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0篇)
1.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
天经管委[2011]53号 签发人:董学文
关于开展 “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根据滁州市《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滁安明电„2011‟3号)及天长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天安办„2011‟21号)的文件要求,为全面检查各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自2011年12月20日
至2012年1月10日。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开发区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开发区安委办。在此期间,开发区安委办将于2012年1月5日--8日组织开发区经贸局、派出所、工商所、国土分局等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并邀请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分成三组,由相关负责人带队对园区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尤其是对高危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开发区各企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各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执行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建档、整改情况;
(三)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消防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五)“两节”期间应急值班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领导带班
制度落实情况;
(六)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等;
(七)安全会议召开、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开展情况;
(八)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九)冬季火灾隐患整治及清剿火患工作开展情况;
(十)开发区项目建筑工地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在建项目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大型建筑机械安全质量标准与制度执行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工程转包分包情况等。(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2、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整改。
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三违”现象的,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各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检查结果负总责。
3、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隐患整改。要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针对安全隐患,协调各方力量,认真加以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立即完全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准备、器材和物资。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增强事故处理、上报、响应施救的能力。
5、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各企业要将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于1月10日前报至开发区安委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 报:市安委会、市分管领导
抄 送:市安委办、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质监局 天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1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120份
2.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二
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节日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平安祥和欢度春节,根据近期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严要求、高标准、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对辖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的监管检查力度,加大对固定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整治力度,加大对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区域秩序安全、稳定。
三、工作内容
本次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对轨道交通、公园、商场、宾馆、小型旅馆等重点区域、重
— 1 — 点行业、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特别对节庆活动涉及的场所和旅游、娱乐场所等人员集聚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督促维保单位严格落实维保责任,排除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二)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检查(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指导和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原料溯源系统使用情况,落实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保管工作,遵守冷菜操作规范,做好操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卫生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节日期间承担一次性消费5桌以上的婚宴、宴席餐饮单位继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指导餐饮单位科学设计宴席菜谱,降低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止超负荷经营;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船舶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工厂、机关、工地食堂的检查,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
2、加强对重点食品流通企业的指导和检查。加强对本地区菜市场、中型及以上超市卖场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瘦肉精快速
— 2 — 检测,对可疑肉类进行实验室送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专营商店、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待售保健食品的购销台帐、核查待售保健食品的索证、标签及说明书;核查销售的保健食品的来源。
(三)开展辖区药品、化妆品安全检查(牵头部门: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以南京路、淮海路沿线,人民广场、新天地周边,豫园城隍庙区域,三级医院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零售药店、三级医院、大卖场、食品店滋补品柜台为重点对象,以处方药、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麻精毒放特殊药品、基本药物、疫苗、滋补类及常用硫磺熏蒸的中药材、饮片,医院制剂为重点产品。检查零售药店药师在岗及其执行药学服务的情况,药品陈列、储存管理情况,核查产品的进销存及其记录,按照操作规程对常用硫磺熏蒸的中药饮片品种进行现场快检。
2、以福佑路-豫园地区,广东路一条街,日月光-田子坊区域,新天地-思南公馆区域以及南京路、淮海路为重点区域,以专卖店、药店、大卖场和大型美容美发单位为重点对象,检查化妆品质量合格标记、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编号等相关标识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等虚假或夸大宣传。
(四)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牵头部门:
— 3 — 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消保科)
严格审查经营单位证照。全面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的证照情况。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豫园小商品市场违法销售“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
(五)开展辖区内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公平交易科、参与配合部门:各地区所、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黄浦区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结合《黄浦区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三年计划》,重点对辖区内废品回收站无照经营开展清理整顿。对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在街道牵头下开展集中整治。
(六)开展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检查(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对辖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及场内经营户加强日常巡查,尤其对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亮照经营、市场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涉嫌
— 4 — 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开展辖区内重点民生领域计量专项检查,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电磁灶等重点产(商)品的质量安全检查(牵头部门: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科)
以豫园地区、淮海路、南京路商圈为核心,以点带面开展黄金珠宝计量专项行动,打击电子称(天平)未强检、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营造区域内诚信计量经营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辖区内黄金珠宝检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查处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结合我区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层次能级差距大的特点,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计量专项检查,确保医疗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围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儿童玩具等强制性认证产品,以及电磁灶、取暖器、保暖内衣、旅行箱包等重点产(商)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辖区金融企业安全检查(牵头部门:公平交易科)重点检查企业登记及广告宣传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的,要综合运用现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检查中发现存在金
— 5 — 融风险的,及时抄报信息。
(九)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办公室)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所队要完善联络机制,向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等处报备所(队)班子两名以上同志的联系方式;要完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及时应对将影响度、危害度降至最低,并在一小时内将情况报分管局领导及办公室;要强调部门值班管理制度,由部门正副职领导轮流担任本部门的值班长负责节日期间安全,并按月报办公室备案;内务管理要推行责任区,各所队对厨房、机房、办公区域等进行划分,明确责任到岗到人;特别注意冬季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电器。
四、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汇总、分析、上报,做好对上级精神、要求的传达布置以及组织实施,并协同局纪检监察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对重点地区、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科牵头做好对各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落实相关责任。
食品科牵头做好四品一协的检查、汇总、协调工作,协同办公室统一应对市食药监局的相关工作。
— 6 — 公平科、特种科、食品科、药化科牵头做好局应急队伍的执勤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好局应急预案及各分则。
各业务科室做好对队、所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参与检查、督查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做好各条线安全检查信息的汇总上报及反馈工作。
各地区所要全力以赴开展本辖区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并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一是组织力量开展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查,二是组织好机动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配合各科室开展督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负责所辖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分别负责全区重点地区、行业、场所的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思想认识要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检查行动要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的各项措施。
(二)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督查通报。开展排摸检查中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履职到位,不留工作死角,杜绝责任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同时,办公室、基层指导科、监察室要加大督查暗访、实地抽查的工作力度,并将督查暗访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受理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黄浦区公众诉求处置信息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满意度。及时汇总分析节日期间投诉举报数据,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依托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推动消费纠纷就近、及时解决。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应急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置。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以速报事实为原则,按规定程序在第一时间上报情况。要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遇重大、紧急、突发信访事件和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事件,立即上报情况。
(五)开展安全自查,加强内务管理。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
— 8 — 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水、电、煤、电梯等有关设施要合理使用、安全管理、及时维护,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车辆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堂及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干部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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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三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市食安办:
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结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节日期间海岛人民和上岛游客的饮食安全。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及早部署,加强督查
食安办发及时印发了关于 《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长食安办发[2011]23号),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节日消费特点,着重加强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月饼等重点品种的监管。9月22日上午,县政协杨瑛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在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县《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9月29日,县委书记郝明在县政协关于视察《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政协信息》(第7期)上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庆将至,请加强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另,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也请继续认真抓好,确保万无一失。”9月29日,县政府代县长陈广胤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以及发改、商务、农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对国庆食品市场进行了视察。陈县长一行先后视察了君健长海商场、紫枫超市、-1-
新万达超市等单位,对粮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饮料、调料、糕点、儿童食品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询问。在商场、超市,陈县长详细询问了各种食品的供应和物价情况,并要求各企业加强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各监管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
农林、海洋渔业、经贸、工商、卫生、质监等监管部门都能够认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农林部门加强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工作,确保猪肉安全。质监部门以豆制品、肉制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着重加强了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检查工作。卫生部门着重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渔家旅店等监管。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健全的优势,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个乡镇村屯,深挖细究,彻底清查,不留死角。“两节”期间,各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单位368户次,检测总批次335批次,合格率98.81%,查处违法行为1处,立案1起,罚款0.2万元。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一是利用长海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强在重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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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和重点行业中的宣传培训。
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县食安委办公室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信息通报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能积极配合,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保证“两节”期间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4.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四
市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
我局遵照三纪字[]年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遏止春节期间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坚决遏止各类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首先召集了全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进行学习,李铁生局长在会上传达了通知精神,并结合2月3日召开的交通系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讲话内容,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应该具备怎样的人格力量,他说比较紧要的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一、政治要坚定。单位不分大小,一个领导就是群众的引路人,自己首先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政治方向。这种政治信仰和政治方向主要体现在分析形势,思考问题时,具有一种“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的气度,胸怀组织,放眼全局,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方针和政策,并始终保持与时代前进的步伐相适应的最佳状态。
二、境界要崇高。做为一个领导必须有很高的思想境界,要做为一个合格的领导,就得用严格的规范和信条来约束自己,激励自己和调节自己“位尊不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当成终身不渝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形象,真正做到通知上所说的“六带头、六提倡、六反对”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心尽力尽责,真干苦干实干,就能豁达大度,精诚团结。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武断,放手不甩手,交心不戒心,补短不护短。
三、为政要清廉。为政清廉、克己奉公,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发扬这种优良品质,因为人们从这里可以判断出一个党员、一个干部的党性及其人格,进而勾画整个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形象,该得到的不必推辞,不该得到的决不伸手,正确处理好权力与利益的关系,自觉服从党和人民的需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唯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在群众树立起“从政为民、为政清廉”的好形象。
四、道德要高尚。道德包括宏观道德和微观道德两个方面。宏观道德即政治规范,人民常说;没有规矩,不常方圆。当代领导干部的政治规范就是象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为人民服务”为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把自己的言谈风度和生活方式,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轨道,现实告诉我们,党内和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所以刮到干部门口,就是企图通过家庭这条温情脉脉的渠道,智取干活部手中掌握的权力,以谋取国家财富,满足个人私欲,社会上的`“礼弹”、“贿赂弹”,往往不是在办公室爆炸,而是在执政者家庭内部开花。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不能否认,它与少数领导干部的道德规范有着直接的关系。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如果是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我们党和政府就一定会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相反就一定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这就是要求我们在座的广大干部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要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五、作风要踏实。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一是汇报工作要如实,要说真话,不说空话,一是一,二是二,即不夸大成绩,又不隐瞒问题,二是布置工作要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即要考虑需要,又要考虑可能,即要符合上级精神又要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和职工的意愿。三是开展工作要扎实,身体力行到实地,查实情,鼓实劲,求实效,真正做到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来。四是决策了的事要落实,不讲空话,不干虚事,努力做到,说一句,算一句,句句算数;办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马克思说过,一步实际行动要胜过一达纲领。可见作风踏实是多么的重要,领导干部有这样一种求真务实的作风,就会给人以踏实感、信任感,群众就会感到你的人格力量不同于一般人,在你的领导下的有所做为、有所建树、有所发展、有所前进。
今天借传达三纪字[2005]2号关于春节期间落实“六带头、六提倡、六反对”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和大家谈了我对交通系统广大干部廉洁自律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希望大家对照通知精神和我讲的几项要求,逐条认真的对照反思一下,局党组决定,由局党组成员勾学利同志牵头,成立督查组,由局审计监察股股长宋福林同志任组长,成员有李继东、袁长永,到基层厂、站、公司等九个局下属单位长年下去做不定期检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教育,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事件,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党政纪律处理,并按照责任制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局机关和下属九个单位,春节期间除留一辆小车值班用,其余车辆全部封存,据督查组统计,今年我局春节期间共封小车15辆,督查组成员还特地走访个别困难职工家庭,到个别宾馆、饭店明查暗访,征求意见,未发现任何违纪行为,通过教育和督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六带头,六提倡,六反对的认识。真正达到了使交通系统的每个职工家庭都过上了一个温馨、和谐的春节。
5.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五
查报告
分行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支行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活动开展情况
(一)因我支行是营业网点,网点装修时已通过***公安局消防科和**银监局的验收,安防设施达标。
(二)网点电源线路和插座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布线调试,监控机房线路经过技术人员布设,不存在私拉乱接和线路混乱的情况。
(三)支行和网点均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网点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演练指示标志完好,灭火器配备到位且均在有效期内,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消防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因临时营业网点场地有限,物品堆放较密集,与电器设备距离较近。
(二)网点暂无消防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三、下阶段整改措施
6.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六
一、指导思想及要求部署··························1
二、组织领导机构································1
三、管理职责····································2
四、主体施工····································2
五、钢筋工程····································3
六、模板工程····································4
七、混凝土工程··································5
八、塔吊安全····································6
九、脚手架工程··································7
十、“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7
十一、临时用电··································8
十二、消防检查··································9
十三、其他安全检查······························9
0 水岸名珠三期项目工程“两节”期间
安全检查活动专项施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珲春市住建局和建设工程管理处下发的关于中秋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本项目部特编制“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专项施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要求部署
按照住建局下发文件要求,水岸名珠三期项目部全体成员要紧紧围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开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分配分管任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集中力量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稳步推进。落实好公司级领导检查组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回馈至检查组。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特建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邴德强(***********)副组长:吴伟东(************)罗世宏(************)
组员:马俊龙 杨胜祥 张彦敏 任兆军 赵永旭 蒲国权 李 兴 姚祖明
查传贵 关志强 张玉亮 李万旭 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紧急会议安排在项目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组长负责施工现场总调度,协调好各单位有序开展检查工作,安排好后勤供需工作,确保整改期间材料供应。
副组长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组织、督促本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组员按南北分片,马俊龙负责1、4、5、8#楼;杨胜祥负责2、3、6、7#楼。主要排查安全隐患:“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卸料平台,高大模板的支设,塔吊运行情况,临时用电安全等。
四、检查内容:
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及时逐一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1、主体施工
(1)、严禁在墙上站立划线,刮缝,清扫墙,柱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2)、砸砖时应面向内打,以免碎砖落下伤人。(3)、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 搭设好架设工具,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5)、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吊运时不得超载。
(6)、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采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在跳板上,吊砂浆的料不能装的太满,吊运砖时吊臂回转范围内的下面人员不得行走或停留。
(7)、工作完毕后,将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2、钢筋工程
(1)、拉直钢筋,卡头要牢固,地埋要结牢固,拉筋沾线2m内严禁站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2)、展开盘圆钢筋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信号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妥,防止倾倒和塌落。
(4)、在高空,深空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6)、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7)、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时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3、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抽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椟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牢。
(2)、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4)、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5)、支架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6)、采用框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4、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施工必须在钢筋绑扎完毕,且验收合格后进行。
(2)、混凝土浇筑前要将模板中的杂物清理干净,并要检查钢筋的保护层是否垫好。
(3)、浇筑混凝土要连续进行,采用机械捣固,保证振捣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露筋等现象,混凝土表面用木抹子抹平。
(4)、施工缝的位置在混凝土浇筑前要确定好,要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部位。梁施工缝留在梁跨中1/3内,平板施工缝留在平行短边的任何位置。
(5)、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待已浇筑的混凝土达到1.2N/MM2以后进行,并且要清除混凝土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浇水湿润,再铺一层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然后继续浇筑混凝土。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要用草袋片加以覆盖,浇水养护。
(7)、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动机应设有开关箱,并应装漏电保护器,停机不用或下班后,应拉闸断电并销好开关。(8)、夜间施工时,应设足够的照明设备。
5、塔吊安全
(1)、司机必须按照所操作塔吊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2)、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或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并设法放下所吊的重物,及时排除故障或进行修理,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操作时司机不得打手机,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它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4)、司机在起吊工作物时,必须集中注意力;应按照起重工人的手势指挥信号进行工作并鸣铃示意。
(5)、起重.运转货物时,不许任何人停留在起重臂及货物下面,免出意外。
(6)、严格注意不许起重超过各种外探距离所规定的载荷量。
(7)、操作控制时,必须逐级加档或减档,每档间停1-2S, 严禁跳档操作。
(8)、禁止在钩子上及货物上进行人员升降或移动,严禁斜拉.斜吊.斜拖等。
(9)、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遇到恶劣气候入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10)、停机后,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并切断起重机电源及关好门窗
6、脚手架工程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和弯曲裂纹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弱,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1级钢材,长度为1.5—3米,宽度为23—25厘米,助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必须设置扫地杆、连墙件及剪刀撑。砌筑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连墙件。
7、“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安全帽要符合标准,无破损,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安全帽,应系带。
(2)、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网全封闭,网标准: 每100平方厘米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3)、做耐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度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米处,用5公斤重的钢管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安全网取得主管行政管理部门的准用证。
(4)、安全带符合标准,旧的安全带应做冲击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有实验记录,凡是高处作业的人员,根据作业环境应佩带安全带。
(5)、楼梯无扶手,及时设置临时防护栏,楼梯缓台防护牢固,电梯口设防护门,达到严密防护措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电梯井内每隔10米挂一道平网。
(6)、预留口及坑井防护:凡是直径在250mm以上的预留口应防护遮盖牢固严密。
(7)、通道口设有防护棚,防护棚要严密,牢固,板材符合要求。
(8)、阳台临边设防护,防护严密,楼板,屋面等临边按规格要求设防护。
8、临时用电
(1)、建筑施工用电必须实行TN—S按零保护系统,按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开,配电箱设专用端子板,动力线与照明线分开。
(2)、电气设备应重复接地,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垂直接地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地下接地线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 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3)、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两级漏电保护,电箱下引出线整齐用套管保护,电线无破皮漏电,线路过道处有保护,线路过道高度符合规定。橡胶软线用吊索固定,现场照明专设漏电保护器。
(4)、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器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开关及元件无缺损,回路标牌应齐全,配电器、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箱上底面与地面距离应为1.3—1.5米,移动式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放在地面,开关箱与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
9、消防检查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的区域。
(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其他安全检查
(1)、“两节”期间必须做好安全“三级教育”。(2)、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3)、对高大模板工程,用于搭设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验收、使用等环节必须进过验收检查。
7.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总结
按照成都市食安委《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成食安委„2009‟4号)及郫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郫府办„2009‟75号)文件的要求,我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高度重视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2009年6月9日上午县食安委副主任、副县长罗光虎带领食品药品、工商、卫生、商务、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对郫筒镇南街农贸市场、郫筒镇北街农贸市场、郫县红旗超市等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后光虎副县长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全面深入细致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该关闭的就关闭;要以市场准入为契机,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县食安办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郫食安办„2009‟9号)文件,明确了本次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我县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县食安办印制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及宣传卡7000余份,分发至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并在我县电视台制作了食品安全法宣传片每天在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滚动播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市场准入工作,2009年6月5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首先观看了我县14个镇22家农贸市场中六类食品市场准入的暗访录像;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李国祥通报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我县六类食品及豆芽产品市场准入开展情况,总结了我县前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并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成都市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意见,安排部署了我县对27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工作。
目前,我县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各监管职能部门分别按照我县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分别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对不符合入市标准的食品一律不准销售使用。特别是我县豆芽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同成都市城区保持同步,率先在郊县实行豆芽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目前“QS”豆芽已送达我县所有农贸市场、超市,日销量已达8吨,郫县豆芽销量居各郊县之首。
三、各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县食安委员各成员单位按照我县检查方案,分别在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县农发局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检查农资市场及企业(个数)248个,其中,种子(含种苗)、肥料、农药、饲料、兽药等经营企业160家。出动执法人员 226人次。立案查处2件,查处经营运输未检疫动物案件1起,罚款2000元;查处经营假劣兽药案件一起,罚款240元。在专项检查期间,加大了对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样的密度和强度,确保农产品上市的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50批次,其中大宗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农残检测40批次、在农贸市场对入市的蔬菜进行农残检测90批次、对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蔬菜进行农残检测20批次,指标均为合格;对全县养殖环节的生鲜乳和收购环节的生鲜乳开展了有毒有害物质(三聚氰胺)和掺假使假(理化指标)的专项检测,抽取8个奶站和57户奶牛养殖户的生鲜乳共计65个批次,依照农业部NY5045—2008的《无公害生鲜乳》标准,对生鲜乳的理化指标和三聚氰胺专项等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指标均为合格。县水务局对全县养殖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对123个渔场在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销售等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并向养殖户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督促各户建立生产记录和渔业档案,在销售水产品时必须进行防疫检疫和质量检测。
县质监局按照我县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坚决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对企业的生产和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所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备案、是否进行了产品出厂检验、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非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抽样检验肉制品2人批次(检验工作进行中),调味品10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对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进行严肃查处。6月份对130家取证企业开展了审查,并对参加年审的企业进行了比对试验考核。同时配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郫县豆瓣”进行监督抽查,共抽取30家企业的30个产品,合格率100%。
县工商局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成都市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9‟29号)文件的要求,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强化食品溯源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重点开展散装食用油、水发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严 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目前,全县29个食品市场、51家商场、超市已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现有1525户食杂店,已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个体验照、企业年检的审验内容;对27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包装或标识上须印(贴)“QS”质量安全标识,凡无印(贴)“QS”质量安全标识的禁止销售;销售22类散装食品,须在所盛容器、外包装上用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QS”质量安全标识等内容;现做现卖的食品,凭原材料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原材料进货台账,方可销售,并要求商场(超市)在卖场公示原材料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规范纠正违规散卖食品、不公示检验检疫票据等不良习惯。针对部分农贸市场仍有散装食用油销售;生鲜禽蛋经营户索证不全等现状,工商局强化对市场开办方的指导和督促,明确要求其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强调责任追究,同时对散装食用油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郫筒镇金家巷57号“郫县王氏榨油坊”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继续销售散装食用油进行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将无标识的食用油共计1950升予以了暂扣。1至6月工商局共快检食品1343批次,合格1330批次,不合格13个批次,下柜退 市不合格食品28.3公斤、当场处罚案件3件,罚没款150元。
县卫生局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及我县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加强对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监督和检查。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22户,其中学校食堂48户,医院食堂3户,农家乐38户,中小型餐饮233户。对检查发现的部分学校食堂及农家乐进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使用豆制品(如豆腐皮)无QS标志等现象,卫生监督员均现场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进一步落实27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以及食品原料的索证、验收管理制度,把好进货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8.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八
开县长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各项规定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会”和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给全镇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就切实做好“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居)委、部门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 “两会两节”期间安全列为头等工作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制定严密的事故预防方案,全力以赴,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扎扎实实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 1
实到位,为保一方平安尽职尽责。
二、切实抓好当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居)委、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两会两节”期间要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宣传学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认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秩序。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针对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隐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以水陆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水库、学校、旅游和食品卫生等安全为重点,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以集镇、三叉路口、客车、货车、农用车、自备车、三轮车、摩托车超载、超速及非法营运等为重点进行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从重处罚。
(二)水上交通安全:以码头、渡口、渔船(含水库船)、采沙船等安全设施设备为重点进行安全大检查,严禁船舶超速、超载、超员、冒雾航行,渔船碍航作业。一旦发现,从重处罚。
(三)煤矿安全:以 “一通三防”和质量标准化及“六大系统”建设等为重点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和“六大系统建设”的进度,坚决反“三违”、治 “三超”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
为,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先停产再上报上级予以关停。
(四)非煤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开采,检查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按照县安监局要求,节日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一律停产,放假前必须消除矿山的危、浮石和其它安全隐患。
(五)易燃易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以雷管、炸药的使用、存放、保管和烟花爆竹各经营网点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法生产、使用、销售予以从重、从快妥善处置,不留后患。
(六)危化品安全: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以超市、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出入口以及佛事活动的烧纸场所等为重点。
(八)建筑施工安全:以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危房等为重点开展安全排查,确保安全。
(九)水库安全:以病险水库为重点,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报告,妥善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十)森林防火安全:以落实专人巡护为重点,确保人员到位,严防火灾发生。
(十一)食品药品安全:突出以食物中毒,假冒伪劣药品为重点,防止因食品和药品导致中毒事件发生。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经查实后镇政府对举报
人员实行奖励,对重点行业、重点安全隐患实行重奖,并对举报人员严格保密。举报电话52532001、52532077、52536223。
四、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两会两节”期间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2532001、52536223,各部门也应安排“两会两节”期间的值班,安全管理干部的通讯必须保持畅通,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快速稳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凡发生伤亡事故,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同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请各村(居)委、部门和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具体措施,2012年1月20日前将“两会两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9.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九
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区食药监局和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校园超市、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日—3月9日)。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列入整顿的重点对象,加强检查、排查和巡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
(二)专项监督检查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各单位整治重点对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及自查情况进检查督导。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浆、豆角(四季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严禁面制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严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经营过期食品,无标签食品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立案查处;对存在较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经责令整改未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重罚。确保校园内食品安全及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21日—3月25日)梁子湖区食药局、教育局根据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中发现的先进典型予通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将存在较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约谈、督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
四、检查内容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看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对外承包经营是否严格准入条件,是否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
2.生产经营许可情况。看是否持有有效的证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和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等行为。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看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从业人员着装是否整洁规范。
4.硬件设施和场所环境卫生状况。看所需设施设备是否齐备,运行是否良好;场所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是否具有“三防”等防护措施,场所与污染源的距离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等。
5.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及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证索票及建立台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渠道来源是否合法,储存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是否安全,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重点查看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是否规范。看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是否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以及食品原料的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是否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霉烂过期变质回收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等。
7.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执行情况。看清洗消毒和留样设施是否齐全和够用,是否按照要求清洗和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8.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看操作流程和制度是否执行到位,配送企业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运输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能力供餐情况等。
9.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实施情况。看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标准要求执行;是否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主动建立信息公示牌,是否主动加大投入改善学校食堂软硬件条件使其达到相应规范要求,各项管理是否规范等。
五、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检查以各镇食药监所、中心学校为主体,组建专项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必要时会同安监办、派出所、卫生院、交通城建环保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区食药监局与区教育局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春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学校就餐人员集中、风险高,各镇食药监所、中心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组织培训,开展自查。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后,适时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3.加快评定,提升等级。各检查小组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各自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提升计划的实施。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学校加大提升改造投入建设力度,确保2016年底我区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80%的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4.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食药监所要按照职能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分门别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检查和查处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
5.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各食药监所、中心学校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股室的沟通与联系,按要求报告工作进展,做到信息互通和共享。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月2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区食药监局办公室,联系人:毕夏夏,联系电话:2411366。
附件1:梁子湖区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10.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十
“五一”期间生产安全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3月28日“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按照市局潍交安技(2010)7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五一”放假前我局对辖区内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3月28日“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以后,我局将会议精神传达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对辖区内各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第二季度安全月生产,在第一季度的基础上及早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加强调度指导,配齐了专业人员,加强了对各个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深入开展。
为确保“五一”期间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我局对辖区内客运运输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整改,确保无漏洞、无死角。同时,我局对道路客运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对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营运资质等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了解,督促各客运运输企业对以上情况进一步完善。重点对118部班线客车、5出租车的车辆资质、车况、应急物品配备、逃生器材配备、车载视频装置安装、动态监 1
管等进行了集中排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五一”期间,我局交通稽查大队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黑车、黑出租、超员、超载、违规停车载客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稽查,确保道路客运运输安全有序。按照检查重点“五一”期间,我局对辖区内客运场站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其消防设施、安检设备、应急通道等设施进行了检查,确保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五一”期间我局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总之,在“五一”期间,我局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督查、强化推进,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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