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建模协会管理章程(10篇)
1.数学建模协会管理章程 篇一
东北电力大学数学协会章程
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东北电力大学数学协会是东北电力大学校团委的领导下,由本校学生组成的社团组织,隶属于东北电力大学和东北电力大学社团联合会。
第二条: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本着“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精神。
第三条:数学协会的主要目的是推广数学知识。提高各位会员自身综合素质,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加强他们的应变能力,培养团体精神和拼搏精神,活跃校园学术气氛,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迎接21世纪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挑战。学校数学协会以“创新意识、团队精神、重在参与、公平竞争”为活动宗旨,以“基于学术、用于生活”为主要目标,以“老师指点、同学互促”为活动形式,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在数学教研组的指导下,开展学校数学类竞赛(建模竞赛、高数竞赛、数独竞赛等),组织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
第二章机构职务设置及其职能
第四条:数学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本协会重大决策和经费使用报告必须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通过。
第五条:数学协会内设常委会、主席团、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策划部等职能部门,各部内设部长一名,副主席由部门决定,部内有干事若干。每届任期一年。
(一)常委会职责: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执行全体会员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定和方案,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主席职责:
1.对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的指示精神进行贯彻实施。定期向团委及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2.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3.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的干事,以便协会讨论予以撤消其职务。
4.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典礼性质的仪式,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公共活动。
副主席职责:
1.积极配合主席工作,同时对校团委的指示精神进行贯彻实施,定期向协会汇报各部门活动及考勤工作。
2.与主席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的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干事,以便讨论予以撤消其职务。
秘书长:
1.积极配合主席工作,同时代表会员对主席的工作进行监督。
2.协助社团联合对本协会进行各项的考察工作。
(二)主席团职责:
1. 积极配合主席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可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公共活动,并保管好本协会的各种资料、书籍、档案文件。
2. 总负责本协会财务管理与预算支出。
3. 筹备协会会议各项议程,拟定协会文件草案。
(三)宣传部职责:
1. 策划各种活动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社团举行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社团影响力
3. 协助社团有关部门做好各种会议及活动的会场布置、宣传标语、会议标题的书写
4. 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如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工具,对社
团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
(四)外联部职责:
1. 组织本协会与兄弟院校相关社团组织进行交流,互相促进。
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发展本协会,提高协会的声
誉和影响力。
3. 联系活动赞助商,寻找合作商家
4. 进行联谊活动,丰富成员的课余生活和建立更广的社交网
5. 发放校外友人及社团的邀请函
(五)组织部职责:
1.组织协会活动的开展。
2.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3.根据校社团联合会的指示精神,制定组织部工作规划和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策划部职责:
1. 拟定本部活动计划及执行方案,负责社团各类活动的策划,活动项目的定位与策划报告的撰写以及组织协调
2. 负责活动场地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维持现场的秩序,调动现场的气氛
3. 对每次活动结束后写一份总结报告
(七)秘书处职责:
1.辅助决策搜集信息提供可行性的方案供选择
2.协调关系部门人际关系
3.处理信息文书撰写、制作、处理和档案管理
4.办理事务督促、检查组织交办批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入会条件:凡东北电力大学在校学生,接受协会章程,均可自愿报名入会,成为正式会员,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协会所有会员一律平等。会内实行民主制原则。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本协会的讲座、研讨会等一切活动;
2.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3.享有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在协会中表现优秀的小组可以推荐参加全国数模竞赛。
5.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7.参加本协会的建设。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权。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从协会的一切活动安排;
3.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认真学习数模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宣传数模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热情;
6.协调好本对内队员的关系,互相配合完成任务。
第九条:会员组队以自由组队和本协会协调组队相结合。三人组成一队,建议跨系组合,以培养会员的团结合作能力。老会员有职责帮助新会员。如果不能自由组队,则由本协会组织部协调组队。
第十条:每一个会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本协会活动和会议的特殊会员。
第十一条:奖惩
1.凡违反校纪校规或对本协会声誉造成副面影响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协会内部讨论、会员大会通过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给予会内警告或开除。
2.对应该出席会议、活动或工作而三次无故不参加的协会成员,经协会内部讨论通过后按自动退会处理,并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3.对表现突出的会员,协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并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4.所有受奖励或处分的会员一律上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二条: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会员退出本协会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交还会员证并注销会员档案。凡退学、转学或毕业的会员一律不再保留会籍。
第十三条:会内有一定特长和组织能力的任一会员,有权发起某项有特殊意义的活动,发起人要制定一份详细的策划书,递交会长由协会审定后授权发起人全权负责组织“特别小组”和执行工作,活动结束后,小组自行解散。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经费
1.本协会每年向新会员收取规定的会费,作为本协会的活动经费。
2.活动经费由办公室负责帐目管理,并坚持合理、定期公布的原则。所有费用收支保持有关单据材料备查,每学年结束前随同工作总结报社团联合会审查。
3.尽可能地承接外来公司的赞助,获取更多的经费,开展更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第十五条:本协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体。本协会的民主集中制是:
1)会员个人服从协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体会员服从协会全体会员的决议;
2)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由协会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分工和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协会要保证协会干部的活动处于全体会员的监督之下,同时保护一切代表协会和全体会员利益的负责人的威信。
第十六条:协会所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第十七条:任何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私自决定问题。如果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协会报告,不允许任何人私自独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协会宣传工作必须宣传协会的工作及活动,不允许宣传不健康的内容。
第五章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本协会将在校领导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主要计划如下:
1.近期目标
第一项:进行有关数学建模知识的咨询活动。
第二项:面向全校招收新会员。
第三项:邀请老师谈数学建模对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积极意义。
第五项:邀请获奖同学谈心得体会(讲座形式)。
第六项:开办数学建模培训班,指导会员数学软件操作。
第七项:举办东北电力大学内数学建模大赛,获奖同学将发给证书和奖金 第八项:选拔优秀同学认真准备并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远期目标
第一项:在近两至三年内将协会发展成为一个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优秀协会。
第二项:与吉林各高校相关组织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第三项:通过协会不断努力,使我校数学建模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协会每学年的章程由本学年的负责人修改制定,并在会员大会上征求全体会员意见。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数学建模协会。
第二十一条:协会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东北电力大学社团联合会数学协会(原N维模型协会)本章程由东北电力大学数学协会(原N维模型协会)现任社团负责人持有 2012年10月修订
2.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章程 篇二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在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对道路交通法律、规章和交通安全中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意见,提出对策和改革建议。
三、开展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理论研讨,学术研究及情报交流。
四、团结组织交通工程专家学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科技研讨、讲学、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及咨询服务。
五、组织编辑交通安全科普读物,在学校和相关单位、行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六、承办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事项;参与交通安全科技项目的评估、交通安全产品技术论证、鉴定和行业管理。
七、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作用,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兄弟协会的联系,密切纵横向的友好合作;组织参观、考察学习,促进本会各项工作的发展。
八、遵照民政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创办经营实体单位,凭借协会自身在人才、科学、技术、信息等各方面的优势,从事与协会业务范围相关的经营活动,推动协会自身的健康发展。
3.数学建模协会管理章程 篇三
数计学院社团联合会创业与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学生组织为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社团联
合会创业与管理协会。本章程依据《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福建师范大学数计学院创业与管理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福建师范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协会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协会定位: 在学院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的能够为创业与管理
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和实际锻炼机会的团体。
第四条协会宗旨:团结创业与管理爱好者,集中力量共同探索社会
创业与就业动态、提高管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五条发展长期发展目标:全力将协会打造成一个能自发研究创业
项目,有着较高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社会适应能力的优秀团队。
第六条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创业与管理协会坚持
民主、团结、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协会设一个会长、2个副会长。会长主持协会的各项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进行各项工作。
第八条协会下设4个部门,分别为宣传部、信息部、技术部、外联
部。技术部主要负责电子海报、电子书、横幅设计等电子
工作。外联部主要负责与商家联系,为活动拉赞助,保障
活动资金的筹集。信息部负责协会各种信息的管理,将信
息及时发布给会员及校各个相关部门及媒体。财务部主要
负责管理协会财务的收支情况。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的前
后期。
第九条 协会管理机构的目标是保持协会的正常运转。会员均有权提
出加入协会的管理机构,经协会批准后即可参与协会的管
理。
第十条 协会干部每1学期换届一次,会长副会长面对会员实行应聘
上岗,协会干部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有特殊情况连任或
者中途退出需由社联理事团审批通过。
第三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一条协会活动形式多样,主要有:
1、寻找创业合作伙伴,组建创业团体,尝试开发创业项目;
2、组织会员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邀请经验人士交流和指导,培养创业与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素
质;
4、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以举办营销实践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为主要
形式;
5、组织会员参观公司,了解并交流公司的创业和管理决策;
6、组织会员学习创业名人的创业历程及对“赢在中国”等创业经典进行探讨和总结;
7、尝试兼职等。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二条凡是赞成本协会章程的在校数计学院学生均可依照入会
程序提出申请加入本协会,经过协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正式
会员。
第十三条权利
(1)会员拥有协会干部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参加协会活动和参与协会管理的权利。
(3)会员有对协会的批评权、建议权。
(4)会员可以按照退会程序自由退会。
第十四条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制度。
(2)会员必须服从本协会管理,自觉缴纳会费等。
(3)会员必须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自觉维护协会利益,努
力宣传协会,扩大协会影响力,为协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4)会员必须平等互助、团结友爱。
第十五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1)会员在大学毕业后自动退出本协会。
(2)本人自愿退会,经社联理事团审批通过后即可退会。
(3)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做出严重损害协会名义的,经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社联理事团批准后除名,永不复用。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创业与管理协会所有。本章程经数计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后即可生效。
数计学院社团联合会创业与管理协会制度
1.福建师范大学数计学院创业与管理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福建师范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协会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
2.协会干部每1学期换届一次,会长与副会长面对会员实行应
竞聘上岗,协会干部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有特殊情况连任或者中途退出需由社联理事团审批通过。
3.凡是赞成本协会章程的在校数计学院学生均可依照入会程序提出申请加入本协会,经过协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数计学院社团联合会创业与管理协会
4.数学建模协会管理章程 篇四
尊敬的院领导: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培养大家的兴趣爱好,提供给同学们一个放松休闲的方式,我们向学院提出申请,成立“唱月”吉他协会。成立这个协会,可以在每周开展一次至两次活动,请来专业老师前来讲解、指导,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音乐元素,提高大家的音乐知识水平和艺术素养。
同时,吉他作为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乐器,以其丰富的表现力深为人们喜爱.协会的成立会将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了解和掌握这门乐器的机会,让他们在音乐殿堂里充分展现自己的才华,使大学生活更具情调,也使同学们得到多方面的锻炼。其宗旨是:提高同学们的吉他演奏水平,为校园吉他爱好者提供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校园文化增添活力。
新成立的协会将会建立完善的管理层,高效的办事模式,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活动,争取使协会成为全校吉他爱好者的家,为校园文化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伟 付振奇 黄勇宾
2006 年 5 月 31 日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唱月”吉他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称为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唱月”吉他协会。
第二条 吉他协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社团活动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 社团宗旨:提高同学们的吉他演奏水平,为校园吉他爱好者提供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为校园吉他爱好者提供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为校园文化增添活力。积极有效地在校内外开展以吉他为主、其他乐器兼备的文艺活动,让广大会员更多地了解音乐,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培养和发展具有吉他演奏和弹唱等技能的同学,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为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服务。第四条 社团是由在校学生自愿组织参加的具有明确宗旨和完善组织机构的社团组织。隶属于学院团委,直接接受院团委的管理和指导.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聘请专业吉他教师担任顾问,设会长1名,副会长1-2名;成立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成立社团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员代表组成。
第六条 社团理事会是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除特殊情况外,重大事务甴理事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下任“协会”干部由上任“协会”干部通过考察讨论后在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产生。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唱月”吉他协会组织机构负责人由协会内部民主产生,具体权责范围如下各部门职责: 会长、副会长总体负责管理和外务,负责与校团委等上级沟通工作,为协会创立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环境。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财务管理,负责发放通知通告等指令性文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各活动的计划,总结和各类文件草案的起草。对协会干部名单及其他协会有关资料记录存档,整理工作记录及工作总结,向会员汇报会议思想内容。负责会员证件的办理和发放等工作。3 各理事负责新会员的培养,经费的筹备,活动的策划,安排学员训练交流的时间、地点.组织协会成员学习和参与各种活动及协会宣传工作。协会干部负责召开会员大会。
各理事及会员有义务参加与协会有关的一切活动,若有特殊情况,均需向理事会提出书面请假,超过5次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和活动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条: 本协会干部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共同管理好本协会。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八条:吉他协会在每学年定期面向全院招收新会员。第九条 会员要求:
1.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决议,遵守会员纪律,按时缴纳会费。
2.会员要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品行端正,尊重师长。3.会员必须取得安阳师范学院学籍,经过报名参加,交纳一定会费后都可以成为其中一员。
4.积极配合“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协会”的任务。5.团结、友爱会员,携手共同促进“吉他协会”发展与壮大。6.会员必须热爱自己的协会,关心“协会”声誉,自觉维护“协会”形象,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第十条: 会员纪律
1.不得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
2.在开展活动时,听从安排,爱护场所财物,不打不闹。3.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4.在寝室要安排、控制好练琴时间,避免在休息、学习时间练琴而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第十一条: 会员违纪处分:.协会对违纪的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会员违纪由协会干部先私下对其提出批评指正,若批评指正后仍无悔改之意,在会员大会上公开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勒令其退会。3.被勒令退会者将失去一切会员权利。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在本会有选举与被选举权。2.会员有对本社团工作讨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会员有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4.会员有对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5.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6.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活动,阅读协会的有关文件,接受协会的发放材料、帮助、奖励和提升推荐。
7.会员有权利在协会的会议、活动上,参与关于协会问题讨论。8.如有各职能部门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会员有权利向会长及各职能部门提出。会长及各职能部门应尽快处理,给会员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
1.会员有遵守吉他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的义务。2.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义务。3.会员有推荐其他会员入会的义务。4.会员有帮助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的义务。5.会员有义务为社团联合会和吉他协会进行宣传。
第四章 社团主要任务活动内容 第十四条: 主要任务本协会通过吉他这一艺术形式,创造我校良好的艺术气氛,使吉他协会成为广大音乐爱好者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场所。
第十五条: 每学期组织1-2场专场大型音乐会和若干场小型联谊晚会。
第十六条: 组织学员赴其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第十七条: 不定期组织会员观看吉他教学录相和文艺演出。第十八条: 协会定期邀请专业吉他手对学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资金来源及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资金来源:
1.新会员入会费15元,以后每年10元,无故退会者恕不退款。2.社会单位赞助。3.特殊情况下的会员捐款。4.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条: 资产管理:
1.社团经费只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资料,设备补充等。2.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活动的产生程序活动由民主讨论后产生,通过协会管理层制定如下程序: 1.策划提出; 2.可行性分析; 3.民主投票;
4.拟定策划并向社团联合会提出; 5.活动评估。
第二十二条: “唱月”吉他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 1.协会管理层对协会章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2.提出修改意见; 3.分析修改意见的可行性; 4.投票表决;
5.拟定修改后章程。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唱月”吉他协会。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唱月”吉他协会
5.协会章程范本 篇五
说明
一、。根据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行业协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省性的行业协会冠以“广东省”、“广东”字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省级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广东”等字样。行业协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必须载明:组成的单位;行业性;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载明具体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或X市。X县)。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载明广东省X市X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
(三)XXXXXXXXXXXX;
(四)XXXXXXXXXXXX:
(五)XXXXXXXXXXXX:
(六)XXXXXXXXXXXX:
(七)XXXXXXXXXXXX;
(八)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以上业务范围概括为:【三十个字以内的业务范围概括】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只设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XXXXXXXXXXX。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XXXXXXXXXXXX。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XXXX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在l00个以上的,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X名),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或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或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如选任制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享有对其的选举或者罢免权,列入第十七条
(二)中。如聘任制,理事会享有对其聘任权,列入第二十一条
(九)中】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 年【每届不得超过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XXXXXXXXXX。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XXXXXXXXXXXX。秘书长出席(或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聘任制秘书长为列席】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XXXXXXXXXXXX;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XXXXXXXXXXXX。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6.老年协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重庆市老年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老龄委的指导下,经民政局注册,按自愿原则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护、非营利的老年人群众组织,具备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宗旨:团结广大老年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为老年人说话,为老年人办事,为老年人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真正把老年协会办成“老年之家”。团结和带领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贡献,为构建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作贡献,为发展中国特色的老年事业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重庆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重庆市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支路66号。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会任务
(一)组织老年人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学习宣传全国和当地的大好形势和各方面取得的成果,学习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及各项护老法规,全心全意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关心老年人的疾苦,反映老年人的诉求,协助地方党政调解涉老民事纠纷,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团结老年人的桥梁纽带作用,造福于老年人,服务于全社会。
(三)利用老年人威信高、影响大的优势,在关心教育青少年下一代的活动中,组织一批老同志,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精心谋划长远规划,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使关心下一代的工作生动活泼,扎实有效。
(四)组织老年人根据自己的专长和身体条件,本着自愿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活动,继续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奉献余热。
(五)发动和组织老年人创办经济实体,用好用活党和政府关于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努力创收,为老协的建设和各项活动夯实物质基础。
(六)组织老年人参加社区各项服务活动,积极参与“五好家庭”、“养老敬老”等活动,促进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建设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区作贡献。
(七)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科学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老年人的思想情操。
(八)组织和指导各会员单位按照“六个老有”和“四自要求”,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年群众组织、各老年团体,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入 会,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老年协会与各镇街、各单位、各团体协会为组织、协调、激励和指导关系,各镇街、各单位、各团体老协工作经费等责权利各自独立,属各独立法人群团。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维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提出表扬、批评、建议、监督;
(四)享受本会规定给予的政治生活等方面的有关待遇;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和执行本会章程和各项决议;
(二)坚待四项基本原则,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积极宣传搞好老龄工作的战略意义,联系团结群众共同促进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新风尚;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期缴纳会费,每年缴纳一次;
(五)履行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团体会员证。团体会员长期不交纳会费和长期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查并经区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参与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领导本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决定内设机构和经济实体组织;
(三)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有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名誉主席2名、顾问若干名,由理事会聘请。同时,内设五个部门:办公室、教研部、活动部、权益部、发展部。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任职年龄的需报理事会,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财务开支。第二十九条 本会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参与常务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三)当好主席的助手和完成主席交办的工作。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有关工作;
(三)协调各内设机构的关系和管理好内部事务;
(四)完成好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处理好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当地政府的支持;
(三)部门、单位和个人资助;
(四)经济实体和依法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五)本会的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私分滥发。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驻会人员可以适当地给予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补贴。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的讨论、理事会的表决通过,并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区民政局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区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区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9年9月23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英语协会章程 篇七
第一章 协会
第一条:英语协会是鹿山学院团委领导下由学生自行倡导,自发组织的,致力于为同学营造学习气氛,提高英语水平的学生团体。
协会宗旨:协会本着从服务同学为已任,让更多的同学喜欢英语学习英语的宗旨,服从学院领导与管理,在宪法和校规范围内活动,不从事和协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协会口号:付出行动,让我们一起分享!Just do it ,let’s share together!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会员资格:凡本院学生对英语有广泛兴趣并认同本协会宗旨均可依照协会会员登记程序登记加入协会。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监督英语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英语协会的各项决议;
(三)享受英语协会为会员提供的便利条件和设施;
(四)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能力者可以申请加入理事会及竞选;
(五)英协每周末举办形式各样的“英语角”活动,为会员提供绝好的练习口
语的机会;
(六)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自动退会必须写退会申请书,办理退会手续,上缴会员证,本学期会费不给予退回;
(七)对本协会组织的活动有知情权,有参加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承认英语协会章程,服从组织领导;
(二)积极参加英语协会各项活动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加入英语协会交纳一定的费用;
(四)维护英协名誉,支持英协工作;
(五)会员要努力积极学习所要求的内容;
(六)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
(七)会员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协会出谋划策的义务。
第五条关于会员证
会员证是英协承认会员身份的唯一凭证,由英协专人办理。凭借会员证,是会员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会员证只在活动时作证明所用,不得转借,不能
充当学生卡,若经发现,取消会员资格,在本会规定活动内必须佩带会员证,否则没有参加活动的权力,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会员证应妥善保存,一旦遗失,应及时报英协挂失申请补办手续。
第六条 奖惩政策
(一)会员奖惩制度
1、奖励:(1)严格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参与协会活动,积极参加社
团举办的各种学习和活动,并在其中能够起到带头作用的会员。
(2)为本协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者,在协会内部和班级内部没
有不良影响。期末将给予“优秀会员”称号,并发放荣誉证书(意
见或建议交于英协档案袋中)。
2、惩罚:(1)违反国家、学校、社联以及本协会的相关规定者。
(2)作出危害协会形象并且给英语协会声誉造成危害,对英语协会
公共财产造成损害者。
(3)无故缺席协会活动达三次者(迟到、早退两次做一次缺席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勒令退会等处分
(二)理事奖惩:
(1).理事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及旷会。若有以上行为两次及以上者,给予退会处理。
(2).理事例会未经允许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违反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3).每次例会应作好相应记录。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必须向团支部书记书面请假,经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假条交秘书部存档。
(4).理事应服从理事会安排,进行相关的工作和活动。如有不服从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5).理事应认真对待工作,积极组织活动。如有懒惰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6).每次活动,当职理事应到场签到,并组织开展活动。如有迟到、早退、不到者,按例会迟到、早退、旷会论处。
(7).被强制退会者不得发放聘书。
(8).理事在工作中表现优异者,期末将给予“优秀工作者”称号并发放荣誉证书。
(9).理事在拉赞助中表现优异者,视金额多少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10).理事若开发了新的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者,经评审通过者。给予“最佳创新奖”并发放荣誉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选举制度:由前一任会长提出具有一定工作能力,责任心强,乐意为协会的成长,发展做出贡献的若干候选人,经理事会考察,全体会员大会决议是否任命。会长任期原则为一年。其他个部门上由会长及一任理事会考察及任免。
第八条:理事会:理事会是英协的最高权利机关,由会长、副会长及各个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和若干理事组成,共同协助搞好协会的一切活动。
(一)会长:负责管理协会的各项事务。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英语协会各项事务。
(三)秘书部:
(1)负责处理英语协会内部各项事务;
(2)每年的会费收缴,会员证的办理;
(3)活动记录:一切对内对外活动的基本记录,包括理事会议,学术讲座,大型晚会等;
(4)经费管理:包括经费预算及其他收支管理。
(5)资料保存:会员的档案,大型活动的通知,照片,结果等一些其它资
料;
(四)外联部:负责协会内部各项活动通知单的发放以及校内外各组织机构之
间的联系工作。
(五)宣传部:负责通过各种方式(海报,横幅等)宣传本协会及最新工作安
排和活动内容,负责布置各类活动的活动场地。
(六)组织部:各项英语活动的策划及组织;维持会场的纪律并负责考勤。
(七)学习部:负责英文电影的放映工作,并作好片名记录等各项活动记录工
作;组织开展“英语角”,并负责交流的话题。
(八)文艺部:负责英协娱乐活动的开展
第四章 理事竞争制度
第九条:优秀理事评比条件:
每部门理事需按量完成份内工作,值班例会全勤,积极参加英语角活动
且努力提高自身英语水平素质,积极维护英协声誉者。
第十条 理事会考核制度理事会实行能力考核制度,定期对理事会成员进行考核,考核期以工作起一年计算协会干部必须干好本职工作,对不负责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可通过理事会任免表现优异的会员通过考核也可加入理事会。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办法:
(1)每学期无故三次值班缺勤者,自动退出理事会
(2)每学期无故三次例会缺勤者,自动退出理事会
(3)英语角无故缺勤两次者,取消优秀理事评比资格
(4)请假次数2次以上,4次以内,取消评优资格,迟到10分钟内达3
次算请假一次,超过10分钟若迟到3次算缺勤一次
(5)每学期例会,值班,请假次数超过四次,自动退出理事会。
第十二条 理事从确定起开始工作一学年后,符合条件者,发证书及纪念品,优秀理事者发给优秀理事荣誉证书及奖品。
第五章协会纪律
第十三条
(1)会员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会员必须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
退,有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协会有关负责人请假。
(3)凡会员不交纳会费或故意损坏仪器设备,即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4)正常扩招外,新会员入会须本人申请,协会考核合格才能入会;
(5)未经允许不可以私人名义代替本协会发言或出席社交场合;
(6)凡影响本会正常活动或名誉,不听告者,有权民主劝退;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 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发票或收据到秘书部报销。有电脑小票的须
一律换成正式发票,并附电脑票一并报帐。
第十五条 定时向协会内部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六条 向上级报销应持规范发票交秘书长或会长可予以报销。
第十七条 各理事应为协会的利益着想,本着节约的原则,确保钱花到实处。
8.协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一、协会名称:*****图书馆读者协会
二、成立目的: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和信息资源,提高文献的周转率和利用率;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校园文化的建设;利于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联系和沟;协助搞好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读者协会的口号:“读书、爱书、评书、管书”
四、组织性质:读者协会是由学院广大读书爱好者组成的学生社团,由图书馆组建成立,在业务服务、职责履行方面接受图书馆的领导和指导,在协会机构设置、会员培训等方面接受团委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章 机构组织及职责
本协会设指导教师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办公室主任一名,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各设正副部长两名。协会领导每学年初换届一次,由全体会员竞选产生。
一、指导老师职责
总体把握协会发展方向,指导协会开展各项读书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二、主席职责
对指导老师负责,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络。全面督促协会的各项工作开展,对协会内的各项事务具有决策权,审核协会活动方案,讨论决定新会员的吸收、调动、任免、退出及章程的修改。对协会的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定权。组织召开部长级会议,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安排换届选举,以及其它该由主席负责的事宜。
三、副主席职责:
对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督办分管部门工作的落实,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并及时处理相关工作。
四、秘书长职责:
负责协会日常活动记录,撰写工作计划及总结,对所有协会的资
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组织读者参加“座谈会”、“交流会”,加强读者与图书馆的沟通,及时反馈读者意见,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工作。
五、组织部职责
负责新会员的吸收、培训与考核。做好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如活动的内容及形式,活动场地及设施的安排等。组织读书活动征文,与书评讲座等活动。
六、宣传部职责
协助做好协会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如展牌、海报等)进行新书推荐,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一、协会面向全校学生接收会员,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会员享有社团的基本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
二、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做好读者,为读者服务”的愿望;
(三)原则上要求为本校学生。
三、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二)协会负责人审核;
(三)公布纳选结果。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会内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借阅图书资料时增加2本借阅量;
(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与意见;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图书馆勤工助学活动;
(六)享有优先接受图书馆服务(文献检索及借阅)、教育与培养的权利;
(七)学期末可参与评选校优秀会员、优秀团干的权利。
五、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
(二)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及相关设备设施;
(三)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了解读者动态,关注图书馆的发展;
(四)收集反映学生读者对图书馆的要求、建议与意见;
(五)应熟悉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做好图书馆的宣传工作;
(六)上交读书心得或对图书馆的真实感受。
六、会员的奖惩制度
(一)本协会每学期期末对会员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会员、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方式是由会员本人填写申请或经他人推荐,并经全体会员公开评选,最后交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参评人员要求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工作,且业绩突出。优秀会员和优秀社团干部要予以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品。
(二)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协会活动者,取消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者取消会员资格。
(三)对于违反协会的规章制度及破坏协会整体形象的会员,轻者予以警告,重者经协会部长级会议讨论后开除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日常活动
(一)每学年初,按照社团联合会统一规定开展纳新活动;
(二)邀请资深学者作专题讲座,介绍文坛发展,帮助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文化,培养同学们的文学兴趣;
(三)举办读者心得交流会,举办读者论坛、沙龙活动,及时开展时事、热点话题的讨论,了解社会动态;
(四)举办主题丰富的征文、演讲、朗诵等形式多样的比赛,为广大同学提供锻炼自我与展示自我的平台,并邀请相关老师做评委;
(五)向广大同学征集稿件,择优发表在《图书馆通讯》上;
(六)与兄弟社团举行内容相关的联谊活动。
二、重大活动
本协会将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及时协调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如周年纪念等)。
三、财务管理
协会成员根据图书馆的实际每人将交纳一定的会费作为协会日常活动开支;重大活动由图书馆适当拨付经费或争取赞助资金,经费使用由秘书长监督,指导老师审批使用,发票留由老师记录在案。
四、本协会活动开展尽量不影响同学们的正常学习,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并掌握一定的工作尺度和标准。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
读者协会章程根据学校的发展以及协会的自身发展情况做相应的修改。
一、由主席召集部长级扩大会议讨论具体议项,决定章程修改稿。
二、修改稿经由全体会员会议表决通过定稿。
第六章 附
则
一、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读者协会所有。
二、(一)关于退会
1、由组织部统管;
2、各部长接受退会申请,并把名单及时交组织部作记录;
3、退会者不考虑再接纳为会员;
三、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图书馆读者协会
9.读者协会章程 篇九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阅读协会章程
(二0一四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阅读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学生读者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是思想性、学术性较强的大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推广学生学习经验、培养读者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欣赏水平,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第四条 阅读协会章程是协会运行的指导性文件,协会的各种活动均应在章程的基本指导下开展。第二章协会活动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方式以协会指导与读者自主活动相结合,开展读者沙龙、读者调查、书评书展、校际交流等校内外多种实践。
第六条 每一学年进行一次纳新工作,年终进行总结。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阅读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阅读协会理事会召开,在特
殊情况下大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由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2、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一条 协会常设机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
第十二条 理事会职责:
1、是协会的常设机构,决定会员大会之外事宜。
2、协助处理协会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协会机构:
1、读者协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理事九名;
2、设办公室,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和财务部。第十四条 工作职责:(1)理事长:
1、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负责协会全局工作及方案的策划、决定、督促、检查并协助各部工作。
(2)副理事长: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拟写各种报告、通知、总结、统计等文书;
3、负责对违纪成员的监管,监督本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4、在会员大会及其它相应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理事:
1、按时参加理事会等会议;
2、积极配合协会各种活动的开展;
3、参加协会的决策和调研;
4、积极协调与各系部的联系;
5、参与协会相关方案的讨论。
第四章会员 第十五条 入会条件:凡我院在校学生,爱好读书,积极上进,承认读者协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成为阅读协会会员。
第十六条 会员权利
(1)选举或被选举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成员;
(2)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对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4)优秀会员在借阅图书资料时享受一定的特权;
(5)会员家庭生活条件困难者,有机会可优先到图书馆进行勤工俭学; 第十七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学院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爱护书刊及相关设备设施;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支持协会工作,完成协会安排的任务,为阅读协会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
(3)维护协会的利益和荣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4)关注图书馆发展,了解读者,积极向图书馆推荐优秀图书;
3(5)协助采编部采购新书,介绍好书,提供目录,使所购书籍尽量满足读者需求,提高图书质量;
(6)争做文明读者,积极参加爱图书,讲文明活动,为活跃我院读书气氛起带头作用。
附录:协会必须存有会员档案资料,记载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八条 阅读协会经费来主要由上级拨款与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九条 经费使用细则
1、经费管理:由本协会财务部分管帐目;
2、经费使用项目:协会日常工作必备用品,正当必要的活动费用;
3、经费使用程序:
部门填写活动策划表交老师审批,经老师同意后可支出经费;
经费的使用需接受上级及各成员的监督,并定期汇报经费开支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阅读协会。
附录一:会员考核制度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常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阅读协会
会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1、培养发掘优秀会员,促进协会建设发展。
2、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同时能逐渐以一名优秀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其他同学作好表率。
3、让每一个进入协会的会员都有所收获,学到知识,锻炼能力,开阔眼界。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开会到场、活动参与情况、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工作积极性、遵守我协会各项制度情况。
2、工作能力: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情况等;3贡献与否:对协会活动有突出贡献的或为协会获得荣誉称号的予以加分。
三、嘉奖方面
1,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会员,由所在部门视情况予以淘汰。
2,对于考核优秀的会员,予以“优秀会员”称号以及适当素拓分。
四、考评方法:
会员考核分为A、B、C三个等级,A等级可评为协会优秀会员;B、C等级者可视情况进行加分(素拓分),D级以下的予以淘汰。
1、理事评优:老师评价(占50%),理事长评价(占30%),理事互评(占10%),各协会成员对理事评价(占10%),2、会员评优:理事长评价(占50%)、理事评价(占30%)、会员互评(占20%)。
3、最终优秀会员的评选按得分多少算。
10.电子爱好者协会协会章程 篇十
电子爱好者协会章程
1、本协会在电信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由攀枝花学院校团委批准,于2001年11月中旬正式成立。
2、协会活动遵循《攀枝花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
3、协会名称是“电子爱好者协会”
4、协会标志以花瓣轮廓用红、绿、篮三种颜色,三个花瓣分别代表电子技术、电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交叉代表协会活动的内容和发展的方向。
5、协会宗旨:“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与时俱进”为宗旨。使其成为全能人才。
6、发展方向:使成员了解并掌握电子技术、电脑技术和维护能力、掌握维修技巧、培养会员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使其成为全能性的人才。
8、协会机构设置:会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维修部、策划部、外联部。
9、聘请学院理论知识渊和实践经念丰富教师为指导老师。
10、电信学院提供维修部的、实习场地、维修设备。提供设备、器材、网络部的场地、设备由学生处负责。
11、定期向社团联汇报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成员的进行互相交流学习;积极开展各种有利益同学的相关活动,积极配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12、每位成员必须遵守大学生守则。办公室
负责协会的相关档案,财务和内务工作。组织部
负责会议的召开、活动的布置和安排、协调各部门开展的活动。为了使协会能够更好的发展,组织部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对协会新招学员的管理:
1、负责对成员的培训工作。
2、协会新招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不能到的学员应该事先请假。3学员在上课时都必须做笔记,学员在培训完后都必须写培训的感受对培训的看法、建议。
二、对于新成员培训及格与否的标准
1、平时成绩占30%、上机考试占20%、笔试30%、机箱的组装占20%
2、培训期间有如有三次不到者不合格。
3、培训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合格。
4、培训期间不听从教师的安排的不合格。
三、对协会内部成员及干部的管理:
1、电子爱好者协会各部的部长必须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工作期间内不允许 窜岗位,在一学期完后所有成员必须向协会递交一份工作总结报告。
2、在出席相关会议或参加相关活动必须佩带会员证。否则将按协会的有关制度执行。
3、协会的任何部长不得利用职权私自向成员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4、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时时抽查其成员的工作情况,对没有干工作的或很少干工作的给予警告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5、各部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各种。
四、协会成员的奖惩条例:
1、奖励条例
(1)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又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自己的本职的成员,在年底评比时,给予优秀个人的奖励。
(2)对协会做出贡献或受学校表扬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都将根据其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处罚条例:
(1)工作期间无故缺席、迟到、不带工作证的成员给予口头警告的处分。
(2)协会召开的大小会议,凡三次不到会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于长期不到或工作不积极的将开除本协会。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该部门或个人以120%的赔偿金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将调离岗位或开除协会。
(4)偷窃协会或个人财产,200%进行惩处,数额极大者给予开除协会的处分并上报社团联
(5)若在协会内部,违犯了学校的校纪校规,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给予留会查看或开除协会的处分,情况极为严重者将上报院团委。宣传部
负责会议的通知和会议的记录,活动的宣传。
维修部 负责学校和学生的电器维修,(在维修电器时只能收取少量的维修费,不换件的情况下不得收费,一旦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以处分。
负责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⑴、活动方向: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电路的设计制作和创新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比赛。使成员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设计能力的电子设计的专业人才。
⑵、活动方式:自动式+集中式;自制+指导;个人+集体。⑶、活动目的:培养成员的创新能力,参加竞赛获取名次;为学校争光添彩。
⑷、活动前提:设计电路必须完善,多角度、反复思量电气的参数,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5)组装过程中听从安排,不得进行非法操作、违规操作,爱惜、维护实验室的设备及仪器。
设计完成必先由指导老师检阅,之后方能制作。策划部
负责协会开展活动策划。外联部
负责拉赞助和搞联谊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