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2024-11-27

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精选10篇)

1.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一

滨州市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和《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滨州市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市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 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学校创建市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市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注重学校管理的内涵发展。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第六条 学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 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适应素质教育的需求,整体素质较高,学校管理科学、高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教师配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高,各学科的师资力量较强,结构合理。

第八条 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按照《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学校评估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85%,且A1-A4总分达到8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第九条 学校须取得县(区)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其中新建学校申报市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2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市级规范化学校:

1、举办“校中校”,未经省厅批准设立重点班(或实验班、奥赛班、强化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不能开足开齐音体美、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

3、不按规定要求安排作息时间,擅自加班加点,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的。

4、不按颁布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材的;接受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音像制品的。

5、违反国家、省、市招生规定违规招生的。

6、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乱收费的。

7、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擅自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或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有营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

8、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和教师排名次的,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的。

9、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

10、近3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1、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章 申报与评估

第十一条 市级规范化学校评估需经自评、申报、验收、认定等基本程序。取得称号5年期满需申请重新复评。

第十二条 学校自评达到《标准》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可提出评估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评估的学校进行复核并确认基本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验收申报(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学校自评报告、学校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及有关审核意见、《滨州市市级规范化学校申报表》一式5份和《滨州市市级规范化学校自评表》电子版。本文件及《申报表》、《自评表》等表格均要求打印上报,电子版表格一律从滨州教育网(http:///)“基础教育”栏目下载。

第十三条

市教育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申报学校,并通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一般于当年10月份左右组织评估小组赴学校进行评估验收。

第十四条 评估小组验收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课、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和复评都要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反映,按照标准逐项逐条核实、评估,并做出结论。

第十五条 市教育局依据评估小组评估结论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听取各方面反馈意见,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后,授予“滨州市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四章 管理与复评 第十六条 市级规范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申报,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属于省级规范化学校的,按程序向省教育厅提出撤销的意见和建议。3年内未进行复评,且期间未再获得更高一级称号的学校视为自动取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十七条 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复评实行初审、验收、复核的办法。

初审: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提出初审意见和整改建议,学校依据整改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全面整改。

验收:市教育局委托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报市教育局复核。各县(区)教育局将验收情况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教育局。

复核: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县(区)教育局验收的学校进行复核。复核采取抽查的办法,申报5处学校以上的县(区)抽查5处进行复核,不足5处学校的全部复核。如抽查中发现1所学校达不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将重新组织专家对所有通过的学校进行重新评估,并安排在下一批重新抽查公布。

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验收。第十八条 市级规范化学校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其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自然取消。

第十九条 实行市级规范化学校随访制度。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市级规范化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给予黄牌警告,进行为期1年的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同时自然撤销县(区)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二十条

被取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1年后可重新申报市级规范化学校。被撤销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3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市级规范化学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则以本《办法》为准。

2.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二

1.1 丰富污染源监控的方式

在原有在线监测网络平台的基础上, 通过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改变监控手段的单一性为多样化, 提高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性能和在线监控系统的开放性。

1.2 提高监控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在线检测、在线监控两种方式的数据整合, 对各种监控信息进行综合对比分析, 得到更加准确、合理的信息, 提高环保监控信息的准确性。

1.3 实现系统功能扩展

通过在线监控和视频系统的建设, 进一步加强原有自动监控系统自动化处理能力, 扩展原有数据监控平台的功能。构建集污染源排放现场数据、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控、数据自动化与智能化分析处理、可视化表现和指挥调度为一体的污染源远程监控平台, 实现环境事件处理应急指挥调度的现代化。

2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内容

在线监控中心系统建设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获取; (2) 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存储; (3) 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处理; (4) 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报警; (5) 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展示。

3 系统设计思路

3.1 系统的可靠性

系统可靠性体现在系统构成设备的性能和系统结构的合理两个方面。

本系统构成的核心硬件设备为HP380服务器, 软件采用Citect SCADA、.net、SQL Server和Oracle数据库, 从设备本身的技术指标以及应用业绩来看, 其性能可以满足在线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系统是一个规模较大的系统, 合理的系统结构是保证系统稳定工作的关键, 对于大型系统尤为重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采集设备多、数据处理量大, 而技术要求也相对较高, 因此需要合理地将工作任务分配到不同的设备上, 实现设备运转负荷的平衡, 避免出现系统运行的瓶颈。

3.2 系统的扩展能力

随着环保监控的发展,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将逐步纳入更多新的监控站点, 因此系统必须具有很好的扩展能力。系统的扩展能力体现在新站点的接入和系统结构的扩展。

新站点的接入要简单易用, 接入后可以很好地与原有系统融合;在接入站点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 需扩展SCADA系统结构, 同样结构的扩展必须与原系统很好地融合。基于Citect SCADA软件开发的SCADA系统可以很好地实现这一点。

3.3 集中的数据管理

本系统是基于网络运行的, 采用集中化的数据库管理有明显的优势。拥有全局性的数据库, 任何一个程序对数据库的操作更新后, 其他的管理程序数据都将得到更新, 避免产生系统数据不一致的现象。

集中化数据管理必然涉及数据安全性的问题, 目前数据库管理程序均可以提供连接用户权限管理的操作, 通过建立不同权限的用户可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4 系统结构

4.1 系统结构图

4.2 系统结构设计说明

4.2.1 系统硬件配置

4.2.2 系统软件配置

4.2.3 服务器设备的IP地址规划

4.3 数据流向图

4.4 数据流向说明

现场监测设备将监测的实时及小时上传到系统数据库中;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时数据上传到系统数据库中。

系统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和监控数据, 为在线监测的监管员提供排污口的排污信息, 以及当前生产及废水或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若出现异常, 提供报警功能, 提醒监管人员进一步采取措施。

对排污的实测小时数据进行规格化, 重新按一定的结构进行存储并对数据进行监控, 出现非法数据以及超标数据, 提供报警功能。

对监测小时数据的非法数据进行过滤, 提示客户进行处理, 并进行误差修正。对缺失的数据, 提示用户进行补全。

根据修正和补全的监测数据, 为用户提供各类报表, 为排污收费提供依据。

5 系统功能的技术实现

5.1 现有在线监测数据的存储

5.1.1 在线监测实时数据的获取

在线监测的实时数据由在线监测现场控制器程序和数据处理应用程序完成, 在线监测控制器将实时数据写入中心数据库, 按照每分钟1个数据记录的形式向实时数据表写数据;数据处理程序判断数据表内的数据数量是否超过60个, 若超过60个数据则将记录时间较早的数据删除。中心系统软件直接读取在线监测实时数据库的最后一组数据, 作为当前值进行应用。

在线监测实时数据上传内容为被监测点的当前数据值及状态值。

在线监测控制器上传到原始数据库的数据是每个监测数据一个数据表的形式, 中心系统软件根据每个数据表名称, 采用ODBC技术对其进行读取操作以获得实时数据。

5.1.2 在线监测原始数据的获取

在线监测的原始数据由在线监测现场控制器程序完成, 在线监测控制器将原始数据写入中心数据库, 每个监测参数有一个对应的数据表, 按照每小时1个数据记录的形式向实时数据表写数据。

在线监测上传的原始数据包括被监测点的小时均值、小时最大值、小时最小值、小时总量、天平均值、天最大值、天最小值、天总量。

5.1.3 在线监测数据库的表结构

数据库:在线监测的所有数据表在同一个数据库中, 数据库为手工创建, 数据库名称为CQJC_Pollutant。

数据库登录用户创建:用户名“zxjc”, 密码“passkey”。

在线监测数据的数据表设计3个字段:记录时间字段、记录数据字段和设备状态字段。记录时间字段名称为tstamp, 数据类型为DATETIME;记录数据字段名称为value, 数据类型为REAL;设备状态字段名称为status, 数据类型为INT。

5.2 在线监控数据的存储

5.2.1 在线监控实时数据的获取

在线监控实时数据包括仪表检测的数据和通过分析得出的报警数据。

在线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采用现场控制器主动上传的方式。现场控制器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 (最小间隔5s) 上传数据到主站控制器, SCADA软件与主站控制器通讯获得实时数据, 数据上传采用UDP协议。

SCADACitect软件建立与主站控制器数据相对应的标签变量, 自动接收来自现场控制器的数据, 用于数据展示和存储。

主站控制器具有现场控制器通讯中断监测功能, 该监测状态数据同现场控制器上传的实时数据一起传送到SCADA系统。

5.2.2 在线监控原始数据的获取

在线监控原始数据包含开关量 (如电机运行状态) 发生状态变化时的记录、模拟量 (如电机运行电流值) 实时数据记录、功耗累计量小时累计数据3种类型。

在线监控的原始数据上传由现场控制器和SCADA软件共同完成。现场控制器根据存储的记录内容, 当有新的记录产生时, 将新的数据记录上传到SCADA主机, SCADA主机运行Data Log Server接收数据在指定的目录下形成.csv文件, SCADA软件将.csv文件导入数据库存储。

5.2.3 在线监控数据库的表结构

数据库:在线监控的原始数据包括各个现场检测参数的数据表, 所有数据表在同一个数据库中, 数据库为手工创建, 数据库名称为CQWK_JXJK。

数据库登录用户创建:用户名“zxjk”, 密码“passkey”。

数据表结构:数据表设计3个字段, 记录时间字段、记录数据字段和设备状态字段。记录时间字段名称为tstamp, 数据类型为DATETIME;记录数据字段名称为value, 数据类型为RE-AL;设备状态字段名称为status, 数据类型为INT。实时数据表由SCADA程序自动创建。

5.3 在线监控、监测实时数据展示

5.3.1 数据总貌展示页面

(1) 实时站点地图页面。该页面为系统的首页面, 以地图的形式展现各个污染源企业的报警情况。每个污染源企业在站点地图上以一个报警指示灯表示, 当该站点发生报警时, 指示灯闪烁。

(2) 过程分析曲线页面。过程分析曲线用于提供同一时段不同监控数据或同一监控数据不同时段的对比。通过过程分析曲线, 数据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进行数据对比察看以掌握信息。过程分析曲线在SCADA系统运行时采用动态选择参数的形式, 使用方便、灵活。

(3) 趋势曲线页面。趋势曲线用于展示检测参数的趋势变化情况。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要组态显示的参数, 该页面最多可以同时显示8条曲线的变化趋势。用户可以选择趋势曲线的起点时间、终点时间, 可以放大、缩小选择的区域, 以便观察曲线的微小变化。

(4) 系统信息、工具页面。用于展示SCADA系统的运行信息, 提供系统配置软件工具。

(5) 用户管理页面。提供SCADA系统操作用户、管理用户和维护工程师的权限管理设置功能。相关操作有用户登录、用户注销、用户信息编辑、用户密码修改和新建用户。

5.3.2 各站点数据展示页面

(1) 基本信息展示。基本信息的展示数据来自基础数据库, Citect SCADA软件采用ADO技术从基础数据库读取数据, 在页面上进行显示。

(2) 各污染源企业的实时数据展示页面。针对每一个监控站点, 通过Citect SCADA软件的图形编辑器功能制作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在线监控数据的整合展示页面。

实时展示的数据内容包括现场仪表检测的数据值、站点报警状态、站点运维状态、对比试验信息等内容 (站点运维状态和对比试验信息来自基础数据库) 。流程图实时数据展示页面如图3所示。

5.4 实时数据报警

使用Citect SCADA软件的“ALARM”配置功能完成报警总貌画面, 列表显示各个被监控企业的总体报警情况和站点地域分布情况。当某一个监控站点发生报警时, 在报警列表页面上出现一个报警信息。

站点报警显示与基础数据库中的当前现场运维状态关联, 运维状态包括正在维护、设备故障等信息, 该信息由运维公司录入。当系统处于维护或故障状态时, 不进行报警显示, 只显示站点运维状态信息。

5.5 现场控制器的参数设置

现场控制器的控制功能主要用于设置模拟量数据报警上下限、开关量数据的报警状态、数据上传时间间隔3项功能。在SCADA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数据后下传到现场控制器, 控制器根据新的设置内容进行运行。

现场控制器的参数设置功能在各个站点实时监控页面上完成。

5.6 原始数据的查询

原始数据查询主要形成各个站点的历史数据报表, 实现用户按照日期进行原始数据的查询。

5.7 规格化监测小时数据

由于监测系统上传来的小时监测数据比较零乱, 需要对小时数据重新进行组织, 以便系统检索和统计方便。即将某监测点的分散的小时监测数据, 保存到同一张表中, 并以横表的形式存储。

进行数据整合的数据来自在线监控原始数据库和在线监测原始数据库读取数据, 采用ADO技术从数据库中读取数据。

数据整合的目的在于便于应用程序对数据的使用。对于在线监测原始数据库将现场控制器形成纵向数据表整合成以监控站点为数据表的横表, 对于在线监控原始数据, 由于原始数据采用的是逢变存储的方式, 现场控制器上传形成的数据表内数据记录数量不一致, 进行数据整合反而可能不便于应用程序的使用, 因此在线监控的数据是否整合根据应用程序开发的情况而定。

数据整合过程中对原始数据不做任何处理。

5.8 展现监测小时数据

对某监测点的监测数以趋势图的方式进行展现;可随时查询某监测点某一时段内的历史数据;对于非法数据不予展现。

5.9 数据异常报警

每个计算机用户在安装一个Window应用程序, 当出现报警信息时, 将自动弹出一个报警窗口简要提示报警信息。登录系统后, 可查询到所有报警详细信息 (注:类似QQ消息提示) 。

数据异常报警条件有: (1) 监测数据出现超标数据, 需要报警; (2) 出现非法数据, 需要报警; (3) 数据连续出现N个相等值时, 进行报警; (4) 出现异常值, 需要报警。

5.1 0 设置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由维护组人员对监测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情况进行设定, 为数据的有效性判断提供依据。通过操作页面, 维护组人员可以进行察看、操作。

5.1 1 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断

数据质控人员, 根据生产现场设备的状况等因素, 人为断定监测数据是否有效, 无效数据将被过滤。

(1) 对于非法数据, 系统将自动过滤掉; (2) 质控人员对数据的有效性进行直接判断, 确定是否有效。无效数据将被滤掉; (3) 系统将根据设备状态及其它规则给出数据是否有效的默认值; (4) 对于废气排放, 如果O2浓度无效, 则SO2、NOX、CO2、CO值也将无效; (5) 记录数据有效性判定的日志。

摘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旨在通过对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设备运行状态的自动监控,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环境评价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 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性, 提高环保现场执法的现代化水平, 逐步达到提高重庆市环境质量的最终目的。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关键词:污染源,在线监控

参考文献

3.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三

在※※县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的讲话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是为贯彻落实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我县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昨天,市发改委重点办对我县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季度督查,并对下一步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年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我县市级重点项目从项目个数、年度计划投资额等方面看在各县区中位次比较靠前,这为全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忧”的则是我们的项目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就今年我县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上,张务锋市长指出,重点项目建设就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促跨越”。他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重点项目中工作应该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我们要狠抓落实,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一是继续坚持由县主要领导任组

长的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二是实行重点项目重要事项直报制度和绩效跟踪考核制度,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可以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畅通重点项目建设的反馈渠道。

二、强力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2012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共有220个,我县共有15个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盘子,总投资11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3.5亿元。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是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六项考核之一,我们要切实有效推进,不遗余力。

(一)要求每个市级重点项目要按月排出建设节点计划。从目前调度的情况看, 一季度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为9.18亿元, 仅是全年计划投资额的七分之一。因此,今后工作中一是各项目单位要根据计划按月排出建设形象进度节点计划和完成投资节点计划,细化建设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年底全县重点工作考核对这15个项目建设情况列为重点,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加大扣分力度。二是在月调度、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总评的基础上,实行市级重点项目旬通报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

工作开展。

(二)每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明确一个县级领导进行包扶。继续实行实行包扶责任制,每个市级重点项目都要有县级班子领导进行包扶,做到“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县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工作班子”, 从项目手续办理到竣工投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市级重点项目涉及的政策、用地等事宜,本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随时个案协调,专题研究,化解难题,推进项目建设进程。领导包扶市级重点项目表已经发到各位手里了,项目单位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遇到的任何自己解决不了困难和问题,都可以向包扶领导直接反映。

(三)未开工的市级重点项目要全力以赴实现尽早开工。到目前,我县15个市级重点项目中仍有三个项目未开工,分别是官庄镇山水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杨庄镇银宝高端轿车子午线轮胎生产和诸葛镇兴盛多金属综合利用项目。这个问题由招商单位负责,找出未开工的原因和存在的困难,报项目包扶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制定出具体的项目开工方案和时间表。

三、注重招大引强,注重策划包装

今年,市里实行“有限指标保重点”政策,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由市里统筹协调用地指标,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我们在今后招商引资工作中,要本着引进地方税收贡献大、附加值高、关联性强的项目的原则,继续

坚持招大引强,注重项目的策划包装,要围绕工业谋划项目、围绕产业升级换代谋划项目,围绕基础设施和提供保障谋划项目,围绕改善民生谋划项目,加大重点项目的谋划力度,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50强开展招商,力争在过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大项目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各部门、各乡镇在谋划重点项目建设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所有落地项目都不能和国家的产业政策相违背;二是要深刻研究《国务院关于在沂蒙革命老区实行中部地区有关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围绕其中的重大政策来谋划项目,引进中央支持的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四、为重点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并审联批制度。对资料齐全的项目,特别是市级重点项目,各审批部门要再减少审批环节,就算是再减少一个签字程序也要减,最大程度缩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为项目单位赢得更多的时间用于项目建设。二是各经济主管部门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开展分类指导,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政务大厅、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参与,对涉及项目建设的收费进行再审查、再核定,按照“确定基数,限定总量,收费审批,统一管理”的模式,最低标准收费。四是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单位、企业评

4.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四

关于创建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申请

县爱卫会:

多年以来,我局在县爱委会的指导下,建立完善了爱国卫生相关制度,添置购买了卫生设施,绿化美化了办公环境,努力为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生活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多次被县委政府命名为县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市级卫生单位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更换添置卫生设施,美化亮化环境。经自查符合创建条件,特申报重庆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其理由如下:

一、组织健全,目标明确。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以创建市级卫生单位为目标,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除“四害”、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我局建成为重庆市卫生单位,并成立了以局长湛剑炜为组长、分管领导陶世明、李祝平为副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法制科、注册登记科、市场科、监管科、公平交易科、消保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爱国卫生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负责市级卫生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思路明晰,措施有力。一是县局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进一步落实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为全力推进创建重庆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2007年创建重庆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意见》、《创建重庆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爱国卫生管理制度》等文件。三是投入资金15万元,建设露天花台、水池,添置花盆,栽种花草,绿化美化了局机关办公楼周边及办公室内部环境;投入资金

2.5万元,为机关食堂购置了餐桌椅、消毒柜、冰箱、灭蚊器等设施设备。四是对局机关办公楼实行以科(室)、所为单位,以科(室)所长(主任)为责任人的片区包干负责制。对办公场所坚持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制度,做到长期保持责任区无蛛网、无垃圾、无污垢、无痰迹、无尘积,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始终保持整洁、协调、美观的清洁卫生环境。五是做好职工住宅楼周边环境的治脏、治乱工作,雇请专人每天对职工住宅楼的楼道和公共区域的垃圾进行清扫清运保洁,同时做到不乱搭乱建,职工住宅楼周边干净整洁。六是随时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除“四害”工作,切实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宣传到位,树好形象。积极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在内网上开辟创建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专栏,定期更换相关内容,以此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知识和责任意识。借助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积极开展一系列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树立并展示良好工商形象。

四、定期检查,严格奖惩。县局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所执行爱国卫生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做得好的加以褒扬,对做得差的限期整改。同时,对各科(室)、所、职工住宅楼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我们已经具备了申报重庆市卫生单位的条件,特此呈报,请予检查验收。

附件:

1、关于2007年创建重庆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实施意见

2、关于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3、重庆市卫生单位(复查)申报表

5.市级规范化学校材料学校管理 篇五

——学校管理

***中学

***中学学校管理

一、强化学生管理

1、根据素质教育报告册的要求,我校结合平时校内外表现对每个学生实施量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学生成长档案;

2、每学期进行一次“星级学生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报栏展出,使学生体验成功的快乐;

3、通过法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有效制止了各种违纪现象,形成了良好的教育秩序;

4、成立家长学校,建立起教师与家长沟通联系平台,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坚持每学期以班为单位集中举办一次大型学生家长座谈会,以表彰为主,及时通报学生的现实表现,帮助家长制定家庭教育方案,使教师和家长交换了思想,增进了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的针对性提供了依据。

二、优化教学管理

牢固树立“学校一盘棋,一切为教学”的思想观念,大力支持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和学习,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培训进修。学校与县教研室、师训科等部门结合,积极争取教师外出教研、学习机会,我校曾先后6次组织教师分批到洋思中学、杜郎口中学和妹冢中学参观学习,为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生发展环境的优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以新课程改革为载体,认真落实《市教学常规》,狠抓教研教改建设,深化了课堂教学,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我校自2006年秋季开始,紧紧围绕“新授课八步教学模式”大力实施“精品课堂工程”,开展了新课程改革的理论性研究和课堂创新的实践性研究,较好地形成了“以教研促教改,以教改促教学”的良好局面,等8位青年老师的课被评为市、县级教学能手;等20多位教师出过县级优质课,同时,我校有50多篇论文(案例)在省、市、县评比中获奖,10多位教师荣获各类大赛优秀指导奖等,三、更新观念提升素质

1.依法执教,提高师德修养。通过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其它教育教学知识,引导教师积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开阔眼界,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学习中,我校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教师把读书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指导教师反思自身教育教学的实际行动,与上级要求和专家观点作比较、找差距,明确不足,积极整改,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同时,我校通过积极组织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在广大教职员工中营造起崇尚师德、弘扬正气的浓厚氛围。

2.骨干带动,提高整体水平。我校有市、县级骨干教师6名,为深入挖掘名师资源,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能动作用,我积极为他们展示才华搭设舞台,为广大教师积极学习创造机会。具体做法是:⑴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后,要及时汇报学习心得,传播教改前沿信息,努力扩大外出学习的实际效果。⑵骨干教师每人至少带1名青年教师,帮助备课,指导授课,促进其教学教研水平的提升。⑶骨干教师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上示范课、参加课题研究、制作教学课件、举办学科教学讲座等,促进学校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3.专题培训,提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现代教育,要求教师必须树立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在不懈的学习中保持与时俱进,掌握先进技能,提升自身素质。根据教学需求,近两年来,我校对教师进行了计算机培训、新课程培训和普通话培训,并要求各学科组长根据培训内容,上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示范课,引导教师把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落实到具体的教学之中。

4.校本教研,提高专业水平。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我校把校本教研作为一种教学研究制度,以教师为主体,以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为教研对象,以课堂教学实践为载体,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办学层次的提升。主要包括:以备课组为单位,以课题为依托,以同步研讨为策略的集体备课、提高专业技能、促进教师发展的基本功比赛活动;以选拔骨干、推出新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示范课活动。

5.我校每学期举办一次优质课和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教改经验交流会、每周进行一次听评课教研活动、每月进行一次教师业务论坛,通过这些活动的扎实开展,提高教学能力。

四、规范管理扎实工作

在教学工作上,我校提出了“以常规为尺度、以发展为目的、以成绩为核心”的管理理念,狠抓教学常规的落实,始终坚持以学生的发展和取得的成绩为衡量教师工作业绩的标准。

1.抓标准,明确目标。为推进教学常规管理,我校要求各科室、教研组、教师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自己的教研活动计划,切实做到层层有计划,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确保教学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进行。

2.抓备课,要求从严。我们始终坚持以教研专题为依托,以教研组为单位,采取个人与集体相结合的备课形式,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六备”、“五设计”和“三总结”的具体要求,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情、备学法、备教具、备生活;精心设计教学环节,精心设计教学语言,精心设计质疑问题,精心设计教法,精心设计学法;总结成功之处,总结失败原因,总结补救措施。教务处、年级组、备课组对备课进行精细管理和指导,并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抓课堂,确保实效。强调以“新授课八步教学模式”为架构,教师精讲点拨,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注重调动学生的能动作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中来,在实现师生互动合作与探究的过程中,把教学目标落实到位。校领导坚持听课,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与任课教师一起深入课堂,同听课、同研讨、同切磋,力求把每节课都雕琢成精品,确保了课堂教学的质量与实效。

4、抓作业,巩固提高。要求对作业精心设计,按时检查,切实起到巩固课堂效果、提高知识水平的目的。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我校始终注意随时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督促并指导教师不断改进,并及时总结反馈,使班主任和有关任课教师对学生情况心中有数,便于因材施教。我校目前正在积极探索“5+2”的模式,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安排了周末预习和巩固的作业任务,现已初见成效。

5、抓检测,查缺补漏。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加强考核,明确不足,以考促学。我校要求教师在知识与能力考核中亲自出题、亲自测查、亲自监考,亲自阅卷。全体任课教师都要紧随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时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做出试卷分析,根据学生测试情况查缺补漏,全面提高。学科组随时掌握各班级教与学的成效,监控教学常规的落实情况。教务处全面客观地把握学校的教学质量,举行教学质量分析会,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

6.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六

一、必须推进区县报改革

据不完全数据显示, 全国75%的区县 (含县级市) 有自己的内刊型报纸, 总数约2100多家, 而公开发行的地市级以上党报仅为331家, 在数量上区县级党报占到了全国党报的85%以上。我市目前有40家党报, 除重庆日报外, 有39家区县级党报, 即使把巴渝都市报、武陵都市报、三峡都市报算作市级媒体行列, 我市区县报数量也占了90%的比例。

毫无疑问, 无论从绝对发行量和新闻宣传的有效性讲, 区县党报因为地缘属性, 在党报序列中更受读者欢迎, 是党报的主体, 是一个非常优良的新闻舆论“阵地”。

从区县报研究会成立, 到全市新闻宣传工作会的召开, 可以看出, 我市对区县报越来越重视, 但总的来说, 力度还显得不够。在39家区县报中, 仅有4家具有公开出版资格, 区县报系党报主体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同, 有9个区县的报纸没有独立的出版机构, 区县报仍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走钢丝。

更为关键的是, 区县报办报水平整体处于低级阶段。读者之所以相对重庆日报、人民日报而言更关注本区县党报, 仅仅是因为本区县党报的接近性, 无论是在新闻报道的质量、规范性、可读性还是策划方面, 区县报和重庆日报、人民日报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说得更形象一点:我们现在守着一大片良田, 却天天啃着红苕包谷。因此, 改进这片良田的“种植”, 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政府是实施舆论监督的主体

一提到舆论监督, 很多人马上就会和“批评报道”、“负面新闻”联系起来, 其实并非如此。

在《科学发展观百科辞条》 (上海辞书出版社) 一书中, 舆论监督的定义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 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 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在新闻学中,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本质属性, 其核心构成是通过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 让党和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起到预防不良行为的作用, 在必要的时候, 特别是当党和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遭遇危机处理时, 新闻媒体还充当着社会的减压器和限压阀作用。

新闻媒体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公开信息, 实际上在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新闻媒体如果成为公众情绪 (包括正面与负面的情绪) 的释放管道, 实际上是在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表达权, 因此, 舆论监督重“引导舆论”而不是激化矛盾。社会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方式有很多种, 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什么只写进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这四种, 原因就在舆论监督的温和性和影响力。

我们现在所探寻的“提升新闻媒体舆论引导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实际上是在探讨“新闻媒体利用公众舆论的技巧”, 它必须建立在“媒体工具论”、“群羊效应”“沉默的螺旋定律”、“蝴蝶效应”等等众多新闻媒体规律的认识上来, 只有娴熟地掌握了媒体的特性之后, 我们才能娴熟地加以利用。这是一个庞大体系, 但新闻媒体作为传播介质, 舆论引导能力的提升空间是有限的, 主要集中在媒介的权威性塑造、影响力 (覆盖率) 的扩大方面, 因为真正的信息主体是政府。所谓的“舆论引导”实际上是“政府通过媒介对公众施加影响”, 提升舆论引导力应该是政府和媒介之间的良性互动, 包括合作 (配合) 与监督。

因此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力提升如果只单方面探寻媒介的传播技巧, 而不探寻政府的作用, 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力提升很难。就像我们呼吁的党报改革, 尽管已经改革了很多年, 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真要把党报放到市场上来竞争, 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三、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

本文认为, 从目前的情况看, 区县报本身是没有改革动力和条件的, 在“求进”与“求稳”的选择过程中, 大家都想选择后者。

第一, 区县报受到事业单位性质的保护, 而且有区级财政作为保障, “旱涝保收”, 没有生存危机, 办好办坏都一个样, 因此缺乏改革的根本动力, 也缺乏市场意识、读者意识。

第二, 要提升区县报的办报水平, 首先要有较为充足的资金, 然后要有专业的人才。我市36家区县报都不同程度存在经费不足、人才缺乏的问题。

第三, 由于人事制度关系, 官员办报在区县报普遍存在, 通过公招进入区县报的人员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不仅不适应新闻单位的需求, 而且普遍缺乏新闻理想和新闻追求, 当记者只不过是进入体制内的一个过渡。

第四, 改革创新必然会增加“出错”的几率, 在新闻行业普遍缺乏“容错机制”的情况下, 谁也不愿意去冒这个险。“看好门、不出错”, 实际上阻碍了创新。

四、几点想法

要提高全市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整体能力, 区县报是主体、是重点, 更是难点, 在个区县本身缺乏改革动力的情况下, 就只有从市级层面来考虑了。

本文认为, 要解决区县报的办报质量问题, 必须从根源入手, 然后再来探讨新闻媒体的报道技巧问题, 就是通过制度倒逼的方式迫使区县报进行改革。为此, 本文建议如下:

第一, 推行重庆市区县报的标准化建设

办好一份报纸, 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和新闻专业人才作为保障, 要提升区县报的新闻舆论引导能力, 首先解决区县报低成本运作带来的低质量问题。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制定一个区县报办报标准, 对办报规模、人员数量、经费等做出明确要求。对于不达标的区县报, 限期整改, 对整改仍然不达标的, 则予以取消。

第二, 推行区县报的企业化管理改革

新闻单位是生产新闻和报纸这种特殊产品的机构, 其本质是“生产”单位, 更接近于“企业”。而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财政体制、考核机制、人事制度等严重制约了区县报的发展。

第三, 密切重庆日报与区县报的联系

区县报作为党报主题, 应当成为市委、市政府重要讯息公开的主要渠道, 而不应该只是本区县的“自留地”。重庆日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新闻讯息发布的主渠道, 建议从市级层面推动并形成重庆日报与各区县报的联系, 重庆日报向各区县报发 (销售) 通稿, 各区县报必须刊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新闻, 使市委市政府的声音通过区县报传递到更广的范围。

第四, 鼓励区县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适度参与市场竞争

7.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七

为了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能力,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盐城市中小学后勤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结合我校后勤工作实际,特制订我校创建市级后勤管理示范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精神,以优化育人环境,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整体推进不断完善后勤设施设备,健全后勤管理体制,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实现学校设施建设标准化,财务财产管理规范化,后勤服务人文化,是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显著改观,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二、目标任务

在2011年取得市级后勤管理示范校。

三、创建标准

(一)建立健全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后勤管理考核评比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符合规范并能坚持经常化。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岗位职责明确,定期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

(三)校园整洁靓丽,设施到位,排水畅通,校园道路硬化。

(四)有环保设施,校园干净卫生。

(五)校园有足够的绿化面积,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环境温馨。

(六)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育人氛围浓厚。

(七)学生早餐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硬件设施齐备达标;符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分级管理;食品供应品种多,价格合理。

(八)教室、办公室卫生纳入学校经常性卫生管理工作之中,一并检查评比。教室课桌凳摆放整齐,墙壁整洁,地面干净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干净卫生,堪为学生表率。

(九)学校厕所必须是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布置温馨,空气清新,墙壁贴砖干净,地面铺地面砖,经常拖洗,无积水,无烟头、纸屑和杂物。

(十)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积极贯彻勤俭节约,坚持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学校大额开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符合政府采购规定。无乱发奖金、乱收费行为,无“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犯财经纪律行为。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物资管理严格,无公物流失问题,无材料浪费现象。

(十一)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有序、有利、有序、及时,师生对学校后勤工作满意率高,社会反响良好。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后勤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建

副组长: 华广勤 掌于江

成 员: 王 超 陈 涤 朱克树 姜 飞

王鹏程 张其军 赵祥和

2、实施小组:

组 长: 华广勤

副组长:掌于江

成 员:朱克树 陈 涤

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掌于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二)严把创建质量。对照标准和规定,采用不同的形式,灵活多样的方法,坚持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三)抓好落实。对照标准,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的配建,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强化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按时通过验收。

8.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以下称“市级建设财力”)安排的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资安排原则)

市级建设财力安排要服务国家战略,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有利于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原则,注重公平和效益,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投资领域)

市级建设财力主要用于关系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

第五条(投资方式)

市级建设财力投资根据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

第六条(职能分工)

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审计、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二章项目审批程序

第七条(发展规划)

市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结合实际需要和条件,编制重要领域的专项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等。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是市级建设财力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项目储备库)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发展建设规划等,研究提出规划期内需安排市级建设财力,以及需由市级建设财力平衡的投资项目,列入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储备库,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对项目总投资大且工程复杂、社会涉及面广的项目,应当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有关前期费用可由市级建设财力预安排。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对列入储备库的投资项目,按照重要性、迫切性以及前期工作深度,进行统筹平衡,优先考虑项目审批。

第九条(审批程序)

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的基本审批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竣工验收等。

对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投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项目报送)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政府性投资机构或国资授权控股集团公司上报或转报。

第十一条(项目建议书审批)

申请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项目,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单位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并提出使用市级建设财力规模的需求,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如有需要,市发展改革委可征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通过直接委托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

第十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在进行多方案比选的基础上,提出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合理需求,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节能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证明或评估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直接委托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未通过咨询评估的项目不予审批。如有必要,市发展改革委可征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或进行专家评议。

对规划、土地、环保等许可手续完备的项目,可简化相关程序。

第十三条(资金安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可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明确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市级建设财力投资额度。其中,重要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政府同意。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

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法人)单位应当通过直接委托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和有关批复要求,以及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通过直接委托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进行评估后,除另有规定外,初步设计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投资概算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核定,委托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在审批初步设计时一并受理和批复。

第十五条(审批条件的一般规定)

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技术法规等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发生重要变化的,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调整手续。

第十六条(概算及实施方案等调整)

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审批,在未经批准前严禁变更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一)由市级建设财力全额投资的项目,投资发生变化的;

(二)由市级建设财力部分投资或安排资本金的项目,投资发生变化且需要调整市级建设财力投资的;

(三)由市级建设财力部分投资或安排资本金的项目,投资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

(四)由市级建设财力补助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发生变化的或投资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

(五)由市级建设财力补助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发生变化,致使原定项目目标、效果等无法完成的。第三章项目投资计划安排

第十七条(编制计划)

每年三季度,由各项目(法人)单位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政府性投资公司或国资授权控股集团向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或转报下一续建项目、申请新开项目市级建设财力资金需求总量。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政府当年确定的工作重点,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建设财力计划的安排建议,商市财政局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八条(计划下达)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级建设财力计划安排建议,结合项目进度,分期下达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的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原则上每年10月底前下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可下达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计划。

第十九条(计划执行)

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应当严格执行。如确需调整的,需及时申报调整。未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第四章项目的建设实施

第二十条(招投标制)

除保密工程外,使用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保密工程由市保密局出具相关文件后,按照本市保密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财务、工程监理)

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项目实行财务(投资)监理制,进行全过程财务管理和投资控制。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项目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工程监理制,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监督和投资控制。具体办法,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其他建设制度)

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项目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代建制”)

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非经营性项目逐步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市级建设财力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的有关试点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五章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

项目(法人)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建设财务制度,设置基本建设账户,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加强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市财政局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资金管理)

市级建设财力必须专款专用,项目(法人)单位不得拆借,不得滞留,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资金申领)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根据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进度,按照程序向市财政局申领建设资金。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等,应当申请办理政府采购。

第二十七条(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按预算、按项目投资计划、按进度、按合同”原则及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第六章竣工验收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工程价款结算)

项目完工报备后,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市财政局可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项目审计)

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项目结算完成后,向市审计局提出审计申请,并将申请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管理权限,并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对项目组织审计。审计结束后,由市审计局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束后,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也可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组织审计。

有关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的具体办法,由市审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若有必要,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审计结论,调整批复项目投资概算。

第三十条(综合竣工验收)

项目各单项验收完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或委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市财政局要及时审查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法人)单位依此办理核销拨款、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成项目转让)

对已建成的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者经营权,回收的资金,继续用于市级建设财力其他项目的再投资。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法人)单位的责任)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严格根据项目批复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要严格依法合规建设。

项目(法人)单位在首次申报投资计划时,应当签订《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责任承诺书》。项目(法人)单位要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报告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资金使用等情况。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市发展改革委可对项目(法人)单位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安排计划和停止审批其他项目等决定;市财政局可对项目(法人)单位作出停止拨款等决定;市审计局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项目(法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政府性投资机构或国资授权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社会中介机构的责任)

咨询评估、监理、审价、审计、招标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咨询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不按照批复要求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咨询、设计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视情况给予劝诫或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任务,并建议有关资质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对项目(法人)单位未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方案的行为,财务(投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审计局报告。对未及时制止和报告上述行为的财务(投资)监理单位,由市财政局视情况给予劝诫或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投资)监理任务,并给予相应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质量监督和投资控制的工程监理单位,由市建设交通委会视情况给予劝诫或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任务,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五条(管理部门的责任)

项目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稽察制度)

市重大项目稽察办根据《上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暂行办法》,负责市级建设财力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稽察,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稽察处理。对市级建设财力超投资项目,稽察后方可调整投资概算及实施方案。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除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执行国家党政机关办公楼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参照执行)

其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依据自身职能负责解释。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审计局

9.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九

近日, CTC—厦门宏业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CTC—厦门宏业) 迎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提请的专家组一行莅临评审与指导, 并以较高的得分成功通过“厦门市建筑工程性能检测与诊治重点实验室”的会议验收。

会上CTC—厦门宏业总经理秦宪明作了重点实验室的PPT演讲, 与会的九名专家组专家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听取汇报、会议质询并认真讨论, 一致认定CTC—厦门宏业的重点实验室完成了组建计划目标和任务要求, 已形成一支专业技术齐全、人员配备合理的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研发队伍;增添了相关实验仪器设备, 资金使用合理;同时完成多项科研任务, 并能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专家组一致评审同意重点实验室的验收。

“厦门市建筑工程性能检测与诊治重点实验室”自2010年10月被厦门市科技局批准组建以来, 依托CTC—厦门宏业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支持和北京工业大学的学术科研成果, 遵循重点实验室的组建目标任务, 同时对外开展技术服务, 正朝着建设成为有较高水平和规模的开放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健康有序地发展。重点实验室本次通过项目验收后, 可正式获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以更好地对社会开展技术服务。

10.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十

【发文日期】 【是否有效】 2013-04-12 有效

【文 号】 【发文机构】

沪卫科教[2013]013号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

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和发展上海卫生系统的学科人才优势,提升上海医疗卫生事业的综合竞争力,规范和加强上海医疗卫生的学科建设工作,现将《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2日

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0号)、《关于加强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卫科教〔2012〕6号)以及《关于成立上海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卫科教〔2012〕32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以下简称“市级学科建设”)旨在于通过一系列分层分类的学科建设,进一步保持和发展上海卫生系统的学科人才优势,提升临床医学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廉价、有效的适宜技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条 市级学科建设按照“重在临床、强化预防、突出社区、加强与扶持并举”的原则,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为重点,在本市医疗卫生系统内(含社会医疗机构)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程序,开展临床医学中心、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以及公共卫生等市级学科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市级学科建设实行上海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沪卫科教〔2012〕32号文件”)、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三级管理。

第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市级学科建设的总体发展和管理,制定学科建设目标规划、配套政策措施,审定学科建设项目。

领导小组下设市级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市级学科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学科建设相关管理制度、经费需求计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二)发布学科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组织项目评审、建立学科建设项目库。

(三)开展学科建设指导、组织中期考核和验收考评等。

(四)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保障学科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审核、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学科建设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开展重点评审。

第七条 市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相关大学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市级学科建设工作统筹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本系统学科建设与管理细则,加强对本系统学科建设督导、考核、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根据申报要求审核推荐本系统市级学科建设项目,配合管理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评审工作。

(三)将被评定的市级学科建设项目纳入本系统学科建设规划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自筹配套资金,配合管理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做好考核评估、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八条 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科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本单位学科的建设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建设学科的评估、考核和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告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三)落实本单位学科建设自筹配套资金,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资源和制度保障。

第九条 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级学科建设评审工作,对申报学科在国内外的临床技术优势地位、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及性,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以及经费预算进行评审。市财政局负责指导评审工作,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评审程序分为初审、评审和审定三个步骤。

(一)初审

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及招标指南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书(如项目建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正式评审。

(二)评审

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申报材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现场答辩等综合论证。

(三)审定

管理办公室综合评审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学科建设项目后,由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批复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临床医学中心类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科管理现代、服务精良、技术领先、设备完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强,并在主攻方向上具有国际、国内首创或领先的诊治技术,能够解决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二)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理想的学科队伍,学科群体有较高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相关的学科群对该学科具有强劲的技术支撑。

第十一条 临床重点学科类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科管理现代、服务精良、技术先进、设备完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较强,并在主攻方向上具有国内领先的诊治技术,能够解决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二)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在国内有相当知名度,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学科群体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相关的学科群对该学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第十二条 重点专科类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与区域卫生发展相适应,已被列入区县重点建设项目。

(二)建设目标必须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专科总体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先进水平,社会反映情况良好。

第十三条 公共卫生类学科建设项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全市各级各类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的单位。

(二)学科带头人应具有长期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实践、研究和教学的基础和经验,学术思路清晰,学术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望。

(三)学科骨干人员应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专长。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市级学科建设项目正式确定后,由市卫生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学科建设项目按预定的建设目标实施。

第十五条 管理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采取同行专家评议、实地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照合同与计划任务书,定期对学科建设的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督导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

未通过考核的学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未通过管理办公室复评的终止学科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 项目执行期满后,管理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采取同行专家评议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科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第十七条 项目执行期间,发现建设单位有相关违反科学道德、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学科建设项目,五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和市级学科建设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和市级学科建设项目:

(一)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学科建设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提供的数据资料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验收考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三)严重违反本办法资金管理规定的。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发表、出版与学科建设资助的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注明“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资助”。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 市级学科建设经费由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配套资金共同构成,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学科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建设经费的70%。市财政局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补助的原则,统筹安排市级学科建设经费预算。

第二十条 每年第四季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和项目执行进度,提出下一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由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提出下一市级学科建设经费需求。市财政局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平衡资金需求,编制下一市级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按程序报批后下达经费预算。

第二十一条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项目立项后拨付5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40%,总体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拨付10%。财政补助资金将逐步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学科建设项目被终止的,未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归还市财政局。经查实建设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追回全部财政补助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实行专帐核算。

第二十三条 市财政局会同管理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学科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作为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学科建设项目总体验收完成后,市财政局会同管理办公室、主管部门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学科建设项目申报的重要评审因素。

第二十五条 市级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以及必需的设备购置等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劳务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内容。市级学科建设经费财务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第二十六条 学科建设考核、评估、审计、绩效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列入市卫生局部门预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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