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书

2024-12-15

投标保证书(精选12篇)

1.投标保证书 篇一

一旦我们中标成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广场场地平整工程的承包方,我们在甲方合理指示要求的情况下,保证:

一、我们会按本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开始并建成本工程,我们会与甲方的总工程进度计划紧密配合,决不会延误或推迟本次承包工程的竣工期。

二、我们会赔偿因不履行本承包合同或延迟完成本工程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我们将会运用所有合理之技术及方法, 保证严格按照本工程规定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来施工;

保证严格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现行“设备材料验收标准”来拣选我方负责的供应材料;

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曾组织负责过大型土石方项目负责人员并精选最富有施工经验和技术素质的施工人员施工本工程;

我们保证遵循达到任何在标书及标函中所列说明的本工程操作规范和要求。

四、我公司提供的资质证书、工程业绩、各类工程人员的资格证书及企业各类资格材料均有效属实。

五、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六、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接受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

七、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提高报价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八、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九、我公司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十、我公司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分包。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十一、我公司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十二、我公司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串标或欺诈等骗取中标的行为。否则,同意接受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三、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投标保证书 篇二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1]。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有两个, 一是为了防止在招标人定标前担保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二是为了防止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担保投标人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不受合同成立的约束, 否则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从表现形式上看, 投标保证金与定金具有较大的相似性, 但是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必须加以澄清:招标投标的过程本质上是签订合同的过程, 投标保证金和定金分属于合同签订和实施的两个不同阶段, 定金的约定存在于合同的条款内容之中, 是为合同的实施服务的, 而投标保证金只是服务于合同签订、合同尚未生效之前的过程, 是为合同签订所做的经济担保, 因此,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可等同于缴纳的定金。

招标投标活动是严肃的法律活动, 其所发挥的最基本功能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同时也约束了招标人的行为, 以防止其无限期延长定标时间, 督促其尽快定标, 以确保投标人的经营决策以及资源分配的合理化。总而言之, 投资保证金既可减少或弥补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同时也为投标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降低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与风险。

2 投资保证金制度

2.1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概念及目的

所谓投标保证金制度[2], 就是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易引发的信用问题而采取的一种特定保证金制度, 投资保证金制度的制定可促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诚实信用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降低投标人的随意性对招投标活动所造成的干扰。因此可以说,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设立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确保了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它是确保投标方对投标行为负责的一种财力担保, 也是确保投标人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交易程序的资金保障, 可保护招标人避免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并确保这种行为发生后能获得对于相应经济损失的补偿和救济。

2.2 投标保证金制度缺陷所引发的现象及问题

投标保证金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 法律法规、体制建设的尚不完善, 投资保证金在收取到管理等各个环节中难以保证其高度的严密性, 各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递交时间的规定五花八门,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缺陷导致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如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采取欺诈手段假到账、用保证金条款任意处罚供应商、随意加大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故意延长归还保证金的时间等, 总之, 投标保证金制度缺陷问题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首先, 保证金缴纳方式上的缺陷, 在保证金缴纳上, 往往采取现金缴纳, 现金缴纳容易造成资金流动的困难, 导致后期资金的缺乏, 易引发后期拖欠资金、在工程建设上的偷工减料等问题;其次, 保密缺陷, 在缴纳投标保证金过程中,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容易泄露投标人的投标信息;第三, 审核缺陷:对投标保证金的收纳缺乏严格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 个人私利的驱动下, 招标人与投标人往往相互串通, 出现免收投标保证金, 报假账的现象;最后, 是管理缺陷, 在投标保证金缴纳之后, 对于投标保证金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程序, 导致投标保证金存在分流或被私人挪用处置的风险, 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上, 也常常出现时间的随意拖延等问题, 从而引发与投标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

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收取、管理、退还等各个环节中, 大多围标串标者寻找制度漏洞, 游走于法律与制度的边缘, 谋取非法利益, 从而导致投资保证金管理的不到位, 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混乱, 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 由于这些行为的隐蔽性, 以及事后难以调查取证等原因, 使围标串标的行为难以制止, 甚至愈演愈烈。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投标双方承诺与约定的规范模式, 如何强化法律监督, 严格规范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形成一个成熟、规范的投标保证金制度体系, 将缴纳方式、时间以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认定等进行合理、统一规定, 对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 对于完善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几点思考

为解决频繁出现的种种问题, 监管部门必须要深入调查研究, 找出现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执行中的缺陷,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明确制定收取违约保证金的管理办法, 加强财政监督, 防止形成帐外资金、管理漏洞。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时间以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认定等进行合理、统一规定, 使投标保证金制度在工作中能够顺利贯彻实施。为避免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利益纠纷, 应明确违规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受益主体。

进一步完善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才能增强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效力, 让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法可依, 使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从规范采购程序、约束采购行为的角度, 尽快出台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投标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依法加大对投标保证金监管的力度[3]。

完善投标保证金制度, 规范管理程序, 是搞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基础, 保证招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规范程序, 完善制度的同时,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是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保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是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能够避免有些投机商利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度上的不完善, 在保证金上做手脚。强化监督、抓好落实是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关键。实践证明, 仅仅是有好制度、好方法、好程序还是不行的, 关键还必须有严格的检查, 真正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4]。

参考文献

[1]李新忠.浅谈投标保证金[J].经济建筑, 2006 (3) .

[2]徐延新, 余廷亮.浅谈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缺陷及创新管理尝试[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09 (1) .

[3]王延波.完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制度的思考[J].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9 (6) .

3.招投标保证金的制度欠缺 篇三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保证金具体体现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但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看,对在政府采购中涉及的两种保证金在规定上不是十分明确、统一,由此造成执行上的一些混乱。

在《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不同,在交纳投标保证金问题上出现了多种形式。有的招标书规定按投标额的1%交纳投标保证金,这样就出现了同一标的物,由于供应商报价不同而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等,导致承担的风险也不同的情况。交纳数额大供应商的风险大,更为严重的是从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上,泄露了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对早投标的供应商是极为不利的。有的虽然明确了投标保证金数额,但为了集聚采购规模,把采购人不同、但采购计划类同的项目放在一起招标,以采购人为单位形成分包,这样就出现了有的供应商只投标个别项目,有的是投标全部项目,但是却交纳相等的保证金的情况,这样做对供应商是不公平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投标人出现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质上是对投标人的一种处罚,那么招标人是否有处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行政法程序?而且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出具给投标人的通常是一种财务往来收据,只是证明收到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一旦出现违规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惯例是给投标人发一份《通知》。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在财务手续上仅凭一份《通知》列支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对于招标人来说,仅凭一份《通知》就划转投标人的往来款又是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如果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容易形成管理漏洞的。

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没有规定和提到交纳履约保证金,但是《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的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既没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标准和方式,也没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这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地方依据出台的管理办法不论是工程还是货物、服务都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无所适从,只能被动地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交纳要求,使供应商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这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平原则。

由于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个部分,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就既要执行《政府采购法》,又要执行《招标投标法》;既涉及投标保证金,又涉及履约保证金。但由于《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投标保证金,只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以及退还时间、不予退还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这里没有包括工程招投标,仅指了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招标投标法》只是提到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件,但没有明确交纳标准和方式、退还时间。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在招标中涉及到的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一、规定的层次不同,即投标保证金是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二、内容不同,投标保证金明确了交纳标准、方式、退还时间,而履约保证金没有明确;三、法律不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

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不论是货物、服务招投标,还是工程招投标,它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搭建一个平台,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组织专家进行评标。所不同的是在工作内容,范围要求上有所区别。

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和弥补因投标人的过失行为而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所以不仅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中应当收取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招标中同样也应收取投标保证金;不仅是工程招标中涉及到合同履行,应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服务招标中同样也涉及到合同履行,也应当收取履约保证金。特别是服务采购,它采购的是一个时期内的服务承诺,唯有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才能促使供应商规范履行它的承诺。

关于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应该明确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的期限,在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时,由于给采购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对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应付给采购人,采购人应给供应商出具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财务手续,不能仅凭一张通知、一个电话扣除履约保证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一、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或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中应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期限、不予退还的条件都应该明确,达到相互统一,以便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对于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明确受益主体,避免产生利益之争。

三、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对于收取违约保证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监督,防止形成帐外资金、管理漏洞。

4.项目投标保证书 篇四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保证书,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保证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投标保证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投标保证书1

致xxx:

1、在考察了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条件、暂定工程量清单及附件后,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我方保证从投递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有效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3、如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及管理力量,安排人员和设备,作好进场施工准备,按照规定的期限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协调与各方的关系。

4、我方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上海市浦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

6、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遵守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在制订和签署正式合同协议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8、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接受到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方同意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

9、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的投标。

投标人:xxx(盖章)

单位地址: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xxxx(签字)

邮政编码:xxx

电话:xxxxx

传真: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开户银行名称:xxx

银行帐号:xxx

开户行地址:xxxx

电话:xxxx

项目投标保证书2

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十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十二、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施工项目)。

十三、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施工项目)。

十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项目)。

十五、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项目)。

十六、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其他承诺:

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4.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中买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尽羽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吉林省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24.2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投标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xxxx法定代表人(签章):xxxx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xxxx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xxxx

5.2017投标质量保证书 篇五

__________(建设单位或招标办公室)在研究了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条件和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以及参观了建筑安装工地以后,经我们认真研究核算,愿意承担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对投标质量保证如下:

我们特此同意,在本投标书发出后的______天之内,我们都将受本投标书的约束,我们愿在这一期间(即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的任何时候接受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一但我们的投标被接纳,我们将与贵单位共同协商,按招标书所列条款的内容正式签 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切实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6.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保证书 篇六

多篇)

我公司愿意从接到《投标单位入围通知书》之日起,参与全过程投标活动。在此期间,我公司保证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交的一切资料是真实的,在投标过程中完全遵守文件规定操作,中途不会采用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并服从招标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并保证中途不撤出投标活动。若违反上述保证,我公司愿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保证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开发遗留问题探究

城建工管班王志明学号:0811010051

摘要: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是对在建住宅小区进行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小区绿化等多方面的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以后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要求,对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提出合理建议。但是在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接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信息不对称或是互相推脱责任留下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被称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我谨以此论文阐述自己愚见,简单探究一下我国住宅小区前期开发中有哪些遗留问题及相应的处理对策。

关键词: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物业交接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

一、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特征。

1、管理的是未建成的小区。住宅

小区由单幢楼宇、组团组成,一个小区不是一下子就全部建成的,往往要花几年才能建成。当小区第一批房屋建成出售后,随着业主的入住就需要物业管理,否则小区就成为一个无序的聚居地,秩序混乱不堪。

2、服务业主是建设单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管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事实上,目前新建住宅小区绝大多数是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来选聘物业公司。

3、细节决定成败。由于前期物业管理处于小区建设之中,各种配套设施不健全,管理的内容也在逐步扩展,但对管理的细节要求非常高。譬如在装修过程中,物管公司既要口头说,墙上贴,还要现场盯。装修户从地面向楼上吊木材,稍有不慎就会碰坏外墙,甚至毁坏门窗。如果不派人跟踪,一旦发生因业

主装修损坏公共部位事件,谁也不会承认,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4、工作展开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前期物业管理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在实施管理中必须接受所有业主的咨询、质疑,既要及时解答处理属于物业管理的问题,又要收集反馈属于开发商答复处理的问题。工作量和工作的难度尽管比较大,但物管公司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工作,确保有比较高的业主满意率。

5、需大量收集各种资料。物业管理的基础在物业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前期物业管理是各种资料大量形成的时期,物管公司要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必须注意收集、整理、保管好各种资料,例如物业的构成明细、物业公用部位明细、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明细、各种管线和地下排水系统的图纸资料、业主装饰装修资料、业主反映物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资料等,都要及时收集分类建档,以便查考。

二、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1、通过投标来接洽物业管理业务

无论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组建的,或是独立组建的,或是房管所转换的,还是各大系统组建的,前期管理首先必须不断开拓,通过投标竞争来接洽业务。

2、建立与业主式租户的关系

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而服务对象则是人,即业主和使用人。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既应与第一业主共同协商,又要与未来业主或使用人取得联系,听取意见

3、察看工程建设现场

前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以后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要求,对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提出合理建议。

4、卫生保洁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的卫生保洁首先必须抓好装潢垃圾的集中堆放和及时清

运,减少灰尘污染。其次是加强宣传和督查力度,严禁装潢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和从楼上向下抛杂物的行为。三是抓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减少生活垃圾随处放,苍蝇满天飞的现象。四是适当增加保洁力量,增加保洁次数,尽量使业主从一入住小区就感受到温馨整洁的环境。

5、治安维护工作

小区在建期间各种工人机械出入频繁,很多不法分子会趁机潜入工地进行盗窃、勒索等违法行为。小区保安必须做好人员的登记识别工作,尽量做到出入有证件,请假有假条,记住出入车辆的外形及车牌号,做到见车思人。

三、前期物业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

1、协议问题。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 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收费问题。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第十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3、三者关系问题。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

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4、安民告示问题。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及早安民告示,可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四、前期开发遗留问解决办法

“物业管理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已经成为物业管理矛盾的核心症结。据统计,在物业管理矛盾中,70%是由前期开发遗留的问题引发。那我们有哪些解决的对策呢?

以下是5月26号北京市委发布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北京市新建小区将由开发商负责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且在业主大会没有成立、物业没有交接前,开发商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有义务帮助筹备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分成五个等级,业主可以选择需要的

服务等级??

此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30余个配套政策、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和示范文本,将为《办法》的贯彻落实提供支撑。

北京出台的这一新法规虽然没有解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但却从根本上解决了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权责纠纷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1、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完善责任。《办法》的配套措施还将规定在合理的期限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也就是说,当业主大会主体没有出现时,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2、明确了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分界点,把物业共用部分交接查验作为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分界点。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建

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

3、业主可选择物业服务等级。长期以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纠纷不断,直接影响了业主与物业企业和谐互信关系的建立。

4、物业公司须每年“晾”账单。一是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由传统的资质管理向行为管理过渡。二是调整行业监管重心,建立物业项目备案制度。三是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四是制定物业项目接撤管办法,规范物业项目变更物业管理方式和物业服务企业时的接撤管活动。

参考文献:《北京:开发商“离场”不得遗留问题 》——房产——人民网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前期物业管理》——百度百科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特

征》——中国物业管理培训信息网

《关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思考》——装饰装修——大把论坛

德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宁建房〔2014〕33号

各县建设局、房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省建设厅《福建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和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

期物业服务管理。对小于上述规模的物业项目,须经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管理。

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公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宁德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

1、新建现售商品房物业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2、预售商品房物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3、非出售类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四、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

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宁德市建设局房管所备案:

1、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

2、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3、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4、招标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自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以下材料报宁德市建设局房管所备案:

1、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表;

2、开标评标过程记录;

3、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4、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6、与中标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8、业主临时公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或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高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宁德市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表;

2、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书面证明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4、开发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5、拟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在我市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在我市委托具有物业服务招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局的监督下,从我局公布的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否则评标无效。

3、注册地以外的省内二、三级,省外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应持有关规定材料到我局房管所报备后方可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4、各级建设房管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共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发展,特别是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职能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要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本通知要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对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房地产项目,要及时通知物业管理职能部门,督促房地产企业限期整改。

5、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6、其他物业项目的开发单位以及业主、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7、本通知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

2、宁德市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表

3、宁德市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表

表格下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表等

宁德市建设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一、招标筹备

实施主体:物业建设单位

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部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项目,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完成招标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主要包括:

成立招标机构。物业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成立招标小组;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编制招标文书。文书主要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等;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招标备案

实施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招标人完成招标筹备工作后,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文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拟采取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在邀标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房产主管部门。

三、发布招标公告

实施主体: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属公开招标的物业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将已在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公告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和“日报”上统一发布,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合法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属于邀请招标的物业建设项目,由招标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向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实施主体:投标申请人、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五、发放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答疑会

实施主体: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

招标人发出已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

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实施主体:投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七、开标、评标

实施主体: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

召开标前会议,在物业管理行业主

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随机抽取占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市房产主管部门通知评委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评标现场进行评标。

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2.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评标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将评标分值进行统计,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八、定标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实施主体:招标人

监督单位:市房产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公开招标的,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次排序确定中标人后,“芜湖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公示5日,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合法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九、签订合同及备案

工作内容: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依据管理要求和物业管理运作需要,物业公司将工作分为介入期管理、入住期管理和常规管理三部分。按照轻重有序、科学实效的原则,拟定如下管理工作计划:

介入期

根据房地产公司提供的项目施工进度表、销售进度表、入住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前期介入工作计划,力求务实、高效,并有利于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服务,申报物业服务收费。

1、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前

掌握物业的情况,物业公司做好以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房地产公司相关销售承诺内容,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手册》,并与业主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房地产公司售楼承诺文书从物管视角给予评审,避免入伙后口实不符导致纠纷;

对园林布置及景观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专业建议;

参与项目组的工程例会,适时提出物业管理的专项建议;对智能化系统提出专项建议;对小区的给排水、电力供应、消防、安全防范、水景、标识系统、管送煤气系统、公共配套设施、管理用房的规划与施工,从物管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收集工程图纸,建立设备档案,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

对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隐蔽工程进行跟踪并建档管理;

配合销售中心物业管理咨询,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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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销售部、客服部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内容、契约的互动沟通;

业主入伙前,先行参与房屋的验收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收集装修、装饰材料供应商,以及相关设备厂家的信息,以满足日后维修中的材料供应;

与公司相关部门协商建立维保机制,力求在维修管理流程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措施以确保维修的高效率,使业主在售后质量维保方面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建立与社会专业机构的联系,开展如通邮、通水、电、气、电话申请等准备工作;

与公司协商确定管理办公场所以及安防人员的宿舍、食堂等生活场所的配置,确定装修方案;人员配置、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拟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各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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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与业主相关的各类资料,并印刷装订成册。

针对未来需要完善的物业管理问题建立专项档案。

2、开展业主服务需求调查

积极参与地产公司开展的业主联谊活动,集中收集了解业主反馈的信息,在销售中心帮助下,在入住前开展业主需求调查,以求了解业主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兴趣爱好及各类服务需求,通过分析,确定管理服务标准及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使今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贴近业主。

3、按规范实施接管验收

充分利用前期介入取得的各类资料和数据,以及对物业的了解,本着“对业主负责,对房地产负责”的宗旨,进行严格、细致、全面的接管验收。

4、介入期管理工作计划表

入住期

1、便利办好入住

入伙期是物业管理工作关键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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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环节,同时也是物业管理人展示自身形象,打开工作局面,为今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的一个契机,为此物业公司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与销售中心配合,告知业主详细的入伙流程、各项手续办理办法以及应收的有关费用,以便业主事前做好准备;

销售中心应合理安排业主的入伙时期,加强节假日的入伙办理;入住服务;

一条龙办理入住手续,随到随办,与销售部密切合作,对业主提供一对一的入住服务;

事前联系供气、供电、供水、电信、银行等相关专业部门,同步办公,方便业主入伙;

2、提供入住期的便民服务措施

延长工作时间,随到随办,同时提供物业管理及其收费项目的咨询答疑、装修咨询等;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4~5家具有一定品牌、资质、售后服务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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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装修商、电器商、各类装修材料商,进驻社区并向业主推荐方便业主的同时进行经营创收;

组织有偿便民服务队,解决入住期间搬运量大,搬家难的问题;解决家庭装修后清洁卫生问题,同时也方便装修期间民工流的控制。

3、记录并处理业主在接收楼验房中提出的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4、装修管理

装修宣传培训。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中山市有关装修管理的规定,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二次装修申请表》等,对相关管理员以及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装修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强化装修审批二次控制的要点,制定装修审批程序。

落实二次装修跟踪监管责任制。

制定违章装修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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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装修方案结合日常的装修巡查记录和装修变更记录进行装修验收。

5、治安管理

建立高素质的安管队伍,按高标准、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严抓招聘、培训、上岗、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确立治安重点,加大对入住期人流、物流、车流的有效监控。

车位、车主、车型、车色)

实施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全面防范实施巡逻岗、固定岗、机动岗三岗联合防范,各岗有效的配合与互动;

完善并发挥智能化系统的安防优势。

6、入住期管理工作计划表

常规期管理

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提高物业公司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为物业项目培养一支品质优良、专业过硬的物业管理队伍,使社区的物业管理更

~ 31 ~

加赋有成效。

安管培训计划

绿化培训计划

行政培训计划

1、小区工程部培训计划

2、常规期工作计划表

7.小议企业投标预算与投标报价 篇七

关键词:投标,预算,基价编制

一、如何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

1. 采用定额预算编制的方法

工程的预算编制对定额的工作程序、内涵、子目中的工程量计量、尺度以及内容必须熟悉地掌握。因此我们要到工程的第一线深入了解, 积累知识, 收集齐全的资料, 然后着手编制。

(1) 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 广泛搜集有用的资料, 其中包括了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地形测量图、各种标准图集、勘察工程地质的报告。其次, 进行现场勘察, 调查好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之后拟定施工方法, 研究制定出施工方案, 收集建筑安装工程现在行情的取费标准、预算定额、材料分区域的预算价格。最后, 结合工程量统一的计算规则, 确定出预算编制方法。

(2) 熟悉施工图纸

在套用定额的单价进行工程量计算之前, 先必须熟悉子目附注、定额的章说明、册说明以及总说明, 熟练灵活地运用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这样, 就能准确地做好工程量相应的计算与预算编制的准备, 套用定额单价时必须合理, 避免出现错套、重计、漏计的错误。

2.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法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08规范”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 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不得变动, 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 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 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 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 (或降价、让利) ,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 (或降价、让利) 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在实际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中, 清单的报价一定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和整个建筑市场的需要, 不能只想着中标, 任意的压缩合理的报价, 如果是这样的低价中标, 中标后往往难以开展工程的施工, 项目部在实际中也难以开展, 企业到最后也不一定会盈利。

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标书要全面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预算报价也不例外。在阅读招标文件时, 对招标文件中对清单项目的组成规定、定额选择的要求, 否则容易造成报价偏离业主及其他投标人的报价面成为出围标或者成为废标。

另外, 在报价前要充分审查施工招标图纸, 列出图纸中的所有项目, 并将图纸中工程数量重新计算与清单相比, 以供不平衡报价参考, 特别注意其中的地面标高、地质岩层分布等内容, 这些直接影响土方的数量、土石比例、桩基础的入岩深度的项目对总体报价影响最大。投标人应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及图纸中发现的问题汇总, 在标前会时向业主提出, 要求其在会上或会后解答。这点非常重要, 通过这些问题的明确, 可以使各位投标人的报价有一个共同的基础, 位于“同一起跑线”上, 避免因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不同理解而造成标价分散、合理标价反而成为出围标的可能。

三、做好现场的调查工作

投标前的现场考察是必不可少的。考察时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了解:当地地方材料 (不含甲供材) 的价格、材料的来源、运输的路径、运距;附近山头的情况、土石的来源、弃土点的距离;施工水电是否可以在附近租借、管线的长度;临时便道、便桥的情况;施工机具的进场路径等。掌握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对材料价格要做到货比三家, 对不同来源的材料价格进行分析, 选择合理的单价。对进入施工地点的线路有多条选择的, 要考虑选取一条方便而临时便道、便桥数量最少、等价最低的线路。弃土点的选择也要在满足方便运输的前提下, 运距最小的弃土点。只有通过以上的选择, 投标人做出的标价才具有竞争力。

四、基价的编制

1. 工程量的复核

由于现在的项目均采用量价分离的形式进行报价, 因此, 投标人在投标前一定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对其中经计算工程数量与清单中出入较大者或通过计算分析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较大变更者, 分析其数量的变化大小、变更的趋势等。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考虑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 尽量使报价的水平接近市场的总体水平。在编制时, 要多考虑几个可行的方案, 然后对各个方案分别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选择其中计算最完善、经济最合理的方案, 同时考虑其他投标人对该方案采纳的可能性可能采取的其他方案, 通过比较获得最后的方案。

3. 定额费用的选择

在编制基价的时候, 一定要以行业定额为依据进行, 由于定额是结合各行业、各地区工程的特点, 经专家测定、归纳总结出来的, 具有平均先进的工、料、机消耗水平, 是本行业或地区工程造价测定的法定性依据。因此, 业主和其他投标人在预算编制时只能严格执行定额及说明, 业主编制的标底价和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必定是以定额为依据进行编制后下浮得到的。在此, 要值行注意的是, 如果为主招标文件中对投标的定额进行编制分析, 以确定合理的单价。

在选定定额以后, 就需要确定有关的费用, 费用的选定也要根据当地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选取, 不宜随意增减费用项目。其次,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招标文件的清单已将部分费用的项目抽取归类于100章总则费用中时, 在进行清单其他项目的单价分析时, 要将该部分的费用扣除, 否则会造成该项费用的重复计算, 虚增造价。

五、标底价格的编制

工程标底的编制, 需要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 如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深度、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招标人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规定等, 选择合适的类型和编制方法。标底价格的编制, 除按设计图纸进行费用的计算外, 还需考虑图纸以外的费用, 包括由合同条件、现场条件、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所产生费用的取定, 如依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规定的不同要求, 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依据不同的工程发承包模式, 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依据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确立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合理确定相应的质量费用;依据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确定的施工工期要求、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考虑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和技术措施费用等。所以最终的标底价格编制, 要求预算人员有很强的理论知识, 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才能编制完善的标底价格, 一方面可以确保投标时中标, 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在中标之后会产生好的经济效益。

六、结语

8.投标保证书 篇八

摘要:公路作为复杂繁重且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工程项目,开展公开的招投标是保证其建设效益顺利达成的关键措施,而投标作为各个承包单位获取某项目的必要前提,其投标报价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与最终的利益。因此,做好投标报价编制极其必要。本文针对公路工程的投标编制的技巧以及投标策略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公路工程;投标;编制;策略

施工投标是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竞争中承接工程项目的主要手段。施工企业只有参加投标并且中标,才能获得工程施工任务,才能赚取利润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投标标价编制与最终报价是投标的关键性工作,也是整个投标工作的核心,施工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优化投标文件的编制。报价策略运用是否得当,不仅影响施工企业能否中标,而且影响到企业在激烈竞争能否生存和发展。

1.编制投标报价应考虑的因素

1.1合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及组织方案

报价前必须认真地进行施工现场考察,全面地、仔细地调查了解工地及其周围的政治、经济、地理等情况,将临时设施等工程范围内的费用正确计入报价,自然条件不利因素也应考虑。一个理想的报价,还要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得深入、透彻,有一个比较先进、切合实际的施工计划,包括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资源估算,认真分析施工水平,做出较合理、经济的投标报价。

1.2考虑材料波动因素

要对市场材料的价格及其波动变化进行调差,做报价时对价格波动大的材料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单价应仔细研讨斟酌,考虑以后可能下调或上涨的概率,再决定合理价格。并仔细研读招标文件,看文件中是否对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材料,有相应的材料调差补款政策。

1.3工程资金来源情况

由国家投资项目资金能很好保障,相对来说标底会比较高。由贷款或集资等方式筹资的项目,资金不一定充裕,标底会较低,这种情况常常发生。

1.4工程施工的环境优劣、施工难度

施工环境恶劣,难度大的工程,标价相对较高,相反标价较低。以上这些因素都从取费、材料价格、定额套用方面影响工程造价。

1.5充分考虑企业自身与竞争对手的状况

投标报价时要根据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搜集各种信息,了解自己,了解对手,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把握形势,分析本企业和竞争对手的优势及劣势,主动权在自己手中,不管面临什么样的竞争形势,一定把握原则,做到能投则投,不利不投。

2.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编制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施工组织设计,二是工程量清单,即投标报价。施工企业应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具体方案,结合企业自身现有的可用资源进行施工,争取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2.1施工组织设计

作为项目管理规划性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提出施工方案及方法,是指导工程投标、承包合同的签订、施工前准备和施工全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

2.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即工程量清单,也就是施工中工程价格及风险的费用。是指业主应划拨给承包单位或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完成施工任务的工程款。是以施工方案为依据,并参考企业的实际情况选取适当的利润和税金。

2.3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二者的关系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是相互依存、相互确定的关系。施工方案的难易可以确定报价的高低,而业主报价上限的确定反过来又影响了施工方案的选择。工程造价编制的依据是施工组织设计,其高低除了与清单编制有关外还取决于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就能合理的做出工程单价及工程总价。反之,工程造价的不合理就会提示要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优化。

3.公路工程投标报价策略

3.1投标策略

公路工程投标策略有很多種,一个公司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关于此工程的目标。一般有如下投标的策略:(1)盈利策略。即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目标。此种策略适用于公司实力较强,且竞标对手相对较弱,优势明显的情况。(2)亏损策略。与盈利策略相对,即以价格优势获得公路工程,其目的往往或为了打入某一市场;或以退为进,造成广告效应。(3)微利策略。即以保本为目标,适当赚取利润。通常在建设市场供大于求之时,企业工程任务不多,而且又面对实力强大的竞标者之时采用。(4)缩短工期策略。即通过一定的措施,如改进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来缩短工期。这种策略适用于公路工程工期要求较紧的时候,缩短工期将会在评标过程中得到业主的青睐。(5)优化设计策略。即通过修改业主提供的施工设计中不合理的情况,提出新的施工优化方案。如果设计方案可靠,且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性、降低工程造价,或缩短工期等目的,中标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在某公路招标工程中,一家投标公司将原来公路穿越填河软土地基区域时所采用的深层搅拌桩法改成了插板排水堆载预压法,不仅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且可降低了一半的成本。于是,这家公司顺利得到了这个工程。(6)附带优惠策略。如果在公路的建设中,不仅能够完成业主的要求,而且另外还能够给业主一些其他的优惠,如提供短期资金援助、赠送设备、提供技术援助等,也可以大大提高中标的可能性。

此外,在投标过程中,一定要尽可能的多搜集资料,建立相应的投标信息库。建立健全的招标评价体系,整理出主要材料的单价、不同地区的取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投标完成后要对相关资料以及各参投单位的报价以及降价比例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业主标底及评标办法,为之后类似的投标工程提供有力的依据和参考。

3.2报价策略

报价策略指指的是竞标单位在最终报价时由可能会采用的报价方法。报价策略的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竞标单位的中标以及能否获得更多的利润,一般,报价策略有以下几种:

第一,乐观型的报价策略。乐观型的报价策略指的是以获取最大的利润为目标的报价策略,这种报价策略主要是针对施工难度比较大的招标项目,除去本单位,其它的施工单位要想胜任该项目是十分困难的。

第二,保守型的报价策略。保守型的报价策略指的是以确保成本或稍有微利为目标的报价策略。此种报价策略主要是针对近期工程量少、工期不饱满的竞标单位,为了预防单位职工由于工作量少而产生懈怠情绪,所以报价稍微比较低一些,以此来确保工程量。

第三,可能型的报价策略。可能型的报价策略指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证提高竞争力为目标。有些竞标单位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突破新的市场,开发新业务,可能用该报价策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在材料、人工、工期等各方面的预算中寻找最佳的方案,减少支出,降低成本。例如公路工程中关于钢筋混凝土中承式拱的建设,上部构造有的采用现浇施工,有的采用预制缆索吊装施工,两种施工方法的报价上有明显差别。选取合适的施工方法就可以降低成本。其次,要充分发挥本公司的优势,将优势直接转化成经济成本,降低预算。但无论如何降低,都得以符合施工要求为底线。

4.结束语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格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模式也更加灵活多样,公路施工招投标制及监理制已逐渐成熟并稳步推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走向了市场。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让经济规律和价格规律在公路建设市场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序竞争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建设一个规范、高效、公平的公路建设市场。

参考文献:

[1]陈娅.公路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步骤及方法[J].中国城市经济,2011

9.投标保证书 篇九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履约银行保证书)

根据本保证书,(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货币名称、数额)

共同格守对(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

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

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

(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

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

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

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

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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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

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

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

书规定的义务。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

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或者(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

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代表(保证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

以的资格以的资格

在(证明人)在(证明人)

证明下证明下

10.9、投标保证金 篇十

注:

1、投标人基本账户与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网银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

11.投标保证书 篇十一

一、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1、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为了规避关于工程发包达到一定金额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规定,将工程项目分拆到法定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或者议标发包,从中谋取好处或收受贿赂。

2、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体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环节,是执行《招标投标法》的关键所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操作过程中,为了照顾特定的关系,把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不发布招标广告,只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限制、排斥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为其邀请的投标人减轻竞争压力,创造中标条件,从中收取中标人贿赂。

3、搞假招标。为了使意向单位中标,招标方表面上对拟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考察,实际上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情况设置标书,使其中标;或者故意选择几个无意承建的单位参与陪衬,使意向单位轻易中标;或者将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分解成诸多块,将高利润部分让内定单位中标,收受贿赂。

4、投标人相互串联进行围标。这是某些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玩弄的一个新花招。一些关系较好的投标人组成临时联盟,联合行动,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达成协议,帮助联盟中的一个投标人取胜,这次你中标,下次我中标,轮流坐庄,利益均沾。从而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既避免了真刀真枪的交锋,又拿到了项目,受损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5、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一些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或者“皮包公司”,为挂靠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向国企负责人行贿,借国有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与招标人、评委串通招标。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与关系人串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加入有利于关系人的内容,为关系人创造有利的竞争条件。关系人一旦中标,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即可收受贿赂。

二、招投标商业贿赂存在的主要原因

招投标成为商业贿赂多发区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以权谋私。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招标投标的法制还不完善。各地对《招标投标法》的理解和执行存在这样那样的偏差;招投标实践经验不足,运作中容易出现不规范的现象,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规避招标现象之所以存在,最核心的原因还是利益作怪。《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投标不受地区、行业限制,应给予所有投标人以平等的竞争机会。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相当多的地方,制定这样那样的限制条件,提出苛刻要求,堵卡外来企业,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引发了不少腐败现象。如有的地方要求投标单位作出承诺,中标后必须划出部分标段分包给特定的施工企业,否则不予中标;有的要求高资质的施工单位与一些低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是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监督不严,惩处不力。由于规避招标是在私下进行,少有知情人,即使有知情人,也由于心存顾虑而不愿、不敢举报,缺乏群众监督基础,这给打击规避招标的不法行为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招投标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负有监督责任的有关行政部门力量有限,监督止于表面、流于形式,使规避招标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三、招投标审计的重点及方法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已成为当前亟需重点做好的一项工作。但由于招投标审计为事后审计,加上违规手段隐蔽,往往存在较大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审计程序到位和审计的重点及方法。

1、审计工程是否具备招投标条件。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是否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是否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2、审查招投标的范围是否全面,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进一步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方式进行招标。

3、审查标底与投标报价是否真实、准确。关键是审查标底编制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重点审查编制标底的单位或人员是否具备相应原资格,标底是否经过审核,投标报价是否是在建设成本确定的基础上形成的,有无低于成本竞争的行为发生,注意审查招标过程中有无人为的压价、哄抬标价或泄露标底的现象。

4、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在审计时,应注意其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完整,对于不符合程序的项目,应注意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性。

5、审阅与招投标相关的文件资料、会议纪要、合同、协议,检查是否按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公平评标与公正决标,是否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等。要注重发现有无违反招投标程序和规定的舞弊行为,如:有无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者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会议记录;有否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蛛丝马迹;有无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合同、协议等。

6、审阅中标单位的法人资格、资质条件、技术力量和财务状况的资料,是否符合中标条件或是投标单位的最佳单位。

7、审查确定评标专家名单的工作底稿,是否符合规定从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专家库内确定。如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的,检查有无随机抽样的工作底稿。检查有无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等。

8、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合规。招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招标文件,使之内容充分详实。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的计算依据,如工程计价类别,执行的定额标准或取费标准,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供货方式,工程量清单等,以便于投标人在投标时能以此为依据,全面考虑施工方案和投标报价,避免由于招标文件内容不全面而导致投标失真的问题发生。

12.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策略及投标技巧 篇十二

1 以获取较大利润为报价策略

施工企业的经营业务近期比较饱和, 该企业施工设备和施工水平又较高, 而投标的项目施工难度大、工期短、竞争对手少, 非我莫属。在这种情况下所投标的报价, 可以比一般市场报价高一些并获得较大利润。比如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 而本公司在这方面又有专长, 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 以及自己不愿做、不方便投标的工程;港口码头、地下开挖等特殊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等。企业凭借自己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精良的机械设备, 以及难得的施工资质, 可以采用高价中标策略。

2 以保本或微利为报价策略

2.1 发挥自身优势, 降低预算成本, 以优取胜

降低成本, 主要是从降低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入手。要有效地降低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最主要的是要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生产要素的优势:施工人员文化技术素质好, 工作效率高;技术装备性能使用效率高运转消耗费低;材料来源稳定, 质量可靠, 价格低廉, 运速方便;施工方案切实可靠, 施工技术先进, 施工管理科学;管理机构精干高效, 管理费用低, 办事效率高等。施工单位在报价时, 可结合实际情况, 把自己的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效能效益, 有效地降低工程成本, 从而作出最具竞争力的报价, 提高竞争获胜的概率和减少利润的损失。

2.2 运用其他方法降低预算成本

有些投标人采用预算定额不变, 而在现场经费, 间接费用和利润等方面适当降低, 以此策略降低标价竞争中标。这种情况下重点注意:

报价的基础价格要准确。在编制报价时, 把人工单价、风、水、电及材料单价作为基础价格, 利用行业或企业定额的消耗量及取费费率确定工程单价。因为基础价格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总价水平, 只有基础基价计算准确, 才能保证总价的准确。

取费费率应取满。投标报价时所采用的间接费率、利润率和税率都将成为施工时业主计算索赔费用的依据, 为了获得较高的索赔费, 费率应取满。降低报价水平可以通过提高人工和机械效率来实现。

对于施工条件好, 工程量大, 业主支付能力好, 竞争激烈的工程应考虑低价中标;对于企业开拓新市场、新领域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也应该考虑低价中标;即使亏本也在所不惜。

靠改进设计, 缩短工期取胜。投标单位在研究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调查中, 如发现设计不和理, 有可改进处或可以利用某项新技术使造价降低或工期缩短, 达到早投产时, 在报价时就可明确地提出, 如工期提前或采用新技术, 造价可降低多少、可受到什么样的经济效益。这种方法对招标单位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能起到出奇制胜之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丰厚的奖金, 提高企业知名度。

着眼未来, 低价中标。在建筑市场激烈竞争中, 企业只有贯彻薄利方针, 才能争取投标获胜。有些企业为了参加市场竞争, 打入其他新领域、开辟新业务, 并想在这一地区占居一定位置, 往往在第一次参加投标时, 用最低的报价、保本价、无利价、甚至亏5%标价报价, 进行投标, 中标后在施工中充分发挥本企业特长, 在质量上、工期上、创优质工程、创立的信誉, 缩短工期, 业主早得益。并且取得立足之地, 同时取得业主的信任和同情, 以其它形式给予补助, 使总价不亏本。良好的信誉, 也为以后赢得后续工程作准备。故企业除了特殊情况外, 如:技术要求高、非我莫属的工程;工程难度大的项目, 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的情况外, 企业不要轻易投高标, 尤其当企业承包业务不足时, 与其坐吃山空, 不如以低利承包一些工程, 然后加强管理, 降低成本, 充分利用生产能力, 减少窝工,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报价着眼于发展。施工单位试图打入一个工程任务多的新区域或者出于对该项目的第二期工程的考虑, 以利将来发展, 往往采用低价策略, 有时报价甚至低于成本。这样前期工程的“少失”便可在后期工程的“多得”中充分得到补偿。

研究竞争对手, 知己知彼。企业在投标报价时, 要仔细认真的研究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竞争对手, 知道竞争对手是哪几个单位, 然后根据以往投标时和他们打过的交道, 掌握这些对手过去的投标报价信息。有了这些信息, 就可以把过去他们在历次投标报价中的标价和自己同一工程的报价相对照, 这样可大概推算出这些对手在本次投标报价和本企业报价相比高或低, 再调整报价方案, 从而可使本单位能压倒竞争对手精确报价以保中标。

3 决策的依据主要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报价决策的主要资料应当是企业自己的算标人员的计算书和分析指标。至于其他途径获得的所谓“标底价”或对手的“标价信息”等, 只能做参考。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能只为中标而中标, 中标价格至少应当基本合理, 不能导致亏损。

决策应该与算标人员一起对各种影响报价的因素进行分析, 除了对算标时提出的各种方案、基价、费用摊入系数等予以审定和修正。更重要的是决策人应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在可接受的最少预期利润和可接受的最大风险内做出决策。对于低标报价是得标的重要因素, 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投标策略是指承包者在投标竞争中的指导思想与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投标人要想在投标中获胜, 既中标得到项目工程, 还要从项目中盈利, 就需要研究投标策略, 以指导投标全过程。

4 通常情况下, 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

以信取胜。这是依靠企业长期形成的良好的社会信誉, 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 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措施, 合理的价格和工期等争取中标。

以快取胜。通过采用有效措施缩短工期, 差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和可行性, 从而使工程早投产、早收益, 以吸引业主。

以廉取胜。低价一直是工程投标中的重要因素, 当然这是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从投标人角度出发, 也可以是为了扩大任务来源, 从而降低固定成本在各工程中的摊销比例, 使工程成本比对手低。

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当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明确或合理之处, 并可能据此进行工程变更或索赔时, 可以报低价争取中标, 再寻求索赔机会。

用长远发展的策略。企业目的不是在本工程中获利, 是为了开辟新市场或为了掌握某种有发展前途的工程技术等, 以微利或无利的价格参加竞争。

5 通常投标者乐于并熟悉使用的具体投标技巧包括

5.1 灵活报价法

灵活报价法是指根据招标工程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是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 也要分析项目的特点。按照不同的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如遇到工程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单位有专长;总价低的小工程, 及自己不愿意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等, 工程造价可相对报高。

5.2 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 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 (正常报价) 而言的, 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 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可以提高单价的子项目包括: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暂定项目中肯定要做的项目等。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 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 如果工程执行进增多将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法过多过于明显也会引起业主的反感。

5.3 低价投标夺标法

低价投标夺标法有的时候被形象的称为“拼命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有十分雄厚的实力或有国家或大财团作后盾, 即为了想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 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 或采用先亏后赢法, 先报低价, 然后利用索赔扭亏为盈。采用这种方法应首先确认业主是按照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要求承包商拥有很强的索赔管理能力。

摘要:施工企业要在投标竞争中取胜, 不仅取决于投标人的实力, 同时也与投标人的投标业务水平有密切的关系。通过对报价策略的分析, 明确了投标报价在建筑市场招投标过程中的核心作用, 揭示了投标报价的类型和技巧, 施工企业只有结合自己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各方环境, 知己知彼, 巧妙运用报价策略, 发挥自己的优势, 才能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投标,报价策略,决策依据,技巧

参考文献

[1]路仲希编, 铁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8.

[2]邬晓光主编, 路桥施工组织与概预算, 西北大学出版社, 1995.

[3]《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务》, 刘尔杰主编,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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