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场地)安全生产协议书(共10篇)
1.出租房屋(场地)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一
场地出租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将礼仪坝医院旁自有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将有关事项订立如下:
一、协议期限,租期半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每年付给甲方场地租金元。
二、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该场地内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如政府提前通知甲方搬迁,乙方无条件搬走。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半年租金,协议期到如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10日支付下年租金,租金随行就市,如不租赁,提前半月通知甲方。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从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场地出租协议书
甲方:场地出租户,苏啟利、苏啟忠、苏啟宽
乙方:租用场地使用户,张仕伟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现有场地约贰仟平方米(三家共有)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将有关事项订立如下:
一、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金壹万叁仟伍佰元(¥13500.00元),即苏啟利壹万元(¥10000.00),含房屋一栋,动力用电手续、生活用水,租用期间,如政府不干扰,租金不变。苏啟忠,每年租金贰仟元整(¥2000.00元),苏啟宽每年租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二、乙方进场后,如发生在甲方场地内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政府提前通知甲方搬迁,乙方无条件搬走。
四、付款方式:乙方接通电源后,甲方一次数性付给乙方一年租金(每年10月30日支付),如租金不满一年,乙方按半年计算,如超半年则整年计算,乙方租用期未满半年,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全部租金。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伍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山岭场地出租协议 篇二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为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山岭场地出租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双方自愿共同遵守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的山岭场地出租给乙方办厂取土使用,约亩。四至界址:。二:乙方在该场地开办企业工厂,山岭取土,由乙方根据自身办厂需要进行场地平整和取土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三:租金:每年租金肆万元整(¥40000元),租金按年缴交。
四:租期:壹拾伍年(自二0一七年五月一日至二0三二年五月一日止)。租期满后或中途退出的情况下,建在甲方场地的房屋不拆除。
五:甲方山上的树木由甲方自己砍伐,乙方一次性付树木补偿款元给甲方。六:甲方保证其出租给乙方的山岭场地必须合法拥有,没有纠纷。如果因权属纠纷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在同等用工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家属在乙方工厂上班。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3.出租房(场地)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 1
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
4.场地租赁安全协议(定稿) 篇四
甲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乙方: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租赁场地的一切租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场地及房屋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房屋、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
5.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五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小型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乙方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九)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6.房屋出租安全协议 篇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承租方)为承租区域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工作;
2、乙方(承租方)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安全意识的责任;
3、乙方(承租方)应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
4、乙方(承租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乙方(承租方)严禁在承租场所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动用明火应事先得到甲方安全部门批准;
6、甲方(出租方)有权在出租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以及有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凡因乙方(承租方)未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综合管理部、甲方安全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9、本协议作为房屋出租协议的附件,有效期按房屋出租协议的签订期限;
10、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7.出租房屋(场地)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七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八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协议书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厂房一座,面积为****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2012年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十)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遵循甲方禁烟的规定,在全区域内禁烟。
(十八)生产废料等固废物应按规定定期清理,暂存期间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十九)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甲、乙双方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和协调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电话****手机******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电话****手机******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2011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8.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位于德州市天衢工业园惠风小区2号楼5单元601东户房屋租赁給乙方,租期见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款,租金为550元每月。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是甲方与乙方的共同责任,本着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约,保证租户的各项安全权益,现与各租户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设备,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需在屋外进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2,乙方在租期内在租住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放触电,天然气用完要及时关闭阀门,防止泄漏,热水气达到用水温度后,先断电再使用。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身为监护人的乙方人员有义务对其被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应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内由于自身疏忽而导致本人或其被监护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租期内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内自己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遗失,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4,乙方必须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法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甲方如询问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所存放可疑物品或从事可疑活动时,乙方需如实作答,如有所隐瞒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甲方不负责任。5,乙方需保证房屋的清洁卫生。
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实际行动损害到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7,以上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9.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已方): 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排查、不留死角”为方针,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为中心,以建立、健全消防硬件设施为重点,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二、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要确保出租房屋建筑安全,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2.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有义务为乙方提出有关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甲方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在承租院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沙和消防栓。并定期检查,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更换补足。
4.甲方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火灾事故广播设施,并保证这些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承租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责。
2.乙方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工作中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3.乙方要组织人员安全撤离演练和消防灭火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4.乙方要经常对全体职员进行消防知识、安全用电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5.为了防止拥挤踩蹋悲剧的发生,乙方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如果乙方放松安全意识,发生人身安全或水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防出现食品、药品中毒事件。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同期有效,同期终止。
甲方:
10.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住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三、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除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作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
8、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
9、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五、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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