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亮点(精选5篇)
1.《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亮点 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 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 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 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 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 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利用自有用地设置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可以按照机械式设备安装管理。
第十一条 停车场应当按照停车场设置规范和标准,建设照明、通信、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施、充电设施等停车场配套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凡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后30日内,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
(二)使用权证明材料;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页;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五)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交通组织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
(六)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运营维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亮点 篇二
为此, 本文结合对重庆市农业系统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10年回顾, 以专题形式重点研究当前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以期更好地促进重庆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 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考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全过程, 预算管理既是财务管理的起点, 更是财务管理的结果。欧美国家部门预算即是财务决算。部门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
1.1 存在问题
自2001年改革以来至今10年, 重庆市农业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共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还存在以下问题。
(1) 预算定额与实际需求脱节。重庆市农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多, 涵盖科研院所、种植业、养殖业等。尽管在人员构成、工作范围、工作量大小、财务状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由于部门预算执行统一的公务经费定额标准, 单位之间苦乐不均, 且与实际需求不符。由于资产量大、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较多, 部分单位资金大量结余闲置;由于发展滞后, 财力薄弱, 人员负担重, 资金周转困难, 部分单位常常通过挤占专项经费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2) 预算内容不完整、生产性专项编制滞后。在收入编制方面, 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力求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放大财政补助需求量, 降低对非税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非财政性资金需求, 造成部门预算与财务决算差距甚远。在财政投入方面,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通常只占全年支出的20%, 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及常规性工作经费。作为常年支出8 0%的农业生产性资金, 通常是财政年内根据当年财力切块分配后, 再由主管部门分解追加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实施单位。由于多报多争思想普遍存在, 预算追加成为一项经常性和无规律性工作。
(3) 预算下达与实际需求脱节。当前, 部门预算方案经人大审议通过后于4月中旬下达, 财政年初按全年定额标准的50%拨付前上半年人员和公用支出。农发资金5月份底组织申报和下达, 个别专项甚至到年底下达, 造成项目策划及安排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加之农业行业季节性强, 部分农发资金项目年初无法实施或被迫延期, 同时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年底又出现“突击花钱”、年终大量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情况。这与财政部要求加强年终结余资金管理存在巨大差距。
(4) 资金使用与预算脱节。长期以来, 主管部门重收入、重分配、轻管理的管理态势没有扭转,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性、刚性约束力较差。农业生产性专项预算缺乏前瞻性, 方案不够细化, 普遍缺少详细预算说明, 经费安排难以细化到明细开支科目上, 更难以准确判断资金去向。正是由于预算方案过粗和过程管理不到位, 农业生产性专项预算执行随意性大, 部分资金分配和使用甚至脱离预算管理。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慢, 大量财政资金结余沉淀。
1.2 对策措施
(1) 切实摸清家底, 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要集成开发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摸清预算单位家底, 充分考虑单位职能、任务和支出特点, 结合资产占有量和收入情况, 以现行开支标准和实际开支情况为基础,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有据、讲求效益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 以期缓解预算单位维持日常运转压力, 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产生。
(2) 强化预算口径, 建立着眼发展的项目储备系统。要强化按收支全口径编制预算力度, 充分反映预算单位资金活动全貌。在收入预算上, 要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全面真实反映年度财政需求、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状况。在支出预算上, 通过跟踪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情况, 着重建立中长期项目备选库, 坚持轻重缓急原则逐年申报、滚动管理, 有效减少预算追加。
(3) 细化支出科目, 切实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经常性定额公用支出要参考上年实际发生额, 结合来年预期情况逐项填列。一次性购置费要明细物品的名称、原因、用途、资金来源, 并结合政府采购预算完善物品型号、规格、单价等信息;一次性业务费要详细说明业务活动的名称、主要内容、起止时间及持续周期, 业务开展依据, 活动预期效果、经费支出及配套资金等。通过细化支出, 预算内容更加清晰、完整, 有利于预算执行和监督, 减少了随意性和盲目性。
(4) 强化执行责任, 建立预算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要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强化单位预算执行责任。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规范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加大专项资金跟踪监督力度, 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要建立单位公共活动绩效评价系统, 实行预算有效追踪问责制, 把执行效果与考评挂钩、部门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 鼓励预算单位降低不合理开支。
2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是我国公共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完善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体现, 在增强财政统筹调度能力、降低行政管理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有效地防范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2.1 存在问题
通过对2002年以来的改革实践反思,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尚存在以下需要改进的地方。
(1) 授权支付方式滥用。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预算单位为图方便, 利用现行国库管理办法惩罚规定模糊、措施不力, 大量采取授权支付方式代替直接支付方式, 甚至个别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超过10万元的购买支出以及财政投资超过5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也按授权支付处理, 造成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没有显著差异。
(2) 零余额账户管理隐患。现行管理规定, 不得以授权支付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下级单位划拨资金。如有此类情况, 须向财政重新申请支付调整计划。由于农民培训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专项资金低于50万元且承担部门尚未确定, 由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或委托系统外机构组织实施, 申请用款计划时选择授权支付方式。为加快拨款进度, 对下属单位承担项目时, 主管部门向下级单位拨付专款出现通过授权支付下级单位的情形。同时, 代理银行办理业务时仅审核额度是否足额, 对现金支取原因及其用途、流向没有进行有效监管, 隐藏着财政资金被套现风险, 为违规转移资金提供渠道。
(3) 资金结算与核算脱节。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 财务报销中的资金拨付与预算列支客观上并不同步, 造成不能实时判断与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类别。实务中, 多以哪笔款项有钱就划哪笔款, 导致年末支付系统结余指标与财务系统中项目结存功能分类不一致。在填报决算时为保持支付系统中的支出、结余金额与报表一致, 只能人为在表中调整支出所属的项目, 使报表反映的数据与账务真实数据不相符。
(4) 银行账户管理不全面。由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推进中, 预算单位客观上还存在一定的非财政性资金收入。为应对零余额账户只支不存、不能办理往来款项等问题, 预算单位保留基本银行账户同时, 也拥有了这部分资金的实际支配权, 导致财政无法将这部分资金纳入统一监管范畴。
(5) 银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目前, 代理银行每日15∶00以后不再办理款项支付, 导致集中支付系统开放时间比基本账户少2小时, 特别是发生支付系统网络故障时, 常常影响到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与此同时, 代理银行垫付零余额账户资金却只收取手续费, 容易降低代理银行的工作积极性, 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2 对策措施
(1) 建立结算支付网络系统。建立财政、国库、商业银行之间信息网络系统, 开通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远程终端, 实现数据共享、多方对账和多渠道监控, 提高支付结算效率;依托横向联网系统, 财政与国库实现用款额度和支付指令下达、接收和资金划转。条件成熟时取消零余额账户, 代理银行不再垫支资金, 国库直接支付并清算财政资金, 加快资金周转;建立代理银行选择的市场机制, 预算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银行服务质量选择和更换代理银行, 减少行政干预因素, 不断提高代理银行服务质量。
(2) 建立结算支付制约机制。财政、国库、审计、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要按各自职责监督财政资金支付过程和使用结果;要严肃支付方式审核和零余额账户使用, 以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 把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直接支付管理范围;要积极推行公务卡, 实时监控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 有效控制大额提现的现金管理风险。
(3) 提高支付系统可操作性。调整系统功能设置, 用款环节主要控制可用资金总额, 不再受类、款、项限制, 具体支出功能类型由预算单位按项目进度和需要使用。年末按账务系统实际余额填报结余指标功能分类, 并根据指标下达时资金文件明确支出功能类型, 倒挤出每个分类的实际支出数额。既保证支付系统数据与实际支出相一致, 同时统筹调度资金确保资金下达较迟的项目正常开展业务。
3 政府集中采购管理
重庆市农业系统2003年8月试点政府集中采购改革以来, 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年扩大, 采购金额从2004年4622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9700万元, 采购范围从货物类扩大到服务和工程类。目前, 政府采购工作网络初步形成, 管采分离, 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在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1 存在问题
(1) 政府集中采购效率不高。由于信息网络化低, 加上必要的采购计划审批、招投标组织以及供应商供货准备, 政府集中采购环节多、手续繁、时效性低, 一个正常采购周期3个月甚至半年多, 加上资金来源渠道多、结算时间较长, 导致供需双方不满。在货物采购范围中, 以市场价格变化快, 产品性能、型号、技术更新换代率高的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车辆居多, 结算时价高质低, 严重影响采购质量和效果。个别单位变目录内项目为目录外项目, 或自行采购后补办手续, 甚至以维修、配件发票等方式化整为零列支固定资产, 造成账实不符。
(2) 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脱节。预算与实际脱节, 无形中增大了采购成本和采购时间。一方面集中采购规模效应难以实现。纳入部门预算的采购预算下达滞后, 非年初预算项目采购计划按“一事一审”、“一项一批”审批, 加之项目调整或追加时有发生, 采购计划管理难度大, 致使零星采购、小额采购、重复采购项多。另一方面集中采购资金难以管理。由于财政直接支付, 采购确认书下达时须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此时采购工作尚未开始、采购合同尚未签订, 致使结算金额与申报额度不一致, 造成单位无法统筹安排零星结余款项, 更要对不足部分资金重新办理审批和划拨手续。
(3) 集中采购范围尚未全覆盖。目前, 政府采购主要集中在货物类, 工程类和服务类尚未完全纳入采购。对量大面广的办公设备和车辆逢买必采必招标, 对大宗办公用品、印刷、网络服务、后勤服务、基建物资却较为宽松。办公用品、印刷一般实行定点选购, 导致一段时期后供货单位在价格、服务等方面承诺走样。部分单位化整为零规避5万元以上服务类合同必须纳入采购的规定, 单位网络、后勤服务提供单位由主管部门直接指定。
(4) 集中采购管理水平较低。采购业务涉及项目多, 范围广, 专业性强, 知识面宽, 要求采购人员具备招投标、市场行情、商品特性、合同法律等专业知识。重庆市农业系统单位具体完成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验收两个环节工作, 其中财务人员编报采购预算和计划申报, 使用人完成验收。由于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市场信息所限, 采购人常常照搬照抄某款型商品技术指标, 导致采购的非理性化;货物验收人不具备专业甄别技能, 个别不良供应商乘机以次充好, 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甚至腐败同时, 极大地损害政府采购声誉。
3.2 对策措施
(1) 建立信息系统提高效率。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统一规范工作流程, 简化政府采购环节, 缩短采购时间, 提高政府采购的行政效率。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 及时发布采购信息, 增强采购透明度;采取网上招投标方式, 实现一网申报和审批、专家抽取、委托、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信息管理;要积极应用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实现采购办、采购中心、国库支付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信息实时传递, 操作流程规范化、程序化, 减少管理漏洞及人为因素。
(2) 强化采购预算刚性约束。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认真编制和审核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在布置、编制、审核、批复等同步;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要细化到预算科目、采购资金数额、采购资金来源构成、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标准、采购时间, 提供采购的规模化、准确性、及时性保证;要强化采购预算刚性, 凡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 原则上当年不能安排, 避免无预算采购、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等行为。
(3) 拓宽范围创新采购方式。要拓宽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针对不同采购对象制定不同采购方式, 提高采购时效性。鉴于办公设备、车辆、电子产品等标准化商品年需求量大, 需求单位和需求时间不同, 各批次数量大小不一, 这部分货物每年可按计划打包采购。同时, 探索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和机制, 拓展服务采购范围, 培训、会议、接待以及劳务等纳入采购范围。达到规定限额的会议、接待任务要安排在本地区会议定点饭店;出差到区县时要严格遵守定点住宿规定。
(4) 加强采购人员业务培训。要通过提高采购人员执行能力, 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实效。要通过长期开展廉政教育、制度规程、政府采购案例剖析等专题培训, 优化业务经办人员整体知识结构, 锻造一支依法行政、依法采购、廉洁奉公、知识化、专业化, 思想和专业双过硬的采购队伍。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专业化验收队伍, 采购验收应先由专业机构验收后再交采购单位使用, 防范供应商欺诈行为, 确保采购质量。
4 小结
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 是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为核心的制度创新, 三者相辅相成。编制部门预算是基础,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手段、政府采购制度是保证。重庆市农业系统继续探索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化的预算定额, 实施项目预算滚动管理, 建立严格的预算审批程序, 强化监督检查, 硬化预算约束, 建立规范、完整、有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贯穿于预算执行的全过程, 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面监督。要加强授权支付监管, 配合财政部门建立支付网络, 提高支付系统可操作性。从制度上、管理上和操作上规范采购行为, 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开、高效, 从源头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 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 实现政府采购规模效益。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创新, 将有效地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提高农业系统财政投入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意图吻合度, 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 农业系统获得强有力财政支持的同时, 这场变革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动态。本文结合对重庆市农业系统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10年回顾, 以专题形式重点研究当前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3.《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亮点 篇三
为贯彻落实______关于停车收费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办公厅印发《xx省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规范市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教案侍猓嵘3倒芾硭剑岷蟲x市实际,特制定xx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___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微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市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费用流失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不流失。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4.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四)工作目标。
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停车管理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城市的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
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及时缴入财政的行为。(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
按照《xx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提高停车服务水平。(三)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按照《xx市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意见》,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停车指数”,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查处私自截留停车费、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权力垄断滋生腐败和监管漏洞“有隙可乘”,坚决遏制停车收费管理领域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全面梳理停车收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纪问题。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至9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6月)。对照整治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有关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收费管理总体情况,认真填报省、市下发的相关表单,建立城市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设施及收费情况档案。对排查出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线索等,形成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2021年7月至8月)。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治,逐一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完善机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督查,发现案件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第三阶段:提升总结阶段(2021年9月)。结合问题发现,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推进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xx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xx局,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发改委负责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标准。公安局负责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组织查处违法停车行为。xx局负责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住建局负责人防设施停车的监管。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加强公共停车收费收支管理。审计局加强停车收费的审计监督。xx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发挥12345政府热线作用,加强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停车收费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整治各项工作。4.《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亮点 篇四
室内特级停车场标准
一、车库为钢混结构,停车位必须在200个车位以上,每个车位面积不得低于长×宽=5×2.4 米。车场必须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出入口通道不得少于6米,此外,还应设有紧急车辆出口。
二、消防及通风设备:车场应设有自动喷淋系统、温度探测器和CO探测器,以及自动化防排
烟通风系统等设施。
三、照明设备:车场除正常照明系统外,还应设应急照明系统,保障车场24小时停车安全。
四、监控设备:车场应设有完善的监控系统,对车场内各主要干道,车场进出口等地方进行
24小时监控,保障停车安全。
五、车场应设置自动化收费系统,高标准的规范的地面标线及标牌,并为车主购买保险。
六、地下停车场应具备两台以上电梯设施,方便客人和货物通行。
室内普通停车场标准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停车楼(库)。
一、有为停车场服务的配套设施、有通气设施、照明设施、标志设施。
二、设有防火监测预警装置和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有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24小时接待服务。
附件二:
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室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特级停车场
车型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三轮 2小时内 3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1元
摩托车
12小时内 15元以内 计收,但不得超过12小时
24小时内 25元以内 和24小时的限定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4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
12小时内 20元以内 计收,但不得超过12小时
24小时内 30元以内 和24小时的限定标准。
二轮摩托车
1元/小时 按小时累计计收,但不得
12小时内 5元以内
超过12小时和24小时的 24小时内 10元以内 限定标准。
普通停车场
车型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2小时内 2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1元计
三轮
12小时内 10元以内
收,但不得超过12小时和
摩托车
24小时内 20元以内
24小时的限定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3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
12小时内 15元以内
收,但不得超过12小时和
24小时内 25元以内
24小时的限定标准。
二轮摩托车
1元以内/小时 按小时累计计收,但不得超
12小时内 5元以内
过12小时和24小时的限定
24小时内 10元以内
标准。
(二)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三
1元/小时
1、实行按次计费的机
轮摩托车
12小时内 6元以内
场、码头、旅游景点按
24小时内 12元以内
每次2元计收。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2元/小时
2、包括公共露天停车
12小时内 10元以内
场、行政执法扣押车露
24小时内 20元以内
天停车场、城区临时占
道停车场。
二轮摩托车
1元以内/小时
3、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
12小时内 5元以内
1元计收,但不得超过12
24小时内 8元以内
小时和24小时的限定
标准。
绞接车、拖
2小时内 3元/小时
4、大中型车、绞接车、挂车、超长车 12小时内 15元以内
拖挂车、超长车等未经
24小时内 30元以内
交管部门批准在城区临
时占道停放,不得以此
作为停放依据。
附件三:
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室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特级停车场
车型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2小时内 3-4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
三轮摩托车 12小时内 15元以内
收,但不得超过12小时和24
24小时内 25元以内
小时的限定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3-5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
12小时内 20元以内
元计收,但不得超过12
24小时内 30元以内
小时和24小时的限定标准。二轮摩托车
1元以内/小时 按小时累计计收,但
12小时内 5元以内
不得超过12小时和24
24小时内 10元以内
小时的限定标准。
普通停车场
车型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三轮 2小时内 2-3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
摩托车
12小时内 10元以内
元计收,但不得超过12
24小时内 20元以内
小时和24小时的限定
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3-4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
12小时内 15元以内
计收,但不得超过12小
24小时内 25元以内
时和24小时的限定标准。二轮摩托车
1元以内/小时 按小时累计计收,但
12小时内 5元以内
不得超过12小时和
24小时内 10元以内
24小时的限定标准。
(二)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2小时内 1-2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
三轮摩托车 12小时内 6元以内
时1元计收,但不得
24小时内 12元以内
超过12小时和24
小时的限定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2-3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
12小时内 10元以内
时1元计收,但不得
24小时内 20元以内
超过12小时和24
小时的限定标准。
二轮摩托车
1元以内/小时 按小时累计计收,但
12小时内 5元以内
不得超过12小时和24
24小时内 8元以内
小时的限定标准。
绞接车、2小时内 2-3元/小时
超出2小时按每小
拖挂车、12小时内 15元以内
时2元计收,但不得
超长车
24小时内 30元以内
超过12小时和24
5.重庆市洗车场办理程序 篇五
一、洗车场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备案项目
《重庆市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运营证备案登记表》
(二)法律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审批流程
提交备案登记表→现场勘察(停车管理所、辖区市政环卫所)该处是否适宜设置→在辖区市政环卫所交保证金、占道费、签规范管理责任书→洗车场装修→停车办验收→发洗车场备案登记证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提交的资料目录:
1、申请表;
2、备案登记表;
3、门面实际效果图;
4、个人承诺书;
5、施工设计图;
6、辖区市政环卫部门签的《规范责任书》及交费凭证。
(五)条件
符合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六)办理时限
辖区市政环卫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初审意见,区停车管理所根据初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最终审核意见。
二、申请办理洗车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如下:
申请人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到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申请人申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应到渝北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渝北区双龙大道185号)。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机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依据(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二)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4、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三)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同上);
7、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四)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通知书;
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11、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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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02-06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03-03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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