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2025-03-22|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本(7篇)

1.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

出租方(甲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2条

承租方(乙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3条

3.1 甲方声明和保证,甲方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在约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使用并取得所有的收益,且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3.2 乙方为法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附件一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乙方为自然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在约定租期内,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 租赁场地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位于的租赁场地。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经双方同意的如附件二所确定的租赁场地(本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面积为平方米。

4.2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政府有关建筑技术的要求与初步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根据要求对租赁场地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影响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场地的用途,且甲方已经提供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些改变与实际的使用面积出入不大,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租赁面积数据,租金按最终租赁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5条

5.1 租赁场地具体交付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5.2 在租赁场地正常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六租赁场地交付确认书,确认租赁场地按照附件三的标准正常移交。

5.3 乙方应在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交接租赁场地后7天内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需承担违约责任。

5.4 装修期自租赁场地交付日起____天。除双方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必须在装修期内装修完毕。

5.4.1 在租赁场地交付日,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管理机构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5.4.2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支付有关装修期费用。

5.4.3 装修与改建

1.乙方应按照甲方已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装修。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乙方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2. 乙方提交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如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并需由乙方自行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 甲方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乙方,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4. 乙方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甲方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5. 如因乙方施工图纸的原因致使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未及时被甲方或有关主管机关通过而导致装修延迟完工,除非甲方有明显过错,否则甲方不就此对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章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第6条 租赁期限

6.1 租赁期限为年,从开业日起计算。如甲方提前或延期交付租赁场地不超过三个月的,租赁期限和开业日相应提前或顺延。

6.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租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场地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可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乙方展示租赁场地以及对租赁场地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与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7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租期内应缴费用

7.1.1 双方同意月租金计算方式为:

租金单价*租赁面积*365天/12个月

月物业管理费计算方式为:

月物业管理费单价*租赁面积

7.1.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

第1至2年,租金单价按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算,从第3年开始,租金单价每 __年环比增长5%。

7.1.3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为:

1) 物业管理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计算。

2) 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部位的保洁、保安、保险、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管理、交通管理、空调等,乙方租赁场地标注图红线范围内的保洁、保安、保险及乙方装修添置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2 费用支付方式

7.2.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均按每___个月支付一次。

2. 乙方应于开业日前10 天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3.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0日至月底之前,将下一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划款方式交给甲方,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即逾期应付款),逾期付款天数在一个月内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逾期付款天数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15条的相应约定执行。甲方选择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直至乙方补缴全部逾期应付款之日止。

7.2.2 其他约定

1.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仍接收乙方交纳的租金或其它付款不应认为已放弃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2.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租赁备案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8条

甲方应负责:

8.1 按以下规定,完成租赁场地的建造工作:

——交付时租赁场地的结构已完成;

——交付时租赁场地达到附件三中规定的条件。

2.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篇二

一、承租主体及租赁用途

除与其它类合同一样, 要严格审查承租人的身份、资质、行业、履约能力、信用状况、诉讼或仲裁情况等, 并留存相关材料 (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有效授权及其他与其经营有关的资质等) 外, 还要严格审查租赁用途, 既要符合出租物业的用途 (决定于土地用途) , 又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约定保证金外, 对于部分规模小且资质较差的承租人应尝试引入其他担保机制, 如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提供履约担保。同时, 承租人如因未取得营业执照而先由一家已成立的公司或个人作为签约主体, 预备待新公司登记手续完成后再予替换的话, 应在合同中约定替换相关事宜。

二、租赁面积

一般采取《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GB/T17986-2000) 中的相关标准, 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鉴于建筑面积为房地产权证所采用, 且对出租人较为有利, 建议出租人使用, 尤其是已有房地产权证或业经法定机构出具测量报告的, 最好将上面记载的建筑面积约定为租赁面积, 并将该等资料作为合同附件;否则, 可由合同双方共同派代表或聘请中介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双方确认结果, 并将测量报告、测量图表作为合同附件。同时, 最好提前明确租赁面积争议的解决办法。

三、交付标准和条件、交付期限

一般在交付时, 承租人应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预付租金及管理费, 出租人则应确保交付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 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注意事先约定供水供电、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配套设施 (对餐饮或健身等业态还包括隔油池、排风/排水设施等) 的交付标准, 并考虑其后期维护责任及承租人的二次装修, 还需约定承租人故意逾期接收出租物业“视为交付完成”。

四、租金、费用和保证金

(一) 要根据租赁物业的用途、地区情况等公平合理地确定租金标准, 并灵活选择租金约定方式。

租金约定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纯固定租金, 即承租人每期交纳租金固定;二是纯提成租金 (或扣率租金) , 即承租人每期交纳的租金为其营业额与约定比例的乘积;三是提成租金和固定租金两者取其高。前两种在市场培育期常用, 而第三种则因利于实现双赢而在市场成熟期常用。实践中, 要注意三点, 一是多数合同因租期长而每年的固定租金都变动, 因此应参考区域同类商业地产年租金环比增长率 (可借鉴统计部门或地产中介机构的数据) 确定租金递增率, 并减少低租金递增率的年限。二是采取纯提成租金的, 应明确逾期开业期间的租金标准。三是承租人营业额的确定和掌握, 基本上通过商铺所获得的收入, 全部被计入“营业额”范畴, 可要求承租人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或双方定期核帐 (出租人统一收银下) , 并对承租人的营业额上报义务约定严厉的违约责任。

(二)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 (应适当高些) 的抵扣及补足方案, 即限于出租人主动抵扣, 且每次抵扣相关费用后, 承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补足保证金, 否则出租人可单方解约, 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的分担条款, 最好经物业公司确认, 或由承租人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的职能应在租赁合同中或单独的物业管理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租赁期限和免租期

(一)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期满续约的, 续约租期亦受此限。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且未签订书面合同的, 或是对租赁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的, 将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

(二) 免租期

最常见的是装修免租期。出租人应了解免租期的一般行情, 并根据租期长短、租赁面积大小、承租人装修时间的长短、物业现状、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时间等来综合判断, 确定适当的免租期, 并约定明确的免租期起止时间 (建议将装修期纳入正式租赁期限) 、免付的费用 (一般只免租金, 水电费等还需按约定承担) 和法律责任。此外, 最好明确免租期适用的条件和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时免租期租金如何计算的条款。

六、装修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

(一) 要明确约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装修、改 (扩) 建事宜

装修改造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须事先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二是不能损害房屋主体结构 (应约定好相应的返修责任的承担主体) , 影响房屋建筑安全;三是消防报批和验收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装修改造方案应先获消防审批再动工, 且承租人在开业前应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 装修、添附的处置一定要约定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9-14条对装修、添附的处置作了具体规定, 此处不予赘述。现实中, 会存在承租人为获取高额补偿而恶意添附情形, 如出具假发票抬高添附物价值等, 因此出租人应就此等行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 还有一些大品牌对所有门店有统一装修标准, 签约时可满足该要求, 但前提是承租人必须通过出租人的消防等安全审核, 且设计方案须与出租人商业项目的整体风格保持和谐。

(二) 应明确物业和配套设施 (特别是消防设施设备) 等的维修保养责任以及使用、保管的义务和办法

依据《合同法》第220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10条规定, 租赁期间, 物业和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 有约定的从约定, 无约定的, 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 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通常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物业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第二种是房屋承租权转让, 即在租赁期限内, 承租人将其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 由第三人取代其地位, 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合同中应明确转租条款, 《合同法》第224条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了转租须取得出租人同意, 而实践中, 业主为自身利益, 通常约定租户不得转租, 这种情况下要注意租户变相采取合作经营、联营等形式, 将商铺交付给他人使用, 本身不参与经营但却获得租金性收益的情况, 应对此情况作出限制并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反之, 若约定“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 则应进一步约定再承租人出现欠租或破坏物业等恶意情况时的责任承担问题等。

八、续租和优先承租权

续租涉及到提出续租申请的时间和方式、具体续租条件及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等问题, 出租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订立相应条款, 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如承租人须在租赁期满前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租申请、租金的增长以及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承诺等。优先承租权, 指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合同时, 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 (参照优先购买权, 主要指价格、付款时间和方式等) 拥有优先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只能由原承租人行使, 二是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 三是要在同等条件下。尽管我国法律对优先承租权没有明确规定, 但因其与优先购买权的立法精神 (《合同法》第230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民通意见》第118条) 并不相悖, 为免合同期满所有权受限, 出租人最好在合同中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承诺。

九、合同的提前解除和终止

(一) 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分为约定解除的情形和法定解除的情形。法定解除情形详见《合同法》第219条、224条、227条、231-233条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7-8条规定。至于约定解除的情形, 出租人应尽量争取利己约定, 如可约定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或业绩达不到要求时, 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等。

(二) 停水停电和强行收回出租物业、处理承租人遗留物品措施的适用

在租赁合同已提前解除, 或租赁期满出租人已明确拒绝续租的情形下, 若承租人仍占用出租物业, 出租人采取上述保护性措施并无不当。但为慎重起见, 最好在合同中做相应约定, 尤其是应明确约定出租人可强制收回房屋, 并约定在承租人逾期归还出租物业的情况下, 同时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出租物业内的所有设备和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该等设备和物品。鉴于强制措施的实操难度, 可进一步约定出租人可请公证人员或该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派出所、律师等第三方 (至少2人) 对清理物业的全过程进行公证或见证。同时注意, 可约定在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又不希望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出租人亦可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此外,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若承租人未变更或注销工商经营地的, 将会导致在同一个场地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因此, 出租人应事先在合同中就此作出限制, 并约定相应违约责任。

十、其它应注意事项

(一) 应明确约定承租人的经营责任, 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文件或是签订相应的营运管理合同和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协议, 合同、协议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约定:

(1) 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合法经营, 并出具销售票据, 出租人不就承租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2) 若出租人因承租人的经营行为而承担了责任, 出租人享有后续追偿的权利; (3) 出租人可提前解约的情形。在出租人采取与商户联营等经营模式, 实行商场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收款、统一开具销售票据的情形下, 除上述约定外, 还可做以下约定来防范风险: (1) 收取侵权责任违约金, 约定承租人发生侵权行为时, 出租人有权扣押其在商场的存货或没收该保证金; (2) 要求承租人提供有能力的担保人, 担保因承租人的侵权导致的商场损失, 如前所述, 如承租人系小公司, 可约定其法定代表人 (或股东) 负连带责任。

(二) 应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需购买的保险

这由商业地产具有承租人多且实力参差不齐、人流量聚集等特点所决定。一般说来, 建议要求承租人至少须购买公共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其中公共责任险可附加:电梯责任条款;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火灾、爆炸及烟熏责任条款;客人财产责任条款;车辆装卸责任条款;出租人责任条款;锅炉爆炸责任条款;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急救费用条款;救火费用条款等。

(三) 应明确约定出租物业遇被征收的处理办法

租赁期间出租物业遇被征收如今大量出现在我们生活中, 但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未体现相应的处理办法。因此,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拆迁属于不可抗力, 租赁合同终止, 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 承租人腾退房屋, 并最好就补偿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无论如何, 出租人应尽量争取在拆迁中占据主动。

(四) 应明确约定通知与送达条款

主要包括:通知的形式;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送达的标准等, 这一点对于实践非常重要。

(五) 应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履约中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根据诉讼和仲裁各自的特点并结合合同的性质和特点, 在二者中择其一。相较于诉讼, 仲裁具有程序简便、结案快、保密性和费用高等特点, 因此, 一般说来, 以下情形宜选择仲裁方式: (1) 事实较清楚、证据较充分、法律依据也较明确且双方争议不太大; (2) 涉及商业秘密或其它不公开信息的合同; (3) 需快速回笼资金。而争议标的较小的合同则不宜采用仲裁方式。应注意, 若选择仲裁, 须签订书面仲裁协议;若选择诉讼, 则应选定利于己方的法院管辖。

(六) 尽量避免对同业进场进行限制

总之, 商业地产业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还有许多, 因篇幅所限, 在此无法也不逐一列举, 在实践中, 业主应考虑周全, 尽量掌握主动权。除签约外, 控制履约风险也是业主的重要工作, 针对履约中的纠纷, 业主应提高法律意识, 并及时保留证据材料,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防止风险及损失的扩大。同时还需与房产、工商、消防、卫生管理、公用事业部门等保持沟通联系, 以预防行政风险。

摘要:商业地产, 广义上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 2011年以来, 该市场呈现出投资活跃、租售两旺的局面, 但也因涉及的法律问题和隐含的法律风险面广类多, 而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租赁是商业地产收益的实现形式之一, 笔者结合多年商业地产租赁的法务经验, 就商业地产业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归整分析, 以最大限度保障业主权益。

关键词:商业地产,业主,租赁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孙巍, 张歆伟著.商业物业租赁合同法律实务 (第1版) [M].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10.

3.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篇三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4.物业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

赤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乙方:

现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广州市 赤岗路22-24号首层之四(以下简称“房屋”)作经营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56.7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自 2017年11月 1日至2020 年 10月 31日止。其中,2017年11、12月为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期,装修期免收乙方租金。租金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缴交至2020年10月31日止共34个月。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本房屋。(乙方必须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要求续约,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权,甲方有权将本房屋租给其他人,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房屋每月的租金为人民

元∕㎡整(¥

元整),租金从 2018 年10月31日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

四、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壹次,须在每月五号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乙方如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按乙方欠交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乙方违约金(甲、乙双方明确约定:违约金可超出本金,无上限)。

五、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所承租房屋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正(¥

元整)(“两按”,保证金不得充作租金)。租金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每月租金为

元整(元整)。租金从 2019 年11月1日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 3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并已交清一切费用后,甲方把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凡乙方中途退房屋,均属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内,本物业的一切水电、卫生、电信、物业管理费、保安联防费、物业保险、垃圾费、物业公司所收取的房屋水电周转金、按金、税金、保证金及行政部门的各种收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支付。若甲方代付的,乙方应当月向甲方清还。

七、现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租金为不含税费,甲、乙双方应付的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自觉向相关部门如实申报并缴纳税金及费用,如因乙方欠交所应付的全部税、费而需补缴及罚款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如需装修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动工装修。不得使用一切易燃材料装修房屋,必须按照消防、供电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装修。如乙方擅自拆除墙体,在墙体上开孔、开门或改变主体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伍万元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九、房屋内一切装修设施,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或装修,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退场时,室内外的一切镶嵌物及装修设施不能损坏或拆除,归甲方所有,甲方亦不作任何补偿。如乙方损坏或拆除一切镶嵌物及装修设施,则必须按其重置价格补偿给甲方,并视作乙方违约。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及设备并对其修缮,其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办理所承租房屋的保险,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民事责任。如因此而损坏甲方的房屋及设施,乙方还应对该物业按价进行赔偿给甲方。

十一、乙方完全知悉其所承租的房屋属于旧房,乙方在装修前必须检查房屋的给、排水系统,排污系统及房屋情况,并负责对其维修和疏通,乙方在装修和使用房屋过程中如因房屋的给、排水和排污系统故障或房屋漏水所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缴纳本房屋租金和相关税、费中的两项或两项中任何一项,若拒付或滞纳时间达十五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追收乙方的本金和违约金外,还视为乙方单方中途解除合同,交回租赁房屋,甲方还有权强行收回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强行拉闸关门;切断水、电;将乙方室内之物品处理,包括丢弃),因此而造成甲、乙双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收回房屋后三天内,乙方应自行主动与甲方联系处理房屋内的财物或搬出,三天后则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所有财物,甲方有权自行清理,所造成损失及财物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违约,乙方承诺不因此而追究甲方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2、合同签订后,即具法律效力,甲方不得无故单方中途解除合同,收回本房屋,否则,视作甲方单方违约处理,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存续期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计算(乙方不再因此违约问题向甲方追讨任何赔偿或补偿)。

3、合同签订后,即具法律效力,乙方不得无故单方中途解除合同,交回本房屋,否则,视作乙方单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存续期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计算(租金和税费及因租金和税费而引起的违约金不在此列)。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经发现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本房屋,所缴一切费用不予退回。

十三、合同期满,乙方的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负责其时间和费用。

十四、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出租柜台和承包经营;不得将房屋用作经济担保、抵押;不得在其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将房屋的使用权作为合作经营的条件;如有发现以上行为之一者,甲方则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十五、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使用费外,甲方还有权按占用期间使用费叁倍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使用费按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和税费标准计算)。

十六、就本房屋的租赁事宜所签订的其它合同(包括《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书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书内容为准。

十七、甲、乙双方所填写的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为双方联系之渠道及方式,双方各自将信函、信息有效地发送到该地址上则视为对方已收悉(包括退件),双方如要变更地址或电话号码必须要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方可。

十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下渡路128号

地址:

联系电话:89102337

联系电话:

日期:2017年11 月 1 日

5.物业租赁合同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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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书

合同名称: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物业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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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合 同

甲 方(出租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承租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湖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编号为:,下称该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作为上述合同的附件,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

根据该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 楼 号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的面积合计:平方米(甲乙双方确定以此面积计算租金、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用途为。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可以满足乙方需要,相应配套的水、电(含照明、配电)、通讯设施线路及可正常使用的设备与设施。

3、房屋装修

本合同履约期间空间改造方案和装修工程方案或外在形象改造方案,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装修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国家标准,乙方自行申报、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如由此导致延误开业或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精品资料网(http://)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精品资料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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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

2、装修期

甲方给予乙方装修期,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正常交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租金之外的费用。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物业管理费

租金及增幅:按照本合同确认的租赁面积计算,以下方式执行:

租金

三楼:¥ 元/平方米/月,即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整(小写¥ 元)。

物业管理费:¥ 元/月/m2,即月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物业管理费指公共部分的硬件维护、规定的相关物业政策性收费(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均按独立计量仪器按实际显示用量另计费缴纳。第四条 租金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及对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首月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据或发票给乙方。

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支付本月的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及上一个月所使用的水、电等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

为确保物业及甲方所配置的设备在租赁期间不受非正常损害,签署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后,金收据。

在合同履约期限届满时,甲方确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无非正常损害且乙精品资料网(http://)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装修期满后,租金及增幅按 元 元整管理,以及国家政策0.2元/平米/月),水、电费

乙方在本合同 向乙方出具保证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出具收精品资料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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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未拖欠任何应交纳费用后(包含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有“非正常损害”或拖欠任何费用,乙方应赔偿损失并及时交纳已拖欠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前述拖欠费用和赔偿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给甲方(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上述“非正常损害”是指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所约定的租赁区域房屋主体结构或设备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改造致使遭受的损害。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公司按深圳市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等相关费用。

2、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任何纠纷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持续维持租赁行为的合法性。

4、物业管理按物业管理公约执行。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申请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2、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经营所需的证照并按时缴纳税收及各种费用,由于乙方未向有关部门按时交纳各项费用所引起的纠纷和罚款,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管理疏忽,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而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物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护保养设备的情况,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投资的设施设备损坏、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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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须做好消防及安全工作,凡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所造成对甲方及小区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6、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本物业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7、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缴费标准和时间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物业公司缴交租金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等相关费用。

第八条 广告位

甲方若给乙方提供广告位,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合同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施如遇战争、地震、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而形成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毁导致本物业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的,由乙方承担修缮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期间,属于原大楼主体结构本身原因造成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本出租房屋应于有效期满之日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出租房屋的优先承租权,逾期提出续租要求,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1、租赁物业外的公共部分由甲方委托之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清洁、安全制度建立等属于甲方经营范围内管理内容。

2、乙方在屋面及地面使用中不得随意打孔钻洞等,否则造成天面漏水或地面渗水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负责全面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赁物业的周边绿化等维护费用已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乙方不再承精品资料网(http://)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精品资料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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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此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纳租金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等相关费用超过三天的,每迟延一天,乙方须按拖欠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物业公司水电费,甲方有权停止租赁房屋水电的供应。

2、因甲方原因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失。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关规定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即视为单方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1、乙方如有下述三种情况之一:达到 元;(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若乙方弃置房屋,甲方可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用以抵偿所欠租金及相关费用。及另行出租房屋,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根据解除协议办理;无本合同约定或解除的情况出现,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拆除房产等情形,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四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相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1)拖欠租金超过)擅自终止合同,并弃置该房屋不顾达甲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后有权单方注销合同登记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争议的解决

http://)

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违约方 元整(小写15天;(2)拖欠款项 30天。甲方有权单(备案)

3乙方自行负责所有损失并按照第十二条第四款向甲方支付违约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精品资料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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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文书的送达

双方之间的文件传达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地址以租赁合同承租地址为准,由挂号信、快递、传真进行传达,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更改通讯地址、营业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须在七天之内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解除合同以书面邮寄的方式通知乙方,邮寄地址以租赁合同承租地址为准,自邮件寄出日起二日内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处置房屋里所有物件、单方注销合同登记(备案)及另行出租房屋。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物业,甲方应遵循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的原则,满足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2、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商品及经营责任,其保管及投保等责任归乙方;所有权属甲方的设备、设施其保管及投保责任归甲方。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即生效,合同期满或符合本合同约定终止条款时自然终止。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租赁备案机关执一份,有关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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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6.大型物业租赁合同 篇六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7.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 篇七

甲方:出国留学网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英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同。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大厦是由甲方兴建

坐落

号的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

年。甲方须于

****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 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www.fsjct.net www.14se.net www.sanheshun.net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三】

一、出租物业的面积

对于出租物业已有房地产权证或业经法定机构出具测量报告的(常见于房屋、写字楼、厂房、商铺的整体租赁),合同双方最好将房地产权证或测量报告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约定为租赁面积,并将房地产权证或测量报告作为合同附件。〖推荐条款1〗

对于出租物业未有房地产权证或未经法定机构出具测量报告的(常见于商场、写字楼的部分租赁),合同双方最好共同聘请一家中介测量机构对租赁面积进行测量,并共同派代表参与测量的过程。在测量结束后,合同双方代表应就测量结果进行确认,并将测量报告、测量图表作为合同附件。〖推荐条款2〗

〖推荐条款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栋】【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 位)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 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详见附件【房地产权证】)

〖推荐条款2〗

租赁面积:以双方共同指定的【中介测量机构名称】实地测量的面积为最终确认的租赁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附件【测量报告】),包括租赁物业的玻璃门、店面、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所占面积,以及租赁物业与其他承租人租区的隔墙所占面积的一半,租赁物业与公共区域的隔墙所占面积的全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涉及需要以面积计算相应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推广费等)金额的,均按租赁面积计算,任何一方不得以建筑面 积及/或套内建筑面积对租赁面积提出异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阅读:签订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写字楼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的签订要慎之又慎。

一、审查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

租赁物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如房屋的产权证件等。租赁物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租赁物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用途等。了解租赁物的法律性质,房屋的类型是否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否为非住宅性质的。

2、对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经营范围;②财务情况;③社会信誉;④履约能力;

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实行按月支付制。

2、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3、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的调整,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涨租金。

三、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相关常规费用条款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物发生的水、电、设备、物业管理等产生的费用由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

四、写字楼租赁合同之交接条款

1、明确约定写字楼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写字楼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2、明确约定办理写字楼交接手续时,应由写字楼租赁合同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3、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或写字楼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但是承租方添置的新可移动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五、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装修条款

1、明确约定装修条款,经过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但是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2、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时装修附加部分的归属,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返还时的现状,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但给房屋造成损失的,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给予出租方一定补偿。

六、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1、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并负责场地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2、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负责场地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自行维修产生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七、写字楼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1、作为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写字楼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写字楼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写字楼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写字楼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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