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9-03

建筑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共8篇)

1.建筑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一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书

根据《武汉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为保障校内建筑工地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承接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工程的公司法人代表是建筑工地的第一安全责任人,项目经理为第二安全责任人。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工地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二安全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工作。

二、建筑工地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动火、用电等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不稳定因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建筑工地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岗,负责该工地安全工作,要每日对工地及临时用工人员住宿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质、证件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四、施工人员管理。要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制发证件,不得雇用、留宿无身份证人员和窝藏、包庇违法分子;要严格工地进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出工地;对进入新岗位或新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半年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

五、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实行封闭围挡施工;要将工地内办公、生活、作业区域明显分开,不得在未峻工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要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源或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前将工程人员组织、消防安全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报保卫部备案,并依法办理消防手续。

七、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严格按期完工。

八、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九、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废水、粉尘、噪音、强光等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晚上10点必须停止施工。

十、施工起重机械、自升式架体设施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无证产品不能进入工地。

十一、若工地负责人发生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并将变动后的名单报保卫部备案。

学校主管部门安全责任人:

工地第一安全责任人: 工地第二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2.建筑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二

【本刊讯】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 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 进一步指导地方明确改革方向, 质检总局近日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进一步加强领导, 细化方案, 完善措施, 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方案》明确指出, 到2017年底前, 建立各级监管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基于风险分类监管的行政许可制度, 基本完成检验改革和检验机构整合试点;推动与改革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修订。到2020年底前, 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法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中国特色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特种设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方案》要求各地深刻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 成立相应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明确任务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抓紧研究细化落实措施, 出台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

3.建筑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地;消防安全问题;监督检查

1.建筑工程工地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员、设备全部拆除,施工单位出于对工地用地限制、临时建筑使用时间较短、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投资成本较高等因素的考虑,建设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场地、器材设施,尽可能的减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资,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火灾隐患。

1.1工地规划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办公室、宿舍、厨房、仓库等建(构)筑物之间和可燃材料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仅有的通道也常常被水泥、钢筋、木材、易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占用,极易造成火势蔓延,阻碍消防扑救,扩大火灾损失。

1.2住宿、办公、厨房、仓库等临时建(构)筑物多采用木板或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板式材料搭建,此类板材本身耐火极限低,大多数耐火极限仅为0.6h,极易被烟囱飞火和烘烤等高温源引燃,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该类型板材火灾蔓延速度快,建筑物将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而坍塌,且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对被困和营救人员造成极大威胁。

1.3工地可燃材料和化学危险品种类多、储量大。各项工程建设普遍需要大量的油毡、木材、油漆、墙面保温和塑料制品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上述物品在工地的使用、储存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私建、乱建沥青储罐,架锅熬沥青等火灾隐患更是比比皆是,再加上吸烟、违规明火作业,引起火灾事故在所难免。

1.4电气线路纵横交错,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各种电气设备的广泛使用,客观要求工地架设大量电线,但随着施工部位和用电设施的不断变更和增加,工人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不断变大,用电负荷达到超过额定负荷时,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加上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安全受到严重的人为威胁。众多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电气线路跑电、漏电、过负荷、短路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是引起火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1.5临时用火多和违规动火现象严重。目前工程结构日益复杂,离不开电、气焊割以及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产生活用火设施,但是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忽视配备防火性消防器材的重要性,由此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灾更是不胜枚举。

1.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短缺。施工单位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甚至拒绝在施工现场消防方面投资,灭火器等基础消防器材严重不足,即便是配备了器材,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加以固定,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为节省开支,工地普遍没有设置消火栓,设置的临时水源和水池,其水量、水压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时面临无水可用的尴尬局面。

1.7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为追求工程进度,在结构和设备安装两个阶段普遍存在大量油漆、电焊交叉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同时熬制沥青、电焊、切割等重点工种工人违章操作,违规施工点燃可燃材料,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1.8施工现场人员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质量,对消防安全强调少、培训少、管理少,且大多施工人员素质较低,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1.9建筑施工工地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特别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由于工程量巨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由于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比比皆是。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2.1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签订承包、转包合同时另有规定外,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公安部61号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要对分包单位形成制约机制,严禁只抓工程质量、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级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视检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从经理、部门、班组、人员至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从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住建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2.2加强对施工现场规划与布置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的同时,督促其将施工人员宿舍设置方案报消防部门备案。对于未经消防部门同意,私搭乱建施工人员宿舍,造成火灾致使人员伤亡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充分考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电路敷设以及临时住房板材等消防安全因素,结合施工现场水源、占地面积和地理特点,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并将施工方法和技术中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一并考虑进去,必要时可帮助施工单位把好临时建筑物所用材料和耐火等级关,合理划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同时预留宽、高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由专业电工负责科学规划、架设配电装置和电线,确保防水、防漏电。

2.3加强对建章立制和规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要求工地负责人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火、用电、施工和可燃易燃材料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巡查、检查程序和灭火、疏散要求,把消防安全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并进,进一步强化专兼职防火检查、巡查、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

2.4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岗前培训

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施工单位大多数施工人员是临时召集来农民工,进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偏低,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作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

2.5加强对重点工种和危险部位的监督检查

要将加强对可燃易燃材料、化学危险品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作为工地防火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刻认识到此类场所动态管理和火灾不可预知的特点,督促各责任人熟练掌握领料、搬运、施工到收尾、清理、入库程序中危险环节安全的各项措施。

2.6加强对工地各类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在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的明显位置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并设明显标志,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定期维保,确保完整好用;采取设消防水池等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源与生产、生活共用的,应设置保障消防用水量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有加压设备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加压设备应保证充实水柱与建筑高度一致,盖过起火点的高度。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应和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大型建筑工地还应设置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2.7加强对建设、施工等单位之间消防安全移交工作的监督

随着建设工程的竣工和投入使用,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也随之发生变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相关单位之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衔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消防保卫移交手续,明确消防保卫范围和时间,以保证消防保卫工作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手册,2009,5.

4.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丁香岛一标段工程生活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建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天津市、静海县卫生局有关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项目部委派后勤管理员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责任人,并落实对分包单位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统一监管。

3、倪斌为我项目部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开办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食堂的经营管理必须服从政府、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定期对食品卫生、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6、工地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采购证照齐全的生产或经营者提供的合格产品,并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录进货台帐。

7、按天津市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

8、食堂经营者经常督导工地食堂有关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改建设管理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扩大,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患者,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以及公司、项目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项目部: 食堂经营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5.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五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编号:JH**B-C-06-2013 第 1 版 签发: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预防事故发生的各项措施基础上,制定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为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1.2 各级负责人都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日常工作中坚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1.3 各级负责人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对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患于未然,杜绝人为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新进厂员工(及外委、代培生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车间、班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4 认真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增强预测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快速走上现代化安全管理的轨道,以适应服务主体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一休化管理工作的需求。

1.5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部门、生产区域、全体员工。2.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2.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2.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2.3 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2.4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2.5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2.6 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2.7 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2.8 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2.9 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3.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决议,主持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3.3 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把强化安全管理列入议事日程,主持制定公司各期推进安全管理现代化主要措施。

3.4 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考核公司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业绩。

3.5 审批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主持制定本公司各阶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

3.6 主持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专题会,提出公司推进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加强劳动保护的重点工作要求。4.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4.1公司副经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4.2 按照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组织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制定出具体实施计划。领导日常安全的全面工作。负责对各级领导人员进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教育。4.3 审核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文件和报告,并督促、检查有关部严格执行。

4.4 组织有关责任人编制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尘毒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4.5 负责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安全会议,总结经验,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有权给予表扬和奖励。

4.6 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每年数次。对查出的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了解整改情况。

4.7 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贯彻“五同时”和“三同时”情况。4.8 组织有关人员对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4.9 参加上级指定的各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会议和各项安全活动,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

4.10 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责任制、推进本责任区域安全管理的业绩,落实考核责任,提出考核意见。5.公司安全管理室安全生产职责:

5.1 安全管理室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领导下,协助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具体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执行责任。

5.2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计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开展安全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经领导同意布置后,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体系文件。

5.3 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审查汇总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4 督促各车间(部室)按照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对上级批准下达执行的安全措施项目,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5.5 组织对新进人员、换岗人员、实习生、培训生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5.6 监督有关部门加强对压力容器和易燃易爆的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制度。5.7 深入生产现场、施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督促和检查,协助解决问题或采取安全措施,遇有特殊紧急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和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8 不断组织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总结推广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向领导提出奖励意见。

5.9 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中修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和竣工验收工作。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除向领导汇报外,有权提出纠正及阻止。

5.10 贯彻实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规定和标准,检查有关部门执行情况,及时汇总申请,合理分发防暑降温的设备,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工作。

5.11 按时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督促按期完成。

5.12 积极参加领导组织或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总上报。

5.13 指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温岗位和有毒有害工种职工的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工伤和职业病人员的相关的资料、材料的收集、提交工作。6.公司设备管理室安全生产职责:

6.1 贯彻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体系文件,负责公司设备、设施、工具、电气、仪表设备、工艺管道装置及工业建设、构筑物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6.2 组织编制公司设备大、中修、检修项目,配合制订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作好设备现场监护。6.3 组织安排公司机动车辆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6.4 监督公司的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正常运转。6.5 负责机动车辆、受压容器、动力设备、起重机械、检测器具的管理,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

6.6 经常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或整改。

6.7 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设备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5.8 落实设备的安全措施费用,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中列出计划,专款使用。

6.9 在编制设备、技术计划时,要同时安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 施项目,并确保按期实施。

6.10 负责设备的抢修、应急、救援工作及相关的安全措施落实。6.11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6.12 负责抓好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6.公司生产调度室安全生产职责:

7.1 贯彻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 格 执 行 体 系 文 件。

7.2 在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要检查安全情况。

7.3 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7.4 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时,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迅速采取措施,清除隐患,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7.5 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必须注意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保证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

7.7 当生产中发生事故,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事故要迅速报告总经理、副经理、安全管理室及有关部门。

7.9 对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执行,落实具体安全措施。

7.10 负责抓好本系统的安全工作。8.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8.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体系文件。8.2 为公司相关门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安全大检查、安全会议的相关的配合工作。8.3 做好外单位来公司安全检查的接待工作,联系安排到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8.4 当发生紧急事故情况时,协助处理事故,提供业务部门处理事故的交通工具。8.5 参加劳动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的相关处理工作。

8.6 对新进人员、实习人员、代培生、临时工、长病假复工等配合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8.7 做好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复证等管理工作。

8.8 协助做好安全管理文件、资料等的收、发、印、复、转工作。8.9 配合做好安全管理文稿文字校、核、撰、改等工作。8.10 做好安全体系相关的文件管理工作。8.11 做好公司安全管理资料存档工作。8.12 抓好本系统的安全工作。9.公司财务室安全生产职责:

9.1 安排落实安全技术经费,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列出安措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9.2 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费用每月编入财务计划。9.3 监督有关部门安措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9.4 每年要编制劳动保护费用,改善职工安全健康状况。9.5 抓好本系统的安全工作。10.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0.1 工会要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

10.2 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表扬和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10.3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0.4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伤和职业病人员疗养工作,参加因工负伤人员的鉴定工作。

10.5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意见。

10.6 按国家有关条例及规定负责做好工伤家属及善后工作。10.7 抓好工会的安全工作。11.区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1.1 区域负责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服从副经理业务管理和公司安全管理室业务指导,积极认真做好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对本区域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11.2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编制本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3 参加上级指定的各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会议和各项安全活动。11.4 组织本责任区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向上级作出事故报告,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审批。11.5 组织本区域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文件体系。

11.6 组织制订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7 组织本责任区域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

11.8 负责对本责任区域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协助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1.9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1.10 本区域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按“四不放过“ 原则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1.11 不违章指挥,对员工违章作业及时阻止,不听劝告者,有 权 责令其停止工作。

11.12 定期总结汇报本区域安全管理推进工作开展情况。12.区域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2.1 区域安全员在区域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室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12.2 按照上级安全部门的要求规定,向车间主任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协助领导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12.3 审查、汇总本区域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严格执行,经常检查执行情况。12.4 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协助有关人员及时解决。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阻止,批评、教育和考核。

12.5 参加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车间、班组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12.6 对新进人员、换岗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班组进行班前会、班组安全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组、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12.7 向领导提出安全改进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督促职工正确穿戴 劳动保护用品。

12.8 督促、监督有关人员做好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12.9 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或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按“ 四 不 放 过 ”原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按时做好事故统计报表上报。13.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3.1 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3.2 班组长在每日班前会上,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13.3 抓好本班组安全活动正常化开展工作,按要求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13.4 及时做好新进人员上岗前的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13.5 落实本班组安全责任区域的各项工作,提高本班组责任区域安全指正效果。13.6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提高本班组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13.7 抓好班组安全学习的制度化工作,提高本班组成员安全辩识能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排除。本班组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及有关人员反映。

13.8 本安全责任区域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时向领导报告。14.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4.1 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的领导和车间安全员的指导下,积极协助车间领导和班组长搞好安全工作。

14.2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自觉遵守安全规程,严格操作制度。

14.3 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班组成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4.4 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开好每天班前会,针对生产任务,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14.5 督促班组人员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安全检查。

14.6 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采取措施,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时向领导报告。15.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5.1 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位员工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5.2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提合理化建议。15.3 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15.4 精心操作,精心维护,不违章作业,纠正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15.5 认真做好各项操作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15.6 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6.风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六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HTXL-203.02-2010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0-11-12发布

2010-12-1 实施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发 布

目 录

1.范围......................................................................5 2.规范性引用文件.............................................................5 3.职责......................................................................5 4.程序内容...................................................................6 5.检查与考核................................................................24

前言

为了使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生产部 本标准起草人:狄海龙 李晓宇 本标准审核人:梁振飞 本标准审定人:杨 军 本标准批准人:侯昭湖

本标准2010年11月发布,2011年7月第一次修订。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人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级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3)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原电力部1996)

3.职责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3.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3.2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给的安全工作任务。各主管领导和主管上级针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未列入的中层副职参照正职的职责执行。

3.3 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协助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

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4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甚至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度分清责任,进行追究。4.程序内容

4.1公司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总经理

4.1.1.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制度的执行,以及各部门、风电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1.1.2认真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做出批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1.1.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证公司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的思想稳定。

4.1.1.4组织制定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公司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4.1.1.5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公司党、政、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1.1.6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1.7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督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4.1.1.8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4.1.1.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4.1.1.10每季度至少对一个部门、风电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4.1.1.11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4.1.1.12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1.1.13在定期的职代会上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

议。

4.1.2党委书记

4.1.2.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4.1.2.2负责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重伤及人身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1.2.3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4.1.2.4负责在干部考核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2.5督促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1.2.6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负责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活动,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4.1.2.7考察提拔干部时,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组织安全生产的能力作为重要内容。4.1.3纪委书记

4.1.3.1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4.1.3.2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4.1.3.3在干部考核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3.4加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监察,按照《电力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4.1.3.5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4.1.3.5.1干部作风腐败得不到惩治,职工有意见而情绪低落,安全生产秩序混乱。4.1.3.5.2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4.1.3.5.3干部违章指挥,官僚武断,作风不民主。

4.1.3.5.4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得不到及时监察处理。4.1.4工会主席

4.1.4.1对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4.1.4.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4.1.4.3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交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4.1.4.4参加公司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每月至少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次。

4.1.4.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部门、安监部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表彰电力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4.1.4.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4.1.4.7由于下列情况发生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1.4.7.1职工的劳动保护状况和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没有及时发现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长期得不到解决。

4.1.4.7.2全生产中职工的合理要求,在工会职权范围内未尽到职责,未得到妥善解决。4.1.4.7.3有关领导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群众反映强烈,未能及时制止。

4.1.4.7.4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力,职工习惯性违章严重,没有行使对行政领导的监督,长期未能纠正。

4.1.4.7.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未吸取事故教训,重复发生类似事故。4.1.5生产副总经理

4.1.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4.1.5.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1.5.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经常听取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汇报,支持并督促安全生产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4.1.5.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公司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4.1.5.5组织、督促“两措”计划的实施。

4.1.5.6主持安全生产协调例会;总经理有其他公务时委托主持或参加安全分析会;组织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4.1.5.7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4.1.5.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1.5.9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1.5.10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等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1.5.11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4.1.6经营副总经理

4.1.6.1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4.1.6.2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1.6.3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1.6.4参加安全检查、重特大及以上事故调查等活动。4.1.7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4.1.7.1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4.1.7.2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

励基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1.7.3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1.7.4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4.1.7.5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4.1.7.6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4.1.8副总工程师

4.1.8.1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完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1.8.2组织审核“两措”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四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4.1.8.3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系统有关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8.4负责研究和决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反事故演习,解决电网建设、运行、检修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1.8.5审定新建、改(扩)建、大修、技改、科研等工程和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4.1.8.6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和实施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1.8.7组织力量,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和推广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4.1.8.8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4.1.8.9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4.1.8.10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4.2 各部室(风电场)领导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安全生产部部长(副部长)

4.2.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

4.2.1.2组织编制和修订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大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计划,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

4.2.1.3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1.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提高设备完好率,预防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4.2.1.5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总经理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

4.2.1.6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4.2.1.7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1.8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分析,防止设备损坏。4.2.1.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组织编制“反措”计划和“安措”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增加安全工作上的科技含量。

4.2.1.10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4.2.1.11负责审批工程的开、竣工报告,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4.2.1.12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13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1.14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1.1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1.16组织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1.17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1.18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1.19负责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1.20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1.2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1.22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4.2.1.23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1.24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1.25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2.1.26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4.2.2计划工程部部长(副部长)

4.2.2.1组织制定基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2.2.2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

化作业,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2.2.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2.2.4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实。

4.2.2.5负责督促执行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2.6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4.2.2.7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的人员伤亡、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2.2.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2.2.9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4.2.2.10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4.2.2.11负责督促将有关职业安全健康、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确保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2.2.12负责组织风电场建设规划、设计审查,确保规划与设计的科学合理,安全经济。设备选型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4.2.2.13对电力生产运行和安全性评价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4.2.3综合部部长(副部长)

4.2.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2.3.2督促所辖人员主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2.3.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4.2.3.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4.2.3.5组织大力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时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曝光。4.2.3.6做好交通、行政办公区域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4.2.3.7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2.3.8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爆炸物品的储运、保管和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加强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

4.2.3.9认真做好行政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调查外力破坏案件。4.2.4财务部部长(副部长)

4.2.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4.2.4.2督促所辖人员主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监督。

4.2.4.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4.2.4.4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两措”费用、生产与施工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4.2.4.5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4.2.4.6筹措大修、技改和其它专项资金,按期到位,并监督合理使用。在资金投放时,要注重对安全生产作用较大的项目投入。

4.2.4.7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4.2.4.8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4.2.4.9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被盗、火灾事件发生。4.2.5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分管安全)

4.2.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

4.2.5.2协助部长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5.3协助部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协助上级领导主持并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

4.2.5.4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

项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4.2.5.5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5.6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4.2.5.7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5.8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5.9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5.10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5.11协助部长组织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5.12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1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5.14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5.15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5.1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交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交通、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5.17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4.2.5.18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

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5.19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2.5.20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4.2.5.21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4.2.6电气主管

4.2.6.1负责电气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

4.2.6.2对生产现场涉及电气专业的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6.3组织开展电气专业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6.4编制电气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4.2.6.5根据设备、技术、工艺的不同要求,及时提出现场电气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4.2.6.6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6.7检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4.2.6.8参加各类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4.2.6.9填报事故报告和报表,并提出技术分析和改进意见和措施。4.2.7风机主管

4.2.7.1督促检查风电场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4.2.7.2编制风电机组设备大修、计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安全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7.3应模范遵守上级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令、指令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的决议。

4.2.7.4组织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以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4.2.7.5参与两措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在技术上保证计划的如期完成。4.2.7.6对风电机的安全运行,设备起、停、切换试验中的安全技术负责。

4.2.7.7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设备系统维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4.2.7.8对新工人、实习人员、较长时期脱离现场返回的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现场实习。实习期结束应经相应级别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给予相应的独立工作权力。

4.2.7.9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风电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7.10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并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对策。

4.2.7.11参加事故、障碍的分析讨论会,负责填写事故、障碍报告,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4.2.7.12经常深入现场、中控室,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4.2.8人资主管

4.2.8.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教育、考核干部和职工晋级、评奖的重要内容。

4.2.8.2组织职工和新入厂工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4.2.8.3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专款专用。

4.2.8.4依照劳动法录用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和签订计划外用工的规定。

4.2.8.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4.2.8.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4.2.8.7负责安排调换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2.9 工程部主管

4.2.9.1在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工程部员工和所辖设备。4.2.9.2制定并监督各系统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技改项目方案的实施。4.2.9.3制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2.9.4确保各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制订系统的最佳运行方案,报上级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力图节省能源消耗。负责制定各系统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指令。

4.2.9.5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能源消耗、设备运行、工时利用、员工分配、材料消耗等各项指标提出分析报告,提高工作效率。

4.2.9.6监督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周而复始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按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的标准,严格检查督导下属。4.2.9.7提出各系统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协助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工具或零件。

4.2.9.8负责各系统的外委项目(含外委工程、代维工程以及仪表、工具送检)的洽谈审定,监督并验收施工。

4.2.9.9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4.2.9.10负责各系统各类图纸和资料的收集、分类。4.2.9.11负责住宅室内装修的初审及组织进行巡视检查。4.2.10 车辆主管

4.2.10.1是车队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行驶负领导责任。4.2.10.2 随时掌握车辆和人员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行车的问题。

4.2.10.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至少二次,组织必要的安全分析会,并做到“四不放过”。

4.2.10.4 组织并参加车辆肇事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随时检查车队人员执行各项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情况,杜绝带“病”出车、司机酒后和非司机无证驾驶现象。

4.2.10.5 做好车队防火、防盗工作,加强车辆保养和维修,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

4.2.10.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2.10.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责任交通事故。4.2.10.6.2 未定期进行《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上岗。

4.2.10.6.3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行车要求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没有及时

传达和贯彻不力。

4.2.10.6.4 对驾驶人员监督、管理不严,违反规定。4.2.10.6.5 车辆带“病”行驶,司机私自出车或假公济私。4.3 风电场场长及各类人员 4.3.1风电场场长(副场长)

4.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组织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按风电场控制未遂和障碍,不发生轻伤和内部统计事故、班组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不发生未遂和障碍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4.3.1.2组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工作,做好所使用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4.3.1.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3.1.4经常向风电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3.1.5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内容。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并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4.3.1.6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组织好春、秋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拟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班组、专人,限期完成。

4.3.1.7对重要检修(施工)项目,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3.1.8掌握现场设备停电及检修的原因,检修工作人员条件;检查设备检修进度以及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在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进行生产作业。4.3.1.9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4.3.1.10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本风电场障碍、轻伤、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公司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

4.3.1.11抓好输电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对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消缺。4.3.2风电场安全员

4.2.3.1对风电场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4.2.3.2会同风电场技术员、班长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效措施计划,报场长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4.2.3.3及时向发生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索取事故的原始资料,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向风电场场长。

4.2.3.4每天巡视作业现场不少于两次,检查设备中各种安全措施及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制止并考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

4.2.3.5经常研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有关人员及时解决。4.2.3.6每月至少参加四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对活动情况给予评价指导。

4.2.3.7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做好事故专题和综合分析,指导有关班组开展反事故活动。

4.2.3.8抓好全风电场防火工作。

4.2.3.9及时传达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安全简报》、《事故通报》,编制风电场《安全简报》,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

4.2.3.10监督防尘、防毒、防噪音等工业卫生规定的贯彻实施。4.2.3.11监督风电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4.2.3.12检查督促风电场交通安全管理,并实施安全考核。4.2.3.13检查风电场“技术监督”的执行情况。4.2.3.14定期组织风电场安全大检查活动。

4.2.3.15每月要对风电场“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4.2.3.16搞好安全培训工作,配合技术员搞好技术培训工作。4.3.3风电场技术员

4.3.3.1对风电场生产人员、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对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问题。

4.3.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组织有力措施实施,层层落实风电场人员安全责任制。编写本专业的反事故措施计划、检查实施情况。

4.3.3.3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

4.3.3.4督促对有关的技术监督项目的定期试验和检查。

4.3.3.5特殊运行方式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临时措施,并检查实施。

4.3.3.6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和系统变更情况,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及图纸资料等。4.3.3.7对审批的工作票、操作票出现错误而造成的误操作事故和违反规程,违章指挥造成的后果应负领导责任。

4.3.3.8坚决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时解决或反映运行人员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4.3.3.9对于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业,要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4.3.3.10对于设备抢修,运行方式变更等各种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运行方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3.3.10发生事故及时协助场长处理事故,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或主持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反措意见。

4.3.3.12监督检查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3.3.13负责编制设备定检、大修、非标准检修、技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4.3.3.14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3.3.15负责本风电场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4.3.3.16负责对已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4.3.3.17组织修订事故备品、配件储备计划,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4.3.4 班长

4.3.4.1 对本班人员和所辖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3.4.2 分配工作时,要考虑人员是否能够保证和胜任工作的因素,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负主要责任。

4.3.4.3 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好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日活动,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4.3.4.4 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图表及设备分工。

4.3.4.5 对班内人员设备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3.4.6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工器具严禁使用,监督全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3.4.7 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安规》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工作。

4.3.4.8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4.3.4.9 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向上级汇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3.4.10 督促全班人员定期检查设备,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做出计划并向上级汇报。

4.3.4.11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有关技术规程等。

4.3.4.12 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汇报。4.3.4.13 组织本班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4.3.4.14 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教育违章违纪人员。

4.3.4.15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4.3.4.1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障碍、人身伤害应负主要责任: 4.3.4.1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安全工作无人负责。

4.3.4.16.2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4.3.4.16.3 对有关危及人身、设备安全,违章作业未能积极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对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没有积极整改。

4.3.4.16.4 对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不力,考核不严,“两票三制”执行不认真。4.3.4.16.5 对频发性不安全事故不能有效制止。

4.3.4.16.6 安全活动日走过场、无收获、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到实处。4.3.4.16.7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工器具。4.3.5 班组安全员

4.3.5.1 负责对本班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4.3.5.2 编制本班安全培训计划,并督促执行。

4.3.5.3 组织新入厂人员、代培人员、实习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到现场工作。

4.3.5.4 督促检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师徒合同,制定计划书,按时进行考核。

4.3.5.5 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工作,搞好岗位培训。4.3.5.6 搞好每年的“三规”考试,组织反事故演习。

4.3.5.7 组织风电场技术讲座和技术表演会,做好考核评比工作。4.3.6 运行值班员(主、副值班员)4.3.6.1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3.6.2 落实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4.3.6.3 落实“两票三制”,按时参加交、接班会;根据工作票、操作票所列措施做好安全措施。

4.3.6.4 严格执行相应规程及各项运行技术措施。

4.3.6.5 参加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防汛、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联系处理。

4.3.6.6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4.3.6.7 参加安全培训工作。

4.3.6.8 按照《反违章实施细则》开展查禁违章工作,保证工作中个人不违章,发现他人违章应立即禁止。

4.3.6.9 贯彻落实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应急预案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4.3.6.10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4.3.7 检查维护人员(主检修员、检修员、辅助检查员)

4.3.7.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服从领导、安监人员和本风电场领导的指挥,按章作业,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安全负责,对他人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批评、制止和检举揭发。

4.3.7.2 保证本岗位工作场所、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摆弄自己不懂得的机械、电气工具,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7.3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尽力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3.7.4 对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本风电场技术员和安全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调查人员如实讲清情况,并写出原始情况报告。

4.3.7.5 根据要求参加相关不安全事件、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讲明经过,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建议,吸取教训,并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

4.3.7.6 自觉参加本风电场内或公司各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

建议。

4.3.7.7 自觉学习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3.7.8 尊重、支持、配合本风电场安全员做好本风电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4.3.8 其他职工

4.3.8.1 自觉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上级和公司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4.3.8.2 维护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按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4.3.8.3 特殊工种(火焊、电焊、起重等)要持证上岗。4.3.8.4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和专业技术知识。4.3.8.5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易发生的人身事故的急救知识。

4.3.8.6 发生事故和缺陷时,应积极进行处理和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报告,在事故调查中如实反映情况。

4.3.8.7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积极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汇报。4.3.9 机动车辆驾驶员

4.3.9.1 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4.3.9.2 坚持“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出带“病”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4.3.9.3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文件及通报。

4.3.9.4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交通事故应负有直接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4.3.9.5 私自出车或为私事绕路行车。4.3.9.6 酒后开车,开带“病”车。

4.3.9.7 未经领导同意将车转借他人使用或将车借给无证人员驾驶。4.3.9.8发生各类违章现象。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7.关于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 篇七

1 影响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的主要因素

1.1 缺乏安全意识

首先建筑企业的领导高层缺乏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一味的重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不明白只有安全得到保障,建筑施工才能更好地开展。其他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同样缺乏安全意识,没有经过针对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并且施工人员大多是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缺乏高素质的安全技术人员,无法在施工中重视安全问题,而且当有事故发生,也缺乏应变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也没有接触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缺乏安全意识这一因素是造成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1.2 安全基础因素

经济的发展不仅推动建筑企业的发展,而且对建筑企业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技术使得建筑企业需要更新换代,用高科技来武装自己,对建筑外观、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美在这一领域有了较大的突破,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由于没有强大的经济、技术支撑而发展缓慢,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另外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建筑行业发展有很大的支持,但我国在这一方面支持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1.3 环境因素

进行建筑施工时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因为每一栋建筑都有自己独特的结构规模,并且每一栋建筑所处的位置的情况都需要考虑,位置的地理地域情况、气候、土壤状况还有季节因素都是需要考虑进来的。同时因为不同的地域环境,对它们进行构造时需要不同的技术、施工方法、建筑原材料、施工人员,不同的建筑所处的地理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也是不同的。在建筑过程中,因为环境的限制使得建造时的难度有所升级,并且随着建造的进度加快,周边的环境也会跟着发生变化,这就意味着建筑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也有所变化,就必须利用高科技技术、逐渐完善的安全管理水平去应对这种变化带来的安全挑战。建筑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可避免的受施工现场的高强度工作量、建筑危险性、施工噪音、建筑垃圾、建筑产生的环境污染、甚至还有有毒气体的不良影响,还受到恶劣气候的摧残,则容易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不良反应,造成自己视力受损、精神失常甚至身体器官受损等问题,这样就不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容易在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现象[1]。例如在新华网中报道的苏州某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塌方事故,主要是因为施工现场的环境恶劣所导致。

2 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2.1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建筑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首先要对建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采取灵活新颖的培训方式,让重视建筑工地现场的安全问题,企业的培训部门应时常对各层领导干部、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制度规范的培训,让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让从因安全管理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接着就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在上岗前,除开施工方面的培训,还要对安全意识、技能方面进行培训,使施工人员具有安全技术,能一定程度使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出现了安全隐患,也能防微杜渐,减少损失,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之后通过考核才能上岗,上岗后也需要定期进行考核[2]。

2.2 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督

让企业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重视建筑的现场安全检查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让明确安全的保障是经济效益获得的前提。可以以以往的一些建筑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为例,让各层各级的工作人员知道因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有多大的损失,这样就可以使各层级人员、各部门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这样建筑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就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同时以此来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人员,让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日常工作中,要定时定期的对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考核,对称职的优秀人员进行表扬,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处罚和人事调动。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开展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监督时应注意紧扣施工现场的每一环节,保障施工环节的有序进行。

2.3 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建筑企业应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不断更新高科技施工设备,引进高科技技术和管理制度,提高建筑现场的施工安全系数。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和人员伤亡问题,采取防微杜渐的方法,施工之前就应该根据实地考察来进行分析,尽可能的降低环境污染,尽可能的避免人员的伤亡,以及职业病的出现。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实时监控,提前准备应急措施与设备,这样危险源才能得到控制,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高效性[3]。如下图为某企业在建筑施工现场的风险源管理中就对风险管理对象进行了明确,有效的确保了风险源得到控制。

3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顺利开展,必须从人员、环境、制度等方面出发去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现场的监督,控制不安全因素,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事故发生也要立即采取措施使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参考文献

[1]金淑荣,马立军.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J].四川水泥,2015,04:288.

[2]钱建军.浅谈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J].科技视界,2013,27:125.

8.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八

目 录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

二、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

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

六、材料、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7

七、劳资、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8

八、木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

九、泥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

十、钢筋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1

十一、架子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制…………………………12

十二、安装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3

十三、机械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

十四、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

十五、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6

十六、材料部门安全责任制……………………………………17

十七、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18

十八、防火责任人安全责任制…………………………………20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写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制定各项安全措施。

(三)、筹措安全保护所需经费,落实安保设施、材料及用品。

(四)、对安全保证计划的运行和修订负主要责任。

(五)、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工作。

(六)、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七)、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和危险肇事事故苗子必须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九)、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十)、组织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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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写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拟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五)、审批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七)、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主持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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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的一切技术问题负责安全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和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新的施工工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有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使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成为科学的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并检查执行情况。

3、对改善劳动条件上,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及加强防护等,从技术上负责。要组织技术人员,从技术革新,工艺改革方面提出解决方案,纳入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4、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贩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定期分析,总结和交流安全技术工作的经验。对分包单位及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5、会同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提出有效的技术措施,限期解决,并令其制订不使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严格执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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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严格依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不安全隐患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及未遂带有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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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全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4、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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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材料、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保证体系中合格供应商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和控制。

2、调拨大型机械的配备、装拆和监督,控制现场机械的管理。

3、检查验收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4、收集保管合格供应商的各类资质证明和产品质保书。

5、搞好现场材料和能耗的节约及文明施工。

6、确保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供应。

7、发放现场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配件时,要事先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

8、加强对仓库人员的教育,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9、严格执行企业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10、对一切机电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焊设备、车辆等,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的保险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转。

11、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做出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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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劳资、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进工人、调换工人、特殊工种工人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督促生产部门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安排好适合的工作。

4、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监督其正确合理使用。

5、对企业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计划,按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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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木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木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木工间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7、工作场所的木料应分类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8、严格遵守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工具用后随时装入袋内,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等。

10、木料加工处的废料和木屑等应即时清理,做到落手清。

11、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泥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泥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7、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环境及脚手架、脚手板、工具使用情况,做好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维护一切安全设施,不准擅自拆移防范措施。

8、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六大纪律。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钢筋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钢筋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严禁违章作业。

7、高空作业时,严禁乱抛杂物。

8、钢筋搬运、加工和绑扎过程中发生脆断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

9、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加工,绑扎钢筋时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10、团结互助,相互提醒,确保安全生产。

11、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架子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脚手架防护搭设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7、认真选材,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搭设。

8、脚手架的维修保养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遇大风大雨应事先认真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脚手架搭设完毕,架子工应通知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9、拆除架子时,应先检查,如遇薄弱环节,应加固后拆除。

10、拆除架子必须设置警戒范围,输送地面的杆件应及时分类堆放整齐。

11、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安装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装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应先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7、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切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8、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车司机和现场叉车司机,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施工。

9、凡在有易爆、易燃物质的地点施工时,应按专门的防护规定进行操作。

10、在有毒性、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气体、液体或粉尘的场所工作时,应编制专门的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11、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机械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杂物。

9、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电焊安全动火作业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7、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8、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

9、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0、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11、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12、民工必须严格遵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13、保证电气设备、移动电动工具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4、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材料部门安全责任制

1、在供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规定标准。

3、对必须的安全用品、材料、应纳入供应计划,优先供应。

4、对发放的机具及防护用品加强管理。如对架设工具、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

5、要加强对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做到气瓶防震圈、瓶幅齐全,装卸、运输时防碰撞和剧烈震动。

6、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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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史政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侵蚀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侵蚀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及特效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工作。

4、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细,掌握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任。

7、施工现场发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件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项目部(盖章)责任人签字:

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防火责任人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执行消防管理制度。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R 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5、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6、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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