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合同(精选8篇)
1.施工安全合同 篇一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方便购置人员保险。
7、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8、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砌体工在砌筑砌体时要保证砌体的外观和稳定性,防止倒塌和磕碰事故。
10、乙方必须保证操作面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1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2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10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500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_______
乙方(砌体班组):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须在甲方管xxxx区域进行高空作业,为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特签订此协议,请甲乙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乙方在甲方管xxxx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办公楼内施工,出入证须随身携带,便于物业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办公楼施工。
2、乙方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施工,非工作区域严禁乙方人员进入,高空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为早8:00时晚18:30时,施工人员早8:00时之前,晚18:30时之后严禁在楼内逗留。
3、乙方施工人员运送施工材料时,持续场地的卫生,运送水泥等液体材料时,提前做好防护,防止液体材料外溅,污染墙、地面。
4、乙方需进入甲方管xxxx区域内的办公室时,提前进行申请或电话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办公室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员严禁从窗户进入办公区域,如若发生财产丢失现象,甲方将进行法律诉讼。
6、乙方高空施工人员若在施工期间损坏办公楼窗户、墙面、地面等公共设施时则按价赔偿或修复
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办公楼内卫生间内洗头或擦洗身体。
8、乙方高空作业安全可靠性材料请提前交送监理审核,甲方不
承担乙方在高空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3
甲方:_______镇_______村_______组(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镇(以下称乙方)
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让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孙兴旺。所以,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为私人房屋建筑施工。
第二条:甲方安全职责:进场施工前甲方须对乙方代表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资料是:将该房屋建筑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即砌砖,搭架,升架,打楼面及进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讲清楚。
第三条: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代表为安全职责人,负责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建房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建筑场地。
(3)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负责此项房屋建筑的全部安全职责,如果在建筑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全部的事故职责和经济职责。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房屋建筑施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证实人: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颁布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5.协助乙方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6.配备安全巡检人员,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现场作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7.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与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8.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并要求乙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监督其完成。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特点,特殊专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进厂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统一的施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将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随身携带,便于甲方安检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施工现场要做好围挡,进行封闭式管理,施工人员应在相应的区域内,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5.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有效,安全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类别由乙方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人员在现场监护。
7.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危险作业区域内施工的安全工作。
8.施工作业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甲方,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9.乙方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进入施工现场应由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如果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当随工程进度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并在各单位工程结束后提供单位工程施工总结。
12.乙方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立即消除。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依据国家、省厅、省局的.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本工程安全管理和施工等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同乙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并将有关记录归档,未履行以上程序,严禁乙方工程开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有偿提供标志服、标志墩、标志牌等上路作业所需的必要安全设施,使用中不得损坏,完工后立即归还,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从工程款中扣除费用作为赔偿。
3、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若发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或多次规劝,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以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视具体严重情况,可以从工程款中扣除总合同价1-5%的费用作为罚金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任。
2、乙方有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员的安排和检查的责任。
3、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摆放施工安全标志的责任。
4、乙方施工作业车辆,除了配置必要的施工安全标志外,驾驶员要持有驾驶证,施工车辆要具备行车证和车辆保险,经项目部机械审核备案后,方可作业。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作业。
6、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以上条款双方需严格遵守,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安全协议所列条款追究双方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中甲方一份交安全部存档,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雇佣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间,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职责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之日终止。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遵守国家的劳动安全法规和规范,搞好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并对乙方遵守劳动安全规范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2、甲方对于检查当中发现安全隐患和乙方不贴合安全规范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纠正。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作业期间务必服从甲方的管理,务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施工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作业前,应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等;
3、乙方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4、乙方不得在该项目工作时间里进行其它作业,不得随意进入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区域,不得随意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
5、乙方应对自己使用的工具经常保养、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一岗双责,既是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盖章或签字:_______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7
立协议单位: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吊车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甲、乙双方签订吊车租赁协议的同时,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设施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必须持证上岗。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吊装。甲方应派专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指挥,严禁违章指挥,司机发现违章指挥应加以制止。若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损毁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6、原则上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如必须在其上作业时,甲方有义务对其地基进行加固、压实,并承担由于地基加固缺陷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
7、甲方有义务敦促施工人员将带电的电焊线挪离钢丝绳,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与钢丝绳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甲方起重指挥必须统一指挥信号,在使用对讲机的状况下,必须使指挥信号有效。
8、甲方在吊车的使用过程中,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抢修,确保吊车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9、吊车在吊装过程中,由于吊钩以下钢丝绳陈旧、过载等因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按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10、甲方在吊机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保护设备安全使用的义务。若在施工期间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1、本协议作为吊车租赁协议的附件一式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8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
3、结构层数:_______
二、责任范围:
三、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热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因乙方须在甲方管____区域进行高空作业,为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特签订此协议,请甲乙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乙方在甲方管____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办公楼内施工,出入证须随身携带,便于物业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办公楼施工。
2、乙方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施工,非工作区域严禁乙方人员进入,高空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为早8:00时晚18:30时,施工人员早8:00时之前,晚18:30时之后严禁在楼内逗留。
3、乙方施工人员运送施工材料时,持续场地的卫生,运送水泥等液体材料时,提前做好防护,防止液体材料外溅,污染墙、地面。
4、乙方需进入甲方管____区域内的办公室时,提前进行申请或电话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办公室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员严禁从窗户进入办公区域,如若发生财产丢失现象,甲方将进行法律诉讼。
6、乙方高空施工人员若在施工期间损坏办公楼窗户、墙面、地面等公共设施时则按价赔偿或修复
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办公楼内卫生间内洗头或擦洗身体。
8、乙方高空作业安全可靠性材料请提前交送监理审核,甲方不
承担乙方在高空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施工安全合同 篇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 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 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1.《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
一份合法有效的《建设施工合同》, 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订。一方当事人是“发包人”, 另一方当事人是“承包人”。这份合同的签订, 也是严格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不适合的情况, 往往会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者更大程度上的全部无效。所以说, 作为建设工程的双方当事人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只有这样, 签订的《合同》才能合法有效。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 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 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 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 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 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 在订立合同时, 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 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 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2.工程价款是应按中标价结算还是以实际施工量为准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是指依据合同中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的约定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如果是预算加签证方式, 但是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进行了变更, 故应当按照实际施工量 (即造价机构确定的工程量) 进行确定。
因双方对实际施工量的结算存在争议, 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实际施工量进行了审定, 后法院亦最终按照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判决。
3.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
关于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 根据《解释》第18条的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 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 为交付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 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 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对于工程进度款利息的计算, 采取的是分段式计息。从每个月发包人应付工程进度款之日起算。
对于工程竣工价款, 如果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施工合同》201版33.3款) 如果发包人以不同意结算价款为由一直拒付工程款, 则依据上述《解释》进行利息的计算。
4.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主要规定于《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六个月为出斥期间, 无中断、中止。
如果对竣工之日有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应该仔细想一下, 关于优先权的行使期限的起算点能否真正的保证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一项工程竣工后, 发包人以“各种正式理由”对工程款不进行结算, 那么承包人怎么可能在六个月内充分行使该项权利呢?所以我个人认为, 对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应该自工程价款结算确定后起算,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承包人的权利和利益。
通过上述有关介绍和分析, 我们发现, 如果想让付款方依约支付建设工程价款, 作为承包人应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质量过关, 保存好各种签证以备结算, 这才能减少纠纷, 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德]迪卡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M].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2]耿林.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9。
[3]王利明.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J].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 (5) 。
3.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电力 施工 合同 管理
1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①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③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处理好各方关系极为重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④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2 电力企业施工管理难点
2.1 合同文本不规范 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往往具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2 “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所谓“口头协议”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协定,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2.3 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
2.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3 问题的解决措施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中,既有宏观控制的问题,也有微观管理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因此,作为承包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3.1 提高合同认识 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3.2 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折;四是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3 加强索赔意识 开展索赔工作索赔是承包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3.4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 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放弃招、投标中的造价相关条款,重新编制施工预算,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
3.5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工程担保制度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4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越来越受到电建企业的重视。合同管理涉及企业全面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本文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特点,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别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角度,分析目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在分析基础上逐一提出解决问题的粗浅对策。
参考文献:
[1]叶华林等.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施工企业管理.2003.
[2]李国凡.浅谈合同管理[J].内蒙古水利.2006.
[3]吴洪明.浅谈建设项目中的施工索赔[J].新疆电力.2005.
[4]李永胜.现阶段电力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J].山西电力.2005.
[5]黄剑文,马建梅.试析施工索赔策略[J].建筑经济,2003.
[6]叶华林,徐迎.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3.
4.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篇四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00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篇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协议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被交底单位各存一份。篇三: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济宁汇翠园项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7.
6、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7.
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
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
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7.8.
3、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
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5.工人安全施工合同 篇五
乙方:
开工时间:
一、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废水不得乱排;不得破坏树木;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五、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
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施工车辆进出学校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学校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
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违反本规定,学校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施工相关的一切危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单位:乙方负责人:
20XX年4月20日
6.桩基础施工安全合同 篇六
甲方:吉林省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东煤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因工程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北海丽景项目
二. 工程地点:会展大街以西,北海路以南,虹桥街以东,芜湖路以北。
三.工程内容:桩基础工程
1.因为施工区域原有10KV开闭所和地下10KV高压电缆未拆除,使施工及其危险。
2.要求施工方配熟知电气安全的安全员一名。
3.在警戒线内挖土需要经过施工方安全员,甲方安全员,监理的同意方可挖土。
4.在高压地埋电缆之上的地面上,严禁过重车
5.工地工棚严禁使用炊具,照明灯在100W以内,因工棚在高压线下方,严防火灾;如违规将给于重罚。
6.对于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监理签字:
乙方签字:
7.施工安全合同 篇七
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含义
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往往需要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通力配合, 才能让建筑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因此, 为了保障企业各部门能够正确的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施工单位就必须要同业主之间签署工程合同, 所以在合同文书方面,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要以书面文字合同的形式存在, 这样才能够保证一旦有问题出现, 业主和施工单位对问题的处理能够有法可依, 这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首要特征;建筑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进行招投标后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产生的, 因此施工合同拥有科学性、安全性、公平性等法律特点。总的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为了保障施工单位能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保障自身法律权益的重要文书。
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和特点
2.1“黑白合同”纠纷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需要同业主签订种类繁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它们彼此之间有着多样化的表现方法, 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当中, 双方的法人, 有时会签署两份内容与实质存在差异的合同, 这两份合同在责任义务履行方法、工程整体价格、施工时间等问题上都存在有较为明显的差距, 甚至在合同签署的时间上也会存在不同, 这种合同就是业内常说的“黑白合同”。其中“白合同”是因为政府对于建筑工程强制要求的, 双方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书, 其合同内容必须要在我国的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处理, 而“黑合同”的出现便是双方的法人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获取经济利益, 并防止政府对建筑工程进行干预管理, 私下所签署的另一份文书。如表1与表2所示, 这两个表即为典型的黑白合同, 其中表1为上交给工程管理部门的白合同, 表2为私下签署的黑合同, 可以看出这两份合同对于建筑工程的规格、价格等都存在有较大的差距。
注:设计人可以提供晒图费、文本费、方案费、效果图费等与设计有关的发票支取设计费
因为这两种合同在内容上存在有很大的差异, 因此很有可能在今后建筑施工作业的过程中, 埋下合同纠纷的隐患。即出现相关的问题之后, 双方应依照哪一份合同作为法律处理依据, 成为了矛盾的集中点。
2.2 优先受偿权纠纷
在我国颁布的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 发包人没有遵守规定进行资金支付的, 工程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一定的时间当中进行资金的支付。若发包人在该段时间当中仍旧没有进行资金支付, 承包商可以将该建筑工程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例如拍卖等。在此过程当中, 所得到的工程项目资金承包商可以优先获取, 这便是优先受偿权, 但是在该法律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 许多工程承包企业在发现发包人故意拖欠工程施工资金之后, 对于优先受偿权的使用却产生了较大的纠纷, 而中国所制定颁布的相关法律不能很好的对这些纠纷进行解决与处理。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 上述纠纷原因的产生是由于我国建筑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所导致的。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让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没有进行规范化的合同签署, 导致法人双方出现了义务与权力的不一致。现有的国内市场环境, 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占据的优势过于明显, 导致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的利润被不断进行压榨, 施工单位不得已只有利用偷工减料的方式来获取利益, 由此导致合同纠纷。同时, 国内目前过于形式化的招投标方式更加速了这一局面的产生, 开展招投标活动演变成了一场为了回避政府管理的作秀, 利益的趋势使得双方法人在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的过程当中缺乏应有的诚信, 致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层出不穷。
3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3.1 合同中双方的权益纠纷
针对当下我国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分析发现, 绝大多数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是由发包方单方面制定的, 同时对于承包方需要履行的义务, 在合同中未给予明确说明, 或者只是进行了一些强调。而对于发包商的责任限制, 尤其是在发包商违约之后的处理细则, 在合同中却很少进行明确的阐述, 针对发包商方面的过错处罚也显得极为模糊。
这一情况的产生, 是因为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起步转型阶段, 契约精神的推广与普及仍旧是目前所面临的最主要难题, 因此针对合同中的不公平条例, 承包方不应给予无条件满足。简单的说, 就是在进行合同制定的过程当中, 应由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开展合同的拟定, 这样才可以满足契约精神当中公平公正的前提, 保障施工企业单位能够获取到应得的利益。
3.2 合同文书当中的规范性纠纷
我国为了保障建筑行业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联合工商部门进行了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表, 此举的作用便是为了把承包方与发包方在此次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当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以及必须承担的风险进行明确, 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 部分发包商为了逃避自身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 在与承包商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当中, 故意不使用标准文本进行合同的签署, 而选择不符合行业规范的自制合同文本。
发包商与承包商在进行合同签署的过程中, 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去开展工作, 并且需要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因此, 在进行合同制定的过程中, 承包商应明确要求发包商要依照规范的合同文本形式进行合同的制定。同时, 承包商还需要要求发包商对自身的责任进行明确。此举的目的在于,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之后, 明确的合同条例能够有效帮助双方进行责任的划分, 降低双方在对合同进行过程中产生误差事件发生的可能, 并减少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3.3 索赔阶段的纠纷
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让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没有进行规范化的合同签署, 导致法人双方出现了义务与权力的不一致, 是产生以上问题最为根本的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双方在进行合同签署的过程当中, 应建立在保障工程质量, 并获取经济效益的前提下, 这样在产生经济问题之后, 才能够让合同对自身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让合同展现出最佳的法律效果。
3.4 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还需要注意的是, 在开展施工作业的过程中, 需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操作证据, 以便在今后进行维权的过程中能够使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并且对于合同内容, 第一时间开展分析和解读, 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完全符合法律与合同的规定。
4 结语
当前中国的经济处于快速上升阶段,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 建筑企业为了保障自己的健康发展和生存, 就必须在进行施工合同签署的过程中, 做好针对细节的把控, 一旦产生纠纷, 建筑施工企业就需要及时找到合同中的相关条例, 为今后的法律维权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并使得自己应获得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陈少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与社会, 2011 (2) :82-83.
[2]王海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工业设计, 2015 (7) :116-117.
[3]邓洪.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J].四川建筑, 2008 (2) :224-226, 228.
[4]薛飞.谈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问题分析与对策处理[J].江西建材, 2016 (1) :262, 266.
8.浅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篇八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索赔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念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决争议、解除、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是否具有签定合同的资质,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和效率待定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合同违约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参建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的效力,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如果不订立合同,将无法规范双方的行为,也无法明确各自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建筑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约束
建筑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应以建筑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不订立书面合同将给工程施工的实际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五、培育更市场经济下的建筑市场
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筑施工合同是维护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律观念,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不订立建筑施工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必将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六、合同管理各生命期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1、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有关建筑行业领域的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导致合同相对方往往在法律上钻合同的漏洞;加之有法不依的现象目前较为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国仍缺乏统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还有就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还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从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竞争非常激烈,特别需要高水平、有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而当前我国整体合同管理水平不高,比较缺乏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业主行为不规范
有些建筑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滞后,未能随着产生的新问题适时更新完善。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由此而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作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的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主要表现是:一些业主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等,时有发生。
3)合同中语句用词不准确,甚至签订无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以及偏向建设单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顺从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剧,并向买方市场倾斜,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的知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 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3)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