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2024-09-07

政府投资项目工作(精选14篇)

1.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一

政府性投资项目检查工作方案

一、参加部门:牵头部门:工程科,参加人员:易建章、何炜新参加部门:综合科,参加人员:贺俊姣

质安站,参加人员:章汉其

组织领导:刘俊成。

二、工作职责分工:

工程科:1)联系各相关部门上报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建工程信息表。2)确定检查时间,组织检查。3)汇总、起草总结汇报。

综合科:负责标后检查表格内容的检查和填写。

质安站:负责质量安全检查表格内容的检查和填写。

三、时间安排:1、在建工程项目摸底:9月6日――9月10日2、在建工程检查:9月16日――9月18日3、汇总及总结:9月19日――9月23日

2.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二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大, 关注度高, 跟踪审计工作常常受到各种人力物力的干扰, 因此只有围绕关键环节和审计重点, 才能发挥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最大效用。

1.招投标与合同制定

作为投资项目开展与进行必不可少的前提基础, 招投标与合同制定对跟踪审计的结果有着重要的作用。很多投资项目在进行实践时, 往往是招投标与合同制定环节最先出现问题, 如标底模糊、暂定价与预留金设置不规范、没有合同结算依据等, 甚至有些项目条款的订立与相关政策或文件不一致, 给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和资金核算带来相当大的难题。因此必须要确保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合法操作性, 依法订立合同、条款, 要对投资标底和结算依据有客观清晰的了解, 防止违法投资或无效投资。

2.设计变更与签证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对投资项目建设提出的设计修改, 有利于避免并纠正项目设计失误, 完善项目的设计, 有效提高施工和设计质量。项目签证是指除了设计图纸所确立的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现场发生的, 并由监理单位根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确认、办理的实际工作。设计变更与签证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因此跟踪审计人员必须要加强对设计变更与签证的审计力度, 及时对该项目的设计变更与签证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审核。

3.审核暂定材料价格

对即将在投资项目中使用的材料价格进行预估并写入投标清单, 对政府投资招标有十分显著的意义。但是如果价格估计过高或不符合实际, 会对工程造价产生重大影响, 不利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展。因此, 在进行跟踪审计工作时要先做好对暂定材料的价格咨询工作, 避免使用价格偏高的材料;其次, 必须制定相关的暂定材料的定价标准与定价程序, 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同时, 要加强跟踪审计人员工作的自觉性和独立性, 保证审计工作的灵活度。

4.审核预付款

预付款是指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或完成量对施工单位进行的资金预付, 目前, 我国存在大量的施工单位谎报预付款的不良行为, 为了多拿上报之外的预付款, 通常在预付款的上报时谎报或多报项目施工量或施工投资额, 以节约投资成本。缺少对预付款上报的严格控制, 不仅会增加建设期间的财务支出费用, 还会加大施工单位卷款潜逃的风险隐患, 不利于财务资金的管理和项目施工的进行。因此, 跟踪审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预付款上报与核算的审计力度, 提高对财务资金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有效降低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跟踪审计的方式

1.全过程派人进驻现场

全过程派人进驻现场的跟踪审计方式适用于那些资金投入多、项目规模大或者观众关注度高的项目, 在进行审计工作是应派遣多位审计人员前往, 并进驻项目施工现场, 展开从项目招投标到项目资金核算的跟踪审计工作, 以保证投资审计工作的全面性与合法性。

2.定期定点派人进驻现场

不同于全过程派人进驻现场跟踪审计方式, 定期定点派人进驻现场是指在关键时期或每隔固定一段时间, 派遣跟踪审计人员进入项目施工对关键环节或施工重点进行审计工作, 对项目施工提出建议或意见, 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种跟踪审计方式适用于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 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 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3.送达与抽查

送达与抽查方式是指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定期送达的资料进行跟踪审计, 这些送达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条款、设计变更与签证、项目资金核算等。该方式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 通过这种方式, 跟踪审计部门可以及时或定期复查审理相关资料, 及时派人到现场对项目变更进行实地探查, 并提出改正建议。

三、加强投资跟踪审计应采取的措施

1.制定相关审计制度, 完善相关跟踪审计程序

首先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跟踪审计制度, 为跟踪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支持, 保证各项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其次, 应设置专门的跟踪审计部门或机构, 明确各部门的审计职责, 加强跟踪审计人员的专业审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 进一步完善跟踪审计程序, 制定合理严密的跟踪审计方案, 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与地点、审计方式、审计依据等进行合理的规划, 同时, 在实施跟踪审计前, 要依法收集大量充分的审计证据, 避免可能出现的资金投资风险与跟踪审计风险,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跟踪审计长期有效地开展。

2.加强审计风险控制

一方面, 政府投资项目必然会带有一定的风险, 因为跟踪审计也不能避免审计风险。必须要加强政府审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技术, 树立他们的风险意识, 培养他们的审计嗅觉, 对不合格或违法的项目要敢于拒绝签字并提交上级处理, 跟踪审计人员也不能参与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决策, 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做好跟踪审计与项目服务工作。并且要制定一套统一的跟踪审计标准, 遏制模糊、虚假投资现象, 从而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另一方面, 审计部门要建立良好的跟踪审计环境, 跟踪审计人员应及时回避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要鼓励跟踪审计人员, 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减少跟踪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审计误差, 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所有工作人员的跟踪审计重视程度, 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3.加大绩效审计力度

必须要大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质量, 建立健全投资效益评价机制, 加强对投资项目和运营工程的监督管理, 提高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且完善领导责任制, 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切实落实每位跟踪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和审计责任, 确保项目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在开展跟踪审计过程中, 应该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即在项目能够进行正常施工的情况下, 尽量考虑投资的经济效益, 控制投资规模与数量;另外, 在技术与资金允许的情况下, 重视项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和投资增加;在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 重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性, 以求实现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综上所述, 本文笔者认为, 相关审计机关必须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制度与相关流程, 进一步提高跟踪审计风险控制与规避能力, 完善跟踪审计绩效评价机制, 加强绩效审计力度, 及时控制项目投资成本, 提高资金利用率, 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为政府投资提供便利的条件与环境。

参考文献

[1].王菁.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问题及对策.煤炭经济研究, 2015 (11) .

[2].谢金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风险与防范.商业文化, 2015 (15) .

3.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寻找投资机会 篇三

每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都备受瞩目,其原因就在于不仅能够直观地看到我国经济发展在上一年取得了哪些巨大成就,同时也能了解政府对于新一年工作的战略部署。回到股市,透过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又能发现哪些投资机会呢?

GDP目标定为7.5%

首先,政府定下了7.5%的GDP增长目标,这是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将GDP增长预期目标定为这一数值。李克强表示,“经过认真比较,反复权衡,把增长预期目标定在7.5%左右,兼顾了需要和可能。”由于2012年GDP实际增长7.7%,超过了年初确定的7.5%的预期目标,所以7.5%的这一预期目标有利于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早在本刊2013年底举行的年度投资报告会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中信证券宏观分析师吴玉立就提醒投资者关注2014年经济增长目标的确定,他表示,“如果经济增长目标定在7%,即表明政府可以大胆地去做防风险的措施。那么经济将会呈现一路下滑的态势,这将导致整个市场投资机会比较平淡,甚至没有;但是如果政府将目标定为7.5%,则表明整个经济运行格局会是一个继续大分化的格局,新兴行业、小行业的增长将会比较乐观。”中信证券在两会后发布的研报认为,定在GDP增长7.5%的目标,明确增长消除悲观预期,政府将主要通过改革和转型来实现稳增长。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GDP增幅7.5%、CPI控制在3.5%以内,这对股市构成最大利好。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对此持不同的观点,华泰证券分析师徐彪认为,“未来之路隐约可见:经济下滑跌破目标增速,政府逐渐加码,但是,由于手上筹码有限,经济虽然下滑态势趋缓,但依然朝着7%滑动,最后被迫启用房地产这个核武器。A股市场将面临1到2个季度的下行,直至重磅对冲措施出炉。”

报告涵盖多个领域投资机会

上述是业内人士对股市整体的一个判断。具体到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国防科技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并强化日常战备和边防海防空防管控。2014年国防预算支出将增12.2%,从2013年的7201.68亿元上升至8082.3亿元,国防预算已经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并呈上升趋势,体现了国家对国防军事建设的进一步重视。

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继续看好军工板块的长期投资机会,特别是海空装备建设及军民融合方向。主要涉及个股包括:航天动力、航天科技、航天信息、广船国际、航天长峰、中国嘉陵、航天电子等。

第二:报告提到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因此,国企改革仍会是2014年的重头戏。因此,可关注广州、上海等地方国企改革相关机会。主要涉及的个股包括:上海石化、佛塑科技、粤水电、省广股份、星湖科技、交运股份、友谊股份等。

第三:报告指出,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看好环保股在2014年的投资机会,细分行业值得关注,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涉及到的个股包括中电远达、龙净环保、燃控科技、永清环保、三聚环保、威孚高科、三维丝等。

第四:报告指出,要促销信息消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这将利好通信设备、网络服务等上市公司。同时,报告还提出,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涉及到的公司包括共达电声、航天信息、洲明科技、同方国芯、中青宝、顺网科技、国民技术、中兴通讯、烽火通信、富春通讯、日海通讯等。

第五:报告指出,产业结构调整要依靠改革,进退并举。这将利好服务行业:上游采掘服务(油服、矿下安全)、中游工业服务(物流、环保)、下游消费服务(餐饮旅游、医疗服务、汽车服务)、金融服务(保险、券商)、科技服务(传媒、网络服务、软件)。

此外,报告中提到的培育新区域经济和发展丝绸之路、海洋战略、食品安全、水利建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等也都将是投资者关注的投资方向。

4.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四

承办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工作流程

(试

行)

为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承办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工作,保证咨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15]46号)和〘关于印发〖襄阳市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襄审批〔2016〕8号),制定本工作流程。

本工作流程适用〘襄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组建中标公告〙(2016年7月2日)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招标限额以下的襄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以下简称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一、提交申请

1、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按照〘襄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必备资料清单〙(附表1)所列内容,整理结(决)算资料。

2、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向襄阳市政府投资审计局报送〘襄

2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时报送襄阳市审计局。

4、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审计服务项目资料归档与保管。

五、监督及支付费用

1、审计机关依据〘关于印发〖襄阳市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襄审批〔2016〕8号)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2、襄阳市审计局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结(决)审计工作情况提出项目审计服务费用预算,报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将其列入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中,襄阳审计局依据项目审计服务合同、项目审核报告和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终了,襄阳市财政局会同襄阳市审计局对项目审计服务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据实结算。

5.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五

摘 要:开展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审计工作,通过对批准项目概算和项目执行情况对比,科学分析,明确审计重点,把握审计方法。

关键词:审核;控制;分析

随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展,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工作已纳入政府公开采购服务的清单和目录中。由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内容涉及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经济与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及领域,与基础的财务审计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秉承着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原则,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确实在其中有较强的专业优势与经验。

根据一系列工程审计项目的开展与实施,在此阐述相关工作的实施流程及重点分析。

一、工程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委托方的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全过程工程审计服务工作,通过对批准项目概算和项目执行情况对比,科学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

具体审计工作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根据建设工程的所有相关资料,审核工程审价内容;

4、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情况;

5、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

6、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情况;

7、建设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结余资金等情况;

8、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采购和管理的情况;

9、竣工工程决算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和明细表情况;

10、项目债权债务、各种税费计提和缴纳情况;

11、勘察、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资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管理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工程审计服务工作的主要实施流程及重点

根??委托方对该工程项目审计的要求,可拟将审计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阶段、沟通阶段、报告阶段五个阶段来实施,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如下:

A、准备阶段

1、在充分了解委托方和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承接的审计委托合同的要求,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和程序,编制审计实施工作方案。

2、成立审计组,人员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审核工作小组,并进行合理分工。审计项目负责人主持审计小组成员学习、分析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组织相关审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统一审核思路,明确审计重点,把握审计方法;

3、以书面形式要求委托方提供下列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开工许可证;

2)项目概算文件、调整概算文件、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初设评审报告及概算批复情况等。

3)项目总承包合同、专业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补充协议、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等。

4)中介机构的工程审价报告和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并提供施工图、地质资料、会议纪要;

5)项目勘察、设计、环境评价、施工监理、财务监理等单位的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单位(或设计)认可的成果报告资料等。

6)征地、拆迁协议书,与费用支出相关的报告(文件、其他相关资料)、支出凭证。

7)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指令、日常管理资料、重大事件报告、监理日志、考核监理情况等相关报告及资料。

8)建设单位的制度情况:对基建管理、材料物资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文件、规定、操作手册等;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资料;

9)预付工程款、材料款清单及财务资料。

10)材料、设备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物资合同、清单及出入库资料;

11)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消防、环保等验收工作及备案资料)

12)银行对帐单及债权债务明细清单,基建帐册、凭证、报表;

13)财务决算及其批复文件,全套竣工决算报表及文字报告等。

审计小组指定专员做好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交接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委托方、建设单位及审计小组成员召开审前会商,通报和沟通情况,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B、实施阶段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完成基本建设程序、有无相关申报及批复文件;各项工程前期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手续。

(2)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2、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

(1)建设项目各项招标、投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规定,是否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定了中标单位。

(2)审核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材料、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完成了必要的性能、价格比选工作。

3、建设项目合同的订立及执行情况

(1)审查是否及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同条款与公开招投标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异等严重违法现象。

(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在结算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工程项目合同工期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等。

(3)审查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订货合同的执行情况。

设备、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在采购过程中有无违纪问题、价格是否偏离平均市场价格水平;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费用的审核

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及相关文件、变更签证、合同双方补充协议、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监理报告、施工日记、审价咨询成果报告等,审核工程审价内容。

5、建设项目工程价款支付情况的审核

审核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与合同规定的条款相符;是否已扣留了质量保证金,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已抵扣了所预付的工程款、预付的备料款和领用的材料或设备款,有无超工程款的现象。

6、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的情况(重点)

(1)对照批准的设计概算,审查工程费用结算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期间有无计划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

(2)审查其他投资项目是否属于经批准的设计概算的内容,支出数额是否超过计划规定的指标。

(3)审查调整概算(如有)。审查是否有计划外建设项目及不合理的调整概算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及流程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调整概算总投资,作为相关部门批复调概依据。

(4)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科学分析超概算原因。

7、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情况

对相关程序及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计。

8、?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9、建设项目法人的组建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

(1)审核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项目法人;审核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银行账户及结算制度的管理规定开立账户、进行资金结算,有无多开户头情况、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资金账外循环的情况;

(2)审核建设项目和各种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真实,有无违犯国家财经纪律等情况;有无截留、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3)建设项目的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完整;各项税、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计取和缴纳。

(4)审查编制的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和明细表情况。

10、审查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资金到位情况,支出及结余情况。

11、资产交付及验收情况

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并办理验收及交接手续;移交的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C、汇总阶段

1、工程审计人员应对所审计范围的各种审计成果资料认真进行分析、汇总、整理,形成书面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包括审计计划阶段的工作底稿、符合性测试的工作底稿、实质性测试的工作底稿和汇总性工作底稿。

2、编制工程审计工作底稿应遵循事件重要、实事求是、过程完整、文字简洁、叙述清楚、落笔慎密的原则。

3、各专业审计人员分别整理各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审计情况交审计负责人汇总;由审计负责人组织,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委托方汇报。

D、沟通阶段

1、对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汇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及处理方法与建议。

2、对存在的遗留问题,应召集相关人员以专项会议的形式确认审核意见及建议,并作好会议记录。

E、报告阶段

1、工程审计负责人汇总各专业审计人员的数据资料,并编制出审核报告初稿。

2、就审计报告初稿与委托方搞好沟通。

3、对审计报告进行三级审核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4、审计负责人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审计工程底稿进行整理归档。

6.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六

以打造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主线,结合我区 年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按照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要求,通过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清理对象、范围

(一)本次清理对象为全区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不含驻区的垂直管理部门)

(二)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区各行政部门现有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清理内容

(一)审批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清理本单位应当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区级审批和区级初审转报上级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明确每个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条件、数量、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申请材料目录、格式文本、联系方式、办理地点和承办人等。

2对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区级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而市级部门未下放的各单位应当协调市级部门出具书面材料,予以明确。

3明确市区两级部门在区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划分依据和标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按要求认真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三)项目进厅情况

各部门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进行核实,做到应进必进。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

由各部门指定专人集中力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行政许可事项拟保留、取消、调整的处理意见,填写相关表格(表样附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本于 月 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审核阶段

区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各单位开展专项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对报送的拟保留、取消、调整的许可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确认,将审核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同时,推动项目进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清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

(二)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审核清理后的行政许可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消,确保本次清理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加大力度予以解决。对在清理工作中不按要求配合审查审核认定,致使清理工作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研究 篇七

代建制作为我国独有的一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在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义, 但是代建制的实行无疑改变了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中的一些弊端。

1.1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我国的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可概括为“建设、投资、监管、使用”一体化, 管理的模式一般采用“基建处型”以及“工程指挥部型”。“基建处型”的模式主要特点为自建自用, 代表的是所在部门或者单位方面的利益, 能够充分体现出领导的意志;“工程指挥部型”的模式主要特点为临时性、目标单一性以及一次性, 常出现在需要按时突击完成的工程项目中。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弊端主要为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确、效率低下、人员素质偏低等。

1.2代建制的含义分析

我国政府通过借鉴一些发达国家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 根据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中的弊端,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代建制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尝试, 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模式中的投、建、管、用不明确的情况, 将临时性、自营性以及分散性为生产项目管理方式的基本特点, 逐渐实现从专业性的管理机构转为集中性的管理, 将投、建、管、用进行分离。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代建制的表述可知, 代建制的特征为适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管理单位来代替传统的临时结构;利用市场化竞争来选择代建的单位;将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分离;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以及质量、工期作为代建单位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

1.3代建制与其他项目管理模式比较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指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组织模式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参与方扮演的角色及合同关系。目前, 在国际上比较常用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DBB、EPC、CM、DB等。DBB模式, 也就是设计—招投标—建造的模式。业主要分别和专业的咨询公司、设计公司、施工单位签订咨询的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 业主单位多指派业主代表和咨询方以及承包方进行联系, 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项目实施阶段中的质量和安全控制的工作, 多授权给建筑师或工程师来进行。CM模式, 也就是建设经理制。此模式是业主委托一些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来参与建设工程实施, 方便设计人员提出一些施工方面的建议, 并负责管理施工过程。此模式分为代理型以及风险型, 在代理型的CM模式中, CM单位只是业主的咨询单位, 在风险型的CM模式中, CM不仅是咨询单位, 也是施工总承包商。DB模式也成为设计—建造模式, 指由单一的承包商来负责项目的设计和建造, 在此种模式之下, 对于业主来讲, 只需要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 选定一家公司来负责即可, 业主也可以保留一位咨询工程师来作为代表, 进行监督工程实施的工作。

总体来讲, 代建制管理模式和上述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共同点:都是由专业化的咨询公司通过专业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及方法来为业主提供一些投资项目服务的, 能够实现业主投资项目中的各项预期的目标。同时, 两者之间也具有一定的区别:代建单位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 但是在其他的管理模式中与代建单位对应的并不是法人, 两者的主题属性具有差别, 因此合同关系、主要合同类型、项目流程、责任分配等都具有明显的差异。在我国, 代建制通过政府投资人和代建单位组成经济合约的关系, 代建单位也就不单单局限于业主只能延伸出来的咨询顾问的角色, 还被赋予了项目法人的地位。

2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地位不明确

代建制最初实施是要让代建单位在代建期间, 能够作为项目法人来履行职责和权利, 但是代建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目前处于缺失的状态, 因此代建企业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也不具有传统意义的建设单位的法律地位, 无法得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在实践中便会面临各种阻力以及困难, 对代建职能的发挥以及代建效率造成严重的影响。

2.2代建费用过低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300号文件规定, 代建费用不能高过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 因此, 全国各地的代建费用多是参考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来设定的, 建设单位的管理费一般是在建安投资的1%左右。这样的规定虽然能够节约建设资金, 却损伤了代建单位的积极性, 对于吸引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2.3现行体制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发展

我国的代建制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虽然根据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 代建制企业正在改制, 但从整体看, 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 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 将极大地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市场竞争, 对代建制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3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对策建议

(1) 要完善法制建设。为了实现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目标分离, 需要确立代建制度的法律地位, 完善代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代建方的职责和管理范畴。

(2) 要合理确定代建费取费标准。要着手培育代建市场的竞争主体, 适当地提高代建费用, 提高代建单位的积极性, 便于吸引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3) 要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 采用合伙人或股份制的形式对企业作出体制改革, 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 深化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 加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 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4结束语

目前在我国, 代建制已经初见成效,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发展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 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 代建制的发展要以集中代建为主, 不可急功近利, 等到条件成熟之后, 再开始逐步实现企业的代建模式。

摘要:代建制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互吻合的工程管理模式, 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代建制的分析, 以及对代建制和其他管理模式的比较, 针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出一些个人观点。

关键词:政府投资,投资项目,代建制

参考文献

[1]权曙光, 任远.代建制与其他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J].建设监理, 2009 (9) .

[2]王直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的比较研究[J].经济论坛, 2010 (7) .

[3]张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研究[J].工程与建设, 2007 (9) .

[4]张伟.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辨析[J].广东建设信息, 2007 (8) .

[5]宋建辉, 李纯涛, 张震.“代建制”在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探索[J].建筑设计管理, 2007 (1) .

8.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探讨 篇八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设计变更;工程经济签证;造价评审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1)27-0118-02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政府投资的项目也越来越多。这些工程使用的大多数为财政资金,往往会为了赶工期或提高质量等原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于是怎样合理、高效的利用好这些资金,就成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就此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进行相关探讨。

1 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文件,首先要审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要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投标;其次要审查其内容,确保企业自身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对于模糊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最重要的是进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审查与分析。江门市制定的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合同专用条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配套使用,其目的就在于此。

例如,江门市某局技术综合大楼招标文件合同专用经济技术条款中规定: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招标人或授权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但在评审该项条款后,更正为: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招标人及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又如,2008年在评审鹤山市某标段补充计价规范过程中,为适应该单价合同段的特点,便于今后设计变更的造价评审管理,规定模板、脚手架摊入混凝土工程等相关单价中。不在措施项目费用中单独列项计价,对该工程的造价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在评审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时,应重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一般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该解释顺序必须坚持,否则会使评审工作陷于被动。在评审市级某开发区标准厂房结算过程中,由于施工合同未按照招标文件关于设计变更价款双控约定执行,使财审工作一度搁浅,经多次会商论证后,明确了评审根据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使评审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2 评审设计变更

当前,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经常出现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招标阶段提供给投标人的仅是供招标“应急”使用的图纸,导致实际施工中产生的变更量巨大。工程造价失控,出现审核结算价与合同价相比增加20%~50%的项目。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首先,对于工程设计变更,评审过程要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审查是否经设计人员签字及设计单位盖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专用章,同时审查是否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设计变更时间厘定后,依据合同、招投标文件的约束条件,是评定设计变更是否进入计价程序的关键。

其次,加强设计变更项目的功能与费用分析。对利用设计变更未经合法工作程序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扩大规模的行为,必须严格审查,并在财政评审结论报告中给予明示,为上级财政领导机关提供完整、明晰、科学的评审报告。

评审工作中有个比较典型的项目,市级某污水处理厂区某合同段工程,投标方在未违反招标文件要约的情况下,把清单中某项作为实体支护工程项目(即上清液调节池的打拔拉森钢板桩)较其相应控制价下浮89.35%,最后中标;其后,施工时变更为C25砼灌注桩:事后财政评审却只能以合同、招标文件约定为依据,设计变更标内无投标价的项目按规定套价后乘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的下浮率(即26.7%)计价,有效抑制财政投资因变更而无端流失。由此可见,对于重大设计变更,政评审中心和市直有关部门须加强对项目设计的前期审查。并推行项目设计变更程序制,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须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集体研究并按程序审批后,将变更结果给予公示,对群众有反映的项目,要组织调查和复审。

3 筛查工程经济签证

工程经济签证就是在施工中现场发生合同以外的工程费用,要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认可。对于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未经双方法人授权的签证单,在筛查评审时,给予严格的把关,而对于违反合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签证,不予计取。诸如土方基础类、人工窝工、机械台班停滞、材料非正常损耗、停工损失、专业分包项目的配合费用、工程外委托项目等签证,都是评审筛查的对象。

鹤山市某公园休闲路,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制定了严格签证的程序,工程经济签证事项应在发生后的3 d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无效;同时应具备下列事项:项目内容、位置、原因、数量及其依据(计算式或略图)、日期等必要事项。而在具体评审该项目过程中,送审的经济签证——生活垃圾、淤泥开挖及相应的路基填砂4 920 m有未注明位置、原因、计算式(或略图)的情况,涉及金额达50多万元,评审结果可想而知。

4 依据实物,核定材料、设备价格

在评审招标文件中涉及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价格等方面,许多文件只是笼统地说明发包内容为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却未准确地说明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明细及要求。一般来说,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如:钢材、水泥、砖、瓦、砂、石等材料,从品牌、规格、厂家、产地而言,对材料的价格影响不大,但对装饰工程的卫生洁具、电器灯具等,就不能简单地按设计执行。如楼地面砖设计一般只给出规格,而市场上的地面砖同种规格的品种繁多,价格相差悬殊。如果只图省事简单地规定一下,对高、中、低挡材料选用不确定,价位不具体等,会造成招标文件的不完整性,在造价管理上对招标方来说是个很大的漏洞。因此,必须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依据建设标准、装修标准详细地编写材料、设备明细表及具体价格,列入招标文件中。

在绿化工程中,苗木规格设计只给定规格范围,表明在这个范围内能满足绿化工程的要求,从而达到设计效果。而实际工程施工时,必须给出多高多粗的苗木,不能笼统地描述一个范围。如苗木高度3.5~5 m、胸径10~15 cm,规格的范围过大,价格相差很大,在实际施工中很难掌握,对工程的实际造价影响很大。很容易让投标方钻空子——为追求最大利润以小充大,以次充好多计工程款。因此,在“最高限价”的评审过程中,招标文件的编制就显得很关键,一点的纰漏就会给工程造价埋下隐患。

对于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各家差别较大,通常可达20%以上,其原因通过以下说明可知:规格相同的高压开关柜,进口的十几万元一台、中外合资厂的8~9万元一台、国营大厂的4~5万元一台、一般小厂的2~3万元一台,而高压开关柜的安装费却是固定的、很小的(只有几百元),仅占其设备费的1%左右,甚至更小。这种因进货渠道和厂家不同,致使产生很大的价差。因此,评审时依据实物、核定材料设备价格显得尤为重要。

5 建档管理造价指标,实现评审工作科学化

要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工作,首先,审核人员每负责一个项目,在完成后及时将该项目造价资料按统一的格式建档,建档指标主要涉及工程造价指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指标、措施项目费指标以及主要人工、材料用量指标等。其次,评审过程勤于记录审核工作要点,建立评审工作日记的档案。

6 结束语

总之,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评审中,评审人员应时时以国家规范、规定和计算标准为依据,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依据实物评审,实事求是,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上,促使政府财政投资资金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宋雪琴、刘冬芳.浅析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的若干措施[J].价值工程,2010(2)

2 邢峰.浅谈如何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造价[J].经济师,2008(5)

The Exploration of Strengthening the Cost

Evaluation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Feng Lei

Abstract: The cost evaluation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is a highly professional work. The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cost evaluation of government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 proposes several key link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evaluation, so as to ensure the reasonableness and scientificalness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for project cost.

9.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九

今年来,区投促局按照《关于做好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x市x区人民政府xxxx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扣投资促进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工作对投资促进工作的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法治机关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区投促局职责,结合投资促进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上党组工作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在改革开放xx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锐平同志在x区现场办公会主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决策、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投资促进工作的全过程。

(二)聘请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投资促进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投资促进工作,我局聘请x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投资促进工作。法律顾问采取实务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做好招商谈判、合同拟定、履约监督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促进过程中依法招商的指导,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一年来,累计提供法律服务xxx余次,解决xx件(类)法律问题,有效提高了投资促进工作效率。

(三)建立审查制度,确保文件规范。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投资促进工作,切实提高协议文本的规范性和统筹性,确保协议签订合法有效,我局(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相关人员及法律顾问为成员的局协议文本会审领导小组,从合同架构、依据政策、法律法规、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拟上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专题会合同文本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成立领导小组以来共会审x份合同文本。全面梳理xxxx年各类文件,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发文程序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局长签发后,统一按照编排文号,及时归档。

(四)注重督办落实,确保法治工作常态化。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今年来先后召开了机关规范化建设、法律顾问、协议文本会审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为推进投资促进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确保了 “百日擂台赛”目标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先后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x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通过会议传达、观看视频、领导讲课等学习形式,增强全局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x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会法》; x月份,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培训及遵党章学党章讲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xx月份,结合开展“xxx”消安全月活动学习宣传《消防法》,强化全局消防意识;xx月份,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工作宣传。利用招商推介会、企业座谈、业务培训会等时机,深入普及各类法律法规和招商政策,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够,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等新的变化,干部职工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依法服务企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缺乏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重视企业的引进落地,忽视对企业的培育发展,没有真正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排忧解难,在运用政策法规引导帮助企业做强做大的办法不多。

三、xxxx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加强学习,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的基本内容,增强全员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调研或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并经法制机构严格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具有可操作性。

10.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十

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11〕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近几年我市政府投资BT项目对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具体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BT项目融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BT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财政资金计划安排确定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2亿元以上,并根据项目大小在项目建成后适时完成回购。

二、市级政府投资BT项目必须由市人民政府通过授权确定的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规划许可、设计图纸等手续的报批工作。项目业主要制订BT项目融资建设实施方案,细化、锁定BT项目的各项具体条件,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项目业主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选择BT项目投融资人。

三、招标选择的投融资人投入BT项目的资金,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该类项目资本金比例,其余建设资金要提供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四、BT项目总费用,除回购期财务成本外,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要明确BT项目合同总价及其构成(含建设费用、房屋征收及拆迁费用、回购期财务费用等),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并对涨降价因素进行约定。BT项目回购还款期不少于竣工后2年。

五、BT项目采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获准批复后,与潜在投融资人开展竞争性谈判,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不少于3家融资能力强的潜在投融资人;在初步设计和概算获得批准后,邀请潜在投融资人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草签合同;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与中标的投融资人签订固定总价包干正式合同,由投融资人组建BT项目公司负责建设。

六、BT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工作由项目业主组织,投融资人可参与;项目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由投融资人组织,项目业主参与。

七、加强BT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业主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实施阶段到结算、以至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投资及工期的审查监管,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跟踪审计和监察。投融资人应当对项目投资、工程质量、工期控制、施工安全负责。

八、BT项目完工并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按照BT合同实施回购并移交,由项目业主、投融资人、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项目接管权属单位等三方会签,完成项目移交。

九、BT项目需用土地收益回购的,其土地资源由市国土规划局组织项目业主落实。BT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由项目业主编制,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进行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负责制订BT项目资金回购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11.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融资与监管 篇十一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 资金融资 监管控制

在2009年初,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并借助于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来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与此同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投入4万亿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在这样的一个积极环境下,各地政府投融资平台快速发展,其投融资规模也空前庞大。从正面意义上讲,确实为我国城市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从负面意义上讲,由于受外部环境的刺激以及自身发展实践的限制,我国政府融资结构并不完善,仍旧存在着许多漏洞。如果不及时弥补这些潜在的漏洞,那么势必造成银行的坏账,从而引发经济秩序的紊乱。

一、我国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

在中央政策的鼓励下、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各地政府热情高涨,纷纷组建自己的投融资平台。通过划拨土地、股权以及规费等资产向商业银行融资,而其很大一部分的信贷用于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之中。然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从而增加了政府还贷的难度。所以,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并由此问题引申出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

第一,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不一致,为银行的监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政府融资平台一般是由政府搭建、由地方企业共同组建的,因而在向银行贷款时可以确定具体的贷款企业,即承贷主体。但是在对资金实际使用中,却存在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不一致的现象,而这种混乱的现象为银行跟踪贷款资金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一般的,承贷主体是融资平台的相关企业,但是资金使用主体却是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这样的混乱中,极易形成挪用公款等违法犯忌的行为,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第二,在贷款资金的使用上缺乏统一规划,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进行资金融资之前,地方政府没有形成统一部署与安排,从而不能够正确评估贷款金额以及使用资金数目等。一般的,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政府贷款是“宁多勿少”,增加了政府自身的还付压力,也为政府腐败作风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同时由于事前没有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部分资金重复投入的现象在所难免。长此以往,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会降低,不利于政府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

第三,未能对政府自身的偿付能力进行合理评估,从而造成融资平台举债过度的现象。

在投资环境利好以及中央相关政策的刺激下,部分政府的投资热情高涨,在对项目评估以及贷款风险管理上缺乏理性思维,极易形成过度融資的现象。如若融资数目超过政府自身的还贷能力,那么势必会造成融资平台的土崩瓦解,同时也使得银行的资金陷入困境,导致政府信用危机。但是由于政府投资项目一般为准公共产品即多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其项目工期长,从而使得银行不良贷款呈现出隐性化以及长期化的趋势。

二、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措施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融资上确实存在着一些漏洞,为政府的腐败提供了先决条件,也为银行自身的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同时也为我国资金结构的调整增添了阻碍。但是,通过搭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可以扩展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渠道,同时也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更利于地方发展。因而,应该在保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其资金融资进行有效地监管,降低政府投融资风险。

第一,实现融资平台责任化。

虽然说针对不同的投资项目有不同的项目负责人,但是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是固定不变的,应该在搭建融资平台的同时确定出资人,从而实现融资平台的责任化。因为融资平台本身是由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的相关职责的,所以出资人所要履行的责任就应该以融资平台的责任制为标准。而出资人的确立可以便于相关监管部门的跟踪与监督,同时也可以对融资资金的流向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二,完善监管制度。监管制度不光是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同时也是对政府投资的管理。实现科学举债,就应该对其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管,其中包括市场准入、融资计划、高管任职资格审核、市场退出、风险稽查等。而这些监管工作应该交予第三方有资格的独立机构完成,减少其中的连带关系,增强监管的可靠性。与此同时还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使得资金融资决策流程更加透明化、程序化。

三、小结

其实,地方政府自主搭建融资平台对于地方发展而言是有利的,同时也拓宽了我国中央融资渠道,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更良好的环境。但是,由于其本身发展时间较短,还有许多的问题并有解决,从而使得如今政府资金融资平台存在着许多缺陷,降低了其本身功能。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所投资的项目为非商业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但是项目本身的还贷能力有限,因而无形中增加了政府还贷的风险。在这样的一个内在外在环境影响因素下,如果构建合理的资金融资平台以及如何实施有效监控管理制度对于政府投资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主要是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融资现状进行了浅显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希望有更多的学者能够关注我国政府融资平台的搭建,为其稳定发展提供更多的良策。

参考文献:

[1]肖耿,李金迎,王洋.采取组合措施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J].中国金融,2009(20)

[2]杨炳涛.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12)

12.刍议政府投资项目内部控制 篇十二

一、政府投资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一)内部控制环境欠缺作为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之一, “控制环境”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组织架构、权利及责任分配。只有建立政府内部良好的控制环境,才能保障政府所投资的项目能有效地执行其内部控制。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是:部门太多且未能形成合理的组织架构,继而导致各部门间职权不明,责任无法落实到位。

(二)决策风险评估薄弱风险评估是对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作出评估,找出所有会影响实现目标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及事项,合理判断其发生问题的概率,并据此制定相应策略来规避风险。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未建立风险评估体系,而多采用先决策、后调研的方法, 从而导致缺乏咨询评估的独立性,即便进行可行性研究也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直接导致投资项目出现方向不明或缺乏科学论证的问题,特别是少数高级官员以权谋私,胡作非为,从而给政府工程的正常开展带来了极大的阻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控制活动作为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环节,是令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未能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制度,以致让一些代理机构钻了空子,不依招标程序和制度办事,压制部分投标单位、擅改中标结果,甚至一些政府高官参与其中,收取商人的利益而运用手中的权利干涉招标活动的公平进行。此外,执行力太过薄弱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由于缺乏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导致内部控制管理混乱,重建设而轻管理,以致有章不循、影响了建设过程的执行力,从而未能将内部控制的效果充分发挥出来。

(四)内部监管部门信息沟通缺乏在政府投资项目的三个重要环节中,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发改委、审计、财政、建设和监察等多个部门,从不同角度监管工程的全过程,由于各部门之间没有清晰的职权划分,因此存在职权交叉情况,加上信息沟通过程中出现的传达偏差以及不能及时沟通的问题,加剧了项目监督过程的问题,从而导致各部门在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无法确定其责任主体。

二、政府投资项目内部控制缺陷解决思路

(一)优化政府投资项目控制环境,明确各部门职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内部控制是指对其控制的环境进行建立及维护。可由发改委负责立项、审批、概算调整等监管,从而令项目立项更加科学和可行性。财政部门主管资金,包括建设资金的核算及拨付,通过财务系统的管理来实施对项目监管,做到每一笔资金的用途都清晰透明,从而避免账目不明造成的超预算计划及贪污和浪费等问题。审计部门负责监管全局,包括项目管理的程序是否正规、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建设标准是否清晰、建设情况是否正常等,从而避免产生低劣质量和严重浪费的情况。建设部门着力于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包括工程的设计、勘察以及监理, 也包括工程质量方面实施监管等,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实施、合乎质量要求、在工期内按时完成。监察部门负责执行法律法规,以法律的手段对项目招投标及其它情况进行合法监管,从而避免贪污腐败浪费等违规越权现象,从而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规范的管理。

(二)完善政府急性项目投资的决策制度,提高防风险意识为避免发生盲目决策,提高其科学性及可行性,应在投资项目决策前,聘请具备资质及拥有良好信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从项目建设的各方面,包括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分析,从而对其建设规模的可行性及初步设计做出合理概算。同时,为减少决策的失误,预防权力被滥用和滋生贪污腐败,应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和决策的程序,并强化其决策责任,建立科学、法律、民主的决策。如推行听证制度以鼓励民主化及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透明度。此外,还应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决策失误点并督促改正,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和浪费的产生。

(三)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内部控制执行力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提供保障,也是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必须提高其整体水平,才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项目应有的作用。要提高政府的投资项目执行的内部控制水平,就应该将其执行过程及情况逐一纳入绩效考核的制度中,对项目全过程,从前期的立项决策到设计招投标,中期的施工动土、监测到竣工验收,到后期的投产运营以及维护管理,实施全过程系统评价,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将评价及考核结果全部纳入所有部门工作质量的考核范围内,通过公平的奖罚制度来激励工作人员,从而做到真正对政府资金及投资的工程和项目负责到底。此外,加强招标信用体系也是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严格地执行,才能凸显出招投制度的公正及合理性。

(四)加强部门沟通,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只有通过建立及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政益、预防及治理腐败的作用。这就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分开式的专业管理原则,即按其过程划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类别,并建立责权制度、促进其管理体制的运行。运用法律、舆论、行政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实行全过程的统一、严密监管。由政府出面,负责协调发改委及审计或财政、建设以及监察等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沟通交流,促进部门间进入互相支持的良好行态,从而杜绝监管过程的职权不明和多头监管现象,对政府工程起到真正的监督管理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资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13.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十三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0]29号 【发布日期】2000-06-12 【生效日期】2000-06-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

(二000年六月十二日川府发〔2000〕29号)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解决建设项目立项论证工作中存在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把关不严、脱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立项)等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法定程序,是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项目有关土地利用方面的事项进行审查。在四川省范围内兴建的一切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立项前,都必须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凡未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决策水平,在项目可研论证阶段,坚决杜绝脱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建设规模超用地指标和定额,土地补偿费用和耕地开垦费不足额列入工程总投资等情况的出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为《基本建设程序》增添了新的内容,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

二、二、预审程序及其内容。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向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预审权限,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及时出具书面预审意见。对于用地规模大、用地情况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评估报告,出具书面预审意见。

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拟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的土地供应政策,用地规模是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

(三)土地补偿费用计算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占用耕地的,其占补平衡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耕地开垦费是否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四)拟建项目选址是否占压矿床以及地质灾害情况等。

三、三、预审管理权限。

(一)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报国土资源部预审;

(二)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审;

(三)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市、地、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审;

(四)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审。

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所完成的预审报告和意见报上级备案。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立项关,确保各项建设依法、及时办理手续,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4.政府投资项目工作 篇十四

作机制的通知

京政发[201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机制,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京政发〔2005〕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4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大幅缩减办理时限

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项目办理特点,按照统一的办理原则和标准,进一步优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加强项目办理涉及部门间的有效衔接,实现项目前期工作周期时间缩短一半的目标。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依法合规开展具体工作。

(一)将相关行政服务事项对应行政许可环节同步完成。

1.采取取消、合并、同步、简化等方法,进一步巩固本市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简化的成果,严禁增设新的审批环节,严禁设置过多、过细、分散行使的行政许可。

2.对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核发土地使用证等行政服务事项不纳入审批流程。

3.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取消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之前需规划部门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的环节。

4.规划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可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对不纳入审批流程的行政服务事项,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质量,配合行政许可手续同步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合理设置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节点和范围。

重点是明确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主要节点的前置手续,并实现前置手续的并联办理。加强能评、交评、文物、园林绿化、地震、水务、人防、消防等行业部门的专项审查。

1.按照有关规定,立项(审批、核准)前置条件为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土地预审意见(或出让合同)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文件。为加快审批进度,相关部门应同步办理、并联完成。其中,以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不再设前置条件。

2.按照行政许可联合、集中办理要求,采取“公开规范、节点后移、深度审查”的办法,对所涉及的能评、交评、文物、园林绿化、地震、水务、人防、消防等审查进行调整,要事先公开技术规范,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前并联完成。立项后,对于能评、交评、地震、水务等审查不通过的,立项文件不得作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后续许可的依据,该立项文件失效。

3.加强建设部门对施工许可的综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园林绿化(树木移伐等)、投资计划(施工计划)、人防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及施工图、消防等手续。将发展改革部门和建设部门审批办理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环节调整至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之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4.行业部门专项审查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特点来确定,减少不合实际的审查。除特殊区域外,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原则不要求进行能评、环评审查。相关部门要将依法审查的项目类别、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控制范围等情况,列出明细清单向社会公开,实现标准化和透明化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需要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效率

按照“服务全部、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分阶段并联审批、分层级组织协调、分行业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使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运行更加高效,协调调度更加有力,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更加严密,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调、调度”综合服务目标。

(一)分阶段并联审批。

通过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审批效率,大幅缩短前期工作周期,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5个综合协调牵头部门及各阶段审批成员单位负责。

1.落实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具体以办理立项文件(审批、核准、备案)、土地划拨或出让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阶段性节点,通过综合初审、部门配合、加快办理,实现“前置手续并联受理,成员单位同步审查,牵头部门节点审批”。

2.将部门间书面征询意见方式,改为由牵头部门通过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综合初审告知的方式,推动分阶段前置条件的并联办理。由相关牵头部门初审项目申报材料,确定项目符合办理条件后,向本阶段需要办理前置许可手续的成员单位,通过网络系统同时发出并联审批告知单,或直接告知项目单位申请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相关牵头部门初审和告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直接通过网络系统完成。

3.成员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并联完成各阶段审查工作,将有关办理结果及时书面送达项目单位并反馈相关牵头部门。相关牵头部门根据成员单位审查意见等,正式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

4.由牵头部门、督查部门、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并联审批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落实情况。

(二)分层级组织协调。

由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运行管理机构、相关协调部门按职责分工,提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方案,保障项目按计划进度审批。

1.各审批成员单位能独立办理的要加快办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能自行协调解决的要从速解决。

2.单个部门不能协调解决、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和市政府决策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建设方案确定、投资机制设计、项目调整变更、进度严重滞后、综合管线改移等),按“受理部门主办协调、牵头部门牵头协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联席会协调、秘书长督促会协调、市长专题会协调”的程序,逐级协调和确定问题解决方案。主办部门能自行协调解决的,不得提交更高层级协调。

3.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和有关行政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审批服务和行政服务工作。

(三)分行业统筹推进。

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大项目统筹组织和联合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1.按照“谁主管、谁推进”的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日常调度服务职责,落实投融资统筹促进责任,加快推动、落实市政府议定事项。要加强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优先安排落地资源。

2.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政府外联服务办等涉及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服务全部、突出重点”的思路,统筹牵头组织本行业涉及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调度;按照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并联审批服务要求,指导本行业涉及项目全面“促开工、督施工、保竣工”。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政府重点工程、拟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源能源项目等;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重点非政府投资工业、软件和信息化等产业发展项目;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区人口疏解、商品房开发等项目;市交通委牵头负责轨道交通、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府外联服务办牵头负责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主动服务,狠抓落实,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本市行政审批服务和便民服务工作,组织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选址、建设工作,搭建实现“一站式”办公的基础条件,推动市级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加快制订技术规范,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各级审批部门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办事规则,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要抓紧制订和更新完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各审批成员单位办事程序、技术规范、专项审查目录清单等,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其中,主要的流程规定应编制规范指引,并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予以公布。

(三)加快完成市级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实现项目审批统一管理。

在充分掌握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加快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重点完成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文件流转主要通过网络传输完成,解决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网络运行不畅、部门审批信息不共享、审批流转时间长等问题。市级审批网络服务平台要具备信息采集、项目受理、统一编码、催办提醒、进度监督、信息共享、网络传输、结果反馈、汇总分析、网上投诉等基本功能,并逐步实现部门业务集成、市区互联互通。

(四)加强培训,提升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和各审批部门要在制订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培训,使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各部门业务,主动加强配合,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五)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项目调整变更要依法合规。

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部门要对工作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在做好对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工作服

务的同时,要对调整变更申请的前提、范围等加以明确,制订专门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要尽可能减少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变更,维护审批工作严肃性。对于项目单位申请调整变更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办理;对在土地交易市场按照招、拍、挂程序完成确认的项目,不得进行调整变更。

(六)区县项目审批管理部门要积极参照市级办理流程,同步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进一步梳理规范市区审批权限,对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集中受理的事项,要按照市区两级共同对口管理原则,由市级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区县对口部门项目手续办理工作的督促协调,区县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各区县要加快推进审批综合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尚未建立的区县要尽早落实建设方案,主动承接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参照市级办事规范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七)加强监察督查工作,确保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高效运行。

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并将审批部门的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要依托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安排专人实时在线监督项目审批进程,及时催办、提醒、设置预警,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批任务,对违规、超时审批等行为要进行查处,积极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早审批、早落地。

此前本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解决。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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