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2篇)
1.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篇一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作业指导书
一、注册非特账号(已注册过非特账号的企业直接进入备案流程。)1准备资料
注册前先准备好如下资料的彩色图片:营业执照、已盖章的《注册申请表》。自主生产企业还要提供卫生许可证(委外加工则可不提供)。
2、申请邮箱
申请一个邮箱(记住账号和密码),用来在注册非特账号时接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以下简称官网)发送的信息。
3、进入官网
具体操作如下:登录官网→光标放在“许可范围”上→点击“网上办事” →点击“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点击页面右上角“业务办理” →点击注册。
4、网上填写资料
①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按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本文件中所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输入,都不用输横杠)填写。
②填写“企业联系方式”:按客户提供的信息填写(客户需要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填写注册专用邮箱。
③上传资料:按页面提示上传营业执照、注册申请表、卫生许可证(没有卫生许可证可不上传)。
④检查上传资料有无发错,无误后点“提交”。
5、查看注册有无通过
①操作如下:登录官网→光标放在“许可范围”上→点击“网上办事” →点击“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点击页面右上角“业务办理” →点击“注册状态” →在页面输入客户组织机构代码及验证码→点击“查询”。②点击“查询”后,页面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审核中、审核不通过或审核通过。若是审核中,需继续等待;审核不通过,根据不通过原因,修改后再重新注册(重复过程1-4);审核通过,打开注册专用邮箱,点链接,按提示设定注册账号的密码,注册账号为客户组织机构代码。
二、公司产品备案流程
1、外包装审核
①审核内容
审核产品名称、说明、功效、成份、证照,产品包装上的所有文字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则予以修改。
②外包装打样
向采购部提供外包装盒平面设计图原稿,由采购部联系打样,每种打4个样板〔4个样板用途:1个用于现场检查;1个给客户(自有产品则给孙总);留存2个备用。〕。
2、准备资料
备案前先准备好如下资料图片(图片大小要小于4M):产品外包装盒平面图与立体图、产品配方表。
3、进入官网
具体操作如下:登录官网→光标放在“许可范围”上→点击“网上办事” →点击“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点击页面右上角“业务办理” →输入企业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点“首次备案” →点“备案申请” →点“选择生产方式” →点“自主生产”。打开页面后,在页面上开始进行网上资料填写。
4、网上填写资料(在同一页面操作)
①输入产品名称:品牌名+产品名 例如:洛曼度黄金撕拉面膜,洛曼度为品牌名,黄金撕拉面膜为产品名。②选取上市日期:上市日期应晚于备案时间,稍晚几天都可。
③编辑配方:点编辑配方后,再点导入,从电脑所存文件夹里将配方表导入。导入后要核对配方表与产品外包装上“成分”是否相符,若有不相符的,需对配方表进行更改。
④上传平面图、立体图:按页面提示操作,将平面图、立体图上传。
注:有的面膜无外包装盒,只是一个单片,立体图和平面图相同。对于此情况,在网上备案,操作到本步骤时,在页面中“包装说明”一栏,填写“单片包装,无外包装盒。”;在“其他补充说明”一栏,填写“此款面膜为单片包装出售,无外包装盒,立体图与平面图相同”。
⑤完成上述①-④之操作后,点“提交”,完成备案申报。
⑥查看备案有无通过:登录官网→光标放在“许可范围”上→点击“网上办事” →点击“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点击页面右上角“业务办理” →输入企业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点“企业业务办理“→点“首次备案”,即可显示有无通过。若没有通过,需修改后重新备案。
三、客户产品备案流程(委托方是深圳区域的,需先产品送检通过后,才能进行委托备案)
1、外包装审核
与公司产品备案流程相同。
2、准备资料与信息
备案前先准备好:
彩色清晰营业执照图片、组织机构代码证图片、企业注册申请表(盖章)、加工合同书,公司法人代表手机、公司固话、产品外包装平面图、立体图、产品配方表。
注:所有图片大小要小于4M
3、进入官网 ①备案委托企业是境内企业,备案操作如下:
具体操作:登录官网→光标放在“许可范围”上→点击“网上办事” →点击“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点击页面右上角“业务办理”→输入客户企业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点“我的设置“→点“受托企业管理“→点“新增“→输入被委托企业帐号(也就是生产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点“查询“→点“确定“→点“提交“→点“企业业务办理“→点“首次备案“→点“备案申请“→点“选择生产方式“→点“境内委托“→点“委托方“→选择”受托企业”(即“美莲葆”)→点“确认”。
②备案委托企业是境外企业,备案操作如下:
具体操作:登录官网→光标放在“许可范围”上→点击“网上办事” →点击“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点击页面右上角“业务办理”→输入生产方企业账号和密码(即进入我公司账号)→点击登录→点“我的设置“→点“受托企业管理“→点“新增“→输入被委托企业帐号(也就是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点“查询“→点“确定“→点“提交“→点“企业业务办理“→点“首次备案“→点“备案申请“→点“选择生产方式“→点“境外委托境内“(依次输入委托方中英文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点“委托方“→点“选择受托企业“→点“确认”。
4、网上填写资料
网上填写资料与公司产品备案流程相同。
四、产品送检流程
1、资料准备 ①客户产品
产品送检的资料与物品包括:备案检验申请表(含检验申请附加说明)2份、配方表1份、委托方营业执照(一个品牌一份营业执照,而不是一个品种一份营业执照,注意区分。)、受托方卫生许可证(份数同营业执照)1份、委托加工合同书(份数同营业执照)、样品(面膜12片,膏霜类8个)。②公司产品
产品送检的资料与物品包括:备案检验申请表、检验申请附加说明、配方表、公司营业执照(一个品牌一份营业执照,而不是一个品种一份营业执照,注意区分。)、公司卫生许可证(份数同营业执照)、样品(面膜12片,膏霜类8个)。
2、资料递交
全部资料准备好后,递交给有资质的非特检测机构,并跟踪接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受托方(即我公司)备案流程(最好现场检查资料准备与受托方备案同步)
1、客户委托生产的,在客户备案通过后,受托方也要进行备案。但必须在产品送检通过,拿到《检测报告》后,才能进行受托方备案。
2、获取委托方产品备案编号。
3、进入受托方帐户→点“企业业务办理“→点“首次备案“→点“备案申请“→在“选择生产方式“一栏点“境内委托“→点“受托方“→点“确定“→输入委托方产品“备案编号”→点“查询” →点委托企业左边的按钮→点“确定“→在打开的页面点“提交“→点“确定“。通过后进入现场检查流程。
六、现场检查流程
网上备案审核通过后,准备好如下相应资料并盖章: ..①产品安全性承诺书; ②工艺简述; ③配方表;
④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
⑤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⑥非特类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两类:非特类检验报告;商检类检验报告); ⑦广州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监督检查记录表(一式两份); ⑧外包装盒1个;
⑨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针对于委托生产的产品)。
注:a、如果有多款产品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可以共用一份备案监督检查记录表。b、现场检查准备资料中涉及到日期的,相关表单日期应统一,但日期应晚于检验报告日期(因为产品送检后才准备现场检查)。
c、上述资料要按要求盖章。
现场检查机构为市药监局各区局,或下属街道办药监所。资料准备好后送交药监所,其检查通过后,会通知我司前去拿检查结果。现场检查通过后,需将上述资料①~⑨整理一份快递给委托方(客户),便于客户接受现场审核。
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篇二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向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应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式两份):
1、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生产工艺简述与简图(标明所用到的生产设备、原料);
4、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5、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6、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最近一年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或现场监督检查笔录、是否受过查处的说明、监督抽检产品检验报告;
8、申报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代理申报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理证明;
9、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资料均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除检验报告原件、卫生执法文书原件及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外,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申请单位与生产单位为不同的两个单位,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两个单位的公章。
三、申报内容应准确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四、各项申报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 申请表所填各项内容应与其他各项申请资料一致。
(二)产品配方
1、产品配方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和《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产品配方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三)生产工艺简述与简图
分别以文字和图的形式表示从原料配制至成品产出的生产工艺流程,依先后顺序分别叙述每道工艺的操作过程,注明每道工艺的时间、温度等生产条件(包括所投加的原料和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简图表示的内容应与生产工艺简述的内容相一致。上下工序用直线联接,时间、温度等生产条件标注在方框图或直线的上方,同一原料分次投加的应分别绘出。
(四)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
以表格的形式将该产品生产所用的设备一一列出(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和台件数)。
(五)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1、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通用标签》的相关规定;
2、属于初次申报产品进行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的可提供样稿,属于变更批件进行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的,应提供市售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六)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应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最近一年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或现场监督检查笔录、是否受过查处的说明、监督抽检产品检验报告
1、最近一年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或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请写书面情况说明;
2、最近一年是否受过查处的说明:如受过查处,应写明受查处的案由、时间、查处部门、查处结果;如未受过查处,应写明在什么时间段中未受过相关监督部门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