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析程序

2024-08-04

数据分析程序(9篇)

1.数据分析程序 篇一

工作分析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做周密的准备。同时还需具有与组织人事管理活动相匹配的科学的、合理的操作程序。下图是工作分析的程序模型,工作分析通常依照该程序进行。

一、准备阶段

由于工作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时,要与各工作现场或员工接触。所以,分析人员应该现行在办公室内研究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同时,要协调好与工厂主管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免导致摩擦或误解。在这一阶段,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建立工作分析小组

小组成员通常由分析专家构成。所谓分析专家,是指具有分析专长,并对组织结构机组织内各项工作有明确概念的人员。一旦小组成员确定之后,赋予他们进行分析活动的权限,以保证分析工作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分析的总目标、总任务

根据总目标、总任务,对企业现状进行初步了解,掌握各种数据和资料。

(三)明确工作分析的目的有了明确的目的,才能正确确定分析的范围、对象和内容,规定分析的方式、方法,并弄清应当收集什么资料,到哪儿去收集,用什么方法去收集。

(四)明确分析对象

为保证分析结果的正确性,应该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工作。

(五)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为了搞好工作分析,还应做好员工的心理准备工作,建立起友好的合作关系。

二、计划阶段

分析人员为使研究工作迅速有效,应制定一执行计划。同时,要求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来源与种类如额,分析人员应将其予以编排,也可用图表方式表示。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选择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的选择应主意:(1)不同层次的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

(2)工作分析人员应站在公正的角度听取不同的信息,不要事先存有偏见。(3)使用各种职业信息文件时,要结合实际,不可照搬照抄。

(二)选择收集信息的方法和系统

信息收集的方法和分析信息适用的系统由工作分析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灵活运用。由于分析人员有了分析前的计划,对可省略和重复之处均已了解,因此可节省很多时间。但是分析人员必须切记,这种计划仅仅是预定性质,以后必须将其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相验证,才不致导致错误。

三、分析阶段

工作分析是收集、分析、综合组织某个工作有关的信息的过程。也就是说该阶段包括信息的收集、分析、综合三个相关活动,是整个工作分析过程的核心部分。

(一)工作名称

该名称必须明确,使人看到工作名称,就可以大致了解工作内容。如果该工作已完成了工作评价,在工资上已有固定的等级,则名称上可加上等级。

(二)雇用人员数目

同一工作所雇用工作人员的数目和性别,应予以纪录。如雇用人员数目经常变动,其变动范围英语已说明,若所雇人员是轮班使用,或分于两个以上工作单位,也应分别说明,由此可了解工作的负荷量及人力配置情况。

(三)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是显示工作所在的单位及其上下左右的关系,也就是说明工作的组织位置。

(四)职责

所谓职责,就是这项工作的权限和责任有多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原材料和产品的职责;

2、对机械设备的职责;

3、对工作程序的职责;

4、对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

5、对其他人员合作的职责;

6、对其他人员安全的职责。

分析人员应尽量采用“量”来确定季节是某一工作所有职责的情况。

(五)工作知识

工作是为圆满完成某项工作,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实际知识。这种知识应包括任用后为执行其工作任务,所需获得的知识,以及任用前已具备的知识。

(六)智力要求

智力要求指在执行过程中,所需运用的智力,包括判断、决策、警觉、主动、积极、反应、适应等。

(七)熟练及精确度

该因素适用于需用手工操作的工作,虽然熟练程度不能用“量”来衡量,但熟练与精确度关系密切,在很多情况下,工作的精确度可用允许的误差加以说明。

(八)机械设备工具

在从事工作时,所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等,其名称、性能、用途,均应纪录。

(九)经验

工作是否需要经验,如有需要则以何种经验为主,其程度如何。

(十)教育与训练

1、内部训练:是由雇主所给予的训练,无论是否在本企业中举行,只要该训练是为企业中某一专门工作而开办的。

2、职业训练:由私人或职业学校所进行的训练。其目的在于发展普通或特种技能,并非为任何企业现有某一特种工作而训练。

3、技术训练:指在中学以上含有技术性的训练。

4、一般教育:指所接受的大、中、小学教育。

(十一)身体要求

有些工作必须站立、弯腰、半蹲、跪下、旋转等消耗体力的要求,应加以纪录并作具体说明。

(十二)工作环境

包括室内、室外、湿度、宽窄、温度、震动、油渍、噪声、光度、灰尘、突变等,各有关项目都需要做具体的说明。

(十三)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表明该工作与同机构中其他工作的关系,由此可表示工作升迁及调职的关系。

(十四)工作时间与轮班

该项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天数、轮班辞书、长度都是雇用时的重要信息,均应予以说明。

(十五)工作人员特性

是指执行工作的主要能力,包括手、指、腿、臂的力量及灵巧程度、感觉辨别能力、记忆、计算及表达能力。

(十六)选任方法

此项工作,应用何种选任方法,也应加以说明。

总之,工作分析的项目很多,凡是一切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均在分析的范围之内,分析人员可视不同的的目的,全部予以分析,也可选择其中必要的项目予以分析。

四、描述阶段

仅仅研究分析一组工作,并未完成工作分析,分析人员必须将获得的信息予以整理并写出报告。通常工作分析所获得信息以下列方式整理:

(一)文字说明

将工作分析所获得的资料以文字说明的方式表述和描述,列举工作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设备与材料、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等。

(二)工作列表及问卷

工作列表是把工作加以分析,以工作的内容及活动分项排列,由实际从事工作的人员加以评判。或填写分析所需时间及发生次数,已了解工作内容。列表或问卷只是处理形式不同而已。

(三)活动分析

该分析实质上就是作业分析。通常是把工作的活动按工作系统与作业顺序一一列举,然后根据每一作业进一步加以详细分析。活动分析多以观察及面谈的方法对现有工作加以分析,所的资料作为教育及训练的参考。

(四)决定因素法

该种方法是把完成某项工作的几项最重要行为加以表列,该项“需要性”在积极方面说明工作本身特别需要的因素,在消极方面说明亟待排除的因素。

至于工作分析的报告,其编排应该根据分析的目的加以选择,以间断清晰的字句,撰成说明式的报告初稿,送交有关主管和分管人员,获取补充建议后,在予修正定稿。

五、运用阶段

此阶段是对工作分析的验证,只有通过实际的检验,工作分析才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才能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从而不断的完善工作分析的运行程序。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两部分:

其一,培训工作分析的运用人员。这协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分析程序运行的准确性、运行速度及费用,因此,培训运用人员可以增强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其二,制定各种具体的应用文件。

六、运行控制

控制活动贯穿着工作分析的始终,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任何事物都在变化,工作也不例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不断变化的,这些变化会直接或间接的引起组织分工协作体制发生相应的调整,从而也相应的引起工作的变化。因此,一项工作要有成效,就必须因人制宜的作些改变。另一方面,工作分析文件的适用性只有通过反馈才能得到确认,并根据反馈修改其中不适应的部分。所以,控制活动是工作分析中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活动

2.数据分析程序 篇二

关键词:执行程序,破产程序,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一、引言

一直以来,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都备受关注。原因在于许多执行案件应该转入破产程序处理, 却因为缺少操作性的规范难以实现, 我国2007年《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与2013年相继出台的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均未对这一问题作出具体可操作的规定致使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执行不能, 只能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搁置, 而未能真正解决纠纷。2015年2月4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3条至516条规定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制度, 较为具体的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操作方式。该制度是否已经能解决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难的问题?是否还有可以改进或不完善的地方?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

二、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的理论分析

司法实务中, 执行难问题众所周知, 其中一种就是因为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导致的不能执行的案件。也就是说被执行人已经资不抵债, 不能偿还所有债务, 法院无法执行, 也只能无奈终结执行程序。但是案件并未得到解决, 依然处于欠债不还的状态。因此在企业为被执行人的这类案件中, 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具有实际意义, 不仅具有正当性也具有必要性。

第一,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性质上较为相似, 两者均可以让债务人清偿债务, 只是能实现的债权与指向的债务人财产范围不同。执行程序是针对个别债权人债权实行清偿的程序, 针对的也是债务人的个别财产。破产程序是指向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及其全部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理论上前者被称为个别执行, 后者被称为一般执行。因为两者具有相似性, 也为两种程序的衔接提供了可能性。

第二, 就法院而言, 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可以维护众多债权人的利益, 做到公平清偿债务, 而不会造成厚此薄彼的情况发生。相较于执行程序的个别清偿债务, 对于一个债务人拥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 可能会使得债权人产生先到先得的观念, 致使债权得不到公平履行。而破产程序需要把所有债权人集中起来再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公平清偿债务, 更为合理与公平。

第三, 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可以维护交易安全与社会信用。在执行案件中, 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债权人与法院难以真正完全掌握, 一旦找不到可以执行的财产, 执行程序只能终结, 债权人得不到受偿。当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后, 可以全面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对其交易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追讨债务人流失的资产, 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 维护交易安全, 也可以明确可清偿的财产, 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履行。

第四, 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可以使企业破产制度更大发挥其效用。在我国, 由于传统观念的制约, 企业主一般不希望自己辛苦建立的企业破产结业, 而债权人因为各种因素一般只会起诉债务人偿还债务而不会以要求企业进入破产为诉求。因此, 我国破产程序的运用比实际需求要少得多, 市场中就出现许多僵尸企业, 即本应当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仍然留在市场上。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不仅可以使执行案件得以终止, 更可以加速使这些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 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

三、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法律制度分析及存在问题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3条至516条规定的是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操作性规定, 根据这三条规定法院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照相关规定由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首先, 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条件:1.被执行人必须是企业法人;2.被执行的企业法人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需要有至少一位申请执行人同意, 或者被执行人的同意。

其次, 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程序性规定:1.执行法院得到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的要裁定中止执行;2.将执行案件材料移送给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3.被执行人法院在受到案件的30日内将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告知执行法院;4.不予受理的将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执行法院恢复执行;5.裁定受理的, 执行法院应当解除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措施;6.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 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7.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 执行法院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根据上述对于最高院关于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分析可以看出, 司法解释中已经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条件, 及相关法院的操作流程, 条文规定的步骤较为清晰, 具有较强操作性, 极大方便法院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但是看似已经完善的规定, 深入去分析就会发现其中仍然存在值得注意和讨论的问题。

第一, 就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条件而言, 法院启动该程序必须得到至少一位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或者是被执行人的同意。而不是法院按职权让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这符合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企业破产我国实行的是破产申请主义而非破产宣告的职权主义。因此, 必须体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意思。那么应当如何保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二,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缺乏同意转入破产程序的动力。首先, 申请执行人不愿意转入破产程序主要有两方面原因:1.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 属于个别清偿债务的行为, 虽然债务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以清偿, 但是进入执行程序通过反复恢复执行, 即使不能全部清偿债务也能得到一部分的清偿。但是如果进入了破产程序, 意味着要跟其他债权人一起受偿, 就必然会降低自己的受偿比例。所以申请人宁愿反复恢复执行也不愿意转入破产程序。2.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成本, 破产程序所产生的费用比执行程序产生的费用高, 并且两者产生的费用最终都由债权人承担, 导致债权人不愿意启动破产程序。其次, 被执行人不愿意转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意味着要对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清查, 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丧失, 通过财务审计就会暴露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甚至是违法问题, 相关责任人会遭到追责。并且实际中, 许多企业由于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纠纷等原因不能正常按照决策机制作出启动破产的意思表示。因此要被执行人同意转入破产程序比较困难。

第三, 法院难以协调当事人的冲突而强制转入破产程序。对于债权人众多的执行案件, 即使有一位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同意由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但是众多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不同, 债权债务关系复杂, 债权性质不同, 所期望得到的利益、目的都不相同, 因此对于转入破产程序的态度自然不一样。正如, 获得查封保全的债权人与无查封保全的债权人, 后者更乐于转入破产程序, 因为一旦进入破产程序, 查封保全措施需要被解除, 即债权人不能就查封保全的财产进行受偿, 而这部分财产在破产财产中进行分配。劳动债权人与担保债权人, 前者更乐于转入破产程序, 因为在破产程序中, 劳动债权人优先于担保债权人的受偿, 而在执行程序中法律则无这样的规定。众口难调, 即使依据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案件转入破产程序, 但是如果众多利益相关人都反对进入破产程序, 法院难以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所以即使法律与司法解释对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作了规定, 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些案件也难以完全依照相关规定操作, 即使强制进入破产程序也与公平清偿债务的目的相悖。

第四, 对于被执行的企业法人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这一项条件分析, 在执行程序中认定被执行企业法人是否达到上述情形, 与民事执行制度确实存在目的及功能上的冲突, 并且实践中也有难度。司法解释中未明确执行法院判断上述情形要做到何种程度, 是否需要证明企业法人已达到上述情形才符合该条件规定。

四、完善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建议

上述分析执行程序移送破产程序机制时存在的问题有四处, 下面将有针对性地提出笔者总结的一些想法与建议。

第一, 司法解释规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时需要至少一位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被执行人同意。换言之, 司法解释还是遵循我国法律对破产制度的规定是依申请破产而非强制性的职权主义破产。但是“同意”与“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前者较为被动, 是由法院提出有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然后征求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同意。后者则是主动提出启动破产程序, 两者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因此, 也有人将此项规定看作是“半职权化”的启动模式。因此, 保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意思真实表示至关重要。执行法院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转入破产程序与不转入破产程序的相关法律后果, 再有执行当事人作出是否同意转入破产程序的决定, 并且书面告知法院。保证执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第二, 法院应当把握好在执行案件中那位申请人更有机会倾向于同意进入破产程序, 如上文提及的相对于获得查封保全的债权人而言, 未获得查封保全的债权人更倾向于进入破产程序;对于拥有抵押权的债权人, 劳动债权人更倾向于进入破产程序, 相对于众多债权人而言, 有望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债务人也更倾向于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在对待不同执行案件时如果能把握好当事人之间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 也能使进入破产程序的机会更大。如温州市中院出台的《关于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会议纪要》中对于抵押物优先处置的做法, 将抵押物的处置周期缩短, 即法院根据实际情况, 优先处置抵押物。在执行程序中已经进行的抵押物处置不因案件的移送而终止, 以此调动抵押权人同意移送破产程序的积极性。

第三, 司法解释规定的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由原来的只能依申请启动到如今可以依同意启动, 明显强化了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职权。笔者认为, 其符合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需求。原因有两个方面:1.受传统观念影响, 企业通常都是有进无出, 企业破产制度难以启动, 该破产的企业不破产是我国现实存在的问题。2.许多企业都已经摆脱了私有领域, 而在社会中担任更重要的角色, 企业的存续问题不仅涉及股东、企业相关人员、债务人也是全社会的问题, 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也至关重要。因此, 在我国还未建立起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秩序, 以及还未普及现代企业破产理念时, 加强法院在启动破产程序时的职权具有实际意义。依同意启动的破产程序虽然比申请启动破产程序更为合理, 但没有摆脱私权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笔者建议应当以当事人自愿启动为主、职权启动为辅的方式使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对于职权启动破产程序的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如申请执行人数众多且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因为申请执行人数众多又出现执行不能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被执行人明显达到破产标准但难以退出市场的僵尸企业案件。出现这类涉众案件, 法院可以依照职权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以保证债务的公平清偿以及市场秩序的稳定。

第四, 对于法院如何判断被执行人是否达到《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企业可以进入破产程序的标准, 司法解释未对此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无需判断被执行企业是否已经达到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状态, 但如果案件处于执行不能的情形, 法院就需要对企业全面的财产状况进行审查才能确定企业是否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 实践中执行法院应当做何种程度的判断并未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执行法院只需要根据案件材料作出判断即可, 不需要达到证明的程度。但是如果仅仅只是根据案件材料进行判断, 其准确性较低, 移送被退回的机率也相应增加。也有学者认为可以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加入强制清算程序, 即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清偿义务, 执行法院又找不到可以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院就可以依职权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清算, 待强制清算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再向相关法院移送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如此一来, 执行法院可以更清楚了解企业的财产状况, 被执行人还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直接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再移送破产程序, 也可以减少案件被退回的机率, 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

五、结语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看似只需要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即可完成,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要顾及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仍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加之实践的多变, 也可能使得即使有法律法规规定也不能很好的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因此, 对于一项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反复讨论与锤炼, 不断查漏补缺, 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真正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谭秋桂.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的理论思考[N].人民法院报, 2015-6-10.

[2]孙静波.执行与破产程序相衔接立案实务研究[J].人民司法 (应用版) , 2013 (7) .

[3]郭洁.论强化法院对涉众案件执行转接破产程序的职权干预[J].法学, 2016 (2) .

[4]徐建新, 汝明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的实务探索[N].人民法院报, 2015-6-10.

[5]徐建新, 汝明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的实务探索[N].人民法院报, 2015-6-10.

[6]郭洁.论强化法院对涉众案件执行转接破产程序的职权干预[J].法学, 2016 (2) .

3.试论电子数据收集程序 篇三

关键词:电子数据;内容;收集程序

一、电子数据的含义及内容

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2)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3)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4)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5)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第九十四条: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2)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二、电子数据的收集程序

1.收集的主体

证据收集是一种侦查行为,收集的主体应该是侦查人员,但是电子数据收集要借用一定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的协助,并且在电子数据提取之后,有可能还要多电子数据进行分析,上述都要依靠技术人员。所以电子数据的收集过程,一般情况下就包含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一是侦查行为,这个行为主要是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了带领了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扣押存储设备、现场勘验存储设备、制作复制件或镜像文件等行为。这种提取电子数据的侦查行为在初查阶段还要考虑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年刑事诉讼规则第173条的规定,在初查阶段,是不可以采取扣押措施的,但是可以对嫌疑人的设备进行勘验检查,这样就是合法的。二是鉴定行为,采取这种行为一般是侦查人员扣押了相关设备之后,通过委托鉴定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对电子数据分析和提取。这个过程电子数据的收集主体就是鉴定主体,鉴定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对资质的要求。

2.收集的具体程序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类型的一种,必须遵循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中的规则。但电子数据的某些特性又决定了电子取证的特点,区别于传统证据的运用方法。电子数据的收集程序,还是要区分以侦查行为为主和以鉴定行为为主的过程。

以侦查行为为住的收集程序,包括現场搜查、现场输出,对相关证据进行镜像复制,以及对电子设备或载体进行实体扣押。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协助侦查人员到现场进行镜像复制为例。这个过程是一个侦查人员主导的现场勘验行为。该过程如下:首先侦查部门将《委托勘检书》递交到检察技术部门,后者在受理委托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派出检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当持有勘查证,向被勘验现场负责人宣布,并邀请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检察技术人员则要协助侦查人员做现场保护,电子数据现场勘验开始后,依次进行以下程序:勘验场所、勘验存储介质或设备、数据内容勘验。这个过程中有些情况只需要勘验和提取存储介质或设备及完成了工作,比如说勘验提取电脑或手机。有些情况下,则要进行电子数据内容的勘验,主要是针对服务器此类提取存储介质困难或者不允许关闭电子数据存储设备电源。数据内容的勘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制作设备的镜像文件、二是制作复制件并进行分析,分三个步骤:制作复制件、检验分析、固定与案件相关联的数据内容。勘验的过程应经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勘验完成之后,还应制作《提取电子数据笔录》、《提取电子数据清单》、《固定电子数据清单》《使用和封存记录》这些法律文书,除了上述法律文书之外,最后技术人员应该协助侦查人员制作一份《电子证据勘验笔录》,里面应该包含上述法律文书的内容。在一些案件中,通过上述侦查行为对电子数据的收集就算是完成。

以鉴定行为为主提取电子的程序的采用是在现场勘验提取的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或设备需要进一步检验分析的情况;或者一些设备无法现场制作复制件的情况下;或者需要在现场对数据内容进行检验分析的。这个过程是一个鉴定过程,有委托与受理、检验鉴定、出具检验鉴定文书这三个过程。该过程中,《委托鉴定书》、《鉴定委托受理登记表》、《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检材清单》、《电子数据使用和封存记录》以及《检验鉴定文书》这些法律文书需要按照程序要求被制作。

三、对于电子数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4.质量分析会实施程序 篇四

大郑小学期中考试质量分析会

一、会议程序:

1、宣读表彰决定。

2、优秀教师作经验介绍。(发言顺序:侯方亮、王美、李洪全、候雪莹)

3、其他教师反思发言。(发言顺序:郭静茹-孙福国-赵风星-赵连华-韩勇-张晓燕-郑曰星)

4、签订教学质量目标责任书。

5、校长做期中考试成绩分析。

6、李德友主任讲话。

二、要求:

1、时间:定于下周一4:30-5:50在校综合实践室举行。

2、会场安排:希沃打出标题“大郑小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质量分析会”(孙福国);会场布置(王美)。

3、摄影(赵风星)。

水落坡镇大郑小学

5.Linux下的USB程序分析 篇五

关键字:USB、LINUX、设备驱动、总线 参考文献:

LINUX 设备驱动程序 ALESSANDRO RUBINI & JONATHAN CORBET

著 魏拥明 骆刚 姜君 译

USB 2.0 原理与工程开发 王成儒、李英伟 编著 LINUX 内核源代码情景分析 毛德操 胡希明 著

一、USB概述 1.USB的优点

USB与计算机的接口采用的不是传统的I/O模式,它和传统的通信接口相比,存在以下优点:

(1)热插拔:用户可以把USB外设直接连接到一台正在运行的计算机上,操作系统能自动识别,不用时可将USB在操作系统中卸载,不会损伤计算机

(2)即插即用:用户将USB设备插入后可立即使用(3)共享式接口:不同的USB外设使用同样的接口

(4)节省系统资源:只有USB主控制器需要使用一根IRQ线和一些I/O地址空间,对USB外设来说,它需要的仅仅是为其分配一个唯一的地址

(5)传输速率高;USB2.0的传输速率可达25MB/S以上(6)提供电源(7)兼容性强

2.USB系统描述

USB系统由USB主机和USB设备构成。

USB主机内部含有USB主控制器,负责完成主机和USB设备之间的物理数据传输。USB主机中还应有设备驱动程序。USB的数据驱动是基于令牌的,其所有的通信都由USB主机启动。

二、Linux设备驱动概述 1.设备驱动程序的作用

Linux是“单块结构”的操作系统,设备驱动作为设备控制模块中的一部分,在整个操作系统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设备驱动使某个特定的硬件响应一个良好定义的内部编程接口,同时完全隐藏了设备工作的细节。用户操作通过一组标准化的调用完成,而这些调用是和特定的驱动程序无关的。将这些调用映射到作用于实际硬件的设备特定的操作上,则是设备驱动程序的任务。这个编程接口能够使得驱动程序独立于内核的其它部分而建立,在需要的时候,可在运行时“插入”内核。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驱动程序,那么它可以被看作是应用和实际设备之间的一个软件层。这种定位使驱动程序具有了“个性化”的特点:即对于相同的设备,不同的驱动程序也可以提供不同的功能。

2.Linux内核功能划分

Linux内核从功能上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程管理: 进程管理功能负责创建和撤销进程以及处理它们和外部世界的连接(输入和输出)。不同进程之间的通信(通过信号、管道或进程见通信原语)是整个模块的基本功能。除此之外,控制进程如何共享CPU的调度程序也是进程管理的一部分。概括地说,内核的进程管理活动就是在单个或多个CPU上实现多个进程的抽象。内存管理:

内存是计算机的主要资源之一,用来管理内存的策略是决定系统性能的一个关键因素。内核在有限的可用资源上为每一个进程都创建了一个虚拟寻址空间,内核的不同部分和在内存管理子系统交互时使用一套相同的系统调用,包括从简单的malloc/free到对其它一些不常用的系统调用。文件系统:

Linux中的每个对象几乎都可以被看作文件。内核在没有结构的硬件上构造结构化的文件系统,所构造的文件系统抽象在整个系统中广泛使用。另外,Linux支持多种文件系统类型,即在物理介质上组织数据的不同方式。设备控制:

除了处理器、内存以及其他很有限的几个实体外,所有设备控制操作都由与被控制设备相关的代码来完成。这段代码就是设备驱动程序,内核必须为系统中的每件外设嵌入相应的驱动程序、包括硬盘驱动器、键盘、鼠标等。

3.设备和模块分类

Linux系统将设备分成三种类型:字符设备、块设备和网络接口。每个模块通常实现其中一种类型,相应地,模块可分为字符模块(char modual)、块模块(block modual)和网络模块(network modual)三种。

字符设备(character device)

字符设备是能够象字节流(比如文件)一样被访问地设备,由字符设备驱动程序来实现这种特性。字符设备驱动程序通常至少需要实现open、close、read和write系统调用。字符终端(/dev/console)和串口(/dev/ttySO以及类似设备)就是字符设备的两个例子,他们能够用流很好地表示。字符设备可以通过文件系统节点(如/dev/tty1和/dev/lp0)来访问,它和普通文件之间的唯一差别在于,对普通文件的访问可以前后移动访问指针,而大多数字符设备是只能顺序访问的数据通道。然而,也存在和数据区特性类似的字符设备,访问它们时可前后移动访问指针。

块设备(block device)

和字符设备一样,块设备也是通过/dev目录下的文件系统节点被访问的。块设备(例如硬盘)上能够容纳文件系统。Linux允许应用程序象字符设备那样读写块设备,可以一次传递任意多字节的数据。因此,块设备和字符设备的区别仅仅在于内核内部管理数据的方式,也就是内核和驱动程序的接口不同。象字符设备一样,块设备也是通过文件系统节点被访问的,他们之间的差异对用户来说是透明的。块驱动程序除了给内核提供和字符驱动程序一样的接口以外,还提供了专门面向块设备的接口,不过这些接口对于那些从/dev目录下某个目录打开块设备的用户和应用程序都是不可见的。另外,块设备的接口必须支持挂装(mount)文件系统。

网络接口(network interface)

任何网络事务都要经过一个网络接口,即一个能够和其它主机交换数据的设备。通常接口是个硬件设备,但也可能是个纯软件设备,比如回环(loopback)接口。网络接口由内核中的网络子系统驱动,负责发送和接收数据包,它无须了解每项事务是如何映射到实际传送的数据包的。尽管Telnet和FTP连接都是面向流的,它们都使用了同一个设备,但这个设备看到的只是数据包,而不是独立的流。

三、Linux下USB程序分析

USB总线的初始化和USB设备的枚举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USB总线本身的初始化。USB控制器(连同根集中器)连接在PCI总线上,是一个PCI设备,在PCI总线的初始化过程中会受到枚举。PCI设备的初始化完成后,在PCI总线树中就游乐代表着具体USB总线控制器的PCI_DEV数据结构,并已为控制器的I/O区间和RAM区间分配和设置了总线地址。

在USB总线控制器的设备驱动程序方面,则要为其准备下一个PCI_DRIVER数据结构,其类型定义在include/linux/pci.h中: struct pci_driver { struct list_head node;char *name;const struct pci_device_id *id_table;int(*probe)(struct pci_dev *dev,const struct pci_device_id *id);void(*remove)(struct pci_dev *dev);void(*suspend)(struct pci_dev *dev);void(*resume)(struct pci_dev *dev);};

这个数据结构为通用的PCI设备管理机制提供了几个函数指针,特别是为一个通用的、一般化的PCI设备初始化过程提供了函数指针PROBE。供这个PCI设备的初始化过程叫“回叫”,以完成具体设备的初始化。对于遵循UHCI界面的USB控制器,其PCI_DRIVER数据结构为uhci_pci_driver,定义于drivers/usb/uhci.c:

static struct pci_driver uhci_pci_driver= { name: “usb-uhci”, id_table: &uhci_pci_ids [0],probe: uhci_pci_probe, remove: uhci_pci_remove, #ifdef CONFIG_PM suspend: uhci_pci_suspend, resume: uhci_pci_resume, #endif /*PM*/ };

结构中的指针id_table应该指向一个pci_device_id结构数组,表明由这个数据结构所确定的设备驱动程序适用于哪一些PCI设备。对此,drivers/usb/uhci.c中相应地定义了数组uhci_pci_ids[]: static const struct pci_device_id__devinitdata uhci_pci_ids []={{ /*handle any USBUHCI controller */ class:((PCI_CLASS_SERIAL_USB<<8)|0x00), class_mask: ~0, /* no matter who makes it */ vendor: PCI_ANY_ID, device: PCI_ANY_ID, subvendor: PCI_ANY_ID, subdevice: PCI_ANY_ID,},{/* end:all zeroes*/} };从其定义可以看出,它适用于所有类型为PCI_CLASS_SERIAL_USB,子类型为0的PCI设备,即USB控制器,而不管是由哪一家厂商提供。

准备好这些数据结构以后,就可以通过inline函数pci_module_init()向系登记具体的设备驱动程序,并对设备进行初始化。其代码在include/linux/pci.h中。这里通过pci_register_driver()完成PCI设备驱动程序的登记和初始化,这就是前面所讲的通用、一般化的PCI设备初始化过程。这个函数返回一个计数,表示在PCI总线上找到了几个这样的设备。一般化的PCI设备初始化过程。这个函数返回一个计数,表示在PCI总线上找到了几个这样的设备。一般,如果这个函数返回0就要调用pci_unregister_driver()撤消登记,但是如果PCI总线允许“热插入”。即在加电后运行过程中带电插入设备,而驱动程序又并非通过可以安装模块实现,则不应该撤消登记;因为以后热插入此种设备仍需要执行这个驱动程序,应该保留着,以备插入此种设备之需。

如果一个设备的pci_dev结构尚未与任何驱动程序挂钩,并且其所有地址区都尚未启用,则pci_dev_driver()返回0。这样的pci_dev结构需要通过pci_announce_device()加以对比(drivers/pci/pci.c)。

可想而知,所谓比对是将具体设备的类型、厂家等等在PCI枚举阶段从设备收集的信息与USB驱动程序的数组uhci_pci_ids[]进行对比,具体由pci_match_device()完成的(drivers/pci/pci.c)如果比队结果相符,就找到了一个USB总线控制器,此时便通过驱动程序提供的函数指针probe对其进行初始化。对于遵循UHCI界面的USB总线控制器,这个函数是uhci_pci_probe(),其代码在drivers/usb/uhci.c中。

我们在前面曾经说USB设备没有向主机发出中断请求的能力,而只能等待,受主机的查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USB控制器(在主机中)没有向CPU发出中断请求的能力,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能混淆。事实上,USB控制器是有能力向CPU发出中断请求的,所以要接通它的中断请求线。

USB控制器本身带有微处理器,在USB总线上发送/接收的信息都由USB控制器通过DMA直接从内存读/写,主机的CPU只要提供缓冲区指针就可以了。而且,CPU也不需要逐次地为USB总线上的操作提供缓冲区指针,而只要把缓冲区指针纪录在相应的交互请求,或曰交互描述块就可以了。USB控制器自会顺着交互请求队列逐个地完成对这些缓冲区的操作。类似的DMA操作称为“智能化DMA”。其实,USB总线控制器的DMA操作甚至比一般的智能化DMA还要复杂,因为CPU为之准备的并不只是一个缓冲区队列,而是许多交互请求队列,称为一个“调度”。PCI设备(的接口)要进行DMA操作就得具有竞争成为“主总线”的能力。另一个方面,PCI设备的DMA功能还要服从CPU的统一管理,在PCI配置寄存器组的命令寄存器中有一个控制位PCI_COMMAND_MASTER,就是用来打开或关闭具体PCI设备竞争成为主总线主的能力。在完成PCI总线初始化时,所有PCI设备的DMA功能都是关闭的,所以这里要通过pci_set_master()启用USB控制器竞争成为主总线主的能力(drivers/pci/pci.c)。

数据结构中有几个特别重要的成分。首先是指针f1,指向一个uhci_framelist数据结构,这就是具体USB总线的“框架表”,这种数据结构也定义于drivers/usb/uhci.h: struct uhci_framelist{ __u32 frame[UHCI_NUMFRAMES];} __attribute__((aligned(4096)));

USB总线的框架表实际上是个指针数组,每个指针都指向一个等时交互队列。常数UHCI_NUMFRAME在同一个文件中定义为1024,所以整个数组代表着1024个框架。数组的起始地址必须与4K字节边界对齐,这样其起始地址的低12位就全都是0。USB控制器内部有个“框架表基地址寄存器”,用来记录这个基地址。同时,USB控制器内部还有个10位的“框架计数器”,这个计数器从0开始每过1毫秒(1/1024秒)就加一,直至0x3ff即1023,然后又变为0,如此周而复始。在框架计数的后面添上两位0,再与框架表的基地址连在一起,就成了指向框架表中某个表项的指针。在框架表中的每个表项都指向一个uhci_td结构的队列,每个uhci_td结构是对一个交互的描述,我们称之为“交互描述块”或“交互请求”。USB控制器在每个框架中首先就执行这个队列。每个等时交互队列的最后一个数据结构指向一个(实际上是一截)中断交互队列。中断交互队列与框架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uhci结构中uhci_td结构数组skeltd[],其中的每个元素都指向一截中断交互请求队列,常数UHCL_NUM_SKELTD定义为10,其中skeltd[0]是整个队列的终点,而skeltd[9]实际上不用,所以一共有8截这样的中断交互请求队列。这些中断交互请求队列又在链接在一起,成为一个总的中断交互请求队列。但是,链接在不同部位上的中断交互请求受到执行的频率是不一样的。当将一个代表着中断交互的uhci_td结构链入队列时,可以根据所要求的执行周期选择链入中断交互请求队列的不同部位。而skeltd[]中的各个元素,则起着链入点的作用,所以这个数组称为中断交互请求队列的“骨架”(skeleton)。这些链入点本身也是uhci_td结构,不过是空闲的uhci_td结构,USB控制器在执行时会自动跳过。此外,虽然中断交互请求队列并不是与框架一一对应,二者间还是有着某种静态的对应关系。

等时交互和中断交互都是周期性的,在每个框架中二者的流量加在一起不超过90%。这样,在每个框架中,USB控制器在执行完这两种交互请求以后总是还有一些时间(至少10%),可以用来执行控制交互以及成块交互。这两种交互都不是周期性的,其队列与框架没有静态的对应关系,USB控制器对这些队列的执行完全是动态的,有时间就执行,没有时间就不执行,时间多就多执行,时间少就少执行。在uhci结构中还有个uhci_qh结构数组skelqh[],数组中的每个元素都是一个队列头,用来维持一个“队列的队列”,或者说传输请求的队列。如前所述,每个传输请求是一个交互请求的队列。所以,这个数组是控制/成块传输请求队列的骨架,其大小是UHCI_NUM_SKELQH,在drivers/usb/uhci.h中定义为4。从逻辑上说,只要有两个链入点就够了,可是实际上USB设备有全速和低速之分,还有一个有着特殊的用途,所以共有4个。

因此,除还有其他一些成分以外,uhci数据结构实际上代表着主机CPU为一条USB总线排好的“日程表”,或者说执行程序,这就称为一个“调度”(schedule)。不言而喻,初始化时要为USB控制器分配、建立一个uhci数据结构。这是由alloc_uhci()完成的,其代码在drivers/usb/uhci.c中。

USB总线的根集中器总是与USB控制器集成在一起。对于UHCI界面的总线控制器,其I/O地址区间的前16个地址用于总线控制器本身,其余的就用于根集中器。根集中器的每个“端口”(port)占用两个地址。端口的数量则取决于具体的芯片,至少两个,最多八个。每个端口的状态寄存器中的bit7总是1,所以代码中通过一个循环试读,以确定根集中器中端口的数量。

前面讲过,uhci结构中的skeltd[]用于8截中断交互队列,是个uhci_td数据结构的数组。结构名中的“td”是“交互描述结构”(transaction descriptor)的意思。这种数据结构定义于drivers/usb/uhci.h: struct uhci_td{ /*Hardware fields*/ __u32 link;__u32 status;__32 info;__32 buffer;

/*Software fields*/ unsigned int *frameptr;struct uhci_td *prevtd, *nexttd;

struct usb_device *dev;struct urb *urb;

struct list_head list;}__attribute__((aligned(16)));

每个uhci_td数据结构代表着一个交互请求,就好象是对USB控制器的一条指令。结构中前4个32位长字的作用是由USB控制器的硬件结构所确定了的,因而不能改变;不过硬件只认开头这4个字段,其余的字段则由软件定义和使用。数据结构的起点必须与16字节的边界对齐,这也是USB总线控制器的硬件结构所要求的。这4个32位长字实际上相当于一组寄存器。我们把硬件使用的这一部分称为“交互描述块”,以区别于整个交互描述结构。结构头部的4个字段中,link是指向下一个uhci_td数据结构的连接指针,buffer则指向用于发送或接收的缓冲区,二者均为物理地址。此外,info就好象是命令寄存器,相当于指令中的操作码。内核在drivers/usb/uhci.c中提供了一个inline函数uhci_fill_td(),用于设置 uhci_td数据结构头部除link外的三个字段:

static void inline uhci_fill_td(struct uhci_td *td,__u32 status,__u32 info,__u32 buffer){ td->status = status;td->info = info;td->buffer = buffer;} 与目标设备建立连接的过程就是对目标设备的“枚举”。枚举过程的步骤如下:(1)为设备制订地址(2)从设备读入其usb_device_descriptor数据结构(3)从设备读入其所有的“配置”描述结构(4)枚举或改变设备的配置

USB设备的初始化

每个USB设备都有usb_driver数据结构,定义再include/linux/usb.h中: struct usb_driver{ const char * name;void *(*probe)(struct usb_device *dev, unsigned intf, const struct usb_device_id *id);void(*disconnect)(struct usb_device *,void *);struct list_head driver_list;struct file_operations *fops;int minor;struct semaphore serialize;int(*ioctl)(struct usb_device* dev,unsigned int code,void *buf);const struct usb_device_id *id_table;};

通过usb_scan_devices()扫描所有USB总线上的所有设备,让每个USB设备驱动模块都试着来“认领”与其对口的设备。

所谓“认领”就是使一个usb_interface_descriptor数据结构与相应的设备的usb_driver结构挂钩。这样,从具体设备的数据结构出发,就可以找到其设备驱动程序了。就这样,当usb_scan_devices()完成了对所有的USB设备的扫描时,对扫描器设备的登记和初始化就完成了。最后,以次设备号中的低4位为下标的指针数组p_scn_table[]记录着指向每个具体scn_usb_data结构的地址。

USB设备的驱动

所有的USB设备都有相同的主设备号USB_MAJOR,而根据次设备号划分具体的设备及其类型。所以,根据设备文件节点提供的主设备号,CPU首先找到USB总线的file_operations数据结构usb_fops,从中得到用于open操作的函数指针,这个指针指向usb_open()。

Static int usb_open(struct inode * inode,struct file *file){ int minor = MINOR(inode->i_rdev);struct usb_driver *c = usb_minors[minor/16];int err =-ENODEV;struct file_operations *old_fops,*new_fops = NULL;if(!c ||!(new_fops = fops_get(c->fops)))return err;old_fops = file->f_op;file->f_op = new_fops;if(file->f_op->open)err = file->f_op->open(inode,file);if(err){ fops_put(file->f_op);file->f_op = fops_get(old);} fops_put(old_fops);return err;} 然后,进一步根据次设备号从指针数组usb_minors[]中找到扫描器的usb_driver结构。

对于USB总线上的每个传输,需要为之创建一个“USB传输请求块”,即usb数据结构。发送控制报文的过程是:根据参数建立一个usb数据结构,把这个usb结构交给低层,让低层据以调度相应的控制传输,然后睡眠等待传输的完成。

对于采用UHCI界面的USB总线控制器,其usb_bus结构中的指针hcpriv指向一个uhci数据结构,而uhci结构中有个次层结构rh,里面是有关根集中器的信息,这是在根集中器初始化时设置好的。如果目标设备恰好就是根集中器,那么通信的过程可以简化,因为CPU直接就可以访问其各个寄存器,不需要通过USB总线就能进行通信,所以此时由rh_submit_urb()完成操作。

6.JAVA程序员就业前景分析 篇六

不知道大家对Java就业前景了解多少。随着信息化的发展,IT培训受倒了越来越多人的追捧。在开发领域,JAVA培训成为了许多人的首选!JAVA应用广泛,JAVA培训就业前景良好!目前,虽然JAVA人才的薪水很高,但是对该类人才需求旺盛的IT企业却很难招聘倒合格的JAVA人才。

JAVA就业前景分析:JAVA培训与JAVA就业前景 Java是一种简单的,面向对象的,分布式的,说明型的,健壮安全的,结构中立的,可移植的,性能优异、多线程的动态语言。Java分为三个体系JavaSE(Java2 Platform Standard Edition,java平台标准版),JavaEE(Java 2 Platform,Enterprise Edition,java平台企业版),JavaME(Java 2 Platform Micro Edition,java平台微型版)。所以一般JAVA培训也分为J2SE,J2EE,J2ME培训,各个体系的方向有所不同,JAVA培训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通过JAVA培训,学员可以系统把握面向对象编程语言JAVA的核心语法,能够理解J2SE、J2ME、J2EE三种体系架构的理论思想和架构内容,把握JAVA程序设计的主要模式和核心思想,熟练把握基于JAVA语言的编程技巧和编程工具,能够独立完成基于JAVA的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应用程序的开发、调试、部署和执行。一般JAVA培训包括以下内容:HTML/XML语言。数据库技术。Java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Java设计模式。J2EE设计和应用。Eclipse/CVS/OpenSource.软件测试/安全性编码技术。UML设计。UNIX.项目实战。

下面来看下JAVA就业前景。JAVA人才社会需求量大,根据IDC的统计数字,在所有软件开发类人才的需求中,对JAVA工程师的需求达倒全部需求量的60%~70%。同时,JAVA工程师的薪水相对较高。通常来说,具有3~5年开发经验的工程师,拥有年薪10万元是很正常的一个薪酬水平。80%学员毕业后年薪都超过了5万元。Java平台以其移动性、安全性和开放性受倒追捧。

目前,虽然JAVA人才的薪水很高,但是对该类人才需求旺盛的IT企业却很难招聘倒合格的JAVA人才。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许多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在读期间没有把握实用的技能与经验,距离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有较大的差距。因此,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欲成为JAVA工程师,最快捷的一条路就是参加以实战项目为主要教学方法的JAVA培训,从而有效地缩短同企业具体用人需求之间的差距。

JAVA培训不仅注重理论,更注重项目的实战能力,能够让你快速适应企业开发的进度,成为企业所需要的JAVA人才。

JAVA就业前景分析:Java发展方向大致分为两类:

一是成为管理人员,例如产品研发经理,技术经理,项目经理等;二是继续他的技术工作之路,成为高级软件工程师、需求工程师等。根据IDC的统计数字,在所有软件开发类人才的需求中,对Java工程师的需求达到全部需求量的60%~70%。同时,Java工程师的薪水相对较高。Java软件工程师一般月薪范围在4000-10000元,远远超过了应届毕业生月薪2500元的平均水平。通常来说,有一年工作经验的Java高级软件工程师的薪酬大致在年薪10—13万左右。

自1995年5月正式推出的八年多以来,Java已从编程语言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通用开发平台。Java技术已为计算机行业主要公司所采纳,同时也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技术标准化组织所接受。1999年,Sun推出了以Java2平台为核心的J2EE、J2SE和J2ME三大平台。随着三大平台的迅速推进,在世界上形成了一股巨大的Java应用浪潮。

作为惟一在互联网上开发的语言,Java平台以其移动性、安全性和开放性受到追捧。据IDC预计,自2001年起的其后5年内,采用Java的IT产品的价值将翻番,在2006年将达到4.53亿美元,年增长率为14.9%。截止到2003年5月,Java注册开发商超过300万人,对JRE(Java运行环境)的下载达7200万次。詹姆斯•戈士林博士预计在3~5年内Java技术开发商将发展到1000万。詹姆斯•戈士林博士最近指出,“在短短的八年间,Java社团已发展成为拥有数百万之众的群体,他们以其聪明才智和协同作战的方式,为Java这一未来最酷的技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那么,下一个八年,Java将发展到怎样的程度?只有那些使Java发展到今天的开发商群体才有资格回答这一问题。我们相信,Java发展之路将把我们带向更加令人神往的前方。Java的前景一片辉煌!”

7.程序的逆向分析和反逆向分析 篇七

关键词:逆向分析,反逆向分析,API

在编写程序的过程中, 如果我们能够创建有效对抗逆向分析技术的程序是非常有好处的。逆向分析技术虽然是最为激动人心的智力游戏。为了甄别或解决非常难的反逆向分析技术, 逆向分析人员有时不得不了解操作系统的一些底层知识, 聪明与耐心也是逆向分析成功与否的关键。这个挑战既牵涉到壳的创建者、程序员API函数的巧妙使用, 也牵涉到那些决心绕过程序保护的逆向分析人员。但是、并不一定所有逆向分析人员所做的工作都是恶意的。显然, 要完全阻止对程序的逆向跟踪分析是不可能的, 但是可以扰乱逆向分析人员的视线, 妨碍逆向分析的进程, 使得整个逆向分析变得举步维艰, 最终迫使逆向分析人员自行放弃分析。决定反逆向分析技术最终是否有效的因素中还包括逆向分析人员的能力以及他们进行逆向分析的动机。最后决定这些反逆向分析技术是否有效性, 甚至还包括我们是否愿意为实施这些技术而付出的代价。几乎任何一种反逆向分析技术都与之有关, 为了实现这些反逆向分析技术, 有时会损失CPU的使用效率, 甚至有时可能会使程序的尺寸变大, 或程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如果忽略掉上面的反逆向分析技术所带来的麻烦、运用这些技术则绝对是没有意义的。无论开发何种程序, 只要最终用户不是开发团队中的一员, 而且开发的软件也不开放源代码, 我们就应该认真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在程序中引入某种反逆向分析技术。当然也不是每个程序都值得逆向分析人员花时间去反汇编它, 比如, 有些程序的代码太简单, 重写一遍这些代码都比对它进行逆向分析要容易得多。

例如:逆向分析人员需要躲过部分加密程序的代码以便抓取进程映像、让输入表重建工具正确地工作。深入分析加密程序代码以便在一个反病毒产品中整合进脱壳、清除病毒支持。此外, 当反逆向技术被恶意程序直接应用, 以防止跟踪并分析其恶意行为时, 熟悉反逆向技术也是很有价值的。

1 Is Debugger Present ()

Is Debugger Present () 是Windows的API函数。通常被用来作为一般的调试器检测工具, 检测ollydbg、Windbg之类的用户模式调试器是否存在且运行于当前的系统之中。这个函数通过检查处理器当前的PEB (Process Environment Block) 来确定程序运行当中是否被附加了一个用户调试器。程序可以调用这个函数来检查调试器是否存在。但是这种反调试器技术对于成熟逆向分析人员来说并不是特别有效, 因为这种技术也很容易被检查出来, 并且被逆向分析人员绕过。这个Is Debugger Present的名字非常明显地把它的用途暴露给了逆向分析人员。当程序调用这个函数的时候, 逆向分析人员很快就能够发现它, 然后逆向分析人员就可以把这个API函数的调用很轻松地去掉或者绕过。最基本的调试器检测技术就是检测进程环境块 (PEB) 中的Being Debugged标志。Kernel32!Is Debugger Present () API检查这个标志以确定进程是否正在被用户模式的调试器调试。

2 AIP函数的应用

示例一:下面这段代码显示了Is Debugger Present () API的实现方式。首先访问线程环境块 (TEB) 得到PEB的地址, 然后检查PEB偏移Ox02位置的Being Debugged标志, 确定用户模式的调试器是否存在:

除了直接调用Is Debugger Present () , 还有些程序员在程序当中添加了检测PEB中的Being Debugged标志, 以此防止逆向分析人员在这个API上设置断点或打补丁。

示例二:下面是调用Is Debugger Present () API和使用PEB.Being Debugged标志确定调试器是否存在的示例代码:

由于这些检测技术代码很明显, 逆向分析人员会在这个API上设置断点, 然后手工将PEB.Being Debugged标志置0, 就可非常轻松躲过这个检测。如果在olly Dbg数据窗口中使用快捷键输入Ctrl+G (前往表达式) 然后输入fs.[3O], 可以在olly Dbg中查看PEB数据。

另外ollyscript命令“dbh”可以补丁这个标志。

olly Advanced3插件中有置Being Debugged标志为0的选项。

但是我们如果巧妙的利用下面这四条指令来代替Is Debugger Present函数:

就这样Is Debugger Present函数, 悄悄地终止了调试器程序的运行, 就能以一种不那么惹跟的方式去终止了调试器程序。显然, 要一眼看穿上面四条指令的作用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所以这种办法还算是一种对用户动态的调试器比较有效的的反调试方法。

3 结论

常见的抗逆向分析技术, 特点是它设计用于阻碍对程序的动态分析, 在动态分析一个程序时逆向分析人员单步跟踪程序到程序执行, 了解程序的内部实现细节。实现这种方式的基本思想是:让程序故意执行一些能干扰调试器的正常运行的程序, 或者让调试器失效的操作。如果我们程序是在调试器中被执行为附加的话, 我们这些反调试代码会检测到是否有附加一个调试器, 如果有, 我们这些代码会将调试器终止掉。实际反调试技术的技术和方法有很多, 如:困惑逆向分析人员的另一种方法就是混乱反编译输出。使静态分析理解二进制代码的过程大大复杂化的有效方式。如果结合垃圾代码和代码变形一起使用将会更具效果。反调试技术的目的是为了混淆代码、考验耐心、浪费逆向分析人员的时间,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反逆向分析人员、程序员拥有耐心、与聪慧等技术品质。但是大多数的反调试技术还是与特定的平台甚至是与特定的调试器有关的。

8.《数据结构》程序教学模式探索 篇八

关键词:数据结构;程序;教学模式;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7)18-31759-02

The Research of Program Teaching Patterm on Data Strucure

MO Jia-qing

(Dept. of Computer Science, Zhaoqing University, Zhaoqing 526061, China)

Abstract:The current teaching status of Data Structure is analysed and the teaching pattern which emphasizes on ability of programming based on comprehension is presented. Some research has been carried on ,such as curriculum introduction, systematic structure of Data Structure, setting of experiment subject,providing aid-studying system, curriculum design and approval. The teaching effect shows these methodes can improve the the student abilities on computer program designing effectively.

Key words:data structure; program; teaching patterm; research

1 引言

《数据结构》是信息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它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如何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地选择逻辑结构(表、树、图等)去组织数据,并设计一定的物理存储结构(顺序、链式等)有效地存储这些数据,同时设计正确的算法并对算法作出分析和评价。它在培养计算机专业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培养良好的编程开发能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成为高校计算机专业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和软件设计师认证考试的首选课程。

《数据结构》内容广泛,涉及到的知识点众多,而且逻辑性和抽象性和动态性都很强,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因此对学生而言学习难度大,对教师而言授课难度高。教学过程出现众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学生由于没有编制过大程序和项目开发的经验,虽然知道《数据结构》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学习目的不明确。

(2)学生未能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没能将各大知识点的区别与联系弄清楚。

(3)学生由于C语言基础不扎实,对结构、指针、参数传递等概念掌握不好,在做作业或实验时如果题目要求与教材内容相差较大,无法入手,导致信心受到打击、畏难情绪增加。此后,为应付作业,出现抄袭别人作业,或直接上网搜索现成程序的情况。

(4)虽然教师自己对教材内容很熟悉,能够将各知识点讲得很透彻,但是没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和接收能力,出现学生越学越难,理论与实践越脱节,越学越不想学的情况。

(5)目前高校扩招,入学的学生素质有所下降,逻辑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不强,也是造成教学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

《数据结构》的教学目标之一是提高学生的软件编制能力,而上述问题的出现使得这个目标大打折扣,因此迫切需要运用新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模式。

2 《数据结构》程序教学模式

2.1 加强技能,克服程序语言造成的困难

《数据结构》中大量运用了指针、地址、结构体、函数参数传递等知识,而这些知识又是C语言中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学生对这些内容掌握不好的话,学习《数据结构》将受到很大制约。因此在开学时,教师先帮助学生重点复习C语言中与数据结构相关的知识点,实现从C语言到数据结构的平滑衔接。复习的题目形式可以是选择、填空、编程题等。

目前高校普遍采用清华大学严蔚敏编著《数据结构》(C语言版)作为教材,该教材侧重于用类C语言描述各种数据结构和算法,从头到尾并没有一个完整的C语言程序,并且该教材为使学生能方便地调用教材中的算法函数,教材中的算法函数均采用了C++的“引用”作为参数,这种“引用”参数貌似C语言中的地址,而教材并没有着重强调。作者的初衷是好的,但此举对于接触过C++的初学者造成极大困惑。学习几周后,学生发现程序调试困难,实验过程障碍重重,导致信心受到打击、畏难情绪不断增加。因而有必要让学生熟悉C++中的“引用”。

以教材上的构造空链表算法函数为例,函数参数使用“引用”调用和不使用“引用”的比较,帮助学生掌握“引用”并明白使用“引用”的好处。

typedef struct

{ElemType *elem;

int length;

int listsize;

} SqList;

使用“引用”传递参数定义函数:

Status InitList_SqA(SqList &L) {//构造空链表

L.elem = (ElemType *)malloc(LIST_INIT_SIZE*sizeof(ElemType));

if (!L.elem) return ERROR; // 存储分配失败

L.length = 0; // 空表长度为0

L.listsize = LIST_INIT_SIZE; // 初始存储容量

return OK;

}

调用方式如下:

SqList LA;

InitList_SqA(LA);

使用指针传递参数定义函数:

Status InitList_SqB(SqList *L) { //构造空链表

L->elem = (ElemType *)malloc(LIST_INIT_SIZE*sizeof(ElemType));

if (!L->elem) return ERROR;// 存储分配失败

L->length = 0;// 空表长度为0

L->listsize = LIST_INIT_SIZE; // 初始存储容量

return OK;

}

调用方式如下:

SqList LB;

InitList_SqB(&LB),

可以看到,运用“引用”作为参数,教材上的函数基本上可以原封不动地使用,而使用指针传递参数,则需要对教材上的函数作大量修改。

另外教材为使算法描述更为简洁,算法函数内部一律省略了变量定义,这对学生的学习也造成了很大困难。因此还需要作一些针对性的训练,如通过填空题等形式补充完整函数,并适当评讲。

2.2 理解课程体系结构,融会贯通

《数据结构》课程的内容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从一般的线性表开始,到后面的非线性的树和更复杂的图,都是讨论各种数据结构的逻辑结构和保存这种逻辑结构所采用的物理结构,以及在这种存储结构上的相关运算。理解这个体系结构,有助于学生从整体上更深入地掌握数据结构。

2.3 完善框架程序,培养自信

自信心是激发学生创新能力的积极情感和重要前提。为培养学生克服困难的自信心,笔者针对各种数据结构类型设计了不同的框架程序,让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逐步完善,添加新功能,最终形式一个大的系统。例如针对线性表,笔者设计了线性表功能框架文本界面,其中的菜单功能分别为链表创建、链表插入、链表删除、链表合并,其中链表合并又为一个链表合并至另一链表尾部、合并过程相同元素保留和不保留三个功能,让学生逐步将单独的小功能添加至该界面中。又例如,在学习二叉树这一章内容时,笔者设计了二叉树功能框架菜单,菜单包括二叉树创建、先序遍历、中序遍历、后序遍历、左右子树交换、计算树高度和叶子数量等,让学生逐步完善。通过这种不断添加小功能,最终形成一个大的系统的实验方法,使学生具有一定的成就感,自信心不断增强。

2.4 提供学习辅助系统,减轻实验负担

《数据结构》的不少实验是验证性实验,为完成实验,学生需要大量调用教材上的算法函数或对这些函数作一定的修改。为了让学生提高实验效率,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程序调试而不是文字录入,笔者设计了《数据结构》学习辅助系统。该系统把各章的算法函数分门别类,供学生做实验时复制至其程序中,以减轻实验负担。另外该系统还给出了一些调用这些算法函数的完整程序,供学生参考。

2.5 分组课程设计,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课程设计是体现《数据结构》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环节。通过课程设计,不但锻练学生描述概念、构建数据结构、设计算法的能力,而且锻练学生运用自己所学知识通过高级程序语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设计的题目一般选择综合设计类型,如风景区景点路径查询、简单114查号台等。要求学生首先进行需要分析,明确目标如何,需要实现那些功能;其次是进行概要设计和数据结构设计,定义各功能模块和其内部流程、抽象数据结构,最后编码调试并写成小论文。

由于单个学生完成任务存在较大困难,课程设计还需要分组。分组时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要考虑各个小组实力均衡,具体做法是把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和成绩靠后的学生安排在同一组。课程设计完成后,还安排答辩。答辩的形式是随机抽查小组内的一个成员,由该成员代表小组进行答辩,该成员的成绩就是该小组的成绩。要求学生回答系统设计思想、总体架构、开发过程碰到什么困难、整个系统有何优缺点等。通过这种形式,可防止出现课程设计只是由小组内水平高的学生单独完成,而其他成员基本不参与的情况。这种答辩形式可以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为了不让自己拖小组的后腿,学生们相互学习,热烈讨论,表现出极大的参与热情。最后的结果是小组所有成员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

3 结束语

运用高级语言进行程序设计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数据结构》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一就是要提高计算机专业学生的程序设计语言能力。笔者在《数据结构》教学过程中的上述措施,目的就是要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由语言所造成的困难,最终提高其程序设计能力。教学实践也证明,上述措施提高了学生C语言技能,降低由程序语言造成的难度;而且针对性的训练可让学生很快地掌握调用教材上的算法函数,理解了教材的知识体系结构。程序功能整合使学生有成就感和增强自信,需要答辩的课程设计使锻练了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这种侧重程序的教学模式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严蔚敏,吴伟民. 数据结构(C语言版)[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严蔚敏,吴伟民. 数据结构题集(C语言版)[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黄扬铭. 数据结构[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9.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分析 篇九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

(一)概念

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城镇以外,广大农村和集镇范围内建设占用土地的总称。广义的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业建设用地和农村非农业用地两大部分。目前,通常所说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二)使用范围

1、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包括:(1)乡镇办企业使用本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2)村办企业使用属于本村所有的土地(3)村民组办企业使用本村村民组所有的土地(4)个人办企业使用所在农民集体组织的土地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不允许乡(镇)办企业使用村或村民组所有土地,村办企业也不能使用村民组或其他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可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学校、通讯、医疗卫生、敬老院、幼儿园、村委会办公室,不管是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还是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允许的。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道路,水利设施及学校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内无法安排,乡(镇)村无集体土地,也必须使用村民组的土地的实际情况。

如果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无法安排,也可以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政策规定办理。

3、申报条件:

(1)用地单位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2)拟用土地必须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3)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必须是兴办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5)符合省(市、区)规定的用地标准

4、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对申请事项不能取得行政许可的,即当面告知不予受理;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规定要求的,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全且可当场纠正,纠正后受理;如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待补齐资料后再受理。5申报材料:

(1)用地单位(人)申请书

(2)企业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立项批复(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5)村委会签定的用地协议书(6)村民同意签字

(7)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8)土地勘测定界图(9)平面布局图

6、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上报)、告知(1)用地单位的项目用地申请

(2)《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申请审批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或村(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发改部门批准的立项(核准)文件(5)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书及相关图件(6)国土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拟占用土地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9)拟占用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10)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办理时限:接到有关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审核、审批 8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县、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后,按省、自治区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应当先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批。

(3)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有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用地单位,并组织实施。申请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并履行规定的开垦耕地的义务。

(4)工程竣工后,有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用地及开垦耕地等情况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按使用国有土地的有关规定办理。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用地进行审查后,按照省、自治区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3)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用地单位,并组织实施。申请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开垦耕地义务和缴纳有关费用等(4)工程竣工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和开垦耕地等情况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使用国有土地的有关规定办理。

10、乡镇企业用地的管理 包括乡(镇)、村(或村民小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的企业、农民集资联办的企业、农民个体企业以及农民集体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联办的企业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农民集体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后,按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

11、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管理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包括;乡村行政办公、文化科学、医疗卫生、教育设施、生产服务和公益事业、乡村道路、水利设施、防洪设施等。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按省、自治区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使用其他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给予补偿或调换土地。使用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给予安置。涉及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当给予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选址勘察

3、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4、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旗(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7、乡镇土地资源所工作人员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

8、符合验收,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办证应提交的材料

①新建房屋

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申请

3、村委会证明

4、建设用地审批表

②原地翻建

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③旧证换新证

1、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3、村委会证明。

三、临时用地管理简介

(一)临时用地的概念

临时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察完毕按规定交回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

(二)申报材料

1、临时用地审批表

2、临时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村民同意花名表,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5、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6、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临时用地的手续(城市规划区内的)

7、旗、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临时用地审查的主要内容 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的内容

1、是否符合临时用地使用条件

2、是否有村民签字

3、是否签订了临时用地使用合同

4、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是否有规划部门规划许可

5、用地范围是否明确

6、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期满后恢复种植的措施是否可行

四、临时用地审批程序

(一)临时用地单位提出临时用地申请

(二)经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城市规划区内的)

(三)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就临时用地的补偿和使用后土地恢复等事项达成协议,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四)乡镇国土资源所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初审

(五)旗县国土资源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六)临时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临时是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

(七)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八)临时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土地。试用期满,按照规定将临时使用的徒弟交回原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临时用地单位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五、临时用地的使用规定

(一)不得改变原土地权属性质和用途

(二)必须给予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经济补偿

(三)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五)使用期满后,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

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村民建住宅等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原则明确规定。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再次进行了重申,要求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土地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是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集镇、村庄建设用地的最高准则,一切建设用地都必须服从,即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不得使用规划中确定的农用地。

(二)依法批准原则。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也就是说,不论是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还是农民宅基地,都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否则都被视为是非法占地。

(三)、集体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

原则上,农民集体建设的规模不得再扩大,如需扩大规模或占地用耕地,可以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可以折抵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但不得折抵为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物权法》

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二)《土地管理法》

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耕地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用于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农民住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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