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事务管理办法

2024-09-23

后勤事务管理办法(共9篇)

1.后勤事务管理办法 篇一

后勤日常事务管理小结

元月份:

1、枢纽楼二楼男卫生间换蹲便器一台。

2、枢纽楼三楼女更衣室内文件柜换新锁两把。

3、电教室维修功放、麦克、投影仪各一台。

4、枢纽楼二楼、三楼电动开水器清除水垢。

2月份:

1、二楼员工住宿玻璃门修锁2、209女休息室内柜机空调换氟。

3、枢纽楼三楼男更衣室及点名室柜机空调共计三台进行故障

维修。

4、枢纽楼二楼女更衣柜换锁15把。

5、枢纽楼三楼男、女更衣柜换锁共计278把。

6、枢纽楼三楼机房内键盘托损坏维修,共计3个。已打申请报告,待解决问题:

1、枢纽楼二楼坐席用转椅更新。

2、枢纽楼二楼女卫生间更换排气扇一个,男卫生间换蹲便器

一台。

2.后勤事务管理办法 篇二

自2002年10月份集团公司实施专业化重组以来,林南仓社区财务部在建立后勤系统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和理顺财会工作的同时,在服务分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按照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的要求,从后勤所负担的经营与社会双重职能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后勤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不仅理清了服务分公司每年给社区五百多万元的补贴的使用去向,而且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查找并提出了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增收节支的潜力所在,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后勤系统市场化精细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保证了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提升了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较好地发挥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

1 建立有利于财务管理的后勤会计核算体系

1.1 模拟两大主体核算

结合后勤服务的特点,从其职责范围上划分两大主体,即社会职能和经营系统。社会职能部分反映企业办社会的情况,包括企业办社会的管理机构及其所管理对象。经营系统是指后勤服务按经营内容划分出11个经营行业,即供水、供电、供暖、餐饮、洗浴、物业管理、厂区服务、绿化保洁、托幼、加工制修。

1.2 规范细化行业核算

按照设定的“两分”职能,把社区经营系统的经营项目模拟划分11个行业均视为市场主体,并以行业界定为前提,将原来的管理体制、核算形式、收入费用归集、考核方式等做出调整,并逐步理顺规范。达到真正规范、细化核算的目的。

1.3 实施全成本核算

在“两分”设置下,以规范、细化核算为基础,以会计核算为前提,辅之以统计核算为保障,对每个核算主体实施全成本核算。分别以工资、材料、电力、折旧、修理费等成本费用要素为项目归集核算,对两个不同行业之间也要实施有偿结算;管理费用按照现核算口径在管理费核算,凡属于某一行业直接发生的费用,简称为直接管理费,进入各行业直接管理费项下;凡属机关管理费用,则按管理机构及行业工资权重分摊,计入各管理机构和行业成本中。为此下发“两分”结算的管理办法、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单位实施全成本核算。

1.4 实现财务核算网络化

在创建后勤会计核算系进程中,着手组织财务核算网络化管理,先是自行研制设计一套服务分公司内部财务核算系统,统一规定设置、规范运行,资源共享;在集团公司会计核算软件启动运行之际,服务分公司与集团公司一道将“两分”财务管理模式及核算系统并入新的核算软件,通过私有设置、辅助功能,使原软件数据同新核算软件平稳有效衔接,充分运用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施财务管理。

2 创新财务管理的运行方式

2.1 按行业经营方式调整、重组基层组织

2005年已经对经营系统开始进行行业核算,但只是粗线条的,通过运行发现好多核算由于体制机构因素没有到位。为了进一步推行行业核算,同时实现社区对下属单位的考核与行业经营状况的考核有机衔接,财务部提出了各社区应按行业经营方式调整基层单位设置的建议。为此,各单位分别理顺、调整了基层组织,确保了行业核算的顺利组织实施。

2.2 深入调查研究,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报告

落实贯彻服务分公司下基层学习实践的要求,深入基层各单位,了解、学习、掌握各行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指导基层统计核算。通过行业核算的结果,以及了解掌握基层生产实际情况,比较分析各行业不同阶段的运行情况,为各层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信息。

2.3 参与重大决策,实施超前控制

根据行业核算运行情况及结果的反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的资料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财务部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分公司在研究各月工程开工项目,发展基金的投向,内部投资统筹资金的使用,上报集团公司立项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论证时,财务部门都积极参与,并从资金使用、投向上提出意见。财务部建立各项经济合同、项目立项经济效益分析,都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科长签字,否则有权不予办理付款。

2.4 理顺业务流程,规范经营管理

为更好地规范经营管理,分公司财务部起草并以服务分公司文件下发“两分”核算暂行办法、“两分”核算补充管理办法、内部有偿结算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另外,请集团公司财务部有关人员讲解工程核算、税务筹划等业务知识,我们自己又组织税务交流座谈会、行业核算交流座谈会、预算执行控制交流座谈会等,起到了相互交流、促进的作用,相应规范管理行为。

3 强化财务管理取得的初步效果

3.1 保证了经营工作在预算轨道上平稳运行

2006年编报集团公司预算时,按照2005年已实施的行业核算的运行情况编报行业预算,在分公司下发“两分”核算办法后,各单位按照“两分”核算的要求,重新编制了“两分”预算。通过强化财务管理,确保了经营工作在预算轨道上平稳运行。

3.2 摸清了各行业的经营底数,强化了行业经营意识

通过“两分”财务管理模式,尤其是行业核算的应用,基本上摸清了各行业的经营底数,基本上分清了服务分公司补贴的去向。通过细化核算,社区以“两分”数据为支撑,分别核算到单位区科、班组、岗位、部位。

3.3 找到了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了管理向精细化发展

通过行业核算,有效分析了行业亏损的原因,尤其是水、电、暖三个行业,能从收缴环节和运营环节两个层面去分析行业亏损原因,是收缴环节因素还是成本较高的因素,分析过程不清楚的地方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就是下一步需控制的关键点和关键环节。

3.4 适应了后勤改制的要求,推进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体化承包费的数据来源只有通过“两分”核算结果反映出来,如果没有“两分”核算,那么经营系统一体化承包费就无从计算。另外经营系统行业核算对各行业进入改制的资产状况也能够快速界定和统计,所以给改制工作的推进提供了保证作用,推进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摘要:本文紧密联系公司和个人工作实践,探讨了如何建立有利于财务管理的后勤会计核算体系和创新财务管理的运行方式,总结了强化财务管理取得的初步效果。

3.中国应当参与管理世界事务 篇三

皮埃尔·雅凯(PierreJacquet),法国发展局(AFD)首席经济师,经济学界知名人士。

《费加罗报》:经济学界为在法国Aix-elq—Provence举行的第六次经济会议选择的主题是“世界稀缺资源”。您所忧虑的足什么?

皮埃尔·雅凯:除了当前令人精疲力竭疲于应付的石油危机之外,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涉及到稀缺性的问题和危机。有两种由稀缺性引起的问题需要通过国际社会通力合作来进行解决。首先,如何避免为获取稀缺资源而进行的无序竞争。其次,如何合作生产世界公有财富,现在这个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比如环境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与流行病疫作斗争。

稀缺性并不一定强调一种在世界水平上的短缺,而常常是指资源分配很大的不平衡。比如说水,在全球范围总体来说并不缺乏,然而在有些非常需要水的地方,它却不可企及,无法利用。

《费加罗报》:人们应该如何更好的应对这种现象?

皮埃尔·雅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稀缺并不是物理学意义上数量的问题,而是供求行为之间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这种供求之间的相互作用是由市场通过价格手段进行调节的。人们可能因而认为,市场调节会处理好稀缺性问题,但市场是通过市场断裂,商品过剩的方式来实现调节,这种方式的代价可能是很昂贵的。了解这一点,就可能制定合适的能源政策,让市场调节更加平稳光滑。

《费加罗报》:那么必须怎么做呢?

皮埃尔·雅凯在没有市场时,税收和规章就可以将这种价值体现出来。有时候价值甚至应该被构造出来,比如说,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费加罗报》:当前这种世界事务管理在您看来是否充分?

皮埃尔·雅凯:当前的世界事务管理机构既不能应对各国集体行动的挑战,也不能实施国际公共事务政策以维护公用物品的生产,比如水和空气。

《费加罗报》:某些资源的稀缺迫使中国瞄向非洲。这对于中国的发展来说是件好事么?

4.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为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做贡献”的发展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深化保障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今年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抓思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体组织学习与自主学习提高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以及小组学习的形式,集中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十八大新党章”,组织《新党章》知识测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

(二)强化群众工作理念。在全局领导干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群众路线大家谈工作,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撰写调研报告,深化调查研究之风和群众工作理念。同时,根据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发布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的通知》,倡导厉行节约,关注民生。

(三)大力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保密法教育宣传片,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XX区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夯实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四)创新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聘用人员举办“道德讲堂”活动。播放惠州助人为乐模范的视频短片,讲述了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全体干部职工和聘用人员在讲堂做出道德承诺。讲堂邀请XX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陈春梧同志做了题为“恪守‘三德’规范,做合格公务人员”的讲座,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严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二、抓落实,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我局与区财政局协作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代拟了《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整改方案》,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加入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督导组,对全区机关单位及镇、街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超标用房进行登记并指导整改。

(二)保障“XX区今年秋季招商会暨楼宇经济发展论坛”顺利召开。派遣公务用车并协调通讯、电力、医疗救护等部门为大会做好应急保障,派出公务人员为大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论坛活动圆满成功并获得好评。

(三)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6月在全区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通过横幅、海报、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宣传节能知识。6月17日在区行政大院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停开中央空调、公共区域照明、景观照明灯及部分电梯。四月底完成办公大楼照明节能改造,共更换led球泡灯3053个、led日光灯5688支,每年可节约用电22.18万度。对一号楼中央空调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每月可节约用电8000多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消耗,对出入库、物品领取实行登记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指导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并负责我区公共机构名录资料录入,为高效统计我区公共机构用能情况打下良好基础。

(四)做好软件正版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局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软件使用台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维护知识产权意识。及时通过XX区政府网、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和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积极做好新一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我局新一轮扶贫工作与汝湖镇古仙村5户居民结对,指导农户开展养殖种植和农产品加工,开展节日慰问等活动,为贫困户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抓管理,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水电设备管理及维护。定期对电梯、配电房、中央空调、水泵房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修更换办公大楼用水、用电、电话、电器等设备665处,更换办公桌椅350多张,安装办公室屏风25套;对办公楼土建修缮85处次,清理春节摆放花木2万多盆。9月22日,采取措施防范超强台风“玉兔”,并于台风过后做好政府物业修缮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二)卫生保洁工作。每周定期对办公大楼进行除四害消毒;定期对中央空调、地下水池、电热水器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蚊虫消杀及白蚁防治;在第一季度流感高发期,组织对办公大楼进行消毒,有效地杜绝了各种疫情的发生。

(三)会议会场管理。日常加强对会议室环境、设备设施积极维护,保持良好的会议环境。全年共保障大小会议召开650多场次。其中西湖大剧院保障会议130场,演出19场。

(四)物业管理。定期检查政府非经营性办公场所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做好记录,为办公场所的安排调配提供准确依据。年内完成了黄塘西湖苑七、八栋楼军产房更换地方房产证工作。

(五)机关食堂工作。区机关食堂、3号楼食堂每天保障1100人次用餐,全年共保障13万2千多人次。全年保障各种接待、会议用餐1480多台次。根据建设服务型机关方案,我局加强了食堂管理,改进了菜式的营养搭配,并召开食堂工作意见征求会,邀请区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到食堂参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食堂显著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工作人员全部实行戴工作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六)公务用车管理。小车队全年调度车辆1400多台次,安全行车120多万公里,办理驾驶证年审、换证10人次。车队除保障政府日常公务、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外,还保障节假日慰问活动、省委巡视组视察、文明城市测评、防台风应急保障、区招商会等大型活动用车,完成接待河南、林芝、江门、和广东商会考察团等出车任务。

(七)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保安责任制,加强保安人员培训管理。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全年来访登记18000人次,疏导10人以上群众上访80次,保障大型节日活动3次、剧院会议280次。完成行政中心监控维护、验收工作,加装监控设备防雷系统;完成行政中心地下车库重新划线定位;规划实施行政中心、二号楼车库ic卡改造工程。9月20日行政服务大厅保安邓新春发现一前来办事人员身上携带菜刀,与保安队长将其制服并送派出所,据了解到此人是因几次办证不顺利前来报复,保安人员避免了一场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事故。

(八)剧院管理方面:除保障政府会议及公益性、接待性会议和演出外,今年对舞台电源线、室外泛光灯、发电机房地面排水、外广场地面和绿化等设备设施进行了改造和完善,营造更安全、舒适的剧院环境。

四、抓规范,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制定了《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强化机关服务职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机关执行力,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岗位责任意识得到深化、作风纪律得到强化、各项工作得以扎实推进。

(二)大力开展整治慵懒散工作,加强作风纪律整顿。制定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以整治庸懒散奢为突破口,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的目标。

5.后勤处事务科工作总结 篇五

后勤处综合事务科负责学院整体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包括,校园水电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学院班车公务车辆的运行管理,校园保洁垃圾清运,锅炉房、纯水房、开水房、浴池等场,学院商铺、超市、医务室等场所的管理,及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是服务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具体形式和表现。

本学期开学以来,在学院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顺利有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但是其中也出现了我们都不愿看到发生的事情。现将本学期以来我们都比较关注的几项重要工作汇报如下:

1、制度建设方面

本学期,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锅炉为高危作业,完善了《锅炉房交接班制度》;针对司机班班车安全有序运行,完善了《司机班班组例会制度》,并强调司机安全驾驶常抓不懈;针对我院公共设施的管理,完善了《学院公共设施巡查制度》等三个制度。重新制定了《锅炉运行、检修、交接班记录》、《锅炉工安全责任书》、《司机班安全责任书》、《医务室安全责任书》、《纯净水房安全责任书》并与每个工人签订,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增强服务。

2、维修方面 经过期末统计,本学期共接收学生教职工宿舍报修任务1965个,独立完成维修1687个,上报集中维修278个,接收办公共教学楼报修任务928个并全部完成,集中完成舞台延伸架、锅炉房风机的制作安装,完成学院配电房、水泵房、污水泵等供电给排水设施维修保养86次,同时完成学院其他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检修。

在制度建设方面方面,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报修维修流程,以每日维修的方式进行,每天上午对学院宿舍进行维修,下午进行公共区域的维修。要求报修当天修完,遇特殊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宿舍漏水、门框松动、空调热水器故障灯,会经统计信息并上报后统一进行集中维修。特别要提出的是,由于学院东区宿舍楼及2号教学楼现仍在施工方质保期范围之内,在此区域出现的基础设施坏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核查、分类、维修、上报的程序进行,就是接到报修后先由我部门维修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属紧急情况的或者能予以解决的问题,会当场及时解决,属于施工方基础设施建设质量问题的,会将报修情况转送基建,由基建处安排施工方进行维修。

3、用水及排污情况

学院属人员密集区域,且由于水厂供水压力非常有限,供水情况,学院通过二次加压方式进行,随着学院规模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加,天气不断炎热,用水量不断增加,加压设备经过多次调整,已经达到饱和状态,加压时间有间隔,在间隔时间段内,设备无法加压,导致水压不足;同时,由于水厂近期频繁出现设备故障,管道维修等情况,致使自来水供应不稳定。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我们积极采取措施,首先保证餐厅正常用水及早晨,中午,晚上用水高峰期压力供应,同时积极与水厂保持沟通,要求优先保障学校供水;另一方面及时汇报学院领导、基建处采购部等相关部门,需要尽早完善扩大储水加压设备规模。

学院排污利用的是排污泵和临时明渠进行污水排放,排污系统一旦出现故障,会影响学院排污,5.1前,由于东区排污泵安装不紧倾倒的原因,致使排污系统突发故障,我处维修班工作人员进行了有效及时的抢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了学院供水排污正常。

4、浴池

学院浴池开承担着东区学生洗浴工作,本学期开学初,我处协同学生处、现教中心以加强浴池管理、加强学生教育、加强及时维修等方式,解决了因浴池水龙头毁坏较多,导致浴池水龙头不可用率较高的问题。

5、商铺管理

学院商铺为广大师生的生活学习工作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环境。本学期,针对商铺,完善了《商铺管理规定》,特别是对商品价格进行了严格集中管控,对商品及服务质量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违规经营进行了更严厉的处罚,切实做到保障师生权益的职责。

6、班车管理

自5.15事故发生后,事务科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对学院班车运行的管理,具体措施有: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完善了《学院班车管理规定》,明确了司机职责和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司机行车的安全规定;

(2)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制定了《司机班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召开例会和安全学习的形式内容和规定;

(3)与每位司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规范司机安全行车,明确责任;

(4)建立健全了班车运行登记工作;

(5)进行了学院班车问卷调查,进一步掌握学院班车运行中出现的个别与集中问题,最大程度上杜绝安全隐患,提高班车的安全舒适方便性。

7、其他工作

学院超市、校医院等工作稳步前进,加强药品、器械管理。定期对医务室的医疗药品进行查看,对快到期用不完的药品及时和医药公司兑换,确保医疗安全,同时做好药品的管理和对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加强超市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查验工作,杜绝有违规食品,过期食品出现;积极联系北京特高,对锅炉房两个热交换器加热管进行了更换,把原来的普通加热管换成了抗水击加热管,从而彻底解决了“敲缸”现象;对纯净水房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活性炭等净水材料,定期更换过滤棉等过滤设备;上报下学期“新增教职员工办公家具计划”,“后勤仓库物资补充计划”;“暑期维修计划”等。

同时,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启动,《资产管理办法》初稿已敲定,计划今年暑假固定资产彻底盘查工作正式开展。

8、下学期工作计划(1)在制度建设方面

规章制度是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依托,完善合理规范的规章制度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监管工作动态,提升人员工作积极性。由于事务科负责事务琐碎而面广,规章制度的建设更应该不断完善。目前,各项规章制度都刚开始正式实施或者正在制定,制度上,根据具体执行情况从合理性,有效性,规范性上仍需要不断完善。

(2)人员管理

随着学院规模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加,各种设施不断增多,职工管理亟待加强规范,事务科负责基础工作较多,工人数量较大,目前问题突出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人员数量不足。下学期在充足

(3)供水排污工作

根据学院整体建设安排,经过与基建处等部门协调沟通,暑假期间,学院将会增建东区蓄水池和水泵房,西区也会扩建蓄水池,如果工期正常,下学期,供水压力不足问题将得以解决。同时我们要进一步规范供水泵房的日常巡查管理与维护,全面保障学院用水正常。

6.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篇六

(2013年4月18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法务”),包括诉讼事务和非诉讼事务,具体分为:

(一)合同管理;

(二)重大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三)法律纠纷的预防;

(四)诉讼事务的管理;

(五)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六)法务咨询;

(七)法务培训;

(八)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合同管理适用《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岗位和职责

第四条

风险控制部作为法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法务岗位,其他部门为具体实施部门和配合部门。

法务岗位的从业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的;

(二)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的。第五条

风险控制部的法务工作职责为:

(一)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工作;

(三)指导合同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对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适当性进行审核,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及时收集、汇编与公司法务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编制、落实公司法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六)会同相关部门和外聘法律顾问一起参与公司仲裁、诉讼活动的策划、论证、实施工作;

(七)负责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八)参与员工法律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其他法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法务管理应实行承办人制度、会商制度及存档备案制度。法务从业人员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除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

重大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第七条

公司在投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重大行为合法性审核制度,以确保重大行为合法性。

第八条

公司的重大企业行为包括:

(一)对外投资行为;

(二)企业重组和资产重组行为;

(三)企业融资行为;

(四)企业担保行为;

(五)其他重大企业行为。

第九条

对重大的企业行为,公司应要求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重大行为的主要内容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行为的目标、行动方案和步骤安排;

(二)重大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重大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四)降低重大行为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重大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内容;

(七)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或盖章。

第四章 法律纠纷的预防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与完善法律纠纷预警机制,风险控制部定期对已生效合同文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其他法律文件和法律事件进行分析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法律纠纷的出现。

通过法律纠纷预警机制,发现下列问题的进行如下处理:

(一)若发现已生效合同文件本身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与合同签约各方协商,争取签署补充合同;

(二)对自身在履行合同文件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合同文件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依照法律程序督促对方严格依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并做好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

(三)合同文件的对方当事人经过催告仍不履行,或已经丧失履约能力的,要及时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情况相当复杂的,应在知道上述情况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同意后,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其他法律文件和事件存在法律风险的,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演变为诉讼。

第十二条

对于特别重大和疑难的案件,应由承办部门牵头成立工作小组跟进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工作小组应由有关部门承办人员、法务人员和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组成,并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工作小组应根据公司安排完成以下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发生纠纷的合同文件或公司行为的有关情况;

(二)对公司与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严格把关;

(三)全面收集、整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形成法律纠纷的分析及处理建议报告;

(五)根据法律纠纷的具体情况应当进行的其他行动。

第五章

诉讼事务的管理

第十三条

有关的法律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在公司决定以诉讼方式处理纠纷及公司被动参与诉讼的情形下,相关部门应指定承办人作为案件的专责人员或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应做好以诉讼方式解决法律纠纷的准备工作。在下列情况下,专责人员或工作小组应负责做好有关的诉讼准备工作:

(一)对方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的;

(二)合同文件的诉讼时效届满前三个月,合同文件当事人仍没有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三)已经接获对方当事人声称将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信函)的;

(四)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或履约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濒临破产、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五)纠纷专责人员或纠纷工作小组提出进行诉讼的建议,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认为要及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

(六)应当进行诉讼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由专责人员进行诉讼代理,必要时由风险控制部提供协助。其他案件应尽量聘请外部律师担任案件代理人参加诉讼工作。

第十六条

诉讼代理人确定后,责任部门应会同诉讼代理人完成以下工作:

(一)全面了解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就公司主动提起的诉讼活动的必要性、损失风险、收益评

估情况,以及各种诉讼活动的具体行动方案等内容,形成诉讼的请示报告;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公司办公会同意进行诉讼行动后,具体负责处理诉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四)定期将诉讼的进展情况以书面方式向风险控制部和公司领导报告;诉讼过程中的和解、调解方案在实施前应报风险控制部和公司领导审核;

(五)将诉讼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庭审过程中的裁定、一审判决)及应对措施及时报风险控制部及公司领导;

(六)诉讼的阶段性结果公布后,就是否采取上诉的分析报告,经风险控制部审核并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继续推进诉讼工作;

(七)法院判决正式生效后,处理与判决的执行有关的事宜;

(八)在下列情况下,应形成结案报告,及时报风险控制部备案。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诉讼的过程、结果,诉讼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诉讼中反映出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1.法院判决已生效;

2.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 3.执行案件中执行完毕或与对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4.其他诉讼工作完成的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发生法律纠纷案件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向风险控制部备案,并填写《诉讼案件备案登记表》;备案后每3个月应向风险控制部报告未决案件的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法律纠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要求向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公司案件标的达到或超过公司上末净资产的5%或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应及时报送集团风险控制部,由集团风险控制部指导、协助、监督公司进行处理。

集团指定由集团风险控制部主办的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集团风险控制部提出书面请示及相关资料。集团风险控制部负责聘请律师和制定处理方案,公司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风险控制部每季度对公司的诉讼案件进行清理和跟踪检查。

第六章 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可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应注重专业服务效益与成本效用分析,严格控制成本。

由风险控制部在考察比较的基础上推荐符合公司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备选单位,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上报备选单位时,应附上如下资料:

(一)备选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主要合伙人、专业优势等相关资料;

(二)具体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的执业资格证明、执业经验简介、职业操守评价;

(三)备选律师事务所和备选主办律师现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清单;

(四)备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办公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

(五)备选律师事务所认可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草稿

及收费标准;

(六)风险控制部的推荐意见。

第二十二条

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从业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具体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执业资格,具有相当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司应与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签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对合同文件、重大行为合法性、重大不合理性出具书面意见;

(二)参与法律纠纷预防和解决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务工作评估报告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咨询及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

风险控制部应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将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与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续签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聘请有资格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律师担任专项事务的法律顾问(包括案件代理)。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的聘请由承办部门提出,经风险控制部审核后,报公司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实施。

公司应就委托事项、费用支付、专项事务法律顾问责任等内容与专项事务法律顾问(包括案件代理)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代理协议》,并按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完结后一个月内,承办人、专项法律顾问向公司提交关于专项事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前,由风险控制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对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并将评价情况及时同常年法律顾问沟通。如出现下列情形,则应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一)在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二)违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

(三)没有合理的理由,未能完成公司委托法律事务工作的;

(四)由于过错导致公司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五)被有关部门吊销执业资格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为公司法律服务禁入名单的。第二十七条

对专项法律事务的评价,由相关部门及承办人和风险控制部结合专项法律事务的原因、过程及结果对专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评价。

第七章 法务咨询

第二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及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是法务咨询的责任机构。

第二十九条

风险控制部及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在接受公司法律咨询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解答。风险控制部对重大疑难问题难以确定时,应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或要求会商。

第三十条

风险控制部及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对日常法律咨询作好记录,作为法律培训的参考。

第八章 法律培训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增加员工内部经验交流机会和外部法律知识学习、研讨的机会,逐步提高员工的法务处理能力。

第三十二条

风险控制部是法律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应将公司法律培训活动列入员工培训计划。业务部门可以向风险控制部提出法律培训的建议和申请。

第三十三条

法律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一)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二)与各业务部门具体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

(三)法律咨询中重复出现的法律问题;

(四)工作实践中出现的与法律相关的重大过错和错误;

(五)其他有必要进行培训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律培训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内训主要由风险控制部人员及有法律特长的其他部门人员承担。外训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由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培训;

(二)外聘其他资深律师或法律专家进行培训;

(三)参加国家权威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7.高校学生资助事务精益化管理探析 篇七

一、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20世纪90年代,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詹姆斯·P.沃麦克等在对全世界17个国家90多个汽车制造厂的实地调查和对比研究, 认为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TPS (Toyota Production System) 生产方式是最适用于现代制造企业的一种生产组织管理方式。精益化管理思想即是始于对日本丰田精益生产方式的总结与提升。精, 包含有精细、精密、精确、精良、精巧、精心、精品、精进等含义, 所有生产和管理的活动都要责任明确、规范清晰、目标细化、质量可靠;益, 包含增益、利益、效益之义, 所有生产和管理的活动都要注重绩效和持续改进。精益化管理思想的核心内涵是通过消除各种形式的浪费, 不断提升价值流效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应用领域的拓展, 精益化管理已上升为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文化, 甚至上升到战略思维层面, 成为众多管理者和学习型组织追求的一种境界。

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新阶段和日渐增多繁杂的资助事务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者提出了“细、专、精、实”的新要求, 进一步促使学生资助管理者尽快实现由经验型粗放管理向知识型科学、精益化管理的转变。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精益化管理是指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 以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为导向, 通过运用精益化管理的思想和方法, 改进和优化学生资助管理, 不断创造应助尽助、精益求精的资助育人新成果。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涉及学生资助管理的各类项目、各个环节与各利益相关方。要实现学生资助管理精益化, 必须做到: (1) 树立精益思维意识, 经常用精益思维的视角去观察、审视和反思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2) 树立专业提升意识, 经常用专业化的理论去指导、验证和反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3) 树立责任和绩效意识, 要时刻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精益管理的首要目标并不是节约资源, 而是提高育人实效。

二、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 有助于加快学生资助管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经过近60余年的发展,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学生资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资助的标准不断提高, 资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与此同时, 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学生资助的技术性、专业性也越来越强, 资助管理的职业化、专业化已成必然趋势。然而, 当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仍以单纯的事务管理为主要内容和特征, 远未达到专业化、职业化的程度和要求。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很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相对滞后, 独立建制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发展缓慢;囿于学生工作人员编制有限等原因, 多数高校无法调剂专门编制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 实际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人员仍以兼职为主, 缺乏学生资助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精力有限, 压力过大, 难以满足学生对资助的多样化需求;基层院系辅导员流动性大, 工作经验的欠缺和工作方式的欠妥不能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需求和特点, 往往容易伤害到部分学生的自尊心。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素质的不足已成为影响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障碍, 使得许多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仅仅满足于应付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对学生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 资助育人效果也大打折扣。因此, 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的精益化管理, 要求学生资助工作者找准定位, 明晰责任, 增强使命, 促使学生资助工作者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 丰富专业知识和提高职业素养, 实现自身的专业化成长和职业化发展。

(二) 有助于促进学生资助管理的信息化、透明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强调效率, 即要用最小的投入或最少的人力、最快捷的方式、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浪费产生最大的资助绩效, 资助信息化是学生资助工作精细化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繁杂而琐碎, 涉及的项目多、环节多, 利益各方诉求差异大, 社会关注度高, 资助各方不仅仅要求学生资助管理要高效规范, 更要求学生资助管理能够公开透明。在这样的背景下, 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承担着在校20%以上的学生群体的服务、管理和育人工作, 若仅仅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学生资助工作快速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此可见,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实现管理的信息化已经成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必然选择, 这不仅可以减少大量重复性的工作, 从而提高劳动效率, 节约高校有限的人力资源, 而且可以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 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 不仅可以将学生资助工作中多余的流程和无意义的活动化繁就简, 改进和优化基础管理工作, 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实施提供基础条件, 而且还能够拓展信息化管理的广度和工作深度, 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公开、高效、透明的标准运行。

(三) 有助于推动学生资助服务的个性化、人本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强调以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为导向, 更加关注人性化管理, 通过建立基于服务对象需求的快速反应和拉动机制, 从而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资助资源, 最大限度地实现尽善尽美的资助服务境界。在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 各项资助项目尚不能实现合理配比、有效利用。高校通常的做法是, 将所能获得和所能提供的资助项目给予贫困学生, 但由于学生不能确定地知道能获得什么资助, 因而经常会出现盲目申请、重复资助和奖助不清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 就要清楚地认识到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活动中, 学生资助的服务对象不仅局限于学生, 在一定程度上还包括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慈善机构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境遇千差万别、困难状况与程度参差不齐、个人能力和意识观念各有不同, 不同发展阶段学生成才的需求存在着显著差异, 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的立场与视角不同、利益诉求多样化等现象, 这些都决定了在学生资助服务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针对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类别和层次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资助服务, 如通过科学的方法精确划分学生的困难程度、对有限的资助项目进行精准计算和统筹配比、精心为困难学生设计和制定符合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的资助方案、针对不同资助方的利益诉求精巧设计服务模式等。因此, 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的精益化管理不仅满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性化的成长需求, 凸显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理念, 同时更加注重满足资助相关利益方的需求, 彰显了学生资助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取向。

(四) 有助于实现学生资助对象的主体化、实效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追求资助质量提升、资助育人的实效和长效, 强调在资助政策实施中尊重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与自由性。在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中, 学生始终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 如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占据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单一主体位置, 学生只能够被动地接受学校所能提供的资助项目, 呈现单通道的资助服务模式;学生参与资助工作的主动性不足, 施助各方与学生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交流, 资助管理过程中学生参与监督较少;开展针对性的资助教育活动不够, 部分活动脱离学生的思想实际, 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较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中给学生赋予更多的主体性地位,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参与资助实践和开展服务学习中充分把握表达自我意识、展现自我价值、体现自我发展的机会, 促进自我实现由受助向自助、助人转变。

三、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推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 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 效益性原则

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要克服只注重资助的规模、数量而不注重投入产出, 只考虑资助的强度和广度, 而不考虑资助的效度的粗放型管理思想。效益型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 在学生资助管理过程中要处处精打细算, 厉行节俭, 力争在完成资助预设目标的条件下, 做到投入少, 效率高, 浪费小;其次, 在学生资助管理服务过程中要量体裁衣, 使所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学生和其他资助相关方的需求, 获得资助相关方更多的响应和支持;再次, 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要精巧设计育人方案, 提高资助项目、资助教育活动等与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争取以较少的资源投入取得较多的育人成果。

(二) 系统性原则

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要紧密结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 对学生资助体系进行系统化的设计, 明确学生资助各相关方及各个管理环节的工作职责, 调动并集聚形成全校和社会各界的资助育人合力, 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育人机制。

(三) 科学性原则

学生资助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科学规律办事, 实行科学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并非仅是凭经验就能够做好的, 其中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 有许多常规的工作需要改进和优化, 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需求的分析与测度、个性化资助方案的设计与配比、资助过程中学生心理特点的认知与把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后评价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既不能安于现状、自甘落后, 又不能操之过急, 搞形式主义, 而是要坚持调查研究, 坚持按科学性原则办事。

(四) 标准化原则

标准化是精益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要通过落实调查研究, 采用科学的方法, 对学生资助管理过程中重复性、常规性工作制定标准的规章制度、管理方法、业务流程和评估标准, 有利于使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养成良好的习惯, 提高资助管理服务的效率和规范水平。

(五) 持续性原则

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并非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是一个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 需要持之以恒, 不断改进和优化。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 要不断深化和拓展PDCA质量管理循环的思路, 从计划 (Plan) 、标准 (Provision) 、问题 (Problem) 入手实施学生资助工作自律循环:以目标 (Plan) 管理为牵引, 通过建立起一套具体、可量化的目标体系, 从而实现对资助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激励和控制的有机统一;以推进标准 (Provision) 建设为标尺, 促进资助人员工作方式和方法的固化与持续改进, 使原有复杂粗放的管理模式变为精益化的标准管理模式;以解决学生资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Problem) 为导向, 建立以挖掘问题、表达问题、归纳问题、处理问题为线索和切入点的管理方法, 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案, 使精益管理不断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四、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的实施要点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不是一蹴而就, 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而是一个循序渐进和动态改进的发展演化过程。从项目生命周期的视角来看,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的实施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即学生资助工作精益化管理的导入期 (含萌发期) 、启动期、实施期与成熟发展期。在不同的演化阶段上, 学生资助精益化管理的实施要点和途径以及学生资助精益化管理的目标效益存在显著差异。实施学生资助精益化管理一般始于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观察和思考, 通过植入或引用精益化思想, 将学生资助工作中一系列相互割裂的管理行为和活动整合为一个精益程序的方法;进一步利用精益化的管理工具, 如5S管理、PDCA质量循环管理等, 营造持续改进的条件, 促使学生资助精益化管理新一轮的发展与演化。

在导入期,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工作者) 需要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 对实施精益化管理的必要性和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分析;主要需要做好资助管理人员的精益化管理知识和工具方法的学习和培训, 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到精益化管理的重要性和执行的必要性, 并形成良好的素养习惯;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引导和启发管理人员学会如何观察问题, 积极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启动期,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在问题分析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 明确责任和分工, 初步拟定精益化管理的基本方针、目标、实施步骤和检查考核方案;需要提高资助主管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身体力行;建立精益化管理推进委员会, 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实施期,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选定一个突破口, 这个突破口可以从识别各种浪费开始, 可以从流程改善开始, 可以从信息化建设开始, 也可以从5S、管理人员技能开始等, 逐步使全体人员树立精益化管理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清晰的工作流程、精确的服务规范、严格的工作质量要求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成熟期, 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能够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考虑问题, 自觉、正确执行精益化管理的相关规定, 并将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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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宁, 姜召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0,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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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黎军.PDCA推动精益化管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8, (10) .

8.后勤事务管理办法 篇八

【关键词】后勤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一、当前后勤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不足

(1)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官兵对新时期部队后勤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思路不清,不理解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导致工作指导思想不明确,工作思路不清晰,找不准本单位后勤管理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不清楚后勤规范化管理要达到什么标准,工作随意性、盲目性较大,缺乏计划性、延续性、和针对性,往往是想到什么抓什么,想怎么抓就怎么抓,抓得怎么样就怎么样;个别后勤人员规范意识淡化,重建设轻管理、重短期效果轻长期效应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标准化落实、规范化推进的意识不强;个别后勤干部对领导交办事项则兢兢业业、规规矩矩完成,而对日常服务基层的事项重视程度不够,时间上拖拉、落实上模糊、结果上打折,影响了整体后勤规范化管理的质量;部分后勤干部对规范化管理的难点缺乏敢于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对规范化管理的经常性坚持不好,缺少持之以恒抓规范的韧劲和毅力,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不会管、不善管、不敢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了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后勤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健全,先后实行了物资集中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财务集中核算等多项措施,但从落实的情况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章不循、循章不严、执行不坚决、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表现在:个别后勤干部对规范化管理制度不重视抓落实、不善于抓落实、不敢于抓落实的现象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规范化管理的表率带头作用和引导示范效应发挥不明显;个别后勤干部由于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较弱,平时不注重充电加油,对一些新的后勤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不掌握、不熟悉,影响了规范化管理的效果和质量;基层单位对后勤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够重视,尤其在一些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方面,建设购买积极、管理应用消极,不按规定操作、不按制度管理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长此以往,势必造成财力上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全方位、深层次推进。

(3)管理创新不到位。面对新形势下的后勤工作,虽然有改革创新的思想,但行动的力度不够,一些管理方法跟不上工作发展的步伐,还存在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的情况,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老套路想问题、办事情,推动工作、谋划工作的前瞻性不强,创新意识不足,工作思路不宽,缺乏计划性、主动性和预见性。对于新形势下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官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注重调查,不总结研究,不善于分析,要么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要么是束手无策,成为阻碍规范化管理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制约后勤管理创新的最大障碍。

二、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对策

(1)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核心,激发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内动力。一是培养官兵规范化管理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突破,就没有行动上的飞跃。要积极引导官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思想上积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深刻认识到规范化管理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部队发展的需要,是后勤保障效益和能力提高的重要保障,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规范化管理对于后勤保障工作、乃至整个部队发展的重要意义,彻底摒弃固有的管理思想,树立向规范化要效益,向规范化要战斗力的意识。要将后勤保障队伍的思想统一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上来,只有思想上与规范化管理相一致,才能够指导实际工作与规范化合拍,才能为规范化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培养官兵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后勤保障工作专业性强,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的是复合型的人才。因此,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官兵的综合素质过程中,应该把提高官兵的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持重在平时,抓在平时。在开展培训过程中,适当地将管理相关知识融入到业务培训当中,不仅提高官兵的业务能力,而且掌握必备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后勤队伍研究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提高后勤队伍总结、提炼后勤规范化管理经验的能力,提高后勤队伍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后勤规范化管理的能力,不断加快后勤规范管理的步伐。三是培养官兵规范化管理的作风。将规范化管理作为后勤队伍的日常养成,在促进规范化管理工作发展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要引导官兵在实际工作中不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断为依据,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是自觉以规范化为标准开展工作,所有工作都是以规范化为中心。要让官兵在从事后勤保障工作过程中,想到的是规范,对照的是规范,执行的是规范。要充分调动后勤队伍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后勤规范化管理成为后勤队伍的自觉行动,形成一套以规范化管理为标准和手段的工作定式和建设模式。

(2)抓住制度落实这一根本,增强后勤规范化管理的执行力。一是突出实效抓落实。要积极适应日益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后勤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管理关系,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后勤人员都要按章办事,无论管人管钱管物,都要以规章制度为准则,把一切管理活动纳入到制度化的轨道,始终坚持把落实后勤规章制度放在突出位置,把标准制度作为实施管理的根本依据,逐步养成落实无理由、执行无条件、检查无交叉、督导无死角的“四无”良好工作状态,用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来确保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康、连贯、有序运行。二是破解难题抓落实。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机制。严格依据后勤相关的《后勤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后勤精细化管理与后勤服务标准》等法规制度规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范化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形成部署、落实、检查、督导、反馈、考核为主元素的“六点一线”工作定式,保证后勤管理在规范化轨道上健康发展。要明确奖惩机制。通过严格奖惩,明确责任,避免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充分调动官兵参与后勤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凝聚合力抓落实。后勤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能仅靠后勤部门唱“独角戏”,涉及各级领导、机关各部门甚至每名官兵。领导的作用具有示范效应和放大效应,模范带头和引领带动至关重要。因此,各级党委和领导要认真履行抓落实后勤规章制度的领导责任,把落实后勤规章制度作为部队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各级领导要坚决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形象影响和带动后勤规范化管理。司、政、后、防各部门都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分发挥机关的整体效能,确保后勤规章制度的落实。

9.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篇九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国XX(以下简称“中国XX”)的《中国XX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等企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中心)、分公司、子(控)公司、驻外机构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3 管理原则

3.1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 3.2法律事务管理与经营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3.3服务公司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3.4专业、高效,充分发挥业务特长和创造价值的原则; 3.5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4 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及职责 4.1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建设

4.1.1公司结合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特点及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快法律事务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公司规章制度、重要决策和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4.1.2公司法律事务部、计划发展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计部、科技信息管理部、监察部等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与配合,健全内部各项监督机制。4.2 公司总法律顾问

4.2.1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国XX公司子企业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要求,公司设置总法律顾问,公司总法律顾问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 4.2.2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4.2.2.1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4.2.2.2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4.2.2.3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4.2.2.4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4.2.2.5对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和指导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4.2.2.6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4.3 公司法律事务部

4.3.1公司设置法律事务部,各子(控)公司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单独法律事务机构的,应明确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并设置法律事务岗位; 4.3.2公司法律事务部履行下列职责:

4.3.2.1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达100%;

4.3.2.2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公司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率达100%; 4.3.2.3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合同法律审核率达100%; 4.3.2.4参与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投融资、担保、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上市等重大权益事项的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方面的可行性或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4.3.2.5负责公司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3.2.6参与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防范法律风险的有效机制;

4.3.2.7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兼职法律事务人员法律知识、法律实务培训; 4.3.2.8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4.3.2.9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管理,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4.3.2.10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4.3.2.11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系统; 4.3.2.12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4.3.3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各子(控)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业务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部门;

4.3.4公司根据需要为法律事务部配备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并保证其获取履行职责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公司法制工作规划的要求;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4.3.5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相关资格。5 法律事务业务管理 5.1 规章制度法律审查

5.1.1公司实行规章制度法律审查制度。规章制度提交公司决策审议前,起草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草案提交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查;

5.1.2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包括内容合法性审核、程序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并应注意与上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协调一致;

5.1.3规章制度制订或修改部门在征求法律事务部意见时,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法律事务部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审核意见。5.2 重要决策法律审查

5.2.1公司实行重要决策法律审查制度。重要决策事项在提交公司决策之前,主办单位应当根据公司领导意见或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将重要决策事项交由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查;

5.2.2本规定所称重要决策是指涉及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以及重组改制、投融资、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产权(股权)变动、对外担保、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

5.2.3重要决策事项应由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事务部出具审核意见,由总法律顾问审定。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参加重要决策会议,并发表相关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5.2.3.1重要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介绍;

5.2.3.2重要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5.2.3.3重要决策事项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5.2.3.4降低重要决策事项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5.2.4重要决策提请审议部门在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后,法律事务部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5.3 合同法律审查

5.3.1公司实行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背景材料提交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查;

5.3.2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备忘录、框架协议等文件;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5.3.3合同法律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招投标程序、主体、标的、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并对合同内容及形式的合法性、有效性、严谨性进行把关; 5.3.4法律事务部审查合同后,应在《合同评审申请及意见表》上进行会签。涉及资产重组、投资并购、股权转让、对外担保、涉外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3.5合同承办单位在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后,法律事务部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核意见;

5.3.6法律事务部参与合同谈判的,其在合同谈判中的意见视为对合同的法律审查意见; 5.3.7合同承办单位对法律审查意见没有异议的,应当依照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正;有异议的,应当及时与法律事务机构沟通解决;经过沟通仍有异议的,由合同承办单位将异议汇总后提交公司业务分管领导或者决策机构决定并反馈审查意见最终落实情况。

5.4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

5.4.1公司法律事务部参与公司重要经济纠纷的协商解决,负责处理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经济纠纷;

5.4.2必须通过诉讼(含仲裁,下同)维护权益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情况说明提交给法律事务部;

5.4.3人民法院(含仲裁机构,下同)送达的法律文书,应由公司文书收发部门签收,其他单位不得越权签收法律文书;

5.4.4文书收发部门签收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通知法律事务部,并及时按照公司文书流转程序签转至法律事务部处理。

5.4.5公司各单位在收到律师函、法院(公安、检察院)调查函、涉案对方单位与案件有关的信函时,必须及时报送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置或经法律事务部审查后办理;

5.4.6法律事务部收到诉讼材料后,开展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相关部门进行配合并提交《法律纠纷案情报告》,报告应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分析;案件负责人就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先前谈判或曾协调处理的相关措施和效果;案件涉及的主要证据及法律文书的完备情况;需法律事务部重点协调处理的问题、争议焦点等内容; 5.4.7纠纷案件协调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公司总法律顾问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必要进4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法律事务部应编写《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方案》,经总法律顾问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5.4.8对疑难案件应通过集体会诊形成最佳处理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案情变化动态调整,保证处理方案的有效性;

5.4.9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包括被诉、被申请案件),由法律事务部负责管理,相关部门除提交《法律纠纷案情报告》外,还应提供合同、往来信函、洽商纪要等案件涉及的主要证据及法律文书;

5.4.10案件处理期间,公司的任何单位或者人员,未经法律事务部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任何材料;

5.4.11涉及行政调查、处罚、听证、服役等法律事务,参照本节规定处理。5.5 公司外聘律师管理

5.5.1法律事务部归口负责公司外聘律师的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开展外聘律师的筛选、聘用、评价与考核等管理工作;

5.5.2本规定所称外聘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收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

5.5.3公司建立外聘律师备选库,备选库中包含已进入上级单位律师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通过公司比选程序产生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选定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其中,公司通过比选方式建立的外聘律师备选库,由法律事务部向公司比选工作组提供候选律所名单,比选工作组对候选律师事务所进行评议、比选,报总法律顾问批准后,纳入公司外聘律师备选库。

5.5.4公司从外聘律师备选库中选聘外聘律师,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的需求,外聘律师分为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以及境外法律顾问。外聘律师需达到选聘标准,其选聘流程需满足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公司不得聘用进入上级单位以及公司禁用律师名单或者具有其他禁聘条件的律师。

5.5.5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外聘律师考评工作,对其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督促其按业务要求履行义务,及时对其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选聘或续聘的重要依据。

5.6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人财物资源管理

5.6.1公司各单位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5.6.2公司研究、开发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能申请法律保护的,应及时办理申请、注册和登记,严防被他人抢注;

5.6.3公司员工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公司所有,同时保护员工的署名权。公司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相关知识产权时,对完成的知识产权应明确约定权利的归属;

5.6.4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得已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司对外宣传交流,凡涉及公司知识产权时,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

5.6.5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以及《同业禁止协议》等,应充分考虑到相关岗位工作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设置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明确约定法律责任;

5.6.6法律事务部应当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全面、有效地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公司需要特殊保护的专有技术以及通过技术许可方式取得专有技术的协议等文件,在签署前应经法律事务部审核;

5.6.7公司实施知识产权对外许可、转让以及将知识产权作为股权出资的,均需根据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在签署前需经法律事务部审核。需要履行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5.6.8发现他人有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就解决方案与法律事务部会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5.6.9公司劳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劳动、劳务关系建立、存续与解除等事务以及社会保险事务、公司福利(包括年金待遇等)等,需要提出法律意见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与法律事务部会商;

5.6.10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税法的有关问题,需要提出法律意见的,有关部门应与法律事务部进行会商;

5.6.11对于公司涉及的委托理财、信托、保险等事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与法律事务部会商,法律事务部应就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5.6.12公司处置资产属于国有产权转让范围的,公司有关部门就国有产权转让方式和程序以及公司内部操作程序和实施方案等事项应与法律事务部进行会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5.7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

5.7.1法律事务部归口负责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开展授权管理的相关工作;

5.7.2法律事务部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类别、授权事项、受托人条件、授权时效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按照公司管理流程办理授权委托书;

5.7.3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8 其他法律业务管理

5.8.1公司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风险排查工作,形成法律风险报告,强化预警和控制,建立法律风险的长效机制;

5.8.2公司根据发案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纠纷案件统计数据分析,找出发案规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纠纷案件的发案率。对个案中暴露出的风险和问题,应当进行分析和归纳,及时向公司领导出具改进和完善的法律建议;

5.8.2法律事务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严谨、高效地为公司和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但对重要法律问题,应当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8.3公司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国家法律的变化或企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出具有价值、有见地、有指导性的法律建议书,供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5.8.4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制宣传的规划和部署,以及公司普法宣传主题,结合公司实际,定期开展公司级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根据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法律实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素养。法律事务基础管理

6.1法律事务部归口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基础管理工作;

6.2根据中国XX重大法律纠纷备案制度要求,公司的各子(控)公司发生下列法律纠纷,应当在纠纷发生后12小时内将案件基本信息紧急报告公司法律事务部,并在5日内向法律事务部报送备案材料,报送备案的材料包括基本案情(包括案由、当事人、涉案金额、主要事实陈述、争议焦点等)、救济方案和措施、案件结果分析预测以及法律意见书等内容:

6.2.1涉案金额超过XXX万元人民币的;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6.2.2中国XX作为诉讼或仲裁一方当事人的;

6.2.3子(控)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当事人且一审由高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 6.2.4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或者系列诉讼的;

6.2.5其他涉及中国XX以及公司重大权益或者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的。

6.3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结束后,涉案子(控)公司及时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结案报告;

6.4根据中国XX法律事务季报制度要求,各子(控)公司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法律事务工作季度报表;

6.5根据中国XX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制度要求,各子(控)公司在每个结束后的5日内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6.6各子(控)公司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的重大法律纠纷备案材料、法律事务季度报表和总结等材料应当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文字准确;

6.7各子(控)公司提交公司审查的重要决策、合同以及项目投资、投标评审资料,必须附上法律审查书面意见;

6.8公司对各子(控)公司实行法律事务考评机制,制定考评细则,定期开展考评工作,持续改进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工作。7 法律事务奖惩管理

7.1公司对促进公司依法经营,避免或者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公司员工、法律工作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7.2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在办理法律事务中有以下情形之

一、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2.1与当事人及代理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的; 7.2.2泄露企业重大信息的;

7.2.3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企业丧失相关权利并受到重大损失的; 7.2.4其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企业重大损失的。8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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