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宗旨

2024-11-29

社团的宗旨(共9篇)

1.社团的宗旨 篇一

排球社团申报材料

一、排球社团组建宗旨: 为了更好的开展排球社团活动,尽快地提高社团学生的 各种排球技能,特作如下规定: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组织统一和成员团结,不损害集体及他人的利益,遵守校园道德风尚;

2.遵守排球协会章程,宣传排球运动,促进我系学生排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3.为本系广大排球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平台,通过团队不断练习,提高大家排球的水平,同时由这些爱好者带动其他同学也积极投身到排球运动和体育锻炼中来; 4.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全民健身意识;同时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促进我系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5、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性化管理。社团的核心部分为排球协会干部群,负责社团人员的管理及日常活动的安排。社团的最高权力组织是排球协理事会,负责社团重大事件的商讨及决策。

二、排球社团机构设置:

(一)学校指定三名排球指导老师

(二)筹备召开排球社团大会,招收排球社团的组员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社团工作

(四)负责制定排球社团计划工作

三名排球指导老师:刘静伟 张朝刚 徐淑先

六名组长:赵爽诺 张明明 佟佳丽 王雨桐 李欣泽 王博 三十四名组员:刘若萌 白航 郭慧文 郭灿 贺盈乐

张 哲 李超 张馨予 李淼 李思航

李云桐 张傲然 侯雪 雷超然 王书宇

钱岩 王书宇 祈师情 王天虹 佟新航

韩师会 黄静文 李彤 白坤红 郑宇彤

赵梦楠 李思齐 高新宇 张馨予 李佳静

邓一航 张新元 王维会 郑君如

三、排球社团日常管理:

组员享有的权利

1.在本社团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3.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力;

4.有对排球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5.有退出社团的自由权; 组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社团的各项纪律和规定;

2.执行本社团决议,听从社团各项活动安排; 3.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自觉维护本协会利益、名誉及形象,努力为 协 会争光,5.任何会员不得擅自利用本社团名义进行任何私人活动。(如逃课、旷课)排球社团纪律

1.组员出勤迟到15分钟以内记小过一次,超过15分钟记小过一次并做检讨一次。

2.组员出勤不到者记过一次。3.组员没有完成任务者记过一次。

4.组员做出有损社团声誉、利益之事者视情况记大过一次。5.组员做出影响社团团结的事者,记大过一次,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

四、排球社团主要活动、意义及影响

本学期排球社团的组员们主要开展以下训练活动:

1、垫球 :自垫球、双人垫球,多人垫球。

2、传球 :自传球、双人传球,多人传球。

3、发球 :对墙发、隔网发。

4、身体素质训练。

开展排球社团的意义及影响:

排球运动的特点,是要求运动员对场上各种变化情况具有精细的感受能力,如运动员在场上完成许多复杂的运动时,动作要十分准确,而这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人体运动分析器对肌肉感觉作精确分析才能做到。而且排球运动对于身心健康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的意义及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增进健康、强健体魄。

排球运动具有竞技与娱乐并存的特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技术水平的人都能参与,或活动,或比赛。经常参加排球运动,不仅能改善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和内脏器官的功能状况,同时又能提高人的力量、速度、弹跳、灵敏、耐力等专项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总之,经常参加排球运动会使人们在兴奋与愉快中增进健康,强健体魄。

二、培养与锻炼良好的心理素质

经常参加排球运动的训练或比赛,会学到很多控制自己情绪和调节自身心理的手段和方法,如连续失误时,如何使自己尽快冷静下来而且不灰心;比分落后时的沉着和不气馁;关键比分时进攻不手软的自信心等,都是对自己形成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和锻炼。

三、培养勤奋、助人、拼搏的优秀品质

排球比赛中,有球不能落地而且击球至多3次必须过网的特有规定,使参加排球比赛的人总要随时准备弥补同伴因判断错误而无法接,或因其他原因没接到位的球,为了发挥本方的进攻力量而不惜奔跑扑救,给下一次击球人创造方便条件。因此经常参加排球运动,可以培养

人的优良体育道德作风和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

四、培养人的信息意识、提高配合及应变能力

排球运动在某种意义上是一项依靠判断的运动,尤其在现代的排球比赛中,准确的判断已成为制胜因素之一。判断的基础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通过观察对方和同伴的动作、击球的声音、场上的布局等,预测将要发生的情况而迅速做出决策。排球比赛也是一项靠集体配合取胜的球类竞赛,个人特长的发挥往往是在同伴发挥特长的前提下取得的。因此,运动员在场上要相互协调,并不断观察同伴的意图,才能默契地与之合作。

可以看出,体育运动的意义非常重大。而其中又以排球在我国历史较久,而且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技术水平的人都能参与其中,因此排球运动较其他体育运动更易于在我国普及。

评选双阳区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上报材料

双阳区齐家镇长岭中心小学

2014.10.17

2.社团的宗旨 篇二

商事租赁是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而持续实施的租赁行为, 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事租赁包括商铺租赁、厂房租赁、写字楼租赁、设备租赁。狭义的商事租赁就是商铺、办公室这样的财产在商事领域使用权的流转。本文就是以狭义的商事租赁为论述对象, 即以商铺租赁为主。从概念来理解, 商铺租赁即是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房屋, 并将之作为商事经营活动的场所, 看似与居住租赁区分明确, 但在实际生活中, 作为租赁标的的房屋并不会自我标明用途。因此, 笔者认为需要从两方面综合界定商铺租赁。其一, 商主体 (承租人) 为企业。其二, 租赁物被用来作为商事生产经营的处所。二者同时满足才是商事租赁。明确商事租赁是什么仅仅认清了其本质, 而分析它为什么要成为一项法律制度, 以及该制度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则是更为重要的问题, 这也是事实认定与价值判断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第13章用了25个条款界定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 主要包括租赁合同的含义、租期、转租、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优先购买权等内容。租赁合同的这些条款可否用于商事租赁呢?不得不承认, 在合同自由理念的支撑下, 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仍然可以适用到商铺租赁中。但如果适用过程中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那无疑对商主体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应该尽快建立商事租赁制度, 以满足现实需要。

二、法国商事租赁制度的立法宗旨及评析

商事租赁制度最为完善的莫过于法国, 从1926年创设商事租赁以来, 历经20多年的修改与完善, 终于在1953年颁布并开始实施一项法令。法令以商事延展权为核心内容, 奠定了商事租赁的基本合同机制, 后期虽然经过多次修改, 但在2000年重整商法典时, 多数条文仍被纳入到第四编“营业资产”的第五章“商事租赁合同中”。立法者对此项制度的各个细节精雕细琢, 但立法宗旨始终是朝着有利于承租人的方向。

“商业所有权”概念的确定。1926年商事租赁制度初建以来, 就对商业场所承租人给与特殊保护, 最为典型的是“商业所有权”。所谓商业所有权, 实际上是指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届满时享有续租的权利或主张赔偿的权利。在法律性质上, 这一权利是相对权, 而非对世权的“所有权”。由此, 也可以推断出立法者的旨意, 将商事租赁物权化, 以此保护承租人的权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 商事租赁制度的种种不足逐渐暴露出来。总之, “商业所有权”统领下的规则已经失去了时代价值, 甚至会延缓商事活动及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

法定续租权的确立。1953年经过修改的法令确立了法定续租权, 自此, 商事租赁制度才寻得了其制度构架的核心, 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就更为绝对。法定续租权即租约到期后商事承租人要么继续承租, 这和民事租赁并无差异, 只是租金需要调整;要么, 也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因拒绝其承租租赁物的补偿金。当然, 法定续租权又并非无条件适用,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 可排除适用: (1) 因“重大的或正当的原因”不再续租。 (2) 租赁物有倒塌的危险或者是不卫生的房屋, 承租人也不享有续租权。 (3) 出租人因将房屋收回用于居住或对场所进行重建, 承租人也不能主张续租权。虽然说对商人承租人有必要给与保护, 但现在的这种保护已经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对商铺来说, 补偿金可以弥补承租人搬离此商业地段的部分损失, 但对于以网上销售为主的承租人来说, 经营场所的变更并不会减少销售量。相反, 搬至偏僻一点的场所反倒会降低成本, 间接增加收益。再如, 技术密集型的商主体搬离原来的经营场所同样不会导致顾客的减少。如果一味要求出租人赔付补偿金, 法律的公平、公正就会收到公众的质疑。

三、我国商事租赁制度确立的立法宗旨

进入21世纪, 商主体以经济势力雄厚的公司为主导, 并且租赁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作为承租人的公司在租赁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已并不多见, 所以, 将立法重心放在保护承租人身上欠妥当。笔者认为, 商事租赁制度的确立, 应依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平衡为立法宗旨。

(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利益平衡

与居住租赁不同, 商铺租赁的双方都是商人, 实力相差不过于悬殊, 且目的动机都在于营利, 故商事租赁制度应尽可能保障双方利益平衡。例如在租期的限制上, 应该设有最低租赁期限, 以此来确保承租人前期的投资有所回报。但租期也不可过于漫长, 如法国规定的9年, 应当为出租人合理使用自己的租赁物留下空间。最低租赁期间和最长租赁期间都是违背合同自由的体现, 但它们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倘若法律给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过高的自由, 就会出现投机性的超短期租赁合同或削弱所有权和租赁权界限的超长期租赁合同。这不仅会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还会打破物权的法定性。

(二) 合同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商事租赁是商主体追求低成本、高收益的产物, 其本身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 与居住租赁制度中所蕴含的公共利益不同, 但制度设计仍需考虑合同自由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平衡。自古以来, 合同自由, 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霸王原则, 然而, 当它与社会密切关注的公平观念冲突时, 依旧被人们摒弃, 商事租赁制度在遵从商主体自由交涉的前提下, 应被赋予较多的强制性规定, 这是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遵循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例如, 出租人不愿续租时, 对补偿金的确定就需依据一定的公共标准, 以此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和促进交易的尽快完成。

(三) 经济利益与制度利益的平衡

无论是商事租赁的承租人还是出租人, 他们都可以从商事租赁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利益的争夺是争议的主要原因, 法律的作用就是平衡他们的利益。而当事人所追求的经济效益与法律制度最终都是统一的。比如说, 按目前法国法的规定, 受到利益的驱动, 承租人行驶自己的续租权时, 出租人不愿续租就需补偿承租人大量的补偿款。可能承租人在租期届满以后无心再经营, 但因为想要获得补偿金强行要求出租人补偿自己因不能续租造成的财产损失, 这种情况就需法律尽快做出调整, 或从租金, 或从租期的规定上间接阻止承租人的恶意行为, 以此完善制度上的缺陷, 进而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政辉.商事租赁的制度证成与内部机理——以商铺租赁为例[J].商事法论集, 2008 (总第15卷) .

[2][法]伊夫.居荣.法国商法 (第一卷) [M].罗结珍, 赵海峰译.北京:法律出版, 2004.

3.论我国婚姻立法的宗旨 篇三

【关键词】立法宗旨 司法解释 权利保护

本文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名称为:《和谐社会构建中家庭弱势成员权益二元法律机制研究》,项目号:07F001Z。

文章缘起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社会各界对此反响强烈,其中,解释规定中涉及到一定情形下不动产物权的归属问题及父母赠与财产的属性问题,由此产生对该解释规定中有关内容的不同理解,甚至对我国现行婚姻法的价值目标产生怀疑,认为经过解释的内容无法保护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方的利益,特别是对保护妇女权益不利,而对男方更为有利,甚至认为对已经产生出轨念头的一方更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等,民众表现出对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失望和不满。本文通过对司法解释(三)有关规定的内容解读,一方面使读者进一步认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进而在实践中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另一方面,对已经生效的解释规定予以反思,使司法解释规定更加合理和更加便于操作,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三)与婚姻法立法宗旨

1.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宗旨始终不变

2011年8月13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司法解释(三)”),其内容不仅对于纠纷的解决具有指导作用,解决的问题更加具体,而且保护弱者的立法精神更加明确和坚定。如: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关于夫妻一方因丧失行为能力并遭受他方虐待、遗弃等使其处于严重不利境地的,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提请变更监护关系,并且可以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司法解释(三)对该问题的解决,是本着婚姻法给予弱者更多保护的精神实质,对法律的适用作出合理的解释,这是对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所进行的必要诠释。

2.保持家庭成员间的利益平衡始终不变

对家庭成员利益的平衡可以说是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解释(三)在其内容中体现出对该目标的进一步重申。其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归属问题的处理上,是在考虑个人意愿的表达与我国社会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相结合的基础上做出的,并未突破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原则。该解释在第七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由双方按份共有的内容,是基于双方权利平等所作的公平性规定。

3.维护家庭关系的平等和谐始终不变

平等是家庭和谐的前提,也是其保障。即使是此次引起很大争论的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十条也依然如此。追求家庭关系的和谐、和睦,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环境,是婚姻法的重要使命,这也正是司法解释(三)所要达到的目的。

反思

司法解释(三)虽然在充分体现婚姻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使实践中比较棘手的问题可以得到顺利解决。但是,既然司法解释本身是为了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对法律理解的准确性,那么就应该避免造成实践中对有关条文适用的障碍。通过仔细研读,发现该解释规定中仍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反思一:关于该解释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规定中,强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给付抚养费的,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解释虽然实用,但依旧有些笼统,由此会带来以下问题:第一,在父母双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该如何保护,规定不明。第二,如果这部分子女除了父母以外没有其他亲属,则意味着有关组织(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但实践中可能会因该解释规定的笼统而发生懈怠或推诿。第三,这部分子女的处境往往非常令人同情,有时一经媒体报道,会有大量的善款捐助,此时机会主义加功利主义的父母则会适时表现出人们所希望的态度,从而使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间接获益,但能否真正保护该状况下的子女利益值得反思。

反思二:关于该解释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是关于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的归属问题,结合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认为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中的这种收益应理解为这样两部分:一是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二是投资取得的收益,前者属于个人财产,后者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后者归属的认定,是与婚姻的共同生活的属性相吻合,同样可以理解。问题是该条款中关于婚前财产在婚后收益的情形规定,并不是能将现实中的现象完全覆盖的,当然完全覆盖本就不可能,但比较突出的现实情况应该有所反映,如婚前财产于婚后发生形式上的转变、进而取得相应收益的情况;同时,对于相关定义应再予以清晰和界定,避免产生理解上的模糊,如对投资取得收益的认定和法定孳息的认定,区分上采取的何种标准,关系到收益财产归属的不同,是一个原则问题。

反思三:关于该解释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根据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的房屋,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产权又是登记在该方名下、双方共同还贷的,法院在双方无法达成解决产权归属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而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解释规定的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和操作。根据该条的规定,补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当房屋确定为一方所有时,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理所应当对另一方的支出给予补偿,对此的理解适用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是,其所产生的后果难以达到公平。另一种是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对于这部分财产的补偿,我认为在实践中存在规定的不合理之处。按照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依然属于个人财产,“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此增值部分显然不属于投资收益,那么,无论定性为孳息还是自然增值,都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如何给另一方给予补偿,即使基于公平原则而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标准如何确定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反思和关注。

小结

此次司法解释(三)的公布实施,显示出了我国法制体系、法治理念、规范技术等一系列标志法治文明进步的因素都渐趋成熟,这种成熟我认为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司法解释(三)更忠实于法律规定及其立法精神。

忠实于法律,是说此次司法解释(三)对于现行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的内容及其立法精神一以贯之地遵循,并且忠实于自己的职责,依照相关准则解释法律,使其得到落实,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考虑到现实的需要,使司法解释作为我国法律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使人信服,体现出了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国情特色。

第二,解释规定的内容相对更加成熟。

在有关条款规定中,非常注重逻辑的严密性和用词的谨慎性,防止出现用词偏激武断,在有些内容方面,特别是涉及到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情形,该解释规定在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上可谓谨慎小心,在明确规定权利所属规则的情况下,又顾及到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公现象而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借以权衡双方利益的公平性,这些显示出司法解释(三)在内容上的成熟。

第三,实践针对性更加突出,适用性更强。

通过研读该解释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它的适用性很强,规则明确,即便对于法律规定有笼统性的理解,但是该解释规定所给出的答案既明确又肯定,而且针对的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而制定,这与事前所做的大量的实际调研分不开。

为中国法制建设出一份绵薄之力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责任和使命,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治家,以德持家,构筑和谐社会是我们的心愿,愿以此与同仁共勉。

参考文献:

[1]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杨大文.婚姻家庭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史尚宽.亲属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4]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4.社团的宗旨 篇四

一、我们为什么需要专业的危机传播

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一书中展开了关于“拟态环境”的最早论述。 他认为, 独立于“外部世界”, 大众媒介塑造了“我们头脑中的景象”。 反过来, 人们不顾现实, 而根据媒体所塑造的想象的世界行事, 进而 “在一个经过他们想象的那个世界上进行统治和战斗, 从事贸易和改革”[2]。

按照大众传播学理论的经典表述, 新闻媒介按其社会分工应具备监测社会环境、协调社会关系、传承社会遗产和提供娱乐消遣等职能。 其中, 对社会环境的监测和对社会关系的协调, 主要靠提供及时真实的信息来实现。 社会组织和个体可以按照最新信息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心态, 使社会关系得以维持, 社会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人类的生产和再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当危机事件发生时, 政府组织和主要由其掌控的新闻媒介更是义不容辞, 应该调动一切资源, 运用其专业技能, 及时准确地传播信息, 担当起维系社会、安抚人心的重任。

作为拟态环 境的缔造 者 , 大众传播媒介过去构造了一个秩序井然而又危机四伏的社会生活环境。 在这样的环境里, 普通人只能作为媒介的受众和舆情监测的对象, 受控于一个意识形态和强权体系; 而在媒体融合时代, 尤其是自媒体全面崛起后的移动互联网时代, 熟练掌握电子媒介的个人作为与大众媒体对话的独立主体, 其本身就构成拟态环境的一部分, 其行为和思想不再单单受控于媒体集团和强权机器, 而是参与了与这些权力的积极互动, 其知情权得到了保障, 其积极表达、参与、监督的权力才有所依托。[3]

“新闻的本质是什么? (它是) 消除我们对社会的恐惧感的工具……新闻让我们了解群体的经验、群体的失败、群体的愉悦、群体的悲伤, 以便更有尊严地活下去。 ”[4]从这个意义上说, 在危机事件发生时, 人们更需要新闻。 通过新闻了解危机事件中自己的处境, 危机事件的危害、原因、责任主体、救灾进展、 善后预期, 避免危机危害扩大和类似危机事件发生的举措等等。 “面对灾难, 尤其需要真相”, 因为, “事实上, 真相也是对灾难中死难者和牺牲者最好的告慰, 也是对所有受伤害的人的告慰, 也是对生者的责任———在我们所经历的那些天灾人祸中, 我们知道有太多被掩盖的真相, 这也是灾难, 尤其是人祸不断重复发生的重要原因”[5]。 正因为如此, 在风险频发的媒介融合时代, 专业的危机传播显得尤为重要。

所谓危机传播, 即政府、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等传播主体就自身亲历、 涉及或了解的危机事件所展开的信息发布和信息反馈工作。

危机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件、社会灾难事件、道德危机事件。 自然灾害事件指由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力量所引起的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件, 如地震、洪水、海啸、台风、火山爆发等; 社会灾难事件指由社会人为因素所引起的导致人员、 财产重大损失和社会动荡的事件, 如空难、海难、矿难、战争、军事政变等;道德危机事件指由组织、 个人主观恶意或过失行为引起的导致公信力流失、 公众舆论谴责乃至集会抗议的事件。

危机事件一般都具有难以预料的突发性、 强大的破坏性和深远的危害性等特点。 无论是自然灾害事件、 社会灾难事件还是道德危机事件, 往往都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害, 甚至使社会秩序陷入混乱, 所以必然给人们带来恐慌、紧张、厌恶等负面情绪, 给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在全球化社会, 任何危机事件的危害和影响都可能是全球化的。 危机事件发生后, 不当传播会影响政府组织和事件当事人的公信力、 美誉度和公众关系, 也会削弱媒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 当危机事件发生时, 政府和媒体所奉行的宗旨、 遵循的传播原则和秉持的传播策略, 其实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和国家形象的象征。

二、危机传播的宗旨———以人为本

关于危机传播的宗旨, 两千多年前的孔夫子就为我们树立了最早的标杆。 据《论语·乡党》记载:“厩焚, 子退朝曰:‘伤人乎? ’不问马。 ”马厩失火, 孔子退朝赶回来就问:“可有人受伤? ” 他并未关心财产损失。 孔子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马比仆人或者养马的人要珍贵, 马棚着火以后, 孔子先问人, 而后才问马, 体现了孔子一贯的“仁爱”思想, 可见“不问马” 证明了孔子对人的关怀。

以人为本, 不仅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原则, 是世界上一切进步思想家的共识, 无疑也是新闻传播应该奉行的宗旨。 危机传播因为是在人类社会发生重大变故, 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安全威胁的特殊时期所进行的传播, 因此更需体现人文主义关怀。

人文主义思想是一种基于理性和仁慈的哲学理论和世界观。 作为一种生活哲学, 人文主义思想从仁慈的人性获得启示, 并通过理性的推理来指导现实生活。

中国历史上的人文主义思想传统可以追溯到商周之际, 周公就提出过“敬天爱民”“民之所欲, 天必从之”等思想。 到了春秋时期, 孔子的“智仁勇”“泛爱众”“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和孟子的“仁者爱人”等思想, 则进一步丰富了人文主义思想。 在西方,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等也提出了一些早期的人文主义思想观点。 现代的人文主义开始于欧洲思想启蒙运动, 在启蒙运动中, 人文主义被看作不依靠宗教来回答道德问题的答案。

人文主义的核心, 一是人文主义以人和人的经验为关注对象;二是人文主义重视人的尊严, 因为每个人都是有尊严、有价值、有权利的, 无论弱者、强者。 所谓人文主义关怀, 简单地说, 就是以人为本, 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将人作为考察一切事物的核心的价值取向。[6]

我国学者指出, 人文关怀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维度。[7]在现代传播中, 人文关怀则主要表现为强调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 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 把对人性的根本关怀作为最终要义。[8]

综观我国近年来的危机传播, 经历了汶川地震、 玉树地震、雅安地震等自然灾难事件和SARS病毒暴发的公共卫生事故、东方之星游轮沉没事故、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件等社会灾难事件, 以及官员不雅视频、小悦悦被碾压致死等道德危机事件, 政府组织和新闻媒体的表现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 但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约束和落后观念的影响, 时至今日, 其危机传播实践中所流露出的对普通人尊严的漠视、对人的价值的忽视和人文关怀的缺失, 仍然为广大民众所不满。

三、危机传播的原则———真实准确

与自然界的真实有效的信息交换, 是生命体赖以生存的前提, 也是人类社会赖以存续的先决条件。 在人类社会内部, 一个社群只有保持与其他社群的信息沟通才能成立, 每个个体也只有与其他个体保持信息交换才能成为社会的人。

知识共享、 文化认同和信息传播是维系人类社会关系的纽带。 正如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所说: “社会不仅因传递与传播而存在, 更确切地说, 它就存在于传递与传播中。 ”[9]

如前所述, 新闻媒体本来就担负着监测环境、维系社会的职责, 在灾难降临时, 社会动荡, 人们处于危险和恐慌之中, 新闻媒体更应该及时准确地告知民众真实的处境和脱离危险、自救互救的方法。 换言之, 真实准确是危机传播应该坚持的首要原则。 一些研究提出危机传播的若干原则, 笔者认为, 这些原则都应该服从真实准确的大原则。

在危机发生时, 只有真实准确的信息传播, 才能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危机传播宗旨。 因为真实准确的及时报道不仅是帮助灾难中的人们正确评估环境、寻找安全场所和医疗设施, 就近获取食物和水源的保障, 还是及时调配社会救灾资源、引导救援人员准确施救的指南, 更是人们从总体上把握世道人心的重要凭据。

紫金传媒智库副主任、 南京大学教授杜骏飞认为, “在危机面前, 公开性是公信力之父, 而公信力则是人心变乱中一切号召力的来源”。 发生在今年8月12日的天津港爆炸事件所引起的舆论危机之所以如此深重, 其杀伤力比爆炸本身有过之而无不及, 根源就在于这次灾难事件的危机传播违背了“公开性”的原则。[10]笔者认为, 杜教授所说的“公开性”, 其实只是一种形式, 其内涵应该是有关危机事件的“一切信息公开”, 其精神实质就是这里讲的真实准确的原则。

政府组织和大众媒体坚决不能以传播“正能量” 之名掩盖危机事件的真相, 尤其不能掩盖危机所造成的生命损失、感情伤害和引起危机的人为因素, 特别不能隐瞒危机事件的责任人。 因为, 如果在危机发生后不能真实准确地传播危机信息, 民众就会因恐慌和无助产生焦虑、猜疑, 进而向传言和小道消息寻求安慰或发泄愤懑。 极端情况下, 由传播不当所引起的舆论危机, 其后果甚至可能超过危机事件本身所造成的伤害。

在危机事件发生时, 真实准确地传播危机信息, 是官员负责、社会成熟、媒体专业的表现。 为了真实和准确, 任何煽情的传播、 文艺腔的报道都不合时宜。 正如著名新闻学者陈力丹所指出的:哪怕是“正面煽情也是要避免的”。 为了真实准确, “不能因为感人, 就把传闻当作新闻”。 为了真实准确, “我们需要宣传, 但并非成功的宣传”。 “就是好的, 还要考察是否符合宣传伦理。 新闻传媒的基本职能是向公众提供真实的信息。 报道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 不管是好的坏的,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 都是欺骗, 会使人产生对于现实的错误认识”[11]。

真实准确的危机传播不仅有利于危机当下人们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也是对世道人心的抚慰。 “没有真相, 便没有未来。 ”[12]

四、危机传播的策略———敬业专业

在自媒体日益普及的今天, 虽然每个人都握有麦克风,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座电台乃至全网直播的电视台, 但是传播仍然是一项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技能。 危机传播, 因为涉及性命攸关的紧急情况, 理应有更高的专业要求。 许多学者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危机传播的考察发现, 不合适的新闻发布和报道, 缺乏人文关怀的表述、 态度乃至许多虚假的报道之所以会出笼,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大众媒体等危机传播者敬业精神的缺失和专业素养欠佳。[13]

在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 我国媒体所进行的危机传播就乏善可陈, 在国际传播实力较量中相形见绌。 正如马航危机事件发生后一度在微信朋友圈疯传的一条微信所描述的, “马航事件新闻战”, 几乎所有的干货都是 《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路透社、BBC等英美媒体挖出来的。 “它们的报道真正对马来西亚形成了压力, 体现了媒体的力量所在。 反观中国媒体, 除了搬运外媒, 就只会一遍遍喊着‘马航, 我们等你回家, 为你祈祷’等诸如此类苍白廉价的煽情口号。 ”“为什么会这样呢?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马少华老师的理解, “一方面当然有对这一特殊的新闻事件思想准备不足、 框架设定不准的原因, 更重要的原因则是调查性报道所需要的长期积累的经验和长期资金积累的资源”[14]。 换言之, 中国新闻界在危机传播方面尚未达到可以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相竞争的专业水准。

“东方之星”长江沉船事件发生后, 媒体在危机传播专业性方面的表现仍然令人失望。 有网友罗列出“‘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十大恶心标题”, 也一度在微信朋友圈广为转发, 所引起的负面效应可谓触目惊心。 在上榜的标题中, 既有《人民日报》这样的传统大报, 新华社这样的国家通讯社, 也有“澎湃新闻”这样的网络媒体。 诸如《感谢你无数次游过那么悲伤的水域》《灾难救援考验中国, 世界透过沉船见中国决心》《“东方之星” 不必陨落的N个理由》《救援一线, 中国最帅的男人都在这儿啦! 》《4天3夜, 那些感动我们的瞬间》《生为国人, 何其有幸》等雷人的标题, 足以让媒体同行羞愧难当。 而这样的标题和这些标题下滥情、空洞而情感扭曲甚至价值观错位的文字, 则使传播者的专业缺失暴露无遗。

笔者曾在微信公众号《传播观察》中写过这样的话:“传播是最人性化的事务, 决不是酸腐学究和跋扈官僚所能胜任。 ”“传播中涉及的伦理问题, 常常是引起网友吐槽的槽点……其实, 许多情况下, 传播所造成的伦理后果, 并不一定能归咎于一个道德动机, 而恰恰是专业素养欠佳所致。 ”“做传播, 最要紧的是洞悉人心。 ”[15]在“东方之星”长江沉船事件危机传播中, 传播者所受到的道德质疑, 根源可能在专业素养;反过来似乎也成立, 如果危机传播者在专业性方面表现欠佳, 民众便有理由怀疑其道德水准。 因为对人心的洞悉和呵护, “不唯书, 不唯上, 只唯实”的作风和文风, 既能体现一个传播工作者的专业素质, 也反映了他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品质。 由此可见, 危机传播的宗旨、原则和策略, 其实是一脉相承, 内在协调统一的。

五、危机事件发生时, 免谈公关

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 我们正处在从古典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过程中, 而且这种转型正在以全球规模悄悄地发生。 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 危机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理所当然地受到各国政府和组织及传播媒体的高度重视, 而危机传播正是危机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长期以来, “危机公关” 作为危机管理的同义词大行其道;而随着“公关”的日益污名化, 在网络新兴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全面崛起的媒体融合时代, “危机公关”也成了过街老鼠, 常常被人诟病。 这一方面是受了“公关”污名化之累, 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舆论对危机当事人在危机发生时胡乱作为的报复性反弹。

笔者的观点是, 必须按照危机传播的宗旨、原则和策略要求来审视和改造危机公关的理论和实践。

第一, 危机事件发生时, 我们根本不可以谈论公关的话题, 特别是当道德危机事件发生或者自然灾害事件和社会灾难事件已经因为应对不当而转化为道德危机事件以后。 因为危机事件伤害的往往是人们的物质财产、生命安全、名誉地位或心理情感, 一言以蔽之, 即都是“伤心事”, 所以这时拿出一副“公关”的嘴脸来左推右挡, 敷衍搪塞, 就相当于往伤口上撒盐, 必然造成二次伤害。 因此, 危机事件发生时, 我们要积极妥善应对, 但绝不是请公关公司出面, 或让新闻发言人上前招架, 而应该是民众能想到的此次事件最高责任人立刻亲自出面道歉。 最高责任人的诚恳态度, 可以最大限度地打消疑虑、化解怨恨、 平复感情。 如果最高责任人迟迟不肯出面, 或者出面后态度不够诚恳, 就会引起民众的猜忌;一旦民众对最高责任人的态度不满从而对其人格发生怀疑, 更大的危机就会接踵而至。 在这个阶段, 民众最关心的是责任人是否在视线之内, 责任人是否会得到追究, 责任人是否有诚恳的悔过表现, 因此, 这个时候, 任何人都不能代替责任人的亲自亮相, 任何公关手段的运用都只会适得其反。

第二, 危机处理, 传播跟上。 危机得到初步平息后, 就可以采用一些传播手段来稳定民众的情绪, 通过公布危机事件的调查过程来争取时间。 一旦调查清楚, 分清了责任, 就可以公布危机事件的真相, 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从而接受民众的检验。 在这个阶段, 之所以是传播而不是公关, 是因为这个阶段民众关心的是事件的真相。 在民众心目中, 新闻机构的客观报道, 是揭示真相的主要手段;在传统主流媒体公信力日益消解的今天, 网络新兴媒体和有影响力的自媒体的公允报道也不可或缺。

第三, 危机消退, 公关登场。 危机事件经过主要责任人担责、事件真相明朗和善后处理落实, 必然进入消退期。 此时, 事件主体已开始逐步淡出一般民众的视线, 但是在特定公众中的负面影响仍未消除, 公关就要适时登场, 发挥其修复关系的作用。 这个阶段, 公关的用武之地在于制造正面事件来抵消负面影响, 或通过斡旋来调解关系, 或通过传播有利于责任主体的侧面信息来修补形象。

第四, 警钟长鸣, 公关在事外。 公关是细水长流的功德和锦上添花的功夫, 而不是在有事时临时抱佛脚的救命稻草。 既然在风险社会, 危机不可避免, 那么除了制订切实可行的危机应对预案, 还应该在平时就注意与媒体和民众保持良好的关系。 关系主体如果在无事时趾高气扬, 在有事时继续飞扬跋扈固然无药可救, 即使此时突然变得低三下四、可怜兮兮也无法博得同情。

5.关注幼儿兴趣是教育活动的宗旨 篇五

那么,如何设计、组织教育活动呢?《纲要》指出,“教育内容的选择要既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要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只有选择贴近幼儿生活的内容,才能和幼儿已有的经验相联系,有助于活动中幼儿经验的建构;并且只有是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才有可能符合幼儿的发展需要,从而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捕捉幼儿生活中的兴趣点是设计活动的关键点之一。以往在开展教育活动时,笔者总发愁选择什么内容好,于是就到书中寻找现成的教案,结果因为没有考虑到幼儿的兴趣和发展需要,活动效果并不理想。而这次的主题活动使笔者认识到:在幼儿眼里,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神奇有趣,教师要善于观察幼儿,用心倾听,发现他们生活中的兴趣点,抓住教育契机适时引导,就会使幼儿乐于参与,有所收获。

开学初,笔者带着幼儿认识新的生活环境,突然有小朋友喊起来:“鸟,快看,是小鸟。”孩子们立刻被这句话吸引,目光不由自主地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向窗外。窗外有棵高大的梧桐树,两只小鸟在树上嬉戏。孩子们一下围拢到窗边,指手画脚地说起来。第二天,有位小朋友从家里带来了两只漂亮的鹦鹉。而每天来班上看小鸟成了孩子们的期待,他们每天关注小鸟怎样吃食、喝水、整理羽毛,并且时常围在鸟笼旁问:“老师,鹦鹉真的会说话吗?”“老师,小鸟生活在哪里呀?”“鸟有多少种呀?”看到幼儿如此的表现,笔者突然意识到:“这不就是孩子的兴趣点吗?”仔细思考发现,鸟是孩子们的朋友,其教育价值也是多元的,于是就有了主题活动《我的小鸟朋友》。笔者利用孩子们对小鸟的种种好奇,引导并和孩子们一起讨论:“长羽毛的朋友”——鸟类。同时,笔者认为在引导幼儿了解更深、更多的鸟类的知识的同时,更应该培养幼儿探究的兴趣与积极的态度,于是就在班中图书区投放有关鸟的图书,让幼儿在阅读中了解鸟的知识,并请孩子和父母一起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各种资料、图片。

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笔者还带领孩子来到了北京动物园的鸟园,观察鸟笼的结构、鸟的外形、鸟食和鸟的动作。讲解员耐心地为小朋友介绍,孩子们十分专注,津津有味地听着,并不时地提出些问题。回到幼儿园,孩子们纷纷进行制作和布置教室,在墙面上创设了“鸟的世界”。

在此基础上,孩子们又提出“动物园的小鸟真幸福,有叔叔为它们准备的漂亮、温暖的房子,我们也要为动物园外的小鸟建家。”老师提出问题“用什么材料怎样建家?”通过讨论,孩子们决定分小组用废旧材料来建家,于是引发了集体共同探索性活动——尝试用各种材料制作小鸟的家。活动前期,通过对孩子的观察与了解,笔者猜想出幼儿可能会使用的几种材料及方法,于是拟定出不同的制作方法的指导重点、难点;根据幼儿可能存在的不同发展水平,制定了相应的指导策略:很快成功的幼儿,就鼓励他们尝试新方法、新材料;不能很快成功的,就先仔细观察,研究他们的行为表现,然后采取具体的策略,如引导他们找原因、同伴学习等方式使他们获得成功;根本不能做出的,就适时给予帮助。在整个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笔者欣喜地发现,孩子们热情高涨,非常兴奋地投入,在老师的支持鼓励下大胆探索制作。他们在活动中感受着快乐与成功,而这也正是不断捕捉幼儿日常生活、学习生活中的兴趣点和问题,让幼儿沉浸于感兴趣,主动学习的表现。

一个个小房子做出来了,老师及时给予了肯定,把这些房子挂在树上。教师在这节活动后又根据孩子的关注点提出:“小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怎樣保护它们?”通过讨论,继续开展“保护小鸟朋友”的主题环保教育活动。同样在幼儿的主动学习中,孩子们认识到“保护环境应该从我做起”。他们不仅用语言表达,也用行动体现出来。他们把家中用过的废旧电池带到班上,等老师统一处理;还身体力行地教育自己的父母要保护环境,爱护动物。

心理学家认为:一个人如果对某一事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会自觉自愿地去探索、去学习,并能产生惊人的毅力和勤奋,使其以专注的精力、忘我的精神从事这项活动。爱因斯坦也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他之所以被人们崇拜,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是顺着兴趣做了一点科学探索而已”。通过这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完成,笔者深深地体会到设计教育活动的魅力,体会到了《纲要》精神的内涵:“教育内容选择既要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要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幼儿的有效学习。

6.社团的宗旨 篇六

摘 要:美国特许学校接受公共教育经费资助,由社区、企业、个人等提出经营计划书,通过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审核成立。特许学校享有较多的自主权,同时对学生承担更多的责任:为处境不利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对学生职业生涯肩负更多使命。目前,美国拥有6000多所特许学校,覆盖约260 万名学生,但特许学校出现在任何一座城市通常都会引起争议。自1992年明尼苏达州成立第一所特许学校以来,美国各界对于特许学校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本刊特约记者在哈佛大学教育学院访学期间,采访了美国希望山特许学校(Prospect Hill Academy Charter School,PHACH)校长、马萨诸塞州特许公立学校协会董事会前主席、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兼职讲师杰德·利帕德(Jed Lippard)博士。利帕德博士在采访中向我们讲述了特许学校的产生背景、发展现状,及其自身经历与感悟。此次采访得到了亚洲电视海外台美洲频道谭笑记者的支持,特此感谢。

关键词:美国;特许学校;运行方式;教育公平

一、特许学校肩负特殊使命

《世界教育信息》:美国中小学包括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特许学校、家庭学校。请问特许学校招收的是哪些学生?

杰德·利帕德:在马萨诸塞州,约8%的公立学校学生进入特许学校,约92%的公立学校学生进入传统社区学校。特许学校是治理结构不同于传统学校的特殊公立学校。只有很小比例的学生进入私立学校。此外,约有不到1%的学生在家接受教育。

《世界教育信息》:马萨诸塞州针对特许学校采取什么样的政策?

杰德·利帕德:1993年,马萨诸塞州立法机关通过了《教育改革法》(The Education Reform Act),以提高马萨诸塞州联邦社区学校的成就,尤其是提升学业成绩不够理想学生的学习成就。为此,马萨诸塞州建立了州立标准和州问责制,严格监控所有学生的学业成就。该举措也促进了马萨诸塞州综合评估系统(标准化测试)的产生。在此期间,传统的社区学校出现了官僚主义、效率低下等问题,亟需建立一种新型公立学校,该学校将承担更多的责任,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特许学校在1993年的教育改革运动中应运而生。1995年,马萨诸塞州第一批特许学校建立,我就是其中一所学校的发起教师之一。州授权特许学校履行三个承诺:一是确保学术项目的成功,二是确保其自身是一个可运行的组织,三是遵守特许学校条款。每隔五年,特许学校要向州证明其在上述三个方面取得了进步。

《世界教育信息》:在您看来,特许学校的“特”表现在哪些方面?

杰德·利帕德:第一,特殊使命。特许学校并不是面向所有人教授所有科目。在特许学校运动的最初几年,有许多不同类型的特许学校,如有的以中文浸入式教学为基础,有的建立在音乐与数学课程整合的基础上,有的基于“基础学校联盟”组织原则。通俗地讲,特许学校肩负不同使命、采用不同方式攻克公共教育难题。

第二,治理结构。一般而言,一个地区会选举一个学校委员会和一位监督者,他们主要负责为当地学校谋求福祉。每所特许学校都会有其任命的董事会或理事会,履行与学校委员会相同的职责。但是,他们拥有更多的地区控制权和自主权。

第三,自治权。特许学校拥有三种自治权:一是项目,特许学校可以结合自身使命选择学术项目;二是员工,在员工聘任、解雇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三是资源配置,特许学校可以将资金分配到其优先发展事项。特许学校与社区学校的融资机制不同,州立法机关规定为不同地区社区学校的学生提供相应数额的资助,特许学校则采取其他方式。以PHACH为例,我校有1150名学生,来自30多个不同的城市和城镇。其中,按照州立法机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学生可获得的资助分别是12000美元、16000美元、9500美元等。因此,我们根据每个城镇学生所获资助的平均值,提出我们经营预算的公式。另外,这些资金会直接分配到我校,而不是城市或社区相关机构,我们对此拥有自由分配的裁量权。

二、各州特许学校的运行方式不同

《世界教育信息》:请您谈谈全美范围内特许学校的发展情况。

杰德·利帕德:特许学校在全美迅速扩张,目前,在42个州有超过6000所特许学校,涵盖260万名学生。特许学校在各州的发展的确有所不同,主要体现为授权方式不同。特许学校有三种授权方式。一是有一个授权者,即州立教育部门,如马萨诸塞州。任何想在马萨诸塞州开办特许学校者,都要向具有审核权的州相应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一份完整的提议给中小学教育董事会。所以,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控制系统,也是马萨诸塞州特许学校数量相对少于其他州的原因。二是有多个授权者,如纽约州州立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系统、州立大学都可以授权特许学校。三是当地学校系统拥有创办特许学校的权力,其参与规则不同于传统社区学校,包括有自己的董事会、能区别地处理人事问题、有统一校服或着装要求等。

因此,不同州的特许学校有不同的经营规则。一般而言,拥有审批特许学校权力的机构越多,对特许学校的质量监控就会越难。一项研究结果显示,马萨诸塞州特许学校的整体效能居全美前列。

《世界教育信息》:您曾是马萨诸塞州特许公立学校协会的董事会主席,能否向我们分享一下担任这一职务的经历?

杰德·利帕德:马萨诸塞州特许公立学校协会是全州范围内特许学校的倡导机构,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公共教育中,有很多强有力的利益集团,包括学校委员会、教师联合会等。在此背景下,特许学校就像大海里的小鱼,着实面临一些挑战。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在扩大影响力。目前,马萨诸塞州特许公立学校协会已经演变成向特许学校提供技术援助的组织,以便成员能够相互分享最佳范例,通过履行州授权特许学校的三个承诺相互支持。

三、美国特许学校的特色项目

《世界教育信息》:美国开展了许多特许学校项目,如“知识就是力量”(Knowledge Is Power Program,KIPP)、创想学校(Envision Schools)、菲尼克斯特许网校(Phoenix Charter Academy Network)等。请问,这些项目的教育本质是什么,有什么共同点?

杰德·利帕德:20世纪90年代,在特许学校发展的最初几年,马萨诸塞州建立的都是独立的特许学校。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功的学校开始复制,并打造网络形成共同的使命和价值。

“知识就是力量”、创想学校、菲尼克斯特许网校探索了不同的教育模式。特许学校的办学模式不是“一刀切”,而是支持有激情的教育工作者创建体现其教育愿景的学校。于是,一些特许学校强调严格的学术标准,在提高学生学业水平方面做得非常好,如“知识就是力量”项目。创想学校认为学业成绩源于教学过程,为学生提供更多建构主义的、基于项目的、沉浸式的经验;特许学校不是用来为学生的标准化考试做准备的,而是滋养学生的心灵,这也有助于学生在标准化考试中表现优异。

菲尼克斯特许网校是一所有趣的学校,因为她有一项特殊使命,即为已经离开学校的16~22岁高中辍学学生服务。该校为在公立学校系统表现较差的学生创造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全纳模式(wraparound model)。菲尼克斯特许网校的一些学生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其三个办学点都会为学生的孩子提供日托服务,以便让学生进入高中学习,获得高中学位,并升入高等学校。

四、特许学校办学宗旨之一是促进教育公平

《世界教育信息》:请您简单谈论一下特许学校是如何促进教育公平的。

杰德·利帕德:从政策角度来考虑,促进教育公平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特许学校设立的目标之一就是解决教育公平问题。1993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就是对学业成就差异的回应。历史上,在美国,出生于特权环境中的孩子所生活的社区通常有更好的学校、更多的资源、更高的税收。相应地,该地区能够吸引更好的教师。在市中心和农村地区,确实存在不好的学校。因此,特许学校的目的是提供同等水平的学习环境。在此之前,有的人通过搬家选择公立学校,有的人选择昂贵的私立学校。

现在,有了特许学校,所有的家庭都有选择的机会。不论贫穷或富裕,你都可以申请特许学校。因为特许学校致力于满足所有孩子的需要,使更多的家庭较之以前有更多的选择。同时,我们有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需要解决,就是候选学生太多,而录取名额有限。只有约8%的公立学校学生进入特许学校,而约92%的公立学校学生进入传统社区学校。我认为,特许学校的名额理应多得多,但是社区会竭尽全力抵抗,因为他们不想失去资源——学生从社区学校转到特许学校后,社区学校系统会失去相应的资金。

关于特许学校的发展,我认为是具有普遍性的,看法就是以问责制为前提,给予学校更多的自治权。在过去的20年里,美国有许多特许学校被关闭,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好事情,因为优胜劣汰。但是,那些打算去特许学校的孩子不得不回到传统的社区学校,某些传统学校的表现比被关闭的特许学校更为不佳。

7.社团的宗旨 篇七

“高职院校只有实施特色发展战略, 走特色办学之路, 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教育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1将宁夏高职院校与本地农村相联系, 让高职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也无不说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新时代教育导向, 当然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持久的过程。围绕着这一培养目标, 宁夏高职院校美术教育中, 深化民族特色来更好的服务地方是极其必要的。

比如, 回族的清真寺遍布于祖国东西南北, 得到人们的欣赏和重视, 从建筑艺术风格看, 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阿拉伯式风格, 二是中国传统的古典式建筑风格, 三是阿拉伯式和中国传统古典式建筑风格相结合的建筑。不管什么风格的建筑, 都直接影响了回族清真寺的建筑艺术, 充分表现了回族人民的聪明才智与建筑艺术风格, 足以使人感到一种美的享受。回族砖雕, 砖雕大多数是作为建筑物上某一部分的装饰品, 在回族建筑艺术中, 砖雕亦是一种重要的装饰性雕刻艺术。宁夏同心清真大寺, 其建筑从整体上看采用了中国传统艺术。但是在房墙、大门入口等地方有精美的砖雕, 内容为青竹、荷花、梅花、牡丹等图案和阿拉伯文字画。将伊斯兰文化艺术与中国传统建筑风格有机地结合起来, 给人以情绪上的安定和肃穆养性的美的享受。另外, 一些民族性的建筑装饰画与回族服饰、刺绣也独具特色。

具体而言, 促进宁夏民族民间美术与宁夏高职美术教育的当代艺术设计相结合有两条基本道路。第一, 立足于本地区丰富的民族民间美术资源, 发展“手艺文化”产业, 在挖掘民间艺人潜在创造力的同时, 加强有民族特色、有创意的设计, 着眼于当代生活方式, 完善和发展具有宁夏特色的手艺文化产业。例如,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专门成立“大师班”, 学习贺兰砚台雕刻技术, 并且是不定期的邀请区内知名的雕刻艺术家前来讲授;第二, 在相关产业和产品的设计和研发过程中, 有意识的融入宁夏民族民间美术的元素以及文化精神, 使宁夏民族民间美术能够长久的发挥现代化的作用。可以这么说, 研究并发展宁夏民族民间美术与当代设计的联系, 将突破传统民间美术的审美, 挖掘并深化其实用性、文化性、社会性的综合内涵, 并将突破艺术和文化的视野, 融入职业技术教育等各方面的力量。这也是对宁夏民族民间美术自然本土生活的本质回归, 激发的是最为根本的文化潜质, 形成与地方区域经济以及产业结构相互适应的专业发展格局。

令人欣慰的是, 当前包括民族民间美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 重视程度已经被提到了一个新的日程, 民族民间美术以学术文化的形式进入公众视野。事实上, 无论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 人们需要的还是那种精神与文化的归属。民族民间美术是一种原生态的艺术, 是一种可以不断传承演变的文化形态。建立起民间美术与生产的联系, 也是对从村与城市关系的构筑, 而且, 当下只有这样, 民族民间美术才能发挥其深远的作用。特别是对回族文化艺术的学习, 更能促进我们对宁夏民族民间美术的深化。如由程全盛编著, 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阿拉伯图案艺术》一书, 为我们展示了阿拉伯图案艺术中形与色的精美, 内容丰富, 令人充分感受到阿拉伯图案艺术那独特的艺术魅力。以及由周顺贤、袁义芬编著的《阿拉伯书法艺术》, 探讨了回族特有的阿拉伯图案艺术与书法艺术, 为我们展示了阿拉伯图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精美, 均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欣赏价值与使用价值。

“文化素质教育的核心正是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交融……其重点是加强民族文化教育, 增强民族凝聚力。”2因此从内容上来说, 现代设计应该是将文化的元素融入设计当中, 是设计作品能够表现一定的文化内涵。从阶段上来讲, 现代设计应该是从传统的本土文化设计转过来的, 是人们内心需求文化另一种表现。文化也是文明的表达, 比如传统的中国文明和埃及文明的文化表现就不同, 它们从表现手法和设计内容上都保留、发扬并进一步改造了文化的精髓, 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与适应现代人生产与生活的需要。从地域上讲, 现代设计和地域文化关系密切, 从视觉效果来讲, 带有文化性的艺术设计才能让人觉得耐看、有味道, 从而使人得到内心的满足, 使艺术设计作品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深度。所以说现代设计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 设计以人为本的设计作品, 帮助人们更好的改善与提高生活质量和品味。3

“地方高校专业设置的优劣直接影响其生存和发展, 地方高校专业设置要遵循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过程性原则, 突出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重点发展原则, 与学科建设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注重规模兼顾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4其实早在八十年代, 银川城市建设改造就将伊斯兰风格融入一些建筑中,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的银川绿洲饭店、银川老火车站等。但是之后修建起来的建筑多数体现的是现代的建筑风格而弱化了伊斯兰元素。直到近几年, 一些人似乎看出了民族特色的潜质, 对城市建设重新进行定位, 努力打造“塞上湖城”“回乡风情”等本土特色。其中在回族风情的体现上, 银川南关清真寺与现在风格的建筑相结合, 不但具有浓郁的少数民族特色, 而且也充满了现代化的气息, 很好的做到了与时俱进。因此, 宁夏高职美术教育形成与地方区域经济以及产业结构相互适应的专业发展格局, 是极具发展前景的。

事物总是在变化发展当中, 任何新鲜事情的发展都是在曲折中的道路上摸索前进的。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 特别是随着先进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高职教育已经步入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循环, 步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这时高职教育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 特别是为地方服务以及为区域经济服务的作用更为明显。在文化艺术方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更显示出了其优越性与独特性, 因此在对高职教育美术课程的设置上是不容忽视的, 而当前宁夏高职教育美术课程的教学情况自然而然的成为本课题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高林, 鲍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与创新[M].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9 (9) .

[2]杨林.韩国职业教育的历史进程及启示[J].国外职业教育, 2009 (2) .

8.社团的宗旨 篇八

一、新时期牢记宗旨, 学习和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纲”, 是党执政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准则, 也是党的先进性的保证和体现。在新时期, 加强学习和贯彻党章,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意义深远。

1. 学习和贯彻党章, 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

党章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作了明确的规定, 重视对党章的学习贯彻, 就抓住了组织党员学习培训的关键和重点。新时期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在党章的指导下, 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

2. 学习和贯彻党章,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 中国共产党积累了大量成功的执政经验。“十一五”建设的伟大成就, 是在中国共产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而取得的光荣伟业。实践证明, 只有学习贯彻党章,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才能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发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原则, 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家完善、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3. 学习和贯彻党章, 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保证和体现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是党始终具有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的保证。而要将这一原则落到实处, 就必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加以规范和指导, 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 严格按照党章的相关规定来管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而要在新时期真正树立宗旨意识, 将践行党章落到实处, 就需要:一是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来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章。二是从加强党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出发, 牢记宗旨, 加强对党章的践行。三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出发, 在具体的民生工作和社会建设中, 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四是转变服务方式, 深化改革, 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

二、践行党章、牢记宗旨, 如何将新时期先进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文化是一个内涵及其丰富的范畴, 一般而言, 广义的文化就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和创造社会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努力构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大繁荣的重要力量, 同时, 先进文化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1. 充分认识到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更加自觉地、主动地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

党章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和准则, 最终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共产党员要坚持党性原则, 充分认识到文化改革发展的紧迫性, 以身作则, 坚持“八荣八耻”,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也就是说, 共产党员要要加强自我修养, 树立集体原则, 抵制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腐蚀, 批判腐朽落后的文化, 借鉴和引进人类社会先进的文化, 争做中国优秀和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

2.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这既是挑战, 也是机遇。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以人为本, 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方针。

3.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近年来, 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迅速、动漫产业也是蓬勃发展、图书出版产业百花齐放等, 无疑不显示出文化强大的凝聚力和感染力, 以及文化产业丰厚的经济效益。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 我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依旧比较落后, 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秀文化产品的需求, 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打破我国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瓶颈和束缚, 是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此外, 在文化作品创作中, 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激发文化创作的活力, 创造出更多的优秀文化作品。于此同时, 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 人才是关键, 故此要落实人才强国战略, 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和文艺理论建设, 完善文化队伍管理机制, 并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文艺评论队伍, 开展健康科学的文艺批评, 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淑民.新时期如何认识和实践党的根本宗旨[J].新东方, 2008 (1) .[1]杜淑民.新时期如何认识和实践党的根本宗旨[J].新东方, 2008 (1) .

9.社团的宗旨 篇九

【黄埔成为重建民族思想体系的摇篮】

国民党军队源自1924年6月的黄埔建军。这种“以党建校,以校领军”,实现党、军合一化的建军模式,与中国历史上的募兵制、府兵制、义务兵役制、全民皆兵制迥然有异。一般而言,学校承担的使命应该是为国家培养建设性人才,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而黄埔军校的组建却担负着孵化更多“挽救中国危亡”的革命军的职责,也就是说,它以灌输革命意识,唤起革命、推动革命、高涨革命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使命,以政治教化来达到建军以至建国的目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数千年的帝制,袁世凯死后战乱频仍的军阀格局,五四运动对儒家思想的激进批判,自公车上书至五四运动激起的民众参与国事的热情,西方各种救国社会思潮的纷纷引进,说明整个民族固有的稳定的思想框架倾覆了。怎样重塑民族精神?事实证明,在当时的中国,只有用军人特有的高度组织纪律性,才能使革命的主义生长、开花与结果。从这个层面而言,黄埔不仅仅只是建军的开端,更是重新建构整个民族思想体系的摇篮。无论是三民主义还是毛泽东思想,它们建构的地基都是武装力量。

黄埔建军是孙中山以俄为师,改组国民党的相应产物。以俄为师又与孙遭受毕生最大创伤密不可分。1922年6月16日的广州,陈炯明部炮轰总统府,迫使孙中山离开广州,前往上海。1924年,孙中山总结那次兵变为“只有革命党的奋斗,没有革命军的奋斗”。这一年,他创立一文一武两所学堂——国立广东大学(今中山大学)和黄埔军校,后者设立的目的是给革命军提供绵延不绝的薪火。“要从今天起,立一个志愿,一生一世,都不存在升官发财的心理,只知道做救国救民的事业”。在黄埔军校的开学典礼上,孙中山向来自全国的500余名教官和学生致词,希望他们心怀革命精神,能为民族未来而奋斗,“我一生革命,便是担负这种责任。诸君都到这个学校内来求学,我要求诸君,便从今天起,共同担负这种责任”。自此,一个决定近代中国命运、风云激荡几十年的群体——黄埔师生,登上了历史舞台。

孙中山奉行“以俄为师”的理念,借鉴苏俄“以党治国”的一整套做法,在中国首创并建立了“党军”这一理念和制度。孙创立的“党军”与中国历史上所有军队、包括当时各式各样的军阀部队存在根本上的区别,这是一支规划上由国民党独立掌控的武装力量。其显著标志有三:即注重政治教育,设立党代表制度,在军队中设立政治部。这三点是国民党“党军”体制设立的重要标志和制度体现,在中国军事史上具有开先河的时代意义。

黄埔军校创建并推行的“党军”体制在1924年至1927年初的革命战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黄埔师生在广东革命统一战争中表现出色,以黄埔军官教导团为核心的第一军起过“党军”的表率作用。北伐顺利进军时,多数黄埔人和“党军”都具有一定的国民革命意识,但受当时历史局限和环境的影响,国民党“党军”体制极不完善,在其形成过程中一再遭受冲击。“党军”体制到1927年夏季开始崩溃,至1928年迅速解体。

国民党军队“党军”体制创建之初就发育不健全,军队内部政治思想工作也不平衡,难以承受冲击。尽管党代表制理应是国民革命军的基本制度,但实际上很不完整。北伐军兴起之际,党代表制并没有深入各军基层,10余万人的军队中,政工人员仅800余名,且来源复杂、良莠不齐,政治工作人员薄弱的力量难以将三民主义彻底贯彻,军内政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上,在党的队伍建设方面并没有做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党权对军权的影响停留在表面,而且各军差别很大。

【“黄埔精神”变异,国民党军队失去灵魂】

黄埔军校的军事教育难以摆脱保定军校等旧式军校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政治教育的效果。黄埔第一期军事教官44人,其中保定系20人。在不到4年时间里,黄埔军校先后聘用保定系军官100多名。保定军校标榜“军人不干政”,严禁各种报刊及传播新思想的书籍报刊,严禁参加各类社会或政治活动,以便将学生培养成为只知服从命令的职业军人。而堪称“党军”典范第一军的核心力量的黄埔军事教官恰恰都毕业于保定军校。北伐前夕,同样具有保定军校背景的蒋介石控制了国民党的党政军大权,且國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规定,总司令统辖各军,并管制军事委员会的多数机构。这几个因素的叠加助长了旧军校传统的回潮,势必更导致国民党中央对军队的领导和监督难以加强,甚至逐渐弱化,原本就根基薄弱的“党军”体制,在北伐进军过程中迅速瓦解,军权压倒了党权。仅仅半年多时间,国民革命军由出征时的10余万人迅速膨胀到40万人,大量归降的旧军阀部队根本没有建立政治思想工作机制。

作为“党军”,党与军的关系必须突出党对军队的领导权,党的领导权要体现集体的意志和决策。如果党政军大权集中于一人,一旦集权者的政见与党的宗旨和任务发生分歧时,“党军”关系就会转变为相互对抗性质:要么党服从武力,要么集权者妥协,交出军权。孙中山的权威形象使他的政治思想能代表国民党领导集体的意志。而孙去世后,国民党中央的政治权威黯然失色,蒋介石不久大权独揽,国民党中央难以有效地约束他,尤其在战争环境下,党权削弱后,军权势必上升直至膨大无边。北伐期间虽然设有总政治部,但总政治部主任邓演达并没有随军行动。这明确表明,党权对军权的监督约束机制在战争实践中几乎没有丝毫作用,蒋行使总司令职权时,在他身边既没有可以操作的具体约束机制,也缺乏能约束他行为的个人。

武汉发生“七一五”政变后,国民党军队里的党代表制度和政工系统形同虚设,或干脆取消。“党军”体制瓦解之际,蒋介石倾力于建立黄埔系为核心的中央军。“四一二”和“七一五”政变后,政治部成了军事长官的幕僚机构,国民党军内的党军关系更加难以捏合到一处。蒋介石用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一个党来替代系统的革命理论教育,而对于三民主义的理解,国民党内部分歧严重,实际上失去了主义和共同目标。黄埔精神变异为“服从校长,精诚团结,矢志反共,不成功便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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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从建立“党军”到组建国民革命军8个军,前后仅1年时间,目的是尽快推行以党制军的原则,但推行“党军”模式急于求成,过于仓促,且各项举措又不得力,造成党代表制在多数部队仅仅在形式上悬浮在军一级,军政治部的工作也未能普遍深入到师团级。国民革命军难以真正实现党化,而作为“党军”基干的第一军由于排斥了中共党员,思想很快处于混乱状态。北伐战争打响后,党权在第一军中急剧下降。

组建优良“党军”的另一前提是思想统一,主义鲜明,信仰一致。孙中山认为,军人要理解主义和革命目标才能“发生奋斗精神”。黄埔军校以新三民主义为旗帜,曾发挥了良好的政治凝聚作用。孙去世后,国民党在政治思想方面的分歧愈发表面化,五花八门的三民主义争斗不休,法西斯主义独裁理论和儒家的“四维八德”说教交相使用,国民党军队失去了主义,也失去了长期目标,成为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

【国民党政权的覆灭,正是背离黄埔建军宗旨的结果】

从根本上说,建立“党军”的目的是为了革命,最终目标是为了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党军”与人民军队在本质上理应是一致的。孙中山对此曾有所认识,他在对滇赣粤各军演说中强调古今革命性质不同。古代革命是以改朝换代为目的的“帝王革命”,“今之革命,则为人民革命”。北伐初期,国民党政权倡导的“联俄、容共、扶助农工”,表达了实行“人民革命”的强烈愿望,但国民党内部对革命的理解并不统一。当大革命深入到社会革命,由国民革命向解放工农劳苦大众的社会革命转化时,许多国民党人惧怕并反对工农运动,由此,国共两党发生了根本分歧。

国民党政权企图通过“清党”来彻底撇清两党关系。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清党”同时也打击了国民党内部的左派和其他各类持不同政见者,削弱了国民党对军队的掌控和影响。自从“清党”后,国民党军队中的黄埔师生被称为黄埔系,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民党派系斗争的特点。黄埔军校的军事教官大多毕业于保定军校或日本军事学校,原本就不乏旧思想、旧意识。黄埔系军人抱成团、结成派,更加剧了嫡系与非嫡系、中央军与杂牌军之间的矛盾与分歧。

派系林立致使“以党治军”难以在军队中付诸实施。地方军事实力派与以黄埔系为核心的中央军之间的矛盾,数十年始终未能有效解决。蒋介石一直把部队中的黄埔将领作为其控制军事依托的根本凭借,在数次国民党新军阀的作战中,蒋凭借强大的中央军取得一次次胜利,稳固了其在国民党政权内的地位。几次下野后,蒋都是凭着黄埔将领对他的支持才得以重新出山。在他看来,黄埔军事将领才是他安身立命的关键。在嫡系部队中,蒋介石也不希望因为过于加强政工的权力,从而引起部队将领的反对,动摇部队将领对他的忠诚。为让地方军事实力派归顺中央,蒋不惜采用金钱收买、封官许愿的手段笼络将领。为此,蒋也认为有必要降低政工人员的职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但蒋又并不完全信任这些杂牌军队,他要求派往杂牌部队的政工人员肩负监视及拉拢任务。在中央以及嫡系部队中,蒋不愿“以党治军”,在非嫡系军队中蒋又没有足够的实力“以党治军”。为维护其派系集团的利益,政工在军队中一直处于附属地位。

透过国民党军队抗战时期政治工作的帷幕能发现:相比于中共藏伟力于民众、于组织、于信仰之中,国民党的统治支柱不仅太过单一,且缺乏统合力量。国民政府统治的若干严重危机,由此显映得越来越清晰。

中间人士何廉曾有这样的描述:“国民党政权在丧失仅剩的一点点民众支持的同时,它的军事力量也急剧削弱,那些当兵的人不愿再打下去,他们不能再打,他们吃不饱肚子,面对内战中的敌人,很容易就缴械投降或被击溃。我回想快到1949年的时候,国民党在人民群众中哪里還能找到支持!”士气的沦丧,意味着作战力量大减。敌对的军民关系不仅造成战力削弱,反而使得军队处处受制,大减的军事力量,更被稀释与分解。这必然造成战争的难以为继。在败象纷呈、政权覆灭已定的大局势下,越来越多的部队自然不愿再做国民党政权的殉葬品。

自古以来,任何国家、任何军队、任何政治力量,不管采取任何形式教育军队,激发官兵的斗志,都不仅是政治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重中之重。精神武装即告缺失,斗志自然全无,再强大的物质装备,再多的军队人数,再有名的军事统帅,在军事的对决面前,均成为瞎子点灯白费蜡。诚如《国军政工史稿》所言,“军事既已解体,政治工作更是无能为力,纯粹走走过场而已”。

除了大革命与抗战时期,国民党军队的思想政治教育一直不能有效地将党的大政方针与军队的行动相结合。面对军事局势的全面糜烂,甚至连蒋介石也无法用新的合理的话语来激励部下。

南京国民党政权的兴盛与覆灭,主要原因是有没有落实创建黄埔军校时孙中山规划的军队建设目标:第一步,使武力与民众结合。第二步,使武力成为民众的武力。当国民党军队在苏联和中共帮助下,关注民生时,其政权就朝气蓬勃;当国民党军队漠视民生疾苦,武力与民众不相关联,甚至敌视民众时,其政权就被推翻。从这层意义上讲,国民党政权的覆灭正是背离了黄埔建军宗旨的结果,而孙中山规划的黄埔建军宗旨,反而被中国共产党真正继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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