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生活细则

2024-08-05

团组织生活细则(精选8篇)

1.团组织生活细则 篇一

商学院团组织生活会评分细则

团组织生活会总分为100分,评分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一.策划,占20%,其中包括基础分、考勤、策划书。二.会议,占60%(为了评分更加客观公平,会议部分组织部评分占60%,即36分。党员评分占40%,即24分。),其中包括会场气氛、会场布置、会后会场还原、重视度、会议形式、会议内容。三.记录,占10%,包括团组织生活会记录本。四.总结,占10%,包括总结。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策划(20分)

1、基础分(5分)

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按汇报时间准时开展,且开展时间满60分钟的可得基础分。推迟5分钟之内(含5分钟)扣除1分,推迟6-10分钟的扣除2分。团组织生活无故超过时间10-30分钟尚未开展的或开展未满45分钟的,扣除5分。超过30分钟或有严重违规现象取消本次团组织生活会资格,且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

2、考勤(5分)

缺席每人次扣1分,超过10人扣10分,迟到每人次扣0.5分,早退每人次扣0.5分,有请假条的团员除外(请假条无院系辅导员签名的视为无效;请假条需在团组织生活会结束以前上交,会后无效),按缺席处理;无特殊情况,缺席人数超过班级人数1/3的,此次团组织生活视为无效。

3、策划(10分)

策划按时完成可得基础分4分。在团组织生活会进行的过程中,策划书团支部书记主动交给蹲点党员和蹲点干部看、积极介绍并且按组织部要求准时上交的可以加2分。策划书准备充分,紧扣主题,安排合理的可加1-2分。策划新颖,不拘泥于形式并且有所创新的可视情节加1-2分。未写策划的为0分。

二、会议(60分)

A、组织部(36分)

1、会场气氛(6分)

a.现场气氛沉闷、会场混乱且同学们无心参与活动的为0-1分。

b.现场气氛一般,纪律良好但同学们不是很积极参与活动的为2-4分。

c.现场气氛活跃,纪律性较好且全体同学们都能很积极参与活动的为5-6分。

2、会场布置(5分)

A、室内开展的:

a.无任何布置的为0分。

b.黑板要求0-3分:无主题字或随便写的为0分,是艺术字的为2分,字体安排合理,图案安排合理的,板面效果好的为2-3分。

c.有道具(如蜡烛等),教室的整体效果比较好可相应地加1-2分。

B.室外开展的:

a.无任何准备的为0分。

b.有道具,设施的,(如音像、小红旗、荧光棒等)为0-3分。

c.配合道具、设施且整体效果好的为4-5分。

3.会后会场还原(4分):

A.室内开展

a.地面有纸屑,黑板没有擦0-2分

b.地面整洁、黑板擦干净、桌椅恢复整齐为3-4分。

B.室外开展

a.地面有纸屑为0-2分。

b.地面整洁为3-4分。

4.重视度(4分):

a.无蹲点党员和老师参加的为0分。

b.有蹲点党员或老师参加的为0-4分。(注:来一个的为2分,两个的为4 分)

5.会议形式(5分)

a.若该班组织的团组织生活会会议形式单一,枯燥,乏味,则为0分。

b.若该班组织的团组织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如演讲、辩论、座谈、游戏、唱

歌、舞蹈、小品、话剧等形式,且符合主题并获得好的效果,可酌情给分,满分为5分。

6.会议内容(12分):

a.主题要求:活动中要根据校团委所要求的主题来展开活动,紧扣主题的为6-8分;偏离主题的3-5分;严重脱离主题的为0~2分。

b.内容要求:联系实际、切合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视情况可相应地加0-3分。

c.创新情况:在没偏离主题要求的情况下,在会议的内容或活动形式有创新的可相应的加0~2分。

B、蹲点党员(24分)

1、会场气氛(4分)

a.现场气氛沉闷、会场混乱且同学们无心参与活动的为0-1分。

b.现场气氛一般,纪律良好但同学们不是很积极参与活动的为2-3分。

c.现场气氛活跃,纪律性较好且全体同学们都能很积极参与活动的为4分。

2、会场布置(4分)

A、室内开展的:

a.无任何布置的为0分。

b.黑板要求0-1分:无主题字或随便写的为0分,是艺术字的为0.5分,字体安排合理,图案安排合理的,板面效果好的为1分。

c.整体效果0-2分:视其教室的整体效果可相应地加1~2分。

B.室外开展的:

a.无任何准备的为0分。

b.有道具,设施的,(如音像、小红旗、荧光棒等)为0~3分。

c.配合道具、设施且整体效果好的为4分。

3.重视度(4分):

a.无蹲点党员和老师参加的为0分。

b.有蹲点党员或老师参加的为0-4分。(注:来一个的为2分,两个的为4 分)

4.会议形式(4分)

a.若该班组织的团组织生活会会议形式单一,枯燥,乏味,则为0分。

b.若该班组织的团组织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如演讲、辩论、座谈、游戏、唱

歌、舞蹈、小品、话剧等形式,且符合主题并获得好的效果,可酌情给分,满分为4分

5.会议内容(8分):

a.主题要求:活动中要根据校团委所要求的主题来展开活动,紧扣主题的为4-6分;偏离主题的2-3分;严重脱离主题的为0~2分。

b.内容要求:联系实际、切合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视情况可相应地加0-3分。

c.创新情况:在没偏离主题要求的情况下,在会议的内容或活动形式有创新的可相应的加0~2分。

三、记录(10分)

1.会议记录本(10分)

会议记录本按时完成并且上交的班级可得基础分6分。会议记录本记录认真并且详细的班级可以视情节加1-4分。未写记录本的为0分。迟交记录本5分。

四、总结(10分)

1.团活总结(10分)

总结按时完成并且上交的班级可得基础分5分。总结认真,能发现本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且提出相应的意见的班级可视情节加0-3分。总结附带团组织生活会相片加0-2分。未写总结的班级为0分。迟交总结5分。

五、活动流程

即让该班团支书写出本次团组织生活的流程,并在后面签字。

六、与会班级意见

即让该班团支书表达一下对团组织生活会活动的开展相关的一些建议。

七、备注

是部门干事对于检查的班级的团组织生活会的评价总结,对于这次团活中的出彩和不足之处做一下简单总结。

八、内部要求

(1)组织部要协助和配合好校团委委员的检查工作,对态度恶劣、抵触和侮辱检查人员的班级或个人做团内通报批评或团内警告处分。

(2)要求在组织部干事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完成此表的填写,并及时上交《团组织生活会评分表》。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条例失效,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团委组织部所有。

2.团组织生活细则 篇二

关键词:组织生活,创新,考核

1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1 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是指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的,以党员为主体的,以培养党员的党性修养和践行宗旨意识为目标的,以增强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归属感为内在要求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支部和党小组以组织名义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广义的党的组织生活与党的生活接近; 狭义的党的组织生活是指 “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和党课。

1. 2 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要求

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的基本权利,同时又是党员的基本义务。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中组部组织局1998 年编著出版的 《党员管理手册》中规定党的组织生活应有六种制度要求,一是会议制度,二是党课制度,即 “三会一课”,三是批评制度,四是评议制度,五是汇报制度,六是谈心制度。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构建学习平台; 在组织生活中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要为党员提供畅通意见表达渠道; 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要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要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作风作为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

1. 3 党的组织生活要坚持的原则

( 1)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是我们党起家建国的根基,党组织应成为民主政治的载体和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示范平台,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

( 2) 主体性原则。要坚持党员主体性原则,我们党的意志和宗旨最终是通过8668. 6 万党员践行来实现的,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要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要去行政化,要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3) 讲政治、讲党性原则。政治目的性是政党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特征,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肩负实现“中国梦”的重任,党的组织生活应讲政治原则、讲党性。

( 4) 平等性原则。党员在组织生活中,一律平等,无特殊党员。

( 5) 实效性原则。党的组织生活要有实效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自身实际,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上要创新。

2 现阶段高校党的组织生活面临的问题

2. 1 内容沉闷,形式僵化,且呈现行政化趋势

2. 1. 1 内容沉闷,“三会一课” 开展不好

高校党的组织生活内容比较沉闷,在 “三会”中支部委员会会议很少召开,大多数支部没有设立党小组,就无所谓党小组会议,支部大会一般是学习文件,偶尔讨论发展党员事项,由于院系采取主任、院长负责制,基层支部一般是分专业设立,因此,支部大会既无行政决策事项,学术事项又无法决策。政治学习成为支部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政治学习材料一般是党委宣传部规定,涉及党的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方式,一般是宣读,大多数支部无专职干部,对党的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领会不深,既无讲解,又无法开展讨论,大多数党员云里雾里地完成了任务。

2. 1. 2 形式僵化,多为上级党委规定动作,无创新

支部组织生活一般是召集党员坐在一起,学习文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组织生活既脱离社会实际,又无法结合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内容乏味,形式僵化。尤其是对现代信息技术利用不够。

2. 1. 3 支部设置与机构设置密切结合,工作大包大揽,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缺乏调动,支部管理呈现行政化趋势

当前,组织活动中经常表现出党员主体地位不突出,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通常是支部书记组织或者操办,书记往往以教育者或者领导角色出现,传达上级精神或者学习文件,党员成为被动的受教育者,书记和党员之间上下级关系的意识强,组织生活的互动性差。

2.2高校基层党支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组织生活没有发挥高校师生智力资源的优势

学校各二级学院党委或总支大包大揽,成为开展组织生活的主体,各二级学院党委或总支下面的党支部定位不明确,与教研室的关系有待梳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使命感、组织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工作计划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

高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有待创新,没有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和学生智力资源的优势,没有能充分发挥高校及高校师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职能。教师、学生走出象牙塔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组织调动,并提供组织保障和服务平台。

2. 3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高校中党员的构成主要是教师和学生,教师和学生平时忙于本职工作和学习,从而导致在制度的落实上存在很大随意性的现象,在组织生活的开展中存在 “形式化”,表现为: 日常会议结束后宣读文件,拍照结束等。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推诿,怕得罪人,弱化党组织生活。

3 高校党支部生活创新的思考

3. 1 防止行政化趋势

党组织生活的主题由领导干部或多数党员提议而让普通党员主持,防止党的领导凌驾于党组织和普通党员之上。改变普通党员在组织生活中始终处于 “配角”角色,增强普通党员的主体意识、合作意识,力求使组织生活呈现出活泼的局面。

3. 2 创新组织生活形式

在传统的组织生活形式( 如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历史纪念碑、向先烈献花、过党的生日等) 的基础之上,引入知识竞赛、党建书画摄影展、学先进、专题式演讲、微信知识抢答、党员定向扶贫点、贫困生帮扶等。发挥现代媒体的优势,用身边的事情去教育、引导身边的人,挖掘高校党组织生活的潜力。

3. 3 创新载体,构建高效网络化组织生活平台

高校党组织生活要针对面向的学生和教师思维动态情况,从传统的单一的 “灌输方式”向新技术新方式的 “渗透方式”转变,利用互联网、微信、微信公众号、党员群等形式,加强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

3. 4 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能力

定期开展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校基层党务工作者一般都是一线教师或者学生干部兼任,平时工作学习较忙,因此需要围绕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的培训班,探索新形势下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3. 5 切实贯彻和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良好的制度是促进党组织制度落实的内在动力,因此需要落实检查考核制度,预防出现 “形式考核”、 “人情考核”,定期组织对各基层党支部的考核,检查等,协助基层党组织落实整改,解决基层党组织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奖惩制度,提高高校组织生活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陈虹.高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调查研究[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5(6).

[2]陈国荣.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J].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2008(10).

[3]伍锦昌.提高高校党组织生活质量的创新探索[J].高教论坛,2006(4).

[4]吴雪丰.多校区高校党建工作探析[J].中国市场,2015(12).

3.团组织生活细则 篇三

[摘 要]

组织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本文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搜集实证资料等方式,对上海市松江区区级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进行了客观评估,从“人”、“制”、“行”三个维度梳理出组织生活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在组织生活突破的关键、实施的针对性、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以及评估落实等四个方面提出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效性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3-0026-03

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仅是党组织的存在方式,同时也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挥党组织作用和功能的重要平台。不断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有效性,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努力探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当前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效性的调查和评估

为了系统地了解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状况,思考与探索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质量,上海市松江区机关党工委选择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效性作为课题展开研究。通过下发问卷和网上参与的形式,对松江区级机关党工委系统内近20%的党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对青年党员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6份;对在职党员发放问卷400份,收回有效问卷361份。问卷所包含的问题涵盖了组织生活基本情况,反映了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党工委还召开了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和青年党员等三个层次座谈会。本次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党组织生活的概貌和现状。通过对有效问卷的分析和访谈资料的梳理,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总体而言,机关基层党组织比较重视组织生活的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对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中起着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重要作用。但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运行还不平衡,呈现“五个为主”的特征。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以学习为主。问卷调查和访谈显示,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内容以传达领导讲话、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布置党内工作和完成规定学习内容为主。部分基层党组织除了定期的“三会一课”之外,一般会组织一些参观学习,组织党员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等。学习的内容政治性较突出,但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特别是对党员的释疑解惑以及树立正确的“三观”等思想性内容明显不够,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也明显不浓,组织生活的原则性更差一些。

(二)组织生活的方式以会议为主。大多数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方式集中在听报告、观看视频资料、集体讨论三种。场所也都局限在本单位会议室。少数党组织还常常把支部大会开成单纯的学习会、传达会。有的组织生活变成了业务工作的布置会和单位工作总结会。调研发现,目前还存在少数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不正常现象,出现因行政业务工作繁忙导致组织生活被忽略、被放弃的现象。

(三)组织生活的实施以书记为主。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集组织生活策划、组织和主持三种角色于一身。支部书记通常是组织生活中的“主角”,支部委员较多的是“挂名委员”,党员基本是“观众”,常出现支部书记一人讲全体党员集体听的组织生活局面。这种书记唱主角,党员当观众的模式,很难满足党员的需求和愿望,降低了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然而然地也就削弱了组织生活的生机和活力。

(四)组织生活的安排以服从为主。大多数的机关基层党组织都以完成机关党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为目标,只有少数基层党组织能结合实际设计安排体现本单位特色的组织生活。大部分党组织没有系统地对组织活动进行科学设计、周密安排,也没有明确每次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形式,所以常出现内容随意变动,形式基本不变,导致组织生活不规范、不解渴。党组织组织生活的自主性和融合性有待提升。

(五)组织生活的效果以一般为主。调查发现,在组织生活是否达到其应有的作用这个问题上,有七成以上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基本达到了其应有的效果,认为组织生活有用且受欢迎的比例还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把过组织生活当作不得不完成的任务,相当一部分党员感觉参加组织生活是一种“负担”,不得已而应付之。因此,活动产生的效果非常有限,没有真正体现思想上解惑,文化上解渴,心理上解压,能力上解弱的效用。

二、当前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从“人”的维度看,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角色的认知和动力亟待提高。第一,是党组织书记创新组织生活缺少精力。当前,组织生活出现被边缘化、同质化的现象。一是机关党务工作者精力不够,工作难以到位。调查问卷显示有59%的党员认为在提高组织生活的效果方面,选准选好党支部书记非常重要。二是党组织负责人感召能力不足,表现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缺乏高度、深度和广度。访谈中,部分党员认为所在党支部书记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强烈希望把政治品德高、思想作风正、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的党员选任为党支部书记。

第二,是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缺乏动力。部分机关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动力不足的情况客观存在。通过访谈得知,部分党员主动参与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弱化,对组织生活的内容不感兴趣。少数党员对参加组织生活持无所谓态度,认为组织生活开展的好不好与自己关系不大。个别党员对其他党员的错误言行只是“会后指出”或者“避而不谈”。这些都说明部分党员的党章意识、主体意识、党内民主意识不强。部分委员和党员的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服务能力明显跟不上形势与任务发展的要求。

第三,是党员领导干部投入组织生活缺失引力。在调研中发现少数党员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建”、“重党委中心组学习轻所在党组织生活”,损害了党的组织生活的平等性和严肃性。开展组织生活时,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事务忙为理由,不参加或者“报个到”就离开;或者是参加组织生活时,不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有的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学习时,总以为自己是领导,不太当回事。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造成党内监督渠道不畅通,同时又给年轻党员以错误示范,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进而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从“制”的维度看,“三制”健全并发挥作用应予以加强。第一,是机关组织生活执行缺乏刚性,制度尚待具体。在党组织书记座谈会中,课题组了解到,目前一些党组织没有组织生活制度或者组织生活制度不成文,组织生活缺乏监督和约束的抓手。一些党组织虽然已制定组织生活制度,但过于原则和笼统,没有将党员的日常教育、具体管理和监督考核的具体制度进行量化。一些党组织对制度执行的刚性不够、监督不足,未能把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情况纳入到对每个党员的考评,未能将组织生活表现及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晋升等有机结合。

第二,是机关组织生活操作缺乏规范性,体制尚待健全。目前,在体制上尚存在一些制约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的因素。党务工作者专职化比例不达标。调研得知,大部分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都是双肩挑,在时间和精力上分配不均,容易导致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支委会成员履职不到位。一些支部组织、宣传、纪检委员落实职责不清,工作配合不力,运转也不流畅。党务工作经费保障不明确。问卷统计显示,近一半的支部组织生活经费来源没有保障,通常是借由其他活动进行支出。

第三,是机关组织生活运行缺乏有序性,机制尚待完善。组织生活没有完善的机制来推动,主要表现在组织生活计划经常变动,组织生活安排常扎堆于节日,组织生活内容脱离中心。学习缺乏长效机制,问卷中反映有28.81%的党支部未按时开展组织生活,有11.36%的党支部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组织生活,一些支部不能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缺乏参与的激励机制,对组织生活中表现突出的、成长迅速的年轻党员未能及时评先推优。考评缺乏约束机制,对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往往没有相应批评帮助或惩罚措施,对党的组织生活的效能未能及时反馈、评估。

(三)从“行”的维度看,三者并重和协调发展应该突破。第一,是机关组织生活内容显“空洞”。部分机关组织生活在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普遍存在“三少”倾向。热点分析、互动交流少。部分机关组织生活通常念文件、读报纸,内容上缺乏说服力。思想沟通、达成共识少。组织活动基本上处于自成体系,自我封闭,上下不沟通,左右不联络。围绕工作、提升自我少。虽然新进党员高学历化明显,但他们反映自身在融入地方、适应工作、提升能力、与老党员的融合等都面临挑战,期待突破。

第二,是机关组织生活形式呈“单一”。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组织生活形式单一、载体不够多样化是影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的重要因素。目前,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基本上都是单向的,有85.6%的党员认为影响当前组织生活质量的主要原因是形式单一不丰富,大多数是从会议到会议,从学习到学习,从集中到集中。党员渴望参与形式的多样化。

第三,是机关组织生活效果趋“虚化”。与“实”字不符合的是,有的组织生活主题不鲜明,内容不贴切,时间也不固定。参与座谈的党员代表反映政治学习取代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组织生活设计安排局限在传达文件、学习讲话精神上,造成的后果就是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上面算热闹,内心无触动。

三、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效性的建议和对策

(一)把握“三人”,在组织生活突破上,要确实选准人、用好人、激励人。首先,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使其有心干事、有能干事。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选配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敬业、作风扎实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其次,要加强培养,使党支部书记有舞台、有发展。要加大对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精心设计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再次,要全面关心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在思想上要关注,工作上要关心,生活上要关爱,使党支部书记这支队伍有人重视、有人关怀。

(二)实现“三性”,在组织生活实施上,要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首先,要夯实内容,既体现组织意志,又满足党员需求。深化“三会一课”制度,固化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内评议制度,细化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和党内谈心制度。其次,要丰富形式,既注意克服简单模式化,又避免刻意追求形式的倾向。做到主题鲜明、设计精良、言之有物、动静融合,特别是要不断创新模式,丰富载体,灵活形式,使之满足需求。再次,要开放空间,既传承传统有形的物理活动空间,也善于运用新媒体等开放式交互性活动平台。要尝试建立网上党组织活动平台、党员互动平台,实现双向交流的目的。

(三)凸显“三力”,在组织生活主体上,要提升党员的内驱力、自主力、策划力。首先,要多管齐下,强化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内驱力。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与信念。其次,要扩大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落实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再次,要疏通渠道,激励党员成为组织生活的策划主体。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党员为本,以党员成长为本,以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人为本,充分发挥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四)规范“三制”,在组织生活评估上,要健全素能提升制、激励约束制、责任考核制。首先,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围绕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目标,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反馈。其次,要实施激励约束机制,以典型作示范,以监督促改善。要善于发现、重点培育、积极推广“五好党组织”、“五带头党员”等先进典型。通过目标激励、榜样激励、精神激励、物质奖励等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再次,要建构责任考核机制,保障党建走前头、科学化。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党员群众共评、上级党组织测评等途径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党内评奖评优、表彰先进结合起来。

课题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区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肖镛;上海市松江区商旅委调研员杨宁;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党总支书记金艳;上海市松江区委党校教师朱慧(执笔)

4.团组织推优工作细则 篇四

一、宗旨和性质

按照党章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培养考察对象,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教育、考评和监督功能,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以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形式。推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先进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推优相关部门及工作职责

1、团委:全面负责推优工作,制定推优制度,审核并向党组织报送团支部、团总支推优工作结果。

2、团总支: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所属各团支部推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整理总结有关材料,负责指导有关班级辅导员老师开展推优活动,并落实具体工作。

3、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完成上一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推优工作任务。

三、推优侯选人资格

主要是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二、三年级的共青团员。

四、推优时间

推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九、十月份进行。

五、推优比例

推优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4%。

六、推优工作具体程序

1、在团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团支部成立推优评议小组,组长一

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所在团支部委员、所在团支部党员及团员代表,人数5—7人,并报团总支备案,推优小组为常设机构,小组成员任期和团支委任期相同。推优评议小组在团总支、辅导员老师的组织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每年9月份团总支向党组织了解所属各团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员的情况,召开各团支部推优小组组长、辅导员老师会议,布置各项推优的具体工作。

3、每年十月份各团支部推优评议小组和所在班级辅导员主持召开评议会议,根据推优条件,严格标准,讨论拟定本团支部具备推优条件的侯选人,并召集全班学生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推荐名单,对确定的被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团总支审核、汇总。

4、团总支审核后,将汇总表及“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学校团委审查。

5、团委审查后,由团总支在专业科范围内进行公示,再由团委将汇总表及“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送各相关党组织。

七、推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求上进,积极靠拢党组织。

2、参加过党校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资格。

3、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和专业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和表现,两年内德育实践课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4、积极参加校、科、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尊敬师长,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6、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学校奖学金、受过团内表彰或省、市级表彰。

2、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在科技创新、课外科研、专业技能竞赛等竞赛活动中,获校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劳动,表现突出。

5、任学校、科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

6、在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或各项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

八、几点说明:

1、对团组织的推优对象能否被党组织确定为培养考察对象,由党组织决定,特殊情况,团委可向党组织提出建议。

2、对党组织确定的培养考察对象由团总支组成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日常的学习活动。

3、对党组织在培养考察对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团组织可根据培养对象参加学党章小组及日常表现向党组织提出建议。

5.公司党组织选举细则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企业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条

换届的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要排列届次。大会累计排列称作“次”。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累计排列称作“届”。如:中共公司××厂(公司)第×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党代表大会由大会选出的主席团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在委员会任期内每年召开的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不排届次,不设主席团,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主持。

第四条

建立新的党的基层组织,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被批准成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在批文下发后6个月内,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如条件不成熟确需推迟的,须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变更名称,不论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都应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企业的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及时改建或重新组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都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届数,均应重新排列。

第六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凡出现违反选举规定的现象,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章 大会的筹备

第八条

换届选举的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会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1、在党委(总支)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3个月)召开党委会或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委上报《关于召开中共公司××厂(公司)第×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指导思想、大会议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党员总数、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和差额比例;党委委员,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3、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4、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意见发出关于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出席大会的代表;审查代表资格。

5、起草党委工作报告,上报上级党委办公厅审核。

6、起草党风和反腐倡廉工作报告,上报公司纪检组审核。

7、根据上级党委批复的党的委员会委员人数,向上级党委上报《关于中共公司××厂(公司)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内容包括: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个人简历。

8、接到上级党委对候选人的批复后,发出召开大会的通知。第三章 代表的选举

第九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党员在200人以上(含200人)的单位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在199人以下的单位,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应掌握在党员总数的20—25%左右,最多不超200名。按规定应召开党员大会的单位,经请示上级党委同意,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第十条

代表应注意先进性和广泛性。厂矿、公司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占4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5%左右,工人应占35%左右。

科研院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占35%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占55%左右,行政、服务人员占10%左右。

代表中,各类先进人物、妇女、少数民族职工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凡有集体工党员的单位,要根据集体工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安排适当的代表。

第十一条

参加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产生的程序是:

1、由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委(总支),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基层党支部(总支)。

2、基层党支部(总支)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3、预备名单报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初审同意。

4、基层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第十二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组织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议通过后的代表,获正式资格。

第十三条

由于代表名额的限制和其他原因,有些党员负责同志及其他党员,不能被选为代表大会的代表,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提名范围:

1、不是代表的上届党委委员和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

2、没有代表的党支部、科室负责人。

3、不是代表,拟提名为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

4、不是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列席代表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名,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列席代表在代表大会上有发言权、被选举权,没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公司下属单位党委(总支)不设常委会。委员会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党员人数在500人(含500人)的党的委员会由7人组成。党的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根据单位情况确定。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产生程序是:

1、上届党的委员会召开党委会,根据所辖多数支部(总支)和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应选人数的20%,一般为1名。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审批。

3、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不设大会主席团的提交大会各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

4、提交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5、候选人不限于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6、在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要及时提出增补委员的人选报告,报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第十六条

换届选举的党员代表大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从代表中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预备会举手表决通过。大会设秘书长一人,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预备会上举手表决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别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主席团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有关会议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主席团会议决定。

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

1、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2、组织讨论大会的报告;

3、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

4、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一种是先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且未恢复权利的党员、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九条

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自然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第二十条

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若干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在大会执行主席(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主持大会的委员)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从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工作的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主持会议的委员)报告出席会议人数,说明本次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任务。党的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简历。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

5、由监票人清点到会人数,宣布代表出席情况。

6、由监票人分发选票;总监票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

7、由监票人检查和加封票箱。

8、投票。总监票人、监票人、大会主席团成员、党员代表或党员依次投票。

9、监票人清点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发出和收回选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0、如投票有效,计票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11、由总监票人在记票结果单上签字,并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主席团(召开党员大会的向上届委员会)报告计票结果后,向大会进行公布。

12、由大会主持人按当选者的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报告新产生的委员会名单。

第二十二条

选举应准备两套选票(一套备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第五章 党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第二十三条

新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的第一次全委会,应由大会最后一次主席团会议(召开党员大会的上届委员会)决定各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主持。选举书记、副书记时,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监票人,经全体委员举手表决通过。计票人从工作人员中指定。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基层党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程序:

1、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2、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

3、在新当选的第一次党委全委会上等额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

4、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党的委员会的第一次全委会闭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报告大会选举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需报上级党委批准或备案的党的委员会委员名单;需报上级党委批准的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的改选

第二十六条

基层支部(总支)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党员在三名以上、七名以下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或副书记一人,任期届满应按期改选。第二十七条

基层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

到会党员超过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第二十九条

基层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上进行改选,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改选。

第三十条

6.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交通厅基层组织条例》,结合物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公司各级团组织是各族青年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党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委和行政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物业公司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

第三条物业公司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是以稳定为基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持以提高青工政治素质为目的,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企业生产经营,全面开展共青团工作。为青年的成长服务,力求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物业公司各级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各族青年职工,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第五条物业公司各级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为主,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同时接受行政领导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组织青年职工进行基本路线和基本国情的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共同理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

(二)教育各族青年职工明确认识,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资级自由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引导青年职工增强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和平演变斗争的信念。

(三)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雷锋、学赖宁的活动,组织青少年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

(四)教育青年树立“改革创新,团结进取,热情守信,优质高效,争当一流”的企业,激发各族青年振兴企业,爱厂、爱岗位的热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了解、掌握、研究、反映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年日常的思想工作。

第七条贯彻行政领导经营管理决策,发动青年积极配合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工作,支持物业公司实现经营责任目标,为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多做贡献。

(一)组织青年职工学习文化、学技术、学管理,开发智力资源,提高文化技术素质,为青年施展聪明才智创造条件。

(二)组织青年开展劳动竞赛,在本职岗位上争创第一流成绩,开展突击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三)在青年中广泛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建议、小改造、小设计、小革新)、“双增双节”及“优秀青年班组”活动,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第八条关心青年职工的利益,为青年职工办实事。

(一)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意愿,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指导各类正当有益的青年社团活动,建立青年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活动阵地,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采的文体等活动,促进青年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三)指导和帮助青年职工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提倡“勤俭节约,婚事简办”,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九条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团员管理,提高团员意识,实行目标管理,使厂共青团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目标化。

(二)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员每月政治学习和活动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青年不得少于3小时。积极开展“合格团委和合格团支部”的双合格争先创优活动。

(三)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干部,厂属各团总支、支部书记,每年不少于一周时间的脱产培训,其它团支委每年不少于3天脱产培训。

(四)按新团发[1990]34号文件,按时按比例交纳团费。

(五)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章工作职权

第十条公司团委有下列参与权。

(一)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下同)是党员且适宜的参加同级党委;是党员而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列席同级党委有关的会议;不是党员的,有关部门应通过适当的途径使其及时了解党委的意图。

(二)企业团委书记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参与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带领青年职工积极贯彻实施。对基层团支部的团干部的奖惩、任免及使用,有考核和参加意见的权力。

(三)公司团委书记参加企业教育委员会,调资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奖金评定委员会,分房委员会和体协会等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团支部有下列参与权。

(一)团支部书记可列席参加党支部有关会议。

(二)基层团支部书记参加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小组和职工代表小组工作,参加与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带领青年职工积极贯彻实施。

(三)基层团支部书记参加本单位调资领导小组,参与奖金评定,先进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团委有下列决定权。

(一)根据同级党组织、行政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布置团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二)基层团总支、团支部的建立和撤销,由团委决定,基层团总支、团支部领导班子,由基层党支部审批,报公司团委批准,方可行使职权。

(三)公司团委有对团员处分的审批权。

(四)公司团委有表彰团内先进集体、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的权力。

(五)支配团的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公司团委有下列考核权。

(一)团委每月对基层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考核一次,并将考核情况反馈所在单位党支部。

(二)受同级党委和行政领导委托,考核基层党支部和行政领导重视青年工作,关心青年成长的情况。并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三章团组织调协和团干部

第十四条公司团委工作人员按定设置。团委专职干部至少按企业三十五岁以下青年职工总数的千分之四配备,并按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配;厂团委办公是厂共青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厂共青团委员会通过厂团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五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六条团委正、副书记分别享受本单位下一级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十七条团支部书记每月至少应有三天专门从事团的工作时间,由不能脱产,可由基层单位补贴三天标准工时,平时外出开会,由团委开据“工时补贴单”,团支部书记享受高于生产班长(或业务组长)的待遇。其补贴工时和待遇由团委根据支部书记完成工作情况来决定是否享受此待遇。

第十八条团的经费来源。

(一)团员交纳的团费留用部分。

(二)根据1980年8月5日财政部、团中央“关于基层团组织通过业余劳动提取部分活动经费”的精神,自筹经费。

(三)按自治区团委[1991]1号文件,企业单位团委可按三十五以下青工每人每年四元,从企业财务部门年初一次性划拨出来,作为团组织活动经费。劳动服务公司,根据所属从业青年人数,按上述要求从劳动服务公司财务部门每年一次性拨给所在单位团支部。

第十九条团的活动经费一定要用于开展团的活动,要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

第四章团的管理

第二十条团员由所在团支部直接管理,团支部应建立《团员花名册》、《青年花名册》的订记制度,团员的发展、登记、注册、考核、统计、奖惩和办理离团、退团手续等是团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对自费出国探亲、留学或出国定居的团员,应根据不同情况,办理“保留团籍”的退团手续。

第二十一条基层团支部的活动,支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二次,团课每季至少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一次,每两年对团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团委授予的“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班组”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集体,公司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党政对团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各级团组织应定期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提请党组织至少每年两次讨论研究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邀请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大型青年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二十四条各级团组织应经常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作为选拨或提拨干部的对象。

第二十五条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尊重和支持行政领导,主动争取行政领导经常关心和支持共青团工作,以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六条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开展工作中,要主动地与党政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党政部门也应尊重团组织的工作职权和正确意见,支持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团干部的配备、培训、转业安置,团的活动时间、活动经费、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修改、解释权属公司团委。

7.团组织生活细则 篇七

1 在党员个体方面, 突出强调党员党性修养

企业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要以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为中心, 以培养、整合优秀党员为目标, 谋求党员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要通过组织生活明确知道党员想什么、党员需求什么、党员怎么去做等, 促进党员干部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 不断增强“公转”意识、克服“自转”倾向, 争做政治坚定、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表率。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党组织生活应注重党员学习的有效性。思想教育要达到预期效果, 必须采取党员能够接受甚至喜欢的形式, 灵活多样地开展, 改变传统地空洞地说教。党员不能仅停留在简单的理论学习, 更需要重视的是党员个人需要怎么样的学习内容、怎样的学习方式和学来的知识如何进行运用等方面。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加快知识更新速度, 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加强党性修养, 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经济发展大势、掌握企业发展规律、创造供电企业佳绩。

二是党组织生活应开阔党员的视野、活跃党员的思维。党组织生活要使党员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就要开阔的视野和活跃的思维。比如:就某个主题如安全、技改等开展党组织生活, 激发党员发展经济、搞好企业管理的思路和活力等;发达地区除了充分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外, 可以组织党员到外地参观学习, 包括到落后地区参观, 感受落后地区群众生活的困难、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和要求, 让党员在日常生活中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 产生更切合实际的历史责任感;中等发达地区的党组织可以采取适合本地区的方式, 灵活借鉴引用两地党员教育的方式。

三是党组织生活应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将一线专业技术骨干、中层管理人员吸引到党组织中来, 改善党员的层次结构, 以更好的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作用, 发挥榜样的力量。立足于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着力提高员工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注重提高员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提高生产技能人员现场培训率。积极探索和研究全员性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的有效途径, 全面提高员工队伍业务技能素质。努力做到党员身边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投诉, 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的能手、无私奉献的典范。

四是党组织生活还要关注党员的思想动态。关注和解决党员个体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给党员提供顺畅的表达意见的渠道和请求帮助的平台, 组织党员群策群力, 为党员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服务。

2 在组织建设方面, 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定位

确立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构建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中央提出基层党组织要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有所为, 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企业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始终,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组织生活。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是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正确处理党建和生产、经营、安全的关系, 正确处理速度与效益、规模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以安全为基础, 强化领导履责、落实安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 筑牢安全防线。深化优质服务, 稳固、拓展电力市场, 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推进绩效管理、ERP建设, 在各专业、各层次形成“职责有分工、岗位有标准、事事有考核、人人有责任”的工作体系, 促进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可控、在控。

二是拓宽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利用网络建立网上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就某一个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和讲课, 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如设置“党员意见箱”、书记接待日等, 让党员不拘时间和形式都可以反映问题。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党员流动性强的趋势和现实, 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手段, 加强党务管理工作。借鉴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和高等教育学历的管理, 对党员实行身份管理, 办理“党员身份证”, 实行网络化管理。党员凭“身份证”参加组织生活, 缴纳党费, 并予以登记, 改变当前存在的一些党员出原支部后无处参加组织生活和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状况。现在一些发达地区对企业中的党员实行IC卡管理制度, 值得借鉴和推广。

三是健全和落实党组织生活细则。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规供电企业实际工作, 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细则, 围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党员,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努力做到“组织创先进, 党员争优秀, 企业上水平”。广泛开展“亮身份、学党史、长本事、比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继续深化“电网先锋党支部”创建工作。

3 在组织领导方面, 选拔培养高素质带头人

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 努力选拔培养高素质企业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以保证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

一要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科学、高效、协调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考评机制, 严格决策程序, 严格责任追究, 促进领导班子科学规范履职。

二要着力培养党务工作者队伍。着眼于提高素质、优化结构, 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执行力强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岗位作为干部培养的“熔炉”, 通过轮岗锻炼, 将党务干部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达到为党组织培养骨干和为公司培养人才的双重目标。

三要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提供平台。根据企业岗位编制和工作需要, 配齐配好人员, 确保党务工作人员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 让基层党务工作者有地位、有作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供各种平台, 让负责人真正成为带头人, 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4 在所处的环境方面, 努力营造党组织良好氛围

要适时根据企业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 对企业生产经营、权力结构、企业文化等重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营造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良好氛围, 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充满生机活力。

一是党组织生活要密切关注道德危机、信仰危机等问题。要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 认识到道德危机、信仰危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 利用法治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党员干部应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弄潮儿, 切莫成了钻市场经济的漏洞, 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奴隶。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应该让企业党员享有, 保障企业党员个人利益。

二是党组织生活要促进对党内权力运行的监督。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规划, 加大预防和惩戒力度, 增强干部员工明辨是非、廉洁自律意识, 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要深入开展“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 使“干事、干净”成为企业广大员工共同遵守的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和从业规范, 形成风清气正的企业风气。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抓好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的实施工作, 以风险防控为切入点, 深化廉政风险管理,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对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把反腐倡廉建设新的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开展效能监察, 从企业工作的重点、经营管理的难点、员工关心的热点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选题立项, 重点抓好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是党组织生活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要切实维护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完整性, 继续贯彻落实电网公司建设统一的优秀企业文化的战略部署, 牢固树立“一个国家电网”和“我是国家电网人”的意识, 将思想和行动集中到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四统一”的要求上来。结合专业管理工作, 把企业核心价值熔铸到电网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队伍管理、反腐倡廉、内质外形等建设中。不断丰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时代内涵, 大力推进安全文化、服务文化、廉洁文化等企业文化特色实践, 形成理念相同、价值认同、行为趋同的文化环境, 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落地。突出电网品牌的文化引领功能, 积极打造企业文化精品, 提升电网公司企业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

四是党组织生活要借助高科技手段。科学技术不断发展, 比如QQ、视频等通讯工具的大量出现, 便利了人们生活的同时, 也给党组织生活带来了新的模式和内容, 企业基层党组织可以借助高科技手段推动党员学习, 开展各种特色的党组织活动, 丰富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 加大企业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与普通党员的沟通和互动。

摘要: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具有贴近职工群众生活和思想脉络的特性。在新形势下, 提高企业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促进基层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基层党组织,组织建设

参考文献

[1]马白雁.着力构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格局[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 (1) .

[2]刘言亭.谈如何加强企业基层队伍建设[J].中国学术研究, 2007 (8) .

8.参与式小讲课与组织生活创新 篇八

[摘 要]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党委自2012年起,在党员组织生活中推行参与式小讲课,每次讲课都由不同的党员主持,内容涉及各科室业务实际等各方面,辅以网上讨论、会议辩论及外院专家讲座等方法,达到了调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提高党员组织生活有效性的目的。

[关键词]参与式小讲课;组织生活;创新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2-0052-02

对基层党组织来说,要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如何改变以往党员组织生活枯燥、乏味、单向传播的教育模式,创新党员组织生活的形式与方法,提高党员组织生活的丰富性、有效性及参与率,已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党委在党员组织生活中推行参与式小讲课,以提高党员组织生活的有效性,推动党支部工作的有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党员亟盼组织生活有实效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作为上海市唯一的一家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 2012年门急诊量达93.2万人次,住院4.06万人次,手术2.3万人次,获得各类科研课题共144项。面对与日俱增的门诊量、手术量及现有的管理体制,使医院党员不得不白天忙业务,晚上忙科研,很难有时间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加上政治理论教育内容空洞、形式单一,使组织生活往往在文件宣读后就草草收场。长此以往,医务党员对其产生厌烦甚至排斥心理,也影响了组织生活开展的有效性。

一项针对医院党员组织生活情况的调查显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内容主要集中在文件学习、发展和党员转正上。在“您认为组织生活的效果如何”一题中,虽有52.2%的党员对组织生活的效果满意,但仍有34.4%的党员认为效果一般,13.4%的党员认为效果不甚理想。对“影响当前党组织生活质量的主要原因”,有48.2%的党员认为“医疗业务繁忙,没有时间应对”,26.1%的党员认为主要原因是“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单调、针对性不强”,22.9%的党员认为是“组织生活的形式多样性还有待加强”,2.8%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脱离生活、工作实绩”。另外,在调查中还发现,有47.8%的党员在组织生活形式推荐中首选“专题活动、参观或考察”,37.9%的党员选择“讲座或研讨”,仅14.3%的党员选择“开会学文件”。

二、参与式小讲课的实践

通过调研,医院党委认识到,医院各党支部按业务领域、学科分布及工种划分,医院临床、医技、护理及行政等各支部间工作内容虽然大相径庭,但可考虑由各支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党员自主参与授课的小讲座,通过讲座增进党员间的了解与沟通,于是参与式小讲课就这样诞生了。

(一)人人都是小老师,专业知识齐分享。参与式小讲课摒弃以往政治学习单向灌输的传统模式,以党员参与、互动讨论为主导,讲课也不拘于形式,可以是支部内党员会议,也可以是网上聊天、更可以由多个支部结对联合开展。每次讲课都安排一位党员作为“授课老师”,不论是支部书记、普通党员,甚至是其他支部的党员都能担任这个角色。讲课内容由“授课老师”自行安排。课前,授课的党员精心制作课件,并提前发给大家;讲课中,授课者有意识地增加党员讨论和提问环节,通过问答互动结合,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各抒己见;讲课后,支委还会向党员们了解对本次讲课的看法,并对下一次授课提出建议,以此不断改善提高讲课效果。丰富多彩的讲课形式与内容,使党课的教育针对性不断增强,在支部内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兴趣爱好跨度广,综合素质有提高。参与式小讲课的授课主题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医院的具体工作,结合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延伸到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大事、时政热点,小到沟通技巧、礼仪修养、幼儿教育等。如,针对年轻医务党员愁于发表SCI论文、撰写科研课题标书的情况,行政支部的党员就为外科支部讲解了“SCI论文发表及撰写科研课题标书注意事项”;针对行政支部党员非医学专业毕业生越来越多,在工作中遇到医疗紧急情况无法解决的问题,内科支部的党员就为行政支部党员上了一堂“医疗急救知识”课;2012年日本政府策划了钓鱼岛“国有化”闹剧,一时成为国际社会的焦点问题,针对于此,医院行政支部开展“钓鱼岛问题分析”研讨,模拟联合国国际法庭,开展了一场激烈的时政辩论赛;针对医院后勤支部由财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特点,支部根据自身特色在支部内开展了如点钞比赛、厨艺比赛等岗位技能竞赛。一系列开放式主题在参与式小讲课中的应用,让党员们能够活学活用,通过学习提升了党员的综合素质。

(三)课程设置个性化,量体裁衣订计划。参与式小讲课的课程设计注重支部和党员的个性化发展。年初医院党委通过调研医院各类人群,包括临床医务党员、护理党员、医技党员及行政后勤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学习意向,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明确需什么,缺什么,学什么。根据调研结果,编制适合不同人群的“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党员成长计划”,计划中设置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社会实践等项目,将小讲课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整体统和,做到有理论、有实践,有活动、有成果。

(四)专家走进微教室,移动课堂在身边。参与式小讲课除了党员自身授教外,各支部也利用自身资源,不定期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讲课,如邀请有关大学老师为研究生党员做理想信念的讲课,邀请复旦国关学院的老师解读时政形势,邀请摄影协会的老师做摄影入门讲座,邀请心理协会心理咨询师做压力排遣的讲座等等。不少党员纷纷感叹:“没想到走出了大学的校门,还能上到那么好的课。”

三、参与式小讲课的成效

(一)角色互换,培养了党员的主人翁意识。以往,党员组织生活以支部书记或支委唱主角,党员是配角,整场组织生活发言率不高、参与度不够的情况屡见不鲜。参与式小讲课一方面从策划、备课、讲授、课间互动乃至课后总结,每一个环节都要求党员充分参与,组织生活的责任不再仅落在某个党员身上,通过角色转换,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学习需求根据征询党支部意见、党员个人的需求,让党员自己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确立“我就是组织生活的主角”这个理念,在教育中培养党员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目的。

(二)双向交流,畅通了党员间的沟通渠道。医院的服务对象是肿瘤患者,病人病情复杂性、肿瘤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及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使医务人员本身也会存在消极、心理失调等反应。一位医务党员在调查中表示:“看了一天的门诊,和病人说了一天的话,坐下来开会也不再愿意多说什么了。”为此,医院党委在设计参与式小讲课项目之初,也希望他能为支部内、支部间党员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参与式小讲课中特别设置了一门必修课,就是向其他支部介绍自己支部所属科室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流程,如通过门技党支部工作流程的介绍,降低了因医技部门出报告慢而影响手术执行进度、住院周转率的投诉;通过行政党支部对社工工作的介绍,提高了医务党员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率等。这些讲课或丰富了医务党员在某些领域的专业知识,或使党员更加了解医院的管理流程,或让党员间产生理解和共识,为医院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制度保证,完善了组织生活的常态机制。在推行参与式小讲课的过程中,建立起配套的考核和监督机制,是保障项目开展长久有效的前提。医院党委将开展参与式小讲课作为党员管理的重要部分纳入党支部年度综合目标;并在每季度开展的“星级党支部”评选中,将是否开展此项目作为加分项列入评价指标中,对于每季度“星级党支部”评选名列前茅的支部,党委还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激励各支部更好地开展党员活动等。将党员个人成长目标设定和党组织期望结合起来,将党员管理与支部综合目标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建设,产生一个良性循环,保障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常态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党建育人效果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蒋小迅.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 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J].上海党史与党建,2008(03) .

[2]蒋秀碧.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考试周刊,2012(07).

作者童莹系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党办科主任助理;李端树系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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