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促交付设备的函

2024-12-09

关于催促交付设备的函

1.关于催促交付设备的函 篇一

安徽开发矿业:

管委会与贵公司关于李xx矿路的往来款,目前对帐详情如下:

一、收入部分:开发矿业xx年委托铁矿局建设的李楼进矿道路前后5笔共拨款500万元;

二、支出部分:

1、李楼进矿道路需开发矿承担路面工程款1050.48万元;

2、为解决白皮车闹事问题,应要求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暂付资金142万元;

以上两笔支出合计1192.48万元。

三、以上收支结算后,你公司需补付款692.48万元,其间管委会已发函(邱开发函[xxxx]31号)催促贵公司结帐。

四、xxxx年9月,管委为五矿机械厂等3家企业从县财政拨回土地出让金返还款1589.38万元,其中开发矿业可得款650.73元,与上述第三项你公司需付款692.48结算后,开发矿业尚需补付我们41.75万元。

另其他五矿机械厂等2家企业在款到2周内,我们就已通知他们并拨回全部款项。

贵公司算好,尽快来结算办理相关手续。

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xxx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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