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

2024-07-22

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精选6篇)

1.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 篇一

超低温耐寒试验机厂家技规书

1、货物名称:超低温耐寒试验机

2、厂家名称:东莞市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3、主要用途:主要应用于橡胶、塑料、皮革、电子产品行业,看产品的性能在极低的温度下抗寒程度,从而改进产品品质。

4、工件条件: 常温常湿、无需地基。

5、技术指标:

5.1机台内箱尺寸:40*50*40 50*60*50(或可根据样品大小、数量订制)

5.2机台外箱尺寸:以实际为产准

5.3机台内可安装不同的夹具,做不同的耐寒试验:如弯折夹具、曲折夹具、拉伸夹具

5.4防寒性测试装置,符合GB/T 20991-2007中5.13要求

5.5鞋面皮伸缩夹具,运动频率为1.5Hz

5.6ROSS弯折夹具,运动频率为1Hz

5.7皮革耐挠夹具,运动频率为100次/min

5.8成鞋耐曲折夹具,运动频率:100次/min6、仪器仪表、指示装置通用要求:

6.1指示装置:

6.1.1工作指示:绿色;

6.1.2暂停、停止指示:黄色

6.1.3报警、故障指示:红色

6.1.4电源指示:红色

6.2仪器仪表要求:

6.2.1视线和仪表盘面应垂直;

6.2.2照明不能在仪表盘的玻璃上形成反射,应该把光源安装在使仪表容易看清的位置。

6.2.3重要仪表或需要频繁观察的仪表应安装在容易看到的地方。

7、执行与满足标准

符合GB/T 20991-20078、材料清单:

8.1台体1套

8.2转臂1套

8.3夹具1套

8.4使用说明书、品质保证书、合格证、技术手册:1 套

9、售后服务与培训:

9.1 免费安装调试。

9.2 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环仪仪器承诺质量保证期1年。

9.3 质量保证期后1年内维修只收材料费。

9.4 维修响应时间一般情况≤24小时,到现场时间48小时。

9.5免费培训2人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

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文献

2.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 篇二

主要结构:带自动循环供水系统的电热蒸气加湿器、日本松下耐热制冷机、温湿度仪表 (数字控制和显示温湿度) 、打印记录仪 (记录各箱历史温湿度数据和曲线) 、温湿度超差手机短信报警、电子湿敏传感器和干湿球铂电阻PT100测湿、外壳、内胆、门钥匙锁、湿度传感器、载物搁板。安全装置:设备过载, 加湿器缺水, 制冷压缩机过载, 独立可调式超温保护。

其特点: (1) 长时间可靠恒温恒湿恒光照; (2) 专用电脑温湿度仪表; (3) 独立时间累计时器99 999 h; (4) 液晶数字式照度记, 照度可调节; (5) 独立可调超温保护器; (6) 温湿度偏差手机短信报警; (7) 独特的连续工作不停机自动化霜功能。

主要技术参数: (1) 温度范围为10~65℃; (2) 温度波动≤±0.5℃; (3) 温度偏差≤±2℃; (4) 湿度范围30%~95%RH; (5) 湿度偏差±5%RH; (6) 光照度偏差为0; (7) 电源为220V, 50 Hz; (8) 安装功率SHH-SSD-I为1 300 W, SHH-SSGD为1 400 W; (9) 实际运行功率SHH-SSD-I为600 W, SHH-SSGD为650 W。

重庆市永生实验仪器厂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二村二号邮编:400020联系人:刘先生徐先生

电话:023-67720711/67731697传真:023-65702311/65703602

3.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 篇三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5.5.4.剔除病例标准

6.治疗方案

6.1.药品的来源 6.1.1.试验药品 6.1.2.对照药品 6.1.3.导入期药品 6.2.药品的包装 6.3.药品的编码与标识 6.4.药品的分装与分配 6.5.服药方法

6.5.1.受试者的纳入方法,包括导入期的处理

6.5.2.治疗方法(试验药、对照药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及方式等)6.6.疗程与随访时间窗 6.7.合并用药

6.7.1.禁用药品和慎用药品 6.7.2.可同时使用药品 6.7.3.合并用药的随访记录 6.8.药品的清点与依从性评估 6.9.试验药品的管理 7.观察项目

7.1.一般体检项目 7.2.诊断性指标

7.2.1.疾病的诊断性指标 7.2.2.并发症的诊断指标 7.2.3.合并症的诊断指标 7.3.疗效性观察 7.3.1.主要指标 7.3.2.次要指标 7.4.安全性观察 7.5.观察时点 7.5.1.症状体征

7.5.2.理化检查与检测项目

8.临床试验步骤(试验研究流程图)

8.1.试验前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8.2.试验期(治疗观察期)8.3.试验后

8.4.多中心试验研究协调委员会 9.疗效与安全性评定标准

9.1.有效性评价 9.1.1.综合疗效评定 9.1.2.中医证候疗效评定 9.1.3.单—症状或体征疗效评定

9.1.4.病理生理学和病理解剖学改善的评定 9.2.安全性评价标准

10.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11.4.不良事件的处理

11.4.1.不良事件受试者的妥善处理 11.4.2.应急信件的拆阅与报告

11.4.3.不良事件的跟踪、随访、记录和报告

12.伦理原则与伦理委员会

12.1.临床试验开始前制定试验方案及其它相关文件经伦理委员会审批 12.2.临床试验开始前受试者经知情同意过程获得知情同意书

12.3.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和随访,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12.4.保障受试者在试验研究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治疗,尤其是危重受试者 12.5.随访未缓解的不良事件 13.数据管理

13.1.研究者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报告 13.2.监查员对数据记录的监查 13.3.数据库建立及数据录入 13.3.1.建立数据库

13.3.2.格式病案(研究病例)进一步核查 13.3.3.数据录入 13.3.4.数据的审核 13.4.数据库的锁定 13.5.总结与小结 13.6.数据资料的存档规定 14.统计分析

14.1.统计计划书 14.2.开盲方法与人员 14.3.分析数据集的选择

14.3.1.符合方案数据集的分析 14.3.2.意向性分析 14.4.数据统计方法 15.期中分析研究

16.各方承担职责与论文发表的规定 17.临床试验任务的分配,预期进度

17.1.任务的分配 17.2.试验预期进度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18.结束与总结工作

18.1.格式病案(研究病例)及其它试验资料的验收与保存 18.2.资料的总结与小结 19.参考文献

三、附录:

1.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对本试验声明与签字 2.试验用药品的说明书样稿 3.试验研究标准操作规程(SOPs)4.研究者手册 5.知情同意书 6.CRF表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对XX药治疗X病证评价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研究。”

1.立题依据

本项内容旨在阐明该项试验研究符合法定程序,且试验方案的确立符合国家法规(合法性同时包含伦理学原则)和处方的功能、主治,并依据临床前基础研究资料和相关文献确定本方案(科学性)。一般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文,国家和相关组织的法规条例以及试验药品概览。

2.试验背景

扼要地叙述研究药物的研究背景、药物的组方、适应病症、非临床研究中有潜在意义(疗效性和安全性)的新发现、临床试验中与临床试验药品有关的新发现摘要、对人类已知的和潜在的风险和利益描述、国内外临床研究现状。

3.试验目的

通过临床试验来验证某—事先提出的假设,常常是有对照的验证性临床试验,其次通过本次试验还可得到一些探索性的结论,所以应明确规定本次试验的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是什么。对于针对主要目的的主要指标应选择易于量化、客观性强的指标,并在相关领域已有公认的标准和准则,且其主要目的通常是只有一个。而描述次要目的的次要指标主要是对主要指标起支持和说明作用,也可以单独列出,但在整个试验研究设计中需要加以说明。

有时主要指标是由多个指标组成的复合指标,并由多个指标量化复合而成,因其判断过程中多含有主观性成分,作为主要指标应慎重。

4.试验设计

由于试验设计的具体内容将贯穿于试验方案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而科学完整性和试验数据的可信性主要取决于试验设计,试验设计应明确试验期间要测量的主要终点和次要终点,要实施试验方案的类型(平行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成组序贯设计等),随机化分组方法(完全随机化、分层随机化分组、配对或配伍随机化分组等)、盲法的形式和水平(单盲、双盲)及设计、是多中心试验还是单—中心试验。此外,需简述所治疗病证,各试验中心随机序号、承担病例数,疗程、给药途径及方法等。

4.1 试验设计

采用平行对照、分层区组随机、双盲、多中心试验的设计方法。整个试验将由多个研究中心在不同地点根据同一方案、进行统一培训同步开始和结束临床试验工作。

4.1 病例数(样本含量)

样本含量的大小是根据试验的主要目标、试验设计类型、比较类型和统计学原理来确定。样本含量的确定与以下因素有关,即主要指标的性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临床上认为有意义的差值、检验统计量、检验假设、I型和Ⅱ型错误概率等,样本含量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计算过程中所需的统计量的估计值应根据预试验或文献资料结果计算,当根据统计公式估计的样本量低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样本含量时,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为准,确定样本含量的计算方法依据应在试验方案中描述。

确定样本方法的依据应在方案中详尽描述,然后根据样本量的大小,根据Ⅱ期临床试验1:1的对照原则,各研究中心进行任务分配。

4.3 随机分组方法

采用分层区组随机化方法,以确保各中心试验组与对照组的病例数相等,多采用SAS软件分析系统产生与样本量对等的连续流水编号,且各研究中心的皆为1:1构成的样本数。同时产生各试验研究中心的随机号。

4.4 对照参比

根据同类、公认、可比、择优的原则,选择对照药品,同时应提供对照药品的说明书。4.5 盲法的要求和设计

由于有时试验药品和对照药品剂型、大小、剂量、颜色不同,因此常采用“双盲、双模拟”法进行双盲药品的准备,要求试验药品和对照药品的剂型、大小、剂量、颜色、气味相同。试验用药品(含对照药和安慰剂)由申办单位根据随机分配表和双盲原则生产、包装、提供、采用两级盲法设计,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5.1.3 症状、体征分级量化标准

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疾病中医诊断和疗效判定标准》、国际或国内学术研究会议确定的标准和/或高等院校科教书参考制定。

5.1.4 西医病情程度分级标准

根据国际上或国内公认的工具书普通接受的标准,权威机构颁布实施、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制定的标准确立,其标准原则上应公认、先进、可行。

5.1.5 西医单一体征量化分级标准

根据国际上或国内公认的工具书或学术会议制定的标准确立。5.2 纳入病例标准

用清单的形式列出参加入选本次临床试验合格受试者的标准,包括疾病的诊断标准,(尽可能有定量的检测和检验指标的上下限),入选前受试者的相关的病史、病程和治疗情况要求;其它相关的标准,如年龄、性别等,应注意的是,为了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知情同意过程中应签署知情同意书亦应作为入选的标准之一。

5.3 排除标准

列出影响研究药物疗效和安全性评估的情况,如与入选标准相反的其它治疗、合并疾病和妊娠、哺乳期等,容易造成失访的情况,如受试者工作环境变动等,另外,试验对象不应同时参加超过一个临床试验,试验前应用药物治疗的患者,符合入选标准的且经过导入期后仍符合入选条件者参加试验研究,否则视为排除病例。

5.4 退出试验病例标准

如果研究者从医学的角度考虑受试者有必要中止试验,或受试者自己要求停止试验,受试者均可以中途退出临床试验,所以制定撤出标准要从研究者和受试者两方面考虑。

退出试验研究的标准:⑴受试者因各种原因(含疗效不佳或无疗效)自行退出试验;⑵因不良事件尤其是严重不良反应受试者、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监查员和/或临床药理基地负责人、国家或当地药监局主管人员基于伦理道德考虑中止临床研究;⑶因严重不良事件受试者因紧急抢救需紧急揭盲者;⑷试验药品因缺乏疗效(含对某一或某些受试者缺乏疗效)尤其是针对危重疾病的试验研究时,或在试验研究中受试者出现病情加重迹象甚至紧急抢救者;⑸研究违背试验方案;因研究者或受试者原因导致试验研究依从性降低,如研究者或受试者未严格遵循方案进行研究和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不符合试验入选标准而入组进行试验;应退出试验研究而继续进行试验者;受试者合并用药而未给予相应处理和记录;试验药品未按规定发放、回收、清点和记录者等;⑹受试者因工作、生活环境变动或因意外事故造成失访、但因发生意外事件如交通意外,死亡,骨折等应及时给予跟踪随访,判明与试验用药的因果关系;⑺因知情同意过程不完善或无知情同意过程,未签订知情同意书又无令人信服的理由,经伦理委员会同意者/受试者临时撤回知情同意书者,试验过程中明显违背主研人的医嘱而私自加减药物者;危重病受试者经一段时间治疗后病情无好转者等;⑻其它原因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需中止试验者。

5.5 病例的脱落与处理

在临床试验方案中应明确脱落的定义,同时对脱落病例尽可能的进行随访,跟踪、记录与报告,对其脱落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其数据处理方法进行规定,同时填写治疗总结表和脱落原因分析表,并回收其格式病案(研究病例)和CRF表。

5.5.1 脱落的定义

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随机化试验的受试者,无论何时何因退出试验研究,只要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的观察周期,均为脱落病例,未满1个疗程症状自行消失而停药者,不作为脱落病例。

5.5.2 脱落病例的处理

当病例脱落后,研究者应采取多种形式如登门、预约随访、电话、信件等,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询问理由,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完成所有评价项目。

因过敏反应、不良事件、治疗无效而退出试验研究者,研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受试者,以保障受试者的权益。

填写门诊病历(住院病例观察表)及“脱落病例析因表”。填写门诊病历(住院病例观察表)及“治疗总结表”

所有入选并已进入试验研究的受试者,无论是否脱落均应保留各种源数据和源文件,既作留档,也是进行意向性分析(ITT Analysis)所需。

5.5.3 脱落病例原因的分析

对于脱落病例,必须在CRF表中填写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有6种原因:即不良事件,缺乏疗效,违背试验方案、失访(包括受试者自行退出),被研究者或申办者中止和其它;如因不良事件而脱落者,经随访最终判断与试验药品存在因果关系,必须记录在 CRF表中,并通知申办者。

5.5.4 剔除病例标准

剔除病例标准作为临床试验观察终点数据集确定的关键指标之一,它是对严重违背试验方案、受试者不配合随机化入组或随机化后未服用任何药物、受试者服用了违禁药物、受试者用药依从差、受试者违反了纳入/排除病例标准等的对试验数据和信息一种审慎而科学的处理方法,它须在进行盲态审核时由主要研究者、数据管理员、统计分析专家和申办者共同讨论后作出决定。

6.治疗方案 6.1 药品的来源

分别叙述试验药品和对照药品(含安慰剂)的药品名和化学名,成分组成、剂量规格、剂型、生产单位和批号,如果对照药品时安慰剂,应符合安慰剂(包装、制备)要求,所有试验药品均应有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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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试验药品

对于试验药品,应是在中试条件下制备的制剂性质相对稳定、质量标准相对固定的产品,应与药理学试验、毒理学试验用药质量和稳定性相同的试验药品。

6.1.2 对照药品

依据“同类、有效、可比、择优”的原则,选择试验用对照药品,且应提供相应药品的说明书,以供研究者参与。

6.1.3 导入期药品

根据试验研究入选病例的条件和布药时间窗的设计,选择剂型相同、大小一致、口感相似、色泽相同的安慰剂作为导入期安慰剂,根据导入期的长短决定包装量的大小,并为此设计药品标签,说明产地、规格、使用说明和储存条件。

6.2 药品的包装

药品的小包装材料、每个包装中所含药品的数量,及中包装和大(外)包装的规格,并根据试验药品的试验疗程的长短、随访(布药)时间窗的设计进行适当分装,如系双盲试验,且所用药物的剂量、剂型、大小、颜色及口感不同应采用双盲双模拟技术,还应交代两组药物的组成,每一个包装上均应附有标签的内容包括药物的编号、药品的名称、数量、服法、贮存条件,并注明“仅供临床研究用”和药品的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

6.3 药品的编码与标识

经适当分装的药品,一般先由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在美国、欧洲联盟和日本等国度的试验中心是有申办者完成)用统计学软件根据整个试验研究用的样本量和试验中心数的多少及其它相关参数进行模拟产生相应的随机数字和相应的药物编码,依次对试验用药品(含对照药和安慰剂)进行分类编号、贴签,对于双盲试验用药,尚应准备相应编码的应急信件,随机数字的产生应具有重现性,随机数的计算机程序和药品的编码作为盲底保存,建议保存在各试验申办者单位所在地省市药监局部门。

药品的随机编盲是新药临床试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应在申办者所在地药监局注册主管部门、生物统计专家、申办者代表在场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对相应程序给予记录,并妥善保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留有影像学资料。

6.4 药品的分装与分配

经过适当分装和编码的药品分一次或多次提供给研究单位,对于符合条件的受试者将按先后顺序随即分入试验组和对照组,整个试验过程中该药品编号和受试者的编码相一致,每一个受试者在就诊过程的相应阶段只能得到足够一个治疗阶段服用的药品,此处应交代每一个试验阶段受试者将获得的药品的数量。每次随访发药时,观察医生应及时填写发放药品记录表。如系双盲给药,药品应一次提供给每一个研究中心,应急信件由研究中心负责人保存,并有申办单位妥善保存药品搬运清单。

6.5 服药方法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6.5.1 受试者的纳入方法,包括导入期的处理

试验正式启动后,研究者应对来诊的目标人群进行知情同意说明,在患者充分理解试验研究过程并同意进行研究的前提下签署知情同意书,经初步筛选对符合入选条件的受试者填写格式病案(研究病例),确认符合条件的受试者根据试验研究的随访时间窗发放药品,对于进入试验研究前已服用同类药品的受试者应根据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导入期的观察,导入期的长短应视观察的病种、使用的药物和该药品的已知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确定,完成导入期观察并符合入组观察条件的受试者方可依顺序号进入试验研究,在导入期应密切观察受试者病情(症状、体征、理化检测指标)变化,对影响患者常规治疗和不适宜进行临床研究的患者及时排除,并给予妥善安置。对于不良生活习惯影响药品规范研究的受试者亦应设置导入期,导入期的长短决定于试验的目的、试验的药品和适应病证。

6.5.2 治疗方法(试验药、对照药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及方式等)

即给药途径、剂量、给药次数、疗程及完成全部治疗后随访时间,临床试验视一个逻辑性、系统性的工程项目,尤其是剂量——效应研究方面,应逐渐由小样本、严格选择受试者、小范围的探索性研究逐渐过渡到大样本、大范围、目标人群的试验研究,且前期研究是为后期研究提供设计和评价依据的过程。

6.6 疗程和随访时间窗

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由于药物的作用性质、特点及整个试验研究周期的长度不同,申办者和/或研究者将整个试验研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相等时间阶段即布药(随防)时间窗,以便及时而科学的采集,记录相应阶段的试验数据和信息,并回收和清点试验研究药品和相应阶段的原始文件,对下一步研究和治疗做出相应评估判断。整个临床试验的时间窗的设计应能体现药品的作用性质、特点,其设计应以前期药品研究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如 PK/PD研究、毒理学和或I期临床试验数据和信息)为依据,必要时应有预试验的数据和信息作为必要补充。

6.7 合并用药

6.7.1 禁用药品和慎用药品

对试验研究过程中禁用药品和慎用药品做出明确规定,但对于危重受试者,应规定明确的退出条件,妥善安排受试者。

6.7.2 可同时使用药品

在严格控制禁用药品的同时,应对试验研究过程中允许使用的药品亦做出相应规定,尤其是在试验研究过程中出现相应的急性症状和体征,如泌尿结石症治疗中出现的疼痛、尿道阻塞等的处理;高血压治疗过程中出现冠心病心绞痛等。

6.7.3 合并用药的随访记录

对于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合并用药,应给予相应的分析和记录,尤其是在出现不良事件时的合并用药情况,应给予及时记录和报告。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6.8 药品的清点与依从性评估

每次随访时,观察医生详尽记录受试者接受、服用和归还的药品的数量,用以判断受试者服药的依从性如何,必要时应列出计算依从性的公式,一般用药的依从性应在 80~120%。

6.9 试验药品的管理

研究用药由研究单位统一保存,并由专人负责,分批次发放给受试者,对试验用药品应有相应的保存和管理程序,每次分发、回收和清点药品的同时,应同时发放《受试者用药记录卡》,再次诊治时同剩余药品一并回收:同时将所有信息和数量一并录入《药品发放、服用、回收记录表》。

7.观察项目 7.1 一般体检项目

包括生命体征,人口学、家族史,既往史、合并疾病与治疗史、现用药史与试验研究相关的症状和体征等。

7.2 诊断性指标

7.2.1 疾病的诊断性指标

对于入选病例应有的诊断指标,其中包括四诊指标、血液生化指标和特殊指标如免疫学检查、ECT等。

7.2.2 并发症的诊断指标

对于试验研究过程中的并发症亦应有相应的诊断指标,其中包括四诊指标、血液生化指标和特殊指标如免疫学检查、ECT等。

7.2.3 合并症的诊断指标

对于试验研究过程中的合并症亦应有相应的诊断指标,其中包括四诊指标、血液生化指标和特殊指标如免疫学检查、ECT等。

7.3 疗效性观察 7.3.1 主要指标

针对试验研究的主要目的应设置相应的主要效应观察指标,以便更加准确的评定试验

药物的性质和作用特点,而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指标应是惟一的,且与药品的功能主治相关联的有效性变量。

7.3.2 次要指标

为了更加准确地描述药品的性质和作用特点,有必要对药品临床试验观察的次要指标做出规定,可以起到对主要指标进行说明和支持作用,有时次要指标可以和主要指标完全无任何关系。

7.4 安全性观察

除对一般指征进行系统观察外,尚应对基础研究过程中预期的不良反应进行观察,尤其是非预期的不良反应,并对不良事件进行因果关系分析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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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观察时点

指标观察的时点应包括基线点、试验终点、访视点、随访终点,时间窗是临床试验指标实际观察时点,试验方案(含对照品)的作用性质与作用特点确定观察时点之间的允许的时间范围,时间窗设计应根据试验药品试验研究的周期、试验研究指标的性质和正常时间间隔合理设计,使时间窗既能反映药物的作用特点和性质,又不浪费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

7.5.1 症状体征

根据试验药品的作用特点和性质、作用靶器官、药代动力学的特征、毒理学研究结论及受试者用药周期的长短,决定观察随访的时间窗,以便既能客观评价临床症状、体征的变化,又不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同时以易为受试者和研究者所接受。

7.5.2 理化检查与检测项目

理化检查与检测项目是临床试验原始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客观评价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来源,因此完整、准确、可靠、一致的数据和信息源是临床试验成功的重要标志,因此应根据试验药品的作用特点和性质、作用靶器官、药代动力学的特征、毒理学研究结论及受试者用药周期的长短,决定观察随访的时间窗。

8.临床试验步骤(试验研究流程图)8.1 试验前

临床试验前应包括临床试验准备阶段和启动临床试验阶段两方面的工作,此阶段的工作应包括试验研究用品(药品、文件、研究人员和设备、培训)的准备、发放、确认;受试者的筛选和入选;药品的导入期;模拟首批受试者;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书;

8.2 试验期(治疗观察期)

试验研究过程中应根据试验研究周期的长短,确定随访(布药)时间点,同时及时收集、记录和报告受试者的信息和数据,同时回收、清点试验研究用品和临床试验产生的新的试验文件、资料,确保试验研究数据和信息的及时、一致、完整、可靠和准确。对不良事件尤其是严重不良事件应妥善安置受试者,及时跟踪、随访、记录和报告,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

8.3 试验后

及时、完整的回收试验用品,和试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原始文件和记录,回收完整的CRF表、知情同意书等,妥善安置受试者,对尚未缓解的不良事件继续给予跟踪、随访、记录和报告。

8.4 多中心试验研究协调委员会

多中心试验研究是目前和将来一段时间内药品临床试验的趋势,由于多个中心在同一时间、遵循同一方案、经过统一培训、在不同地点进行同一试验研究,故而在试验研究过程中会存在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加强多中心研究工作协调和监查员监查工作是多中心试验研究工作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因此,多中心试验协调委员会便应运而生。

多中心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保证试验研究工作的一致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9.疗效和安全性评定标准 9.1 有效性评价 9.1.1 综合疗效评定

综合疗效评定是药品临床试验和药品大样本循证医学研究中常用的评定指标,除规范、已被证明、科学和客观的综合评定指标外,一般不提倡使用综合疗效评定,尤其是一些组合指标的疗效评定方法。

9.1.2 中医证候疗效评定

中医证候观察是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中药新药研究的技术关键。为了提高评价证候疗效的客观性,较多采用以证候计分的形式进行评定疗效,具体就是引用前述证候半定量计分的方法,以可用于疗效评定的征象构成综合指标,观察治疗前后的变化,进行加权的计算,通常采用尼莫地平法进行计算。

在评价证候疗效时,对不同病种间同一证候和同一疾病不同证候间的比较时,应注意病种间的均衡性。

9.1.3 单一症状或体征疗效评定

单一症状、体征的临床疗效评定,越来越多的受到临床研究工作者的推崇,尤其是针对主要研究目的和次要目的的指标的观察和评定,更能客观的反映药品的性质和作用特点。

9.1.4 病理生理学和病理解剖学改善的评定

为了客观反映疗效的内在机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药品研究中使用病理生理学和病理解剖学的研究方法来评价药品的临床疗效,药品的作用机制研究已深入到组织学和分子生物学水平。

9.2 安全性评价标准

一般采用公认的4级评定标准执行。10.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0.1 质量控制

10.1.1 实验室的质控措施

各参研医院实验室要建立实验室检测项目指标的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程序。各参研医院的各项实验室检测项目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实验室检测项目必须填写齐全,有送检医师、检验师和复核人签字,除大便常规、B超、CT等诊断外,其它实验室项目必须打印,打印内容包括日期、检测项目、结果及其正常范围。

在试验研究开始前,各中心须将各医院的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名称及实验室检查项目正常值范围表交组长单位和申办者各一份,且应保持各试验中心实验室正常值的一致性,若在试验期间,上述项目有变化,请及时通知组长单位和申办者,并说明项目及项目范围变化情况,若有正常值变化,请说明理由和变化范围,与以往正常值的换算关系等,并及时向组长单位和申办者提交一份新实验室正常值范围表,并提供新实验室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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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研究单位和研究者的资质和资格

试验研究参加单位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临床药理研究基地,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注册登记的医院,研究项目所在科室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急救设施,参加研究人员须经过国家GCP法规和相关方案的培训,所有设备均有技术监督部门的技监证书,表明其工作状态良好,且在试验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应相对固定,对于中途更换研究者应在培训后加入本研究,并重新更换《XX药品II期临床试验参研人员联络表》。

10.1.3 研究者的培训

临床试验开始前,须通过临床试验方案培训的研究人员方可参加临床试验工作,保证临床试验参加人员对临床试验方案有一致的理解,从合格的受试者的选择、施加因素的控制和效应指标的观察和评定三个主要环节保障试验方案和受试者依从性,同时保障受试者的安全、权益和健康的不受侵害,尤其是在发生不良事件时受试者可得到及时的诊治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严重不良事件除及时救治受试者外,尚应积极跟踪随访、记录和向相关部门报告。

10.1.4 保证受试者的依从性和研究者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

研究者耐心向受试者做好知情同意说明,使其对试验研究过程和在其过程中须配合的义务,从而积极地配合试验研究工作,如遵从医嘱按时服药,和填写受试者用药记录卡;对剩余药品及时归还;按时就诊等。

采用记数法监控受试者依从性,要求其公式为:受试者用药依从性=(实际用药量/ 应该用药量)×100%;实际用量=发药量-(剩余归还量+丢失量);应该服药量=试验疗程(天)×每天服用量。

除监控受试者试验用药的依从性外,还应对受试者合并用药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同时对合并用药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做出评估,以便对Ⅲ、Ⅳ期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提出建议。

研究者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是指在试验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严格遵从试验方案及相关法规开展临床试验工作,其依从性主要体现在合格受试者的选择、施加因素的控制和效应指标的测量和评价三个主要环节。主要包括:①严格遵守试验方案和法规,无重大违反试验方案事件;②选择了合格的受试者参加试验研究,并签定知情同意书;③接受了合理的治疗,其施加因素(含试验用药,合并用药)以及其它措施(运动、理疗、饮食、康复疗法)等所产生的一切效应均可测量、评估和判断,且标准客观、可信、科学和可行;④严格依随机化顺序入组合格的受试者进行试验观察和记录;⑤不良事件尤其是严重不良事件均给予及时地处理、记录和报告;⑥试验研究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SOP);⑦试验研究设计遵照随机化和盲法原则设计减少试验研究的偏倚和I、Ⅱ类错误的出现机会;⑧数据管理和统计处理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⑨试验研究(含数据管理和统计处理)过程中,随机化和盲法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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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不良事件的跟踪、随访、记录与报告

受试者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应及时通知研究者或到研究中心医院诊治,研究者应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给予跟踪处理、随访和记录,并对产生不良事件的原因和与试验药物因果关系进行评估分析,对于严重不良事件除做好上述工作外,尚应将不良事件于24小时内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申办者和各研究中心。

10.2 质量保证

10.2.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赫尔辛基宣言》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赫尔辛基宣言》是保障临床试验科学和道德原则的法律支持,也是临床试验法律和法规指南,参与临床试验的任何人员(尤其是申办者或申办者派出的监查、稽查人员)发现的任何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赫尔辛基宣言》相违背的行为和临床处理都有权指正,尤其是当受试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和保护时,有权中止试验研究。

10.2.2 临床试验方案

是临床试验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参与临床试验所有研究者如何启动和实施临床试验的研究计划书,也是试验结束后进行资料收集、记录、报告和进行临床试验统计分析的重要依据,同时又是临床申报新药的正式文件之一,科学、周密的试验方案又是保障临床试验能否取得成功的基础和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文件。

10.2.3 临床试验统计分析计划书

临床试验统计分析计划书是在合格的受试者的选择、施加因素的控制和效应指标的观察和评定三个主要环节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数据保障。

10.2.4 知情同意与知情同意书

是保证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保障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权益和健康的试验文件之一,即任何临床试验工作均是建立在不损害受试者的健康和权益为前提。

10.2.5 伦理委员会与临床试验文件的审核

它与知情同意书是保护受试者权益两个重要保障,伦理委员会不仅对临床试验文件进行审核,而且也对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受试者权益的保护和保障措施,尤其是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后对受试者及时处理、跟踪、随访进行稽查,以确保试验研究在科学和道德原则指导下进行。

10.2.6 建立多中心试验研究协调委员会

由各中心临床专家组成多中心试验研究协调委员会,负责多中心试验研究的协调和组织工作,建立组织、定期沟通、协调关系、发现问题、协商一致、组织实施、记录报告。并加强与监查员的沟通,协调与申办者的关系。

10.2.7 监查员监查试验研究工作

监查员监查工作是多中心试验研究的重要保障之一,监查工作不仅可以提高试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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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方案依从性和受试者用药依从性,保护受试者的安全、权益和健康;而且加强研究者和申办者的沟通和交流。保障整个研究流程的信息畅通无阻,使整个试验研究确保在不同地点执行同一方案、同一标准操作规程在同一时间开展试验研究工作。

10.2.8 建立健全各种试验机构和试验研究管理制度

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建立机构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对基地科室人员加强GCP法规和相关药政政策的培训,以保障药品试验研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0.2.9 建立临床试验过程中相应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SOPs)

建立各种试验研究机构和试验研究过程每一研究程序的标准操作规程(SOPs)是申办者和CRO组织的一项不可推脱的职责,并在实际试验研究工作中实施和完善,使整个试验研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和格式化。

11.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报告 11.1 定义 11.1.1 不良事件 11.1.2 严重不良事件 11.1.3 不良反应

11.2 预期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的范围 11.3 不良事件与相应药物的因果关系判断

以上内容详见“不良事件记录、报告标准操作规程(SOPs)”项 11.4 不良事件的处理

11.4.1 不良事件受试者的妥善处理

观察、记录与报告: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要求受试者如实反映用药后的病情变化,医生避免诱导性提问,在观察疗效的同时,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的发生(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

对试验研究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应将其症状、体征、程度、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治疗反应等详尽记录于格式病案(研究病例),评价其与试验药品的因果关系,签名并注明日期。

试验期间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应在24小时内或不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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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中详述理由、日期并签字,为了揭盲程序的公正、客观、公开,揭盲时最好研究中心负责人和/或临床药理基地负责人在场,并严格遵守《设盲试验的揭盲操作程序(SOP)》。

受试者的处理:发现不良事件,观察医师可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中止观察,出现严重不良事件,承担临床研究的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试者的安全,所有不良事件都应当追踪随访,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及结果,直到得到妥善解决或病情稳定,若理化检查异常者应追踪随访至正常,追踪随访的方式可以根据不良事件的轻重选择住院、门诊、家访、电话、通信等多种形式。

11.4.3 不良事件的跟踪、随访、记录和报告

所有不良事件均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格式病案(研究病例),并根据病情的轻重、受试者与家庭远近和该研究中心的医疗专长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跟踪随访方式,直至病情缓解或结果正常。对于严重不良事件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继续跟踪随访尚未缓解的不良事件的受试者。

12.伦理原则与伦理委员会

12.1 临床试验开始前制定试验方案及其它相关文件经伦理委员会审批 12.2 临床试验开始前受试者经知情同意过程获得知情同意书 12.3 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和随访 12.4 保障受试者在试验研究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治疗,尤其是危重受试者 12.5 随访未缓解的不良事件 13.数据管理

13.1 研究者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报告

全部病例均按本方案规定,认真填写,受试者就诊时由主研医生及时书写格式病案(研究病例),所有项目均需填写,不得空项和漏项(无记录的空格划斜线),住院病人病案号如实填写。

格式病案(研究病例)作为原始记录,做任何记录更正时只能划线,旁注后改正的数据,说明理由,并由研究者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擦涂,覆盖原始记录。

依布药(随访)时间窗进行各项检查、采集、录入和报告受试者信息和数据,且原始实验文件应齐全,及时将检查结论录入格式病案(研究病例),并将理化检查单粘贴在格式病案(研究病例)上。

对化验结果治疗前正常而治疗后异常而不能以病情恶化解释的检验项目数据,须加以核实、复检,复检后仍不正常的项目,填写不良事件表,并随访至正常。

13.2 监查员对数据记录的监查 13.3 数据库建立及数据录入 13.3.1 建立数据库

13.3.2 格式病案(研究病例)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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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数据录入

对数据录人员培训后进行数据录入,采用双份录入法,由两人独立完成。13.3.4 数据的比较与检查

对两人独立完成的数据库数据采用SAS核查功能进行每一项目的核对,报告不一致的数值和信息,然后逐项核对原始调查表,予以更正,再随机抽出10份病案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人工比较,以确保为数据库中的数据与试验研究结果相一致。

13.4 数据的锁定

统计分析前的盲态审核(Blind Review),除进行上述的数据审核外,还要由主要研究者、生物统计学家、数据管理员和申办者共同进一步讨论和确认试验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和统计分析计划书,盲态审核经确认后进行锁定数据(Data Locked),统计分析计划书同时锁定。

13.5 总结与小结

组长单位完成临床试验的资料统计工作,组长单位将各参研单位的资料统计结果和小结格式文本交由各参研单位确认并作为撰写“临床试验小结”的依据,完成后的小结报告盖章后交组长单位1份和申办单位若干份,组长单位负责完成“临床试验总结”,盖章后交申办单位若干份。

13.6 数据资料的存档规定

组长单位在总结结束后负责将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例观察表)返还各参研医院。“电子病例报告表”由组长单位负责归档,原始门诊病例(含住院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受试者服药记录卡、临床试验用药使用记录表由各参研医院负责归档,各参研医院基地办公室确认上述资料已经归档后,在“电子病例报告表”封面上盖章,并将封面页交还组长单位。

14.统计分析 14.1 统计计划书

组长单位统计室承担统计分析任务,并参与从试验设计、实施至分析总结的全过程,试验方案完成经IEC批准后由组长单位负责协调建立数据库和制定统计分析计划书,并与中期会议提交主要研究者、生物统计学家、数据管理员和申办者讨论通过,以确定如下内容:分析数据集的选择,资料统计方法等。

14.2 开盲方法与人员

开盲程序分为两级,统计分析前即锁定数据(Data Locked)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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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随机化后至少服用过一次试验药物的且至少有一次安全性评价的受试者,均应进行安全性评价。

14.3.2 符合方案数据集的分析

采用PP分析即符合方案集分析(Per-protocol Analysis)对能够按照方案完成规定所有要求的病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即符合试验方案(用药依从性在80~120%之间),试验期间未服用过禁用药物,数据完整的受试者,该分析方法对违反试验方案的病例,如依从性差、失访或使用了禁用药品的病例,则不予列入,但在不良反应发生率计算时应包括在内。

14.3.2 意向性分析

主要疗效指标的最终评价同时进行ITT分析即意向性分析(Intention-To-Treat Analysis),对经随机入组的全部病例进行统计分析,未能完成全部临床试验观察的病例资料,将最后一次观察结果结转(Last-observation-Carry-Forward)到试验最终,各组在终点时评价疗效的受试者数与试验开始时保持一致。

14.4 数据统计方法

统计分析时先检查各个中心完成的例数、病例脱落情况;然后进行两组病例入选时人口统计学及基线各有关特征的分析,考察组间的可比性;疗效评价包括疗效指标的确定,以及组间疗效的比较;安全性评价包括实验室指标和临床不良反应的统计。

统计剔除病例标准:不符合入选病例标准;一次药品投放后未能随访到数据和信息者;随机化后信息和数据缺失严重者;病人符合退出标准,但没有退出;病人接受已剔除的同步治疗;病人接受错误的治疗和不正确的剂量。

临床试验所产生的数据和信息的变量以均数、标准差、中位数、或百分数、最大值和最小值表示,对变量分布进行正态检验,服从正态分布时,组内治疗前后比较用配对t检验;试验组和对照组前后变化值之间比较采用t检验;组间比较若考虑协变量的影响用协方差分析(Analysis of covariance);必要时采用非参数统计分析方法;两组分类指标的比较用四表格X2检验,必要时用Fisher精确概率法;等级指标自身前后的比较用Wilcoxon符号秩和检验(Wilcoxon’s Signed rank Test),两组间等级指标的比较用Wilcoxon秩和检验(Wilcoxon’s rank Sum Test)):

多组等级指标的比较用Kruskall-Wallis秩和检验;两分类指标及等级指标的比较若考虑到中心或其它因素的影响,则采用CMHX2检验(Cochran-Mantel-haenszel Statistics)。

所有统计计算用SAS统计分析系统进行处理,统计分析检验用双侧检验,给出检验统计量及其对应的P值,用Fisher精确概率法时直接计算出P值,以P≤0.05作为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以P≤0.01作为有高度显著性统计学意义。

15.期中分析研究

由于期中分析是药品申办企业对试验研究监控的一个重要方式,加之期中分析需要在揭盲状态下进行,因对在进行的试验会产生Ⅰ类错误,因而对于需要期中分析的临床试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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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床试验方案中对期中分析的目的、分析涉及的受试者的样本的大小、分析方法、统计学要求、分析参加人员、盲态的控制和减小Ⅰ类误差的措施等都做出详尽说明。期中分析应是一个完全可信的过程,所有参与试验研究的人员都应对这种分析的结果保持盲态,因此在试验方案中制定一个包含期中分析目的、步骤、程序、方法和结论评估的统计分析计划是完全必要的。必要时成立独立数据监视委员会(Independent Data Momitoring Committee,IDMC)来独立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6.各方承担职责与论文发表的规定

申办者、研究者、研究负责单位、参加研究单位均须切实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本方案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职责。

论文发表规定:试验结束后,组长单位有权以论文形式发表本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各研究单位的研究者享有论文署名权。

17.临床试验任务的分配,预期进度

17.1 任务的分配

根据统计学计算出试验研究所需的样本量,根据样本量的大小和研究中心的数量分配试验研究任务,并随机分配其中心随机号码和试验任务随机号码。

17.2 试验预期进度

根据试验研究任务量的大小、试验研究中心的数目、本研究涉及病种的发病率和季节性分布和试验研究疗程的长短等,初步确定试验研究进度。并对试验研究的准备工作、试验研究的启动、试验研究的过程管理和中期协调会(药品Ⅱ期临床试验方案体例格式、结构与内容

三、附录:

4.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 篇四

(一)药品包装是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属于专用包装范畴,它具有包装的所有属性,并有其特殊性:

1、能保护药品在贮藏、使用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影响, 保持药品原有属性

2、药品包装材料自身在贮藏、使用过程中性质应有一定的稳定性

3、药品包装材料在包裹药品时不能污染药品生产环境。

4、药品包装材料不得带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消除的对所包装药物有影响的物质。

5、药品包装材料与所包装的药品不能发生化学、生物意义上的反应。为了确认药品包装材料可被用于包裹药品, 有必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

一、药品包装分类

(一)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所使用的成份可分为:塑料、橡胶(或弹性体)、玻璃、金属及其它类(如布类、陶瓷类、纸类、干燥剂类)等五类。

(二)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形状也可分为:容器(如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硬片或袋(如PVC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等)、塞(如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盖(如口服液瓶撕拉铝盖)、辅助用途(如输液接口)等五类。

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

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各国均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主要有

1、药典体系:各发达国家药典附录均收载有药品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

2、ISO体系: 根据材料及形状制定标准(如铝盖、玻璃输液瓶)

3、各国工业标准体系: 如英国工业标准BS等,已逐渐向ISO标准转化

4、国内标准体系: 工业标准形式上与ISO标准相同, 安全项目略少于先进国家药典。为有效控制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2年始,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加强对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的控制。

国际标准、各国药典都是药品包装国际市场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其中,药典侧重于材料、容器的安全性评价,国际标准侧重于产品使用性能的评价。

三、各国药品包装容器质量标准体系内容介绍

1、美国药典对玻璃产品控制的项目有:透光率试验、耐水性试验、砷浸出量试验等;对PE或PET产品(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控制的项目有:红外测定、热分析、透光率试验、水蒸气透过量测定、重金属、不挥发物测定等。

2、日本药局方对注射剂用玻璃容器的检测项目有:封口要求、可溶性碱(耐水性)测定、铁测定(避光容器)、透光率测定;对塑料容器的特殊要求是(1)应考察容器的溶出或迁移(2)应考察容器的物理性能(3)应考察容器的阻隔性能(4)应考察对恶劣气候的耐受力(5)应考察容器的耐灭菌性能(6)在设计阶段对容器毒性的评价。其中,对注射剂用胶塞的检测项目有:镉、铅、浸出液试验、急性毒性试验、溶血试验、热原试验;对PE或PP注射剂用容器的检测项目有:透明度、水蒸气透过量、重金属、镉、铅、浸出液试验、细胞毒性试验;对PVC注射剂用容器的检测项目有:厚度、透明度、渗漏性、柔韧性、水蒸气透过量、镉、铅、锡、氯乙烯单体、不溶性微粒、浸出液试验、细胞毒性等。

3、欧洲药典主要应用的塑料材料有:PE(分为不含添加剂和含添加剂的PE)、PP及PET。上述材料主要控制的项目有:鉴别(采用红外光谱和密度试验)、浸出液试验、金属离子、灰份试验、添加剂检查;对玻璃容器控制的项目有:耐水性、透光率、抗热震性、砷等;PVC材料分为静脉输液容器用PVC(含增塑剂)和不含增塑剂的PVC(适用于非注射剂用的液体瓶)。上述材料的控制项目有:红外鉴别、浸出液试验、金属离子、灰份试验、添加剂检查、氯乙烯含量测定和氯乙烯单体控制等;对胶塞的控制项目有:鉴别、浸出液试验、挥发性硫化物、穿刺力、穿刺落屑、自密封性等。

4、ISO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是国际间贸易顺利进行的技术保证,其中,ISO/TC76以制定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标准为主要工作内容。ISO收载的药品包装材料标准有:

ISO8362-1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1部分:管制玻璃注射瓶、ISO8362-4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4部分:模制玻璃注射瓶、ISO8536-1 医用输液器具-第3部分:玻璃输液瓶、ISO9187-1 注射用安瓿、ISO9187-2 点刻痕安瓿、ISO11481-1 滴剂用瓶、ISO11481-2 糖浆用螺旋瓶、ISO11481-3 固体和液体药品用螺旋瓶、ISO11481-4 片剂瓶、ISO8362-3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

第3部分:注射瓶铝盖、ISO8536-3 医用输液器具-第3部分:输液瓶铝盖、ISO8872 输血、输液、注射瓶铝盖-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ISO8362-6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6部分:铝塑组合注射瓶盖、ISO8536-7 医用输液器具-第7部分:铝塑组合输液瓶盖、ISO10985 输液瓶和注射瓶铝塑组合瓶盖-要求和试验方法、ISO8362-2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2部分:注射瓶瓶塞、ISO8362-5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5部分:冻干注射瓶塞、ISO8536-2 医用输液器具-第2部分:输液瓶瓶塞、ISO8536-6 医用输液器具-第6部分:输液瓶冷冻干燥瓶塞、ISO8871 非肠道水制剂用弹性件、ISO15747:2003 静脉注射用塑料容器等。

5、YBB标准:为加强药品包装容器的质量控制,在前期对产品质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02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标准(YBB标准)。其中:2002年颁布二辑计34个标准;2003年又颁布了二辑40个标准。涉及产品标准47个,其中产品通则2个,具体产品标准45个;方法标准26个,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1个。包括塑料产品19个,类型有输液瓶(袋)、滴眼剂瓶、口服固体(或液体)瓶、复合膜(袋)、硬片类等;金属产品5个,类型有铝箔、铝管、铝盖等;橡胶产品2个,均为丁基橡胶产品;玻璃类产品19个,类型有安瓿、输液瓶、口服液瓶等。2004年又颁布了41个标准。涉及产品标准25个,方法标准16个。包括塑料产品4个,类型有复合膜(袋)、栓剂用AL/PE冷成型复合硬片、口服固体防潮组合瓶盖等;金属产品2个,类型有笔式注射器用铝盖、注射针等;橡胶产品7个;类型有聚异戊二烯垫片、口服液硅橡胶塞、笔式注射器用活塞、预灌封注射器用活塞;玻璃类产品8个,类型有药瓶、输液瓶、口服液瓶等;胶囊用明胶1个;组合式产品3个,类型有输液容器用组合盖、封口垫片、预灌封注射器等。

SFDA制定颁布的药包材标准是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法定标准,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药包材、药包材企业生产药包材和药品监督部门检验药包材的法定标准。YBB标准对不同材料控制的项目涵盖了鉴别试验、物理试验、机械性能试验、化学试验、微生物和生物试验。这些项目的设置为安全合理选择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提供了基本的保证,也为国家对药品包装容器实施国家注册制度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药品包装材料的基本选择要求

(一)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目的 药品包装材料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等)。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这就要求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之前,必须检验证实其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与药物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容器(材料)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和本身物理、化学、生物惰性,所以在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相容性试验。

(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

是指考察药包材与药物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广义来说是指药包材与药物间的相互影响或迁移,它包括物理相容、化学相容、生物相容。选用对药物无影响、对人体无伤害的药用包装材料必须建立大量的实验基础上。

(三)相容性试验的设计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1.设计要求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提供的是一种试验方法,是一种试验信息的反映,并不单纯作为实验结果的评判,它对于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形式)起指导作用。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稳定性(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是在一个具有可控的环境内,选择一个实验模型,使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互相接触或彼此接近地持续一定的时间周期,考察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是否会引起相互的或单方面的迁移、变质,从而证实在整个使用的有效期内,药物能保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并能使药物的纯度继续受到控制。

试验第一部分:实验条件(1)影响因素试验

本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列的条件下进行,以探讨药物固有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或发生物质迁移的途径与迁移物质,为药物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的选择、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的依据。

A、高温试验

将供试品于 40℃温度下放置10天,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有明显变化的话,则宜在2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40℃无明显变化,可不再进行25℃试验。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B、湿度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2)℃、相对湿度(90±5)%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的性能。必要时,可在(25±2)℃、相对湿度(20±2)%的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C、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

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此外,根据药物及药包材的性质,必要时可设计试验,探讨迁移、富氧及其它条件对产品的影响,着力研究分解产物的分析方法。(2)加速试验

此试验是在超常的条件下进行的。在温度40± 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试验期间于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取样一次,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对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注射液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条件下保存的药物制剂,可在(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时间为6个月。

乳剂、混悬剂、软膏剂、滴眼剂、栓剂、气物剂、泡腾片及炮腾颗粒宜直接采用温度(30±2)℃、相对湿度(60±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间为6个月。

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药物制剂,如塑料袋装溶液、如滴眼剂用塑料容器、滴鼻剂用塑料容器等,宜在相对湿度(20±2)%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间为6个月。(3)各种贮存条件与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是在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药物后,在模拟药物的实际贮存的条件下进行试验,以考察药用包装材料对药物的保护功能,确保药物在有效期内的质量。

试验时,取供试品于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较,以考察药用包装材料对药品的保护功能。由于实验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的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如三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平均值;若差别较大,应取最小值为作为体现药用包装材料的保护功效指标;若数据显示数值较稳定,可不作统计分析。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有关规定继续考察,以证实药用包装材料对药物制剂的保护功效。

此外,对药物制剂和药用包装材料还应考察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对于试验方法尚需进行方法学的验证,应使实验方法具有足够的准确性、适宜的灵敏性和专属性、试验的结果应具有重复性和重现性。

5.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 篇五

为了评定涡扇发动机在稳态工作时的抗压力畸变能力,采用可调畸变度的发动机进口压力畸变模拟器,在发动机地面静止试车台上进行了不同进气畸变度下的整机抗畸变试验,试验中获取了发动机重要参数随不同畸变度的.变化数据,并得到了发动机能稳定工作的最大进气畸变度范围.

作 者:陈玉春 胡梦觉 陆传华 陈宝延 王菊金 赵英 作者单位:陈玉春(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动力与热力工程系,陕西,西安,710072)

胡梦觉,陆传华,陈宝延,王菊金,赵英(航天科工集团公司31所,北京100074)

6.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厂家 篇六

日前, 我国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一阶段测试 (关键技术验证阶段) 已顺利完成。就5G关键技术优势、参与厂商表现以及接下来的测试流程等相关问题, 通信世界全媒体平台特邀IMT-2020 (5G) 推进组5G试验负责人兼无线技术组副组长魏克军以及IMT-2020 (5G) 推进组网络技术组副组长李侠宇进行了详细解读。

5G关键技术优势、挑战并存

《通信世界》日前, 5 G技术研发试验关键技术验证已经完成, 所涉及的5G关键技术包括大规模天线阵列、新型多载波、高频段通信等。请您简要分析, 5G关键技术的优势以及规模应用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魏克军:截至9月15日, 我国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一阶段测试 (关键技术验证阶段) 已全部完成。涉及的无线关键技术包括大规模天线阵列、新型多址、新型多载波、先进编码和高频段通信等, 网络关键技术包括网络切片、移动边缘计算、控制承载分离和网络功能重构等。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关键技术的优势。

大规模天线阵列是提升频谱效率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通过增加天线阵元数, 可有效提升系统频谱效率, 测试结果表明, 相比于LTE-A, 当天线阵元数增加到64阵元以上时, 可实现3~4倍的频谱效率提升, 与编码、多址等关键技术相结合, 可有效满足ITU的3~5倍频谱效率指标提升的需求。

新型多址技术也是目前3GPP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关键技术, 国内系统设备厂商都有相应的技术方案, 如:华为 (SCMA) 、中兴 (MUSA) 、大唐 (PDMA) 等, 通过测试, 验证了新型多址技术的性能增益, 下行可以实现86%以上的吞吐量性能提升, 上行可实现3倍用户连接能力提升, 可有效支撑物联网大连接应用对用户连接数提升的需求。

新型多载波技术主要是通过降低带外辐射, 支持相邻子带的异步传输, 由于5G需要支持不同的应用场景, 如:增强移动宽带、低时延及高可靠、低功耗大连接, 不同场景的技术指标需求不同, 需要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案加以实现。因此, 通过新型多载波技术可有效支持相邻子带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案, 是在同一技术框架基础上实现不同技术方案的关键性技术方向。

先进编码主要测试了华为的极化码, 极化码是一种新型编码技术, 测试结果表明, 采用极化码, 无论在静止还是移动场景, 无论短包和长包都可以获得0.3d B~0.6d B的性能增益。此外, 还进行了极化码与毫米波相结合的测试, 实现了27Gbit/s的峰值传输速率, 验证了极化码可有效支持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的应用需求。

高频段通信是5G重要的技术方向, 利用高频段可有效缓解5G频谱资源紧张的情况, 通过测试验证了高频段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华为和爱立信的高频测试结果, 峰值速率都超过了20Gbit/s, 可满足ITU峰值速率性能指标要求。

网络切片可以在通用的网络平台上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部署不同的网络逻辑功能, 灵活编排网络架构和功能, 满足不同的业务及用户需求, 是5G网络满足网络架构灵活性的核心技术。

移动边缘计算在靠近移动用户的位置提供网络数据处理、IT服务环境和云计算能力, 将业务存储和分发能力推送到靠近用户侧 (如基站) , 使应用、服务和内容部署在高度分布的环境中, 从而可以更好地支持5G网络中业务低时延和高带宽的要求。

控制承载分离将控制信令与数据转发分离, 从而提高转发面效率;并且控制面功能集中, 从而减少北向接口, 增强南向接口可扩展性。

网络功能重构将网络功能划分成独立处理逻辑的功能模块, 再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进行组合和重构, 从而解决现有网络控制功能冗余的问题, 提高网络的灵活性和智能性, 满足网络的多样性和差异化业务需求。

上述关键技术都将在5G系统方案设计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前, 面对未来的规模商用, 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比如:大规模天线阵列的应用, 需要解决成本较高的问题, 模数混合天线架构将成为降低成本的有效方式;同时, 大规模天线阵列的引入也会对信道模拟仪等测试仪表形成一定的挑战。

另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关键技术是高频段通信, 高频段之前主要应用于军事和卫星领域, 在移动通信中应用较少。高频段在移动通信中应用, 会对功放、滤波器以及AD/DA等射频器件的性能指标提出较高要求。而在网络技术方面, 对基于虚拟化平台的数据转发性能和业务可靠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阶段测试厂商表现良好二阶段将基于3个“统一”

《通信世界》参加5G第一阶段测试的共有7家厂商, 包括华为、中兴通讯、大唐电信、爱立信、诺基亚上海贝尔、英特尔 (Intel) 、三星。您认为, 参与测试的厂商表现如何?

李侠宇: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一阶段测试共有7家厂商参加, 测试结果基本符合预期, 这说明参加测试的系统设备厂商前期在所关注的5G关键技术领域都有很深厚的技术积累。从不同厂商所测试的关键技术来看, 关键技术方向的共识度还是比较高的, 大规模天线、新型多址、新型多载波、高频段通信、网络切片和移动边缘计算是厂商重点关注的技术方向。

从厂商层面来看, 华为在5G关键技术方向的布局比较全面, 共完成了大规模天线、新型多址、极化码和网络切片等10项关键技术的性能和功能测试, 是完成关键技术测试最多的厂商;爱立信完成了高频段试验样机在室内和外场环境下的性能测试以及网络切片技术测试, 较全面地测试了高频段在不同场景下的性能, 爱立信在高频技术领域有较深厚的技术积累。

《通信世界》关键技术测试完成后, 接下来的测试流程以及重点要求是什么?参与企业需要做怎样的准备?

魏克军:当前, 我国已完成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一阶段测试工作, 后续将进行第二阶段测试。自今年6月起, 推进组已经启动了第二阶段测试的准备工作, 目前正在开展测试环境搭建、技术规范起草工作。

目前, 第二阶段设备规范制定工作已经完成, 正在组织国内外运营企业、设备、仪表和芯片企业进行测试规范的研制, 计划今年10月底完成第二阶段无线技术测试规范的制定, 明年年中完成第二阶段网络技术测试规范的制定。

第二阶段测试将基于统一平台、统一测试要求和统一测试频率开展, 统一平台就是指第二阶段测试将统一在北京的怀柔和顺义外场及中国信通院的MTNet实验室开展测试;统一测试要求指参加测试的试验样机要基于统一的设备规范进行开发, 基于统一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 此外, 还将引入第三方测试仪表参与测试, 以保证测试的公正性, 在第二阶段测试中, 还将开展系统厂商与芯片/仪表厂商的多方对接测试, 以推动5G产业链的构建;对于试验频段, 低频是3.4GHz~3.6GHz频段, 目前高频试验频段尚未确定, 但我们鼓励厂商开展高频试验样机的开发与测试, 在国家未明确高频试验频率的情况下, 将优先考虑开展高频段的室内测试。

《通信世界》技术发展离不开标准的规范, 您对5G标准制定方面有哪些建议?

李侠宇:在ITU和3GPP等国际标准组织框架下, 我国将与全球主要国家、组织和企业一道, 积极推进形成全球统一的5G标准, 既要支持增强移动宽带应用, 也要满足物联网及垂直行业应用需求;既要定义5G新空口, 也要支持4G平滑演进;既要支持传统的6GHz以下低频频谱, 也要支持6GHz以上高频频谱。

魏克军博士,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IMT-2020 (5G) 推进组无线技术工作组副组长, 我国5G技术研发试验负责人, 长期从事无线通信技术研究工作, 在5G、LTE/LTE-Advanced等无线技术领域有深入研究, 先后主持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863计划等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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