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品牌业务员出差财务报销

2024-11-06

卫浴品牌业务员出差财务报销

1.卫浴品牌业务员出差财务报销 篇一

第二题

答: 从第一点“住宿:公司全体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100元。”来看,我基本同意张默同学的观点, 建议按权责分职位合理给予住宿补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现在一般企业的出差管理制度,基本上是都是跟据《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所以按权责分职位合理给予住宿补贴是合理的也是有必要的。

从第二点“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20元”这点来看,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标准,该公司这样设置是应该是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制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 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 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但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我个人认为出差补助既然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在我们制定制度的时候就不应将出差补助金额设定的过大,以免有逃税的嫌疑。

从第三点“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这点来看,规定的太笼统,至少要规定出什么职位允许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乘坐超出自己职位的交通工具,需要什么手续等等,这样才能让财务人员核准票据是有据可依。

从第四点“市内交通费: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这点来看,我觉得也应按照不同城市规定不同的标准,如在直辖市总经理可以凭票据实报实销,经理可凭票据每天报销10元,主管可凭票据每天报销8元等。

从第五点“其他杂费:其他杂费包括餐费、邮寄费、电话费等,控制在人均每天5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这点来看,我认为餐费的报销应同交通费一样按照不同城市规定不同的标准,邮寄费和电话费等属于比较机动的费用,可按定额包干的方法,规定每人每天50元。

从第六点“报销审批手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整理好的报销单据,报财务经理审核后,才能报销。”这点来看,我认为规定的过于简单,应规定出

1、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多少天之内报账(一般规定都是一周以内);

2、出差人员报账时应有部门经理的审批意见;

3、应经财务会计根据公司的出差管理制度进行票据审核无误后,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从第七点“特别规定:出差乘坐飞机需要部门经理批准,连续3个月亏损的单位的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这点来看,我认为每个公司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特别的规定或者补充规定等等。该公司的特别规定比较合理。

总体来讲,我认为该公司的出差报销标准和审批手续规定的不够细致具体,需要进行细化,增强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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