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维修合同范本

2024-09-24

机械维修合同范本(共15篇)

1.机械维修合同范本 篇一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范本范

本范本3333))))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编 号: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

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由____方负

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

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

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____________元/月/台,_________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

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设备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租日期,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

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设备赔偿金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_______方负担,退场费由______

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

方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乙方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

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元

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

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

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累计停工三天(维修时累计十二小时折合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

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因乙方

2.机械维修合同范本 篇二

牧羊集团的前身, 是成立于1967年的邗江粮食机械修配厂, 曾在1979年研制出中国第一台粉粹机。发展中, 牧羊逐渐认识到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最近10余年间, 牧羊努力打造核心技术优势, 取得国家专利近400项, 多项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2008年, 全国饲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牧羊, 牧羊已经成为“标准”实际制定者。目前, 牧羊产品已经在包括瑞士、美国等73个国家销售。据海关统计数据, 2009年, 中国出口的饲料机械 (包括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合资企业) , 其中64%是由牧羊提供的。

两次股权改革注入发展动力

股权清晰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必备要素。2002年, 在当地政府牵头下, 牧羊实行了股权改革, 国有股比例由78.32%逐步下降至3.87%, 自然人股东比例由以前的10.49%升至87.19%, 实现了经营者持大股。当年公司产值就突破2亿元, 并在随后几年连续保持50%的增长速度。

3.机械维修合同范本 篇三

《通知》指出,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有部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存在缺乏诚信、欺骗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包括使用不规范的留学合同,从而导致留学当事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投诉增多,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虚假广告、不如实介绍国外情况、不兑现承诺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使用“霸王”条款等。留学合同不规范所引发的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推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当事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导致留学当事人上当受骗。《示范文本》的实施,是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和意愿,《示范文本》既可以作为签约的参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教育部已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刊载了《示范文本》,保证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能够随时免费下载参考使用。

4.房屋维修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朱志高,男,家住沙市镇政府机关院内,联系电话***。办公室0731——8330000

1乙方:刘作武,男,家住沙市镇黄花村三角组村民,联系电话***。

一、甲方同意将沙市镇机关院内第二栋宿舍第一单元四楼左四号室,建筑面积117平方米房屋维修委托乙方。

二、维修时间2011年10月国庆长假期间,(1日——7日)

三、维修要求:室内墙壁全面粉刷均平显光亮。装制木制地板1平米/165元。安装厨具。安装灯具。屋顶全面更换尺长张瓦。维修完工后各类家具搬迁和安放及卫生由乙方负责。

四、总计维修费65000元,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22000元。即墙壁粉刷完成后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第二次付21000元。房内地板安装完成后符合质量要求。第三次付22000元。全面完工后包括家具全面搬迁安装好卫生好。

五、分三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某地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要求复工做好,如果不能复工的地方,甲方有权在维修费扣除相应的费用。

六、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反悔另选他人维修,属甲方违约。甲方支付金1000元给乙方。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反悔不按期维修或不承接维修(因承包其它工程工程量大),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甲方。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王福生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主签名:

2011年9月5日

关于解决政府办公楼住宿楼维修经费请示

镇政府领导:

镇机关办公楼及干部住宿楼,由于长久未修造成屋面天沟大面积漏水,部分下水道破损渗水,办公楼厕所漏水,对机关办公和干部生活住宿造成一定影响。干部职工多次提出意见,要求全面捡盖维修。( )经专业人员初步预算,估计总投资叁万元。为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和住宿楼漏水问题,建议近期进行维修,请领导批示。

(维修预算明细见附页)

党政综合办

2011年9月15日

附表:

政府办公楼、住宿楼维修经费预算明细表

办公楼:厕所下水道维修共计5000元

(更换六个大便器和开头)材料及工资

第四栋:干部职工住宿楼维修(老住宿南边)共计4200元

小维修:购买尺瓦做张瓦。

尺瓦、橼皮、钉子3000元工资1200元

第五栋:干部职工住宿楼维修(老住宿北边)共计4200元

第一栋干部职工福利宿舍楼(门卫左边)共计7600元

房屋维修共有七个重点地方。

1、瓦、橼皮、钉子材料费3000元加1000元工资共计4000元。

2、天沟维修600元材料费加工资400元共计1000元。

3、下水道维修只换漏水5根。材料费800元加工资12个1800元,共计2600元。

第二栋干部职工福利宿舍楼(办公楼右边)共计1100元

1、瓦、橼皮、钉子500元。

2、5个工日600元。

区公所宿舍捡盖材料费有工资共计4000元

机关食堂共计2000元

机关垃圾池共计900元

5.维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五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一致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维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

3、委托方式:

4、年年日完工(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款为XX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涉及品牌、等级等的主要材料,需甲方现场验收。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通知工地施工人员。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后立即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价款额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额的‰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或者不能及时提供到位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统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期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承信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安全责任

合同行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和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乙方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负责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或杂物必须按物业管理要求及时清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6.维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六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油漆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包清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五、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在协会会员店铺采购,油漆未在协会会员店铺购买可视合同无效。

(2)甲方采购后材料经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应给施工人员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出入证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施工中如临时需要使用公共部分,甲方应向邻居打好招呼。

(4)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5)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七、基层检查:

乙方在工程现场对基层状况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可能影响涂饰效果的因素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后的基层状况甲乙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若因客观的原因其通过涂饰仍无法改变的,双方应事先做好记录并予以确认。

八、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1、木材油漆施工验收标准:

(1)检查所用油漆品牌、颜色应符合住户要求、设计选定的样片要求。

(2)不允许存在漏刷、斑迹。

(3)棕眼及缝隙必须全部刮平,做清漆时棕眼及缝隙应与面板颜色相近。

(4)油漆表面上不允许有流挂、皱皮、针眼孔、气泡。

(5)油漆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表面应平整、光滑,光泽均匀。

(6)做清水漆时应做到木纹清晰,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在1.5米线外目测。

(7)装饰线分色线偏差不大于1MM,五金配件、玻璃洁净。注意事项:木门窗、扇上帽头顶面及下帽面底面不得漏刷。

2、墙面涂刷乳胶漆工艺验收标准:

(1)腻子与基层结合坚实牢固,不起壳,无粉化及裂纹。

(2)墙面平整,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得大于2MM,梁与吊顶两头偏差不得大余3MM。

(3)在1.5米距离观测漆膜,应无明显刷痕、辊痕、没有明显的滚筒痕迹和排笔痕迹。

(4)检查整体墙面,应无少涂、漏涂、漏底、光泽不匀、局部色差、流挂现象等。

(5)若1间房用2种以上颜色涂装,装饰线分色线偏差不大于2MM。

(6)逆光观察墙面无明显凹凸,阴角直,阳角挺,阴阳角偏差不大于3MM横平竖直。

(7)漆面没有污染、没有脏迹存在。

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须先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

2、乙方人员进场施工五天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5%,即__________元。

3、木器漆完工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______________。

4、内墙乳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___________。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2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涂饰质量负责,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确认是保修范围内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5、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非装饰外力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然老化、结构层降、温差收缩、碳化收缩等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若要乙方维修的,则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给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浅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篇七

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合同法》第25、32、33、36、37等条款针对不同情况, 就合同成立分别做出了规定。原则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除口头合同外, 合同成立的具体情形主要有:第一,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是合同成立;第二,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第三, 实际履行时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在签字或盖章前,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 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 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关于合同生效, 根据《合同法》规定, 主要情形有:第一,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绝大多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致的;第二, 批准、登记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第三, 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第四, 期限届至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约定附期限的,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致的, 即自成立时生效, 但并非都是一致的, 合同生效的第二至第四种情况与合同成立显然不一致。如合同的批准或登记,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登记, 合同才能生效。换句话说, 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登记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在此情况下, 合同成立在前, 生效在后。如果合同未经批准或者登记, 尽管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了协议, 但不管当事人意志如何, 合同并不能生效。

特别值得探讨的是, 合同须经批准或者登记才生效的情形, 实务及理论界对《合同法》第4 4条第2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长期存在误解。对此, 必须注意以下情形:第一, 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所作的规定, 而不是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作出的规定;第二,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未经登记仅仅成立而不生效;另一方面,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了合同生效的时间, 即“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文句。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虽然规定合同需经批准或登记, 但未明确规定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那么该批准或登记就不是合同生效或有效要件。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 3条规定:“房屋租赁,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 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三, 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登记制度并非合同登记, 而是物权性登记, 即该类登记为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而不是合同本身的生效或生效要件。事实上, 司法实践及理论对有关登记制度及合同效力的误解多数集中在此方面, 将该类物权登记往往与合同生效或有效相混为一谈。《物权法》第2 3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 诸如《土地管理法》第12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等规定的登记属于物权权属变更登记, 而不是合同生效登记。对于房地产等买卖合同, 登记与否对合同本身是否生效、是否有效不产生任何影响, 登记仅仅关系到所有权、使用权等转移效力。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两者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 但合同成立显然不等于合同生效, 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各有不同的法律要件。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体现的意志不同

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 即完成了要约与承诺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 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是否成立、能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 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 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成立后, 能否产生效力, 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并不是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的, 它取决于法律对该合同的态度和评价, 体现了国家对合同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即使合同已经成立, 如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要件, 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违法的合同不但受不到法律保护, 甚至可能依法制裁当事人。

2. 反映的内容不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的范畴。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 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 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 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判断合同是否有效, 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意思表示一致, 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而合同生效的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3.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的成立, 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笔者认为,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只需订约任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意思表示一致”的标志就是“承诺生效”。《合同法》对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合格) 。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效力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合同成立以后, 但合同尚未生效的, 当事人不负担给付义务。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否则, 债务人依法及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也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要求强制履行。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否相同, 有无区别, 不是一个纯理论问题, 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因订立合同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二者不一致, 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当事人不必履行合同, 继而不存在违约责任等。如果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 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 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原有立法及司法实践, 由于未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因而也未区分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 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将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 一律按无效合同处理, 因而产生大量的无效合同, 致使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 即不利于当事人, 也不利于市场经济。另外由于未区分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 故将合同不成立作为无效合同对待, 而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 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即《合同法》第4 2条规定,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 依据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 不仅产生民事责任, 如赔偿损失等, 而且过错方依法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 如追缴财产, 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从而区分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 对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合同法》第8条规定之探讨

值得探讨的是《合同法》第8条之规定。该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笔者认为, 第8条之规定是将合同成立制度以合同生效制度加以规定, 从而否定了《合同法》第4 4、4 5、46条等有关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 也因此混肴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既然合同成立后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并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那么有关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和意义。但正如上面所述, 只有生效的合同才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对当事人并无约束力, 亦自然不存在合同变更或解除。

既然《合同法》已明确区分并分别规定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那么, 第8条之规定与有关合同成立及合同生效之规定显然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 也使得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的作用和意义被第8条之规定一笔勾销。从合同法全部内容分析, 该条所要表明的意思, 事实上已在《合同法》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等相关章节做了详细规定。因此笔者认为, 第8条之规定不但无任何积极意义, 反起消极影响。为解决理论上特别是实践上的理解与适用不一, 避免引人误解, 给司法实践造成混乱, 应当删除第8条, 至少应做适当的修改。

摘要:《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和生效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而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 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两者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 但合同成立显然不等于合同生效, 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各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2]王家福主编: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3]陈安生主编:涉外经济合同的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

8.试论公路机械维修存在的问题 篇八

关键词:公路机械;故障;维修方法;维修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12-0063-02

维修是恢复机械技术性能,排除故障及消除故障隐患,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当前国内公路机械维修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在维修中还存在着诸多技术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机械维修质量不高,装备可靠性差,甚至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在高等级公路施工中,机械化大生产已完全取代了传统的生产模式。高效、低耗、优质是工程机械使用性能的体现,是实现高等级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为使工程机械在施工中充分发挥效能,对机械进行正确合理的维修保养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如何管好、用好、维修好工程机械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现针对机械维修工作中遇到的常见维修问题进行简要分析探讨。

1进行机械故障判断检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首先,进行维修、判断故障应从简单的事情做起,本着“从

简到繁、从易到难”的原则进行分析判断;其次,在判断处理

故障时,应理清思路,做到“先想后做”:①先想好怎样做、从何处人手,再实际动手。即先分析判断,再进行故障处理及维修。②对于所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地先查阅相关的资料,看有无相应的技术要求、使用特点等,然后根据查阅到的资料着手维修,切忌盲目拆修。③在分析判断的过程中,要根据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来进行判断,对于自己不太了解或根本不了解的,一定要先向有经验的同事或工程师咨询,寻求帮助;最后,因机械故障多是综合性故障,故在故障判断维修中要做好记录,并对维修后设备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2机械设备故障处理的基本步骤与维修注意事项

2.1通过观察了解故障的情况

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要尽可能了解故障发生后的详细情况,通过询问操作人员和重点观察故障的现象,做出有效地判断,提高判断的准确性,首先排除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虚故障”。注意事项:①切记,任何故障的出现,细致的观察是第一位,也是最直接、最有效地判断方法。实践证明,现场多数机械故障为新手或不熟练操作手误操作造成的“虚故障”,只需要核对作业标准重新操作即可排除故障。②操作人员对故障的现象描述要准确、简练,避免给维修人员提供虚假信息。

2.2通过重复操作复现故障现象

在核对作业标准重新操作时,维修人员要重点观察操作人员所描述的故障现象是否存在,并根据故障现象进行初步判断,明确下一步的故障处理思路,同时判断是否有其它故障的存在。注意事项:①在复现故障的过程前,要先判断此故障是否会造成更恶劣的后果(如:是否会使机械的损坏加剧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是否会破坏线路导致在封锁时间内无法正常开通线路;是否会造成晚点等等);②在复现故障的过程中要重点观察相关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或相关部位的技术参数是否在标准范围内。

2.3通过观察故障现象进行判断、分析、处理

注意事项:现场对机械故障进行处理的全过程,检修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地确定处理方案并汇报给施工负责人,以期将故障出现后的各种影响降至最低。对故障处理情况进行检验并记录。切记,任何机械故障现象的发生都有其根本的原因,多数故障不能简单地从表面故障现象的消失看问题,故障的发生可能还有深层次的原因。因此,要求维修人员在临时处理完故障表象后都要对故障进行分析并反复的检验,以期发现引起故障的真正原因并消除,避免故障的再次发生。分析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及时将分析处理过程和思路记录下来,并提供给操作使用人员,为今后的故障排除积累经验。

3在维修过程中治标不治本、只追求数量而忽视维修质量

维修方法不正规,“治标不治本”仍是惯用的手段。在维修公路机械时,一些维修人员不采取正确的维修方法,认为应急措施是万能的,以“应急”代“维修”,“治标不治本”的现象还很多。如挖机旋转油压马达油封更换要将整个液压马达解体,从内向外装配,因图快从外向内装配,结果两三个小时后又出现漏油,又要重新维修,结果使得维修时间增加,工作时间减少,影响设备使用率,降低效益。

垫片使用不规范,随意使用的现象仍然存在。公路机械零部件配合面间使用的垫片种类很多,常用的有石棉垫、橡胶垫、纸板垫、软木垫、毛毡垫、有色金属垫(铜垫、铝垫)、铜皮(钢皮)石棉垫、绝缘垫、弹簧垫、平垫等。一些用来防止零部件配合面间漏油、漏水、漏气、漏电,一些起紧固防松作用。每一类垫片使用的时机和场合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在维修机械时,垫片使用不规范甚至乱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导致配合面间经常发生泄漏,螺栓、螺母自行松动、松脱,影响工程机械的正常使用。如发动机气缸垫过厚,导致压缩比降低,发动机起动困难;喷油器与气缸盖配合面间使用铜垫片,如使用石棉垫代替,易使喷油器散热不良发生烧蚀;柴油机输油泵和喷油泵结合面间垫片过厚,导致输油量及输油压力不足,柴油机功率下降;如漏装弹簧垫、锁紧垫、密封垫,致使接合不紧,易发生松动或漏油等现象;因垫片中间有孔而忘记开孔导致油道、水道堵塞,发动机烧瓦抱轴、水箱开锅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在此提醒广大维修人员维修时,切记“垫片虽小用处大”。

“小件”好坏不重视,因“小”失“大”导致故障增加。在维修作业时,往往只重视喷油泵、输油泵、活塞、缸套、活塞环、液压油泵、操纵阀、制动、转向系统等零部件的维护,却忽视了对滤清器、溢流阀、各类仪表等“小件”的保养,认为这些“小件”不影响机械的工作,即使损坏也无关紧要,只要机械能动就凑合着用,殊不知,正是这些“小件”缺乏维护,导致机械发生早期磨损,缩短使用寿命。如工程机械使用的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液压油滤清器、水温表、油温表、油压表、感应塞、传感器、报警器、预热塞、油液滤网、水箱盖、油箱盖、加机油口盖、黄油嘴、储气筒放污开关、蓄电池箱、喷油器回油接头、开口销、风扇导风罩、传动轴螺栓锁片等,这些“小件”是工程机械正常工作及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对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至关重要,在维修作业时,如不注意维护保养,常会“因小失大”,导致机械故障的发生。

维修禁忌忘脑后,隐性故障频繁出。维修机械时,若不了解维修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则会导致拆装中经常出现“习惯性”的错误,影响机械的维修质量。如热车拆装发动机气缸盖,易导致缸盖变形裂纹;安装活塞销时,不加热活塞而直接把活塞销打人销孔内,导致活塞变形量增大,椭圆度增加;在维修柴油机时过量刮削轴瓦,轴瓦表面的减摩合金层被刮掉,导致轴瓦钢背与曲轴直接摩擦发生早期磨损;拆卸轴承、皮带轮等过盈配合零部件时不使用拉力器,硬打硬敲,易导致零部件变形或损坏;启封新活塞、缸套、喷油嘴偶件、柱塞偶件等零件时,用火烧零件表面封存的油质或腊质,使零件性能发生变化,不利于零件的使用。

零部件除污、清洗不彻底,早损、腐蚀常发生。维修机械时,正确清除零部件表面的油污、杂质对提高修理质量、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有着重要意义。由于不注意加强零件的清洗、清洗剂选用不合理、清洗方法不当等,导致零部件早期磨损、腐蚀性损坏的现象,特别是工地上修理时常不注意清洁,随便清理后就安装,导致机械磨损加快。

4结束语

总之,公路机械维修常见问题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施工企业,因点多线长,设备维修更加艰难,只有解决上述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提高维修人员的素质、遵守维修质量第一的原则,才能遏制设备维修的“滑波”,才能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最少的投资获取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付涛.浅议工程机械的维修技术[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5

2 席刚平、黄 健、刘 伟.工程机械的故障检测与维修[J].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2009.12

On the Road Mechanical Maintenance Problems

Liang Jiancheng

Abstract: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e issue of road maintenance machinery. Repair the fault to judge from the basic principles to be followed, the basic steps in dealing with equipment failure and maintenance considerations, as well as during maintenance temporary solution, only the pursuit of quantity and quality aspects of neglect of maintenance of a detailed analysis to improve the maintenance standard, to ensure the operability of road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and usage.

9.屋面防水维修合同范本 篇九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屋面防水维修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屋面防水维修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XX广场大厦、xx公寓及中餐厅层面和局部防水维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具体范围:XX广场大厦裙房顶层屋面及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防水,卧龙公寓顶层面防水层,中餐厅层面防水层进行翻修处理,在原有防水层另行加铺SBS防水材料以及对原有防水层的透气装置进行重新布置改造,对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进行防水处理,具体工程量见<附件清单>,具体材料质地与施工工艺按乙方所报方案经甲方确认。

2、双方约定以上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干价为 元。

3、乙方应保证严格按国家建筑质量规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承诺对维修后的`屋面防水质量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水问题(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负责修复,因顶层屋面渗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坏或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乙方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予修复或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为7天,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预防屋面渗水对楼内设施的损坏。

5、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80%即 元,其余20%即 元留作质量保修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的75%即 元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五年保修期满时支付给乙方。

6、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所聘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对物业正常使用的影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对因本工程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物业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荆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Z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屋面防水维修合同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旧泵房、水池降标高,旧配电室门房拆除,新做泵房配电室,主楼地下室新做泵房、室外做地沟,后院做门房,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以上所有工程的土建、电气、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结算方式

根据图纸和工程量签证单计算工程量,依据20xx年相关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单位经审核的规费证进行结算,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晋建标字(20xx)89号文件、六、付款方式

竣工后付到95%,质保期(质保期为五年)满后全部付清、七、工程保修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工程保质期满五年后,甲方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工程质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6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屋面防水维修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磋商、互相配合、互恵、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办事处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无密码防水维修工程按质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认真商议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文三西路2号古荡街道办事处

2、工程名称: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3、工程内容:进行平台平改坡和铺设SBS防水卷材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价格:28200元

二、乙方职责:

1、本工程开工之日起,听从甲方安排、服从甲方指挥,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喝酒上高空作业,要带安全帽,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2、在屋面防水维修过程中,乙方要严格遵守文明安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3、质量保证,乙方所施工的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在一年之内发现渗漏,乙方无条件免费保修(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不在保修之列)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三通:路通、水通、电通

2、协助乙方搞好安全设施,配合乙方进行施工,确保补漏工程顺利进行

四、付款方法:

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开工后,甲方应支付工人生活费40%、待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完工后,通过关水48小时测试不漏水,甲方应在五天之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不包括任何税金)

五、法律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者按总造价的10%赔偿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2、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仲裁,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10.车辆定点维修合同范本 篇十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合同

发包方(甲 方): 供水公司 公司 承揽方(乙 方):

发包方: 供水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事宜,签订本合同。

2、二级维护: 公里或 天

3、一级维护、小修: 公里或 天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保费用;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保服务以外的要求。

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 元作为违约金。该笔费用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维保费中扣除。各维保任务完成承诺时间(按各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执行):

1、大修: 小时

2、二级维护: 小时

11.出版合同履行中的合同应变权 篇十一

关键词:出版合同履行;补充权;撤销权;抗辩权;解除权

出版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新的情形,比如,发现原出版合同残缺、模糊需要补充;发现订立出版合同一方为无权代理人;对方当事人应该先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出版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在出现这些情形时,出版合同当事人拥有合同应变权。下面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出版合同当事人如何行使合同应变权。

作者H在完成《建筑火灾安全技术》一书后,急于出版。经过与出版社D协商,双方于2006年5月订立出版合同,要点如下:一、作者H于2006年5月将该书稿交给出版社D出版;二、图书出版前作者H向出版社D支付金额为图书出版成本的资助款;三、图书印刷5000册,两年内未销售完的图书由作者按8折购买;四、出版社D无须向作者H支付稿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者H按期交稿,要求出版社D在2006年10月前出版该书,出版社D同意这一要求。出版社D在审稿时,发现书稿未达到“齐、清、定”要求,出版社D中止履行合同。作者H在对书稿做了处理后,2006年7月再次交稿给出版社D,要求出版社在2006年12月前出版该书,出版社D同意这一要求。出版社D审稿后认为书稿达到“齐、清、定”要求。由于出版社D工作繁忙,未能在2006年12月出版该书。2006年12月作者H向出版社D催告,但到2007年4月出版社D仍未出版,作者H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于上述案例,存在以下问题:一、2006年5月作者H交稿时,作者H可否要求出版社D在2006年10月前出版该书?如果出版社D在2006年12月出版了该书,作者H在出版之前需要支付的资助款如何计算?二、出版合同成立后,如果对合同约定的稿酬、资助款等利益条款产生疑义,当事人可否请求撤销合同?三、2006年7月作者H再次交稿给出版社D,出版社D认为书稿达到“齐、清、定”要求,出版社D是否应当履行出版义务?四、2007年4月出版社D仍未出版该书,作者H能否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下面通过论述出版合同履行中的合同应变权解答这些问题。

在出版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形时,出版合同当事人拥有的合同应变权包括以下几种:

1. 补充权

出版合同生效后,出版者或作者发现有关出版物质量、资助金额、出版地点、出版期限、出版方式、出版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有权达成补充协议。如果经过补充内容仍不明确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出版合同中对出版物质量要求不明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如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作者与出版者约定,作者资助出版者出版作品,双方对金额约定不明的,应按行业惯例计算。有的作者为了提高图书质量,方便修改,或者为了赶时间,要求图书编校和印刷在作者所在地进行。在出版地点不明时,图书编校和印刷在出版者所在地进行。出版期限不明时,作者交稿后,出版者可以随时出版,作者也可以随时要求出版者出版,但要给出版者必要的准备时间。出版方式不明时,要按照有利于實现出版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资助出版学术专著时,出版者采用小胶印成本较低,但图书印装质量较差,这不利于实现出版合同,因此不应采用。出版费用不明的,应由负有出版义务一方负担。出版者在向作者发样书时,运费应该由出版者负担。

在本文案例中,双方未对出版期限进行约定,因此,2006年5月作者H向出版者D交稿时,在给出版社D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出版社D在2006年10月前出版该书,以此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此外,双方约定图书出版前,作者H向出版社D支付金额为图书出版成本的资助款,但双方对资助金额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补充约定。如双方未补充约定或约定仍不明确的,图书出版成本应该按照出版社D出版图书地点的市场价计算。出版社D逾期出版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计算;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计算。

2.撤销权

出版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的行为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有权撤销出版合同。撤销权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行撤销权,另一种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权。

自行撤销权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代理权人、超越代理权人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著作权人名义实行代理的人,与持诚信态度的出版者订立合同,出版者可以在合同成立后一个月内通知对方撤销合同;请求撤销权是指出版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显失公平,或者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恶意降低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的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以欺诈的手段使自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了出版合同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撤销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在本文案例中,出版合同规定,图书出版前作者H向出版社D支付金额为图书出版成本的资助款;图书印刷5000册,在两年内未销售完的图书由作者按8折购买;出版社D无须向作者H支付稿酬。作者H如果认为这是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3.抗辩权

出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违约,但合同履行尚有必要和可能的,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合同中止履行后,如果先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现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确无履行义务的能力并不能提供担保时,可以中止履行出版合同。

在本文案例中,2006年5月作者H交稿时,出版社D发现书稿未达到“齐、清、定”要求,出版社D可以进行抗辩,中止履行合同。作者H在对书稿做了处理后,2006年7月再次交稿给出版社D,出版社D认为书稿达到要求,出版社D应当履行出版义务,同时作者H应承担违约责任。

4. 解除权

有效合同成立后,由于某些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时,出版者与作者可以协商一致或单方终止合同履行。发生如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合同履行中遇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版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并且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某些图书时效性较强,作者迟延交稿将极大地影响图书销量,出版者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在本文案例中,由于出版社D工作繁忙,未能在2006年12月出版该书。2006年12月作者H向出版社D催告,但到2007年4月出版社D仍未出版,作者H可以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徐继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编辑)

12.先合同义务与先合同责任 篇十二

一、先合同义务的法源及界定

对先合同义务的研究始于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 (vonJhering) 对“缔约上过失”理论的提出和阐释。立法上对先合同义务的规范始于1940年《希腊民法典》第一九七条的规定:“从事缔结契约磋商之际, 当事人应负依诚实信用及交易习惯的要求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对该理论适用的判例始于著名的亚麻地毡案:原告在商店挑选地毡时, 因店员的过失意外受伤, 德国最高法院判决原告依缔约过失获得赔偿。但对先合同义务的内涵, 一直颇具争议。这些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更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对先合同义务的界定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 先合同义务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 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第二种观点认为, 先合同义务指合同生效前, 合同双方当事人所负的附随义务。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对先合同义务终止时间的界定不同, 第一种观点认为先合同义务存在于合同成立之前, 第二种观点认识到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差异, 认为先合同义务存在于合同生效之前。但两种观点都对先合同义务的起始时间未作界定, 都没有界定清楚先合同义务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 先合同义务是从双方开始谈判到在合同生效前, 缔约当事人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二、先合同义务的要素

先合同义务作为广义的合同义务的一种, 存在诸多要素, 笔者将理论与实务中争议较大的三要素提炼出来, 做出以下分析。

1. 先合同义务的存续时间。

其一, 先合同义务的“起点”。有观点认为, 先合同义务应从要约生效时, 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发生。因为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 双方产生合同法上的约束力始于要约的生效,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 将先合同义务的开始时间界定为要约的生效时间, 是符合合同法理论和实务逻辑的。但是合同法是一个动态的法律体系, 合同的谈判缔约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该过程中, 即使要约尚未生效, 但双方建立了合理的信赖利益关系, 则对方基于该合理的信赖利益关系所发生的支出, 理应列入到先合同义务的法律保护范畴。因此, 应当将谈判双方建立合理的信赖利益关系作为产生先合同义务的起点。其二, 先合同义务的终点。对该问题的争议, 主要在于先合同义务终止于合同的成立还是生效时间。对于合同成立和生效时间同一的合同不存在此争议, 对成立后需要特定程序方才生效的合同, 区分这一时间尤为重要。如果仅将先合同义务界定在合同成立之前, 那么, 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这一阶段的义务状态, 则处于真空地带。这一阶段, 合同已经成立, 双方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相互的信赖利益, 但合同约定义务尚未生效。因此应纳入到先合同义务的法律保护范畴, 这也与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后的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定相互衔接一致。

2. 先合同义务的性质。

随着合同义务的扩展, 合同义务已经不仅限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产生了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等合同义务群, 其中需要截然分清的是先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差异。有理论认为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的一种。事实上,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是基于不同的分类标准而确定的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义务而言, 而附随义务则是相对于合同义务中的给付义务而言, 内涵与外延各不相同。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 随债的关系发展, 依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 依附于给付义务的合同义务。该义务仅仅存在于合同履行期间, 且只附随于合同的给付义务。而先合同义务是基于对信赖利益的维护, 其不依赖于某种合同义务的存在, 而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 存在于合同生效之前这一特定期间的法定义务。

3. 先合同义务的内容。

其一, 告知义务。在缔约的过程中, 双方应将合同的成立、生效等有关缔约对方利益的事实情况如实告知。具体表现为:一是对关于合同订立的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二是产品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三是瑕疵告知义务。即对物品的存在的物上瑕疵和权利瑕疵负有告知义务。四是格式合同中, 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详细陈述和解释义务。其二, 保护义务。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保护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 不得滥用一方的优势地位, 胁迫对方, 对对方施加不当影响或利用对方无经验或形势紧迫等需要, 而取得不当利益。其三, 协力义务。在合同缔约过程中, 可能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的情况。缔约方应该相互协助, 共同配合, 采取积极有效的行为, 促使合同成立和生效。其四, 禁止欺诈义务。即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必要的注意义务, 不得以损害对方利益为目的, 假借订立合同而恶意磋商。其五, 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无论合同是否成立, 都应保密, 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先合同责任

1. 违法撤销要约时的先合同责任。

对于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或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的要约, 因为受要约人对该要约会产生合法的信赖, 相信自己一旦承诺, 合同便会成立, 要约人违法撤销要约给要约人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不成立时的先合同责任。

缔约双方经过谈判, 最终合同不能成立, 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达到, 预期的利益不能实现, 但已支出了相应的合理费用。如果合同不能成立是由于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的, 那么过错方应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3.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的先合同责任。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自始不发生效力, 所期待的法律后果也不能实现。但在合同谈判或履行期间发生了相应的支出。造成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过错一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该种责任又被称为效力过失责任。

4. 无权代理时的先合同责任。

13.机械维修合同简单版 篇十三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承包的范围、内容

二台燃气锅炉检修

二、合同期限

具体根据甲方进度计划要求执行。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365000元,叁拾陆万五仟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上述费用包括人工费、消耗性材料费以及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装置性材料由甲方提供。若甲方需委托乙方采购,以委出具托单的形式委托乙方采购。

3、费用支付付款的形式:

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的合同价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解决乙方提出或遇到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

4.12甲方有对工程施工进行过程检查、安全监督、质量检验、全面考核的权利;

4.1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审查批准权;

4.14甲方有权纠正并制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和违反安全规程有关内容规定的行为。对乙方违章工作有停工权、扣款权;

4.15甲方对乙方施工项目的工作票有批准权,并对工作票负责人及配合人员是否合理有否决权。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有关检修、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制度,应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在开始施工前认真学习并且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22乙方应和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现场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接受有关考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毁事故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4因乙方因工作不合格返工,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5施工现场符合甲方文明生产要求,同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并设立安全警示牌,做好必要的隔绝等安全保障措施;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5.1乙方应对进入现场的检修人员加强安全及思想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运行、检修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保证不会损害甲方任何财产,如发生乙方工作人员吸烟、偷盗、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行为,甲方可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500-5000元的违约金,如有损害财产的情况,同意赔偿重置损害财产的费用,情节严重的按照甲方要求的违约金数额进行支付。

5.2安全措施。乙方应对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由乙方造成的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为此,乙方应自始至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守所有有关电厂安全的规定。所有机械、设备和其它危险物应按有关行业施工标准进行防护,所有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安全工器具等(包括甲方提供的)乙方都必须通过检查并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保证所有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应制定并包括消防要求在内的完整的检修安全措施。乙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以及因试验给第三方带来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5.3财产保护。乙方应在检修过程中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财产,使其免受损坏。由于乙方在巡检、保养、维护、检修工作不慎所造成的设备系统被损,乙方应立即无偿修复至原先状态,由乙方承担全部抢修所需的工料费,并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对乙方承包项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废旧配件及装置性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与甲方联系按照甲方规定在厂内指定地方回收。

5.4环境保护:乙方在检修前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中采取降噪措施,对于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油、化工材料等物资严禁任意倾倒,要及时回收或经处理后排放。

5.5信息保密:乙方不得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有关信息(包括甲方的经营信息以及技术安全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5.6当合同所属设备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无条件地参与设备的`抢修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分析,任何推托、扯皮和拒不参加事故调查和分析的,甲方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考核。

5.7在事故调查和分析过程中,如发现有人为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情节严重的个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勒令其返回原单位。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分批支付乙方合同款。如需对乙方承包质量进行全面评审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评审。发生经乙方书面要求按合同付款的通知,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从接到通知15天后起算,按每天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款为止。

七、检修工作内容

未列入的内容,或检修过程发现的缺陷处理,根据实际检修情况,另行商定。

八、终止

8.1乙方的终止权利

乙方有权利在发生下列事件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的义务将停止。

①当出现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的义务时;

②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第一笔付款条件而甲方拒不支付时。

8.2甲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①甲方提前30天给乙方提出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此合同(无论何种理由)

九、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若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14.渗漏维修防水承包合同范本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 的渗漏维修工程全权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渗漏维修范围:

二、选用材料:

1、聚氨酯注浆堵漏剂;

2、环氧砂浆;

3、M1500渗透性水泥密实剂;

4、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

5、聚氨酯密封膏;

6、pMC-421聚合物改性水泥基防水灰浆;

7、其它未注明材料

三、维修方案(由乙方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

1、压力灌注氰凝;

2、骑缝凿槽扩缝,清理刷基层处理剂;

3、挤注pU密封膏或安止水条;

4、环氧砂浆填槽,环氧胶泥封缝;

5、喷涂M1500渗透结晶密实;

6、涂刷2mmpMC-

421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维修、包安全。

五、施工期限:30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工程价格及计算方法:

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按 元/m2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总计 m2;

合同总金额为: 元。

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以及发包人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他工作),并满足工期、质量、安全和工艺要求的综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职能部门收费、安装及照明、维护、技术措施费、其他措施费、利润、不可竞争费、税金、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综合单价不会因人工、物料、税金、政府收费等升降而调整。

七、付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年后如无漏水,支付合同金额的10%;如有漏水:①乙方免费保修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②乙方未尽保修义务,甲方将在合同金额的10%中扣除维修费用后,剩余的部分支付给乙方;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年后如无漏水,支付合同余下金额的20%;如有漏水:①乙方免费保修后,支付合同余下金额的20%;②乙方未尽保修义务,甲方将在合同余下金额的20%中扣除维修费用后,剩余的部分支付给乙方;

八、质量及保修:乙方对防水维修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做到不渗不漏,外观规整,对渗漏维修范围免费保修 五 年(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防水层破坏除外),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甲方责任:

1、提供可以施工的条件给乙方,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

2、组织对工程交工验收及办理结算。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严格按国家的安全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属乙方施工出现质量返工,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后负责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等竣工资料。

5、遵守甲方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十一、现场负责人:本工程甲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全面对工程质量、进度、付款、签证等行使甲方应有的职责和权力;乙方委派 为工程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十二、安全方面: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大小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因质量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延期交付,亦须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施工所选用材料和施工工艺如不符合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需马上改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3、甲方如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须按所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争方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书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二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nbsp;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15.浅析土石方机械维修常见技术问题 篇十五

1 对机械故障判断失误, 修理人员技术不过硬、修理过程不规范

1.1 不能正确判断分析故障, 盲目更换零部件, 一味“换件修理”造成浪费

凭着“大概、差不多”的思想盲目对机械大拆大卸, 结果不但原故障未排除, 而且由于维修技能和工艺较差, 又出现新的问题。例如我单位一台YZ26压路机出现振动力不足、机械无法正常工作的故障, 经拆卸分解振动泵和起振开关, 更换振动泵和起振开关故障依旧。最后检查故障是由于液压油不足、滤网堵死导致液压油进入不到大泵, 大泵因缺油而烧坏。因此, 当机械出现故障后, 要通过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如无检测设备, 可通过“问、看、查、试”等传统的故障判断方法和手段, 结合土石方机械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确定最可能发生故障的部位。在判定土石方机械故障时, 一般常用“排除法”和“比较法”, 按照从简单到复杂、先外表后内部、先总成再部件的顺序进行, 切忌“不问青红皂白, 盲目大拆大卸”。

1.2 螺栓拧紧方法不当的情况较严重

土石方机械各部位固定或联接螺栓多数有拧紧力矩要求, 如喷油器固定螺栓、缸盖螺栓、连杆螺栓、飞轮螺栓等, 有些规定了拧紧力矩, 有些规定了拧紧角度, 同时还规定了拧紧顺序。一些维修人员, 认为拧紧螺栓谁都会做, 无关紧要, 不按规定力矩及顺序拧紧 (有的根本不了解有拧紧力矩和顺序要求) , 不使用扭力 (公斤) 扳手, 或随意使用加力杆, 凭感觉拧紧, 导致拧紧力矩相差很大。力矩不足, 螺栓易发生松脱, 导致冲坏气缸衬垫、轴瓦松动、漏油、漏气;力矩过大, 螺栓易拉伸变形, 甚至断裂, 有时还会损坏螺纹孔, 影响了修理质量。

1.3 不重视螺栓的选用, 螺栓使用混乱的现象较突出

在维修土石方机械时, 乱用螺栓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因螺栓性能、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 导致维修后机械故障频出。土石方机械使用的专用螺栓, 如传动轴螺栓、缸盖螺栓、连杆螺栓、飞轮螺栓、喷油器固定螺栓等是用特殊材质经过特殊加工制成的, 其强度大、抗剪切力强, 确保联接、固定可靠。实际维修作业中, 常常在拆卸时所有螺栓堆在一起, 不分类堆放, 但组装时随意乱装和替代, 这些螺栓因材质差或加工工艺不合格, 给工程机械的后期使用留下故障隐患, 如EX200-5挖掘机后桥轮边减速器内连接行星轮架和轮边减速器壳体的6只螺栓承受较大的扭矩, 这6只螺栓发生断裂损坏, 使用其它螺栓或自行加工代用, 常出现因螺栓强度不够而再次折断的情况;有些部位需用“小螺距”的“细扣自紧”螺栓、铜螺栓、镀铜螺栓, 却使用普通螺栓代替, 导致出现螺栓自行松脱、拆卸困难等现象, 如柴油机排气歧管固定螺母多为铜制, 防止受热或使用时间过长不易拆卸, 但在实际维修时, 却多数使用了普通螺母, 时间一长拆卸十分困难;有些螺栓经使用后会出现拉伸、变形等缺陷, 有些技术要求规定拆装几次后必须换新的螺栓, 若不了解这些情况, 多次重复使用不合格的螺栓, 也易导致机械故障或事故的发生。因此, 在维修工程机械时, 当螺栓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螺栓, 切忌乱用螺栓。

2 各零部件配合间隙不能正确掌握, 导致机械加快磨损

2.1 维修时不注意检测零部件配合间隙

柴油机活塞与缸套配合间隙、活塞环“三隙”、活塞顶隙、气门间隙、柱塞余隙、制动蹄片间隙、主从动齿轮啮合间隙、轴承轴向和径向间隙、气门杆与气门导管配合间隙等, 各类机型都有严格的要求, 在维修时必须进行测量, 对不符合间隙要求的零部件要进行调整或更换。实际维修工作中, 不测量配合间隙而盲目装配零部件的现象为数不少, 还有凭手感觉和经验装配, 造成起动困难或爆燃、活塞环折断、机件撞击、漏油、漏气等故障, 有时甚至会因零部件配合间隙不当, 导致机械严重损坏事故的发生。

2.2 不成对、成套更换偶件或组件

土石方机械上有很多偶件, 如柴油机燃油系统的柱塞副、出油阀副、喷油嘴针阀副偶件;驱动桥主减速器内的主、从动齿轮;液压操纵阀中的阀块与阀杆;全液压转向器中的阀芯与阀套等, 这些配合偶件在工厂制造时经过特殊加工, 成对研磨而成, 配合十分精密, 在使用的寿命期内始终成对使用, 切不可互换;一些相互配合组件, 如活塞与缸套、轴瓦与轴颈、气门与气门座、连杆大头瓦盖与杆身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使用, 相对配合较好, 在维修时, 也应注意成对装配, 不要弄串;柴油机连杆、活塞、风扇皮带、高压油管、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油封、推土机主离合器胶布节等, 尤其是同时使用一套的配件, 发生损坏一定要成套更换, 否则由于配件质量差别大、新旧程度不同、长短尺寸不一, 会导致柴油机运转不稳、液压系统漏油、载荷集中现象严重、更换的配件易早期损坏等。在实际维修工作中, 为了减少开支、不了解技术要求, 不成对或成套更换上述零部件的情况还不少见, 降低了工程机械的维修质量, 缩短了机件寿命, 增加了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装配时零部件装反

在维修土石方机械时, 一些零部件装配有着严格的方向要求, 只有正确安装, 才能保证零部件正常工作。有些零部件外部特征不明显, 正反都可以安装, 在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装反的情况, 导致零件早期损坏、机械不能正常工作、土石方机械损坏事故等。

3 对零配件材料质量不能正确识别

不检查新件质量, 装配后出现故障的问题比较常见。在更换配件前, 有些维修人员对新配件不做技术检查, 拿来后直接安装到工程机械上, 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目前市场上出售的零配件质量良莠不均, 一些假冒伪劣配件鱼目混珠;还有一些配件由于库存时间过长, 性能发生变化, 如不经检测, 装配后常常引起故障的发生。以为新的就是好的, 结果问题仍然存在, 造成更大的损失。1台ZL50装载机, 柴油机机油压力过低, 分析是机油滤清器堵塞, 更换了一新机油滤清器, 试机机油压力仍低。后检查或更换了所有可能导致机油压力低的零部件, 但机油压力仍不能升高, 最后在没有查到故障原因、机油压力偏低的情况下勉强使用, 结果导致柴油机烧瓦抱轴、造成损失。后经检查是由于更换的机油滤清器滤芯 (粗滤器) 已被过多的铁锈堵塞, 原因是该滤清器长时间库存保管导致内部生锈。因此, 在更换新配件前一定要进行必要的检查测试, 检测包括外观及性能测试, 确保新配件无故障, 杜绝其引起的不必要麻烦。

4 在维修过程中治标不治本, 只追求数量而忽视维修质量

4.1 维修方法不正规, “治标不治本”仍是惯用的手段

在维修土石方机械时, 一些维修人员不采取正确的维修方法, 认为应急措施是万能的, 以“应急”代“维修”, “治标不治本”的现象还很多。挖机旋转油压马达油封更换要将整个液压马达解体, 从内向外装配, 因图快从外向内装配, 结果只用两三个小时又出现漏油, 又要重新维修, 结果维修时间增加, 工作时间变少, 影响设备使用率, 降低效益。

4.2 垫片使用不规范, 随意使用的现象仍然存在

土石方机械零部件配合面间使用的垫片种类很多, 常用的有石棉垫、橡胶垫、纸板垫、软木垫、毛毡垫、有色金属垫 (铜垫、铝垫) 、铜皮 (钢皮) 石棉垫、绝缘垫、弹簧垫、平垫等。一些用来防止零部件配合面间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一些起紧固防松作用。每一类垫片使用的时机和场合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在维修土石方机械时, 垫片使用不规范甚至乱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导致配合面间经常发生泄漏, 螺栓、螺母自行松动、松脱, 影响工程机械的正常使用。如发动机气缸垫过厚, 导致压缩比降低, 发动机起动困难;喷油器与气缸盖配合面间使用铜垫片, 如使用石棉垫代替, 易使喷油器散热不良发生烧蚀;柴油机输油泵和喷油泵结合面间垫片过厚, 导致输油量及输油压力不足, 柴油机功率下降;如漏装弹簧垫、锁紧垫、密封垫, 致使接合不紧, 易发生松动或漏油等现象;因垫片中间有孔而忘记开孔导致油道、水道堵塞, 发动机烧瓦抱轴、水箱开锅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在此提醒广大维修人员维修时, 切记“垫片虽小用处大”。

4.3“小件”好坏不重视, 因“小”失“大”导致故障增加

在维修作业时, 往往只重视喷油泵、输油泵、活塞、缸套、活塞环、液压油泵、操纵阀、制动、转向系统等零部件的维护, 却忽视了对滤清器、溢流阀、各类仪表等“小件”的保养, 认为这些“小件”不影响机械的工作, 即使损坏也无关紧要, 只要机械能动就凑合着用, 孰不知, 正是这些“小件”缺乏维护, 导致机械发生早期磨损, 缩短使用寿命。如工程机械使用的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液压油滤清器、水温表、油温表、油压表、感应塞、传感器、报警器、预热塞、油液滤网、水箱盖、油箱盖、加机油口盖、黄油嘴、储气筒放污开关、蓄电池箱、喷油器回油接头、开口销、风扇导风罩、传动轴螺栓锁片等, 这些“小件”是工程机械正常工作及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 对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在维修作业时, 如不注意维护保养, 常会“因小失大”, 导致机械故障的发生。

4.4 维修禁忌忘脑后, 隐性故障频繁出

维修土石方机械时, 若不了解维修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则会导致拆装中经常出现“习惯性”的错误, 影响机械的维修质量。如热车拆装发动机气缸盖, 易导致缸盖变形裂纹;安装活塞销时, 不加热活塞而直接把活塞销打入销孔内, 导致活塞变形量增大, 椭圆度增加;曲轴主轴瓦或连杆瓦背加铜垫或纸垫, 易堵塞油道, 导致烧瓦抱轴事故;在维修柴油机时过量刮削轴瓦, 轴瓦表面的减摩合金层被刮掉, 导致轴瓦钢背与曲轴直接摩擦发生早期磨损;拆卸轴承、皮带轮等过盈配合零部件时不使用拉力器, 硬打硬敲, 易导致零部件变形或损坏;启封新活塞、缸套、喷油嘴偶件、柱塞偶件等零件时, 用火烧零件表面封存的油质或腊质, 使零件性能发生变化, 不利于零件的使用。

4.5 零部件除污、清洗不彻底, 早损、腐蚀常发生

维修土石方机械时, 正确清除零部件表面的油污、杂质对提高修理质量, 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有着重要意义。由于不注意加强零件的清洗、清洗剂选用不合理、清洗方法不当等, 导致零部件早期磨损、腐蚀性损坏的现象, 特别是工地上修理时常不注意清洁, 随便清理后就安装, 导致机械磨损加快。

5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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