词】“瘦肉精”检测;违禁药物监管;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饲料添加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例如克伦特罗(Clenbuterol)、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如果被人食用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临床表现,如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容易出现,心动过速、室性早搏,由此可见“瘦肉精”实乃“害人精”。

“瘦肉精”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几年来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安全,根据云南省、哈尼州畜牧兽医局文件要求,蒙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市、乡、村级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育肥后期生猪尿液做随机抽样检测。抽样范围为我市育肥猪出栏率较高的文澜、新安、草坝、雨过铺、芷村等五个乡镇内,包括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散养户等存栏的生猪。从2011年至今3年时间里,在全市范围内共检测396批次,其中32个规模场210批次,3个屠宰场146批次,34户散养户40批次,经“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检测全部为阴性。通过对养殖环节、屠宰场待宰肥猪的随机抽检,没有检测出违禁药品,说明我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没有违背道德底线,不乱添加违禁药品,所用饲料安全合格,同时,对生猪屠宰育场待宰肥猪随机抽检时,屠商都能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说明入场生猪做到层层检疫,证物相符。通过开展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到以下几点经验和建议,仅供参考。

1 采集尿液

1.1 简易制作接尿工具

取细竹(长约1米)和钱线做成圆圈,圆圈大小以挂住接尿杯子中上部为佳,两端留2cm左右,插入竹子中空处,如果松了可用细竹梢填充紧凑,再用胶布固定稳当即可。

1.2 育肥猪尿液检测采取的方法

现场采集、就地检测。育肥猪一般不愿走动,需要掌握技巧和克服脏累问题,如在厩内不停地赶其行走,還要有耐心并细心观察,发现哪头猪有排尿迹象就要做好准备。接尿时不宜碰到猪体,以免受惊吓致尿液量接不够。

1.3 尿样

眼观清亮,混浊的采取离心或重接,然后放置到室温,一般20℃左右,进行检测。

2 快速检测卡的使用和结果判定

2.1 快速检测卡

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现用现开启,放在平坦、避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在加样孔内匀速滴入待检猪尿2~3滴(约90μl),5min后观察结果并记录,10min后判定结果无效。

2.2 阳性(+)

仅质控区(C)出现一条紫红色条带,在测试区(T)内无紫红色条带出现,即只出现对照线、检测线不出现为阳性。

2.3 阴性(-)

两条紫红色条带出现,一条位于测试区(T)内,另一条位于质控区(C)内,即对照线和检测线都出现为阴性。

2.4 无效

质控区(C)未出现紫红色条带,提示测试失败或试纸已失效,即对照线不出现为试纸无效,应换试纸重测。

注意:测试区(T)内的紫红色条带可显现出颜色深浅的现象。但是,在规定的观察时间内,不论该色带颜色深浅,即使只有非常弱的色带也应判定为阴性结果。

3 大力宣传,强化禁药危害

部分养殖户对违禁添加剂认知度不够,还需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户认识到违禁药品的危害性。

4 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1)不定期对养殖户所用饲料和所养育肥猪尿液进行抽检,从源头上控制非法添加剂的使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检测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在资金方面应得到保障,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3.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三

关于印发《明溪口镇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明溪口镇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明溪口镇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11月25日会议精神,结合县政政府下发的《沅陵县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镇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船,遏制接送学生车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船管理,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明溪口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张海洋 组 长:邓忠习副组长:廖晓红 沈子林

成 员:唐 彪 丁安民 陈启高 陈 辉 卢应伟 李必旺

周立新 陈智慧 田 静 陈星利 周 成 舒 兵

由镇党委委员沈子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组织本辖区内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

1、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车辆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营运车辆。

2、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

3、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报废车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未经海事船检机构年度检验合格,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载客条件以及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的船只。

(二)重点整治时段: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整治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水路及接送学生车船运行路线。

四、排查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1年11月22日至2 7日)。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和学校,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台账,掌握接送学生车船基本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并将摸底情况报镇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全面开展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接送学生车 船营运行为。以镇人民政府为主,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配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车船,严肃查处接送学生车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规范阶段(2011年12月下旬)。各级各有关部 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积累成功经验,查找存在 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检查。镇人民政府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船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车船检验结果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要逐车逐人登记建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船要立即责令停运整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取缔非法营运车船,打击无证驾驶人员。要严格实行校车准运制度,严禁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长、园长要组织老师开展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调查,掌握日常乘坐接送车船的学生人数、姓名,所乘坐车船状况及驾驶员情况,行驶路线及安全监管制度等情况。要明确专人对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船和驾驶人员,逐~审查登记,建立基础台帐。各学校要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指派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船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一旦发现有超载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

(二)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接送学生车船。镇人民政府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从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出行需求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接送学生车船。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客车车型,严禁利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未经海事船检机构年度检验合格的船只接送学生。镇人民政府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车船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把握标准,规范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对中小学、幼儿 园自备或政府组织的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由镇政府、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联合对车辆和驾驶入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核发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校车准驾证。其他非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家长自发包租、拼租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中小学、幼儿园提出申请,经中小学、幼儿园初审后报县教育局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员标准,对车辆和驾驶员资格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接送学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对未纳入学校及教育、公安交警部门管埋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违规接送的,坚决取缔。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镇人民政府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现状、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摸排情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设施合理、清晰。对学校周边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停放接送学生车辆;对学校周边不具备设置停车泊位条件,且道路状况复杂的学校,要积极协调学校实行分年级、分时段上学放学的办法,或实行交通管制,尽量避免形成人流和车流高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控。镇人民政府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小学要推行小学生路队制,中学要加强对骑自行车学生的管理,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交警部门要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农用车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载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申发现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纳入中小学、幼儿园课裎教学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各学校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卡片、举办讲座、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镇人民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学生的出行安全,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接送学生。县交警大队要根据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七)强化监管,切实保障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船的资格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取消其接送资格。要严格路面交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从严查处未列入管理车辆非法接送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落实学生乘坐车船安全责任,镇人民政府督促学校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学生家长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承诺教育其小孩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船和超载车船。要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 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 如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接送学生 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 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 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方协调,形成合力。镇人民政府督促学校制定日常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努力规范接送学生车船运行与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及时通报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督办。监察、安监、交警、教育 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四)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要以交通安全整治工 作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 明确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船常态化 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4.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四

——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1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主要领导、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县教育局领导及联系乡镇教育的督导员,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校长,全县所有幼儿园园长。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召开这样大型的会议,在我县是前所未有的。希望同志们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通力协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刚才县教育局XXX局长作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情况汇报,下面,我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保持了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为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师资结构,不断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我县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全县目前有普通高中2所,初级中学16所,小学238所,其中村完小以上学校151所,教学点87个,全县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出现了学生上学半径增大,家住偏远农村的中小学生、幼儿需要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学的现象,对学生搭乘的这些交通工具管理的好坏,直接

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涉及到广大家长、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环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有关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县未发生涉及学校的交通安全事故,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隐患,特别是我县一些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学校还没有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安全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比较严重,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迟缓,处理措施不力。今年以来,在全县多次的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幼儿园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普遍存在超载、超速及未办理校车资格证等问题和安全隐患,接送学生上下学用车问题仍面临着极为严峻的考验。近期全国各地频频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今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规超载,左道超速逆行;二是幼儿园私自改装车辆,逃避监管,车辆限定9 座现改装为无座;三是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尽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该民办幼儿园共有学生737名,28名教职工,安排4辆校车接送);四是因大雾天气影响,货车和校车司机遇到紧急情况处置

不力;五是教育、交警部门监管不力。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认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抓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1.立即开展一次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排查。各乡(镇)要按照《河池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河交联办„2011‟05号)要求,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车主办理校车有关手续,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会议之后,立即对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今年7、8月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到位、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因接近报废年限及已到报废年限,现在仍在运营的,要立即予以报废停运。公安、交通部门要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档案。

2.切实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

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河池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河交联办„2011‟0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接送师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配置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或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并要求车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各乡(镇)、社区、村、屯,各学校、幼儿园成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本辖区内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监督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4.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有序疏

导。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优先的原则;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带,充实警力,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在上下学期间对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不定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要全面落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为了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设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举报电话。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要公布乡(镇)车辆违法违规监督电话和相关交警中队的电话,县直学校公布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的电。三是要落实校长、园长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本校(园)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师生安全。四是要落实车主和驾驶员责任。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池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

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确保安全。

2.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教育、公安、交警、运管、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法制讲座,督促当地派出所配合地方政府、交警、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依法处理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要在全面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法》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准入源头控制,加大车辆路上行车监管力度,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载、超速现象的发生。同时,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各种相关证照,加强校车运行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规范、落实各类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组织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申办校车准运证和标识标牌的审核工作,要掌握本辖区内中小学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数量和乘车学生数量的统计情况,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

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和检查。

交通部门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从

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营运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自治区、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导,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对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

运管部门要依法对不具备营运条件的车辆、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整治。

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当地公安、教育、司法、农机等部门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包车,学校领导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交通安全监督机制,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各社区、村、屯成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督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监控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各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环政办„2011‟50号)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因考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单位或凡因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力而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不得评优评先,不得参加双文明评比,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考核不得评优和晋升。民办学校、幼儿园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不合格的,存在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

4.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

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各乡(镇)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对在工作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市场化管理机制。根据我县实际,县政府拟试点成立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管理公司,建立每个乡(镇)、每所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交通路网,定车辆、定司机、定路线、定时间、定座位、定票价,同时加强道路交通执法力度,严禁超载、超速及非法营运现象发生。

5.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五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教育局、交通局:现将《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公安局 教育局 交通局

〇二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以下简称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校车的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1〕23 号)文件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切实使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时间安排

自3月23日开始至4月12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3月23日至4月6日为宣传发动和排查整治阶段。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校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支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3- 并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整治行动的始终。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边排查、边整治” 的原则,按照已建立的校车档案,逐一核对辖区内校车及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管理台帐。一旦发现学校、幼儿园、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营运车辆或未办理《校车标识、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的,要立即予以劝阻,并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学生上下学。对排查中发现的尚未审批的校车,要求符合国标《GB24315—2009校车标识》、《关于加强中小学周末班车和幼儿园接送车(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丽公通字〔2010〕77 号)的规定,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接送学生与幼儿。各地要严把校车准入关,对新增的校车严格按规定审批,并送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备案建档。

(二)4月7日至4月12日为全面检查、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的检查方法,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加强督导。要着力培养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为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由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为更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联合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

、交通局副局长

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支队

为主任,市教育局

、市运管处

为副主任。各县(市、区)要在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由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参加的校车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导检查和宣传报导工作。

(二)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各部门要会同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各部门要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对已建立的校车档案再进行一次核查,并将校车纳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要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督促车主、学校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临时检验),检验结果要记入该校车档案。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四)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校车的路面管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上学生接送车行驶路线的巡逻管控力度,要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固树立安全和责任意识,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五)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在市政府下发的《丽水市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明确责任,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保障校车的畅通和安全,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将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各县(市、区)整治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与上报整治情况,各地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2011年4月13日前上报市校车整治办公室。联系人:黄龙余,联系电话:2786788。主题词:交通安全 接送车 通知丽水市公安局办公室2011年3月25日印发编校:

6.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六

抗菌药物是目前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使用最为广泛, 也是最重要的药物之一, 其对控制、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和围手术期感染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抗菌药物发挥巨大治疗作用的同时, 也出现了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近年来, 抗菌药物因无指征治疗用药或预防用药不合理, 品种、剂量选择错误, 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和疗程不合理等情况较为突出。既导致药物资源的极大浪费, 又助长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1]。更为严重的是, 由于抗菌药物滥用, 使细菌产生耐药性的时间大为缩短, 目前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均存在耐药现象, 而新型抗菌药物的投入使用则跟不上这一速度。今天不采取行动, 明天就无药可医[2]。细菌耐药问题已到必须解决的地步, 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根本办法。

2011年起, 国家在全国医疗机构开展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这标志着我国对抗菌药物的管理步入了实质化的监管道路。辽源市作为一家三甲医院, 严格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文件要求, 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一些问题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笔者系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的专职人员, 对工作体会总结如下。

1 提高认识、真抓实干, 建立和完善抗菌药物管理体系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等文件, 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既各司其职, 又有联合协作机制, 保证抗菌药物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有相应的人, 有相应的制度, 有工作流程、规范。定期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议。药学部门设立专职人员, 医务科牵头联合各部门展开具体工作。各部门之间合作需要协调机制, 医务、药学部门要积极主动, 善于沟通, 互相协作, 保证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 开展全员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培训

不断完善临床医务人员抗菌药物知识架构, 是一项非常重要且需要持续开展的工作。两年来, 我院开展多次抗菌药物专项培训, 有全员医师培训, 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大会;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培训, 重点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的学习;内外科医师抗菌药物知识的专题培训;药品调剂人员培训, 严格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印发本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手册, 每人一册, 内容包括国家相关制度政策解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本院抗菌药物管理相关制度等, 宣传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作用, 滥用抗菌药物的弊端, 力求使培训效果达到融化到思想中, 落实到行动上的高度。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是改变我国目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的局面, 而医师是抗菌药物处方开具者, 只有临床医师真正意识到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迫切性和严峻性, 才能更好更快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只有当处方医师将其当作避免产生耐药的严重措施而不是一种限制时, 才更容易主动接受, 培训才更为有效[3]。

3 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分级制度

按照国家要求, 我院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流程等, 并集合成册下发到临床各科室, 要求医师药师必须掌握。医师药师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能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抗菌药物处方调剂权。各级医师在自己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内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填写《抗菌药物越级使用申请单》, 而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审批单》, 经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 由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高级职称的医师下医嘱、开处方, 才能使用。医务科组织专家在每月的抗菌药物病例医嘱点评中, 对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 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其抗菌药物处方权等处理方式。目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我院常态化运行,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级医师能按照自己的抗菌药处方权限使用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使用量大幅下降, 非限制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得到了有效控制, 门诊无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4 明确感染指征, 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吉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明确抗菌药物要有指征的用, 不是不可以用, 而是不能滥用。根据卫生部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 接受限制级抗菌药物治疗前临床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50%,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临床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4]。临床医师必须重视临床微生物检验和细菌耐药监测, 在进行抗菌药物治疗前必须采集合格样本进行微生物检验, 尽可能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经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织的宣教工作, 使医师了解临床微生物送检的意义, 虽然临床微生物检验由于检验所需要的时间较长, 检验结果需要在48~72h后才能获得, 但结果对临床治疗药物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价值, 特别对疑难、危重以及耐药菌感染治疗的药物调整具有重要价值。加强临床微生物人员与临床医师之间合作, 定期针对微生物送检时机、样本种类和采样方式等热点问题开展沟通讨论, 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得我院临床微生物送检率逐步提升。

5 开展抗菌药物监测与预警, 进行全方位监测管理

做抗菌药物使用量和费用前10位排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排行, 统计抗菌药物相关监测技术指标,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对使用量异常增长及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展开调查, 有无超适应症处方、超剂量处方等不合理用药情况。对违规的药品企业、滥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理, 按轻重进行谈话或暂停抗菌药物处方权, 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每月组织专家点评抗菌药物门诊处方及住院医嘱, 点评结果在本院例会上通报及定期在药讯上发布。实践证明, 有力的监控技术手段, 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保证。经过专项整治, 目前我院的抗菌药物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0%~60%之间,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15%以下,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等到改善, 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有了明显减少。

6 总结与展望

通过近两年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 也有很多需要改进之处, 如加大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 适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快速提取抗菌药物监测各项指标, 为药学部门进行数据分析提供依据。对医嘱 (处方) 实现信息化管理, 可以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电子化管理, 抗菌药物的电子化分级管理等等;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5]。目前很多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人员配备数量严重不足, 这与国家临床药师培训抗菌药物专业招生名额有限密切相关。另一方面, 药学人员受年龄和学历、职称的限制, 无法参加国家临床药师培训, 国家应积极健全临床药师在职培训教育模式, 促使我国临床药学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发挥临床药师在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积极作用和力量;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技术水平, 不断学习国内外最先进的抗菌药物知识, 并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保持和本市医疗机构同行之间的沟通, 互相学习, 取长补短。积极参加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抗菌药物培训, 不断学习, 开阔视野。

总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既有面的体系建设, 又有对点的具体要求, 广大医务工作者对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要有高度的认识, 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克服困难, 锐意进取, 精益求精, 积极深入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活动, 不断提高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 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释义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教材[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2:65.

[2]肖永红.我国临床抗菌药物合理用现状与思考[J].中国执业药师, 2011, 8 (4) :4.

[3]石云, 杨秀珍.谈某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几点做法[J].中国医药指南, 2013, 11 (3) :384.

[4]任渝江, 张天监, 杨运旗.我院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体会[J].西南国防医药, 2012, 22 (6) :671.

7.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七

开展整治家长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工作总结

近期,我校根据县委、县府和学区工作安排,对家长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对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学校组织召开了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各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了一次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会,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规范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宣传,并发放了“石安小学致家长的公开信”,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学生用车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建立了石安小学学生接送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逐步构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成仕 副组长:李家书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加强管理,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班主任作为直接管理人。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四、各班对家长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进行了摸底调查,班主任掌握了第一手材料。

五、严格规定了上下学接送时间,为规范管理提供了便利。

三台县石安镇中心小学校

8.县镇接送学生车辆整治方案 篇八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超载、超速、违规营运等行为,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峰同志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交通安全状况。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权属、核载人数、车况、行车线路及保险等情况。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出车情况登记台帐,学校、幼儿园是否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

4.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违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辆、无保险车辆、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电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

6.检查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问题。

7.检查和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职责分工

(一)县教育局职责

1.负责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及镇安全工作责任制;

2.负责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调查摸底工作,并将车辆汇总结果抄送县公安交警大队备案;

3.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4.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的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5.负责督促有车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领导、门卫、随车照看员、驾驶人等各项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6.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纳入教学计划;

7.负责校门口放学学生乘车安全秩序维护;

8.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警大队职责

1.负责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2.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3.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为车辆及司乘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并按时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

4.负责打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证照、超员、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5.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

6.负责制定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检查整治具体行动方案。(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1.负责严把学校租赁车辆(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业务车辆)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和驾驶员资格关,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负责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黑车;

3.负责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4.协助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四)县安监局职责

1.负责将校车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随时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运行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督办意见,并依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

(五)县广电台职责

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1.协助县教育局做好本辖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登记工作;

2.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台账,加强对辖区内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治意见;

3.协助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由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基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营;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都要经审核确认,领取有关证件,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在接送学生时车前要放置醒目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标识牌,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抽查巩固阶段: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有关镇配合,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内容为:

1.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校车是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接送学生上下学条件的车辆一律扣处。

2.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3.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

4.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教育部门要针对我县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做好整治工作的意义。县广电台、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一次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按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工作的意见书、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过程中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致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

(五)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注重实效,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9.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九

1 环卫用拖拉机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环卫用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从2011年10月起, 该区各镇农机管理部门对全区环卫用拖拉机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登记清理, 共查出无牌证拖拉机 (在用) 211台, 无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130人。尤其在武进城区, 无牌无证的拖拉机和驾驶人占到30%以上, 共有近百台各种环卫用运输车辆, 其中用于清运垃圾的拖拉机有近70台。尽管整治工作多年来从未间断, 但整治效果欠佳。主要原因:一是环卫用拖拉机的管理部门为公共服务性单位, 属微利企业, 不愿为车辆和人员负担培训、检审、上牌、投保等费用;二是驾驶人员和运输车辆不固定, 流动性大, 大多属于临时的“拉郎配”;三是缺乏行之有效措施, 监管难度较大。

2 整治工作主要做法

(1)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环卫用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区农业局、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卫用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在农机监理所设立办公室。各镇、村也层层召开会议部署, 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 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湖塘、横山桥、雪堰等镇均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 联合印发文件, 召开责任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 部署落实整治工作。

(2) 突出整治重点。一是查纠全区无牌行驶、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环卫用拖拉机;二是查纠驾驶人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三是落实环卫用拖拉机及驾驶人的长效管理制度。

(3) 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宣传。并在镇级环卫所、镇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 张贴整治行动公开信, 把有关政策法规和拖拉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到每一位驾驶员。在整个整治行动中, 全区通过媒体宣传26次, 悬挂横幅50条, 发送宣传资料395份, 群发宣传短信588条, 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扩大了整治行动影响。

(4) 明确职责分工。整治行动期间, 明确农业 (农机) 、城管 (环卫所) 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农业 (农机) 和城管部门共同负责对拖拉机及驾驶人摸底排查、情况核实和清理登记;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检验及驾驶人的考试考核, 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并负责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城管 (环卫) 部门负责环卫用拖拉机及驾驶人的规范管理, 杜绝雇佣无证驾驶人员及使用无牌证的拖拉机现象。

(5) 规范牌证的发放。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 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逐一详细登记, 形成书面材料向领导小组汇报, 确定了工作指导意见:对年纪相对较轻、技术好、素质高的驾驶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试考核, 对不符合年龄要求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淘汰;对车况好、符合安全检验要求的拖拉机给予检验上牌, 车况老旧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一律停用。深入到重点镇、村环卫用拖拉机集中点, 对需上牌拖拉机做好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码的核对、拓印等初检和维修技术服务;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给予提醒和现场整改, 真正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6) 部门协作配合。农业 (农机) 、城管 (环卫) 等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 积极争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大力协助, 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重点地区开展路面查纠活动, 为整治活动造势。对路查中发现的无牌无证拖拉机一律扣车, 实施登记保存, 督促机主、驾驶人到农机部门注册登记。整治行动期间, 部门之间坚持执行定期通报制度, 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 整治工作主要成效

通过近三年的努力, 全区环卫用拖拉机整治效果明显,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 农机事故的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前, 城区六家环卫所每年均有大大小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起, 支付各类道路交通赔款1.5万元左右。自2011年底开展环卫用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 交通安全形势有了根本的好转。2012年仅有两家环卫所发生一般交通事故, 共赔款8 000元;2013年至今仅一家环卫所发生事故, 赔款2 000元, 而且全部在交强险范围内处理, 大大降低了环卫部门的管理成本, 保证了道路交通的安全。

(2) 全区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三率”水平明显提高。专项整治活动以来, 全区共办理环卫用拖拉机注册登记148台, 淘汰了近50台不符安全要求的拖拉机;新办理驾驶证98人, 增驾驾驶证8人, 环卫用拖拉机的牌证率和驾驶人持证率达96%以上。加上近两年上道路的小拖交强险也实施农机政策性保险, 省补贴额60%, 2012年度的环卫用拖拉机年检率达99%, 使全区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三率”水平均有了明显提高。

(3) 各项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针对全区大多数环卫所管理制度亟待完善的现状, 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区环卫部门一起, 建立和完善了“镇环卫所工作制度”“环卫工人管理制度”“环卫所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村级环卫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使环卫用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管理规范化, 考核奖惩制度化, 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0.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十

情 况 汇 报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杜绝涉校涉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方案》(环政办„2011‟22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由自治县教育、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于2011年12月6日至26日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我县现有中小学校共215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级中学15所,小学(含教学点)196所,在校学生数共计41187(义教36811人,特教68人,职校638人,高中3670人)人。近年来,我县加大撤点并校力度,不断优化教学资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集中办学也带来了一些现实问题,那就是一些中小学校服务半径扩大的同时,家住偏远的学生上下学、周末回家返校乘坐车辆安全成了一大隐患。据调查,全县中小学校均没有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专用校车,学生上下学、周末回家返校只能步行或乘坐社会车辆,大部分车辆均没有办理营运证,车辆超载、超速现象十分普遍,交通安全隐患特别严重。

2.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据统计,我县现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2所,集体办学1所,民办65所。有固定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幼儿园26所,车辆共计29部,已经在县交警大队办理非专用校车8部,未办理证

照21部,所有车辆均未办理营运证。由于运行成本的增加,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时有发生,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二、主要做法

2011年11月24日,自治县召开了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全县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整治相关工作。2011年12月6日至26日,专项督查组分成两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75所中小学校、68所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上路执法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均成立了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中小学校长任成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包车,学校领导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交通安全监督机制。领导小组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幼儿园、车主或司机进行整改。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加强了安全宣传教育,思恩、洛阳、水源、川山、大安、长美、东兴、明伦、龙岩等乡镇及时召开了乡镇干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员会议,通过悬挂横幅、广播、张贴标语、版报、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各中小学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集会、主题班会、队会、广播、图片展览等方式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特别强调学生不能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超速车辆、拼装车辆、农用车辆等交通工具上下学,印发了《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书》,使得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有效提高学生

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3.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根据全县车辆整治工作部署,为准确掌握本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通过明查暗访、现场查看、问话座谈等方式,具体调查了解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运行情况,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照,车辆是否参加强保或全保,幼儿园长与车主、驾驶员是否签订安全责任状,与家长是否签订接送协议书,车辆的接送时间、路线、人数等,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运行的车主或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整改责任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4.突出重点,强化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乡镇政府、中小学校汇报辖区内交通安全排查情况,对有相对固定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学校及幼儿园,在了解掌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运行时间、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后,决定采取定向整治与上路蹲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幼儿园车辆在其早、晚接送幼儿的重点时段(早上7:00—8:30,下午4:30—6:00)进行路检,共检查了29部接送幼儿车辆,未发现有超载、违规运行现象;对乡镇中小学生周末回家返校时段(周五、周日下午)乘坐的社会车辆进行上路蹲点检查,共检查柳微车 30部,查处超载接送学生柳微车一部(车号为桂M28877),处罚车辆驾驶员1人,交警部门对其下达了处罚通知单,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路上搭载学生、幼儿的25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教育,告诫其不能超载、超速行驶,确保交通安全。据统计,2011年12月6日至26日,专项督查组共出车20天,共检查各类车辆84部,查处超载车辆1部,处罚车辆驾驶员1人,教育、训诫车辆驾驶员55人,有效整治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5.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为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组要求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与每一位学生家长都

要签订安全接送协议书,明确学校(幼儿园)、家长的监管责任,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教育及管理。对有相对固定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幼儿园,要求园长与车主(或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及安全检查,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台账,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超载、超速、违法违规运行现象。对车辆只交强保而没有参加全保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车辆要参加全保,并强调不能随意改装、增臵车辆内部装臵,避免引发安全问题。对存在超速、违规运行及驾龄不足3年、不具备校车驾驶员资质的司机,要求幼儿园坚决予以辞退。未办理接送幼儿非专用园车的幼儿园,要车主及时到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办理有关手续,完善园车管理档案。

三、整治效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违规运行现象明显减少,绝大多数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均无超载、超速行为,各学校、幼儿园、车主或驾驶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车辆档案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均没有办理营运证。根据县运管局工作人员反映,全县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都没有办理营运证,按照相关营运管理规定,这些车辆是不具备运载学生、幼儿资质的,车辆必须办理营运证后才能上路营运。而要办理营运证,一部车每年需要缴纳费用近万元,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说,车辆承担的压力是相当巨大的,车主不愿意办理营运证。

2.部分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载、超速及违规运行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幼儿园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依然不时有超载接送幼儿现象,如都川中心幼儿园、河钢幼儿园等;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车主没有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超载、超速、拉客抢客现象比较严重,县三小中兴村籍学生上下学乘坐三轮车,每部车核载2人,实际运载5—8人,超载达400%,交通安全隐患极为严重。

3.由于安全防护意识较差,且涉及到幼儿园直接经济利益,29部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中只有8部参加全保,还有21部没有缴纳乘客座位保险,学生乘车没有安全保障。

4.中小学校没有相对固定的接送车辆,部分家住偏远的学生由家长用农用车、摩托车接送,有的车辆没有行驶证,家长没有驾驶证,且时有超载现象,安全系数较低。

5.各乡镇开展路上执法次数较少,查处超载、超速及违法违规运行车辆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整治。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经过对本次专项整治汇报情况进行分析,目前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幼儿园相对固定接送幼儿的车辆;二是家校距离较远的非寄宿制学生上下学乘坐的相对固定车辆,基本上是由家长与车主约定俗成默认的一种接送学生的方式;三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学生周末上下学时乘坐的社会上不具备运营资格的车辆,这些车辆相对分散,难于统一管理,但因为学生周末上下学时段不长,车辆监管时段相对固定;四是以城区和乡镇中小学校为主体上下学乘坐的具备运营资格的车辆,一般在周末或节假日运行,目前划归运达公司管理,监控基本不成问题。目前全县中小学在校生四万余人,按保守估算,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达三万人,若能全部实现政府配备校车接送,这将是最理想的模式。但按接送一名学生一年成本费500元计算,将耗资一千五百万元。在没有中央专项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仅靠地方财政将

难以支撑。因此,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当前实际,需要走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监控多措并举的模式。建议如下:

一是成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信息收集和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学生车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落实运行经费。学生车管中心负责学生上下学车辆基本信息采集,并及时发布到交管、运管部门和乡镇学生车辆监控工作组;对车辆违规运营举报信息及时处理;牵头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制定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及落实其它日常工作等。

二是在所有乡镇成立以交警协管员、派出所及乡镇政府组成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控工作机构(成员可兼职),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分管交通安全领导任组长,落实上路执法的所需车辆及音像器材等设备,负责对一、二类车辆进行定期或突击检查、对司机进行约谈,对三类车辆作好上路执法、日常监控工作。

三是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初按如上列举的四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分类汇总,将学生乘坐车辆的基本信息全面排查摸底,及时上报学生车管中心,并在往后时间段进行动态排查摸底并上报。其中一、二类相对固定的车辆可以排查到较详实的信息,第三类车辆以摸底为主,了解其车况、行驶线路、是否超载、司机驾驶水平等大概信息。

四是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乡镇、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首先是划清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控责任区域,明确乡镇政府对本乡镇地域内接送学生的车辆负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管理,绝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坐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车辆和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成立护送学生上下学工作组,在规定的学生离校时间内护送学生上车,在学生返校时摸底了解学生乘车状况,一旦发现超载要予以教育、制止并汇报学生车管中心;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校车的整治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定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活动。

五是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违规运行有奖举报制度。学生车管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对准确提供车辆违法违规运行信息的群众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杜绝或减少超载等违规驾驶行为的出现。

六是创新渠道强化管理。采取特事特办、政府补贴、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为具备办理营运条件的一、二类车辆低费用办理营运手续。条件成熟后通过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服务公司,由公司对一、二类车辆进行运作管理,确保无超载、超速及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

七是完善交通警示设备。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在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门前设臵交通警示标志,在柏油路、水泥路沿线学校大门设臵减速带、施划人行横道线,在城区等学校大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与监控。

八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学生车管中心牵头,联合公安、交管大队、运管、乡镇学生车辆监控工作组等定期反馈,交流经验,部署下一步整治工作。

11.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十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校性的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全校不发生学生驾驶、乘坐摩托车的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校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政教处,由左治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张秀军(乡武装部长,分管教育)

副组长:陆登宏(乡派出所所长)刘国林(乡中心学校校长)

石廷希(掌布中学校长)

组员:乡派出所警员、学校中层领导、保安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措施

1、排查摸底工作: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这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各班主任在3月24日前将本班驾驶摩托车的学生情况报政教处左

治辉老师处,配合搞好此次行动。

2、整治工作:全员动员,严格路面监控,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和校外摩托车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路段:(1)场坝至所发寨路口;(2)乡派出所至拉烈小桥;(3)场坝至景区停车场。(每个路段安排6名班主任,七、八、九年级各2名)

3、时间安排:2011年3月25日下午15:40--16:40。

四、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乡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摩托车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召开民警动员会,对此次行动进行部署。

2、强化教育。通过此次行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警示教育,大造整治声势,营造舆论氛围。

3、严管严查。在整治期间,实施严管严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协同作战。乡派出所、学校等部门要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同作战,开展联合整治。

5、注重方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乡派出所要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宗旨,认真细致做好此次工作。讲究方式方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事件,同时要完善防护措施,确保执勤人员的自身安全。

6、畅通信息。学校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整治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3月28前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

平塘县掌布中学

12.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工作责任书 篇十二

为了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特签订驾驶员工作责任书:

1、驾驶员要关心学生,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安全”的服务意识,并及时与学校沟通路况及学生乘车情况。

2、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杜绝超速、超载、超员、逆向超车、搭载等不法现象,维护好车内的乘车秩序,指导学生安全乘车,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

3、认真学习、执行有关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车辆,及时检查维修,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车前要坚持车况检查,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配合做好检视记录、运营情况日记载、无缝交接记录和相关的台账资料。

5、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认真钻研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7、严格按规定做好车车辆检修、维护、加油等工作。

8、出车要做到安全、准时接送学生。按规定路线行驶。

9、车辆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必须停放在指定场所。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校(园)长、驾驶员各执一份。本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校(园)(盖章): 临泽实验小学校(园)长(签字):

驾驶员:

驾驶证号:车号:

13.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十三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今起至年底,市公安交警支队将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接送学生,黑校车运载学生和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运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了解,目前我市城郊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各式各样的所谓“校车”大多是无牌无照的报废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甚至三轮车,很多学生就是挤在这样的车里上学。无证照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运营车辆来源不明,不少“黑校车”属于非法拼装车和报废车,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极差,对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二是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少监管制度,农村校车司机一般由学校临时聘用,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法律观念淡薄,缺少必要的监管。因此,整治“黑校车”迫在眉睫。

此次“黑校车”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用校车的安全技术、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及驾驶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求其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同时,进一步充实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校车安全问题是一个需要多方联动,携手共建的工程。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交警部门也会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随着村村通公路项目的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速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数量锐减,农村学生就学半径逐渐扩大,上学路途变得越来越远,农村学生上学特别是农村小学学生上学的通勤问题日渐凸显,搭乘客车上下学成为远途学生的不二选择,于是催生了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这一服务,部分农村家长以“月票”形式雇佣三轮车等劣等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是这些接送学生车辆在方便群众子女上下学的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样不容忽视。

车祸猛于虎,规范农村小学接送车辆管理,确保农村小学生上下学安全已成为家长、学校、交管部门十分关注、十分棘手、十分期盼的一个普遍问题。

一、目前古田县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问题

近年来古田大队通过逐校走访调查、摸底、核对、登记、检验,发现古田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人车供求矛盾突出。古田县境内多山,人群居住分散,随着中小学校拆并调整,生源向优质教学条件的学校集中是大势所趋,学校与居住地距离越来越远,为了方便学生上学,许多家长联合包车接送子女上学,车辆多以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为主。从已掌握的资料来看,全县校车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经统计,目前古田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为49601人,其中寄宿生人数为9334人。而全县涉及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12辆,其中已审核合格的校车仅2辆,合格校车的稀少与学生接送需求增大形成明显的反差,使得以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为代表的非法校车数量急剧增加。

二是车辆状况堪忧,由于合格校车少,而现实需求大,一些不法车主往往以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作为校车接送学生。许多车辆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车况老、旧,普遍存在超员现象,让人触目惊心。

三是接送学生车辆构成成分比较复杂,除少部分私家车外,大都为口头协议租赁个人车辆,并且车辆类型五花八门,如小客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柴三机、二轮、三轮摩托车等等,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四是驾驶人资格问题。很多人驾驶资质不够,有的准驾不符、甚至是无证驾驶等现象,让人忧心重重。

二、当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一)学生及家长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高,只图方便,不讲安全。时下,很多家长或因工作繁忙或贪图方便,对孩子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孩子只要有车坐就行了,至于车辆该载多少人、驾驶人是否非法营运、是否有从业资格、车辆是否存在制动系统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安全隐患,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等全然急视,或认为孩子小,重量轻,即使超坐两三个人也没事,糊里糊涂地订了口头协议,甚至千恩万谢,委托车主接送孩子。而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和幼儿学生识别能力差,不能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常会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农三轮以及其他不安全的机动车,甚至在乘坐超员、超速和农用车时安然享受危险的刺激,完全忘记了安全。

(二)个别利欲熏心的非法车主窥视到了赚钱的商机,用“凑合车”接送学生。由于学生一般数量多,个别利欲熏心的非法车主窥视到了赚钱的商机,有的车主购买二手车、无牌车、甚至报废车进行拼装改造,有的没有保险,有的多年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有的超过使用年限,安全技术性能极差,整体车况不佳,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加上超员、超速现象特别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必将带来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学生乘车的交通安全令人担忧。

(三)农村公路状况较差。农村道路尤其是一些村级路段,根本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设计,基本按多年形成的路线修成,路面高低不平,险路险段较多,且在校门出口、学生集中过往路段以及一些大拐弯等危险路段缺少明显的警示标志,如不减速行驶,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四)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农村学生接送车辆大多仅办理了交强险,少数黑车则根本没有办理,更不提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抵御风险能力差。一旦出现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车主根本无力理赔和支付巨额的医疗费。一旦车主撒手不管,群众闹到学校或政府,势必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五)交通安全责任意识缺失,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学校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一些学校对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未履行相关责任,按照规定,学校和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而从实际情况看,学校由于定势思维和管理习惯,自认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与己无关,总认为是交警部门的事。二是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不明确,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涉及交警、教育、运管和学校等部门和单位,且都只在一定程度上对接送学生车辆拥有管理职能,从而导致部门之间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沟通不畅,不能真正形成整体联动的合力。三是管理力量弱,管理难以到位。尽管古田公安交管大队经常性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尤其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但是由于现有警力严重不足,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在广大农村地区,点多面广,鞭长莫及,很多地方车辆及驾驶人处于失控、失管状态,而乡镇政府也没有很好地引导,采取措施来规范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管理保障机制。

三、当前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关系着全县社会稳定,联系着千家万户,要想真正改善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抓,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缓解校车供求矛盾。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投入,通过增加购置车辆或租用专业客运公司车辆接送学生,防止超员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要将校车纳入公交发展计划,我县客运公交发展缓慢,政府应下大力气投入,同时将校车公交化,公交公司根据学校分布,开设固定线路、固定接送点、固定车辆的专线,在学生上下学期间作为“校车”使用,其他时间则为营运公交车,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农村地区要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网络,政府通过减免校车车辆的税费,发放政策性补助等措施,引导农村校车公交化。同时,将接送学生作为农村客运准入营运前提条件,将接送任务落实到具体车辆,提高接送学生车辆的运力。

三是鼓励学生家长集资购买正规车辆,缓解运力不足压力。在古田农村,少部分学生家长为解决子女归家返校的问题,集资购买符合国家政策的车辆,承当起接送子女上下学的任务,缓解接送学生车辆不足带来的压力。这一做法值得在部分农村进行推广试行,相关部门也应当对这类车辆审批时进行政策性优惠照顾。

(二)明确管理主体,形成协作配合的共管合力。

1、坚持以县乡两级政府为主导,运用政策、经济等手段,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力量,促使他们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同时,明确校车管理的主体和权限,从校车的使用及监管入手,明确各级政府是校车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要有专人负责,对校车进行管理,对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要劝阻、制止,及时掌握辖区校车的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管理。

2、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教育部门要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需求和安全教育等情况,与学校一起建立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机制;交通运管部门要负责公交网络的规划,大力推行公交客车校车化,促进校车营运的正规化;交管部门要负责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人审查和安全教育,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此外,要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对管理不力造成校车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合理利用现有警力资源,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要加强与乡镇派出所的联系,队所联动,强化对农村道路校车超员、非法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培训让他们担负在学校门口及附近校车监督管理、及时制止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职责。

(四)加强农村危险路段的安全管理,确保路况良好。交通部门建设乡村公路过程中,应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对有学生车辆通过的干线公路平交路口、学校出口、学生集中过往路段及车辆通行较多的拐弯等危险路段,要在明显处完善交通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减速行驶,增强过往车辆的安全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因车辆乱停乱靠、拐弯视线模糊及车速太快,造成车辆相撞事故发生。

(五)规范办学资格,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1、政府及教育部门严格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条件和办校规模,并与拥有校车的数量联系起来,保证校车的安全、合理使用。对现有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逐步清查,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要依法要求其整改。学校要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应的校车管理制度,并将有关乘坐校车出行的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品德课等纳入日常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推行“错时放学”制度,缓解交通运力不足压力。各中小学校可研究试行“错时放学”新举措,在短期无法彻底解决交通运力的情况下,使得学校周边道路特定时段的拥挤状况和学生放学集中造成交通运力不足压力得以改善。

(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一是加强对驾驶人和车主的安全教育,采取定期见面、重点教育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通过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安全帮教,提高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形象生动、形式多样、符合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提高家长对孩子上学交通安全的关心,促使家长教育学生拒乘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校车上学。根据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和总队队的安排部署,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意识。株洲市从9月28开始已经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生接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部署,支队决定结合此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将整治行动廷长至12月31日。并于10月23日在支队队伍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抓下去,努力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提供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改善交通环境。各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内779所学校、幼儿园的周边道路进行了一次排查,全面了解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交通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向当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尽快解决,不断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

三是加强校车管理,严把校车防线。各大队深入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接送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相关基本信息及时录入台账,进一步完善户籍化档案管理,并督促学校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各大队依法严格查处超速行驶、无牌无证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10月份,在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校车超员375起,有效的消除校车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是强化路面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各大队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路面巡查力度,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全市共设置护学岗59处,在高峰期间派驻民警加强对学生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疏导,防止出现道路交通拥堵,保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同时,大队结合目前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对各学校门前路面上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不按规定调头、乱停乱放、鸣喇叭、行人自行车随意横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治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为广大学生上、放学提供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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