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2024-09-26

村级组织工作制度(精选8篇)

1.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篇一

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汇编

村两委工作规范汇编

目  录

一、职责规范…………………………………………1

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议事规范…………………………………………4

1、议事原则

2、议事内容

3、议事程序

4、议事要求

5、决议执行

三、管理规范…………………………………………8

1、学习制度

2、“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

4、联合办公日制度

5、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7、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机构设置制度

9、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四、监督规范…………………………………………24

1、村务公开制度

2、挂牌销号制度

3、民主恳谈制度

4、村主要干部立体考核制度

5、“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职 责 规 范

一、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个私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议 事 规 范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5、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6、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10、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1、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2、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管 理 规 范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古历16日。

(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每个行政村(居)有固定的党员电教工作播放点,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活动经费、“三簿一册”健全,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二、“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三会一课一日”是指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党课、党员活动日。

1、支部委员会会议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月底召开。

对象: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主要研究支部工作,及对本支部党日活动的内容进行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分别在每季末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补选支委和检查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及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时间:每年7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下半年可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员内部矛盾,激发党员上进心和进取精神。

4、党课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

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化知识。

5、党员活动日

时间:每年元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为统一的党员活动日,其他可依据情况安排。

对象:一般由全体党员参加,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如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科学文化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有益活动,以及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办实事等志愿活动。

以上“三会一课一日”必须有应到会党员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涉及选举事宜的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应占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必要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

三、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和个人家庭遇到的某些问题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给予理解、支持和帮助的有关情况;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宅基地转让和住房变迁等情况;③村干部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④本人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事项。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其他成员向村党支部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贯彻执行一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②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③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④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⑤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⑥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⑦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三)村党支部向党员报告

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时通报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四、集中办公日制度

(一)有关事项

1、集中办公参加对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集中办公时间:全镇统一为农历每月的初六、十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要报镇党政办备查。

3、集中办公地点:本村村部。

4、集中办公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事政治;

(2)传达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的部署精神;

(3)研究讨论本村近阶段重点工作和主要村务,并根据分工负责制把应办理的村务分解到人,限期抓好落实;

(4)审理财务及村务公开内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联章联签;

(5)接待、受理村民情况反映和要求办理的事项;

(6)对重大或疑难问题进行实地调查,集体现场办公;

(7)接受群众委托,代理报批有关手续,帮助联系办理事项,并在承诺期内送达委托人。

5、集中办公程序:集中办公一般包括“上午门诊”、“下午出诊”、“晚上会诊”、“月度复诊”。(1)“上午门诊”指上午村两委成员到村部进行集中办公,接待村民的申诉来访、咨询服务。(2)“下午出诊”指下午村两委成员根据上午村民反映的情况分头到村民家里调查了解,及时加以解决,同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座谈了解村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倾听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3)“晚上会诊”指晚上村两委对上午门诊和下午出诊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落实解决的办法和具体责任人。(4)“月度复诊”指每月月底,村两委、联村干部对本月处理落实的事项进行巡查了解,对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或有异议的进行复检审查。

(二)具体要求

镇村干部联合办公日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可委托村委会主任或副书记主持,办公内容和参加人员由村文书详细记录。驻村干部应自始至终参加所驻村的联合办公日活动。并给予指导。

五、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一)“联章联签”是指凡村级重大事项均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盖章或联合签批。

(二)“联章联签”的范围主要有:1、各村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一定限额内财务开支由村委会审批);2、村级土地的征用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3、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4、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款的发放;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变动;6、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承包;7、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及预决算情况;8、兵役义务费、镇统筹及村提留等费的收缴;9、村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10、其它需要联章联签的事项。

(三)联章联签程序:一般先由村委会商议、确定初步意见,再提交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村两委研究的初步意见,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

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联章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时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领导小组。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性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如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民主任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村民主任、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除生产性开支外)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民主任审批;1000-2000元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联签;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联合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要经村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要集体采购,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4、当年社员分配应接当年收益(除土地出让金外)部分,按照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第二款执行,如果超支报镇政府审批。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度

1、经办人员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责。

4、对于各项出差及购物人员的暂领款,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算清楚。

5、对于各项基建工程,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购物及开支凭证,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凭证;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凭证的较大数额开支,须经村班子事先集体研究同意;并经过村民主监督小组集体审核后再予报销。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一)银行帐户设立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大溪范围内选一家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现金结算户,实行银行转帐结算,取消存折结算。开立帐户前,要经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再报请人民键盘审批。

(二)库存现金限额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三)现金使用范围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使用范围为:

1、村干部工资报酬和误工补贴;

2、成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费;

3、村社各项管理费用;

4、购买农业生产资料;

5、因公外出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除以上4、5项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每笔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限额部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确需全额支付大额现金的,由村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报镇农经站备案。

(四)现金收支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社员收取现金时,必须手续完备,统一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行(社)。

现金支付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五)现金日记帐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现金日记帐,逐笔及时登记,每日结帐核对,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合情况,做到帐款相符。

(六)禁止性规定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帐户;

3、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帐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和款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跨年度结报现金支出发票。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跨年度结报的,须经审批并经财务监督小组同意后方可报销;

9、不准公款私借;

10、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11、不准以集体的名义为企业和个人担保资金来往。

(七)监督检查

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核对,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核对和清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机构设置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温岭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提倡实行村级财务镇代理,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会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员按规定设置帐簿,开设帐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四)会计年度终结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要及时进行民主理财,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财务清理后要及时公布。

(五)出纳员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对于收入项目及时开具收入票据,以免漏收,收款收据连号使用,作废收据附回原本收据结报,对于每张支出发票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六)超限额现金及时存入开户行社,严禁以收抵支和白条顶抵库存现金。

(七)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及手续不齐备的发票、出纳员不准付款,会计员不准入帐。

(八)出纳员每月结帐日前,结好帐务,填制收支结报单,报会计员记帐,会计员在结报后三天内编制好月报表,报党政、人大、纪委领导、管理区领导、农经站各一份,同时编制各村公布表四份,交村民主任、书记各一份,公布一份,留档一份。对所提供的月报表代理会计要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当月财务分析情况一份。

(九)按照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整理好需要公开的帐目和财务活动等内容,提交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

(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交由镇农经站代理后,村级集体经济仍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出纳员,负责日常收支结报工作。

出纳员的条件是,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有一定业务水平,政治素质较好,新当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连任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选举出纳员办法,采用村民代表无记名推荐,确定二名候选人,交村班子讨论确定,并报镇政府备案。

(十一)代理会计人员受理村出纳结报的单据,必须按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但代理会计人员审核后认为与有关制度不符或手续不全的票据,应予退回补办手续。

(十二)镇政府、纪委、农经站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不定期审计,如发现村出纳员有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限、公私款混放及挪用等现象,即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罚,及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1、对届期内村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的,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补选;2、如果缺额是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由镇党委直接任命;3、对不称职或缺职的村委会成员,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集村民会议进行罢免或补选;4、对村级民兵、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支部提出意见并报镇人武部、团委、妇联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选举、调整;5、对村计生联系员、文书的任免,经“两委”集体确定后,报镇党委政府同意;6、对村后备干部队伍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村党支部应做到有培养目标、有培养计划、有培养措施,结合党员发展工作,每村应动态建立不少于3人的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及时做好推荐和使用工作。

监 督 规 范

一、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结果;

2、村财务上年结转、收支、结存、应收、应付款;

3、经济项目承包;

4、计划生育;

5、宅基地审批;

6、优抚费及救济款物发放;

7、水、电费;

8、农业税、国家粮食任务;

9、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10、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通过,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2、村财务公开须报镇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签署意见;村干部报酬公开,须报镇党委、政府认定签署意见;

3、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预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1、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4、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挂牌销号制度

1、各村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村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实行“挂牌销号”的方式予以解决落实。

2、对“挂牌销号”的问题,各村要明确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时间,并在村部挂牌上墙,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镇里对村级反映最为强烈的1―2个阶段性突出问题相应地在“挂牌销号栏”上挂牌督办。

4、村里应将办理的进度、情况,按时在公开栏上公开,并上报镇里。镇里对“挂牌”的问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挂牌一件、落实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

5、由镇人大、纪委、管理区领导、驻村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村主要领导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保证各项“挂牌”问题的最终解决落实,确保广大村民真正满意。

6、对已完成“销号”的问题要进行回访,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并将新征求的群众意见进行梳理,实行“挂牌”。

三、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活动要立足本村实际,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地开展党群干群间的平等对话,实施双向交流,促进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民主恳谈活动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都可参加,具体实施时,可以以户为单位派代表参加。

(三)民主恳谈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时间一般为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应在民主恳谈会召开的一星期前以通告的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告。

(四)民主恳谈会的内容包括:村两委报告工作,公开村务;村民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向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村干部当场予以答复或解释;村民对村两委提出的重大村务进行议决。

(五)在民主恳谈村的前三天将全年汇总的村务公开内容在公开栏上公布,村务公开内容按《村务公开制度》的十项内容办理。

(六)民主恳谈会的材料和活动纪录要全部收集整理,建立档案。同时,将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村干部答复,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及时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结果,真正取信于民。

四、村主要干部立体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上述对象任职时间不到半年的不参加当年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考核办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抽查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党员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联村干部评价与村干部评价相结合的“四结合”方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奖惩、调整的主要依据。

1、考核结果与村主要干部年度奖金挂钩。

2、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镇党委、政府采取适当办法予以处置。

五、“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党员近期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产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四)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采取“两评两定”进行,即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和定量评议相结合。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六)党支部负责人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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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篇二

1 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传统农村会计变革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农村经济生机勃勃, 许多村集体的资产也呈现空前增长态势。但是,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由于缺乏与体制转轨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民主理财, 加之农村财会人员素质偏低, 导致村集体财务一度比较混乱。诸如拖欠集体资金, 财产物资管理失控, 各项开支缺乏约束等现象比比皆是, 致使农民怨声载道, 上访事件层出不穷。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始终对此十分重视, 并采取一系列措施, 但村级财务管理始终没有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严重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正常秩序。随着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对公共资源及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日渐渴望, 客观上形成参与村集体财务管理与监督的要求;他们希望创新模式, 使其参与村级财务运作的愿望得以实现。特别是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村级财务问题已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因而, 寻求符合农村实际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便显得非常重要, 它已成为目前会计界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2“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应服务于农村财务管理,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所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是由乡 (镇) 人民政府成立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按法定程序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管理行为 (或方式) 。是在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强化会计监督、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果、遏制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笔者通过对曲靖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实施情况的调查证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应服务于农村财务管理, 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2.1“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农村财务管理的目标

从1999年开始, 曲靖市大胆探索农村财务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不断深化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财务“双代管”试点,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逐步确立了以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为基础, 以推行财务公开、资产管理、会计电算化、农村财务审计等规范化管理为重点, 以“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的财务管理工作新思路。2008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会〔2008〕8号)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 (农经发〔2008〕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 各县 (市) 区从2009年起, 按照“巩固基础, 规范管理, 完善机制, 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 不断加强农村会计管理, 规范基层会计工作, 探索农村财务管理的新模式。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愿的前提下, 按照“四权不变”, 即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六个统一”即统一财务结算、统一账户管理、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的原则, 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截至2010年12月, 全市委托代理机构配备人员512人, 其中公务员身份的13人;事业单位身份的469人;长期合同制人员27人;短期合同及临时人员3人。全市115个乡镇 (街道办事处) 、1599个村委会 (社区) 6298个村民小组全部实施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乡镇和村委会实施面达到了100%, 全市委托代理机构全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代管集体资金达10.8亿元, 占集体资金总额的96%左右。

2.2“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各项措施和办法从不同方面促进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2.1 制度保障, 目标管理。

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是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曲靖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了开展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范围及要求。各县 (市) 区从实际出发, 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确保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包括:规范和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账务处理流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电算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财务公开、内部稽核、离任审计等制度, 做到了以制度管人, 以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出台的四个管理办法, 各乡 (镇) 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促进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2.2.2 加强合作, 齐抓共管。

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分工合作, 共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统一协调, 齐抓共管, 并积极探索构建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县 (市) 区纪委把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纳入对乡 (镇) 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并实行一票否决, 对工作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各村委会 (社区) 设立了纪检督察小组, 对村级财务收支实行全过程监控, 从源头上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2.2.3 签订协议, 依法代理。

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 各乡 (镇) 及时组建和完善了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为规范委托代理行为, 各县 (市) 区统一设计制作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 由乡 (镇) 委托代理机构与村委会 (社区) 签订了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书面委托代理协议书,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实行依法代理。

2.2.4 清产核资, 明确责任。

纪委牵头, 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 组成工作组进驻乡镇 (街道办事处) , 督促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对已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的村委会 (社区) 的集体资产进行重新核查, 保证不遗漏, 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尚未开展财务委托代理的村委会 (社区) 的集体财产物资、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 登记造册, 锁定债务总额, 做到账账、账证、账款、账实相符。清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 干部群众无异议后办理移交手续, 明确各自责任。

2.2.5 电算管理, 提高效率。

截至2010年12月, 全市115个乡镇全部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同时, 麒麟区、富源县、陆良县、会泽县、沾益县、罗平县在乡镇全面推行电算化管理的基础上, 已向村组延伸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的推广应用, 提高了农村会计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促进了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2.6 业务培训, 保证质量。

加强农村会计人员政策法规、会计业务、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 提高委托代理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和村组会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是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制定培训方案, 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等各项有力措施。截至到2011年底共举办培训班146期, 培训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会计人员、村委会 (社区) 主任、村组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12660人次, 从而保障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顺利实施, 并保证了代理质量。

2.2.7 专项检查, 促进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全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现场经验推进会的工作部署, 全面推进曲靖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上新台阶。2009~2012年曲靖市财政局、农业局每年都组成联合检查组, 对全市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了专项督察, 已累计对96个乡 (镇) 、126个村委会 (社区) 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及工作建议。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委托行为, 提升了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3实施三年的成效评价证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2.3.1 制度规范, 民主监督。

规范了财务管理, 强化了民主监督, 是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一大突出作用。各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 通过建立财务处理流程、规范现金收支管理、强化民主理财、实行重大事项申报、明确岗位责任制、预算经费限额、严格开支审批、健全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做到以制度管人, 以制度规范财务工作行为, 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真正步入了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经常化和民主化的发展轨道。村民理财小组的定期审核、签字盖章、张榜公布等一系列措施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2.3.2 遏制流失, 资产安全。

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后, 取消了村级账户, 由乡 (镇)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统一开设账户, 村委会 (社区) 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专户统一管理。按照“规范经费入口、控制经费出口、严把核销关口、公开支出窗口”的规定, 规范和完善财务收支行为, 有效地遏制了少数村组干部乱开支、乱用钱、以收抵支、坐收坐支、中饱私囊等违纪违规行为, 最大限度确保了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2.3.3 减轻负担, 保证运转。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后, 村组只设一名报账员, 且大部分报账员还是兼职, 单这一项费用全市每年可减轻村组负担800万元左右, 加上乡 (镇) 代理机构不收账表单据费, 每年减轻负担400万元左右。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有效减轻了村组在农村税费改革后资金紧缺的压力, 保证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同时, 农村财务管理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监控, 事后跟踪问效, 既解决了委托代理机构查出的问题处理不了的难题, 也解决了委托代理机构工作经费和人手不足问题, 减轻了代理机构的工作负担, 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

2.3.4 规范票据, 源头控制。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各级扶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 上级对“三农”的补助资金在不断加大, 迫切需要强化对村级集体资金的监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的通知》 (云财非税〔2009〕21号文) , 各县 (市) 区财政部门加强了票据管理, 杜绝了三联收据等不合法票据的使用, 从源头上确保了收入的合法、完整。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将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置于监管之下, 消除侵占、挪用农业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确保了中央和地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促进了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 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3.5 改善关系, 维护稳定。

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有效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强化了内外监督机制, 构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农村财务管理新体系, 集体财务管理混乱和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因财务管理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明显下降, 因财务问题而引发的上访告状案件大大减少, 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财务长期存在的“前清后乱”的难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后, 村民可委托代表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随时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查账,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收支一目了然, “给了群众一个明白, 也还了干部一个清白”, 大大减少了村民因村级财务不清和不明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现象, 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 基层组织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有效增强, 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3 经费紧张和人员不稳定是目前最大的难题

该市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 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积极拥护, 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经费问题: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运转经费和业务培训经费保障难度大。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费紧张, 难以发放村组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薪酬, 从而影响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民主管理的有效发挥。据了解一些地方的代理机构已因经费困难出现半瘫痪状态。

人员问题:现有乡 (镇) 经管站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且人员紧缺、工作量大。据统计, 全市村级会计人员有4147人 (含村级报账员) , 其中持证人员仅有272人, 约占7%。乡 (镇) 委托代理机构人员, 由于受机构编制的限制, 只能从乡 (镇) 现有内部人员调剂, 因此身份五花八门, 业务参差不齐。机构改革后, 出现了人员身份与职责相脱离的新情况。

设施问题: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严重不足, 大部分乡镇只有一间办公室, 没有专门的档案室, 办公设备老化, 计算机等设备普遍已满足不了核算需要。

质量问题:村级财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间及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理财小组由于没有报酬, 不能按时参加村级召开的理财会议, 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与两委班子意见不统一, 在协商后仍达不成一致的, 村两委班子干脆就不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直接办理经济事项, 导致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由于监管不到位, 部分收入存在不入账现象。

制度建设问题:各项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健全, 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4 继续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4.1 由政府主导解决“人员和经费”问题是当务之急

就目前我省实际情况而言,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只能由政府主导, 通过财政预算解决经费问题, 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公务员、事业编制和合同制多种方式解决人员问题, 对业务素质提出明确要求。并且把该项工作列入省政府的业绩考核体系, 以此保证各级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

4.2 尽快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服务质量

4.2.1机构“独立设置”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避免“既是运动员, 又是裁判员”, 建议该机构既不归财政部门领导, 也不隶属农业部门, 应该是独立第三方。

4.2.2服务机构多元化, 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山西省的做法值得推荐, “山西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 在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集体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 按照自愿委托管理的方式积极开展的。其模式有三:一是委托乡 (镇) 设立的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代理 (主要模式) ;二是委托乡 (镇) 财政所代理;三是委托乡 (镇) 经管站代理”。笔者主张:在有条件的地方 (如经济发达地区) 积极尝试用市场手段选择服务机构;一方面可用市场手段保证竞争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实行有偿服务, 为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动能, 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4.2.3 依法委托, 进一步理清代理关系, 明确代理内容, 提高代理质量。

4.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应成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 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即“三资”管理) , 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加强“三资”监管, 对于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为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监管服务运行机制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将成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高级目标。

4.4 政府的监管职能不能削弱

虽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按市场需要由“专业机构”来具体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办理相关事务, 委托方按双方约定支付费用, 形成长效机制;但并不等于不要政府的监管。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力度, 在事前、事中、事后均有监管措施。

4.4.1 事前监管:

制定制度, 出台办法;包括:独立机构设立的方式;独立机构需具备的条件;独立机构的主要职责权限;独立机构的业务程序;代理费用支付办法;民主理财小组的组建、议事规则、报酬标准等。

4.4.2 事中监管:

除实施常规的工商、物价、税收、质检等监管外, 还需建立一套完善的预报、举报、仲裁、诉讼、执行等体系, 以解决甲乙双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

4.4.3 事后监管:

建立检查评价体制, 对优秀的“机构”进行表彰, 对不合格的“机构”坚决取缔, 对违法乱纪的“机构”严肃处理, 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4.5“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是未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方向

目前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只具有一般会计的反映功能和少量的控制功能, 只能满足最基本的信息需要, 要增加新功能, 提高信息质量, 进行财务管理, 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必须让该制度“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它可以使“经费问题”、“人员素质问题”、“服务项目问题”、“代理关系问题”、“实质与形式问题”等自然解决。只有按经济规律办事, 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配置资源, 满足各种需求, 真正体现“谁出钱, 谁收益”的原则;“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现存的困难和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并能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 长期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 结束语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虽然现在正常运行, 但在有的地方已暴露出很多问题, 有些问题若不提前思考寻求解决办法, 就有可能阻碍这一制度的继续实施。本文针对曲靖市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三年的情况进行了理性的分析, 提出了一些思路, 核心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只有走“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才符合经济规律, 才能成为长效机制;农村集体财务问题也才能在一种和谐、良性的环境里正常解决。

参考文献

[1]周慧春.浅议村账镇 (乡) 代管或会计委托代理”[J].中国农业会计, 2012 (6) .

3.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篇三

【关键词】村级;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管理制度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加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高三资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必须制定与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好的制度是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确定了各项制度,才能明确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职责和流程,也才能让三资管理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为此,要需要建立以下制度:

一是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资金收入支出管理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最重要内容,资金收入支出管理是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和要点,只有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做到科学规范,其它管理工作才能有序开展。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具体包括,(一)是现金管理制度,各村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制定本村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管理流程,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现金的收支范围、用途,业务处理程序、签字签章手续,现金预借手续、现金保存保管责任、现金盘盈盘亏损的处理、备用金限额等;(二)是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须明确银行存款的收支范围、用途、收付处理程序,支票印章印鉴管理措施、与银行定期对账、出账与会计定期对账等规定。

二是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也是三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只有确实做好票据管理工作,才能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一)是收据管理制度。村级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核发的专用收据,为此,村级须制定一套完备的收据管理制度,包括收据领用登记、收入逐笔核对、收据核销制度,确保收据管理无漏洞。(二)是支出票据的管理。支出票据必须做到要素齐全、计算准确、填写规范、不能遗漏和涂改。村级支出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向经营者购买商品和服务需取得正规发票,支付给农民个人的须要有规范的自制凭证入账,自制单据的使用类型和使用范围、填写要求等规定。

三是支出的审批和审核制度。要建立开支票据逐级审批制度,要明确村级各成员的审批权限,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完善审批手续,并经专人审核把关后方可报账。一般支出由村级责任人审批即可,大额及重大支出须经村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共同讨论后审批。

四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须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求,明确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项管理、专项使用、专项业务流程的要求,明确建立管理人员职责和业务流程、权限、责任追究的条件的制度规定。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的要求、防止资金被挤占、拥用、甚至侵占。

五是民主理财制度。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财务活动必须坚持民主理财,必须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制度须明确民主理财的权限范围、民主理财的流程、业务处理程序,结果公布等。村级一般要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由村委班子成员或村民代表共同讨论研究决定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等重要财务活动,杜绝一言堂,少数个人说了算的做法。

六是财务公开制度。村级必须将民主财务管理活动的结果按财务活动发生的时间及时对财务活动结果进行公开公示,解答群众质疑。为此财务公开制度要明确公开的时间、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重大活动专项公开、公开的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才能发挥财务公开促进财务管理的作用。

七是重大财务活动一事一议制度。要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对村级重大投资建设、资产处置等要建立议事制度,议事制度要明确重大财务活动的参加人员、议事程序、对议事过程进行记录及业务处理流程,对议事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等内容。

八是财务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村级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活动、资产资源的登记、处置等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制度应确保村级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明确监督人员职责权限,保证监督人员监督不受约束,对财务活动实行全过程参与监督,并对财务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不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财务活动,要按职责和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对村级发生的财务管理活动档案,要明确专人管理,建立档案业务处理流程、专人负责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财务管理档案不丢失,不遗漏。

十是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要建设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必须明确年初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内容和编制方式、业务处理流程。年末要进行制度财务决算工作,财务决算工作结果进行公示、调整和处理。

十是资产清查和盘存制度。制度要明确资产清查的人员、资产清查范围、资产清查的时间、资产清查业务流程,资产清查结果登记及公示,资产清查的结果处理意见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综上所述、建立制度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是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制度制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今后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为此,各村只有依据法律法规,在结合本村实际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出规范并切实可行的明细制度,才能为今后的三资管理工作打好基础、铺好路,也才能保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从而全面促进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沈应仙],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2).

[冯云忠]农村三资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3,(8).

作者简介:

4.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篇四

第一条 民主理财小组的构成。XX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推荐5-7名村民组建民主理财小组,设组长一名。现任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一般任期3年,可连推连任。

第二条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工作热情高,能密切联系群众,并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农村政策和一般的农村理财知识。

第三条 民主理财小组的任务、职责和权力

1.任务

(1)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2)参与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广泛征求并及时反馈群众对理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职责

(1)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预算、收益分配方案、干部报酬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财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核通过后,分别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和盖章;

(3)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财活动,但业务多、工作任务重的民主理财小组,可根据工作量确定;

(4)定期盘点货币资金、物资、固定资产,核对会计账目;

(5)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3.权力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进行审查,审查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进行审查,审查支出是否合理,支出单据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真实;

(3)对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条 民主理财小组要参与年度审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5.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上墙制度 篇五

文 本 汇 编

“五好”村党组织创建标准

(一)好班子标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有致富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民主评议得优秀票在80%以上。

2、村党组织班子职数健全,村“两委”干部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完成镇(区)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3、班子内部有民主气氛,民主生活会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

4、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按照规定的程序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群众比较满意。

5、坚持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组织村干部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建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

6、村“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好队伍标准

7、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普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党员能够做到按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9、党员积极参加致富技术的学习培训,80%以上的党员掌握1-2门致富技术。

10、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全部参加“党员服务承诺”活动,在群众致富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11、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至少有3名以上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落实发展党员“两推一公示”制度;发展程序严格,发展质量较高,发展的新党员无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期党员资格现象。

12、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评先树优工作,无不合格党员,无违法违纪党员。

(三)好路子标准

13、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本村经济发展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14、村级集体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15、建立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村级示范服务基地,树立一批种植、养殖方面科技示范户。

16、形成全村的主导致富产业,80%以上的群众有致富项目。

17、村级及以下企业、工商户纳税逐年提高。

18、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并高于全镇平均水平。

(四)好机制标准

19、集体资源由村级统一管理,群众比较满意。

20、农业基础地位牢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齐全,群众受益较大。

21、建立村级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22、土地、企业等承包、租赁标准合理,合同手续齐全,并能兑现合同条款。

23、每年为群众办两件以上的实事好事,村级公共福利事业得到改善和发展。兴办公益事业或基本建设,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变相增加群众负担。

24、认真执行国家惠农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任务。

(五)好制度标准

25、坚持和完善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制度,建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室,电化教育设施齐全。村党组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活动。

26、建立村规民约,社会风气良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无集体上访和重大刑事案件。

27、坚持干部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党组织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对村干部工作的审议和评议。

28、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村里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的作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科学决策。

29、坚持民主理财和民主公开制度。每季度理财小组审议一次集体收支情况,重大财务开支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级政务、财务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内容详实,并接受群众质询。

30、坚持党内活动、村务工作记录制度。根据党建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好统一印制的《党支部记录簿》、《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五公开登记簿》、《远程教育活动手册》和村民服务站工作台帐。村级重大问题决策情况有详细记录。

村两委议事规则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臵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党务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

4、讨论村配套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组成。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组织书记委托也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全体成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

2、如工作需要,其它相关人员也可列席村“两委”会议,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

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成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组织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成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 4

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报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成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四、执行和反馈

1、村“两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村“两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村“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五、本议事规则自村“两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党组织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需形成决议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实到会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党组织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问题。对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组织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所作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党员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讨论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党的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不管谁讲党课,都要认真进行准备,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内容通知党员干部,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党员学习制度

1、加强党员经常性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在学习教育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党员学习要纳入党组织议事日程,根据上级要求和中心工作适时制订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时间、经费和效果“三落实”。

3、党员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脱产培训、上党课和自学为主要形式。其中,集中学习每星期半天,脱产培训全年不少于一周,上党课每季度一次。个人全年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不少于1万字。

4、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根据不同类型的党员情况,对党员进行适当分组,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5、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桌椅、报刊、书籍和电教设备,为党员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6、严格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党员教育效果。学习计划、实施方案、考勤登记、学习记录完备,单位参训率达90%、参学率达10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的同时,重点把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拟发展对象的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转正等四个环节。

1、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严格遵循《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

2、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推荐制度。每名党员都有向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党组织应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其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历年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7

考察表》、思想汇报材料、工作总结、本人自传、政审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3、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其他相关材料。对于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党组织对列入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都要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和基层党支部通报。

5、坚持材料预审制度。党组织在接受申请人入党之前,必须指派专人与培养联系人一起对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政审,并将政审材料送交上级党委审查。上级党委在审查时,应组织纪检、计生、信访、政法等部门对拟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会审,根据会审情况,党委再进行集体讨论,逐一表决。

6、坚持“六个不批”原则。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批;没有经过入党培训的不批;入党动机不纯和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的不批;不了解和不懂得党的基本知识的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的不批;上级党组织没有派人谈话或没有谈话记录的不批。

7、坚持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度。培养联系人、党组织书记和党委指派的考察人是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人,因其失职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的人被吸收入党的,视情节予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或调离组织工作岗位。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组织对所辖党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评议 8

党员时,可采取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组织点评等方式,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议。即是否能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拥护党的领导,在政治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能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作斗争;是否能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带头学习农业实用技术,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是否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是否能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无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分配任务的现象。

3、民主评议党员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坚持标准,采取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面对面评议与背靠背评议相结合,由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在党员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学习教育、整顿思想;总结自查、民主评议;组织审查、确定等次;表彰处理、总结整改”四个步骤进行。

4、在组织评鉴过程中,党组织要综合分析党内外评议的意见,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个党员作出初步鉴定,并将评鉴结果适时进行公布,对于党员不服初步评鉴结果的,要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鉴定,并及时呈报上级党委审批。

5、民主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揭示矛盾;民主测评以支部为单位,支部全体党员为对象。评议和测评情况是认定党员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

6、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大力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后进党组织,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织和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听取和提出批评意见。

2、征求党外群众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转告被征求意见者本人。

3、根据领导班子或党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议题,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员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写成剖析材料;党组织书记既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对班子情况进行深刻剖析。

5、将会议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到会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本着“剖析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的精神深刻自我反省,充分交流思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开展批评时,既要实事求是,态度坚决;又要言辞恳切,与人为善,决不允许搞“无限上纲”,借机整人。

四、对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布,以便接受监督。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报告和会议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

五、要建立民主生活会档案。内容包括: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材料;党员队伍或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情况记载;民主生活会记录等。

六、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纪检部门查处。

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定期通报。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承诺主体:村党组织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承诺内容:村党组织以创建“五个好”为目标开展承诺。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宣传政策、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公共管理、示范服务、文明新风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组织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组织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制度

1、为了推进农村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更好地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2、设岗对象为政治思想好、身体状况好、热心公益事业且未担任村、组干部的农村党员。

3、依照“因需设岗、注重实际、简便易行、实效管用”的原则,设臵宣传政策岗、参政议政岗、民主监督岗、公共管理岗、示范服务岗、文明新风岗六个岗位。以一人一岗为主,可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4、村党支部统一明确每个岗位职责:

宣传政策岗的职责:积极向村民群众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协助村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

参政议政岗的职责: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本村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村党支部出点子、想办法;积极参与农村各种民主理事会工作等。

民主监督岗的职责:监督村党支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按照“五议五公开”和“六步工作法”民主决策村级重大事项情况,督促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党建活动,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发现和报告违反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人和事等。

公共管理岗的职责:依据法规和村规民约调解和协助处理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做好上访人员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水面、林木和农作物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处理违法违规事件;发现和报告泥土塌方、路面下陷、水毁工程、水利隐患等事项;依据村规民约对村庄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等。

示范服务岗的职责:带头掌握致富技能,带头发展产业进行科技示范,积极传授科技知识,搞好农村科技推广,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外出党员积极为家乡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产品销售等服务。

文明新风岗的职责: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带头移风移俗,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和旧的生活习俗,抵制各种邪教组织和不正之风;协助村党支部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协助村(组)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活动及评比,引导村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协助村党支部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活动,倡导生育文明新风等。

5、设岗定责工作,按照“合理设岗、党员领岗、支部议岗、公示明岗、培训上岗、组织履岗”的步骤进行。

6、采取冬训、轮训、培训班等形式,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方法、岗位目标要求等内容的,提高党员履责能力。

7、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履责情况考评活动,把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平时要了解掌握党员履责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党员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8、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的党员,村党支部进行宣传和奖励,并在资金、技术、培训上予以倾斜。对表现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标兵”、“党员示范岗”,优先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9、把设岗定责工作与落实党员承诺制服务制度结合起来,激励党员自觉履行承诺内容,对党员申请岗位实行滚动管理,对不胜任岗位的党员要及时调整。对不主动履行职责、不积极发挥作用的党员,由村党支部指定专人实行结对帮教,对其实行告诫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

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组织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组织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2.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3.党组织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要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4、在本地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

系转到本地所在党组织,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本地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本地党组织活动。

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和六步工作法

(一)五议五公开工作法

一、“五议五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2、村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机动地、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3、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生育证发放对象、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

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5、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

6、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7、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村党支部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提议: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事项。

二、“五议五公开”工作程序

1、“五议”

村民建议。对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村级经济发展和民生等问题,通过个人或者村民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党支部提出建议。

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将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形成方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把方案发给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讨论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2、“五公开”

程序公开。村党组织必须把“五议五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通过村民大会和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过程公开。“五议”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要让村民关注的村级重大事项通过合理化建议、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的议事程序公开透明化。

决议结果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如果发现公示内容有遗漏的或不真实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

实施方案公开。通过“五议”形成的决议事项,由村“两委”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文字材料,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对实施方案做进一步的补充完善。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 15

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民委员会予以答复;对村民委员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民委员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二)六步工作法

一、“六步工作法”适用范围

凡是涉及村级重大建设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其主要适用范围:

1、农村路、桥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2、农村小型水库、泵站和塘、堰、沟、渠等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项目。

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整治等项目。

4、组织村民群众集体开发荒山、水面、湖滩等项目。

5、集体投资建设经济实体和企业的建设项目。

6、其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六步工作法”适用的重大事项。

二、“六步工作法”运行程序

适用“六步工作法”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进行决策和实施。其主要步骤:

1、深入调查,收集民意。通过村民小组或村民个人提议、入户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收集民意,了解大多数群众需要办什么。村党支部对收集的民意进行梳理,召开村“两委”会议,商定拟实施事项。

2、推选专班,制定方案。以村为单位召开党员会(到会党员占党员总数2/3以上),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农户代表大会(到会户代表占农户总数2/3以上),从党员、群众中民主推选3—5人组成的项目建设理事会。项目建设理事会根据拟定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技术要求、资金预算等)。

3、公布方案,征求意见。项目建设理事会将项目建设初步方 16

案张榜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多数群众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4、召开会议,民主表决。项目建设方案修订后,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占村民代表总数的3/4以上),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农户代表会议(到会户代表占农户总数3/4以上),讨论表决项目建设方案,经到会人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方案表决通过后,广泛宣传发动,争取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理事会将村民出资部分,分解落实到户并及时收集。同时,签订建设合同,组织开展施工。

6、清算收支,张榜公布。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理事会对财务收支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并张榜公布。每个群众均可随时查帐。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1、村党组织重大决策或决定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班子自身建设情况,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干部述职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等。

4、考核情况。党务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5、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6、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件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总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党务公开时限和形式。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或党务政务公开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村务公开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

2、村常年性财务收支、内部往来余额、各种集资和重大事项经济的支出情况;

3、国家和各级投入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使用情况;

4、村集体土地、企业、塘、库和山林等经营项目的承包、租赁情况;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征兵、招聘录用干部、评先情况;

5、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的面积、价格、费用情况;

6、计划生育指标安排、计划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

7、民政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等款物兑现情况;

8、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化解情况;

9、境内外团体、个人和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资助的款物使用情况;

10、村干部工作计划完成和年终考核奖惩情况;

11、农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 18

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两委”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接受村民对公开事项的询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予以纠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确保农民群众有效行使“全程知情权”。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每年的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元月8日为村务公开日,在规定的公开日向群众公布本村一个季度以来的各种重大事项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后的第一周为村务公开群众接待日(如遇双休日时间顺延),由村“两委”成员负责接待和解释村民提出的村务公开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必须及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长不少于8米、宽不少于1.5米。村务公开以村务公开栏形式为主,还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小组会议、群众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等其它有效形式进行。

五、村务公开的管理。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村于村务公开后两日内将公开的内容上报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强村务公开档案管理,每次村务公开的材料必须存档。

(三)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主要内容。村级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村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等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公开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2、财务公开主要形式: 以在村级公开栏公开为主。具体工作中,还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通报公开,每年以会议通报形式公开不少于2次。

3、财务公开期限:每年的1、4、7、10月的8日为财务公开日,公布上墙,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19

债务、收益分配等,对多数村民和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事项,要单独进行公开,重大财务活动要及时公布。

4、财务公开程序:公开前,由村民委员会主任牵头负责,指导村财务管理人员按公开的要求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公开,公开后,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形式搜集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5、财务公开整改:群众对公开事项有疑虑的,民主理财小组要给予答复;对公开内容不实的要重新审核再次公开;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迅速整改;达不到村民满意的,村民有权向上一级政府反映。对不按内容、时间和程序公开以及在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6、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对村级财务公开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表册都必须建档立卷、妥善保存,不得随意销毁,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以便随时备查。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站点管理制度

一、站点管理

1、有专人负责站点日常管理,做到管理规范,运行有序。

2、有专人组织开展经常性学用活动,资源利用充分。

3、有专人操作使用设备,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及纪律处分。

4、设备登记清楚,摆放整齐合理,日常养护良好。

5、桌椅摆放有序,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清洁卫生。

6、安全保障到位,符合“五防”(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雷)要求,确保站点安全。

7、远教设备专用,不制作、播放和复制与远程教育无关的音像制品和IP数据。

二、管理员职责

8、勤奋敬业,忠于职守,务实有效做好远程教育工作。

9、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10、负责站点日常管理工作,会保管、会使用、会养护、会简易维修设备。

11、负责组织安排远程教育活动日活动,做到集中收看与个性化学习相结合,提高实际利用率。

12、负责协调开展实践、服务活动,促进教学成果的转化,增强实际效果。

13、负责发现培养典型,收集整理线索和素材,协调制作乡土教材。

14、负责做好活动记录,收集反馈远程教育相关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三、收看学习

15、有收看学习安排,并认真落实。

16、有相对固定的远程教育活动日,集中收看学习。

17、有学习需求登记,灵活开展个性化学习。

18、有实践活动,促进学用结合,增强实际效果。

19、有播放登记、讨论记录、信息反馈和参学考勤。20、如有必要,可灵活组织巡回播放或上门播放。

村干部行为准则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把村干部建设成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根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县委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为准则。

二、本行为准则适用于全县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参照执行。

三、村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闯敢干、锐意进取。

四、村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违反“六个决不允许”的规定,不搞影响领导班子团结和农村稳定的活动,不煽动、组织、参与集体上访、集体械斗和宗教、宗族纷争。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拉票贿选和在入党、选拔干部方面搞权钱交易。

3、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严禁个人替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决定村务事项。在工程建设、资产处臵及土地承包、征用、租赁等方面,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不得擅自做出决定。

4、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强迫命令、独断专行。严禁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漠然臵之、为群众办事互相推诿或久拖不决。

5、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

6、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违背群众意愿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或强行以资代劳,加重农民负担;严禁用集体资产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抵押担保;严禁挪用、侵占、截留、贪污集体资金和低保、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严禁挪用、侵占、截留、贪污土地、房屋、树木、鱼塘等集体财产的承包、出卖、出租款以及征地补偿款或实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审批、林业承包、集体资产处臵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物品采购、土地征用、厂房租赁等经济活动中为本人、亲友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公款私存、公款私借或用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敛钱财;严禁参与六合彩等形式的赌博活动。

7、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邪教组织、色情活动。

五、每年年底,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开展“两述一评”活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会上报告本人履行工作职责和遵守行为准则的情况,并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镇(区)党委,作为确定工作报酬、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向辖区内全体党员群众公开。

六、镇(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行为准则的贯彻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村干部遵守行为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行为准则的村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不准利用职务挪用、截留、贪污支农、惠农款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三、不准利用权利打击报复、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四、不准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

五、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法组织活动。

六、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征兵、提职等方面搞权钱交易。

八、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九、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侵占公物。

十、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村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监督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村干部本人和家属在宅基地审批、购建房屋、计划生育及婚丧等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的 23

事项,或村内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重点事项。

四、村主要干部应将重大事项向镇(区)党委、政府报告,村其他干部应将重大事项向村党组织报告。

五、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时间原则上半年报告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村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诫勉谈话制度,是在谈话对象已经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纪问题时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和相应组织处理的监督教育惩诫制度。

三、实行诫勉谈话的目的在于及时教育、提醒、防止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保护、挽救干部。

四、诫勉谈话对象的范围是行政村干部以及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其他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责任主体进行诫免谈话:

1、不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在考核和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被通报的班子和个人;

3、本地、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恶性案件和重大经济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消极抵触,贯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发生大要案或集体上访的班子和个人;

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独断专行,放弃集体领导,或闹无原则纠纷,导致班子不团结的;

6、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效率差,完不成任务的;

7、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班子和个人;

8、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的;

9、浪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

10、参与或支持迷信、赌博活动的。

11、党组织决定需要谈话的人员。

六、谈话程序:

对村干部的诫勉谈话,先由镇(区)组织、纪检部门提出诫勉意见,报请镇(区)主要领导决定,由镇(区)主要领导或纪委书记与被勉诫村干部进行谈话。

七、谈话要求:

1、诫勉谈话一般不少于2人,谈话人要认真填写《诫勉谈话登记表》;

2、诫勉谈话结束后,要宣布诫勉决定,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指出,限期整改;

3、诫勉期间,被诫勉的干部要定期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诫勉期内能够改正错误的,期满解除诫勉;诫勉期间错误改正较快、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诫勉;拒不改正错误,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被诫勉人在诫勉期内不具有评先资格。

八、其他

1、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群众和组织调查及谈话,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对反映人进行打击报复。

2、诫勉谈话后被谈话人要根据谈话内容写出情况或改正保证书。

3、诫勉谈话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和组织人事档案。

村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

一、为了规范农村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对象和参加人员。述职述廉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村全体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本村市、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包镇领导和包村干部。

三、述职述廉内容。

村党组织书记: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债权债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使用情况;土地征用补偿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发放情况;村级财务和村务公开,重点是村干部工资、福利、补贴及勤杂人员的开支、招标、租赁、救灾救济使用管理;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四、述职述廉时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当年12月至下元月为宜,要与工作总结、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相结合。

五、述职述廉工作程序。按照自我总结、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五个步骤进行。述职述廉活动须提前3天发出通告,测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1、村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有无违规违纪问题要明示,既要肯定自己的成绩,也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粗浅空谈。述职述廉报告必须提前一星期撰好,提交村两委班子会议通过。

2、村干部述职述廉时,必须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对述职述廉中有关的问题可以提出质询,由当事人视情况给予答复或解释。

3、述职述廉程序结束后,当场接受党员、群众代表口头评议、书面打分测评,述职述廉大会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进行大会民主测评,并按照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述职述廉的情况分项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的综合评价。

4、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村干部,党组织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归档和保存。述职述廉报告及测评结果要作为支书、主任考评的重要依据。述职述廉后,相关材料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主审单位和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乡镇(办事处)纪检、财经所组成联合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有财务审批权的村民委员会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村办企业的厂长(经理)。

二、审计内容

1、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

2、财经制度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

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⑴集体资产处臵。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臵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⑵债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⑶土地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居)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⑷各种承包费、租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及其他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收取、使用情况。⑸村级基础工程是否经过公开招标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筹资、投工投劳、排涝水费、政策允许的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

三、审计报告和要求

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在1个月内结束。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镇(区)党委、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并且在提交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村干部及其所在村意见。被审计的村干部及其所在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向全体村民公开。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处理,加强对审计意见书的执行。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 28

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加强监管。根据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村级财务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村级所有资产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不准设帐外帐。村级财务统一实行“双代理”,村不设会计员,只设报帐员,报帐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经办村级经济收、支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乡镇、办事处辖区内的村组(社区)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

1、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设总账会计。总账会计工作职责:(1)负责各村年初收支计划审核调查结算;(2)统一设臵账簿、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凭证;(3)及时记账、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账;(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2、报账员工作职责:(1)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缴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2)定期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报账;(3)协助驻村会计和总帐会计工作;(4)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六条

收入方面:村级组织要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村集体的所有收入纳入财务会计核算。村级组织的收支计划要遵循“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审议通过后的收支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

支出管理:

1、村组织必要的费用支出要实行报批制,严格执行“三不准”制度,即村干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定奖金;不准以集体决定为由或干部自作主张私领定额接待补助;不准在集体报销个人应负担养老保险费、摩托车辆燃油费、修理费和电话费等。村组织不得列支招待费。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和支付非生产性开支。

2、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办企业,严禁借(贷)款垫付各种费用和用于村级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计划兴办公益事业如需借贷,先要列入预算,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核,经乡镇(街办)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对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发生新债的村,按照“谁经手、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村干部外出考察,必须结合本村的发展需要,对于考察的项目、时间、人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财经所备案。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九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报帐员必须定期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

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按照村级财务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超过备用金限额支取现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征得镇分管村级财务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取。

第十一条

村级组织要严格执行债务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化解债务,减少新增债务。村级收支节余分配应优先 30

偿还债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村级财务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票据,禁止使用其他票据。村级收支票据由村报账员在会计服务中心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保管使用,严禁发放转借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三条

村级报账员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盖村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

第六章 财务审核和报销

笫十四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收支计划范围内的村级支出实行村民委员会联签制,审批权限实行限额制,额度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并报会计服务中心备案。村民委员会各项支出,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超过计划范围的收支或限额标准的支出应按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的各项支出由村报账员将审批后的原始凭证向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报账。

第七章 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

第十六条

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履行规范的招标程序。

第十七条

村级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账,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十八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十九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臵、维护、报废必须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臵、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 31

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处臵固定资产的资金只能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不允许挪用、侵占和私分。

第八章 村级财务审计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各县级以上审计、农经和财政等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乡(镇)级财经所要组织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地补偿费、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进行审计。对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要按照“依法依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财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易涝地区排涝水费等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财务预算报乡镇(街办)财经所备案可以执行;农民负担预算必须经县(市)区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执行。要严格遵循预算方案,实行收支两条线,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严格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易涝地区排涝水费的标准和范围执行,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年终时,要编制决算方案,并及时向村民公布。

第二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财经所归档,长期保管。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二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二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资产包括村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电力设施、交通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办企业等。集体资源包括村集体土地、林地、果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及工业小区、商业用房、具体开发价值的重要路段两侧规划区域等资产性资源。

二、村民委员会要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防止流失。固定资产每年年终要盘点一次,增减变动及时入账核销,做到帐实相符。

三、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要召开村民议事恳谈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程序来决定。

四、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项目确定后,必须发布公告。并连同村“两委”商定的竞标时间、地点、押金、方式等一并公告。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公开竞标。成立竞标领导小组主持竞标,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竞标结束后,及时公告竞标结果。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由村民委员会起草,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并报告乡(镇)政府后签订,合同报镇(街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备案。

七、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合同的履行。履行中确实需要变更合同的,仍按上述“签订合同”程序办理。

八、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收入缴存。村报账员将资产处臵收入和资源使用所得缴存镇(街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由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男女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也可以由每户一名代表形式组成。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每7-10户选举产生一名代表组成,是村民会议的代行机构。村民代表与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可以撤换和补选。

村民代表应具备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参政议政能力,办事公道,代表群众意愿和利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三、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半年召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会议;有五分之一村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四、村民会议的职权:

1、讨论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3、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4、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5、制定和撤消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工作情况,讨论决定涉及全村权益的其它事项。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村民会议职权。当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对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重新讨论表决。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成立由5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

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对村务公开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尤其要监督检查村务公开、组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2、督促村民委员会按规定时间准时公开村务。

3、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4、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四、对公布的内容不真实的,或者村民提出的质询问题,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收支帐目等,村民委员会和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经查证落实,有权向上级和有关机关举报。

五、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村党组织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村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组织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设党小组。村党组织书记和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同是本村的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参与本村重要工作的研究与决策,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全镇(区)和本村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适应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工作,制定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如下:

1、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每年制定党组织工作计划,制 35

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制定本村党员和群众思想教育计划。年末进行党组织工作总结。

2、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织活动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织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3、汇报工作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季度向镇(区)党委汇报工作一次(包括党组织工作情况,党员思想状况,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每年进行一次党组织工作交流。每年检查一次《党组织工作手册》,并进行讲评。

4、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每年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口头向党组织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的体会,工作情况,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5、调查分析制度:党组织要坚持经常听取党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了解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适应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

村党组织职责

村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镇(区)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农户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

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村党组织书记职责

1、负责村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村党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组织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民委员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努力搞好全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坚持星期五学习日制度,由村党组织统一组织,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村干部思想和政策理论水平。适时组织村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周一次分析会,一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一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自查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三、建立任期目标、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认真完成镇政府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管理辖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完善生态环境。

五、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村民履行公民义务,履行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服兵役,优待抚恤,防火、防汛、救灾、救济,供养五保户,赡养父母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六、自觉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财务都要公开,不搞假公开,不搞形式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时间及时。

七、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事先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村集体名义决定村民利益的事项,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追究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问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带头并督促完成政府布臵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村民委员会一班人,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和村民履行义务。

四、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做好各项生产服务工作。

五、督促管理集体所有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办好群众的公益事业,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头新事新办,移风易俗,领导和监督民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开展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八、向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向上级党组织和乡镇(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计生办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各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同,采取多样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2、严格执行《湖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和计划外生育,协助镇(区)人民政府对计划外来人员处罚到位,主动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本村生育、节育、三查、征收、生育指标安排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统计台帐,准确掌握全村人口变动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动态及时准确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上报各类报表。

4、积极组织本村已婚育龄妇女每隔三个月参加一次“三查”和落实见面制度,及时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服务。及时为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群众申办生育指标,并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

5、制定、上报对本村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帮扶计划,督促落实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和两女户结扎养老保险。

6、指导村计生服务室业务工作,负责培训组计生信息员,督促落实他们的报酬。

7、协助抓好计生协会工作,发挥会员联系户和计划生育中心作用,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项。

8、宣传、贯彻“关爱女孩”行动的精神,落实农村纯女户,二是放弃生育指标对象的优扶政策,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协会组长工作职责

1、新婚夫妇祝贺上门;生育政策宣传到人;

2、人口计划审核上门;生育证件发放到人;

3、妇女孕情掌握上门;科技知识讲解到人;

4、婴儿出生登记上门;建档立卡管理到人;

5、避孕药具发放上门;使用方法指导到人;

6、产前术后随访上门;妇科疾病查询到人;

7、节育时间通知上门;四术措施落实到人;

8、流动人口管理上门;证明手续办理到人;

9、定期三查通知上门;协助干部督促到人;

10、关爱女孩帮扶上门;项目管理优先到人;

孕情跟踪管理及孕情检查随访

服务制度

加强孕情管理,强化孕情随访是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有效措施,是计生工作质量上水平的具体体现,为了加强管理,明确部门的职责要求,特订孕情跟踪管理,孕情检查及随访服务制度。

1、建立孕情档案,落实孕情跟踪包保责任人。

2、领取一、二孩《生育证》的怀孕妇女,原则上不准长期外出,每月接受镇计生办及服务站人员随访一次。

3、凭《准生证》享受免费检查胎位和优惠接生。

4、怀孕对象如发现胎儿异常速到县计生站就诊,并向包保责任人报告。

5、任何怀孕妇女不得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擅自终止妊娠,违者严格按“两禁”规定查处。

6、包保责任人和驻村的计生办干部每月向怀孕妇女免费提供一次上门随访服务。

“三查”制度

1、为了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做好婚前婚后的服务工作,搞好已婚育龄妇女“三查”

2、已婚育龄妇女的妇检对象是:(1)新婚户;(2)一孩户;(3)再婚户;(4)无节育措施户;(5)皮理户;(6)女扎不满一年;(7)男扎不满二年;(8)纯女户。

3、实行一年三次“三查”(即每隔四个月检查一次),重点把好“七关”:一是把后“三查”对象发热确定关(即八种对象);二是把好“三查”办证关。做到“三个必须”:“三查”必须持有县计生局统一制作发热妇检本;必须贴有“三查”对象的近期照片并在像片上加盖钢印;妇检内容基本情况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或错项。三是把好“三查”定点关。必须具备必要的“三查”条件。四是把好“三查”对象验证关。“三查”对象必须由镇(区)村计生办主任、村干部、住村负责人带领做到先验证后妇检。五是把好妇检“四查”关,做到查孕、查环、查扎、查病,同时要求使用B超。六是把好填写结果关。要求有医生、村带队干部和驻村责任人、镇(区)计生办干部四人签字并加盖专用章。七是把好“四术”落实关,把好“三查”中查出发热应上环、结扎、补救对象及时落实到位。

4、村级负责人负责“三查”、“四术”对象的到位,镇(区)两级计生办负责对象的确定和把好“三查”的办证关、验证关,医务人员负责“四查”及如实填写结果和“四术”关。特别是重点管理对象,超生源头实行负责包干,任务到人,期限完成并建立销号制度,即:收好妇检本和“四术”证明单拿到县计生局规统科进行销号。

5、凡持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按时参加“三查”严格实行见面制度(一年两次)。

6、凡持二孩生育证且怀孕的对象,必须定时、定点参加每月的孕检。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凡现居住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主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有生育子女和已婚育龄人员,均属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3、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必须在外出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督促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4、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要与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村级计生办),提供本人外出务工经商的详细地址或电话号码,保持联系,及时提供计划生育 “三查”,孕检情况按时参加一年三次“三查”活动。如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三查”活动和,必须持务工经商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服务部门并加盖钢印的“三查”孕检结果证明,方可有效,但每隔一期必须回原籍地面检一次。

5、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应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经说服动员拒不终止妊娠的,从怀孕之月起,每月交纳300至多500元的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金,直到终止妊娠后。

七 不 准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4、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6、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7、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信息操作员及微机管理制度

一、上网及维护要求

1、禁止登陆黄色网站或下载淫秽等音像资料;

2、禁止随意下载与我计生办公系列无关的程序、电影、图片等;

3、下班后或遇雷雨天气,要切断电脑所有电源(遇雷雨天气,43

除了切断所有电源,还要拔出网线);

4、要及时清理电脑上的灰尘,保持清洁;

5、未经微机管理员许可,微机使用者不得擅自打开主机箱。

6、要做好电脑的防盗工作。

二、信息操作员操作要求

1、操作员要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数据认真审查,对不确定或疑点的信息不能录入全员系统,待核实清楚以后才能录入。

2、操作员对已录入的全员系统数据要与台帐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要调查原因,以事实为依据,修改错误一方的数据,从而使全员数据与各类台帐资料完全吻合。

3、操作员每天要对全员数据进行更新,每天登录县计划生育网络办公系统(OA),经常对数据的缺失值、奇异值、重复人员逻辑错误和日期有效性错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准确无误。

4、按时、准确、规范的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录入和统计任务。

5、操作员要不断学习计生业务和电脑操作技术,逐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理事会活动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

(1)学习、领会上级计生协会和计生部门的指示精神。(2)听取各小组和会员活动的情况汇报。

(3)围绕“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活动信息、研讨工作安排。

(4)审议项目文本,研究落实措施,检查项目实施。

(5)第四季度理事会审议核查村级协会工作、表彰先进小组及会员。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年 月 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 年 月 日开始施行,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村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建立标准化的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

第五条 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带头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动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人口目标;

3、开展孕情监测,协助镇搞好环情监测工作,组织本村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治和优质服务工作;

4、及时准确上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落实“村为主”,积极推行“三结合”,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6、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

1、按“便于组织、活动经常”的要求,建立健全协会活动网络,把活动放在组上,任务落实到理事、会员肩上,工作做在群众身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会员小组,配备小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2、建立健全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活动、有记录。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每名会员联系1—2户育龄夫妇;

3、组织会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第七条 会员小组长工作职责:

1、掌握本组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本组育龄群众参加计生知识学习,搞好小组活动,确保本组育龄群众计生政策应知应会率达90%以上;

3、配合村做好各项工作,组织本组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孕、环检、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向村报告本组的出生、新婚、怀孕、死亡、节育和流动人口情况。

第三章 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育龄妇女的权利

1、有权参加镇、村、组举办的计划生育政策、科学技术、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的培训;

2、依据《条例》规定,有权申请生育子女。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权申请办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有权举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群众;

4、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不服复议,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条 育龄夫妇的义务

1、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接收生殖保健教育;

2、提倡晚婚晚育,禁止不合法生育子女。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符合条件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及时申请办理各种证件,保证持证生育;

4、凡已生育的夫妇,应在生育后12小时内向村、组报告婴儿出生的时间、性别、孩次等。婴儿死亡的应及时报告,待镇、村派员察看后方可埋葬;

5、育龄妇女生育一孩后或生育二孩后90日内,主动落实上环或结扎措施;

6、已婚育龄妇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镇、村规定的地点接受查孕、查环、查病等服务;

7、外出30天以上的人员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实向村报告外出地点和从事行业等情况。应参加“两检”的育龄妇女经过检查后方可外出,并接受流入地计生部门的管理,按规定时间寄回计生部门签章的孕、环检证明单。

第四章奖励与违约责任

第十条 奖励、优待本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对以下行为予以表彰奖励

1、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2、自觉参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两检、健康检查等系列服务和小组活动的;

3、对帮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困难户和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协议书》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违法生育女子女除按《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的;

2、生育子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上报,逾期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有证明的除外);

3、批准生育后,不按《条例》规定接受服务和管理的;

4、不按规定接受环、孕检,生殖健康保健或弄虚作假请人代替检查的;

5、外出30天以上不按要求办理《婚育证明》或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后,不按时寄回两检证明单的。

6、不参加村、组组织的会议、学习和活动的;

7、其他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按本章程规定,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第十三章 村民委员会每季度对本章程的执行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第十五条 本《章程》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档案是指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村级组织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一、根据档案工作业务的有关要求,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凡本村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本村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更不得分散在个人手中。

二、村级档案的整理,统一规范整理、立卷。凡归档的案卷均应案卷标题简明标准、内容清楚、字迹工整、组卷合理、排列有序、存放整齐。

三、为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库房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霉变、防鼠咬、防污染,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室必须安排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因离任和调离本岗位时,应替任和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五、村档案员负责管理村里的全部档案,建好查阅登记簿,做好档案查、借阅和利用登记。同时要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六、过期档案的销毁必须由镇(区)管领导和村主要领导、档案员等五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进行鉴定认可,并按要求填好销毁清册,报请县、镇(区)档案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销毁。

村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纪律,认真贯彻和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二、负责本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村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三、按照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管理保卫工作,严防失密和丢失事件的发生。

四、及时掌握本村重要信息,做好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安全措施,并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

六、对室内档案资料的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检查及时处理,对已破损和字迹退色的重要档案要及时处理和复制。

七、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八、接交存档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九、档案室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农家书屋”管理规定

1、须悬挂湖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匾牌。

2、在醒目位臵张贴湖北省“农家书屋”管理员职责及出版物借阅管理制度。

3、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帐,保证出版物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现私分、人为毁坏、丢失出版物现象,严禁提供非法违禁出版物借阅。

4、面向所在地农民免费开放,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并配臵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读书,有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精神。

6、保持整洁,出版物摆放整齐,分类清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借阅时间,保证农民的阅读需求。

7、具备信息反馈机制,将农民对出版物种类、结构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以增强配供品种的实用性。

8、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书活动。

9、接受各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农家书屋”出版物借阅制度(试行)

“农家书屋”的所有出版物对村民(含中、小学生)开放,实行免费借阅。

1、书屋要向村民公示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30个小时)。

2、有阅读能力的村民均可申请办理“借阅卡”,在书屋开放时间凭卡借阅图书(其他出版物一般不外借)。

3、每个村民只能用本人的“借阅卡”借阅图书,每份“借阅卡”一次可借2本图书,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

4、书屋要建立外借图书登记簿,详细记录借书人姓名、住址、书名及编号,并收存“借阅卡”。

5、村民借阅的图书要按时归还,不得互相转借;要注意保存和爱惜,不得丢失或污损。

6、村民在书屋阅览图书、报刊,要注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

6.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篇六

目 录

一、村干部工作制度……………………………………1

二、村干部学习制度……………………………………2

三、村干部考勤制度……………………………………3

四、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4

五、村干部审计制度……………………………………5

六、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6

七、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7

八、村务公开制度………………………………………8

九、党务公开制度………………………………………9

十、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0

十一、“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11

第一章 村干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与乡党委、乡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搪塞。

4.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安抚群众情绪。

第二章 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须定期、不定期参加乡上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专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

2.各村要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坚持经常性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学习,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学习。

3.每月组织村干部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党员、村组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4.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并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学每月不少于6小时。

5.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各项学习之中,对村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

6.各村要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学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检查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提升村干部理论学习的效果。

第三章 村干部考勤制度

1.会议考勤。村干部须按时参加区、乡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2.工作考勤。凡全乡重点工作期间,相关村干部必须到岗。

3.请假制度。村干部有重要事情不能按时参加区乡组织召开的会议时,必须在接通知后2小时内请假报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出三天以上的,必须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报批。其他村干部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报批,外出一周以上的必须向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报批。

第四章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勤政为民,为群众掌好权、用好权,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2.遵纪守法,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自身廉洁,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不贪赃枉法,不挥霍浪费。

4.在处理各项自治事务,调节民间纠纷时,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第五章 村干部审计制度

1.审计范围: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出纳或其他需要审计的村干部。

2.审计工作由乡审计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每年做出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或有重点地进行审计。

3.对村干部的审计,分为正常审计和离任审计。由乡审计领导小组安排审计人员结合审计监督工作按计划开展正常审计,村干部离任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职务者,对其经办的账务手续、单据等进行全面审计。

4.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审计领导小组汇报。一般问题,可在查证落实后,由组织作出结论;重大违纪问题须经乡党委讨论决定,作出处理意见,并公布于众。

5.对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村干部,要由组织暂时停止其工作,暂缓办理调动或离任手续,待查证落实,做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离任手续。

第六章 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

1.村纪检监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工作认真,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4)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的老党员、村两委会班子离任的老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党员担任。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均不得担任村级纪检监督员。

3.村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村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以及监督村两委干部的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

(2)协助乡纪委和村党支部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村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3)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需要监督的事项。

(4)接受本村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乡纪委报告,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

(5)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纪委报告纪检工作。

第七章 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评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实施。

2.述职述廉的对象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会对象为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

3.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情况;村务公开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落实情况。

4.民主评议的程序是:一是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二是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认真开展评议;三是公开测评结果。

5.结果运用:要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村干部的考评,并与个人的奖惩、绩效工作、评先选优相结合。要将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梳理,并反馈给村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

6.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要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八章 村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要齐全,公开内容包括:村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承诺;村干部考核评议结果;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惠民政策、基础建设;村干部任期内目标任务及进展情况;村内其他重大事项等。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以公开。

2.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务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各项公开内容必须及时张榜公布。

3.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示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4.村务公开的时间:采用随时公开和定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10日。除此之外,村级重大事项、专项资金使用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视情况及时公布。

5.建立村务公开台帐,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群众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册,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乡政府将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九章 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建设。

2.重大事项:村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支部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和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和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工作。

党务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专人管理。公开形式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党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10日。

第十章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

2.村级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财务运行。

3.村级财务实行账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4.村级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不得一人兼任。5.村两委班子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6.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核人签字方可入账。

7.村级财务管理必须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乡农办、乡财政所有权对各村内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第十一章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决策的程序为: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式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7.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篇七

1.1 国外研究的现状

国外建立合作社成为村级财务管理大多数采用的管理模式, 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 美国通过新一代合作社加强对村级的财务管理;德国主要通过遵照规范、民主、科学的管理原则形成的“合作社”, 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管理, 确保农民既可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又可以获得很高的经济利益;日本通过“造村运动”自下而上、由地方到中央改革村级财务;荷兰通过具有自治性质的“农民联合会”, 制定了严格而又详细的规定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无论是美国的新一代合作社、德国的“合作社”, 还是日本的“造村运动”、 荷兰的“农民联合会”, 在加强村级财务制度管理水平上都体现了自治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特点, 其很多优点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1.2 国内研究的现状

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一直是我国广大农民及国务院非常关注的焦点难点。由于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方面的漏洞等多方面原因, 我们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廖昌规 (2007) 在《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中指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 会计交接手续不完善、会计核算不符合要求、财务公开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丁康耕和陈彩庆 (2009) 在《论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中指出:财务人员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农村财务管理监督不力是我国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完善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措施则是努力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素质、积极实施村账委托乡 (镇、街) 代管模式和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监督等。

在民主理财问题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2004) 中对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 村级财务管理的总体现状分析:以河北省邢台为例

为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状况, 我们于2010年1月进行一次社会调查。本次调查地区选在河北省邢台, 因该地地处华北平原, 以农业生产为主, 有地处东部发达矿区, 西部发展缓慢的太行山区, 中部铁路纵横, 交通便利, 存在明显东中西差异, 以邢台为样本, 进行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调查研究, 具有一定代表性。

2.1 研究设计

为了更细致的数据研究, 制作“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调查表”必不可少。为了可以深入的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 把调查表分成了四个部分——观念意识层面、技术操作层面、人员素质层面与外部环境层面, 总共25个问题, 全部为单项选择题。调查问卷的制作为调查数据的研究打了很好的基础。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 收回有效调查问卷83份, 有效回收率83%, 被调查对象涉及邢台10个县 (市、区) , 占全市19个县 (市、区) 的53%, 超过一半。经过对这些问卷答案的整理及数据的统计分析, 其中把有代表性的问题单独整理分析, 作为本文数据研究结论的重要依据。

2.2 数据的调查、来源和结果分析

问卷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及其分析: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方式, 调查者为在校大学生, 具有一定会计素养与专业技能, 老家都在农村, 直接由他们深入农村, 找到被调查者访问并填写调查问卷, 每一份问卷都由调查者征得调查对象同意后, 在调查对象完全自愿下当场填写, 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村会计人员应是最了解农村财务状况, 也是最有可能反映村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因此, 我们选择村级财会人员作为被调查对象。被调查对象既包括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山区, 又包括经济发达的市区和经济较好的其他地区。因此, 调查资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河北省农村财务管理状况, 能够比较客观的反映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状况。

根据收回的有效问卷, 我们进行了数据的统计分析。农村财务管理状况调查结果如下:

(1) 村级财务管理欠规范化、制度化。

我们设计了“您村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您对您们村的财务管理状况满意吗?”等问项, 来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的整体状况, 如下:

从饼形图我们容易看出, 认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只有32人, 占到总数的39%, 而认为不健全的有12人, 还有1人认为没有, 两项合计站到总数的13%, 这与表2的结论一致。表2 (您对您们村的财务管理状况满意吗?) 表明, 村会计对农村财务管理状况不是很满意。满意比例也不高, 只有36%, 有15%的村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状况不满意。作为村财务负责人, 村会计是最不希望本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这说明肯定是村级财务管理已经很糟糕了。

为详细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现状, 我们还设计了如下几个调查问卷项目: (1) 会计和出纳是否分设?回答“是”的比例56%, “否”的比例44%; (2) 您村会计资料是否完整?回答“是”的比例50%, “基本完整的”38%, “否”的比例12%; (3) 村干部换届或离任时, 有没有审计?回答“有”的比例48%, “偶尔有”的比例30%, “否”的比例22%; (4) 您村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回答“是”的比例50%, “基本健全”的比例30%, “否”的比例20%; (5) 您村财会人员调动是否频繁?回答“不存在”的比例54%, “存在, 且随选举变动而变动”的比例46%; (6) 您村进行年初预算吗?回答“是”的比例58%, “否”的比例42%; (7) 您村财务公开时间多长一次?回答“一个月”的比例25%, “一季度”的比例38%, “一年”的比例35%, “没有”的比例2%; (8) 上级部门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吗?回答“会”的比例60%, “偶尔”的30%, “不会”的比例10%。这些问卷充分说明了村级财务管理上有欠规范化、制度化。

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规范化的管理办法和严格的制度性, 村级财务管理依然混乱。上级检查, 或公开一下, 虚晃一枪;或是帐外帐, 欺上瞒下, 群众该明白的依然无从知晓;换届选举不审计、不交帐、收支手续不健全;请客送礼, 大吃大喝, 铺张浪费等现象, 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恶化。

(2) 村级债务问题严重。

通过对债务分析来看, 村级债务具有涉及面广、规模较大等特点, 有的已经超过其承受能力。在问卷调查中, 被调查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负债, 有的甚至负债比率达50%以上, 且有负债扩大趋势。债务项目多、涉及面广, 给债务清偿带来巨大困难。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必须要规范化、制度化, 为债务清偿做好服务工作。如果债务期过长, 债务风险就越大, 偿还可能性就越低, 就会加大村级财务风险, 甚至可能恶化。

(3) 会计制度实施效果不明显, 实施状况不容乐观。

会计制度的实施在农村效果并不明显, 调查结果显示, 村会计对会计制度的了解掌握程度, 具体内容的认识还不是很高。我们设计“您对会计制度内容的了解程度?”问卷调查如下:

自认为对会计制度内容熟悉的只有10人, 才占到12.1%, 而不熟悉的有8人, 略知的达到30人, 两项合计占到总数的45.7%, 接近半数的村会计对会计制度不是很了解。进一步调查结果, 只有近60%的村实施会计制度, 另有30%的村尚未实施, 还有8个村说不清楚实施, 在实施会计制度的近50个村中, 只有一半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内控制度不健全, 会计制度实施很不乐观。

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所占百分比情况的分析, 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建设工作也有许多急待改进和加强的地方: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与参与权没有完全落实;由于受到文化水平的影响, 部分被调查者选择答题时无所适从, 模棱两可。严重制约村级管理民主建设的发展。通过本次调查发现, 为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 还任重而道远。

3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1) 会计职务设置不规范。

村支部书记兼会计现象严重, 无人监督, 会计有帐无实, 书记有实无帐一把抓, 形成“土皇帝”问题。会计工作及不明确, 职务设置不合理。有的对会计人员“任人唯亲”, 家人或亲戚担任会计人员, 村财会职务的真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确定和发挥, 从而造成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缺乏监督力度等现象。

(2) 支部交接手续极不完善。

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 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理清交手续的, 不得调动或离职。但是, 很多都是“书记变, 会计换”, 没有交接手续及会计资料, 接手是“上不还钱, 下不认账”, 致使财务出现“脱节”现象。

(3) 财务公开疏于形式。

村级财务的收支, 群众要的是明白。但近年来, 村级财务公开不真实、公开不到位、半公开、假公开。财务公开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 为应付上级检查, 财务公开只做表面文章, 公开效果不明显, 流于形式。

3.2 会计人员素质较低

当前, 我国农村会计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的情况, 绝大部分会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素质参差不齐, 村干部老龄化, 致会计账务极不规范, 会计人员业务生疏, 业务知识缺乏, 随意处理账务, 违反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也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局面。

3.3 财务管理混乱

财务管理混乱, 具体表现在账目混乱管理上。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一己之利, 从村集体资产中提取一定经费, 任意开支。其次, 部分村干部为隐瞒自己的“污点”, 销毁财务资料, 造成无账, 一旦事情败露, 无账可查。

3.4 违法违纪现象严重

由于监督不力, 财务管理失控, 村级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收入不入帐现象比较多;某些村干部利欲熏心,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铺张浪费, 以培训、考察之名, 集体公款旅游。

3.5 财务制度流于形式

国家对村级财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但执行力度差, 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 形同虚设。财务公开不真实, 群众缺乏监督, 多数村干部即管钱又管账, 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村干部谁收谁花, 群众更不明白, 财务管理混乱无人负责。

4 对策与结论

4.1 对策

通过以上数据的研究分析, 当今村级财务管理方面问题严重。由于人员素质低下、技术操作的不规范和外部环境的不够重视, 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已经相当混乱。要想解决以上问题, 有以下几个方法:

(1) 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确保其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 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不使制度束之高阁。依法遵循财政部颁发的财务制度, 从实际出发, 做到账薄齐全、独立核算、记账及时、规范管理; (2) 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要真正改变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 必须强化村务公开。为使村务公开不流于形式, 防止走过场, 村支部书记必须做到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和时间、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档案, “四个规范”。民主监督机构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有权审查财务收支状况, 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 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 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 强化监督职能, 将不合理开支控制在入账前, 杜绝侵占挪用, 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 使审计监督制度顺利进行; (4) 进一步加强财务队伍管理, 提高理财能力, 夯实组织基础, 财务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 因此村财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一经确定, 一般不得随意变动。若财会人员任免和调换必须由上级财务管理机构考核同意并审核。加强村级财务队伍管理, 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培训学习, 监督村级财务人员遵守财经法规,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廉洁公正, 保障财会人员合法权益, 保护和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有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和财会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2 结论

本文顺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 对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查, 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与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实践与统计方法相结合的方式, 全面的了解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而对以后解决问题提供很大的建设性意见。

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依靠党政部门机构和社会共同治理, 彻底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 改革的不断深化, 农村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村级财务会更好地为服务于农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持久、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财政部.村会计岗位会计实务[J].中华会计学习, 2009.

[2]金哲洙.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开局[J].学习与研究, 2006, (8) :10-13.

8.村级组织工作制度 篇八

[关键词] 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公共产品政策建议

一、农村“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

最早实行农村“一事一议”是在20世纪90年代,真正得到农民认可并广泛推广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2000年,作为全国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规定,在农村取消 “两工”(即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后,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乡村道路、植树造林等,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从此,“一事一议”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正式进入操作层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已在全国推开。“一事一议”实际上就是以乡(镇)或村为社区,让社区全体成员对其公共需要,进行公共选择,并为其选择的公共消费的产品和劳务分担生产成本的制度。它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农村“一事一议”实行中遇到的问题

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来看,“一事一议”在具体实施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使这一制度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据对陕西省25个县1000个农户的调查,2005年“一事一议”筹资额人均仅1.4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行政村的筹资比例,也就是10%左右。与2004年的人均1.6元相比,2005年人均筹资额下降了12.9%,绝大多数村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

1.困境之一——“有事难议”

“一事一议”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能干多少,纯粹是村一级全体农民自己的内部事务,加之不同村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禀赋不一,村情更是千差万别,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议事效率,上级政府只要作出原则性规定就可以了。然而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基于对控制农民负担的考虑,制订了从村内议事、申报审批、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到审计监督的严格操作程序。具体到村内议事,又要经过项目的提议、论证、审议、实施等环节,要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会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其质量监管、材料、财务等小组,制定筹资筹劳方案、分户负担卡等,无论哪一个环节被忽视了,都可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在一些地方,甚至连何时召开何种议事会、会议规模都有明确规定。通过这种繁冗而且每个环节近似一致性同意的操作,“一事一议”过程中的农民负担固然是得到了控制,但议事效率如何,能有多少村级公益项目得以投建,就可想而知。特别是撤乡并村后,一个村动辄方圆数十里、上千户、数千人,即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每10户~15户一名代表计算,开会人数少也在百人之多,同时,不少村民对村内的事情也关心不够,知道不多。“一事一议”广泛存在的集中开会难、会场安排难、意见统一难、经费筹集难等诸多矛盾,更为紧张和突出,

2.困境之二——筹资资金有限,难办大事

各地在实际操作中规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即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标准日。以资代劳、以劳代资、劳资减免等要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事一议”只是筹集村内兴办集体和公益事业的部分资金,而其余资金来源既无明确规定,更无其它保障,“一事一议”实际上成了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的唯一渠道。以2000人的村子为例,“一事一议”能够征收到的资金的上限,不过区区3万元,这样的上限应付小额的开支还可以,遇到乡村道路硬化、兴修水利等稍微大一点的开支,或者一年有几项公益事业开支,就只有望事兴叹。

3.困境之三——“议而难行”

现阶段,不要农民自己掏钱的事相对好议,而要农民掏钱出劳的事就比较难议,即便是议了也是议而不决、决而难行。据对陕西省25个县的调查,有67%的农户认为,一事一议议不起来,也议不成事;有22.6%的人认为只要给大家做好工作,筹资数额不大,真正为村民办好事还是能议起来的;有10.4%的人认为无所谓。尤其是一些村民对待兴办公益事业的态度,往往采用实用主义、本位主义,凡是自己直接受益、眼前受益、靠近自家或在本组的事就同意,否则,就坚决反对,讨论中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特别是几个村共用的道路、桥梁、涵闸等覆盖范围较广的公共设施,就出现“众人老子没人抬”的局面。对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讨论通过了,但在实施过程中,当初没有同意的人就迟迟不肯拿钱,形成“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甚至有些原来开会讨论时也举手赞同的人也不按时间按要求交款,而是互相观望,只要有一个农户不交款,就会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他农户拒交“一事一议”筹资款,有的人以对所议项目不清楚,本人也未同意为由而拒交款项,造成资金很难筹措到位,给公益事业实施带来相当困难。同时,由于“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属村民自治性质,村委会对拒不履行承诺的村民缺少制约手段,依法起诉没依据。所以,不少村对所议定的项目,即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签字后,筹款仍存在极大难度,村委会对拒不交款的村民也没有任何办法处理。

4.困境之四——村干部不敢议事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尤其是行动集团至关重要,离开了行动集团,制度变迁就不可能发生。这是因为,核心人物的带头作用对于成员努力具有相当的正面激励,可以有效地降低集体行动的成本。因而,无论是过去的“三提五统”,还是今天的“一事一议”,村干部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特别是“一事一议”,由于不再具有强制性,作为组织者与实施者的村干部,更直接关系到该项政策执行的成败。从各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情况看,大家普遍存在一种十分现实的心态,村干部只是在农民头顶上戴了一顶纸帽子而已,他们世世代代都处在熟人社会之中,集体的事能办多少算多少,不可强求,要想办事就得出劲费力甚至得罪人。于是,“有事不议”或干脆称“无事可议”,也就成了村干部们理性的选择。

三、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完善“一事一议”的政策建议

1.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管理

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村干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从“催粮要款”的圈子中走出来,做到量力而行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引导教育群众树立长远意识大局观念,提高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村民代表要与农户之间保持经常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提出的意见,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并做到及时准确的将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反馈给农户。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维护民主权利,做到大家的事民主议,民主定,民主管。

2.坚持量力而行,规范操作

能否让广大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感到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与劳务在使用环节的“到位”程度以及使用效果的最大化。为此,“一事一议”必须做到运作程序科学规范,量力而行决策,重点把好“四关”。即把好预算关。本着“有事筹资、无事不筹”的原则,每年年初村委会对群众提出兴办的公益事项进行梳理,区别轻重缓急,通过民主评议表决确定当年必须要开展的项目,决不能不顾实际超出群众承受能力搞所谓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村民议定的项目,需要多少筹集多少,决不允许强行按上限筹集资金或劳务。对于急不可缓的集体公益事业,如确需借贷资金,要首先考虑本村是否具有还贷能力,对有还贷能力的,借贷资金必须严格控制在村级经济可以承受范围之内,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定还贷期限和标准。没有还贷能力的,一律禁止举债。对盲目举债兴办项目搞建设或超载实际建新村,而导致增加不良债务的,谁经手谁承担还贷责任,决不能将债务转嫁到农民头上。

其次是把好程序关。“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核,经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经审批后的筹资筹劳工程建设实行议标或招标,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和审计。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核,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报账;资金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按照程序报批的筹资方案农民有权拒交。

第三是把好监督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事前项目审查把关。主要审查议事范围是否合理、议事程序是否合法,呈报资料是否真实、分摊对象和办法是否适当合理、减免措施和对象是否落实、标准是否超限等。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必须制止和纠正。二是事中资金使用监督。要按照村财乡管的规定要求,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所筹集的资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村民委员会报账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票据一律不准接收报销。对筹集资金转移用途的,必须坚决进行纠正。三是事后决算专项审计。要对经审批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算情况逐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的,应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对确有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是把好公开关。凡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的,其目的、意义、用途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或他其他形式向群众解释清楚,让大多数群众参与讨论决策,充分体现自觉自愿原则;筹集的资金,要规范运作,做到账目清楚,支出有据,并及时向群众公布所有支出情况,让群众明白钱筹得应该,缴得合理,用得其所。

3.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一事一议”有法可依,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对擅自挪用、平调、挤占村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款项的要严肃查处,属私人贪污、挪用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签字后,不按时缴纳款项的,按违反合同论处,申请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也可依法起诉。

4.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积极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环境,鼓励个人出资参与公共品供给,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来增加农村地区的公共物品提供,缓解乡村公共品供求矛盾。对那些具有排他性消费的准公共品,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办公益事业,逐步减少农民“一事一议”筹资额。“一事一议”主要着眼于农村公共卫生,农村健康、医疗、养老活动等切合农民眼前和切身福利的事业的筹集,长期使其成为农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的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真正实现税费“零负担”,使“一事一议”制度真正发挥功能。

5.深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采取先工业后农业、先城市后农村,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二元制度模式,让本就处于弱势的农业,本就不发达的农村为工业、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致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取消农业“两税”之后,县乡财政困难更加严重,农村公益事业无钱兴办。在我们的工业产值不断增加,竞争力日益提高,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而且同城市一样公共产品的供给理应由国家提供。因此,国家财政分配制度要真正体现把财政增长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文化、科技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宗旨,逐步减少农民自己出资出劳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比例、直至取消,尤其是兴办跨村(自然村)的水利、公路、电网等较大型工程应由政府出资。

参考文献:

[1]曾维涛:“一事一议”制度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J].探求,2006(1)45-47

[2]陈永新: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3]张军:改革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理论与经验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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