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自查报告(精选10篇)
1.非法融资自查报告 篇一
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分行通知、总行通知及《内蒙古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内银监办发{2017}99号)要求,紧紧围绕监管文件要求,结合支行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自查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频发势头,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总体情况
支行立即成立了由支行行长任组长、全体会计人员配合的自查工作小组。对支行员工行为、网点环境管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排查厅堂员工6人,账户224户。
(一)针对反洗钱的专项检查中存在网银大额公转私疑似洗钱情况,内蒙古东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博越电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力祥时仑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经过持续的关注和走访调查,内蒙古力祥时仑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为退购房款,为真实合理交易。其他两户继续关注、了解情况,必要时采取措施。
(二)支行根据本单位实际,从加强员工的监督管理和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的业务两方面入手,联系实际找准自己的风险点,将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和动态,关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案件线索等。截至目前,员工都能够牢记岗位职责与任务,树立企业形象,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种表现均正常,尚未发现所属员工存在不良思想倾向和问题苗头。通过与员工单独座谈、家访、朋友采访、查询账户、签订协议书和承诺书等方式,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和宣传教育
首先,认真落实营业场所管理规定,严禁外部人员在信用社营业场所进行正常业务之外的商品营销和资金交易活动;加强对客户不参与和远离非法集资教育,提醒客户保护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其次,在营业厅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摆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全方位宣传非法集资常识和典型案例。做到“五不准,三公示”。严格落实代销管理相关规定,禁止超授权代销。设立理财投资销售专区,并对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需完整客观、清晰可辨地记录业务或产品介绍、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环节。
三、取得成果
####支行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及内部员工排查,及时向社会公众、员工提示了因非法集资给员工的家庭和农信社资金带来的各项风险。通过扎实排查,及时了解员工风险隐患,规范员工行为,加强营业场所和银行账户管理监测及信贷资金风险管理监测,避免员工及其家人因参与非法集资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今后工作
(一)持续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要求,使员工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持续关注员工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苗头,对发现问题,要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原则,积极妥善处置。
(三)持续建立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时刻关注员工动向,将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排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发展之中。
(四)持续建立处非内控防范监测机制,加强账户资金监测
(五)持续建立类金融机构合作准入机制,加强对各类有合作关系的类金融机构的调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不予进行业务合作。
(六)持续建立员工涉非内部约束机制,将涉非案件及涉非行为纳入考核中,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处罚力度。
2.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自查报告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分行关于打击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行为的风险排查的文件精神,我现就个人工作和生活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思想方面:
在工作态度方面,未出现消极怠工,迟到早退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情绪低落,工作态度消极等情况。
未出现无故不参加支行例会和集体活动等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工作态度严谨,积极完成领导要求的各项任务。
未有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客户好处,以权谋私,满足客户非正当的需求和利益,坚持照章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的要求。
未出现日常工作错误百出,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说话办事浮夸等作风不实的行为。
二、工作学习方面:
未有同客户存在过从甚密,甚至有私人经济往来的情况,与客 户不存在营业场所外的经济关系。
与同事关系融洽,工作上,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倾诉,沟通顺畅,和谐友好,工作氛围和谐有序。不存在屡次回避同事接打电话,说话躲躲闪闪,鬼鬼祟祟,小心翼翼的行为。
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做生意、办企业等与银行员工身份不符的行为,未有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购买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等行为。
三、日常生活方面:
生活方式科学健康,不与社会不良分子和闲散人员接触或有利益纠葛,社会关系简单透明。
有正确的金钱观,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不购买高档奢侈品及严重不符合个人身份和工资水平的生活用品,不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消费与正当收入不符的产品。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进行打牌、打麻将或参与赌球,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
未有长期拖欠的贷款,借款不还,或者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长安银行金桥支行
3.非法融资自查报告 篇三
今年以来,我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食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通过狠抓宣传教育,广泛营造氛围,开展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管理,加强专项整治等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过程:
(一)、加大了调查力度。自通知下发以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活动,充分认识到了此项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和认可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制订了充分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对医药网点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无漏报。
(二)、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我镇在各村大力宣传了该《通知》,而且还有针对性地对已办理了《一胎生育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夫妇重点的进行了《生育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广大育龄人群进一步地认清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给国家和中华民族带来的危害,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自查情况:
(一)、我镇计生部门只有一家可以开展B超检查的单位,该
单位属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已签署了B超检查管理协议,该单位不能鉴别胎儿性别。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全年计生部门共有一列计划外引产手术,均已记录在案。
(二)、农村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低,先进生育文化在短时期内难于接受,少数育龄人群还存在“重男轻女”的旧思想。我镇“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打击力度的增加,使少数想利用“B超”生男孩的夫妇无机可乘。
三、今后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宣传教育的力度,宣传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先进的婚姻生育观念,转变广育龄人群的世界观,使他们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做到自觉的遵守《生育法》和《条例》,实行计划生育。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 的力度,要不断地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实施这些制度的督查机制,按照部门责任制,各行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把好“性别比专项整治”的每一个关口。
(三)、进一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二女户和独生子女家庭真正得到实惠,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非法融资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喀什地区车管所下发通知要求,我们针对本站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关于检测环境中介结构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的互动情况。
我站于2017年4月11日开始试营业,我站严格根据自治区及地区车管所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我站全体员工,坚决打击非法中介(黄牛、代办),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公司规定所有检测人员一律不得与非法中介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得在其他检测站兼职,不得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2检测站定期进行“自查自纠”的和完善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实施
对于一个刚刚新建的检测站,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对于我站尤为重要,我站将进行不定期培训学习,让每一位员工学习认识到非法中介对我车辆检测行业的危害性,要做到坚决杜绝非法中介在我站进行任何有损我站名誉以及来我站审车的每一位车主的利益。3发现及遇到此类事件的处理办法
1在检测期间如发现有非法中介(黄牛)介入时,我站全体员工应做到一经发现劝止其违法收费的行为,如拒不理会我站会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或采取报警的方式来处理,并将此人列入我站“黑名单”中拒绝此人进入我检测站。2对于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车主,对我站员工进行贿赂的行为我站所有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劝解并告知车主他的错误行为。
在我站试营业期间,发现两位车主在车内放钱的行为,我站处理方法为对该车拍照并停止其检测工作,转交我站领导对其批评劝解,在车主接受规劝后,让其写下保证书并退还其行贿现金。(保证书及照片后符)
我站从事车辆检测工作中未出现非法中介行为,我公司将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强全员依法合规的经营意识,进一步健全防范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机制,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金泽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5.非法融资自查报告 篇五
排查报告
****省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经*****批准,于2008年3月2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9亿元,属国有控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控股股东为*****。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担保,投资担保,咨询服务。
根据国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的提示和开展风险排查的函》(融资担保函„2012‟3号)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对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8月31日发生的所有经营业务和资本金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落实情况
截止2012年8月31日,我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实收注册资本9亿元。货币资本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未有通过应收帐款、委托贷款或其它投资等方式变相抽走资本金,而后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有将资本金超比例投资或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的行为。
二、客户保证金管理情况
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融资担保发„2012‟1号),我公司及时制定了《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客户保证金收取、退还及代偿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以及专户管理等要求,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在招行、广发、建行等8家银行开立了“存入保证金”专户,专门用于客户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
三、实际控制人模式和关联交易的问题
我公司控股股东为******,出资金额*****亿,占注册资本的40%,未有通过其他公司代持股份的方式跨区域设立担保机构掩盖实际控制人身份的行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交易等行为。我公司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行为,不存在股东因个人借款、应付帐款、应付承兑款而负有巨额债务的行为。
四、风险代偿情况
裁止2012年8月31日,我公司累计发生代偿2笔,金额945万元,已收回代偿1笔,金额562万元,期末代偿笔数1笔,代偿余额383万元,对担保业务中出现的贷偿按规定履行了正常的代偿手续,未有通过向担保客户发放委托贷款置换银行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6.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篇六
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当你有一个好的想法,想要实施时却苦于没有资金时,你会向亲戚朋友融资借钱,这是合法的。但如果你想要通过夸大宣传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的话,就很有可能成为非法集资活动。那么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的界限点在哪儿?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我国目前关于民间融资和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般意义上来说,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 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
而根据有关司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我们所说的民间融资都是合法的,没有非法的民间融资一说,只要不合法,那就不是民间融资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XX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样表示。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 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全国人大代表、XX集团董事长郭X昌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准备的议案中,也建议取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他认为,这两个罪名的规 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罪与非罪的区别,容易造成适用对象的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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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建议,对民间借贷中的招摇撞骗及其他非法行为,可适用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 罪、合同诈骗罪等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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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篇七
根据《XX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XX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组织人力对辖区非法集资问题进行专项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中心校校长XX同志为组长,副校长XX同志为副组长,XX同志为成员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
1、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落实排查人员责任。
2、认真开展排查工作:X月X日组织人员对辖区校园、全体教职工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通过排查,辖区内所有校园及教职工均无非法集资行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对非法集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杜绝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XXXX
8.非法买卖银行卡报告 篇八
为做好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工作,市分行根据总省行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
展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银行卡信息非法买卖等犯罪行为,保障用卡环境安全,规范**银行卡账户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信息管理,增强业务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持卡人合法合规用卡意识,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2.组织机构情况:市分公司、市分行成立了整治银行卡信息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副行长担任,市分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市分公司金融业务局负责人,市分行个人金融部、会计与营运部、法律与合规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二、采取措施及工作成果
1.银行卡业务制度检查。为强化银行卡发卡机制、发卡管理、银行卡信息安全管理,**对现行银行卡业务制度进行梳理。现行制度包括:***。
2.开展银行卡受理环境安全检查。根据人民银行及上级行要求,**于2016年下半年对**布放的所有存量POS终端进行了非接受理环境改造,经过改造**所有POS终端均已符合监管机构要求。同时,**安排专人根据POS商户风险等级定期对商户进行现场回访,回访内容包括商户经营情况、商户培训情况、商户POS机具使用情况。其中,商户POS机具使用情况包括商户是否存在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行为、POS机是否完好,是否被拆机或加装其他外接设备等安全及风险防范等内容。另外,**还执行对所有收单商户进行每年两次培训制度及每年年检一次制度。
3.开展账户信息安全保护自查工作。为维护客户权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结合监管机构要求,严格管理个人账户信息,由总、省行进行数据的保管。对于所辖机构个人客户信息数据提,取均需通过公文系统提交正式数据提取申请,并由相关技术、业务部门、行领导核实数据提取真实性、并层层审批、严格把关。法律合规部在网点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随机调取监控录像,防止代理开户未留存代理人信息、视作客户本人办理的行为发生。
4.银行卡支付结算方面的信息安全。一是针对银行卡的开销户、挂失、冲销、补卡等风险类交易进行风险检查,通过对挂失登记台账、客户办卡留存账户资料,发卡机发卡后留存回单等资料调阅检查,发现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基本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二是在**布放的自助机具醒目位置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客户安全用卡。在营业前台、自助网点张贴风险提示,提醒客户不要将密码泄露,不要设置太简单的密码,提醒客户妥善保管银行卡等。要求网点柜员提醒客户在办理前阅读开卡协议书,如实填写开卡申请表,并且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三是严禁从业人员非法存储、窃取、泄露、买卖银行卡支付敏感信息。
5.安排专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协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客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POS机具改装活动,也没有公安机关前来**调查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案件。**安排法律与合规部、个人金融部、办公室的案防联系人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行动。
6.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内部宣传方面,市分行个金部安排了一起信用卡培训班,讲解基础知识的同时,提醒员工或银行客户不要将自己信用卡借给别人刷,信用卡套现问题需要防范。外部宣传方面邮银双方所有网点显示屏中滚动播放“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祸无穷”、“银行卡买卖害人害己,劝君莫要贪图小利”等宣传警示标语,在市分行微信公众中做了3期的专题宣传,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做好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客户提高认识,自觉抵制非法买卖银行卡。受众人数达到62150人。
三、整改措施 1.自查中发现,**现行的2012年发文的**需要根据人民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重点--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内容进行修订。已于2016年四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会议上安排个人金融部予以修订。
2.**于2016年7月由上级机构技术人员对存量账户中非实名账户进行筛选,并结合账户实际进行账户止付,以便客户及时至就近网点开展存量账户核实验证工作,共止付账户42185户,防止假名账户、匿名账户被用于买卖银行卡、非法利用涉及洗钱,并要求网点柜员对止付的客户信息逐一进行核实、清理。同时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重点查找柜员是否仍存在开立假名账户的操作风险,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高压线。
3.为进一步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5]4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要求网点柜员在为客户办理开户业务之前先查询客户持卡张数,对在我邮储机构己办理四张卡的用户,不再接受客户办卡申请,对持有超过四张卡的客户,要求其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员工超量储蓄卡的清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部分柜员防范意识不强,对银行卡犯罪认识不足;业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自助设备的安全风险检查力度有待加强。
五、工作建议
9.严控非法宗教向学校渗透总结报告 篇九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加强对教师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向我校渗透,我校积极组织了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一、充分认识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学习的极端重要性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民族观和宗教观,是党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民族观和宗教观,举全社会之力,培养和教育好祖国的花朵,使他们成为有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现代青年,是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长相永续的战略之举。
通过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双拥传统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系各族学生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成为我校各族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
二、教育形式多样化 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民族宗教观教育。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神论教育,开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把课堂教学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课丰富多彩的活动,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的教育。
抓好班内阵地建设。在教室后黑板设置“防范非法宗教渗透”内容,及时传送识别“非法宗教”有关知识。校园大屏滚动显示反对参加邪教的字幕。
三、加强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宣教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加强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的宣教是一项艰巨的未来工程、战略工程、系统工程,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爱国主义教育;牢牢把握两个关键:宗教观念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重点抓好三个环节: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突出抓实四项工作:教育引导、丰富载体、环境氛围、组织保障,切实做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实现学生思想观念健康发展的目标,确保对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的宣教取得明显效果。
10.非法融资自查报告 篇十
二○一一年十二月
为贯彻落实市食安办《关于印发〈2011年马鞍山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严打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制定了《2011市商务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开展工作。各县区商务局也制定了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添加行为采取高压严打态势,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积极开展严打专项行动
我局着力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查处力度。一是组织区县商务局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对肉食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二是开展重点抽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组织农委、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生猪屠宰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
设。组织企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四是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索证保留不完备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宣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相应的惩处规定,引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树立诚信经营、自律规范的理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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