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共14篇)
1.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科室:
2011年,我院以新住院大楼搬迁投入使用、住院环境大大改善为契机,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优化医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院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以较高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各项工作指标有了较快的增长,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面总结我院2011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为2012年各项工作作好规划,请各科室对2011年进行总结,并提出新一年的工作思路或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能部门工作总结
1.科室基本情况、主要职能及人员情况。2.工作情况:本年度完成的重点工作。
3.2012年工作设想。内容包括基本思路、重要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
二.临床及医技科室年度工作总结
(一)本年度工作总结
1.科室基本情况:人员床位数量,医护比例、护士与病床比例。
2.指标完成情况:门急诊人次、出入院人数、手术例数、业务收入情况、药占比、以上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减百分比。
3.进修医生培训情况、科研课题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等情况。4.本年度科室具有突破性及特殊意义的工作。
5.科室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制度建设情况、病历书写、科室自身建设、人员素质建设等)
6.医德医风、医疗投诉、纠纷等情况。
(二)2012年工作规划
1.准备做好迎接“二甲医院”评审检查工作及需要改进措施。2.2012年科室具体工作设想。(特别是新住院大楼投入使用、旧门诊楼改造项目工程建成后、就医环境得到改善后有没较新的设想和做法等)
3.2012年科室软硬件要求。(包括需要医院支持方面)三.具体要求
1.2011年各项工作的有关资料统计至12月底。
2.请各科室于2012年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工作规划上交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二
为配合社区、农村等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 本刊举办了“农村中医适宜技术讲座” (国家I类学分12分) , 学员学习经考试合格, 可申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试题及答题卡在2011年5期杂志上刊登。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寄来准确的以下个人信息, 不可缺项 (这是办证必备的要求) : (1) 姓名, (2) 身份证号, (3) 职称, (4) 专业, (5) 学历, (6) 通信地址, (7) 邮编, (8) 单位名称, (9) 联系电话。
2. 考试方式:凡本刊读者认真学习了今年1~5期刊登的相关内容, 并按照要求填写答题卡, 经判卷合格后, 即可获得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及相应证书。
3. 办证费用 (含工本费和邮寄费)
(1) 邮局订户:请邮汇证书款40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信内勿夹现金。
(2) 本刊通联站订户:请邮汇证书款35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也可由通联站汇总办理, 信内勿夹现金。
4. 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杂志社每月集中办理一次) 。
5. 证书发放: (1) 邮局订户, 本刊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 (2) 通联站个人单独办理, 杂志社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汇总办理的统一挂号邮寄至通联站, 由通联站转发。
6. 汇款及答题卡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领行国际1-2-1703, 邮编:100061;收款人:《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汇款附言请注明:学分证书。
7. 联系人:张欣李颖;电话及传真:010-67155283
3.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三
一、保证高考安全顺利举行。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部门协作机制,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联防联控,切实履行职责。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题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命题、制卷、试卷运输、保管到施考、评卷、分数合成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对可能或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继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打击兜售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违法行为。要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谋取非法利益。
二、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努力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定位,坚持导向、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相结合的人才选拔评价方式。要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坚持标准、严格自律、体现特色,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2011年开始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已实施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加快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的步伐。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的省份,要完善志愿填报及录取系统,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三、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中学,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不断加强招生考试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要会同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加强对考生资格或身份,特别是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艺术或体育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联合审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要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的要求,统筹协调,研究制订本省(区、市)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方案。高等学校要遵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和各项具体招生办法,所有类型的招生均要明確具体要求,加强相互衔接,确保统一、完整、清晰。
四、营造良好的高考社会环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精心策划实施,打好主动仗。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广泛宣传高考基本政策、改革举措、程序规则、诚信考试等各项做法、措施和要求。大力宣传高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加强教育招生考试宣传载体及网络平台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适时进行高考预警或案例宣传,揭露中介欺诈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要继续做好肢体残疾、患有疾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群体的考试服务和招生录取工作。落实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高校均不得仅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五、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对未经我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学生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及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办法,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0〕1号文件附件)执行。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4.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评优表彰工作,按照党委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新疆经济座谈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正面教育、鼓励先进的原则,在广大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党员的作风建设,激发党员党性意识和荣誉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生动局面。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职尽责的表现,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否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带领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创新创效,开展“比、学、赶、帮、超”及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带头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 1
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乐于助人,带头弘扬正气,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要求在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一)学习教育阶段。各党支部要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计划和安排,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自身差距。
(二)自我评价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或党员干部的条件,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自己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支部审定。
(三)党内、党外民主评议阶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首先党员个人汇报自我评价情况,然后党员之间互评,评价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归纳,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评议结束后,党支部指定专人将评议结果和总结情况,填入《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栏内,支部书记签字后存档。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20%。预备党员参加评议,可以不定格次。
(五)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支部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先锋模范作用差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负责进行个别谈话,提出改进措施。评议结果要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推优名额分配
公司党委拟评选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各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5名。(详见《国投罗钾公司2011年度推优候选名额分配表》)
五、具体要求
各党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民主评议各环节工作的具体时间,要认真总结和发现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在评议工作结束后向党委汇报。总结材料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报表》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王英联系方式:2388852
附件:
1.国投罗钾公司2011年度推优候选名额分配表
2.国投罗钾公司201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统计报表
3.国投罗钾公司201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自评表
4.国投罗钾公司201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
党群工作部
5.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五
中南咨询[2011] 22号 签发:罗俊军
关于做好2011年度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自查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根据中南公司2011年贯标工作要求,拟定于8月下旬-9月初进行“三标”管理体系有效性自查,9月中旬进行内审,10月中下旬迎接船级社认证公司三标管理体系外审。为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公司要求在内审前,各部门/项目部应对本部门/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时整改。为了切实做好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组织领导
技术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在公司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自查工作,各部门主管领导、主任及项目总监/经理全面负责本次自查工作,按照公司要求对本部门/项目部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认真进行检查。2 自查时间段及范围 自查时间段:上年度内审至今
自查范围:职能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的各项工作,重点检查各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3 自查依据
依据“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中南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等。4 自查主要内容和要求
a)各部门/项目部对照公司管理目标,检查本年度制定的管理目标中间实施措施及完成情况。
b)检查人力资源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等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1)按QB/ZNGS204-201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和QB/ZNGS205-2011《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对公司/各项目部的管理性文件资料如:机构设置、人员任命、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人员教育及培训、外聘人员管理、部门/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收发文的文件目录等文件资料进行清理、补充、装订成册。并对文件的编、审、批、收发登记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检查,杜绝“四无”文件的产生(即无编制人、无审批人、无文件名或编号、无时间标注)。
2)技术质量部/各项目部对持有的管理体系文件、法律法规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作废文件、标准等要做好标识或清除。
3)人力资源及生产管理部负责清理列出自查时间段内所有项目清单。各项目部对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记录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和完善,要求编目、清晰、易于识别。
4)财务部/各项目部按QB/ZNGS209-2011《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和QB/ZNGS303-2011《生产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的清理检查工作。各项目部对设备台账、设备检验、设备标识以及设备置放环境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和完善。
c)市场发展部按QB/ZNGS207-2011《顾客要求评审程序》、QB/ZNGS301-2011《投标管理办法》和QB/ZNGS302-2011《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投标过程、合同管理工作及顾客意见、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检查。
d)安全管理部按QB/ZNGS212-2011《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程序》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评价和动态管理工作。各项目部对照公司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清单检查本项目部清单情况,并将2011年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变动情况报安全管理部。
e)安全管理部/各项目部按QB/ZNGS215-2011《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QB/ZNGS216-2011《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和相关专业过程控制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检查公司/各项目部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进行合规性评价的情况。
f)各项目部按QB/ZNGS215-2011《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对2011年1月以来发生的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事故的处理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闭合工作。
g)各项目部对所承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情况进行检查。
1)施工监理项目,重点检查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履行“四控、两管、一协调”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2)总承包项目,重点检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等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公司QB/ZNGS220-2011《总承包过程控制程序》。
3)服务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业主等外部意见及时回复和处理的情况;在建工程现场人员配备、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现场技术服务的情况。
4)项目部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内容及范围、组织机构、项目清单); 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和信息”等控制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及安全体系建立、规划和实施细则的编制、规章制度的制定、校审程序、过程记录、资料档案管理、合规性评价、管理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等);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实施过程、程序执行情况等);
顾客意见及满意度情况(顾客意见及建议、处理及措施、顾客评价);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结语及建议。
h)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检查落实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宣贯情况,并对照院2010年三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进行举一反
三、检查整改。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反馈信息收集和持续改进方面的情况。
请各部门/项目部将本次自查情况于2011年9月5日前报送技术质量部。
联 系 人:王 辉(工号20644)
联系电话:0731-85072020 办 公 室:博远大厦1509室 E-Mail: 42891024@qq.com
2011年8月25日
主题词:管理 体系 自查 通知
6.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六
宁团联发[2011] 40号
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展示当代少年儿童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精神风貌,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少工委决定评选2011年度“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区优秀少先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表彰“全区优秀少先队员” 100名,“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其中包含大、中队和志愿辅导员)80名,“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80个(其中大队30个、中队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全区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1997年6月30日-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并在一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3.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有国家意识,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
4.有爱心、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科学意识,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
5.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3年内获得过市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二)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2.辅导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3.志愿辅导员要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
4.大、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不低于2年,3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表彰;志愿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
(三)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
(2)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3)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配备和聘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
(4)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每周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
(5)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
(6)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2.少先队中队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逐级推荐。为引导基层团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各地要采取层层推报的方式。申报奖项的集体或个人由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和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逐级推报,由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初评后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30日前报自治区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放弃。
(二)考核评选。自治区团委、教育厅、少工委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于12月进行集中评选,对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彰奖励。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由自治区团委、教育厅和少工委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市、县(市、区)要调动各基层组织参与工作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挖掘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贯通、标准一致、逐级推荐选拔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要特别注重活动的参与面,增强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积极推介优秀基层组织、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参加评选。
(三)统筹兼顾,确保质量。各少先队组织在做好少先队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有效载体,促进活动目标的最终实现。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通盘考虑,兼顾不同类型候选人情况,确保推荐质量。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活动及典型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区优秀少先队员”人选,要注意性别、少数民族、农村代表比例,以及志愿辅导员比例。申报“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要按照评选条件递交申报材料(包括基本建设和特色工作,字数2000字左右),申报个人奖项要提交个人事迹(“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字数为1000字左右,“全区优秀少先队员”字数为300字左右,)。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所在学校、单位审核盖章)。
联 系 人: 苏 洁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民生巷39号
邮
编: 750001
联系电话: 0951-6022167
传
真: 0951-6020573
电子信箱: nxtwsnb@163.com
附件:1.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区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4.“全区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少工委
7.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七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5号)及中国企业联合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200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8年6月2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和各有关单位按《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三、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至4月16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25日至4月22日期间到省企业联合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30号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8616112 88616114 88616115
报名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省企业联合会将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四、该项考试共设两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
(企业管理咨询实务》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实行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
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配发,考后收回。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87号)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企业管理咨询实务》考务费每人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25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30元)。
七、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和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
8.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八
各临床科室:
请根据医院有关要求,对本科室上半年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要求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突出重点工作,撰写要求如下: 一、一般情况
1、工作量:(以下所有数据均需与去年同期对比)1)收治住院病人数;
2)抢救病人数、Ⅰ级护理、危重病人数; 3)床位使用率:按700张分配情况计算; 4)手术例数;
5)Ⅱ、Ⅲ级手术例数
6)特殊手术病例(外科系统、手术科室) 介入诊治病例数
其中:支架、起搏器、冠心病介入等数量;脑血管介入诊治病例数;支架、动脉溶栓、全脑血管造影术等
肿瘤科放疗病例数;
消化内科胃肠镜例数;镜下治疗项目及例数;
呼吸内科做的肺功能病例数;经颅多普勒病例数;监测栓子情况等。 肾内科透析人次;CRT病例数;肾穿例数;
内分泌科:使用胰岛素泵、动态血糖仪监测病例数; 儿科门诊留观静点病种及人数;
血液内科血液病治疗情况:如骨穿例数
感染科的病种及病例数:如肺TB、布病、出血热、肝炎等 麻醉科:全麻例数、硬膜外麻醉及其它麻醉例数
ICU: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病例数,有创血压等监测病例数 泌尿外科碎石例数 骨科病种及例数
胸外科病人数:脑外科的全脑血管造影术治疗病例数 普外科:肝癌介入病例数 妇科:腔镜使用情况病例数
急诊科:出诊120次数;接急诊人数;留观静点人次
2、分析病人增加/减少的原因
二、医疗质量
1、十三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
2、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情况(包括出现的原因分析)
3、科室在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怎样解决的(即解决的方法、办法等)
三、业务水平
1、半年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情况,包括例数。(独立的、外请专家的、专家指导的)
2、半年整个科室技术水平的提高:比如某一项手术,科室哪些人能独立完成或在科主任、专家的指导下完成等。
四、科研及论文
1、半年开展的新的业务项目、技术:填补了我院空白,是否申报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多少例)
2、是否按要求写了论文,发表在什么级杂志、刊物上。
五、其它工作
职能部门:医务科、科教科等安排要求的工作情况
六、下半年科室的业务工作计划:针对以上方面
七、针对本科室特点,让院里尽快解决的主要问题:意见及建议
请于2012年6月26日前将总结材料发送至112009616@qq.com
医务科
9.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九
2011-11-25
中心各单位:
根据石油青质安石油青质安〔2011〕510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考核总结和先进评选的通知》要求及中心年度工作安排,中心决定开展2011年度安全环保节能工作考核总结和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领导小组
评选领导小组由中心QHSE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组: 组
长:姚占海 副组长:谷海阔
成员:机关科室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总结、评选日期
(一)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1月29日为各单位自查考核、工作总结、上报资料阶段;
(二)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2日为中心总结评比阶段。
三、先进评选的主要内容
1、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油田公司和中心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2011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落实中心2011年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要点及“安全生产年”等活动开展情况。
3、集团公司《HSE管理原则》和《反违章禁令》细化及贯彻落实情况。
4、QHSE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重点放在推进QHSE管理体系和现行管理制度的融合性、“两书一表一卡”建设和“抓典型,树样板”试点方面的典型做法上。
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节能节水、监督检查开展落实情况。
6、重大危险源、重点要害部位、关键装置、关键岗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及隐患的源头监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情况。
7、食品卫生安全重点领域监控,消防、交通安全、特种作业管理专项管理情况。
8、清洁生产和绿色作业队站开展建立情况。
9、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管理人员配备和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修订与演练情况。
11、HSE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情况。
12、节能节水指标完成情况,节能节水基础管理工作情况。
13、质量监督、重点标准实施、计量管理情况。
14、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15、提出本单位2012年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重点。
各单位根据以上内容,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事例要清楚,观点要明确,事例要突出,数据要准确。
四、质量安全环保先进评选
(一)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先进集体(车间、队、站、班组)、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参照《青海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评比办法》(石油青质安〔2006〕389号)和《青海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石油青质安〔2006〕43号)及《培训中心安全环保节能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年度中心生产经营实际进行。
(二)先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油田公司及中心先进集体(基层单位)的评选,由中心各基层单位提出申报,按附表1中的要求填写审批表。
2、油田公司及中心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心先进个人驾校申报3名,培训二部申报2名,生活服务站申报2名,机关小车班申报1名,其它各基层单位各申报1名,按附表2中的要求填写审批表。先进个人必须在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员、QHSE体系人员中评选。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总结评比工作,先进评比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评出的先进要真正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真正把有突出贡献的先进评选出来。
五、质量安全环保先进评选条件
1、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资格:(1)本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2)年度节能节水控制指标超标的;
(3)安全环保节能考核综合得分未达到90分以上的;(4)年度生产经济控制指标未达标或未完成的;
(5)单位及人员受到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及以上部门违章查处的。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提高;(2)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3)无上报事故及非生产重大事故;
(4)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健全,执行认真,岗位落实,安全教育好;(5)安全检查认真,整改隐患及时;
(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安全管理有措施、有特色。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圆满完成各项生产、培训任务;(2)无违章作业及事故发生;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教育宣传、防范措施到位;(4)全年实际出勤率达到220天以上。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按要求做好2011年度的安全环保总结及先进评选工作。严格审查,认真评选推荐先进。
2、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应按要求填报审批表,内容短小精悍、充实,事迹典型。审批表须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先进集体的基层单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先进事迹材料。
3、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1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先进审批表(一式2份、16开纸张)、先进材料和工作总结报中心培训管理部(同时上报电子文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存帮
联系电话:8920879 8931472
附表: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基层单位)审批表.doc
10.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规〔2009〕358号) 要求, 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的申报和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 申报数量和类型
本年度采用省 (区、市) 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以下简称各地) 分别报送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 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
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鼓励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二) 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申报材料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报系统”报送我部。网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工信规简函〔2009〕226号) 要求, 提交原件三份及光盘两份。申报对象主导产业为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四个行业领域的, 申报表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014年版) 》填写。软件和信息服务、军民结合领域的申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 所附申报表填写。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集中为一次进行, 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
(三) 创建要求及重点方向
一是严格遴选, 择优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 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创建基础和水平应不低于前批次同类型基地平均水平, 且原则上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把关, 一旦发现虚假填报, 将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是合理布局, 宁缺毋滥。各地在示范基地创建的产业选择和区域布局上要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差异发展。原则上, 对于已授牌的同一区域 (同一园区) , 不再受理新的示范基地创建申请。
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基地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安全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园区申报;积极支持符合创建要求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园区申报;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园区申报。
二、进一步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指导和支持
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指导、支持、管理与服务。本年度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支持示范基地提升创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按照新型工业化内涵要求, 指导和支持示范基地提升水平、率先做强, 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力量。加快推动示范基地实现创新驱动, 依托示范基地内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加强产学研用合作, 推动形成若干制造业创新中心 (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推动示范基地智能转型, 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 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提升示范基地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强示范基地工业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支持示范基地内从事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研发生产的企业发展及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平台建设, 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攻关。推动示范基地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 促进示范基地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二) 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利用资金、政策和工作资源, 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发挥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等资金引导作用, 支持示范基地增强研发创新能力。通过工业强基专项行动, 优先支持示范基地内的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创建。支持示范基地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示范基地通过产业转移、技术交流、品牌输出、管理模式输出等方式, 加强园区交流合作, 扩大示范基地影响力。支持基地内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
(三) 加强创建工作的管理和宣传
完善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交流机制, 加强部省合作、区域交流, 共同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加强对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 组织开展2015年度示范基地复核工作, 研究示范基地创建质量评价体系, 开展对已授牌示范基地创建质量的评估评价工作。进一步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共享工作, 通过编制发布示范基地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和人民网“新型工业化”专题栏目宣传、“示范基地要闻快递”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 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
特此通知
11.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十一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 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团各区、县委,各系统团工委,各委、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各中央直属在沪单位团委,各省级驻沪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团市委近期对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工作进行了调整,同时启动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评选周期
自2011年起,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新颁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式变更为双年度届期评选制度,即两年为一个创建评选周期,荣誉称号当届有效。
二、创建基本标准
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集体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1、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5人以上200人以下,应是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
2、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号长年龄35周岁以下,且为该集体负责人之一;
3、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团建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整体工作流程
(一)创建
单数年度为创建年。各市属团组织要积极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基层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出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公布创建承诺、张贴创建标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实践,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申报
双数年度为申报和评选年。各市属团组织在开展局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的基础上,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在申报工作中,一是坚持差额评选,总申报名额应为总评选名额的1.5-2倍;二是坚持比例控制,申报候选集体中“新”“老”集体须符合一定的比例要求。
(三)评选 上海市青年文明号评选采用创评组内互访互评的方式开展。各市属团组织申报的候选集体,将在各创评组中参与互访互评活动。团市委一般于双数年度年底根据互访互评结果进行命名表彰。在互访互评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
在2011-2012年度创建评选届期,考虑到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处于机制调整变化的特殊阶段,因此,着重开展申报和评选工作。
四、申报工作(7月-9月30日)
(一)资格范围
以下范围内的青年集体可以申报参评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
1、上届次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具体名单详见沪团委发„2011‟128号、沪团委„2011‟5号、沪公发„2011‟88号、沪工商委„2011‟2号、沪房管团„2011‟166号、沪国税党组„2011‟3号、沪交办„2011‟264号、沪高法„2010‟32号);
2、已获得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青年集体;
3、因故暂停区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各区县今年可继续申报优秀青年集体参评,目前尚未开展局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市属团组织今年可酌情申报1-2家优秀青年集体参评。
(二)申报候选名额
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候选名额拟确定为2000家。各市属团组织的分配名额以2012年5月开展的市 级青年文明号基础情况统计为主要依据,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比例控制
各市属团组织根据创建条件、申报资格、分配名额对创建集体进行审核,并按照申报比例的要求统一向团市委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其中,70%为往届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老号”),30%为局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新号”)。若申报总额少于3个,不作比例要求。
(四)申报要求
申报集体需填写《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报所在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和市属单位团组织。区、县、局(公司)、大专院校和市属单位团组织进行初审后,于9月30日(周日)前统一报团市委青工部。
五、访评工作(10月-12月底)
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评选主要采用创评组内互访互评的方式开展。团市委青工部将根据申报集体的行业性质、归口管理等要素,将各市属团组织申报的创建集体划分至各创评组。各创评组牵头单位要公正、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创评组的创评方案(包括分组方案、名额分配和评选细则),并报团市委青工部审定通过后实施。
访评工作的统一规范性要求将由上海市青年文明号专题委员会研究后另行公布。
六、表彰奖励(2013年1月)团市委将以各创评组互访互评结果为依据,在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社会公示,最终命名1200家左右的创建集体为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颁发荣誉牌匾,牌匾上标明荣誉届期。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尤其是缺少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基础的单位,要根据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原则,广泛开展公司(局)、大专院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要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基础台账制度;要不断完善不同行业、不同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标准,努力使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过程成为广泛发动青年、扩大活动影响、增强团组织凝聚力的过程,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创建集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青年需求,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要组织动员创建集体积极参与“岗位创佳绩,青春炫风采”上海职业青年建功行动、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青年文明号“学雷锋、树新风”等青年文明号重点工作;要指导创建集体把“一团一品”的理念贯穿到创建活动中去,根据行业特色、单位特点、集体特色,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注重总结、加强宣传。要总结好、提炼好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提供借鉴;要注重发现、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 报送,通过团属网站、工作微博、活动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薛 松 联系电话:61690013 传 真:60827379、60827380 电子邮箱:qgbxxbs@126.com
附件:
1、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候选名
额分配表 2、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共青团上海市委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
12.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十二
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园区:
为了配合区发改为“关于开展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转发给各科技园区,以便园区相关企业能及时申报此项目。具体申报方式详见附件要求。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陈建伟 生红
联系电话:52564588*3375、3335
附件:
1、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服务业„2011‟03号)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商务委、区科委、国资委、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2009‟24号)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服务业„2011‟03号)要求,我区即日起开展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请你单位认真筛选符合要求的服务业发展项目,于3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区发改委。
特此通知。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朱天峰 戴耀艳 联系电话:52564588*2349、2352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服务(2011)003号
为推动本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详见附件1)精神,现就开展2011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单位申报
1、请项目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表及填写说明请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8095/main/login.jsp进入)。
2、请各区县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把关。对筛选后拟申请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打印出由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需加盖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和项目单位公章)和项目汇总表(需加盖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公章)。
3、请各区县抓紧编制2011年度引导资金年度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申请报告中要承诺区县财政对申请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
三、关于材料报送
1、信息系统报送。请各区县于3月31日前将本区县转报的拟申请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申请表,通过上海市服务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至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2、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区县于3月31日前将引导资金年度申请报告、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表及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附件材料(以上材料都为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报送地址: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延安东路1200号12楼,邮编:200003,联系人:孙蔚,电话:63903366-2052)。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区县联系人一览表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 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9)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五日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要求,在试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沪府„2007‟1号)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亿元,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区(县)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第三条(使用范围)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主要用于如下方面:
(一)鼓励本市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服务业引导资金,并提供配套资金。
(二)支持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的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包括航运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旅游、现代商贸、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创意产业等,对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三)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重点企业给予绩效支持、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贴、认证补贴及境外推广费用补贴等;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对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具体支持方式,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其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五)支持能提供信息、技术、人才、贸易、资金等服务支撑、完善服务业整体发展环境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其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六)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功能、建筑及立体交通组织的前期规划论证给予适当补贴。
(七)经市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第四条(支持方式和额度)
市级引导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二者选一)。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或总费用的20%,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第五条(申报和审批程序)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引导资金的申报受理、评估管理、审核批复、监督稽查等工作。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市属企业和单位可直接向市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其他企业和单位可向其税务注册地的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申报。申请引导资金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有关部门根据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编写引导资金年度申请报告,于每年4月底前,送交评审小组办公室。已经安排政府资金补贴或支持的项目不予受理。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有关部门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有关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对经评审小组审核同意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下达引导资金投资计划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
第六条(申请提交的材料)
申请引导资金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有关部门,需要提交引导资金年度申请报告,主要包括:拟重点推进的项目对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等作用分析;拟重点推进的公共服务平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举办各类活动对完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加速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其中,区县申请报告中要承诺区县财政对申请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同时,需要提供以下附件:
(一)引导资金申请汇总表,主要包括:资金的主要用途、总投资额、申请引导资金数额及其他资金来源等。
(二)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性质、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外部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项目方案及可行性分析、计划进度(必须是在建或年内开工项目)、社会效益定性指标、项目资金情况等。其中,须明确申请的引导资金主要用途构成,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人员培训、技术转让、设计咨询、建设期利息等。
(三)申报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项目自筹资金出资证明等。
(四)使用引导资金的重点项目必须附有关批准文件,即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以及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意见。
(五)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规划类支持项目须提供相关支付凭证或有关合同、协议。
(六)成果或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第七条(使用监督和评估管理)
市财政局对经评审小组审核同意的项目,按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凡使用引导资金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负责检查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以及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评审小组反馈。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会同市审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和稽察。
凡使用引导资金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并将上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报告在次年2月底前送交评审小组办公室。评审小组负责对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的总结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调整下一年度引导资金的安排。经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引导资金;对未达标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暂停其下一年度申请引导资金资格。
引导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凡使用引导资金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引导资金重点扶持内容不得变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纪律的行为,除按照国家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给予相关处罚外,还将作出以下处理:限期收回已拨付的引导资金;予以公示并取消项目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继续申报项目的资格;暂停所在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下一年度申请引导资金资格等。
第八条(附则)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13.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十三
签发人:朱印江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及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公司、分公司各部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团结、动员和激励广大员工学赶先进,为庆阳分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再立新功。分公司、分公司工会决定评选出35名2011年度先进生产者,37名工会积极分子,比例均占到总人数的4-5%,同时将在所有三级经理中间评选5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被推荐的先进或者工会积极分子必须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业爱岗,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在员工中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拼搏进取,贡献突出。
(三)在企业市场经营、综合管理、网络运维、服务营销等活动中成绩显著,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严格自律,团结协作,勤奋学习,争做知识型员工。
(五)2011年绩效考核在良好及以上。
(六)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过程中,各单位须参考2011年各单位全年绩效考核排名及执行力、突出贡献等维度,评选对象为庆阳分公司全体三级经理。
(七)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过程中,评选对象须是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积极、富有组织力和号召力的员工。
二、表彰奖励 凡评选为分公司先进者,由分公司和分公司工会授予“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2011年度先进生产者”、“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2011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分公司将在2012年1月召开工作会议时,对先进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程序进行,以确保评选过程中的群众性和评选结果的典型性。经各单位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后,由分公司党委审定。
(二)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者候选人经分公司党委审定后,由分公司发文表彰奖励。
(三)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应重点从基层、一线管理及生产人员中推荐评选。
(四)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凡被推荐的先进人选需经本单位全体员工会议讨论通过。
(五)请各单位按照核定后的名额(见附件),按照评选条件及程序评选完成后,于2012年1月5日前,根据附件格式,将本单位先进生产者、工会积极分子和推荐的5名先进工作者名单以OA工作联络单形式分别上报分公司综合部。
联系人:余志伟 *** 附件: 2011年度先进员工名额核定表及上报格式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分公司领导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综合部 2011年12月28日印发
14.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十四
来源:时间:2011-12-20 12:21:3
5各学院分团委:
为圆满完成2011年工作目标,促进各学院分团委更好地完成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基层团建工作创先争优,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27日对各学院分团委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江南大学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分团委自评、各分团委互评、团委考核工作小组评价三部分。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分团委自评占20%,各分团委互评占30%,团委考核工作小组评价占50%。
二、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27日下午13:30分
三、考核地点
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F210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认真总结,要结合《2011年江南大学基层团工作考核评分表》等内容形成汇报材料。将《2011年江南大学基层团工作考核评分表》和分团委工作总结的纸质版材料在12月23日下午4点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汪洁处。同时提交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45122818@qq.com。
2、突出重点。各学院分团委工作总结,要对照《2011年江南大学基层团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撰写,各学院的重点工作要突出反映,2011年度考核需要用数字反映的内容要真实、可靠、有效。现场互评每单位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实事求是。各学院分团委在考核中要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2011年江南大学基层团工作考核评分表下载
共青团江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上交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推荐阅读:
病历上交通知10-22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面预算工作的通知〔2011〕180号11-28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08-08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09-30
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07-12
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08-10
关于申请2011学年度助学贷款的通知08-04
6号,关于复评2010年度、评选2011年度、争创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的通知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