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产业发展

2024-12-03

合肥市产业发展(共8篇)(共8篇)

1.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一

附件

《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

若干政策(试行)》的申报办法

根据《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政„2011‟51号),制定本申报办法。

一、双千工程项目库

(一)申报条件

“双千工程”项目库分为产业升级技术改造、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两化融合示范、新建工业项目等五类子库,实行总体规划、分年实施、滚动发展。市经信委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公示发布一次“双千工程”项目。

1、直接入库的项目。包括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列入省“861”计划、合肥市“1346”行动计划和“121”项目计划的工业项目。

2、经专家评审的项目。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合肥市产业指导目录》要求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每年5月和10月,向所在县区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申报,经过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委组织评审并公示。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列入其中的一类子项目库。

1、“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2、“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要求当年仪器设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

3、“两化融合示范项目”要求当年仪器设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由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实施的项目。

4、“新建工业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5、“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节能环保项目指产业化项目,要求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生产的产品须列入《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或《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或《合肥市推荐应用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导向目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年资源综合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要求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0吨标煤(含)或年节电150万千瓦时(含)以上;清洁生产项目要求列入省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二)申报资料

登陆合肥市工业经济网()“合肥市双千工程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双千工程项目申请表、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环评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编制机构资质证书等纸质材料。对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的,只需提供双千工程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建设任务书。

二、技术改造项目(含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或“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子库,项目在竣工投产纳税后,一次性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范围包括生产厂房、设备和生产辅助设施。对于需新征用地的项目,只给予设备投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1-

1、1-2);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纳税证明;

4、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购置进口设备的须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

5、厂房和辅助设施建设的合同、建筑业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购买厂房的,须补充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新建工业项目

(一)申报条件

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新建工业项目”子库,项目在竣工投产纳税后,一次性申报设备投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1-

1、1-2);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纳税证明;

4、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购置进口设备的须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

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项目

(一)申报条件

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子库,项目在竣工投产纳税后,一次性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以及企业管理团队奖励。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材料,按本通知第二条“技术改造项目”或第三条“新建工业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上报。

2、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的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2);

⑵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⑶安徽省经信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批文复印件。

⑷项目投产纳税的证明材料。

3、申报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的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2);

⑵产品列入《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合肥市推荐应用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导向目录》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

⑶项目投产达标的证明材料。

五、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一)申报条件

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子库,项目在实施完成并正常运行3个月后,由市经信委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节能量审核。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材料,按本通知第二条“技术改造项目”或第三条“新建工业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上报。

2、申报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的节能量奖励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2);

⑵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说明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表(P201表)》(上及本各期);

⑶节能量审计报告。

六、清洁生产

(一)申报条件

企业列入省市主管部门公布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名单。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2);

2、省市主管部门公布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名单的文件复印件;

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4、省市主管部门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批文复印件。

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

(二)申报材料

由市统计局提供证明材料。

八、小型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

(一)申报条件

由市政府推介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原划型标准,即上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资产4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10%(含10%)以上、当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

(二)申报材料

1、“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项目资金申请书(附表3-1);

2、申请报告;

3、“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项目资金申请表(附表3-2);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附表3-3);

6、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附表3-4);

7、企业已发生贷款的担保凭证汇总表(按担保合同编号汇总):附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费用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担保分别按担保合同、担保费用转账凭证、担保费发票的顺序装订)(附表3-5);

8、企业本累计及上年同期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确认证明表,并经税务部门核实盖章(附表3-

6、附表3-7);

9、“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项目资金汇总表(附表3-8)。

九、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一)申报条件

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子库,项目在竣工投产纳税后,一次性申报仪器设备投资补助以及企业管理团队奖励。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1-

1、1-2);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证书及批文。

4、项目投产纳税的证明材料。

5、购置仪器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十、品牌示范企业建设

(一)申报条件

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表1-

1、1-2);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品牌示范企业认定批文。

十一、其它

(一)申报材料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统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申报(联系电话:3537919)。

(二)形式审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核实后予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中的发票、合同、付款凭证均应提供原件,经验证后退回。

(三)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套取、转移和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专项资金,五年内取消申报本政策有关补助和奖励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申报时间。申报投资类补助的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于季度末次月的1-10号前报送申报材料;其它各类奖励按申报,于次年的3月下旬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各单位均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补助期限。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6个月;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2年。

(六)政策衔接。对于2011年1月1日之前入库,按照合政„2010‟26号规定已申报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至补助期满,一次性申报。对于2011年1月1日之前入库,未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项目,按本政策执行,申报材料的发票有效期自2010年算起。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库的项目,按本政策执行,申报材料的发票有效期自2011年算起。

(七)本通知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二

一、发展成效

(一)成立了一个高规格的领导机构

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建筑产业现代化打造成千亿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市政府成立十大重点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将建筑产业现代化与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等一起列入市十大重点产业项目重点调度。市政府专门成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房产局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建设、重点、 公管、国土、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为产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

(二)明确了一个发展目标

打造千亿 产业, 培育新的 经济增长点。从2015年起,计划再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到 “十三五”末,全市形成一个千亿级的产业集群,已编制完成《合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千亿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全市得到大规模应用, 预制装配率达到60%以上。打造“三个中心”即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研发中心、部品部件制造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集团,并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三)出台了一套专项政策

市政府出 台《 关于加快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我市二环内等重点区域具备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 在每年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并逐年增加装配式建筑项目土地出让规模。鼓励企业发展,给予面积奖励、减免税费等激励政策,包括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土建工程质量保证金以施工成本扣除预制构件成本作为基数计取。优先推荐拥有成套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安徽海龙已通过合肥市科技局和安徽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在向科技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开发建设项目,一并纳入工业、自主创新、服务业发展等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以及申报国家绿色建筑、康居示范工程,对于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与相应的财政奖励。

(四)引进和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

一是主动 上门招商 引资。 2012年以来,先后引进了中建国际、远大住工、宇辉集团、台湾润泰、浙江宝业等产业化企业, 此外中建七局、杭萧钢构等企业也准备入驻合肥。目前,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企业的生产能力已达到580万平方米,预计到年底,可实现生产能力800万平方米。二是培育本土企业发展。在招大引强的同时,支持本土企业转型发展,合肥亚坤、望湖建筑、安徽建工集团、鸿路钢构、安徽罗宝、合肥仁创等一批企业纷纷引进先进设备,实施产业升级。三是鼓励企业强强联合。 鼓励以大型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建筑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形成集建筑设计、部品生产、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实现上下游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目前宇辉集团与安徽省三建、远大住工与中建一局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绿地、安徽建工集团等一批知名开发企业和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都在积极谋划联合发展, 开始与相关产业化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分工合作,强强联合。

(五)获得了一个国家级的牌子

2014年5月,合肥市被列入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有了更高的发展平台。我市以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管理机制,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14年3月住建部在我市召开千人现场大会,成为迄今为止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域规模最大的一次现场盛会,合肥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都对合肥的产业化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

(六)规划建设一个集聚发展的园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个政府主导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的发展模式,目前已经积聚了中建国际、远大住工、宇辉集团、 台湾润泰、德国西伟德、合肥亚坤等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 初步形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经开区正规划建设1000亩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制造园区,集生产制造、 技术研发、物流运输于一体,可生产600万平方米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

(七)实施了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各类公益性项目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试点示范。截至2014年,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已开工和计划开工面积累计达300万平方米,2015年计划实施100万平方米。一是率先在公租房项目开展试点。2012年以来先后开工建设了11个公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 其中蜀山产业园四期公租房项目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是目前全国单个建设体量最大的产业化项目,已申报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示范项目。二是积极向安置房项目拓展。目前已开工建设滨湖桂园、滨河小区等3个回迁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 另外,2015年庐阳区44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项目已开工建设; 滨湖新区60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项目招标已经结束,即将开工。 随着建筑产业化企业施工能力的提升,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房项目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三是尝试向公益性项目推进。2013年,市政府决定将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该项目的人才公寓和专家楼1128套5.3万平方米9个多月便竣工交付,总工期较传统建造方式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四是探索向商品房市场推进。市政府已经决定在每年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2015年项目选址已基本确定,市政府准备安排一个较好的地块用于产业化商品房建设试点。

(八)建立了一套创新管理体系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要求政府职能部门、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创新管理方式,在政策引导、项目招标、施工组织、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管理创新,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合肥市边学边干, 大胆探索,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的意见》,确保预制产品的质量。针对技术难点问题,多次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对新技术、 新产品、新标准组织论证、评审及验收,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建立招投标管理体系。试点初期, 由于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结构体系、PC率不尽相同,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施工和定额标准还不完善,产业化项目公开招标尚不具备条件。我们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企业,给产业化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并逐步与市场接轨。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创新招标方式,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使单方造 价从2600元下降到2265元,最近的滨湖润园招标价格又降到2000元左右,中标价格基本接近传统施工价格,住建部在全国推广合肥经验。三是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作为国家试点城市,我市大胆创新,通过试验、 检测、专家论证等手段,解决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诸多技术难题,比如,预制外墙挂板玄武岩纤维复合筋连接问题、预制外墙防水防渗问题、约束浆锚质量控制问题、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体系问题等,为产业化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保障。目前已发布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试行)》等七部安徽省地方标准,参编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4年编制完成了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导则》和《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导则》两部合肥市标准;目前正在开展《装配式住宅全装修技术规程》、《住宅整体厨房设计标准》等四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九)探索了一条合肥特色的发展路子

将产业化基地和项目建设列入全市“大建设”项目调度范围, 按照“六分开”的方式,实施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 施工相互分开的建设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设方面,普遍推行设计、 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修总承包模式;以保障房为试点逐步向回迁安置房、公益性项目和商品房市场推进。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产业化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但我们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必须用发展的办法加以解决。主要有:

(一)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施工、检测、验收等技术标准和定额体系还很不完善,尤其是灌浆连接及其检测等关键技术的应用还不够成熟,科技支撑能力不够。

( 二 ) 传统管理方式不适应发展要求。建筑产业现代化应用方面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并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成熟经验,传统的监管手段已不适应这种新型生产方式的要求,需要各责任主体在设计、生产、施工、监管、 检测、验收等环节大胆探索,创新管理方式,为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 三 ) 装配施工能力严重不足。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有生产能力580万平方米,实际年装配式施工面积不到200万平方米, 其根本原因就是现场施工装配能力严重不足,熟练的产业工人严重匮乏。传统产业工人不能适应大工业生产方式,已成为制约产业化发展的一大瓶颈。目前实际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房屋占比仍然较小,尚未形成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局面。

( 四 ) 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充分。 现有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经验不足,还未形成充分竞争,市场发育还不是十分成熟,需要政府加以引导,注重培育市场主体,逐渐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

( 五 ) 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不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氛围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搭积木盖房子宣传本身就有偏差,公众对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安全性存在担忧,普遍缺乏认同感;政府主管部门、设计人员、 施工人员对建筑产业现代化认识也有待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没有及时跟进,不能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需要。

三、发展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结合近几年的实践探索,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订发展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传统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巨大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但仅靠少数城市或企业难以实现全面推进,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理顺管理机制,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二)出台财税扶持政策。 产业发展初期,政府的鼓励和扶持至关重要。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及住宅全装修项目奖补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预制构件生产装配环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程。

(三)完善标准体系。去年10月1日实施的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为下一阶段全国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和验收的提供了技术支撑 , 但仍缺少涵盖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验收、检测等全过程的技术标准。建议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统筹推进适合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新型结构体系和建造方式,尽快建立和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体系。

(四)鼓励强强联合。鼓励传统施工装配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一批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设计、生产、施工、 装饰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加快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产业集团。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咨询、监理、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专业化分工协作机制。

(五)重视人才培养。在当前管理和技术人员较为缺乏的情况下,单个企业的培训可能导致成本过高和人才外流等现象。建议在高等院校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院校设置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专业课程,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建筑产业现代化比较优势,倡导低碳生产、低碳消费,提高公众认知度和认同度, 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3.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三

合肥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发展回顾

2010年1月23日,合肥市正式投放了30辆纯电动大客车用于18路公交的示范试运行。一条公交线路一次性全部更换为纯电动大巴,在全国尚属首例。截止到2010年3月,30辆纯电动公交已安全运行13个月,月客流量25万~30万人次。经受住了合肥市2010年春节期间持续低温的考验,公交车运营工作平稳正常。

从纯电动公交车运营情况来看,市内30辆纯电动客车自2010年1月24日以来,累计行驶里程近140万km,每辆车平均行驶里程达4. 6万km,最高达6万km,单车耗电0. 98kW·h/km, 1000km故障率0.8,完全满足公交运营要求。

合肥市在车辆运营管理方面做到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纯电动公交车驾驶技能的培训。并结合纯电动公交车的特点,2010年1~7月份,30辆公交车全部采用24辆正班车+4辆代班车+2辆备用车的运营模式,经过续行里程测试,8月份调整为18路18辆、60路7辆、快1线3辆,2辆备用。

合肥市政府还配套建设了部分充电站,满足30辆电动公交车的能量加注,提供运营电动车辆的救援等服务,收集与反馈电动公交车工况、关键零部件的工作数据等第一手信息,为车辆技术完善提供支持;协助公交公司调度、管理运营车辆。

在纯电动轿车示范运行方面,2010年12月底,合肥市完成了585辆纯电动轿车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最大批量的投放活动。

运营采用“电池融资租赁”及“私人定向购买”的创新性商业模式,购买纯电动车将拥有国家和省市二级四次补贴,并给予5年或10万km质保优惠条件。质保期间免费使用和维保,此条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合肥市以创新的电动车售后服务和合肥市政府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确保了纯电动轿车示范运行的顺利进行,客户反响强烈,满意度很高。根据目前已有的数据,部分已运行的车辆,单车累计行驶里程超过2500km,长途、短途行驶经验丰富,期间无重大故障,获得消费者的积极肯定。

合肥市还形成了以产、学、研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政策支撑体系,与国内及本地的技术单位合作,形成自主研发能力,开发新能源汽车,形成电动汽车技术互动,提出车辆技术和性能的进一步改进,有效保证新一轮车辆的技术升级。并通过报纸、电台等各种传媒渠道大力宣传示范运行工作、电动汽车科普知识等,扩大示范运行在国内外的影响。合肥电动汽车示范运行正在从一个点向面在转化、扩展。

合肥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经验

合肥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经验有以下三点:

一是以小型电动车为主体。市区工况续驶里程100km的纯电动车基本满足消费者代步使用,将来纯电动轿车产业化的重点产品应该是此类小型、代步工具用电动轿车。

二是以技术升级为基础。随着燃油价格的上涨和电动车产品本身技术的不断成熟,电动车会成为消费者愿意消费的产品,获得普及。

三是以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为先导。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速度应快于电动车产品开发速度,为电动车产业化预先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充电桩应向小型化方向优化,未来将实现充电桩入库和入户,一车一桩。

促进合肥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的相关政策及措施

促进合肥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的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

一、合肥市按照国家“十二五”发展战略性新兴战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发展规划。为了配合新能源乘用车私人消费推广,联合乘用车制造企业、电池生产厂家、国家电网及各级服务部门,策划并实施以城市为中心、电池租赁和快速更换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行模式。根据新能源乘用车私人消费不同的阶段,分阶段在试点城市及周边县市推广,最后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有效的商业运行模式范本。该商业运营模式的阶段实施各有特点:

第一阶段(2010年~2012年),推广性能、续驶里程和结构布置等特征更适合电动车充电而非更换电池组的电动车,满足用户基本使用需求,无重大故障,基本可靠;规划和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充电站、维修站等基础设施;政府联合新能源乘用车主机厂、电池生产厂家、国家电网策划并组织电动车商业运营模式;国家、政府以较高额度的补贴和政策激励措施促进私人电动车消费。

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推广性能更优、续驶里程更长和结构布置针对电动车专门设计、便于电池快速更换的电动车,便利性、适用性和经济性满足用户需求;进一步完善电动车充电、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国家、政府补贴为辅,补贴额度酌情降低;政策支持电动车电池租赁和快速更换为主的商业运营模式推广,试点建设电池租赁和更换站,推广电动车电池租赁和可快速更换技术;私人对电动车的消费不完全由财政补贴和政策激励促成。

第三阶段(2016年及以后),推广性能、续驶里程和使用便利性与燃油车相当的电动车,兼顾用户代步和长途使用;不依赖国家和政府补贴,在完善的电动车商业运营模式指导下,按现有燃油车加油站的分布规模建设电动车电池租赁和快速更换站,打造快捷经济的电动车使用环境,实现电动车私人消费较大范围的推广。

电动汽车示范运行是公益性事业,必须在交通、财政、金融、税收、环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的线路准入、车辆上牌、上路运营给予政策优惠,保证合肥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根据电动汽车示范运行企业所拥有的电动汽车数量,以及按一定比例混营的普通公交车数量,落实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线路,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线路纳入市公交线路发展规划。对电动汽车牌照实行专用牌照,保证各类电动汽车在市内正常上路行驶。电动汽车上牌只收工本费,免验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电动公交车、电动观光车、电动汽车驾驶员按大型车、中型车和小型车的分类,持与之相应准驾车型的汽车驾驶证即可驾驶相应类型的电动汽车。对电动汽车示范运营企业所属电动公交车和对比试验用的传统公交车定位为普线车,在经营中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纳入市公交补贴范围,统一给予相应补贴。在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期间,对电动汽车示范运行企业免收各类地方税费,减半征收营业税。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崇尚购买、使用节能环保电动车的消费文化氛围;在省内积极举办电动车技术及产品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学术研讨会;推动公共交通、政府、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域等单位率先带头使用,为整个社会起到示范作用。

二、依托现有技术、人才和产业化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化为目标,以现有电动汽车工程中心、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电动汽车生产与示范运营企业为基础,加大科研投人和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建设国际一流的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基地和实验室,完善研发、试验、试制和运行四大体系。

三、在现有的投资渠道和投入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和扩大投入总量,继续增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试验检测、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投人,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电动汽车研发与产业化的示范运行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有关企业与科研单位申报国家重点专项的工作,争取国家部委的专项投入。鼓励有技术优势、市场前景好、企业运作良好等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整车、零部件企业或示范运行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发行股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或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在保持自有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吸引外资向国内电动汽车产业投资,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化示范运行工作。

四、通过制定和实施优惠的人才政策、开放的交流合作机制、完善的激励措施,以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平台为纽带,以电动汽车工程中心、有关科研院所、电动汽车检测认证中心、有关高等院校为依托,建设电动汽车开发和相关运营管理人才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吸引、汇聚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研发、实验和运营人才,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培养、造就一大批电动汽车及其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人才,进行产业化的人才储备;通过示范运行培养电动汽车维修及运营管理、市场推广和技术服务人才。形成专业齐备、层次多样的电动汽车研究、管理、运营和应用人才的储备。

五、通过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完善零部件配套体系,打造电动汽车产业集群。“十二五”期间在全力推进电动汽车整车产业化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电动汽车关键总成与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的重视与支持力度,组织相关部门与责任单位协作攻关,从资金、政策、组织等方面给予示范和支持,示范各方力量参与电动汽车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

六、积极鼓励电动汽车运营企业引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加快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施体制和机制创新。鼓励企业充分发挥资本运营、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转变经营机制,以资产、品牌、技术等资源为纽带,通过上市、股份制改造、兼并联合、参股控股、重组、期权分配等方式,集聚国内外的人才、技术、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源,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动汽车运行企业集团,夯实电动汽车运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政府部门也要为电动汽车运行企业的发展清除体制障碍,提供政策支持,利用政策导向提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平台,加速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也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节选自201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论文集。作者单位: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四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财企[2011]532号

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市政府《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政[2011]53号),为规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推动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旅游局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2011]53号)(以下简称《政策》)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政策》所称新引进企业,是指从本市区域外新引进的企业;新设立企业不包括企业分立、改组、扩建、搬迁、转产、合并后继续经营,或者吸收新成员、改变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等。具体企业须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招商局等部门认定。

第三条 《政策》第1、75条所称高管人员,是指副总(含副总)以上管理人员,金融业的高管人员的认定需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第四条 《政策》第14、15条所称国内外知名企业,是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具体企业须经市招商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认定。

第五条 《政策》第18条,企业计算税收留成奖励,在2009年纳税必须为完整。企业2010年为第一次完整纳税的,以当年税收作为基数。

第六条 《政策》第21条所称大型商业设施,主要是指: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大型会展场馆、区域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等商业设施。具体标准参照商务部《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第七条 《政策》第22条所指称号是由商务部、省商务厅或由其授权机构正式授予的示范社区(特色商业示范街区)的称号。

第八条 《政策》第24条所称国内外知名连锁企业是指进入世界500强、中国连锁百强或拥有区域性知名品牌的商业零售企业。

第九条 《政策》第26条所称符合标准要求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是指符合合肥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要求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具体项目须经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验收和认定。

第十条 《政策》第41条新建、扩建(或租赁经营)床位数50张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开始运行时,应向市民政局报送运行材料进行备案,残疾人养老、服务机构,开始运行时,应向残联报送材料进行备案。

民办养老机构(50张床位以上、集中居住)正常运行第2年起,入住率在60%以上的,按实际入住数,自行向市民政局报送运营报表材料。

第十一条 《政策》所称的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是指经市商务局认定并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注册的企业。

第十二条 《政策》第48条所称的服务外包业务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排名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排名为准。

第十三条 《政策》第55条所称的世界500强以美国《财富》杂志每年发布的名单为准;全球外包100强以“外包专业化国际联合会(IAOP)”每年发布的名单为准;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以国家工信部每年发布的名单为准。

第十四条 《政策》第56条所称的“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和“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是指由国家商务部委托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一年一度评选出的领军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

第十五条 《政策》第58条所称文化娱乐企业包括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和新媒体产业内容的企业;所称投资额包括现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知识产权作价投资。

第十六条 申报兑现政策的地点和时间

(一)申报地点

按照“大厅申报,窗口受理”的原则,申请兑现政策的企业和单位,按规定向市相关部门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申报。

1.金融业向市金融办申报;

2.总部经济、中介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服务业、会展业、酒店及餐饮业中早餐工程部分、餐饮店晋级、服务外包业、电子商务向市商务局申报,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申报企业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审核;

3.酒店晋级、绿色饭店奖励、旅游业向市旅游局申报;

4.社会养老服务业向市民政局申报;

5.残疾人托养、服务向市残联申报;

6.文化产业向市文广新局申报;

7.体育产业向市体育局申报;

8.物业服务向市房产局申报;

9.教育事业向市教育局申报;

1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除、奖励向市建委申报;

11.其它政策统一向市财政局申报,由市财政局根据申报兑现的具体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审核。

12.项目用地向市国土资源局申报。

(二)申报时间

1、下列补贴、奖励按季申报:

(1)金融业中企业上市奖励;

(2)标准化菜市场、“农家店”及会展业的展位补贴,早餐工程奖励;

(3)养老福利机构的床位补贴;

(4)新晋级的星级酒店、餐饮店,旅游业中全国百强社、A级旅游风景区和投资旅游景区建设及国家级旅游风景区,新获得国家或省级商标、名牌及老字号奖励;

(5)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及文化产业园区奖励;

(6)在肥企业投资影视、广播剧作品播出奖励、原创影视动画播出奖励、动漫原创作品获国家及省级重大奖项奖励、网游研发企业原创游戏上线运营奖励;

(7)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费用奖励,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和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奖励,以及世界500强、全球外包100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的一次性开业奖励;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除、奖励。

按季申报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2、其他奖励政策均实行按申报。

(1)申报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资金奖励的,申报时间为次年6月底前报送申报材料;

(2)其他于次年3月底前报送申报材料。

第十七条 申报材料

申报财政补贴和奖励的企业(单位),须将申请报告、申请表(详见附件1~9)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部门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申报。

(一)申报税收地方留成奖励(补助)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政策规定的税种缴纳凭证(复印件),申报税收增量部分奖励的企业(单位),须同时提供经税务部门核实的基数年各税种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

4.申报个人所得税补助的,应提供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名单,以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金融业高管个税奖励申请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开业批复和高管任命文件。

(二)申报担保机构奖励(补偿)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上融资性担保业务清单;

3、上各项完税凭证复印件;

4、上财务报表。

(三)申报企业上市奖励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企业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

3、辅导报备证明材料、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上市申请受理函;

4、申报发行费用补贴的,需提供招股说明书、经审计的费用报告及相关凭证、证明资料;

5、申请募集资金奖励的,需提供招股说明书、已投资证明。

(四)申报再生资源经营、旅游景区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等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合同、协议,建设进度情况说明及资金支付凭证、发票;

5.已完工的项目,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6.旅游景区建设项目,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附件要包含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原始单据复印件、合同及相关产权证明资料。

(五)申报会展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举办会展企业的法人资格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举办展会的相关证明材料(举办展会批复、展会场地租赁合同、展会组织实施方案等)。

(六)申报标准化菜市场、新增家政连锁店、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新增早餐连锁网点、早餐美食街(市场)、省级以上老字号早餐店、早餐示范店、早餐车等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菜市场、家政店、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早餐美食街(市场)、早餐店经营面积证明材料;

4.标准化菜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须提供规划(土地)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的施工图纸及验收报告;

5.早餐车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6.家政店需提供区商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办公用房租金、养老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床位、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费用、文化产业存量房租金等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以及租金支付凭证;

4.社会福利机构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卫生许可证书、消防合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自建房屋资料需加盖县区民政部门公章);

5.残疾人托养另需提供残疾人托养、康复、培训机构的法人资格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等原件、复印件)。

(八)申报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费用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获得服务外包国际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5.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九)申报软件产品出口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银行外汇兑换水单(复印件);

(十)申报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服务外包企业: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及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4)被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上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执行情况清单及相关凭证复印件(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数据为准);

(6)其他需要提交的关材料。

已获得国家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不需提供以上(3)至(5)项材料。

2.已获得国家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格证明;

(3)被培训人员与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一)申报呼叫中心坐席硬件投入资助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所在区域商务部门关于其实际入驻席位数的证明文件。(实际入驻席位数是指具备开展呼叫业务硬件条件、相关硬件设备付款凭证齐备的席位数);

(4)企业经营场地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设备付款凭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二)租用服务外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资助、开拓市场资助、境外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支持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执行情况清单及相关凭证复印件(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数据为准)。

(4)企业与国际或国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提供方签订的线路使用合同(协议)复印件、企业使用专线费用发票和相关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相关展会活动市级以上的正式通知、邀请函等文件以及实际发生费用凭证复印件;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的证明和相关费用凭证等。

(5)其他相关材料。

(十三)申请世界500强、全球外包100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的一次性开业奖励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到位验资报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四)申请新成立或新落户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执行情况清单及相关凭证复印件(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数据为准);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五)申报文化企业、动漫企业销售收入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十六)申报影视、广播剧作品播出奖励、原创影视动画获奖、播出、原创游戏上线运营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营业执照、安徽省版权登记证明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证明;

4.播出单位资金到账证明复印件;

5.作品获奖证明材料;

6.网游作品版权登记、版号及上线运营证明复印件;

7.动漫作品或网游作品二维或三维(2D或3D)证明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七)申报相关商标、名牌、星级酒店、钻级餐饮店、商业示范社区(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国家级旅游风景区、全国百强旅行社、优秀物业服务社区(企业)等其它一次性奖励的应提供申请报告、申请表和获奖(晋级)证明等材料。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申报材料齐全后,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财政局审结,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凡申报兑现政策的企业(单位),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第二十条 已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税收奖励政策的有关企业(单位),市房产、国土部门应在权利证书上注记限定条件,企业(单位)不得在享受政策后违反限定条件。否则,市房产、土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市财政部门全额追回减免费用和补贴、奖励资金。

第二十一条 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补贴、奖励资金,五年内取消申报市级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企业(拟)上市奖励申请表

2、服务业财政补贴及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3、服务业税收奖励申请表

4、标准化菜市场项目补贴申请表

5、会展补助申请表

6、会展业全年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7、早餐工程项目补贴申请表

8、合肥市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人才培训资金申请表

5.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水平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1.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巢湖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积极推进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国家级产业创新核心区和中国制造强市。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采取基金、“借转补”、金融创新产品、事后奖补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三重一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现代产业体系,全方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和长三角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2.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实施市区新财政体制,优化促进工业、自主创新、农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支持四大开发区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引领发展的高端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引领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宜居宜业新城区。支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全球知名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世界级新型显示产业集群示范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全国有影响的大健康产业集中区。支持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四个城区全力打造国际化都市区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先行区。支持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五个县(市)全力增强新型工业化主战场作用,成为全市发展新引擎、全省县域发展排头兵。支持巢湖流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将美丽巢湖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绿色发展全国示范。

二、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3.加快建设滨湖科学城。重点支持大科学装置集中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等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在量子信息、核聚变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在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生命科学等领域,形成一批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全面提升参与全球科技竞争合作能力。

4.加快建设一流创新平台。积极推进院地合作,共建高端协同创新平台,集中支持中科大高新园区、合肥北航科学城、中德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等综合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产教融合、学城融合示范效应。大力支持合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重点支持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技术创新院、合工大智能研究院、哈工大机器人创新院、合肥离子医学中心、大基因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成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源地。

5.持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通过扩大天使基金规模、“借转补”等方式,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智慧能源创新中心等交叉前沿研究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联合上下游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中心层级及联合国内外研究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最高给予300 万元奖补,考评优秀的最高再给予100 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双创示范基地,最高给予500 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给予100 万元奖补。对外资设立的研发机构最高给予500 万元奖补。对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研发费用,最高给予300 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给予奖补。

6.提升科技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国家专利导航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企业核心发明专利授权保护。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最高给予1000 万元补助。支持引进国际知名专利服务机构、中介咨询机构。对考核优秀的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奖补。建立创新贷风险池,支持科技保险融资、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服务,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风险和成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三、全面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7.建设世界一流产业集群。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引领,聚焦国家战略产业,大力支持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等核心产业,加快建设世界级“智慧+”产业集群;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核心产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大力支持家电、工程装备等优势产业,推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加快升级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持续增强国有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集中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落地。

8.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万千百”智能改造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整体制造水平,对技改项目最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对新建重点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推动制造业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品牌、智能制造顶层设计等对标诊断。对通过国家智能家用电器技术认定的产品给予最高100 万元奖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对国家级、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最高给予100 万元奖补;对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及行业标准化发展给予奖励。持续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领军企业、两化融合“达标贯标”项目等给予奖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能效提升、工业节水、污染防治等工程,对绿色制造示范最高给予100 万元奖补。对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进行奖励政策。9.提升产业基地发展层级。推动产业基地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支持产业基地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试点)给予补助,绩效评估优秀的,加大奖补力度。对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最高给予3000 万元补助。对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给予连续3 年、最高3000 万元补助。

10.大力促进企业成长壮大。加快培育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以及填补国内行业空白、快速成长的行业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对大企业上台阶最高给予600 万元奖励。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民营经济提升行动,扶持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对企业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购置关键设备最高给予2000 万元补助。对本市企业进行的非关联境内并购交易在市内转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最高给予1000 万元补助。对国家级试点示范,最高给予500 万元奖补。对市政府推介的优质小微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给予补贴。对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给予奖补政策。

11.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全面拓宽军民融合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培育、平台建设,对军民融合产业项目给予研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

四、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12.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税融通”等新型融资规模,提升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效率。实施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励政策,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开展“续贷过桥资金”等特色金融创新,对市本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的年化担保费率低于规定标准的给予奖补,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3.做强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引进和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对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创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航空航运、商务会展、人力资源服务等给予政策支持。对检验检测认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给予奖补。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政策。

14.做优生活性服务业。立足美好生活需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对健康服务、现代商贸、教育培训、旅游休闲、创意文化、体育服务、“互联网+家政服务业”等给予奖补。鼓励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15.提升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按照“产城融合、集聚布局、集群发展”思路,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形成以服务业集聚区为主导,特色楼宇(街区)和服务业特色小镇为补充,线上线下结合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体系。对服务业集聚区、集聚示范园区、特色街区建设,最高给予300 万元奖补。

16.优化特色小镇产业与环境。以特色产业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重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着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市级特色小镇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导产业培育等。

五、全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17.实施“双引双培”计划。聚焦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大力培育“庐州英才”和“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对创业类引进人才最高给予500 万元资助,创新类引进人才最高给予100 万元资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00 万元专项资金或2000 万元创业引导基金扶持,其中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滚动支持最高可达1 亿元。

18.大力引进产业紧缺人才。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引进发展急需的技术骨干和紧缺人才,每年重点资助3000 人左右,3 年内最高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放宽落户条件,强化安居保障,提升创业服务。

19.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装配式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省定高级技师5000 元/人、技师3500 元/人、高级工2000 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每位名师给予一次性2 万元带徒津贴,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0 万元补助。

六、全力促进农业产业兴旺

20.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兴农,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培育发展共享农业、创意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型业态,促进农村产业融合,鼓励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加快“三变”改革步伐,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给予奖补,对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对“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最高给予100 万元奖补,对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最高给予50 万元奖补。政策足额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实施产业扶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21.推动农业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支持设施连栋大棚、规模化养殖场、农机装备等农业装备现代化建设。对设施蔬菜瓜果标准园项目最高给予60万元奖补,连栋温控大棚基地最高给予120 万元奖补,规模化机插秧作业服务给予40 元/亩奖补。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标准化生产园区、田园综合体等现代农业载体创建,推动高效农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支持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2.加快推进绿色兴农。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推动粮食绿色增效,支持开展优质绿色粮食生产基地(点)建设。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地理标识和品牌创建,创建一批农业区域化公共品牌。支持生态循环农业、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和生产模式创新。支持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体系建设。支持环巢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实施乡村美化绿化工程,支持经果林、苗木和花卉生产基地建设政策。

七、高水平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23.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支持开放通道、平台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高质量发展,推动构筑大通关方式,形成陆海空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发展新格局。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快合肥航空港一类口岸、合肥水运港二类口岸开放步伐。加快合肥国际内陆港建设,积极申建合肥国家铁路对外开放口岸。推动合肥中欧班列常态化、规模化、市场化运营,进一步打响合肥中欧班列国际品牌。将航空港打造成为安徽省口岸门类最多、检验最便捷的口岸高地。充分发挥进境指定口岸平台作用。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扩能升级。

24.促进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外贸转动力调结构,进一步推进产贸融合,培育壮大外贸主体。鼓励重点企业提升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出口企业加强防范收汇风险体系建设,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扩大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提高外资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推动汽车、家电、新能源等优势产能和装备“走出去”。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支持贸易救济体系建设。

八、高水平建设文化强市

25.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大力实施文化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支持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打造一批前瞻性重大文化科技融合项目,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培育一批功能品质俱佳的文化体育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 万元补助。

26.推动文化创意载体建设。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加快园区(基地)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因地制宜培育一批新兴文化(体育)创意产业园(基地)、街区、小镇、楼宇、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1000 万元补助。

27.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放大国家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成果,构建政府、企业、市民“三位一体”的文化惠民新模式。对在全国或国际重要平台展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舞台剧、电影、电视、动漫等文化相关产品,最高给予500 万元补助。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全国性或国际化大型文化活动、文化展览会、文化交易会、体育赛事等,最高给予500 万元补助。

28.助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实体书店等传统文化行业,改造服务环境、创新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非国有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体育健身场馆等文化(体育)场馆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最高给予200 万元补助。扶持民营艺术院团发展,对原创剧目、人才培养、商业演出、优秀民营院团等,最高给予50 万元补助。

九、高效保障政策实施

29.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常态化开展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活动,全面落实联系包保机制,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健全分办交办、平台办理、联动推进等制度,确保企业问题有效解决。

30.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围绕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持续减少审批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各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制定简便、高效的操作规程并发布执行,负责组织政策绩效评价。各级要抓好政策衔接、承接,协调联动抓落实,预算安排的涉企资金要尽快落实并拨付到企业,对支出进度缓慢的要督查问责。

6.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六

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市经委)

合政〔2011〕51号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2011年05月03日

【字号:大 中 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修订后的《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为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合肥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1.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

2.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鼓励投资工业项目

3.建立《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双千工程”项目库分为《产业升级技改项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和《新建工业项目》五类,实行总体规划、分年实施、滚动发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发布一次“双千工程”项目计划安排,在充分征询公众意见、修订完善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4.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改项目,不需新征用地的,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需新征用地的,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

5.支持新建工业项目建设。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

6.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在合肥地区综合配套率必须达到一定要求,不重复享受我市其它扶持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鼓励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7.支持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并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技改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另外,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500吨(含500吨)标准煤或节电150万千瓦时(含150万千瓦时)的,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每增加节能量500吨标准煤或节电150万千瓦时,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9.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凡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小企业加快发展

10.支持小企业加快发展。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1.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对由市政府推介的小型工业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给予当年新发生贷款利息金额50%的财政贴息,并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给予补贴。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商业银行、融资租赁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提供的合法融资产品。同一企业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上缴的各项税收总额市级留成部分。

五、鼓励“两化融合”和建设品牌示范企业

12.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工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

统产业,对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信息化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仪器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并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推进品牌示范企业建设。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

14.为鼓励开发区、县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建设符合规划、用地条件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其它

15.投资补助政策兑现的资金,由市与企业纳税地所在县、区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50%,县、区财政承担50%。市辖四区范围内的企业,由市级统一兑现,资金由市财政与区财政结算。三县范围内企业,由市与县分别兑现。

小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兑现的资金,属市辖四区和三大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由市与各区按共享税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市级统一兑现,资金由市财政与区财政结算。三县参照本政策执行,政策兑现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奖励政策涉及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市与县、区按现行分税制比例承担,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

16.申请上述政策的企业或单位,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窗口统一申报受理。属投资补助的项目,按季度申报,其它各类奖励按申报。市经信委、财政局、审计局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在2周内一次性审结,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17.申请政策支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依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时向所在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月度主要财务指标信息快报和财务会计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企业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8.本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原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合政〔2010〕26号)、《关于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工业小企业振兴计划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的若干政策》(合政〔2010〕25号)同时废止。2011年1月1日以前,按市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合政〔2010〕26号)

规定申报并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项目,执行至补助期满。

7.浅析合肥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篇七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沧桑巨变, 学前教育已由过去的福利性、后勤性工作, 发展为今天的一门旨在促进学龄前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的科学, 学前教育的对象也已经从以前的3-6岁向下延伸至0-3岁, 学前教育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肥市幼儿园共460所, 公办园131, 省一类20所, 市一类30所, 农村市师范6所, 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6%。省、市级一类幼儿园和农村示范幼儿园的总量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学历合格率99.4%、专业合格率80.8%、专科以上学历比例为52.9%。教师学历合格率96.9%、专业合格率80.7%、专科以上学历比例为42.6%。

民办幼儿园比例最大, 基本以小区为单位存在, 以私人办理形式, 主要以盈利为目的。

二、合肥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

1. 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不均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公办幼儿园数量少, 难以满足需求。据不完全统计, 合肥市民办幼儿园占了全市幼儿园总数的将近七成。

(2) 民办幼儿园良莠不齐。

2. 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

(1) 农村教师专业素质低。由于农村幼儿入园率低, 教师工资待遇低、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等原因, 农村幼儿园的教师专业素质较低。

(2) 城乡教学环境、基础设施差距较大。农村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基础设施较差, 缺少可以提供给幼儿的玩具和教具。环境不够整洁, 给幼儿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 安全问题更为严重。城区幼儿园配套设施则相对完备, 教学和游戏环境较好。

(3) 农村幼儿园课程比较单一。农村幼儿园片面重视学科课程和显性课程, 比较重视对幼儿知识的培养, 而忽视了幼儿自身发展的特点。此外, 农村幼儿教师没有重视对幼儿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也没有使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 学前教育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师资队伍不稳定

师资是合肥学前教育发展的一大关注热点。合肥幼师是合肥市幼儿园教师培养的主要阵地, 而合肥幼师目前的招生门槛较低, 学生各方面的素质都亟需提高。

在我们所调查的幼儿园中, 公办园的园长、教师学历要普遍高于民办园园长的学历。

合肥市对于学前教育教师入园的考核没有一个统一标准, 基本上都是幼儿园自聘, 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入园门槛较低, 所以造成合肥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配置不均衡。

(二) 学前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1. 管理者较少并且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限

在调查中发现, 合肥市教育局没有学前教育专门负责人, 这样容易忽视学前教育, 很难真正履行教育管理职能。

2. 幼儿园评估监管力度薄弱

由于缺乏学前教育管理者, 政府对于幼儿园的评估监管力度较为薄弱。

(1) 办园条件方面。由于政府对幼儿园管理力量较为薄弱, 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强, 导致部分幼儿园办园不规范。据我们了解, 在民办园里, 也只有一年一次的年检制度, 其他监督检查更是少之又少。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 不仅是民办园, 在公办园里也存在着扩班超额的现象。

(2) 幼儿园收费标准方面。幼儿园高收费是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 幼儿园收费基本上是自行定价, 一个学期动辄数千元。根据我们的了解, 公办幼儿园比较能按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相比较而言,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存在着过大差距, 有的幼儿园一学期的学杂费竟达四五千元, 而有的幼儿园学杂费仅几百元, 差距最大可达10倍以上。家长普遍反映“入园难, 入园贵”。

3. 幼儿园教育经费投入

2014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中, 学前教育所在比例不足2%。

教育经费的不充足, 幼儿园的本身能力有限, 使得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再培训、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各方面的硬件措施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三) 学前教育的教育内容设置不科学

1. 教育内容重智育轻德育化明显

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 作为“孩子越来越难教”的境况下, 德育教育更是迫在眉睫。但是, 由于传统、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在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上, 社会上还较普遍地存在重智轻德, 重认知教育轻社会性、人格培养的问题, 忽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情感、态度、自主性、社交能力等的培养。

2. 教材使用混乱, 加重了幼儿及家长的负担。

目前, 幼儿园所使用的教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我们所调查的幼儿园中, 基本上都是没有教材的。现在, 越来越多的幼儿园以及教师都重视到教材统一的重要性, 在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中各占到70.6%和58.3%, 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幼儿园使用的教材仍然很混乱。

3.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与支持。

首先, 近几年虽然国家级或省市级的幼教科研项目均有所增加, 但与中小学相比, 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在经费支持上都仍存在很大差距, 这在客观上影响学前教育科研更普遍、深入的开展。其次, 幼儿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能力尚显薄弱, 缺乏对儿童行为、心理发展需要及其问题的观察与分析能力, 也尚缺乏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缺乏分析、总结、提升自身教育经验的能力。

(四) 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由于学前教育尚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 国家的法律不完善, 已有的政策在管理层面就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作为弱势群体的孩子接受早期教育的权利也就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方面学前教育发展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必要的政策规范。其次, 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培训等问题仍未很好解决。在我们的了解中, 有80.5%的教师的工资在1500元以下, 许多教师迫切希望提高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过低会使教师心理不平衡, 从而对对他们的教育教学质量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加快合肥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

根据笔者的资料收集、调查和分析, 针对目前合肥市学前教育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我们认为,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解决问题。

(一) 加大投入和监管, 促进幼儿园的均衡发展

1.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公办幼儿园缺乏、民办幼儿园良莠不齐, 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投入不足。所以必须加大政府投入。

2. 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 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尽量保证每个区至少有一至两所以上的公办园, 平衡教育资源, 满足家长及学生需求。

3.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 促使其规范办学

(1)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监管。 (2) 民办幼儿园应严格遵循相关办园规定、年检制度等, 规范办学。提高民办园的保育和教育质量。 (3) 注重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问题, 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 将安全问题和卫生问题放在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

4.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促进师资力量均衡发展

(1) 加大幼儿师范学校建设, 提升幼儿教师培养水平。 (2) 鼓励各区、县在事业单位编制内拿出部分指标用于招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 扩大幼儿教师数量。 (3) 注重培养教师的基本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水平, 积极借鉴学习国内外在学前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 (4) 注重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 做好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5. 发展农村幼儿园, 缩小学前教育的城乡差距

(1) 做好试点工作, 总结经验。做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 并总结推广。 (2) 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3) 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业务素质, 是推进农村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关键。 (4) 注意开展活动课程, 并发挥隐性课程的作用。在幼儿园阶段, 适度降低对幼儿学科课程的要求, 使幼儿在轻松快乐的范围中全面发展。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 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 发展幼儿的想象力与创造能力。寓教于乐, 更好地利用农村的地理环境, 帮助幼儿快乐学习。 (5) 充分发掘农村教育资源, 形成有特色的学前教育。生活中处处有资源, 处处可以展开教学, 当地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人力资源, 都可以成为教师开展幼儿教学的活的教科书。。 (6) 加强城乡学前教育之间的沟通交流, 互通有无城市和乡村的学前教育各有特色和长处, 城市的优质的学前教育可以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给乡农村的学前教育提供好的资源和先进的经验。

(二) 做好教育评估管理工作, 增强管理力度

1. 增加教育局专职幼教管理人员, 明确幼教管理人员的分工。

2. 做好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的资料统计、归档工作。

3. 切实做好对幼儿园的评估与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非法办园和不合格办园, 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管。设置统一的幼儿园收费标准, 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从而避免幼儿园, 尤其是民办园乱收费、高收费的情况。

(三) 规范教学内容, 增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性

1. 转变观念, 纠正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偏差

(1) 全面认识和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学前教育是人生的启蒙教育, 对人一生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学前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终身教育体系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奠基和启蒙作用。

(2) 转变学前教育观念

教育部门应将教育新的理念推广到每一所不同类别的幼儿园, 让每一个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都发生变化, 再针对转变观念带来的新问题, 在创新实践中求得新的发展。

(3) 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 科学进行学前教育

游戏是孩子天性之一, 要改变陈旧的限制游戏的观念, 利用游戏, 寓教于乐, 将一些适合幼儿的学习内容以游戏的方式呈现。

让幼儿接触大自然。传统观念中, 往往处于对幼儿的过度爱护, 而限制他们在户外玩耍, 这种观念应当改变, 让幼儿在教师或者家长的带领下, 亲近自然, 从小就在心底产生对自然、对世界的热爱之情。

(4) 满足学生的情感需求, 促进师生交流、亲子交流

在学前阶段的学生也是有自己独特个性和思维的学生, 每个学生都是不同的小个体, 学前教师和家长不能因为学生年龄小而忽视与他们之间的沟通交流。学前阶段正是一个人发展个人情感的重要阶段, 良好的师生关系、亲子关系会使人的一生受益匪浅。

2. 规范幼儿园的教材使用, 使学前教育内容更加合理

专家和优秀教师可以根据幼儿特点及我国现状, 选择或编写教材, 在某一地市采用统一的教材, 从而既规范了幼儿园教材的收费标准, 也通过科学安排的教材提高幼儿教育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科研能力和借鉴学习能力, 促使学前教育更加科学

(1) 在幼儿园教师中建立科研小组, 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活动, 在学前教育问题上下功夫, 争取用新方法、新思路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困难。

(2) 积极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平台, 增加沟通交流, 学习新鲜经验。“走出去, 引进来”, 借鉴外国幼儿教育经验, 例如让孩子多活动、多实践, 鼓励孩子接触大自然等等。

(3) 由经验化的教育向科学化的教育发展, 教师不片面仰仗自己的经验, 而要结合社会实际和科学成果, 使教育科学合理。

四、结论

在学前教育大力发展的今天, 我们依然要更加重视其发展存在的问题, 均衡发展公办民办幼儿园、城市乡村幼儿园, 进行大力的宣传, 促进人们对学前教育的重视, 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政策的施行与扶持, 更加要注重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让孩子们可以接受到更好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庞丽娟、范明丽.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J].教育发展研究, 2012, 4.

[2]罗仁福、赵启然.贫困农村学前教育现状调查[J].学前教育研究, 2009, 1.

[3]严仲连、何静.我国农村学前教育政策的实施现状与执行策略[J].东北师大学报, 2012, 5.

[4]王海英.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表现、产生机制及其解决的可能途径[J].学前教育研究, 2011, 8.

8.合肥市产业发展 篇八

关键词:合肥市;商贸流通;零售业态;电子商务;信息技术

中图分类号:F727;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6)04-0001-03

商贸流通业是指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1]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合肥商贸流通业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成就。2014年合肥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49.69亿元,约是2010年839.02 亿元的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GDP中的比重由2010年的37.02%上升到2014年的37.79%。2014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单位)1372户,全年实现零售额1282.79亿元。在产业贡献方面,2014年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为456.74亿元,占全市GDP和第三产业产值增加值比例达到8.9%和22.5%,从业人员超过十万人。[2]可见,商贸流通业已经成为促进合肥市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必须高度重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一、合肥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商贸流通业结构趋于优化

随着国内外流通企业进入合肥市场,以及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的发展,合肥市商贸流通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和调整。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特许经营、便利店等流通方式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社区便民商业发展较快,社区

餐饮、便利店、生活超市、快递配送、菜市场等便民网点不断增加。在电子商务流通方式上,打造了一批B2B交易平台、B2C购物平台、生活服务平台及其它新型电子商务平台,如中国安徽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网、合肥百大集团的百大易商城、小蚂蚁市民菜园等,为商贸流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快速提升

通过“内培外引”,合肥商贸流通企业整体实力有了较大提升,出现了一批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14年中国零售业百强排名,合肥百大集团位居第14位。[3]安徽同庆楼、蜀王餐饮投资、老乡鸡等餐饮企业,跻身中国餐饮百强。周谷堆批发市场、安徽大市场、裕隆农资、徽商钢材等一批产业特色专业市场形成。2014年,10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有16个,交易额达1037.32亿元,辐射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4]同时,吸引LV、Gucci、Dior、Armani等国际一线品牌进驻,商业国际化程度和品牌档次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地提高了商贸流通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市场监测与监管能力全面提高

市场监测和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市场调控和市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实施“双百市场”、“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等工程,已建立起全

市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反应和处置能力,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同时,通过加强对全市流通领域治理整顿,使合肥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为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商贸流通基础平台不断务实

在我国大力推进传统流通方式转型的背景下,合肥市抓住长三角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合蚌芜创新实验区等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积极推动国家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建设,围绕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这一主线,有力地推动了商贸流通领域基础应用平台、数据库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商贸流通工作的服务水平。[5]

二、合肥商贸流通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机遇

1. 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战略,合肥市不断提升服务业发展力度,相继出台《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20)》、《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等一系列文件,使得商貿流通业发展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全国物流园区规划一级城市”、“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等一系列与商贸服务业相关的国家重大工程加速推进,为合肥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新机遇。[6]

2.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定位。随着《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合肥定位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虽然合肥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与南京、杭州有较大的差距,但融入长三角地区将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为扩大商贸流通业的辐射力,建立特色鲜明的商贸流通产业体系提供了优越的区位机遇。[7]

3.交通基础设施的便利性。随着合肥市“米”字型高铁构架的完善,高速铁路发展进入新阶段,与周边城市的交通极其便利,进一步放大同城效应,更加凸显了合肥市的区位优势。“十三五”时期,合肥市轨道交通将建成通车,站点商业的规划建设将成为重点,人口将呈现出向地铁沿线和地铁站节点集中的趋势,将有效缩减合肥市居民购物消费的交通时间和成本,改善购物环境,拉动潜在消费。因此,交通基础设施和区位优势对合肥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商贸流通业发展存在的挑战

1.商贸流通业的先导作用不强。虽然近年来合肥市商贸流通业有较大的发展,但对本土产品价值的实现和提升作用还不明显,对整体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仍然不强。2014年合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GDP中的比重为37.79%,远低于南京的47.24%和杭州的41.71%。可见,合肥商贸流通业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发挥不够,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2.面临的竞争压力巨大。随着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合肥市与周边城市联系更加紧密。相对来说,周边上海、杭州、南京、武汉等大中型城市商贸流通业较为发达,人力、资本、信息等要素将向这些城市进一步聚集,合肥市商贸流通业将在规模能级、品牌档次、信息化等方面面临挑战。[8]

3.商贸流通业体系不合理。合肥商贸流通业中传统业态仍居于主导地位,现代化的仓储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网上销售、电子订货等技术应用较为不足,专业市场的虚拟化经营处于初级阶段。[9]

4.新兴业态与新兴行业的挑战。合肥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化水平、创新能力、资本周转速度、物流分销成本等方面水平不高,随着国家“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战略的实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高技术服务业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占合肥市商贸流通业主导地位的传统商贸流通业必将面对新兴业态和新兴行业的挑战。

三、促进合肥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对策

(一)鼓励多元化零售业态发展

结合合肥市居民消费需求结构变化,发展多元化的零售业态,创新销售模式。重点提升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大中型商业设施水平,营造良好购物环境;鼓励百大集团、安徽商之都等大型实体零售企业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店线上线下发展,培育建设一批产品丰富、特色鲜明、消费便捷、售后服务完善的网上商城;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各种便利店、专卖店、连锁店等;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引领特色街区建设。通过零售业态的多元化,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行为和购物需求。[10]

(二)创新发展流通领域电子商务

以合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速电子商务与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流通领域电子商务。通过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示范点建设,构建农产品和工业品城乡双向流通体系。通过互联网实现国内外要素市场的有效对接,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推动通关一体化改革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国际贸易的便利化。

(三)构建高效物流基础平台

以“全国物流园区规划一级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发展和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为契机,促进物流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融合发展,加快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快速综合物流网络体系,打造成为服务全国、辐射长江经济带的国家级物流枢纽重要城市。依托合肥综合保税区、合肥出口加工区、合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国际化流通体系。

(四)推进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业的应用

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物联网、云计算、GPS、GIS、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各环节的应用,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业变革。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EOS、EIS等信息交换方式,向设计、研发、生产、物流环节等环节延伸,在供应商、制造商等上下游企业之间构建稳定的供应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通过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智慧商圈、智慧物流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推进创新现代流通商业模式,整合各类社会资本资源,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现代商贸流通业新格局。[11]

参考文献:

[1]许文芬.我国商贸流通业与高端服务业的价值链融合及实现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5(20):24-25.

[2]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安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289-295.

[3]张云河.我国商业零售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J].对外经贸,2015(10):58-61.

[4]蒋瑜香,付艳,黎静等.新常态下朝新目标阔步迈进[N].北京青年报,2015-01-21(5).

[5]尹丹娜.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服务粒度研究[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4(2):45.

[6]李征.电子商务影响力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22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证据[J].国际商务,2015(5):104-113.

[7]方烨.长江经济带将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N].经济参考报,2014-09-26(3).

[8]袁永友.中部城市商贸流通及服务业品牌塑造与差异化发展探讨——以服务外包园区为例[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13(6):13-15.

[9]吴菁芃.中国商贸流通业物流系统建设市场分析[J].物流技术与应用,2013(5):119.

[10]夏继军.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J].现代商业,2015(20):18-19.

[11]李德仁,姚远,邵振峰.智慧城市中的大數据[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14(6):631-639.

(责任编辑 高道友)

Study On the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Circulation Industry in Hefei

ZHU Chao-cai

(Commerce Circulation School, Anhui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Hefei 231131, China)

Abstract: The commercial circulation industry in Hefei has many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such as a broad space for development, deputy center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city group, convenient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and fine macro policy environment. But it also has challenges such as weak leading role, greater competitive pressures, unreasonable circulation system and challenges of new industr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circulation in Hefei, the author proposed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aspects such as encouraging diversified retail formats, innovating and developing e-commerce in circulation field, constructing an efficient logistics platform, promoting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commercial circulation industry and so on.

上一篇:排球赛赛后总结下一篇:缅怀先烈手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