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2024-06-19

2022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9篇)

1.2022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一

自己走上律师这一条路,应该有些必然因素,都说法学专业的人都有一个律师梦,同时自己的跳脱与随性,促使我选择了律师职业,从我选择这个行业开始,我就坚定自己走下去的信念。既然,要一直走下去,对于自己律师职业的规划,我也做了思考:

(一)专业定位

前期,作为一个律师小白,所有诉讼类、非诉类业务都要有所涉及,了解刑事、民事、行政各类诉讼的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目前宁波的形势仍然是单打独斗,所以必须什么都会做。

但是,大趋势又要求律师必须专业化,就自己的工作经验以及一年的思考,我给自己制定的专业化范围是劳动法领域、公司法领域、合同法领域以及金融领域,其实说白了,我是希望自己以后的客户可以由个人慢慢过滤到以公司为主。

另外,我想把非诉业务作为另一发展方向,在适当的时候组建自己的团队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当然,这只是自己目前的定位,或许日后会有所变动,不过我对今后自己的发展方向确实是这样设定的。我也相信,在盈科的平台上只要能克服前面提到的那些问题,我认为理想状态中的律师职业对我而言并不会太遥远。

(二)突破方法

首先,通过扎实的知识积累,培养自己在处理法律问题上的自信。具体而言,一方面,平时多看、多做、多思考,尽早地夯实法律知识。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有不断的收集一些公众号和网站,特别是《法学中国》、《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等,平时也认真研读最高院的公报及其他案例分析。以后的日子里,我更要强化法律思维方面的训练,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裁判文书进行细致分析,学会揣摩法官的裁判思路与法律价值取向,把握相关立法趋向及政策指引等。

其次,储备应有的法律理论知识,对法律前沿问题多做研究。在已确定的专业领域里精读经典专著,并对前沿法律问题多做研究,通过对理论知识的不断学习来提高法律理论素养。并借此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法律思维。我一直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并不是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问题是有太多的律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善于通过透彻的说理将自己正确的法律判断展示和表述出来。通过在事务所一年的工作使我更深刻意识到:最痛苦的并不是不知道问题的解决途径,而是明知道解决路径却不能恰到好处的表达出来。应承认,庭审中通透的说理和翔实的论证对表达法律问题和说服法官和当事人更重要,也是最难做到的。

第三,积极参与具体项目,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若有机会应尽量参与一些重大诉讼、非诉讼案件。苦于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原始积累并未完成,在日常工作外我都迫不及待地希望将时间花在原始积累上,即便这样,我还是觉得学习时间不够用。在这种情形下,我会下意识的将案件学习无期限地延后,正是在这样的拖延中,我至今也还没有完整地完成一个重大案件的分析和研究。也许这种心态是因为自己缺少责任心的表现,也缺少“主人翁”式的热忱和激情。或许若参与到具体案件中,对改变自己的惰性或非主人翁式的心态会有所帮助。

第四,看人长处、积极沟通、互相促进。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多与同事讨论并分享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的心得,通过博采众长、共同进步,以实现良性互动与共同成长。在盈科,我深刻感受到了同事之间的友善与积极进取心。他们每个人都是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通过他们能让我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以及与他们之间的差距,所有同事都是我的榜样。虽然在这样一个事务所工作和学习压力会很大,但每一天的收获与满足足以消解我一天的疲惫和激发下一个工作日的热情。

2.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二

实习人: 刘芳艳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甘肃省方家律师事务所

实习时间:2010 年 8月10 日——2010 年11 月5 日

一直以为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甘肃省方家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我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我之所以选择甘肃省方家律师事务所,是因为卓凡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

卓凡的上述成就另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

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

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

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边整理

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

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

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

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

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

了。由此我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

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

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

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

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

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

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

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

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

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

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

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做了以下事情: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

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

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

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

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

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

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

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

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

系。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

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

识的机会,使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

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对法律在现实

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的视野,给我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

间,我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

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

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还结交了许

多律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

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竭力做到最

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

正走进社会,我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

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

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

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

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

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

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

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

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

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

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

谢卓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

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

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既然我热爱法律,那么我没有理由

不学好。我相信自己!

以下仅仅是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

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也许卑之无甚高论,但总归是

一点点经验与真知:

第一,我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3.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三

奔波:为实习、考研、求职,辗转于鄂京湘三地;

惭愧:因私事的蹉跎,较少参与律所公务;

收获:张律师毫无保留的指导,令我在律务上获益匪浅;

感激:师友的宽容和照顾。

20xx年3月23日至4月28日,按照学院的安排,我与其他四名女同学一道,在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参加毕业实习。该所位于汉口火车站,离武汉大学二十余公里,路上横穿武昌、汉口闹市。为了准点到律所实习,我们过上了早出晚归的紧张生活。

实习一个多月下来,感到受益匪浅。对法律实务的领悟倒在其次;按照张律师的观点,毕业实习是我们作为大学生实现与社会对接的关键一步。在实习中,我们要适应从教室到办公室的转变,要适应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还要适应从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角色重构转变……环境的变化、思维的更新,对我们的心理造成不小的冲击。同时,作为最后一批参与实习的学生,我们面临实习、考研、求职的三重考验,压力也是异乎寻常的大。因此,我相信,对自己而言,这是一次印象深刻的历练。

所幸,我在实习中较好地平衡好三大考验的冲突。在律所的表现,给律师们留下总体而言不错的印象;考研复试则克服了各种困难,取得较好的成绩,被法大录取为公费研究生;同时,求职方面与湖南出版集团达成意向,对方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的评价。回头想来,颇有“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的豪迈。

4.律师事务所大学实习报告 篇四

实习是每个大学生的一种经历。我是法律系的一名学生,在学校的安排下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见习。学校安排我们外出工作实习,是为了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阅历,帮助我们更好的成长,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会碰到很多的事情,而我们就是要学习如何的观察问题,处理问题,增长我们的工作经验,让我们更上一步台阶。

来到市里的律师事务所,说明来意以后,在领导的安排下,我跟着几位前辈工作实习,每天的工作都由他们安排,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也只是安排我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打扫卫生、整理文件、跑跑腿什么的,而我在闲下来时就会在前辈们的旁边,看他们是如何工作的,认真的观察,将学习到的和我会的理论知识相比较,认真的思考,遇到不懂的就虚心的向前辈们请教,在平时一些简单的工作,我都会抢着去做,遇到有点难度的,也会自动请缨,前辈们多会在一旁指导我,遇到困难的我只会在一旁学习。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工作,我对律师的工作流程也逐渐的了解,对自己也有了一些信心。然后在前辈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正常律师的工作,虽然我做的工作大都是没有什么难度的,都是律师的日常工作,但是这样也是在给自己打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想要站的更高,就得有坚实的基础,所以做这些工作的时候,我一样很认真仔细,有不会的就虚心的向旁边的前辈请教,然后就认真的思考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工作态度和成绩都是一致好评。

经过长时间的实习,我的工作也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重,但是我还是相当认真的工作,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工作中,我了解了很多庭审案件过程和结尾,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让我有了很大的提高。

5.大四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五

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发挥更大作用。大四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类,望对您有所帮助!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

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6.律师事务所 实习小结 篇六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7.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篇七

第一条 实习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内容为。如果乙方不适合甲方安排的实习岗位,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第二条 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实习地点

乙方的实习地点为甲方的办公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场所。

第四条 实习待遇

乙方实习期间享受以下第项约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实习补贴 元,于每月 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不予支付实习补贴。

3、其他待遇:。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实习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实习岗位,指派实习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实习指导。

2、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相关的实习设备。

3、实习期满时,甲方对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指导人员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2、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产岗位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实习。

3、严格保守甲方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商业机密。

4、不得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料、技术等条件从事与甲方安排任务无关的活动;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实习期间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图书、报刊杂志、项目资料。

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有欺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其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尽量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实习机会。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本协议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无义务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药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2、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该保险赔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1、实习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后,可进行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8.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 篇八

对于各个法院、各个审判员的证据采信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司法实践中,所普遍认可的证据采信标准还是不能够否定的,这就要求律师在举证的过程中,尽量符合司法实践所认可或已被实践过的证据采信标准。

余大妈因被邻居打伤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请求中包括: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等。余大妈并没有请律师,而是委托了一个法律工作者。在一审中,医疗费8000余元地得到了支持。而其他诉讼请求被县人民法院驳回,余大妈心里很不服。所以,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打算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首先,余大妈受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故被告人够不成犯罪,只是要受治安处罚、拘留。另外,余大妈事后还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故所请求的精神抚慰金也得不到支持,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第二,很重要的是误工费,余大妈提供的是一张她所在单位盖章的工资一览表,存折。因为其真实性值得怀疑,故法院没有采纳,也许是她没有委托律师的缘故吧!潘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最后提供纳税凭证以及社保凭证,才能证明其实际工资。存折本来也是非常重要有利的证据,可能由于各个法院证据采信的标准不 一样,所以也得不到支持。

因此,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不但要符合证据本身固有的性质,而且还要联系司法实践,尽量作到符合这样的标准。

事务所作为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要定期为该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上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这几日,跟着蔡律师他们进行的审查活动,收获颇多。使我知道了审查同合同时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

首先在使用合同统一文本时要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其次要注意列明每项产品的单价。如果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就要注意在合同中不能只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一定要确定具体每种产品的单价,否则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产品的价款。

第三要注意用词严谨。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

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必须具有对等性。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格式合同,如果己方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发生争议时另一方就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五就是要注意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2月14 日 星期五

我对律师的收费制度一向都不清楚。除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以外,我发现律师代理费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本没有明确的标准。有时有胜诉方支付,有时由败诉方承担。对此,我认为律师代理费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

首先,当事人之所以聘请律师是由于败诉方的侵权或者是违约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当事人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则就是由于败诉的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这是败诉方强行加给胜诉方的成本。

其次,由败诉方支付的律师费则增加了败诉的危险,可以避免。败诉方滥于起诉,减轻胜诉方的压力,使司法资源更有效率的得到利用。

最后,有败诉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可以增加当事人违约,侵权的成本,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用,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正义。

12月17日 星期 一

经过这一阶段在实习活动中的所见所闻,同时对一些事件观察和了解,我对律师职业加深了认识,并且发现律师在调查取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律师在调查取证权利太小,不利于律师开展工作。

1、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不充分。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这些规定实际意味着证人,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律师的调查取证,使律师的调查取证处于极为艰难的境地,等同于一般的代理人,限制了律师发挥应有的作用。

2、律师部分调查取证权依附于与其相对的控方不合理。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实际上这是将律师应有的调查取证权变为‘申请权’,使辩护律师处于不对等地位,不利于收集控方证据。

3、对律师提供证据的要求过于苛刻。律师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要吊销律师职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对律师执业中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惩处是应该的,必需的。但是,必须科学严谨,范围必须严格限定,莫要造成律师无故被追究的情况发生,莫使调查取证权成为律师执业中的桎梏。

12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下午我又和李律师一起去开庭,我因为跟着整个案子所以在那旁听,对方律师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和一个中年男子,我本以为中年男子是主攻,不想居然这个女孩才是主角!我正心里暗自佩服不久,就对她接下来的表现无语了,先是对法官的一些问题无法回答,在那忙得一头汗,显然是对案子准备不充分,证据都还没搞清,再是我方不承认录音资料是我公司职工,法官问她意见,她一急居然说我们赖皮.接着是我方质疑运费问题,法官要她们拿货单对证,她居然说,因为运费很低所以要我们出!法官先是无语一阵,然后马上发飙! (最后她才说,那么多的货单,我们哪找得出来是哪张.全场再昏……

12月19日 星期三

今天在省高院看《历年卷宗》的时候看到这样一个案卷,内容是有关《盗用电脑密码套取现金如何定性》这样一个问题的:

具体的案情如下:4月,被告人王某在担任陕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某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柜柜员期间,发现可利用营业部证券交易系统软件存在的漏洞套出现金。同年9月,王某将这一秘密告诉崔某和任某,3人共同预谋套取营业部现金,商定由崔某、任某偷看该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柜其他柜员的上机密码,由王某用该密码上机,在崔某的股票账户上操作,套出资金、买入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再由崔某在另一证券营业部另开账户取出现金。后被告人王某于199月12日、10月28日、11月18日分三次利用偷看来的其同事的电脑操作密码上机,将营业部的69.9万元资金划入崔某的股票账户,买成沪股四药股份、青岛海尔和四川长虹(当时上海股票交易所未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由崔某在另一证券营业所售出,共提取现金67.9万元,其中被告人王某分得20万余元、崔某分得37万余元、任某分得6万元,其余赃款共同挥霍。

看完这个案情之后,对本案中3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共谋,利用其担任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

而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犯罪过程中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只是利用其在单位工作中知悉的电脑操作系统存在的漏洞及容易接近犯罪对象的方便条件,即利用熟悉作案环境易于接近犯罪目标的工作之便,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而在我看来我还是比较同意第二种看法:

具体理由如下:首先,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虽然同属侵犯财物所有权的犯罪,主观方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二罪在犯罪构成上的根本区别是客观行为不同。构成职务侵占罪,客观上首先要求行为人必须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而是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其次,前者必须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盗窃只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之一。而盗窃罪的行为表现是采取秘密窃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始终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本案被告人王某的岗位职责是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沪、深两地股票交易,并同时进行有关证券方面的咨询业务。虽然他的行为侵害了本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但他在犯罪过程中,始终没有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即没有利用其担任证券委托交易柜柜员的职责之便,在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股票交易过程中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王某只是利用了在工作中发现的证券营业部电脑交易系统存在的漏洞、熟悉营业部的工作操作流程和易于接近犯罪对象的方便条件,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9.律师事务所实习 篇九

实验名称:xxx单位(如”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院系:法学院 专业:法学

班级:(如: 101班)作者: 学号:

同作者:(同组同学)实习地点:(单位)指导老师:

实践日期: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7月13日

一、实习目的

1、熟悉律师实务的具体操作过程及办案的具体技巧,培养法律思维与法律应用能力。

2、加强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提高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具体的工作中,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巩固和检验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

二、实习经过

法律实践是法学本科教育实践课程环节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按照系里面的要求,我和我们小组的其他五个同学从2009年6月15日至7月17日到xx事务所实习。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实习期间我认真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跟随唐律师参与了案件的整理、案件的旁听以及双方律师谈判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知识层次,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人生经验,这都为我踏进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庭旁听了解到提出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论决定是否受理,均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诉人。同时劳动争议要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如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实习中我也了解到处理劳动争议离开不了三大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以及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旁听过程中我清楚地认识到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4)双方当事人就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5)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6)双方辩论,仲裁员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7)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8)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

(9)仲裁庭合议后,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劳动争议案需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宣布仲裁裁决。

(10)对仲裁庭难做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另外我还在旁听结束后向仲裁员了解到在我国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一般都处于劣势的地位,而用人单位往往凭借其固有的优势地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帮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从而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在我国要想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但要从立法上加以完善,而且劳动者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要学法、懂法、用法,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要认真遵守法律,履行义务,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三、实习感悟

(一)思想感悟

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司法实习中我感受颇深。第一,使我感受最深的是原来自己在学校中学到的知识是那么的肤浅,自己学到的知识到了实践中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在校内总以为学好专业知识就足够了,一旦接触了社会才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所了解的和知道的东西是多么的缺乏,同时也使我认识到我们的法学教育与实践相差甚远。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要改革现有的以“灌输”主的教学模式代之以讲授与实践相结合相并重的模式,如在法学教育中引进法律诊所教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总之要坚持一个主线,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学理论指导实际法律问题,从而在实践中巩固和深化法学理路。第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成功的一半。做事首先要学会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不管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我们都逃避不了与周围的人打交道,而正确的处理自己与领导,自己与同事以及自己与下属的关系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它是人生的一门必修课。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使我们身边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更加舒心,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优势,才能更好的成功。第三,不管去到那里,不管你现在所处的职位是什么,我们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文化素质,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一个更加高尚的人。

(二)谈判感悟

律师谈判是一名律师在业务活动中经常遇到的工作。在这次实习中我也跟随着唐律师列席了双方的律师谈判活动。在这次谈判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一名大律师其必须具备雄辩的口才与敏捷的思维,同时也要具备良好的谈判技巧。所谓律师谈判是指在某方面就法律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其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阶段:第一,导入阶段:主要是让谈判参与者通过介绍相互认识,彼此熟悉,以创造一个有利于谈判的良好气氛。第二,概说阶段:谈判各方简要亮出自己的基本想法、意图和目的,以求为对方所了解。第三,明示阶段:根据前一阶段谈判各方表述的意见,尤其是相互存异或有疑问处,谈判各方此时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利益、立场和观点。第四,交锋阶段:谈判各方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自己的所需的利益,自然就会有矛盾,而矛盾的激化就会导致对立的状态的出现,这时候,谈判各方互相交锋,彼此争论,紧张交涉,讨价还价,逐渐确定妥协的范围。第五,妥协阶段:交锋的结束,便是寻求妥协途径的时刻。妥协阶段就是各方相互让步,寻求一致,达成妥协。第六,协议阶段:在这一阶段,谈判各方经过交锋和妥协,求同存异或求同去异,基本或一定程度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便拍板同意,各自在协议书上签字,握手言欢,谈判宣告结束。

律师要想在谈判中取得最大的胜利必须要注重以下技巧:第一,化解冲突。虽然我们都在追求双赢,但不是任何问题都能达到双赢,通常当谈判陷入僵局的情况下,都是因为谈判者采取立场式的谈判方法。这时的情况只有一种:必须有一方作出一定的让步来达成协议。但这样,谈判就会变为一场意志立的较量,看谁最固执或者谁慷慨。这时,谈判就会陷入一场持久的僵局中,不利于双方以后的进一步合作。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淡化立场,而要追求利益的共同点,因为我们许多人在感情用事下,往往忽略了在双方对立的立场背后,既存在冲突的利益,还可能存在共同的或可以彼此兼容的利益。当然,让步的谈判并不等于是失败的谈判。在谈判中最忌讳的是随意作出不当的让步。有经验的谈判者会用对自己不重要的条件去交换对方无所谓、但对自己却很在意的一些条件。这样的谈判才能是一个双赢的谈判。第二,提出最佳选择。要想最快的达到谈判的目的,就需要做多方面的准备,比较好的方法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多样选择方案,从中确定一个最佳方案,作为达成协议的标准。有了多种应付方案,就会使你有很多的余地。同时,你的最佳选择越可行,越切合实际,你改变谈判结果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你充分了解和掌握达成协议与不达成协议的各种利弊关系,进而就比较好地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掌握了维护自己利益的方法,就会迫使对方在你所希望的基础上谈判。

(三)职业感悟

在这次实习中通过对律师职业的接触使我感受到要想成为一名成功而又出色的律师,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与能力。首先,当律师要有敬业精神。敬业是一个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我们要做一行,爱一行,这样才能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与高度的责任感。其次,律师要有诚信意识。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在律师行业高度市场化的今天,诚信已成为律师行业的立足之本。只有以诚为基、以信为本、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方可赢得客户的信任。否则,没有诚信,律师事业不可能长远的发展。因为律师的业务来源主要靠客户介绍客户,如果律师对一个客户不诚信,失去的其实是一大片客户。再次,律师要有渊博的学识。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不但要广博群书,熟知国内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虽不要求每条每款都熟然于心,但至少能够根据个案情况,用法意、法理、法的精神阐述八九不离十,才可以配得上“律师”称号。因此要“宁静致远”,祛除浮躁,潜心研读法条、法理。同时还要熟悉国外相应法律及立法理念、司法实践。最后,要想一名成功的律师还要有一定的文学修养、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细致严谨敏捷的思维能力。当一名成功的律师除了具备以上素质与能力外,还应该注重提高自己的书面表达能力与诉讼技巧。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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