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精选12篇)
1.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 篇一
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规范办公室工作、提升公文处理水平和强化队伍建设,保证各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xx年1月份至20xx年10月份期间学院办公室和学院党委办公室所做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市委办公室部署了对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工作后,我院立即召开了院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这次检查是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阶段,自查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今后的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同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存在于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中的细小问题,全面剔除。以严谨、规范作为我们自查的标尺,配合好市委办公室的检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对这次工作自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室主任****为副主任的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检查办公室,并指定监察室重点配合;制定了《办公室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和配档表,确立了工作自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检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排查。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也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本处室的工作实际,充当处室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认真行动起来。
三、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0月27日开始,我院认真对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积极围绕学院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检查办公室确定的范围重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逐一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特别是到有关的上下级单位进行回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范围的整顿,自觉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通过自查和整顿,我们对学院工作自查的总体评价是:公文数量比较多,管理质量比较好,工作效率比较高,公文管理水平和保密工作比以前有较大进步,大体上没有出现市委办公室文件所说的各类问题。具体情况是:
1、文件管理工作
我院自20xx年1月份创立至今,在公文的处理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在所收发的文件还有公文的处理、文书的起草上,坚持按原则办理、照章行事。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文件、公文坚决予以驳回,对脱离事实、内容繁冗的文件或发文,在上报相关领导后,限令整改。及时的将收文进行归类,该传阅的传阅、该存档的存档、该上报的上报,同时,做好文件的收文登记,保证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和保密性。对涉密公文的管理严密、规范。对上级下达的机密性文件和本院发出的具有相当性质的文件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学院领导、本部门主管领导、本部门一般干部三重负责的管理制度。对需要查阅文件的相关人员,在上报上级领导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监督其查看,查阅完毕立即归档。努力做到机密文件管理的严密和规范。
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存、归档和过期文件的销毁等工作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及时对公文归档、立卷,根据其相互的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定期销毁,对销毁的秘密公文,进行详细的登记,并保证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文件制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文程式和行文规则起草发行。对所发文件的格式、体式、文种要求符合规定。注意公文的政治方向,实事求是;保证文件的观点明确、文字精炼、书写工整;保证文件涉及人、物、事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用语。
在公文处理和相关文件的管理上,配备专人负责,要求该人员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工作细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写作能力。尽最大可能的避免公文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的纰漏。对涉及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坚持《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诸如《部门管理规定》、《文件处理办法》、《办公室人员行为准则》和《保密原则》等相关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保证文件管理和公文处理的稳妥、规范。
2、保密工作
***********在成立之初,就
***********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规范办公室工作、提升公文处理水平和强化队伍建设,保证各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xx年1月份至20xx年10月份期间学院办公室和学院党委办公室所做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市委办公室部署了对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工作后,我院立即召开了院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这次检查是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阶段,自查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今后的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同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存在于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中的细小问题,全面剔除。以严谨、规范作为我们自查的标尺,配合好市委办公室的检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对这次工作自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室主任****为副主任的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检查办公室,并指定监察室重点配合;制定了《办公室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和配档表,确立了工作自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检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排查。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也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本处室的工作实际,充当处室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认真行动起来。
三、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0月27日开始,我院认真对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积极围绕学院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检查办公室确定的范围重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逐一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特别是到有关的上下级单位进行回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范围的整顿,自觉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通过自查和整顿,我们对学院工作自查的总体评价是:公文数量比较多,管理质量比较好,工作效率比较高,公文管理水平和保密工作比以前有较大进步,大体上没有出现市委办公室文件所说的各类问题。具体情况是:
1、文件管理工作
我院自20xx年1月份创立至今,在公文的处理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在所收发的文件还有公文的处理、文书的起草上,坚持按原则办理、照章行事。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文件、公文坚决予以驳回,对脱离事实、内容繁冗的文件或发文,在上报相关领导后,限令整改。及时的将收文进行归类,该传阅的传阅、该存档的存档、该上报的上报,同时,做好文件的收文登记,保证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和保密性。对涉密公文的管理严密、规范。对上级下达的机密性文件和本院发出的具有相当性质的文件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学院领导、本部门主管领导、本部门一般干部三重负责的管理制度。对需要查阅文件的相关人员,在上报上级领导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监督其查看,查阅完毕立即归档。努力做到机密文件管理的严密和规范。
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存、归档和过期文件的销毁等工作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及时对公文归档、立卷,根据其相互的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定期销毁,对销毁的秘密公文,进行详细的登记,并保证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文件制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文程式和行文规则起草发行。对所发文件的格式、体式、文种要求符合规定。注意公文的政治方向,实事求是;保证文件的观点明确、文字精炼、书写工整;保证文件涉及人、物、事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用语。
在公文处理和相关文件的管理上,配备专人负责,要求该人员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工作细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写作能力。尽最大可能的避免公文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的纰漏。对涉及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坚持《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诸如《部门管理规定》、《文件处理办法》、《办公室人员行为准则》和《保密原则》等相关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设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保证文件管理和公文处理的稳妥、规范。
2、保密工作
***********在成立之初,就
把保密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保密工作上认真贯彻和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共XX市委保密委员会制定的《保密守则》和省农委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同时,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按照“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明确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以防范为主,标本兼治,建立保密工作有效机制”的思路,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开创了学校保密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了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师生员工的保密意识;三是加强管理,建立了保密工作的有效机制;四是突出重点,抓好科技保密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学院将保密工作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份,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建立了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协调的保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划分了保密行政执法责任区,将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保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因保密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失密、泄密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领导干部评先晋级的资格。同时,追究其相应责任。
在保密工作的宣传和对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上,学院把保密思想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消除存在的各种模糊观念。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开展保密的宣传、教育,注重实效和质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保密意识;运用典型事例开展保密教育;定期开展保密专项教育,除此,还经常利用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和全院教职工大会宣传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和全院教职工的保密意识明显提高,极大程度的推动了我院安全保密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关于计算机的保密管理问题不但是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的保密与窃密较量愈来愈带有高科技抗衡的特点。针对这种情况,我院成立了专门的网络防控中心,充实了大批专业人员。该中心在一面抓好远程网络教学的同时,切实的加强对网络攻击的防控。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相继出台了《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校园网络防控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补充和完善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制度,切实的加强了学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了国家秘密及学院党政、科研秘密的安全,有效的防止了网络泄密事件的发生,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工作自查,我院的各项工作均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在办公室的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上,成绩斐然,但离“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尺度,离严谨、规范的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极个别公文的拟定和文件的处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个别公文的行文、用语不规范,如通知、计划等;个别文件处理思路不清晰,方法不灵活,被动应付较多,主动性、计划性较差;存在注重工作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的情况,以致工作做得不错,经验拿不出来。这些都是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 20xx年11月1日
2.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 篇二
一、封装制度
晋以前秘密章奏的文书载体主要是竹简和木牍。王国维在《简牍检署考》中考证古代印封简牍的方式时认为, “古之书署牍, 有梜与囊两种”。所谓“梜”就是护书的夹板, 亦指匣子。而“囊”指书囊, 用于盛装狭简。王国维认为如果文字繁多不能限于单牍, 则以数简编连成册装入。皂囊是一种黑色的口袋, 需囊封的公文“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 白素裹两端无缝, 尺一板中约署”。关于皂囊的封装, 《独断》说:“凡制书, 有竹使符, 下远近, 皆玺封, 尚书令重封。”[1]王国维在《简牍检署考》对此解释说:“殆玺封在囊内, 而尚书令印封囊外。宫中书, 御史中丞印封亦在囊外, 观《赵后传》语可知。”认为重封的方法是皇帝先对书简进行玺封, 在外面包上皂囊后, 再由尚书令或是御史中丞在囊外再用自己的印在外面加封。王国维所说是皇帝的下行诏书, 但是汉代臣民给君主上封事也有重封的。如刘向《条灾异封事》, 结尾说道:“臣幸得托肺附, 诚见阴阳不调, 不敢不通所闻。窃推《春秋》灾异, 以救今事一二, 条其所以, 不宜宣泄。臣谨重封昧死上。”[2]这里的“重封”, 按照王国维的推理应该也是一印封囊内, 一印封囊外[3]。
《东观汉记》卷一载:“又旧制上书以青布囊素里封事, 不中式不得上。”[4]
王充在《论衡·程材》里说, 从事文书封装事务的儒生由于不熟悉政务, 处理公文往往不符合规矩, “封蒙约缚, 简绳检署, 事不如法”[5]。这说明, 在东汉时秘密章奏的封装已经有了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
宋朝时对秘密章奏的封装就有了明确的规定, 创造了“实封”制度, 即官员呈奏的文书如事关机密, 皆须将其封皮折角重封, 两端盖印, 无印者书官名, 封面不准贴黄。在外奏者, 只贴“系机密”或“急速”字样。并规定:若发现依例应该实封而未实封的公文, 其主管官员将被严惩。
明嘉靖六年 (1527) , 世宗皇帝对密疏的封识作了相应的规定:“封套正面上云‘进呈’, 下云‘臣谨封’, 不露名, 背印字号, 俱照卿书才是。封套背面素。”[6]此次密疏封识的规定, 与原密疏封识的习惯有两个显著的不同。原密疏封套的正面写“密题”或“密奏”字样, 而此密疏封识的正面上写“进呈”, 下署“臣谨封”三字, 且不许露出上奏者姓名。虽在封套上不露进呈密疏之人的姓名, 但皇帝可以根据所加盖银印的内容, 知道密疏进呈人究竟是谁。
清代具折人必须将奏折放入封套, 再放入折匣, 锁好, 才能交给他人呈进。《饶嵩生折谱》对封套有这样描写:“请安折封套, 外用云龙黄绫, 内用黄粉笺裱。长六寸四分、宽三寸一分、上下掩首各宽五分。”“白折 (丧礼用) 封套大小与黄绫封同。”“折匣长八寸八分, 阔四寸四分, 高一寸五分。内用黄绫裱底, 外用黄漆漆之。”[7]同时, 雍正二年 (1724) 十一月上谕中, 有“朕将内制皮匣, 发于诸臣, 令封锁奏达”的字眼, 应该是内外两层, 外面是木头匣子, 里面是一个活动的、可以取出的皮匣子。雍正五年, 福建巡抚常赉署中被偷, 丢失了钥匙, 于是只得向将军石礼哈借用开锁, 可见木头匣子外面是有锁的, 应该还不是寻常的锁。
二、呈送制度
汉代的官员呈送封事主要是采用公车上书的方式, 由中书令转交封事。汉代由于设公车机构职掌日常上书事务, 故天下吏民大多采用公车上书 (亦称诣阙上书) 的方式。西汉公车设于皇宫北阙, 东汉建都洛阳, 皇宫以南阙为正门, 公车遂改置于南阙门下。《后汉书·百官志二》载:“公车司马令一人, 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 凡吏民上章, 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
此外汉代还可以因“邮”上事, 即依靠官方邮政网络呈送封事。《汉旧仪》曰, “五里一邮”、“十里一亭”。《汉书·京房传》载建始二年 (前31) 二月, 京房“去新丰, 因邮上封事”。
在晚唐时各镇都设立了步奏官一职, 任用亲信, 专门负责奏报机密事宜, 这些人都身体强健, 长途跋涉也快步如飞。最有名的当属杨行密, 史载其“少孤贫, 有膂力, 日行三百里。唐中和之乱, 天子幸蜀郡, 将遣行密徒步奏事, 如期而复”[8]。
清代, 一般情况下, 为了机密、隐蔽, 密折是不得通过驿站传递的。除非军务奏折以及事务紧急者, 准予使用。但如果事情紧要时可以使用驿站进行传递。不应当使用驿站而使用了, 或是应当使用驿站传递却没有, 都是不合制度的。
三、缴回制度
朱批奏折缴回制度是清代特有的密章处理制度。康熙朝的密折经过康熙批阅后即发回本人, 由具折人自行保管。而雍正一登基, 要求群臣缴回经过朱批的奏折。在康熙六十一年 (1722) 十一月二十七日, 即下谕内阁:“所有皇考朱批谕旨, 俱著敬谨封固进呈;若抄写、存留、隐匿、焚弃, 日后发觉, 断不宽恕, 定行从重治罪。”[9]从此以后, 朱批奏折的缴回就一直执行下去。
八年后雍正再次下谕内阁, 要求不得拖延缴回, 要乘便呈缴。雍正十一年再次严旨催促官员查明封缴, 语气更加严厉。雍正严厉要求缴回朱批奏折的原因大约有二:一是为了保密的需要。曾有官员炫耀雍正褒奖的朱批 (如李卫) , 也有官员利用雍正的朱批去胁迫其他官员 (如年羹尧) 。二是为了取消朱批奏折的凭证作用, 预防对专制皇权可能的威胁。
四、保密书写制度
从西汉起, 历代统治者一直要求秘密章奏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不得由他人誊抄。如《汉书·师丹传》:“上以问将军中朝臣, 皆对曰:‘忠臣不显谏, 大臣奏事不宜漏泄, 令吏民传写, 流闻四方。’”封事的草稿也要及时销毁。《汉书·孔光传》:“时有所言, 辄削草槁, 以为章主之过, 以奸忠直, 人臣大罪也。”《东观汉记》卷十六:“陈宠, 字昭公, 沛人, 为尚书。宠性纯淑, 周密重慎, 时所表荐, 辄自手书削草。”
而西汉末年的大司空师丹, 起草章奏时假手他人, “使吏书奏, 吏私写其章”, 造成了“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的泄密状况, 廷尉劾以“大不敬”罪, 虽赦勿治, 终被罢免[10]。
五、保密法律制度
从唐代开始, 统治者开始将秘密章奏的保密要求上升为法律, 并逐步明晰、细致。唐朝时, 规定“诸私发官文书印封视书者, 杖六十;制书, 杖八十;若密事, 各依漏泄坐, 减二等。即误发视者, 各减二等, 不视者不坐”。对泄密的处分, 轻则杖笞, 重则绞刑。“诸漏大事应密者, 绞。大事谓潜谋讨袭及收捕反叛之类。非大事应密者, 徒一年半, 漏泄与蕃国使者, 徒两年。官文书, 杖一百。重要文书, 加一等, 纸券又加一等。”[11]
宋代的保密制度也用一系列禁令来加以保证。宋政权参照《唐律》制定了严格的对失密、泄密行为的处罚规定———《庆元条法事类》。与唐代不同的是, 宋律除规定了对泄密者的惩罚外, 还制定了对告发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奖励办法, 如告发藏匿弃毁拆换机密档案者, 可获得五十贯至一百贯的奖赏。宋代为防止文书泄密, 特发诏令规定:“诸举人程文辄雕印者, 杖八十, 事及敌情者, 流三千里。”“诸狱四案款不连粘或不印缝者, 各徒一年。有情弊者, 以盗论。”[12]
《大明律》规定:“遗失制书、圣旨、印信者, 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官文书, 杖七十;事干军机、钱粮者, 杖九十、徒二年半。俱停俸。”“诸衙门官吏, 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勾结, 泄漏事情, 夤缘作弊, 而扶同奏启者, 皆斩, 妻、子流二千里。”[13]
《大清律例》规定:“若私开官司文书印封看视者, 杖六十。事干军情重事者, 以漏泄论, 若近侍官员漏泄机密重事于人者, 斩。常事, 杖一百, 罢职不叙。”[14]要求:“内外衙门办理紧要事件, 俱密封投递, 本官亲拆收贮, 不得令吏胥经手。倘有密封章奏, 未经上达先已传播, 及缉拿之犯闻风远等事, 查究根由, 分别议处。如将应密之事并不密封及收受承办衙门不行谨慎, 以致漏泄者, 将封发收受承办官查参, 交部分别议处。如封贮之处及投递之前, 提塘及衙役人等将密封事件私开窃视以致漏泄者, 杖六十。事重者, 为首杖一百, 徒三年, 为从, 减一等治罪。仍令科道不时稽查。如不行查参, 别经发觉者, 将该管科道一并交部议处。”[14]
3.古代公文写作趣闻杂谈 篇三
作者/眭达明
工部尚书吴中,山东武城人,有材能,然惟声色货利是好,宠妾数十,甚畏其妻。尝领诰命,妻命左右诵之毕曰: “此文天子自为乎?儒臣代草乎?”曰: “亦儒臣代草耳。”妻曰: “代草甚当。今诵之终篇,何尝有一清有一廉字?”中不敢怒。夫居官不廉,乃为妇人所诮,亦足羞矣。
——《典故纪闻》卷十一,中华书局1981年7月第1版第199页
古代任命比较重要的官员时,要颁发一种类似现代的委任状或任命书的文书作为授官凭信。这种文书在北周出现时被称为告身,授官时即颁给本人。如《北齐书·傅伏传》记载:北周攻克并州,派人招降北齐名将傅伏,“授上大将军、武乡郡开国公,即给告身”。其后,这一制度由北周历经隋唐传至明清。
唐朝的授官凭信也叫告身,但颁发程式比北周完备,授官按品级分册授、制授、敕授、旨授、判补五种。前三种颁发需经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最后由尚书省盖印付本。旨授经尚书省,分别由吏部(文官)、兵部(武官)授给。判补则由吏部颁发。中唐以后,官爵冗滥,出现空名告身;甚至未有告身,先给信牒。宋代嫔妃、王公、文武品官、内外命妇以及其他受封赠者皆给告身,由官诰院掌其事。元丰改制后,人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明清时,授官凭信被称为诰命或敕命。敕命有两种:一种称之为“坐名敕”,用于任命地位较高的文武官员,敕内要写明官职姓名,本官任满或因故去职时,敕命要缴回注销,接任官员再发新敕;另一种称之为“传敕”,用于任命地位略低的文武官员。这些官员的职权一般比较稳定,敕内只列官衔,不具姓名,本官离任去职时传给后任,敕书仍不丧失其现行效用,因而称为“传敕”。
告身文书的形式与现代的委任状或任命书虽然颇为相似,但它的内容有许多不同。现代的委任状或任命书文字简单,只需写明任职者的主要职衔,而明清时的诰敕文书则要阐明所任岗位的性质,规定任职者的职权范围,对任职者提出工作要求等,作为明确责任和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
《明太祖集》收录了众多明初诰命文书范本,其中肛部尚书诰》全文是:
昔圣人也朴,民俗亦厚,制不饰华。六曹之设,内工官居数中之一耳。其所司之工者,皆无异伎,国无奇役,然而工务虽筒,其成也必精,其废也必当。故一举而无再为,一废而无复造,所以民逸者多,劳者少,因是而官贤,称君圣德。
今之人受职任事,则又不然矣。凡临事之际,必因公而役私,因私以弊公,于国则不利,与民为害,是有人神共怒,祸及身家,往往有之,未尝有福臻而愆消者也。然罪者已往,存者复为,是不隔禽兽也。所以古人重其事而选人,在福民之福,固国以奉天地。是以前贤能体君心,而以务事工,得家保而国昌。
今朕设工部,实法古制。特以尔某为工部某官。当敬事,信工无弊,上下咸合。汝贞良哉!(《明太祖集》卷四,黄山书社1991年11月第1版第67页)
相对于明初的诰命文书,清代任命外任官的敕谕(敕命),内容要丰富和规范得多。一份完整的清代敕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要写明受文者的全部职衔,包括兼衔兼职,以明确本人的权力、地位和品级,享受不同的政治与生活待遇。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十二月二十日清朝皇帝颁给台湾二品总兵官王巍的坐名敕,就写明他的职衔是“台湾总兵”。
二是要写明受文者的管辖区域、驻扎地点及管辖哪些官吏等。如王巍的坐名敕内就写道: “兹特命尔镇守福建台湾等处地方,驻扎台湾府城。管辖本标中、左、右三营,统辖北路副将、台湾水师副将、澎湖水师副将、台湾城守营参将、南路营参将、南路下淡水营都司、北路淡水营都司各营大小将领及守御等官,俱照题定经制事例管辖。”
三是要写明受文者的全部工作任务并提出相应任职要求,这是敕谕内容的主体。如王巍的坐名敕内就写道: “尔须操练兵马,振扬威武,申明纪律,抚恤士卒,严明斥堠,防遏奸宄,修浚城池,缮治器械,相度地势险易,控制要害处所,责成该汛弁兵力图保障。各营额兵,务选补精强,毋容积猾老弱糜饷。一应本折粮饷,听该管衙门给发。所部官丁,必须严加钤束,秋毫无犯,使兵民相安,不得借打草放马为名,骚扰农业。如遇寇警,即统兵戮力剿捕,不得观望,致误军机。”敕谕详细规定了任职者的职责和要求,以便官员明确自己肩负的使命和应做的工作。对敕谕中没有授权的临时性工作古人也考虑到了。如王巍的坐名敕内就写有这条补充规定: “敕中开载未尽事宜,皆申报总督、巡抚、提督参酌施行。”这实际上是授予王巍一定便宜行事的权力。
四是要写明受文者服从哪些上级的领导和指挥,哪些问题需向上级请示执行,哪些问题需和其他有关官员咨商决定或联名执行,这也是敕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这些不仅是一般的工作方法,也是严格的纪律要求。如王巍的坐名敕内写道: “尔仍听闽浙总督、福建水师提督节制。”又说: “如招抚事体重大,即申报总督、巡抚、提督,奏请定夺。”
五是明确不能插手和干预职权范围之外的事情。如王巍的坐名敕内写道: “一应钱粮词讼、民事,俱系有司职掌,不得干预。”
六是在敕谕正文的最后写明训诫条文,让官员铭记于心,时刻自儆。如王巍的坐名敕内写道: “尔受兹委任,须持廉秉公,殚力奋勇,歼寇固圉,斯称厥职。如或贪黩乖张,冈循怠忽,纵寇殃民,贻误封疆,国宪具存。尔其慎之!”(王巍坐名敕见《明清史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员工福利委员会1972年3月再版戊编第3本第211页)
由此观之,明清时的诰敕文书既是皇帝授予大臣的职权证明书,也是皇帝授予大臣的责任委托书,同时也是大臣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凭证和国家考核官员政绩及实行奖惩黜陟的依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敕谕文书正文的最后写上一段训诫条文(明朝的《工部尚书诰》结尾处也写有少量训诫文字),对官员示以儆戒,无疑能起到约束官员奉公守法的作用。
当然,在贿赂公行、官吏贪腐成风的大环境下,仅靠一纸任命书训诫约束,其作用十分有限。正因如此,才会出现文头引文中所写的一幕:皇帝颁发诰命文书给吴中,又一次提升他的官爵。吴太太将诰命夺过来,让人读给她听,然后问吴中: “诰命是皇帝亲自写的,还是秘书代笔?”吴中说: “应该是秘书代笔。”吴太太说: “写得非常恰当。”吴中说何以见得?吴太太说: “听完整篇诰命,何尝有一清有一廉字?不就是说你吗?”吴中历来畏妻如虎,听她这么一说,更是不敢做声。
在妻子眼里,吴中显然不是做大官的料,皇帝用这样的人,不是瞎了眼就是用人政策出了问题。于是丈夫的官做得越大,吴太太越是感到耻辱。知夫莫若妻,相信吴太太的判断不会有错。
俗话说“夫贵妻荣”,吴中的妻子却“夫贵妻耻”,真是太有趣了。
吴中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而让自己的妻子如此瞧不起?
《明史·吴中传》和《明宣宗实录》中说:当了二十多年工部尚书,后来又官至太子少保和少师的吴中,在负责北京故宫和明成祖朱棣、明仁宗朱高炽、明宣宗朱瞻基三代皇帝陵墓的营建过程中,虽然“职务填委,规画井然”,并且“勤敏多计算”,获得了皇室的肯定和赞赏,但对工人师傅刻薄无情,像劳改犯一样管束,一点也不体恤。他还私自将宫殿建筑材料送给权势人物建私宅。他自己也捞了不少,并养了许多情人。于是在皇帝眼里,吴中是个能人,社会舆论却一直鄙视他,在妻子心目中更是毫无地位。再结合文头所引用腆故纪闻》中的说法,可见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都认为吴中是一个有能力、有政绩却无口碑的人。他还是一个好色之徒。贪官背后都有女人,古今皆然。
如此贪得无厌又品格低下的一个人,也就怪不得被妻子瞧不起,要对其升官进行讽刺挖苦了。
当然,吴太太叫人读丈夫的封官诰命,没有听到“清廉”二字,便讥笑他“何尝有一清有一廉字”,显然是一种借题发挥,故意加以讽刺和挖苦。诰敕文书很少对任官者的道德品行作出评价,只规定受文者的职权范围和任职要求,皇帝颁给吴中的诰命没有使用“清廉”二字,是很有可能的,实属正常。
不过从上面引用的王巍坐名敕的内容来看,训诫条文中是使用了“廉”字的。清朝的公文和公文制度大多沿袭明制并有所完善和发展,而明朝皇帝颁给吴中的诰命在训诫文字中却没有使用“清廉”二字,难道真是作者有意为之?诰命文书都是出于儒臣(秘书)之手,如果真是公文作者有意不用“清廉”二字,那么起草这份诰命的秘书就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他认为像吴中这种无清无廉的官员,在颁给他的诰命中是不配使用“清廉”二字的,否则就会弄脏这两个神圣的汉字。
吴太太自己不看诰命而要别人读给她听,说明她不识多少字甚至是文盲。受国家教育培养多年的高官丈夫不如文盲妻子懂得为官之道,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在听读过程中,吴太太对清廉二字如此关注和敏感,表明她对丈夫的道德缺陷早就深恶痛绝。吴中身边有这样一个“廉政贤内助”,本来可以让自己少犯甚至不犯错误,事实本身却不是这样,真是让人感慨良多!
依靠夫人反腐、搞“廉政贤内助”什么的,看来完全行不通。要解决干部腐败问题,还得要有好的用人机制,必须在建章立制上想办法、下功夫,否则难免成为笑柄。
4.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篇四
1、档案的借阅和接收要登记,归还要注销;借出档案要及时收回。
2、提高政治警惕性,严守组织纪律,加强工作责任心。
3、做到门窗坚固、牢靠,防止档案被盗,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库房严禁火源;禁放易燃、易爆物品,须备有消防器材。
5、加强档案保护,注意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尘、防震、防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6、保持档案室清洁,妥善保管箱、柜钥匙。
7、认真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不随便透漏及档案内容,不擅自摘抄档案材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执行两人监销制。
5.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 篇五
后汉乾祐元年 (948) 正月下旬, 登上皇帝宝座不满一年的后汉皇帝刘知远病死, 其子刘承祐继位, 是为隐帝。刘知远临终前, 以郭威、杨邠、史弘肇为顾命大臣, 要他们好好辅佐年仅十八岁的刘承祐。刘承祐做皇帝后, 以郭威为枢密使。不久, 河中节度使 (今山西永济西) 李守贞、永兴节度使 (今陕西西安) 赵思绾、凤翔节度使 (今属陕西) 王景崇相继叛乱。刘承祐派白文珂、郭从义、常思等分别讨伐, 久而无功。后派郭威任统帅, 节制西征诸军, 次年下半年, 三镇先后平定。之后, 郭威被任命为邺都 (今河北大名县东北) 留守、天雄军节度使, 且以枢密使名义节制河北各州军事。
当时, 内有顾命大臣杨邠、史弘肇和王章等人专权, 外有郭威手握重兵, 威望震主, 而杨邠、史弘肇和苏逢吉等人又互相攻伐, 内政纷乱。刘承祐不仅无力调和这些矛盾, 而且自己的行为也多有不端, 常常做出一些礼法不容的事情来。大臣们的劝诫不仅无法阻止他的行为, 反而招来了他的厌恶。
乾祐三年 (950) 十一月, 憋了一肚子气的刘承祐在舅舅李业等人的挑拨下, 先诱杀了在京 (汴京) 的史弘肇、杨邠、王章, 然后派另一个舅舅李弘义等人去外地杀郭威、王殷、王峻。李弘义与李业不同, 做事向来犹豫不决, 他到了澶州后, 担心事情会起变化, 不仅不敢杀王殷, 反而将诏书内容告诉了他。之后, 王殷与李弘义又派人赶往魏州, 向郭威通报了汴京事变的消息。等到杀郭威和王峻的使者到了魏州后, 郭威便把他扣留起来, 然后召亲信魏仁浦进卧室商量对策, 魏仁浦劝郭威起兵造反。
为了取得部下的同情和支持, 魏仁浦为郭威设计:倒用邺都留守官印伪造诏书, 内容是刘承祐要郭威诛杀众部将, 以此来激怒他们。众部将果然相信了这一说法。大家义愤填膺, 群情激愤, 纷纷表示愿意听命于郭威, 杀回汴京诛讨奸臣。郭威于是以清君侧、杀李业为名在邺都起兵, 渡河南下, 杀向京城, 一时各地纷纷迎降。刘承祐一面派兵抵御, 一面杀郭威在京的全部家属, 大人小孩无一幸免。几天后郭威兵临汴京城下, 刘承祐在逃跑中为乱军所杀。郭威最后取代后汉自立为帝, 定国号为周, 建元广顺, 史称后周。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九)
倒用印章伪造公文, 在历史上至少还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后唐的李继岌杀郭崇韬之后, 倒用自己的都统官印, 冒充皇帝诏书, 以稳定当时岌岌可危的蜀中形势;另一次是“泾原兵变”后, 段秀实倒用自己的司农卿印章, 伪造了一份命令, 骗回了韩旻的部队, 保护了唐德宗的生命安全。
郭崇韬是后唐大将。同光三年 (925) , 李存勗决定伐蜀, 以年幼的长子魏王李继岌为西南面行营都统, 以郭崇韬为招讨使作为李继岌的副手而实际处理伐蜀的军政事务。六万后唐军队所到之处, 蜀将望风迎降, 前后七十天就兵临成都, 前蜀后主王衍出降。
当时, 李存勗重用伶人和宦官, 并允许皇后刘氏干预朝政。郭崇韬却一贯讨厌宦官, 曾经悄悄地对李继岌说:“大王今后得了天下, 应该赶走所有宦官, 专门任用士人。”此话被人窃听后告诉了宦官, 引起随军宦官李从袭、李廷安、吕知柔等人的切齿痛恨。当时, 成都虽然落入后唐之手, 可蜀中盗贼群起, 郭崇韬怕大军一旦撤走再为后患, 就命令部将分道招讨, 因而没有立即班师回朝。李存勗派宦官向延嗣到成都催其回京, 由于郭崇韬没有到郊外迎接, 见面时, 举止又傲慢, 向延嗣很生气, 就和李从袭等人一起构陷郭崇韬, 诬告他贪污钱款和心怀异志。李存勗对郭崇韬滞留蜀中不回原本就很不高兴, 看到向延嗣的报告后, 更是心生疑忌。他立即派宦官、衣甲库使马彦珪前往蜀地察看实情, 并交代马彦珪:郭崇韬听命回师则罢, 否则就与李继岌商量处置办法。马彦珪认为这个命令有些含糊, 不够明确, 到时自己不好操作, 就去请示刘皇后。刘氏当初虽然是得到了郭崇韬的大力支持才得以立为皇后, 但这个女人薄情寡义, 恩将仇报, 竟出手敕, 密令李继岌在蜀地处死郭崇韬。马彦珪到蜀地后, 向李继岌出示了皇后的手敕, 并要他赶快采取行动。李继岌虽然觉得没有皇帝诏书而仅凭皇后的一份手敕是不便擅杀大将的, 但在宦官们的鼓动挑拨下终于点头答应。同光四年即天成元年 (926) 正月, 郭崇韬在奉命前去议事时被杀, 同时遇害的还有他的两个儿子郭廷诲、郭廷信。
郭崇韬被冤杀后, 功臣宿将人人自危, 个个怨愤, 一时流言四起, 蜀中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尽快稳定局势, 都统推官李崧对李继岌说:“我们远在三千里之外, 并无皇帝敕旨, 就擅杀大将, 大王怎么能够做出这种危险的事情来?难道不能等回到洛阳再说吗?!”李继岌说:“你讲得很对, 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李崧于是召来了三四个书吏, 把他们带到楼上后便搬走楼梯, 命他们连夜用黄纸书写了皇帝的诏书, 然后倒用李继岌的都统官印, 天一亮, 就向外正式公布了这份伪造的诏书。众将领看到了皇帝的“圣旨”, 蜀中形势这才稳定下来。 (《新五代史·杂传第四十五·李崧传》)
段秀实倒用印章伪造调兵命令一事发生在唐德宗建中四年 (783) 十月。前一年十二月, 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反叛, 官军数败, 形势急迫。建中四年八月, 唐德宗下令泾原节度使姚令言率部前往援救。部队路过长安, 朝廷以粗食素菜饷军, 引起兵变, 唐德宗仓皇逃往奉天。姚令言与将士相谋, 拥立野心家、原泾原节度使朱泚为皇帝, 又遣其部将韩旻率领马步军三千疾趋奉天, 表面上声称迎接皇帝回京, 实际上是要将其杀害。当时奉天的防守非常薄弱, 形势危在旦夕。司农卿段秀实获知这一情况后, 对平素关系密切的孔目官岐灵岳说:“事情太危急了!”便要他去窃取姚令言的印符, 命令韩旻暂且回军。由于此事未能得手, 情急中的段秀实只好倒用自己的司农卿印章, 伪造了一份命令, 然后招募了一个擅长奔走的人速去追赶韩旻的部队。行至骆驿, 终于追上了韩旻。韩旻是个武将, 可能识不得几个字, 也可能是一时粗心, 没有细看印文, 总之一听说有命令要他回军, 便毫不犹豫地把部队带了回来。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二十八)
6.电子公文制度 篇六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办理、收文、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一)公文处理
公文处理应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为指导,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
(二)收文办理
对收到的公文,机要局文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工作。
(三)收文登记
机要局文管人员每天定时从电子公文网签收、下载电子文件(紧急重要电报根据短信提醒随时签收办理),按照收文登记簿内容规范填写,并按要求填写《文电阅办笺》。
(四)批办程序
机要局文管人员根据文件内容和领导工作分工,先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呈区委办主任领导批阅,再根据领导批示传阅或送有关部门办理;对于分管领导外出而又急需办理的文件,可先转主部门办理。
(五)传阅办法
机要局按照文件分类设立传阅夹,及时呈领导传阅。传阅时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特急件当时传完,重要文件一周传完,一般文件二周传完,确保不泄密,不误事,不遗失。对重要文件和急件要单独设夹,文到即送。因工作需要留存文件的,须向文管人员说明,由文管人员负责复印转送领导或部门留存。文件传阅办理完毕后,及时整档,分类保管。
(六)文件承办
各部门应确定一名文件管理人员,收到领导批办的文件后,要在文管人员处履行签字登记手续,承办部门应根据领导批示和文件紧急程度及时办理,批而不办、迟办以至贻误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填写在《文电阅办笺》中“办理结果”一栏,并将承办文件交回机要局,确需留存的,经机要局登记后妥善保管。
(七)督查催办
7.公文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的工作效率,切实减少公司文件在流通过程中的各种浪费,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管理,本公司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请示:清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2.报告:向上级机关回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3.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4.布告、公告、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丹遵守或周知的时间,用“布告”;向国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丹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5.批复:大幅请示事项,用“批复”。
6.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知悉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7.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行为,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8.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军顶”;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志向,用“决议”。
9.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大幅问题,用“函”。
10.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第三条 文书的保密工作
2.机密:指重要并且所涉及内容不能向无关人员透露的文书。
3.秘密: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员透露内容的文书。
4.普通:指非机密文书。如果富有调查问卷之类的其他重要材料,则另当别论。
第四条 凡来公司的公启文件均由行政部登记签收后分别交各个部门相关人员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行政人员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发现开口或邮票被撕毁的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开口的密件和邮票被撕的国外信函应拒绝签收。
第五条 对上级发来的文件,行政人员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密编号“四对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六条 行政人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第七条 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行政部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八条 凡正式文件均需行政主管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行政人员分送承办部门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第九条 一般函、电等公文,分别由前台秘书直接分转处理。
第十条 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传阅,最迟不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第十一条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其内容。
第十二条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行政部,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对其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的,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第十四条 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制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行政总监统一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上报正式下发文件的工作集中在行政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第十六条 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的,应向行政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行政部审核。
第十七条 凡是以行政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回忆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第十八条 行政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前公司的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的公司文件;
3.公布公司体质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公司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的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发文程序
1.各部门需要发文时,应事先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2.行政部统一发文后,各部门要草拟文件初稿。
(1)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和彩笔书写。
(2)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详细写明发送范围、份数和密级。
3.行政部队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
(1)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重新拟稿。
(2)经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
4.会签与签发。
(1)需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2)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呈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5.印发。
(1)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由行政部统一编号、打印。
(2)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呈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第二十条 凡有关公司经营的文件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第二十一条 文书归档
1.全部完结的文书,在结办后3天内,交行政部保存,按“完整、有序”原则对文件整理、检查,按类别、年代立卷,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整
理编号和保存年限进行整理与编辑,并在“文书保存簿”上做好登记,存档保存。
2.文件归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公文管理。
8.古代公文批复趣闻二则 篇八
昶元妃梁国夫人李氏, 同平章事敏之女, 昶嬖李春燕, 待夫人甚薄。翘谏曰:“夫人先帝之甥, 聘之以礼, 奈何以新爱而弃之!”昶不悦, 由是疏之。未几, 复上书言事, 昶批其纸尾曰:“一叶随风落御沟。”遂放归永泰, 以寿终。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九
闽国为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 其始祖王潮为河南固始县人。唐昭宗景福二年 (893年) , 王潮攻占福州, 唐朝任命他为福建观察使。乾宁三年 (896年) , 唐朝升福建为威武军, 任命王潮为节度使。次年, 王潮病死, 其弟王审知继任, 后加同平章事, 封琅琊王。后梁建立, 王审知称臣。开平三年 (909年) , 后梁封王审知为闽王, 其国即为后世所称的闽国。
王审知统治福建30年。在此期间, 他注意节俭, 礼贤下士, 又广泛收揽由北方入闽的士人, 并广招蛮夷商贾, 因此一境安然。王审知死后, 其子孙争权夺位, 互相残杀, 福建大乱。先是建州 (今建瓯) 刺史王延禀与泉州刺史王延钧兄弟两人联合发兵攻入福州城, 杀死哥哥王延翰。王延钧主政福州后, 其兄王延禀再次发兵进攻福州, 兵败被杀。后唐长兴四年 (933年) , 王延钧在福州称帝, 是为闽惠宗。两年后, 他的儿子王继鹏发动宫廷政变, 杀死父亲王延钧。王继鹏即位后, 改名昶, 是为闽康宗。
王昶杀父夺位后, 册封小妾李春燕为贤妃, 把妻子梁国夫人李氏冷落一边。李春燕好淫工媚, 善伺主意, 王昶非常宠爱她, 两人坐必同席, 行必同车, 春燕所言, 王昶无不听从。王昶迷信, 大兴土木, 修建白龙寺、三清殿, 还用几千斤黄金铸成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塑像, 置于三清殿, 每天早晨亲去祷告。王昶挥金如土, 费用不足就增加苛捐杂税, 直闹得民怨沸腾, 众叛亲离。
闽国内宣徽使、参政事叶翘学识渊博, 为人质朴正直。王昶还是福王时, 他父亲闽惠宗就把叶翘派到他身边工作, 王昶也用师傅的礼遇对待叶翘, 多方面得到叶翘的帮助和教益, 宫中上下都称叶翘为“国翁”。王昶继承王位后, 却不再与叶翘商量工作, 把国家大事抛到一边, 整天毫无节制甚至通宵达旦饮酒作乐, 且猜忌宗室和大将, 滥杀无辜。叶翘非常失望, 于是心生退意。这一天, 王昶看到叶翘穿着道士服装从庭院中经过并往门外走去, 便急忙把他召回来, 向他行礼道歉说:“国家的军政大事非常繁忙, 我却很久没有同您商量, 征求您的意见, 这确实是我的过错。”叶翘回礼说:“老臣辅助引导不得法, 以致陛下即位以来没有做一件可以称道的事情, 我恳求陛下放我走, 让我回乡颐养天年。”王昶不同意, 说:“先帝把我托付给您, 政务如有不善之处, 老先生应当极力劝谏, 怎么能够抛下我不管呢!”接下来又说了许多好话, 并赏赐叶翘丰厚的钱财, 命令他重返工作岗位。此情难却, 叶翘只好继续留下来。
王昶既然诚心诚意把自己挽留下来了, 叶翘自然很想尽到辅助之责。他看到王昶越来越宠爱李春燕, 并打算册封其为皇后, 而对原配夫人李氏的情意却越来越淡薄, 便进谏说:“夫人是先帝的外甥女, 又是宰相李敏的女儿, 是用隆重礼节明媒正娶过来的, 怎么能因为有了新欢就把夫人弃之不顾呢!”王昶在工作上尚能尊重叶翘的意见, 对于自己的私生活, 他却不喜欢别人指手画脚。他最不高兴别人指责自己嬖幸宠爱李春燕这件事。从此后, 王昶便又疏远了叶翘, 叶翘却没有意识到。没过多久, 叶翘因其他事情上书进谏, 王昶就在他的谏书末尾批示道:“春色曾看紫陌头, 乱红飞尽不禁愁。人情自厌芳华歇, 一叶随风落御沟。” (《全唐诗》卷八) 叶翘看后, 知道王昶已经彻底讨厌自己了, 于是再次提出告老还乡的请求。这次, 王昶没有挽留, 当即同意叶翘回到他自己的老家永泰县。叶翘一走, 王昶马上册立李春燕为皇后, 原配李氏则被废为平民。叶翘后来在老家寿终正寝, 无德之君王昶则在四年后被部将杀死。叶翘能够及早离开权力中心和是非之地, 实在是一件幸事。
王昶并不是诗人, 但他写在叶翘谏书上的这道批示, 却是一首有趣的七言诗, 在这短短的28个字里, 他不仅坦诚明白地说明了自己为什么喜新厌旧的原因, 而且十分巧妙含蓄地表达了自己对叶翘的失望厌烦之意, 可以说是一首文意俱佳的七言诗。正因如此, 《全唐诗》才将其收入, 题目是《批叶翘谏书纸尾》。这也是《全唐诗》收录王昶唯一的一首诗。
误书纸背
唐裴宽子谞复为河南尹。谞素好诙谐, 曾有投牒, 误书纸背。谞判云:“这畔似那畔, 那畔似这畔。我也不辞与你判。笑杀门前着靴汉。”又妇人同投状争猫儿, 状云:“若是儿猫儿, 即是儿猫儿;若不是儿猫儿, 即不是儿猫儿。”谞大笑, 判其状曰:“猫儿不识主, 傍家搦老鼠;两家不须争, 将来与裴谞。”遂纳其猫儿。争者亦止焉。
——《太平广记》卷二百五十《诙谐六》
用诗歌形式对公文作出批示, 在古代虽不常见, 但也并非独此一例, 《太平广记》卷二百五十《诙谐六》就写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故事:唐朝的裴谞是个性格开朗, 为人风趣, 平素喜欢开玩笑的人。他做河南尹期间, 有人送来一封公文, 误将投送地址书写在信封的反面, 裴谞拆阅时, 天性风趣的他忍不住想开开玩笑, 就在来文上批示说:“这畔似那畔, 那畔似这畔。我也不辞与你判, 笑杀门前着靴汉。”然后将它交给在门外等着回信的走脚送信的汉子, 要他将其送还给本人, 那汉子看后也笑疼了肚子。又有一次, 两位妇女因为争夺一只猫而到裴谞那里打官司, 她们两人虽然分别写了状子, 但状子内容却一模一样:“若是儿猫儿, 即是儿猫儿;若不是儿猫儿, 即不是儿猫儿。”意思是:“如果是我家的猫, 那么就是我家的猫;如果不是我家的猫, 那么就不是我家的猫。”裴谞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有趣的状子, 于是放声大笑起来。笑过之后, 即在状子上批示道:“猫儿不识主, 傍家搦老鼠;两家不须争, 将来与裴谞。”意思是:“猫儿认不得主人, 跑到邻居家捉老鼠;两家都不要争了, 就把它送给我裴谞。”然后, 裴谞就让人将猫儿抱回自己家里, 两位妇女也真的不再争了。
裴谞这两份十分有趣的批示, 决不是好事者的虚构, 而是确有其事。一是裴谞确实做过河南尹、东都留守。据《旧唐书·本纪第十三·德宗下》记载, 唐德宗贞元五年 (789年) 十二月, 兵部侍郎裴谞调任河南尹;贞元九年十一月, 河南尹、东都留守裴谞去世。裴谞担任河南尹一职有整整四年时间。二是裴谞的确写了这两首诗, 《全唐诗》卷八百七十三也将其全文收录下来了, 题目分别是《判误书纸背》和《又判争猫儿状》。
简单有趣的公文批示, 结果却成了诗篇而被《全唐诗》收录, 将其称为“公文诗”, 是可以的。
另外, 借用诗歌这一形式对君主进行劝谏, 也为古代不少臣民所使用。据《解文毅公集》卷五《奉敕题虎顾彪图》记载, 明朝永乐年间, 明成祖朱棣有一次叫翰林学士解缙为一幅《彪虎图》题诗, 图中画的是一只大虎领着几只小虎, 相互亲昵。解缙思考再三, 于是挥毫写了这样一首“题画诗”:“虎为百兽尊, 谁敢触其怒?惟有父子情, 一步一回顾。”解缙为什么要这样题写?原来朱棣的三个儿子中, 二儿子朱高煦“靖难”中随军征战有功, 与一批武臣往来甚密, 一心要夺嫡, 朱棣也有废长立幼之意, 所以解缙很想借此机会进行劝谏。朱棣看了, 果然很有感触, 命令夏原吉去南京迎回太子朱高炽, 太子地位最终得以稳固下来。朱高炽即后来的明仁宗。
应制诗多半是无聊的应景文字, 但解缙作这首诗, 却因为懂得风雅的真正含义, 饱含劝谏的深意, 其意义和效果自然完全不一样。
另据《资治通鉴》卷一百四记载, 晋孝武帝太元三年 (378年) 九月, 前秦苻坚与群臣饮酒, 约定每人都要喝得醉倒为止, 为此特命秘书监朱肜为酒正予以监督。秘书侍郎赵整特意作了一首《酒德之歌》, 进行劝谏:“地列酒泉, 天垂酒池 (旗) , 杜康妙识, 仪狄先知。纣丧殷邦, 桀倾夏国, 由此言之, 前危后则。”意思是:“地上设有酒泉郡, 天上垂下酒量旗。杜康善酿美酒, 仪狄知道酒能亡国。殷纣因酒丧邦, 夏桀为酒亡国。前人的教训危害, 应该成为后人的鉴戒。”苻坚见了十分高兴, 要赵整将其书写成条幅, 作为戒酒之歌挂在大厅里。从此以后, 前秦朝廷举行宴会, 饮酒都能按照礼节, 每人不超过三杯。
9.保密工作制度 篇九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
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员工的义务和职责,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十条保密守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围
1、国家和政府各部门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政府各部门机要文件、秘级文件、密码电报等秘密文件,内部资料、刊物等国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设备、密码设备等。
2、集团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团公司密级文件,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的内部资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等相关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保密事项和会议未决定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4)公司重要财务资料。
(5)公司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6)公司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7)公司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
(8)保密委员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工作要层层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保密工作领导,加强保密工作监督;公司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2、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保密委员会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态机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员会要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保密和防范意识,提高员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机要、档案等涉密工作人员,要选择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的员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5、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机要文书管理制度。
6、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发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国家密级文件不准外带。公司密级文件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其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等涉密移动介质要专机专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维修、报废处理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9、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移动介质等工具传播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进行拍照、摄录、扫描、刻录等。
10、各部门重要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重要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封存或存档,不得散落在办公室内或借给他人,文印用过的纸张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销毁,不得当作垃圾倒掉。
11、财务部必须严格管理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证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财务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财务电子数据完整不丢失。
1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许对外泄露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准将密级文件、材料带出档案室。档案查阅要按规定执行。
13、打字、复印人员按涉密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密级文件、资料。
14、公司涉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现象作斗争。
15、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企业秘密,如发现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围:机要文书室、财务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实落实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责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具体负责。
(2)要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检查,切实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0.档案保密制度 篇十
一、企业档案室是企业机要部门,档案人员对企业档案的保密负有主要责任,档案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反对麻痹思想,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绝对不利用机密谋取私利。
三、各种机密档案材料,要实行定期清查和按时归档,收退、销毁。销毁的文件资料均应造册登记,并经领导批准,不得把密级文件刊物、资料向废品收购部门投售。
四、密级档案必须按规定范围阅读,严禁外借、外带。厂内借阅要经过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同意批示,密级文件不准抄录、复印、转载。
五、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六、经发现泄密事件,应按级负责,追究责任,对泄密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处分。
七、保密范围
凡是形式上不能公开的,直接影响企业利益和内部团结的文件、表册、照片等档案材料均属保密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不作公开的厂务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以及有关工作记事。
2.人事方面的关于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3.来信、来访反映有关情况记录等。
4.上级规定的密级文件。
5.财务档案中的机密事项。
6.重要的出口产品生产技术。
7.本企业创造发明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8.其他应该保密的科技技术档案。
11.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公文,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一、公文运行是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
中国古代社会, 掌握信息量的多少, 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代表权力拥有的大小。皇帝、宰相、中央、地方官员, 所掌握的政治信息范围、种类是不同的。故不同的权力主体, 就有不同的信息来源。不同的权力主体发布不同的政治信息, 皇帝的圣旨、宰相的堂札、百官的公文, 都是权力信息的具体表现。作为通上下之情, 掌握机密之司就受到帝王的特别重视。控制了信息, 在很大程度上, 也就掌控了权力, 权力的争夺也往往表现在对信息资源的争夺上, 如果皇帝要加强君主专制, 那就要加强皇帝和外界的联系, 扩大信息来源和渠道, 派心腹近臣掌控机密信息, 或者派人刺探臣僚、军民的动向, 目的是为了巩固皇权;而作为权臣来讲, 他如果想要专权也要控制政治信息, 以达到其专权的目的。因此中国古代的信息机关在官僚机构的位置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对它的控制与反控制也就成为古代政治生活一项重要内容。
二、中国古代公文信息传送机关发展历程
1.唐虞时的纳言之官。唐尧虞舜之时, 就设置了纳言之官来连接上下, 据《尚书》所载, 帝舜命龙作纳言:纳言者, 纳下之言于上, 使在上者有以知臣民之情, 如歌讴讽刺之类, 无不周知之也。出纳朕命者, 出上之言于下, 使在下者有以知君之情, 如德、意、志, 虑无不下达之也[1]。传说中尧舜时期, 信息机构虽然处于原始雏形时期, 但是作为起到联系上下, 内外纽带和桥梁的作用, 就已经引起原始先民的重视, 其地位也已显重要 (此说权作参考, 还有待证实) 。
2.周之内史。到了周朝, 又设内史之官, 来通上下之情, 掌出纳之任, “掌叙事之法, 受纳访, 以诏王听治 (王安石注:纳, 纳言于上, 访, 访事于下, 受纳, 则受其所纳之言, 受访, 则受其所访之对) 凡命诸侯, 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 凡四方之事书, 内史读之, 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 出之赏赐亦如之, 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2]。可见周之内史既是纳言之官, 又是主管文书传递、连接内外的机构。
3.秦汉尚书。尚书本为秦九卿之一少府的属官。秦时, 少府遣吏四人, 在殿中主发书, 故谓之尚书。主要职能是“在内主发书, 而掌奏下诸事……受公卿奏事, 而举劾案章”[3]卷六。汉承秦制, 尚书之权渐重, 其职责是主管公文之运行, 因此地位很重要。到了东汉, 其权力进一步扩张, 它除了掌管公文文书的处理外, 还增加了选用、奖罚百官等权限, 膨胀成为无所不统的机构。按照祝总斌的说法, 这时的尚书还不是宰相, 但是其掌握的实际权力是举足轻重的。曹魏时期, 尚书逐渐向宰相过渡, 至西晋成为宰相机关[4]109。
4.曹魏两晋时期的中书。尚书由内朝转向外朝, 东汉末年, 曹操将尚书台转化为中央政务机构。另以自己的亲信幕僚为秘书令, 下设秘书左右丞, 代替昔日的尚书台成为上通下达之机关。曹丕称帝后, 又改秘书令为中书令, 增设中书监一职。对于其职能和沿革, 杜佑的《通典》记述很详细:舜摄位, 命龙作纳言, 出入帝命。周官内史, 掌王之八柄, 爵禄废置, 生杀予夺, 执国法及国令之贰, 以考政事。盖今中书之任, 其所置中书之名,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 典尚书奏事, 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 改为中书令, 又置监, 以秘书左丞, 刘放为中书监, 右丞孙资为中书令, 并掌机密, 中书监令始于此也。及明帝时中书监令, 号为专任其权重矣[5]560。曹操设立秘书令, 就是让其典尚书奏事。和尚书的发展一样, 中书因处于近密内职, 所以其职权渐重, 西晋的荀勖久在中书, 晋帝升其职为尚书令。在西晋尚书令乃宰相之职, 人们都向荀勖贺喜, 但是荀勖却很不高兴, 对前来祝贺的人说:“夺我凤凰池, 诸君贺我邪。”[6]1157凤凰池指中书, 荀勖的怅恨, 说明了中书执掌实际的权力, 而尚书的职权渐轻。正因中书的权力过大, 分其权力也就有了必要。中书机构经过不断地完善, 也逐渐转化为中央的政务机构, 至隋唐朝成为三省之一的中书省, 和尚书省一样成为宰相机关。
5.东晋南北朝隋唐的门下。和中书取代尚书的情况一样, 当中书成为通上下之情的机构, 权力渐重, 逐渐走向外朝时, 它的职能也渐为门下所取代, 这一点司马光说得很清楚:“东晋以后, 天子以侍中常在左右, 多与之议, 政事不专任中书, 于是又有门下, 而中书权始分矣。降及南北朝大抵皆循此制。”[7]10409门下的发展也有一个过程, 是由其长官侍中的职权发展而来的, 汉代侍中还不是专职, 只是加官, 其主要担任尚书的部分职能。门下之职经过魏晋南北朝, 其机构不断扩大, 属员不断增加, 权力也渐增。至隋朝,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 唐朝前期门下省、尚书省和中书省俱成为宰相机关, 门下长官侍中的职责为:“侍中之职, 掌出纳帝命……凡下之通上, 其制有六:一曰奏抄, 二曰奏弹, 三曰露布, 四曰议, 五曰表, 六曰状。皆审署申覆而施行焉。”[8]1842可见门下省具有出纳帝命, 掌握文书的运行传递, 对文书的审查等权力, 这是连接内外, 沟通上下之职的进一步的扩大。
6.唐、五代的枢密使及枢密院。中唐以后, 皇帝重用宦官, 枢密使的出现, 就侵夺了门下省掌公文章奏之传达。唐宪宗元和二年 (807) , 始置枢密使二人 (刘光琦, 梁守谦皆为之) , 枢密使正式出现了, 枢密使的职掌就是负责公文文书的传送, 和汉之尚书一样, 成为天子之喉舌:“昔唐朝择中官一人为枢密使, 以出纳帝命。”[9]1993唐朝前期, 出纳帝命本门下省长官侍中的职能, 随着宦官势力的膨胀, 此职却被枢密使所剥夺, 枢密使开始直接插手国家政事的决策。此时, 往往设二枢密使, 他们与神策军二中尉合称“四贵”。至五代, 有了枢密院的设置, 到了宋代, 枢密院和中书门下合称“二府”, 对掌文武大政, 成为中枢政务机关。
7.宋代的通进银台封驳司及门下后省。当枢密院也从内朝走向外廷, 成为主掌军事的政务机关时, 重建一个新的连接中央和地方公文运行之机构就成为必要。君主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需要及时了解信息, 为使政令决策发送传达准确无误, 就要有这种专职的信息机构来服务。通进司和银台司由枢密院中分离出来, 成为了独立的通进银台司, 掌信息的传递。后门下封驳司, 发敕司, 以及进奏院的加入, 使其机构不断扩大。其在内廷置局, 提领诸司, 成为重要的中央机关, 在我国行政信息机构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通进银台封驳司成立于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 , 主要职掌是公文的发送、审查、保密、登记留底、归类、编目、贴写摘要等事宜, 且掌管封驳, 是宋代前期的重要的中央机关。到元丰六年 (1083) 废除, 其职能被门下后省所代替, 门下后省掌管公文的发送和封驳事宜。
8.明清通政司。明代始设“通政使司”, 简称“通政司”, 其长官为“通政使”。清代沿置, 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俗称“银台”。明代的通政 (使) 司编制为:“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 (正三品) , 左、右通政各一人, 誊黄右通政一人 (正四品) , 左右参议各一人 (正五品) 。其属, 经历司, 经历一人 (正七品) , 知事一人 (正八品) 。”[10]1781通政使 (司) 的职掌为:“通政使 (司) 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 申诉冤滞, 或告不法等事, 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 赍状奏闻。凡天下臣民实封入递, 即于公厅启视, 节写副本, 然后奏闻。”[10]1780从此可见, 通政司是负责臣僚章奏的呈递和封驳的中央机关, 其对公文文书的审查、登记、留底, 保密, 对官员的行政监察, 对国家大事的参与决策等职能更加完善了, 通政司是政治信息传播机构在明清代的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三、宋代是古代公文信息传送机构发展的分水岭
1.宋前的公文传送机构经过权力的扩张, 发展成宰辅机构。无论尧舜时期的纳言、周时的内史、秦两汉时期的尚书、魏晋时期的中书、东晋南北朝隋唐的门下, 以及唐五代的枢密院, 皆是通上下之情, 出纳帝命, 连接皇帝和臣民的中间环节, 成为皇帝的喉舌之司。其中尚书、中书、门下、枢密院, 都由皇帝身边近侍内职, 掌文书的上传下递。在此基础上, 其权力不断扩张, 使原政务机关权力旁落, 逐渐取代了原有政务机关, 从而成为宰辅机构, 由内朝走向外廷。而这时皇帝又重新起用身边的亲信, 组成新的通上下之情、主文书之呈递、命令之下达的机关。这样往复循环, 其机构也逐渐地经历反复建立、扩展、膨胀、削弱、解体或转化, 又重新建立的演变之中。由此可见, 尚书、中书、门下、枢密院的次第出现, 依次代替的过程, 也是连接内外, 作为出纳文书, 通上达下之机关的发展演变的过程。
2.宋及宋后的公文运行机关职能专业化、固定化, 没有再变成宰辅机构。北宋前期的公文传送机构是通进银台封驳司, 主掌公文文书的发送, 对公文文书的审查, 对文书公文的保密, 对公文文书的登记留底、归类、编目、贴写摘要等职能。元丰改制, 其职能被门下后省所代替。明朝建立后, 明太祖朱元璋设立通政司, 取意:“政犹水也, 欲其常通”故以通政为名, 简称通政司。职掌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关防诸司出入公文、奏报四方臣民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 清代沿制, 主掌主要职责是收纳各省题本, 校阅后送交内阁。查有题本不合规制的, 揭送内阁参办;如题本有逾限期的, 则须移文有关部门议办。在京各衙门的一切奏本, 不分公私, 也均须送通政使司呈进。因宋有通进银台司掌接受四方章奏案牍, 故别称为银台。但是, 通进银台封驳司、门下后省、及通进使司都是主掌公文传送的专职机关, 权力没有进一步扩张成为宰辅机构, 表明从宋以后, 公文机关的发展日益的成熟、稳定, 只能进一步专业化、固定化。
总之, 宋代在公文信息传播机构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是公文传送制度发展的里程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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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75.
[9]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 1956.
12.保密制度 篇十二
保密委员会设臵及职责要求
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地方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区县(市)和管理区均应按要求设臵保密委员会,健全保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具体是:
1、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部署。
2、制定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保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单位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审查审批保密管理有关事项。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领导。
5、制定保密技术(含人防、物防、技防)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6、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
7、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要求
一、专职工作机构
保密工作专职机构即各级保密工作管理部门。目前,我市的保密工作专门机构为市、区县(市)两级国家保密局。市、区县(市)国家保密局与市、区县(市)委保密委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市国家保密局下设保密法规宣传科、保密技术监管科、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和涉密载体销毁中心4个科(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保密法规宣传科。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和保密期限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工作队伍的培训、保密业务指导、保密法规咨询等工作。
2、保密技术监管科。负责制定全市保密技术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机关、单位的保密检查;负责对全市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负责对涉密单位、涉密网络及涉密事项进行审批、技术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印刷、复印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监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资料和境内公开出版物的保密审查,以及对全市邮寄、携带出境或向境外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新组建的副处级以上单位受文条件审验;负责组织全市保密新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密技术监管工作的调研。
3、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漏洞检测,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方案;负责通信、办公自动化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电磁泄漏检测,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方案;负责对互联网和其他公共网络上网信息涉密情况进行保密检查;负责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密环境及重大涉密活动、重要涉密场所提供保密技术检查服务;负责保密技术设备的研制、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保密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负责全市纸介质、磁介质秘密载体和机关、单位内部工作资料的销毁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负责对全市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定点维修服务工作;负责对市涉密载体销毁基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联系电话:7786386。
二、兼职机构
机关、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级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具体管理本机关、单位各类秘密的职责。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负责,选配专职保密干部从事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经常研究单位的保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
2、组织本机关、本单位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保密法律法规,开展普及保密法知识教育及其他形式的保密教育。
3、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操作性强的保密制度,以及保密措施。
4、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定密责任人。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标识,明确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标准等规定要求,对国家秘密载体,密件、密品,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对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接触、使用国家秘密,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批。
6、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经常开展教育培训,不定期地进行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7、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配合有关机关开展泄密案件调查,对已发生的泄密案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保密部门报告情况,及时查处泄密案件当事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⑴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⑵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密级文件、资料。⑶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⑷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⑸不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下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⑹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⑺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⑻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⑼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⑽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时,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3、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⑴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及时了解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⑵主要领导全面担负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保密工作的责任。
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⑸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⑹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⑺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⑻积极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4、部门(科室)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制内容。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⑵不定期地组织本部门(科室)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经常对主要岗位人员特别是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科室)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范围,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
⑷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逐级上报。
5、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保密专(兼)职干部职责
各机关、单位保密干部是本机关、单位保密组织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保密部门及主管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熟悉本单位保密范围及密级和内部事项,保证保密法规、上级保密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保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组织实施保密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开展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保密工作理论建设。
3、具体承办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复印、借出、清退、缴毁等工作。
4、指导本单位经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和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并予以检查、监督。
5、检查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所属单位保密工作,堵塞各种泄密漏洞。
6、参与查处本单位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7、积极向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加强保密工作的建议。
8、承办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第二部分 工作制度
保密宣传教育制度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保密能力。
1、保密教育的对象是机关干部职工,重点是知悉、接触和掌握秘密事项的涉密人员。
2、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对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本行业、本单位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失泄密案件分析警示教育和国际国内窃密与反窃密斗争形势教育;保密工作基本常识教育,包括技术防范手段及方法。
3、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每年要组织学习一次保密知识。同时,利用大小会议、讲座、网络内刊、电教片、知识竞赛、板报展览等形式,及时宣传、经常提醒。
4、每年组织针对涉密人员的专题教育培训1次以上。
5、机关、单位要经常组织对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业务水平。
6、重大涉密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机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活动。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1、按照涉密工作岗位界定涉密人员,按照涉密人员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秘密的程度,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2、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重点考查其现实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保密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凡经保密审查、审核批准进入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享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利。
4、涉密人员应当自觉学习和熟练掌握保密法律法规,定期向本单位的保密组织汇报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纪律的情况,接受本单位保密组织的检查监督。
5、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批准、任用和聘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出境时,涉密人员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自己的工作性质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
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定密是保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源头。做好定密工作是各机关、单位必须履行的一项保密义务。
1、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机关、单位应当明确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3、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4、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5、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6、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7、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8、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9、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者封袋(套)内。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国家秘密较多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设备。
1、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臵,配备密码文件柜等安全保密设备,并对防范设备的有效性应经常进行检查。
3、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要严格把关,在岗要经常教育。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因工作需要参观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涉密单位要有独立的保密室,保密室应设在二楼以上,靠近办公室和领导办公室,达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和报警器)要求。
6、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禁止使用无线网络和无线电话。未经批准,禁止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拍照、录像和录音等。
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等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制度。
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责任制。机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总责,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保密工作机构和信息化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2、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存储、处理工作秘密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参照秘密级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
3、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选择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担。资质单位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4、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应当指派专人负责,严格设定用户权限,严格控制涉密信息输出和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输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主要业务应用等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5、涉密信息设备应当统一采购、登记、标识、配备,并明确涉密信息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人。涉密信息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场所应当安全可靠。
6、涉密信息设备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离职、离岗时,机关、单位应当收回其使用、管理的涉密信息设备,及时取消有关涉密信息设备的访问授权。
7、携带信息设备外出,应当经过机关、单位批准和登记,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信息设备维修和销毁,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
8、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⑴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⑵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⑶在未经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⑷在低密级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高密级信息;
⑸擅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9、信息设备使用管理,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⑴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⑵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 ⑶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⑷使用低密级信息设备存储、处理高密级信息; ⑸在未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信息设备;
⑹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共用打印机、扫描仪等信息设备;
⑺在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或安装麦克风、摄像头等音频视频输入设备;
⑻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或配备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无线外围装臵的信息设备处理国家秘密;
⑼擅自卸载涉密计算机上的安全保密防护软件或设备; ⑽将涉密信息设备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无保密措施的渠道邮寄、托运。
10、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人员、运行维护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和岗位考核,增强使用和运行维护人员的保密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知识技能。
重大涉密活动(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1、凡组织举办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并视情况设臵警戒区域和警卫人员,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2、涉密活动(会议)举办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3、涉密活动(会议)举办前,应将与会人员名单呈报分管领导审定。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必须签名登记,且不得带入手机等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信息设备。严禁与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4、会议开始,会议主持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5、涉密会议记录,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6、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7、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8、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1、涉外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情报收集活动。
2、对外接待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对外接待活动中,应从实际出发,规定参观区域、路线,有禁区的要明确标明禁区,向参观人员介绍情况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单位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员参观访问。
3、同境外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业务洽谈中,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外,不得超出或改变洽谈范围,更改洽谈口径。
4、如有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属于保密部分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请示,不得擅自回复,更不得在回复中涉及国家秘密。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确需提供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所提供的秘密事项应当有文字记录。
5、凡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并在出国前接受保密教育,出国时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海关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出国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我国保密法规,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或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7、涉外工作人员要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懂得涉外保密知识和防间谍知识,具有应变能力。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2、机关、单位在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保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应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
3、机关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应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机关、单位指定的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报机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信息。
4、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应当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脱节。
5、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信息:
⑴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⑵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⑶其他公开后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6、不同单位共同形成的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的单位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7、机关、单位对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8、机关、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帐备查。
9、信息公开未经审查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泄露国家秘密报告和查处制度
为加强对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和规范报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2、泄密事件实行一事一报的逐级报告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⑴机关、单位发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同时向本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同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泄密事件造成的损失。
⑵本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泄密情况。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
3、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
⑵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⑶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⑷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⑸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⑹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4、泄密事件查处工作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包括:
⑴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⑵泄密事件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⑶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⑷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⑸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情况。
⑹对有关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泄密事件查处工作应当坚持实是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6、泄密事件的查处由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依照《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组织查处。
7、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内,机密、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
8、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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