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室内设计合同(共12篇)(共12篇)
1.委托室内设计合同 篇一
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8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室内设计咨询(以下简称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室内设计咨询项目的名称、地点、设计内容及标准: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设计面积:
4、设计咨询依据:
4.1国家有关室内装修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和政策;
4.2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4.3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5、合同、文件优先次后:
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和文件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6.1本合同。
6.2双方认可的每次会议记要、签证。
6.3双方公函、传真、备忘录。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
1、项目原设计建筑、结构的施工图(竣工图)。
2、项目其他有关建筑、设计、施工资料及项目建筑配套的施工图。
3、<<设计咨询任务书>>。
第三条、乙方应完成的设计咨询文件、时间、文件份数:
1、乙方应完成的设计咨询文件:
1.1签订合同阶段:本合同范围内的总体设计概念;
1.2方案设计阶段:平面布置图,主要空间效果图,材料样板和家具方案等;
1.3扩初图阶段:平面、天花、立面和主要重点剖面;
1.4施工图阶段:全套施工图(包括节点大样等)、设计说明。
2、合同不包括但配合以下设计内容中:水、电、风等专项设计。
3、乙方应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时间:
4、乙方应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的份数为3份。
第四条、设计咨询费用及支付方法: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为¥)。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和金额:
3.1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即¥币)。乙方以甲方付款日期为设计方案的起始工作日。
3.2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咨询文件并得到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部价的30%,即¥(人民币)
3.3乙方向甲方提交扩初图纸并以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
3.4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图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在七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
3.5项目竣工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的剩余设计咨询费。
4、收费说明:
4.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因装饰材料因素或施工中设备改变和零星改动造成总装饰工
程费用增减,设计咨询费用不调整。
4.2涉及其他区域的设计或施工需要乙方配合、合作的,乙方收取配合费用,并作好配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按本合同的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 整性、正确性负责。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出现重大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咨询工作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咨询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咨询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咨询费的一半支出,超出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咨询费的全部付出。
1.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中止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5甲方应与乙方进行正常沟通并应对乙方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及时签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设计咨询要求,进行室内设计咨询,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间、份数的要求向甲方提交设计咨询文件,并对其负责。
2.2乙方对设计咨询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补充设计费免收。
2.3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咨询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已收设计咨询费的千分之一。
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5乙方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后,应配合甲方审图。项目开始施工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方进行设计咨询交底,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配合工程施工并根
据现场情况对设计咨询做必要的补充。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是最终的,以双方具有最终的约束力。
2、为了保证设计咨询进度和质量,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采用有利于解决问题的一切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双方往来的公函、传真、备忘录,双方认可的每次会议记要、签证和设计文件目录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相互之间的优先次序使用适用本合相关规定。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与投资者或他人有关项目事宜进行联络,甲方负责设计咨询图纸的签章(签章为“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师专用章”)及其费用。
4、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须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2.委托室内设计合同 篇二
在建筑工程领域, 业主与承包商两大主体, 从追求各自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 更多的是对立而非合作的关系。然而工程的高质量、短工期、低成本完成离不开业主与承包商的有效合作, 而只有激励机制才能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 为双方的合作打下基础。激励机制的有效应用离不开合同, 业主正是通过各种激励合同来激励承包商, 使其在满足业主利益的同时, 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得到提高, 从而达到合作双赢的效果。
在众多合同形式中, 学者们普遍认为成本加激励费 (cost-plus-incentive-fee, CPIF) 合同是对承包商进行激励的较好选择, 它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而且决定了利益、风险的分配和激励的效果[1]。Kamal[2]从风险分担的角度就CPIF合同对承包商的激励效果进行了研究;陈偲苑[3]将工程成本、工期、质量三者作为CPIF合同的激励因素, 建立业主与承包商的主从递阶决策模型, 研究了对承包商的激励;T.C.Berends[4]讨论了CPIF合同中的最大激励费和激励系数, 建立了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机制。
当然, 也有很多学者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建筑工程领域的激励问题进行了研究。朱冰[5]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在建设期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问题;李丽君[6]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工程成本的控制问题。然而少有学者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具体的工程激励合同进行分析研究。基于此, 本文将用委托代理理论来研究CPIF合同, 着重解决CPIF合同中的激励系数以及最大激励费问题。
2 CPIF合同
CPIF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 其模式下合同价格由成本、酬金、激励费三部分组成。成本部分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税金等, 业主需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用于项目的实际费用予以实报实销。酬金和激励费构成了承包商的利润, 其中酬金部分是固定的, 它在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随实际项目费用的增减而变动, 激励费部分则要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一般是在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等达到的前提下, 当项目实际费用低于项目目标费用时, 将激励费与项目实际费用挂钩, 按照事先合同中约定的分享比例, 业主和承包商分享节约费用。同时, 合同设置一个对承包商激励费的封顶值, 而当实际费用超出项目目标费用时, 业主承担超支风险, 承包商的利润只有固定酬金。CPIF合同价格的表达为:
式中, C为承包商最终获得的工程费用;Ca为实际成本支出;f1为固定酬金部分;Cb为预算成本;α为承包商分享的项目费用节约百分比系数, 即激励系数。其中f1+α (Cb-Ca) 是承包商的利润 (f) 部分, 若假设合同中约定激励费部分的最大值为f2max=α (Cb-Ca) , 那么CPIF合同中承包商的利润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关系为:
CPIF合同下承包商的利润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一个成本加激励费合同有效力的关键因素就是Cb的设置既有挑战性也要有现实性[3]。然而, Cb作为预算成本, 随各个项目内容的不同而完全不同, 难以也无需统一化, 而α与f2max作为合同中的两大参数, 合理地确定其数值, 既能保证业主的合理利益, 也能确保合同的激励效果。
3 委托代理模型
3.1 模型的建立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 在工程建设方面没有私人信息的业主是委托人, 拥有私人信息的承包商是代理人。在CPIF合同下, 假设工程成本的差值 (Cb-Ca) 是由承包商的努力 (e) 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 (θ) 共同决定的, 即Cb-Ca=e+θ。这里e是指承包商在追求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所付出的努力,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承包商不可能一直努力或一直不努力, 因此假定e为一维连续变量;θ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当时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地理气候条件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综合制约给工程成本带来的不确定性, 假设θ服从均值为0, 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另外, 在当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情况下, 假设业主是风险中性的, 承包商是风险规避的;假设承包商努力成本C (e) 可以等价于货币成本, 且C (e) =me2/2, 其中m>0, 表示承包商努力对成本影响, m越大则同样努力对成本影响就越大, 这个函数既满足成本递增的条件, 同时也反映了边际成本递增的规律。
记业主的收益为v, 那么在CPIF合同下有v=R-[Ca+f1+α (Cb-Ca) ], 其中R是工程完工后对业主的价值;记承包商的收益为w, 那么在CPIF合同下有w=C-C (e) -Ca=Ca+f1+α (Cb-Ca) -me2/2-Ca, 即承包商的收益是合同支付扣除努力成本以及工程实体的实际成本。对于风险中性的业主而言, 其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益:
对于风险规避的承包商而言, 假设其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特征, 即u=-exp (-ρw) , 其中ρ是绝对风险规避度量, 那么承包商的确定等价性收入TCE为[7]:
承包商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Eu等价于最大化 (4) 式中的确定等价性收入。在委托代理理论中, 作为委托人的业主选择激励合同的目的是最大化自身的期望收益, 作为代理人的承包商在接受合同时面临参与约束与激励约束:参与约束 (IR) 要求其期望效用不小于保留收入水平 (假设其值为) , 激励约束 (IC) 使得承包商选择能使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的努力水平。
因此在CPIF合同下业主与承包商的委托代理模型可表示为:
3.2 模型求解
因为承包商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Eu等价于最大化 (4) 式中的确定等价性收入, 在式 (4) 中对e求导可得IC的结果为:e=α/m;对于IR, 业主的支付只要使得承包商的期望收益不小于其保留收入即可, 没有必要支付承包商更多, 因此式 (5) 取等号。将e=α/m与取等号的IR代入目标函数Ev, 那么目标函数可表示为:
式 (7) 对α求一阶导数并令其等于0, 即可得在CPIF合同下使业主期望效用最大化的最优激励系数, 将α与e的值代入Eu可得CPIF合同下业主的期望收益最大值为:
若业主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不进行任何激励, 即在CPIF合同中α=0, 此时CPIF合同的表达式退化为C=Ca+f1, 此时对承包商而言, 付出努力其收入不会增加, 但是会有努力成本, 承包商的期望效用降低, 因此承包商没有任何理由再去努力, 此时e=0。记业主的期望效用为E′v, 则有:
那么业主采用CPIF合同的激励成果可表示为:
对业主而言, 采用激励合同的目的是在工期、质量满足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降低投资, 由式 (10) 可知, 相对于不采用任何激励手段, 业主采用CPIF合同的激励成果相当于节约了投资, 那么在CPIF合同下业主能给承包商的最大激励费不会超过ΔEv, 否则业主宁愿不采用任何激励手段, 由此得激励费的上限值以及承包商能得到最大激励费时实际成本边界值为:
根据以上在CPIF合同下, 对业主与承包商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结果, CPIF合同中承包商的利润f1+α (Cb-Ca) 与实际成本Ca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3.3 模型结果分析
由可知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m值越大) ,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ρ越大) , 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越大 (σ2越大) , 承包商从项目费用节约中分享的百分比就应越低。从式 (11) 可以看出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m值越大) , 其能获得的最大激励费越小。对式 (11) 求坠f2max/坠σ2=ρ (1-mρσ2) / (1+mρσ2) 3, 那么若1-mρσ2>0, 则f2max是σ2的递增函数;若1-mρσ2<0, 则f2max是σ2递减函数。在式 (11) 中, ρ与σ2的数学性质一样, 即1-mρσ2>0时,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最大激励费设置该越大;1-mρσ2<0时,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最大激励费设置该越小。对于承包商能得到最大激励费时的实际成本边界值, 由式 (12) 中后半部分求坠知, 此边界值是m的递增函数, 是ρ与σ2的递减函数, 意味着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边界值越大, 与预算成本差值越小, 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越容易;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此边界值越小, 与预算成本差值越大, 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越困难。对以上分析结果进行总结, 见表1。
4 结论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带有激励性质的CPIF合同, 其目的是与承包商共同分享工程节约成本, 以此来激励承包商满足业主节约投资的目的, 同时实现自身利润的增加, 使双方从经济利益对立的关系通过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 而CPIF合同中的激励系数α与最大激励费f2max两大参数的合理确定将直接影响着激励效果。本文从委托代理的角度出发, 得到了CPIF合同中α与f2max的计算式, 并分析了承包商努力对其成本的影响 (m) 、承包商的风险规避程度 (ρ) 以及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 (σ2) 三者如何影响α、f2max以及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时实际成本边界值, 其中σ2的值根据工程的不同而不同, m与ρ的值则是根据承包商的不同而不同, 因此业主在设计CPIF合同中相关参数时, 不但要考虑工程本身的情况, 还需要考虑承包商的情况, 从而保证激励合同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摘要:在建筑工程领域, 合理有效的激励能使业主与承包商建立合作关系, 共同促进项目的成功。成本加激励费 (cost-plus-incentive-fee, CPIF) 合同是一种激励合同, 如何确定其中各参数的取值将直接影响激励效果。本文通过建立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确定了CPIF合同中激励系数与最大激励费两大参数的取值, 构建了合同中承包商利润与其实际成本的具体关系图, 并分析了不同的工程以及不同的承包商是如何影响合同中参数取值的, 认为业主设计CPIF合同时不但要考虑工程因素, 还需要考虑承包商的因素。
关键词:激励,CPIF合同,委托代理,最大激励费
参考文献
[1]赵振宇, 谢铁军, 刘睿.工程项目成本加成合同激励模型研究[C].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决策科学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学术年会, 2005.
[2]Kamal M Al-Subhi Al-Harbi.Sharing Fractions in Cost-plus-incentive-fee Contrac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1998, 16 (2) :73-80.
[3]陈偲苑,张巍.建设工程最优激励合同机制的设计[J].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6, 32 (1) :171-173.
[4]T C Berends.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ontracting:Experiences and Structuring[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00, 18 (3) :165-171.
[5]朱冰, 李启明.信息不对称下工程建设期道德风险模型分析[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5, 27 (4) :102-105.
[6]李丽君, 黄小原.委托代理理论方法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2, 23 (10) :937-939.
3.委托室内设计合同 篇三
一、损害赔偿的界定
以《德国民法典》代表的大陆法系中,将合同中存在的损害赔偿分为两类: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其中,实际损失是指受损害一方信赖合同能够适当履行,并能够得到履行利益的情况下,因提前支出的用于基础性投入的费用或财产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又称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是指如果合同若按照约定履行后,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本应当得到的经济利益,所以又称为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是使受害方恢复到未缔约前的状态,而可得利益的赔偿是为了使当事人达到合同如约适当履行后本应达到的经济利益。
我国合同法在损失范围的界定上,实际上是采用大陆法系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概念。笔者认为,虽然我国《合同法》第 410 条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未有规定。但在委托合同任意解除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时,法院判决只赔偿“直接损失”值得推敲。因为按照《合同法》第 97 条之原意,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是解除权人享有的权利,而对于《合同法》第 410 条的规定,解除合同是双方都享有的权利,但因解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解除人对被解除人赔偿损失。两者的损失赔偿应属不同。
合同在本质上是双方利益的交换。当事人双方之所以接受合同并都期望对方如约履行,如果一方发现自己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大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赔偿的数额,那么这样的“合法规定”应该有促使滥用权利之嫌。
二、比较法考察
在德国,只有无偿的委托合同。自委托人而言,解除委托合同难说可以对受托人造成损害,自然无须赔偿。而自受托人而言,因为不能从合同中获得利益,若要求其解除合同后还要赔偿委托人的损失也没有什么道理。只有在其因为解除时机不当而造成损害的时候才需要赔偿。与我国有偿委托相对的合同类型,在德国被认定为承揽、雇佣等有偿事务处理合同。按德国民法典第 675 条的规定,要解除有偿事务处理合同,就需要依据雇佣或承揽的规定。在雇佣的场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16条,须存在重大原因才可即时通知终止。而在承揽的场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49 条,定作人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但是承揽人有权请求约定的赔偿,实际上就是定作人赔偿合同的履行利益。
三、分析与借鉴
各国多对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损害赔偿问题都进行了类型化。而我国采用了民商合一体制,委托合同作为一个“兜底性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包含实在太广,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其他受托行为都可统一于传统民法典的委任契约之下。这时如果仍然只是统一的规定其损害赔偿范围,难免顾此失彼,挂一漏万。因此,也应对我国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进行类型化的区分。
笔者同意将委托合同进行区分的思路,应按照委托合同的有偿、无偿的不同,对损害赔偿进行不同的类型化。
(一)无偿委托与损害赔偿
大陆法系国家多数,如德国、瑞士、法国等,均将“不利时期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害”作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只有德国仅规定了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却没有规定委托人解除合同时对受托人的赔偿义务。原因在于除了德国是无偿的委托,其他国家的委托虽然原则上是无偿的,但也存在有偿委托。在有偿委托的情形,不可能只存在委托人受损害的情形。
德国法这种将赔偿限于受托人的“因不利时期解除而造成的损害”应该说是合理的,因为在委托的无偿情形,委托合同的履行完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受托人却无合同利益,所以无论委托人在何时解除,对受托人都难生损害。“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与不利之时期,乃是基于保护无偿合同拘束力的合理信赖。”对德国法的规定,我国未来立法可以予以借鉴。
(二)有偿委托与损害赔偿
在有偿委托的场合,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类型化,兹具体分析如下:
1、任意解除应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解除权基于正当事由而发生的解除,另一种是没有正当事由的解除。前一种解除是真正的解除,解除权的行使是合法行为;后一种解除只有解除之名。如果没有正当事由,而于相对人不利时期为解除基于双方信任为基础的委任,没有理由宽容,应当参照其他类型的恶意违约,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应注意的,此种情况下如被解除人按照《合同法》第 110 条之规定要求接触人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从而维持合同效力,是否应当准许?笔者认为,参照违约赔偿不等于就是违约,行使任意解除权从性质上来说,具有违约的特征,但又与违约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上,委托合同以信赖为基础,强行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对于委托合同实际上已无意义,而通过对受损害方履行利益的赔偿,一方的损失也已经能够得到弥补,另一方也得到了惩罚。在此,当事人不能选择强制履行的救济,只能被动接受“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结果。
2、在委托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不取决于其他法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履行的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可按照履行利益的损失确定,较为适宜。
3、在委托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取决于其他法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履行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一般限于信赖利益,较为适当。
4.委托设计商标合同 篇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委托设计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使用在_________商品的商标一套(包括中,英文名称和图形),商标设计稿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定稿。商标要求美观,实用,并能够核准注册。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预付乙方_____%,商标定稿后_____日内支付另_____%。
三、甲方商标定稿后,委托乙方代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查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商标若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免费再为甲方重新设计,并免费为甲方代理注册申请(规费仍需甲方承担),直至注册成功。若商标未能注册成功,乙方不承担甲方由于使用该商标造成的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委托设计合同 篇五
乙方:深圳市大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别复式房设计空间前期所有相关工作事宜,经双方商议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复式房装饰设计及选材设计面积30000,设计地点:。
一、协议执行的时间安排及付款方式
1、合同设计费金额为¥900000元。(30000?×30元)(不含税)
注:如产生差旅食宿费由甲方另行负担(包含来回机票每人一天800元标准计算)。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270000元(30%)的设计预付款后协议生效,乙方在7天内出平面布置图设计,平面布置图设计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在20内出效果图(门厅,走道等15—20张效果图)方案。
3、效果图方案设计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支付360000元(40%),,乙方在20天内出内出整体施工图交给甲方确认后支付270000元(30%)。
二、在合约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利协作的原则友好解决。
1、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而要求乙方对设计作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以面积计算改动10%以内乙方不另收费,改动10%以上,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同比例设计费。
2、乙方严格遵循协议时间,甲方会积极配合,尽快确认乙方选送的设计方案。
3、合同生效并支付预付款后,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预付款。
4、甲方应保护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文件,未向乙方付清设计费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进行实际应用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须经甲方的设计审查,并根据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修改补充。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数据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项的金额和时间按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7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8、此合同不含施工监理,但乙方须向甲方具体解释设计内涵和施工工艺,以利甲方监理施工。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争议,应积极商议解决,如商议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深圳市大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户名:
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6.委托设计合同书 篇六
甲方(委托方):
乙方(设计方):凤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地点进行室内装饰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具体事宜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全面设计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设计费用为 元m²(建筑面积),共计:元。本设计合同含两张效果图,如果甲方另外需要效果图,另收取500元/张。
2、乙方在接到甲方交纳的设计定金后,乙方将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待装修的房屋现场丈量尺寸,并在天内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平面、顶面、主要立面设计图纸)。
3、甲、乙双方签定本设计合同后,乙方将按甲方的装修图及修改意见进行设计,直至甲方认可为止。在签定家装施工合同后,设计定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设计费用收取,多退少补。如由于甲方原因未与乙方签定家装施工合同,乙方不再退回设计定金。
4元 m²(建筑面积),共计:
乙方设计师为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同时为甲方后期装饰配置提供有偿现场指导,为元/次。
5、提示:甲方交纳设计定金时,务必索取带有公司财务章的有效收据,对于白条等任何其他凭证所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6、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委托广告设计合同 篇七
甲方(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人):广西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因业务的需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以下广告设计事宜:
(一)、广告内容及形式:商业形象的广告版面设计
(二)、广告位置:由甲方指定,主要分布于南宁市区范围内的乙方合作加盟商户各网点和分支机构店内,以甲方现存合作加盟商户网点和今年预计新开业合作加盟商户的网点为准。
(三)、广告数量及规格:预计投放数量
个,规格:
面。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宣传要求提供设计素材及能用于制作广告画面的高清晰度图片,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素材或图片等引起纠纷的(如著作权、肖像权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五)、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办理工商审批所需要的材料。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 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按甲方所需提供相应发票。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8.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八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设计内容: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计币 元整。
甲方应在 年 月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20_年12月10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2
衢州市南湖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瑞安市大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合计 设计面积约7200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绘制总平面布置图。
2、拿出设计方案,制作主要空间的透视效果图。
3、绘制平面、地面、顶棚、立面、节点大样等详细施工图。
4、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30%;75000元
2、交平面布置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0%;75000元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75000元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25000元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应于签约后 7 日内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即应于 20_年12 月 25日前交图)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10日之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设计委托,如需施工应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 项目所在地 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20_ 年 11 月 25 日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3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十六、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9.规划设计委托合同最新 篇九
规划设计委托合同1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该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书。
一、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设计要求:效果图 张(董事长办公室 张,前台Logo墙 1 张)、平面布置图 张、地面材质图 张、天花图 张。
五、时间要求: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六、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完成以上图纸设计后,如甲方确认可以按图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并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不另行计费;如甲方通过并使用乙方的设计方案但未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必须支付工程设计费(按50元/M2收取);如甲方未使用我方设计方案,甲方在送图十日内支付人民币圆整(RMB 元)的设计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七、承担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为确保乙方正常运转不得干预乙方的设计活动,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内容以及友好解决争议的办法。在30天期间内,如双方没有达成解决争议的办法则任何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划设计委托合同2
合同编号: 项 目 名 称: 委托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现行的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内容
三、设计周期
1、设计总周期:天 2、设计进度控制及时间要求:
四、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 设计单价实际核算方式为: 2、设计阶段设计费支付进度及付款方式:
1.2.3.设计费用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托全权代表与乙方在本工程期间保持联络协调。
2、甲方按本合同时间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具体见附表),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若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时间可相应顺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不符合要求应于收到的日内书面回复,并提出具体要求,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
3、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4、方案设计明显不能体现甲方意图或经过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不再支付费用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相应文件资料;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和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提供的资料制定出计划书及项目进度表,并明 确对甲方的具体技术、服务承诺,作为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无偿修改直至甲方满意,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及进度计划延误由乙方全额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主动前往甲方现场进行调研,并为甲方相关材料、设施的选定提供建议和意见,做好对甲方的设计服务工作,并对设计方案施工提供指导。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承担甲方损失费用;5、乙方的设计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 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 天,应减收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的,延误 天,仍不能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标准对甲方赔偿。
7、乙方负责进行必要的工程设计以及设计后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乙 方应从专业的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分析,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按标准奖励。
8、因乙方设计原因造成工程浪费或返工,造成损失占该设计工程总造价5% 以上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10.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基础资料造成乙方工作中断的,乙方可相应顺延设 计文件提交期限。
11.乙方提交相关的设计成果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参加设计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并按规定的时限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到现场调研、汇报费等一切开支以及税费自理,甲方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甲乙双方在工程设计中均以文字形式进行文件往来。
3、乙方为甲方进行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八、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委托方单位名称: 设计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委托合同3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福建华建御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技术研发基地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福建华建御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技术研发基地总平方案规划及各单体设计
二、设计费用
1.规划方案:先预付 万(不含税),结算时在研发大楼单体设计总价中扣还给甲方。
3.研发大楼价格:(三期开发前双方再行确定)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预支费用的 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设计的时间: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即红线图1份,立项批文1份;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如甲方的要求合理,规范,乙方应配合进行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的设计成果需满足建设主管部门对该成果的审核并达到通过。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 篇十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设计费详见取费附表。
11.工业产品设计开发委托合同 篇十一
(半隐藏式电热水器设计)
委托方(甲方):墨洛尼卫生洁具(中国)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浙江科技学院工业设计研究所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担半隐藏式电热水器整体造型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委托内容:半隐藏式电热水器造型设计。乙方为甲方提供不少于三个供选择的良好方案,修改后确定一个完成外观尺寸图。
2、要求进度: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所需材料,以及明确的设计要求,乙方在资料齐全后即开始进行设计,10天内完成设计草案交甲方确认,甲方在15天内对设计草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在收到甲方修改意见后在15天内完成修改方案。甲方收到修改方案后20天内做出最终方案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在10天内完成外观尺寸图后,项目即完成。
3、设计开发费用及支付方式:该项目费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付费方式:银行转账。
4、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设计开始前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和相关实物。
(2)、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甲方应及时研究,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3)、甲方收到乙方外观尺寸图纸15天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费用。
(4)、甲方若在设计中途因某种原因对原设计要求做较大的变更,造成重新设计,则甲方应付乙方设计费作相应的补偿。若中途撤销,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50%。对中途撤销方案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应用。
(5)、甲方最终只能采用合同规定的方案数,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其他的方案。若另作他用,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5、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甲方提供设计用的经济技术和商业资料,也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图纸提供给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将视其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赔偿。(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保质保量的外观造型设计效果方案图,并按甲方修改意见及时修改。(3)、对甲方审定的方案应按时提交外观尺寸图,并对其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4)、乙方在甲方付费后,甲方在投产中若因某种原因需局部变动外形尺寸,不造成重新设计时应配合协助。
6、双方以诚信为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惠互利的精神协商解决。
7、此委托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一份交校科技处)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墨洛尼卫生洁具(中国)有限公司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12.规划设计委托合同 篇十二
一、事由
今年八月由区城改办申报,市城改办批准我村为“城中村”改造试点村,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提出的 “两变”、“两改”,即:村民变市民、村民变股民,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委员会、集体土地改国有土地,村民得实惠,城市出形象为城改工作指导思想,开展了土地、房产清查和规划调查,历经二个多月摸底调查工作,撰写形成《*****试点村土地、规划和房产调查报告与图册》。支村两委对调查报告与图册进行了认真审查,全体成员一致认为,解决调查报告中的问题,使得村民变股民、村民得实惠、城市出形象,就要谋求发展,编制城改规划。我村特委托有资质有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改用地概念性详规方案。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1、委托编制***亩(四块地之和,四块地位置、大小详见调研图册目录1)建设用地概念性详规方案。
2、依据规划根据市场委托你单位论证确定用地性质。(四块意向用地性质由支村两委口述,提供给设计单位论证)
3、委托你单位对四块地(计*****亩)上的控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调整,支村两委意向增加规划高度,提高容积率,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调整并科学论证,提供科学合理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三、依据、条件
1、*******试点村土地、规划和房产调查报告与图册是编制概念性详规最根本的资料和数据,要求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认真阅读详看。
2、其中地块分布图是编制概念性详规设计的用地依据和条件。
3、其中*****规划图册是编制概念性详规基本依据和条件。
4、其中调查报告第四章所述土地、规划、房产所存在的问题,是编制概念性详规需要解决的内容。
四、指导思想、规划原则
1、贯彻落实国务院批给湖南的改革开发、“两型”社会试验区,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社会。
市委提出的规划建设宜居城市、创业之都、幸福家园,市政府提出的城改村民得实惠、城市出形象。
2、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充分利用地块周边城市道路和空间资源,调整建筑高度,提高容积率,规划建筑高度调整不得影响航空、微波通道,容积率调整不得超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概念性详规编制,坚持社区用房、商业、公厕、垃圾站等公建配套规划原则,公建配套其规模大小,按规划容量确定。
五、设计要求与深度
1、规划设计说明要求明确设计理念,体现出设计思想和思路,概念性详规方案主要优缺点明显。
2********村土地、规划和房产调查报告与图册提出的土地和规划存在的问题,规划设计明确解决的办法与途径。
3、提供规划设计总面积和拆迁面积之比。
4、概念性详规方案,附有实施设计方案的经济分析。
5、设计深度:总平面图应附有:
1、道路系统、停车泊位、车辆出入口设置的交通设计图;
2、总平面图附有消防通道入口、疏散、扑救;
3、建筑日照分析图,比例不小于1:500;
4、汇报演示光盘***份、全套规划设计文本**套;
5、项目鸟瞰图,其中包括城市景观透视图和主要出入口透视图。
六、设计时限与费用
(一)、委托设计的时限:自委托之日起一个月内,设计单位向甲方交给概念性详细方案与以上委托内容。
(二)、设计费用
1、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参照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的设计收费标准,按照元/亩计取概念性详规编制费用,共计万元。
2、设置奖罚费用。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的设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委托任务,甲方奖励给乙方元;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推后提交成果的,甲方则扣除乙方元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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