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工商局(4篇)
1.伽师县工商局 篇一
伽师县工商局“三做文章”创新干部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伽师县工商局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下大力气做足文章,谋创新求实效,强力提高全局干部综合素养。
一是在培训依据上做文章,将干部培训与制度完善相结合。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制,以制度落实为指导,按计划定期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在培训中完善制度,形成学习小结和心得。让制度与培训相互促进,将制度科学化,让培训制度化。
二是在培训风格上做文章,力争多形式多内容。该局摒弃以往听读式教学,务求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形式新鲜、积极、有力。培训由相关科室负责筹备,授课方式不拘一格。如撰写培训材料,以课件、案例讲解提高理论认知;现场以案说法,以扩大接触范围,实现全员参与;通过模拟业务操作,掌握和熟悉规范流程,用一流技术及时服务群众。通过感知、互动和实践,调动全局干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三是在培训实效上做文章,实现培训促发展,工作上台阶的目标。该局对培训工作下达硬指标,按季度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要求干部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一张一弛抓牢干部培训工作,保证干部培训有效果。(文/温立新)
邮 编:844300 单 位: 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古宰尔东路14号 联 系 人:温立新 联系电话:0998-6724002(办)身份证号码: ***33X
2.伽师县工商局 篇二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伽师县各类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食堂)。
第二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三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第四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屋顶应设计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脱落等情形发生;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所有食堂不允许制售冷荤凉菜。
第五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第六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七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第八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建立台帐制度;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九条、食堂必须建立每餐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第十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一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四条、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五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第十六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帮工以及职业班的学生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十八条、食堂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严格依据《学校(托幼)食堂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附后)的标准审核,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条、食堂应当建立日常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监督严格按照《学校(托幼)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附后)的标准监督检查。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和饮料,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
第二十三条、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二十四条、食堂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二十五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伽师县工商局 篇三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带动整个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提升,降低或避免生产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有效抵制隐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3、公司全员工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4、驾驶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据行业特点,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2、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5、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6、发生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事故应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协调事故处理。
7、对发生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事故的肇事人员、有关责任人和运输企业进行处理。
8、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三、安全生产教育按其对象分类
(1)经理和全面工作负责人员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教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处理好安全与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事故发生处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典型事故安全分析一事故处理教育;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和理论教育。
(2)驾驶员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事故典型安全教育、防火、防事故教育、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四、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5.七月:道路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8.十一月:冬季车辆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9.十二月:恶劣天气预防预案
汇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表彰优秀驾驶员 对象:全体员工,县际县内驾驶员
伽师县双马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4.伽师县工商局 篇四
伽师4月17日讯 通讯员刘伟、邓小易报道:伽师县城以南2公里的南疆现代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内,一盆盆绽放的蝴蝶兰源源不断地输往内地及中亚各国。在这些稀有花卉间忙碌不已、身着统一制服的400多位员工,全部来自当地各乡镇。“这里工作环境很好,每月工资1800元,和在内地挣的一样多,公司还提供住宿和一些日用品,我很满意。”曾有过内地务工经历、半年前还在伽师县英买力乡务农的古丽娜·布阿依夏木对笔者说。
古丽娜·布阿依夏木的满足感并非偶然。2010年以来,广东省佛山市在对口支援伽师县过程中,把产业援疆作为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突破口,着力打造可广泛吸纳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模式,为当地老百姓铺就了一条富民之路。
佛山市对口支援伽师县工作队领队、伽师县委副书记毛永天告诉笔者,南疆现代高科技农业示范区项目是广东佛山市援疆产业项目中首个“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的项目,目前已拥有蝴蝶兰等优良兰花卉品种近200种,年产蝴蝶兰等高档花卉400万盆,年产值达可2亿元。“公通过司+农户”经营模式,将引导伽师县2000多家农户通过花卉种植走上致富之路。
伽师县铁日木乡是一座人均耕地仅有2亩的乡镇,经济结构单一,农民增收难度较大。为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南疆现代高科技农业示范区今年3月以来开始在该乡推广援建“温室栽培技术培植食用菌”项目,截至4月3日,试种的3座菌棚已采摘杏鲍菇、秀珍菇等各类食用菌1500多公斤,产值达2万多元。据专家预测,一个菌棚一年至少有十万元的收入。目前,铁日木乡已有近200户农民报名引种食用菌,该项目今年将在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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