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合作合同(共13篇)
1.林地合作合同 篇一
附件:
1、《四川省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四川省林地流转合同》(格式文本)
四川省林地承包合同
村 组林地 包字〔 〕第 号
四川省林业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发包方(甲方): 乡(镇)村 组 负责人:
住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乡(镇)村 组 承包方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协商一致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序号 坐落位臵
(小地名)四至界线及相邻权利人名称
(亩)林木资源现状
[树种组成╱平均年龄(年)╱
株数(株)╱蓄积(M3)] 承包方式
(家庭、其他)承包期限(年)╱
面积
起止时间(年、月、日)
东╱相邻人名称 南╱相邻人名称 西╱相邻人名称 北╱相邻人名称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4)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有权获得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
(5)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 年内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6)及时、足额(或足量)支付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费(或实物)。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4、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5、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合计。共计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大写:)。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如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5、其他约定事项:
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承包林地附图;
承包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甲方将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提供:(1)甲方权属证明复印件;(2)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3)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
四川省林地流转合同
村 组林地流字〔 〕第 号
流出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流入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流转方式、流转期限
序号 坐落位臵
(小地名)四至界线及相邻权利人名称 面积
(亩)林木资源现状
[树种组成╱平均年龄(年)╱
株数(株)╱蓄积(M3)] 流转方式
(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流出方承包期限和本次流转期限(年)╱ 起止时间(年、月、日)东╱相邻人名称 南╱相邻人名称 西╱相邻人名称 北╱相邻人名称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林地期限,在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2、义务(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 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5)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 年内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或足量)支付林地流转费(或实物)。(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原承包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4、流转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流转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5、其他:
四、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林地流转价款为 ;流转林地上林木一并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写:)。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大。共计(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元(镇)
(1)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流转林地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属再流转的,流出方应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和发包方书面同意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终止原有的承包关系。
2.林地合作合同 篇二
关键词:林地,保护规划,恢复和补充
1 襄州区土地利用及规划现状和分析
为准确掌握襄州区恢复和补充林地来源现状、分布、质量,为科学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可靠可操作性资料,2012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笔者就恢复和补充林地来源进行了专题调研。
1.1 土地利用及规划现状
根据襄州区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2010年)结果,襄州区总版图面积239064hm2,林地总面积12106h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1%;有林地面积10564hm2,森林覆盖率4.46%。
(1)农用地面积186595.6hm2。
其中耕地面积155799hm2(旱地92479.4hm2,水田63319.6hm2),园地面积2879.7hm2,林地面积12106hm2,牧草地144.7hm2,其他农用地面积15666.2hm2。
林地面积12106hm2中包括有林地10564hm2、灌木林地139hm2、未成林造林地659hm2、苗圃地80hm2、宜林地653.9hm2、林业生产辅助用地10.1hm2。
(2)建设用地35168.4hm2。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6362.4hm2,农村居民点用地17518hm2,交通水利用地9893.5hm2,其他建设用地1394.5hm2。
(3)其他用地17300hm2,包括水域面积12037.8hm2,滩涂沼泽2181.5hm2,未利用地3080.7hm2。
根据《襄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150843.3hm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125361.2hm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725hm2以内。
预计未来10年国家在襄州区大型基础建设上需占用林地800hm2,如城市外环线建设、东津新城建设等,因此需恢复林地800hm2。
1.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襄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达到12212hm2,未来1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106hm2,林地占用补偿800hm2,襄州区共需补充和恢复林地906hm2。
根据《襄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到2020年,襄州区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150843.3hm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125361.2hm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725hm2以内。现有农用地面积比《襄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到2020年襄州区耕地最低保有量多4955.7hm2,城乡建设用地到2020年增加1556.6hm2。农地还有3399.1hm2可以作为补充林地来源。
2 林地恢复和补充林地来源分析
襄州区林地保有量和森林面积的增加,主要途径是争取不稳定林地、退耕还林和废弃土地的整理,概括起来有下面6个方面。
(1)据2010年森林清查显示,该区坡度小于5°耕地和农田(非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种植杨树面积100hm2。这类还没有确权为林地,老百姓很容易砍树种地,如果加大确权力度成为稳定林地,可补充林地面积50hm2。
(2)环“一江两山”生态建设工程沿线两侧30m范围内造林绿化,可补充林地面积420hm2。
(3)该区现有大于16°陡坡地300hm2,通过退耕还林成为林地面积可达256hm2。
(4)废矿厂整理,适当地恢复植被,历史上该区有部分矿场已废弃,据调查,该区废弃矿场共有面积30hm2,通过整理可以成为林地有20hm2。
(5)今后10年随着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提高,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将腾出多余的宅基地通过植树增加林地。据调查该区2020年以前将移村腾地100hm2,主要分布在丘陵镇村,预计可增加林地80hm2.
(6)该区现有石漠化耕地100hm2,这部分土地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可以转为林地80hm2。
3 确保襄州区林地保有量增加的主要措施
为保证补充林地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襄州区林地保有量增加,笔者认为应当抓好以下工作。
(1)明确林地补充来源的任务、计划与经费安排。要把林地补充来源落实到乡镇、村,采取相应的工程和政策措施,切实转变为林地。林地补充量要满足国家目标的需要,即任务、质量、进度、经费的安排等,为国家进行林地规划、利用与管理政策制定等提供科学、现势的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
(2)突出林地补充工作的重点和规划。根据襄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的总体安排,根据任务量、时间、经费等因素,重点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林地补充来源调查工作,把林地补充来源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小班。
(3)严格考核,把林地和森林保有量增加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考核, 使林地和森林保有量增加工作成为各乡镇工作中心之一。
3.林地合作合同 篇三
2005 年《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司法解释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我国房地产开发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房地产的开发规模与企业资质相一致。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是禁止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合作开发合同不要求合作双方或多方都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但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对合作开发合同效力的影响
2005年《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16 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司法解释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出让方式取得,另一种是以划拨方式取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一般都是无偿或低偿取得,如果允许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不仅损害国家的土地收益权,使国家土地大量流失,而且还会对土地一级供应市场和二、三级市场产生冲击。因此,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一方以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在纠纷发生后,在起诉前未补办批准手续的,合作开发合同无效。笔者认为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分不同情况来确认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第一种情况为: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时,合作一方明知合作另一方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投资,而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其真实意思就是在划拨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此时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合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时,双方对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化为出让方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工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了违约责任,当在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化为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合同约定的义务方不履行出资义务或不办理手续的义务,如果此时的合作开发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守约方将无法依据有效合同得到违约赔偿救济,对守约方显然不公平,此时的合作开发合同至少应被认定为部分无效而不是全部无效。
三、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对合作开发合同效力的影响
2005 年《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14 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从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可知,该解释所称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因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当事人不是该土地的使用权人,对该土地不具有支配权利。但在实践中,许多合作开发合同在签订时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此时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该怎样认定呢?
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应分不同分阶段来分析其对合作开发合同效力的影响。第一种情况为: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时,供地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不知,此时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状态。笔者认为,此时在合作双方未发生纠纷即合作另一方未提起诉讼前,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处在效力未定状态。因为,合作另一方在合作双方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前,还是有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的可能的;但是,在合作开发合同发生纠纷时即合作另一方提起诉讼时,供地方仍未将用以合作的土地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此时合作开发合同应是无效的。
第二种情况: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时,供地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已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列明,合同中同时约定了供地方应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即将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作为供地方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约定在此期间未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应的违约责任等,这时将怎样认定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此时的合作开发合同中包含有两方面的合同内容,一方面的合同内容为合作开发的合同内容,一方面的合同内容为合作开发合同预约合同内容。在供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时,在合作另一方未提起诉讼前,合同的合作开发内容的条款的效力处在效力未定状态,因为在另一方提起诉讼前,供地方是有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的可能的;此时除合作开发内容条款外的合作开发预约合同内容是有效的。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地方未办理下来土地使用权证,另一方提起诉讼的,此时,合同的合作开发内容的条款应是无效的。因为,在提起诉讼时,供地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仍未取得也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供地方对用以合作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支配权的,合作开发条款失去了履行的基础,必然将导致合作开发条款无效。
4.林地买卖合同 篇四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地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林地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共三人,以下简称乙方)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巫不社区高尧村九内组阳新灿,身份证号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阳新能及儿子阳开江将自家位于九内组(小地名:摆磅高坡又名杨梅树)的一片约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
一、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圆整。(420xx.00元)。双方签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线:(坐山向)左抵沟(与阳志品的山相临),右抵两组坟山梁(以大岩石为界)直下转阳新恩独田上坎,(独田右上角湾距离田16米,中间距离田14米,左田角平过湾7米处向上斜向田中距离14米处靠拢。注:左田角平过湾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湾至三岔湾处向左出坳再下湾直至抵排内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内组山界。
三、购买期限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长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条件成熟为止,甲方不能拒绝;延长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须付给甲方贰仟圆(20xx.00元)人民币作为借土养木费进行补偿。
四、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征用此处山林,清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地皮补偿总额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购买此处林地之后,乙方独有对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权、受益权(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资购买,受益平均分配)。与甲方无任何瓜葛。
六、此处林地如有土地纠纷,贷款抵押等事务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果纠纷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
八、为维护法律尊严,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壹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买卖合同2甲方:即转让方
乙方:即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坐落于 村用材林(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类别: ,地类:林地)
二、转让期为 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为止。
三、转让费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1.甲方保证本次流转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原取得过程中合法有效,并保证本次流转的林地符合林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转让年限不得超过甲方剩余承包年限。
2.乙方对已转让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六、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买卖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柳树共计______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树押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及货款。
2、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树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__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3、5棵柳树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____________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买卖合同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林下参亩数 亩,大约 株,一次性作价 元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 亩林下参籽货,必保 年整,保证 亩林下籽货没有移栽,后补种,如出现有移栽后补种的,甲方按现价每株3倍赔偿给乙方。
三、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林地使用期限,保证林地无任何纠纷,(更房归乙方使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发生产生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四、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 万元,剩余货款待乙方查苗后或起参前,一次付清。
六、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不卖给乙方,甲方赔偿乙方定金的五倍。如果乙方违约不买,其定金归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买卖合同5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柳树共计______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树押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及货款。
2、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树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__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3、5棵柳树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____________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手印)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手印)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林地买卖合同6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树木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亩颗林木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项待砍伐结束装运完毕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5.林地流转合同 篇五
林地流转合同
年 月 日
林地流转合同
转出方: 省(市)区/县 乡/镇 村 社(以下简称“甲方”)
转入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森林法》、《四川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情况
1.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主要包括:林地、宜林荒地、撂荒地和退耕还林地等。1.2甲方受 省(市)县 乡/镇 村 个社全部社员的全权委托,将预约的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从事现代农林等综合项目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1.3流转土地面积及四至界限:本合同项目下流转土地的面积及四至界限,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本县林业局或林业局认可的具有勘测资质单位实际勘测为准,具体详见勘测报告(勘测报告中必须包含1:10000的地形图,并署名本合同项下的林班、小班及相应的小班的平均坡度、海拔、土层厚度、坡位、岩石组成、适宜造林树种、森林类别在简表中列出)。
1.4本合同项下的土流转: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林木极地上其它附着物的所有权、林木及地上其它附着物的使用权归乙方合法所有(法律规定由国家所有的除外,例如地下矿产资源、滩涂等)。地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的范围包括:乔木、灌木、草木植物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等权利。
1.5原有附着物的处理:乙方启动项目开发前,原有附着物由甲方自行依法处臵;乙方启动项目开发之日起,甲方未处臵的原有附着物,视为已含在本合同价格内一并流转给乙方,项目启动开发之日以乙方的《启动项目开发通知书》为准。
二、土地流转期限
2.1流转期限为5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若原承包人流转期届满,本合同约定流转期未满,本合同约定流转期未满,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无条件自动履行至流转期届满。
三、流转土地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流转土地将用于:农林立体种值、养殖、加工及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疗养等以及其它与农林有关的项目。
四、流转土地价款及付款条件 4.1土地流转单价为
元/亩/50年;土地流转总价= 元/亩/50年×实测面积,实地流转面积和总价以本合同项下1.3条约定为准,流转金以人民币计算。
4.2付款条件:
4.2.1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权属变更至乙方下,乙方收到变更后的林权证正本 日内,将流转金一并转账给甲方,甲方自收到流转金60日内,应自行召开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决定该流转金的分配方案及发放流转金,并将每家每户的取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原件送乙方留存、审核。
4.2.2收款账户:
开 户 行: 账 号: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依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金。5.1.2监督本合同5.2.5的履行。5.1.3甲方保证: a签订本合同时,流转地不存在任何权属地,也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b土地流转已取得了2/3以上社员/社员代表的同意(若流转土地已划分到户,流转地涉及的农户应全体书面同意);
c流转期限内不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出现有关纠纷,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d各种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e同意本合同4.1条约定的土地流转价格。f帮助乙方办理相关开发手续。
5.1.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备案(甲方为发包方除外)且双方应立即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合同签证,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
5.1.5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单方开除,变更本合同;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可能涉及或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法律文件。
5.1.6有义务将有关该宗土地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或各级政府对该地区有新增各类基础建设之计划,尽力协助乙方争取政策和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劳动力。
5.1.7因乙方生产建设需要,拟在合同项下的土地范围内及周边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和名义向乙方收取任何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果树等)的补偿、赔偿费等。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流转地,并全面履行义务。
5.2.2对流转地进行农林综合开发,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并享受招商联合开发的权利。
5.2.3享有本合同1.4和1.5条规定的权利。
5.2.4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修建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其面积不得大于国家最大许可范围。乙方修建配套设施时按相关规定申报、审批手续,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5.2.5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依法做好林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采石、挖沙、取土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5.2.6开发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社员就业。
5.2.7若乙方所流转地块在乙方流转期间,有政府规划调整改变土地适用性质征用土,有关补偿按国家规定办理。乙方可以按政府规划参与该宗地竞折,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甲方社员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决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所有投入及包括预期利润在内的间接损失。
6.2甲方/甲方社员违约行为影响乙方正常行使权利,乙方可停止履行相关义务,并不承担终止或中止本合同的违约责任,直至甲方/甲方社员采取有效措施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
6.3乙方如严重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造成严重的后果,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地,并要求乙方赔偿其给流转地造成的损失。
6.4乙方因自身过错迟延支付流转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六个月未支付流转金,甲方经书面催收无果,有权协商解除本合同,收回流转土地。
七、其他约定
7.1乙方在流转期限内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方,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7.2流转期限内,如发生政府要求的退耕还林,甲方继续享受的现有退耕还林政策;乙方有权享受在项目开发后争取的中央、市、区、镇等给予的农、林、牧、副、渔及旅游开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救灾款项。7.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条款
8.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9.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并经发包方备案及四川省渠 县柏水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签证后生效。9.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方、鉴证方、林业局(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十、其他
10.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不得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签约人:
甲方:四川省渠县柏水乡 村 社 甲方代表(各社社长):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本合同附件:
附件1:渠县林业局勘测报告
6.承包林地合同 篇六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拾年,即从20**年3月1日到2028 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 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7.林地养鸡生产配套技术 篇七
1 林地选择与鸡舍建造
选择无重大疫情威胁、远离人口密集区、远离畜禽交易场、屠宰场、垃圾处理场的林地, 林地荫蔽度要求在70%以上, 防止夏季阳光直射引起鸡中暑。林地四周应设防护网, 防止鸡只外逃和天敌侵入。
鸡舍建造应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便于管理和防疫”的原则, 选择避风向阳、地势平缓、干燥, 水电方便, 砂质土肥, 远离交通要道建设。适当搭建一些简易棚舍, 为鸡群提供一个栖息、产蛋、避雨、避暑的场所。棚舍多采用竹木结构, 顶盖用石绵瓦或油毛毡、稻草。棚舍中间高两边低, 四周挖好排水沟, 达到冬暖夏凉的目的。舍内放置固定的料位和饮水器[1]。
2 品种选择
应选择与当地环境与气候条件相适应, 耐粗饲, 抗病力强、适宜放养, 体型小巧、体躯结构紧凑、结实、反应灵敏、活泼好动, 肉质细嫩、味美可口的优良地方品种。如广东的惠阳鸡、清远麻鸡, 江苏的狼山鸡、鹿苑鸡, 浙江的仙居鸡、萧山鸡, 上海的浦东鸡, 河南的固始鸡, 辽宁的大骨鸡, 山东的寿光鸡, 北京的油鸡, 等等。都是可作为林地养鸡的优良地方品种。贵州省遵义市的当地优良品种竹乡鸡耐粗饲、抗病力强、屠宰率高、贮脂能力强、肉质鲜嫩, 是作为贵州省遵义市发展林地养鸡的首选品种[2]。
3 抓好饲养管理
3.1 饲养方式
饲养方式对鸡肉的颜色、嫩度等品质有比较大的影响, 育雏在舍内完成, 雏鸡4~6周龄后, 采用放牧加补饲的方式, 白天在林地放牧, 晚上在舍内补饲。
3.2 营养需求
林地养鸡由于采食林地内的青草、草籽、虫、蚯蚓等天然食物, 能够满足鸡体对部分营养元素的需求。但是, 对多维、氨基酸和微量元素的摄取量仍不充足;加之鸡的活动量大, 对蛋白质、能量消耗较大, 需要通过补饲来满足其营养需要。根据林地鸡的营养需求, 提供参考配方:玉米58.4%, 麦麸9.5%, 豆粕22.0%, 骨粉2.5%, 草糠6.0%, 食盐0.3%, 微量元素添加剂0.1%, 蛋氨酸0.1%, 氯化胆碱0.1%。
3.3 饲 喂
采用定时定量喂料。一般2~4周龄约3 h喂料1次, 日喂料8次, 5周龄约4 h喂料1次, 日喂6次。在放养第1周, 早、中、晚应进行补饲, 且尽量让其吃饱。第2周起中午可以免喂, 早晨饲喂量由放养初期的足量减至七成, 6周以上的大鸡可以降至六成甚至更低些, 晚上尽量让其吃饱。在进行喂料前后0.5 h给予充足的饮用水。
3.4 放养密度与规模
合理的放养密度有利于提高肉鸡的生长速度、改善鸡肉的品质。放养密度的确定应根据林地类型和牧草的数量与质量而定, 应按宜稀不宜密的原则, 一般每亩林地放养150~250只, 放养规模一般以每群1 500~2 000只左右为宜, 采用全进全出制。密度过大会因草虫等饲料不足而增加精料饲喂量, 影响鸡肉和蛋的口味;密度过小则浪费资源, 生态效益低。要做到充分利用自然资源, 一不浪费, 二不过度放牧和破坏植被, 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
3.5 分群管理
在大群饲养过程中, 由于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 每一批鸡不可能生长一样, 个体间大小有差异, 总会出现一些体质较弱的鸡只。这些弱鸡, 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属于饲养管理不善所致。因此, 随着鸡的生长发育, 要及时做好大小、强弱的分群工作, 不断剔除病、弱、残、次的鸡只。对弱小的鸡群, 要细心管理, 创造条件, 促使弱小的鸡群生长赶上健壮鸡群, 以促使鸡群整群生长发育整齐。鸡群的大小, 可根据林地的面积及设备条件而定, 一般小群比较好养, 以200~300只为一群较好。
3.6 划区轮牧
放牧散养鸡应进行划区轮牧, 以合理利用牧草和减少对草地的破坏。将林地用铁丝网隔开, 划分为若干个小区, 待一个小区的草、虫不足时再转移到另一个小区放牧。这样, 不仅有利于管理, 而且能防止老鼠、黄鼠狼等对鸡群的侵害和带入传染性病菌, 同时也有利于食物链的建立。
3.7 适应性训练
在鸡育雏期, 要往饲料中添加适量切碎的菜叶或牧草, 逐步锻炼雏鸡采食、消化粗饲料的能力。脱温后, 只要天气合适, 室内外温差不大, 都应定时将鸡群放到林地里, 通过训练, 逐步扩大活动范围、延长活动时间, 直至鸡群能自由活动。饲喂量要逐步减少, 遵循“早少晚饱”的原则, 以调动鸡群外出觅食的积极性。
为了能让在野外自由活动的鸡群按时回舍补充水、料或休息, 或是恶劣天气来时能让其自行回舍, 在放养的初期, 就应进行必要的训练。可使用打锣、吹哨子、敲盆等方式, 以合适的响声, 对鸡群进行召唤训练, 让鸡群形成条件反射[1]。
3.8 适时出栏
根据林地养鸡的生理和营养成分的积累特点, 以及公鸡性成熟早、生长快于母鸡等特点, 一般肉用公鸡110~120 d, 母鸡130~140 d出栏, 此时出栏的鸡体重适宜、肉质细嫩、鲜味可口。采用全进全出的制度, 1年可养2~3批商品肉鸡[3]。
3.9 防鼠兽害
林地养鸡的天敌很多, 如老鼠、黄鼠狼、蛇等, 因此应做好灭鼠防兽害工作。
4 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疾病的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搞好疫病防治, 保证鸡只健康生长[4]。
4.1 做好消毒工作
每批鸡饲养前, 要对林地、育雏室、鸡舍及周围环境进行1次全面消毒, 尽可能地将场地病原微生物数量降到最低。在饲养期间, 每周必须将全区范围所有鸡只消毒1次, 免疫前后3 d避免消毒, 带鸡消毒注意不能用刺激呼吸道的消毒药。
4.2 科学免疫
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防止疫病的发生, 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免疫程序参考见表1。
4.3做好驱虫工作
在林地中, 鸡群采食蚯蚓、甲壳虫等, 最容易出现寄生虫病, 特别是蛔虫病和绦虫病。一般在放养1个月后, 就要进行第1次驱虫, 隔2~4周后再进行第2次驱虫。常用驱虫药物主要有左旋咪唑、伊维菌素等, 可在晚上鸡群回舍补料时, 拌料饲喂。第2 d早晨要及时检查鸡粪, 如发现鸡粪里有成虫, 次日晚餐再驱虫1次。
对场地及粪便的处理相当重要, 只有将虫卵杀死才能有效防制该病。普通消毒药对蛔虫卵无效, 如果使用生石灰来进行消毒, 能杀死虫卵, 有助于防止该病的发生[5]。
摘要:从林地选择与鸡舍建造、品种选择、抓好饲养管理、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四个方面对林地养鸡生产配套技术进行了简要阐述, 为广大养殖者进行林地养鸡生产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地,养鸡,技术
参考文献
[1]齐东.林下养鸡技术[J].林业实用技术, 2005 (9) :38-39.
[2]王道坤.生态养鸡的关键措施[J].当代畜牧, 2007 (9) :5-6.
[3]李广勤, 周光政.商品肉鸡生态养殖综合技术[J].生产技术, 2005, 22 (15) :26.
[4]黄勤华.林下养鸡的疫病预防技术措施[J].贵州畜牧兽医, 2006, 30 (2) :41.
8.日照麻鸡的林地养殖 篇八
林地养鸡最好选择林冠较稀疏、冠层较高、树林荫蔽度在70%左右、透光和通气性能较好、林地杂草和昆虫较丰富的成林。树林枝叶过于茂密、遮阴度大的林地透光效果不好,不利于鸡的生长。苹果、桃、梨等鲜果林地在挂果期会有部分果子自然落果后腐烂,鸡采食后容易引起中毒,所以不宜选择果林地养殖。林地要选择排水良好、通风向阳、树及藤木龄2年以上为宜,要有搭建棚舍的地形条件,并对园地适当轮作草本类作物供鸡采食。
二、搭建鸡舍
鸡舍应建在林地内避风向阳、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和与主要干道保持一定距离的地方。建在高大的乔木树下、果树林中或林地边,坐北朝南,放牧场面向果林或树林。每栋鸡舍间距30~50米,不要搞“养鸡小区”,以防因鸡群密度过大破坏放牧场植被,引起疫病传播。鸡舍建筑面积按8~10只/米2计算,鸡舍采用塑料大棚,棚宽5~6米、长30~40米,每个大棚以饲养2000只鸡为宜。大棚顶内层铺无滴塑料膜,上铺一层5~10厘米厚的稻草形成保温隔热层,稻草上再用塑料膜覆盖,并用尼龙绳系牢固定。塑料大棚纵轴两侧下沿可卷起或放下,以调节室温和通风换气。棚舍内铺垫30厘米厚的锯末加稻壳加菌种制成的发酵床,用来分解鸡在舍内排泄的粪便,发酵床产热还有利于鸡舍的夜间保温。棚舍内外放置一定数量的料槽和水槽。
三、饲养管理
日照麻鸡的种鸡和产蛋鸡应采用正常鸡舍笼养模式,只有商品代公鸡适宜采用林下放养,公母鸡不能混养。但是42日龄以前应参照商品代蛋鸡育雏饲养管理办法执行。42日龄时视天气情况转入林地放养,转入林地应在夜间进行。同时棚舍应采取加温措施,保证充足饮水,使公鸡均匀分布在棚舍内,确保不因山上昼夜温差大造成鸡群扎堆,引起不必要的伤亡。林地养鸡要注意放养密度、规模、放牧时期及管理。放养密度掌握宜稀不宜密的原则,每亩林地放养鸡150~250只。密度过大会因草虫等饲料不足而增加精料饲喂量,影响鸡肉的口味;密度过小则浪费资源,生态效益低。放养规模一般以每群2000只左右为宜,采用全进全出制。放养的最佳时期为4月初至10月底,这期间气候适宜,林地杂草丛生,虫、蚁等昆虫繁衍旺盛,鸡群可采食到充足的生态饲料。其他月份则采取舍饲为主、放牧为辅的饲养方式。放牧时间视季节和气候而定。通常42日龄以上的小鸡,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前为放牧时间,冬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适宜放牧。并按“早半饱、晚适量”的原则确定补饲量。即上午放牧前不宜喂饱,放牧时鸡只通过觅食小草、虫、蚁、蚯蚓等补饲。夏季晚上可在林地悬挂一些白炽灯,以吸引更多的昆虫让鸡群捕食。同时,有条件的林地要根据鸡的大小不同划定养殖区域,进行分区轮牧,既使鸡能够得到充足的天然食物,又能够有效地保护林地内的资源,使林地得到可持续利用。
在放养期间,要注意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遇到天气突变应及时将鸡群赶回鸡舍,防止鸡受寒发病。为了使鸡群能够定时归巢和方便补料,应配合训练口令,如用吹口哨、敲料桶等方式进行归牧调教。果树喷药防治病虫害时,应先将鸡群驱赶到安全地方避开3~4天,以防鸡只食入喷过农药的树叶和青草引起中毒。未分区轮牧的鸡群出栏后应对果园进行清理,空闲一段时间再继续饲养。
四、做好疾病和鼠害防控工作
林地养鸡的环境是开放性的,容易受杂疫和野禽等侵害,做好科学免疫、驱虫、消毒和鼠害防控工作十分重要。林地养鸡42日龄前和饲养商品代蛋鸡一样需按程序做好鸡马立克疫苗、新城疫传支二联苗、鸡痘疫苗、法氏囊苗疫苗和禽流感疫苗等的免疫,林地放养后应利用晚上等放养鸡全部进入鸡舍的机会,做好60日龄和90日龄新城疫Ⅰ系苗肌肉注射,鸡群每隔1~1.5个月用左旋脒唑或丙硫脒唑驱虫1次。晚上把药片研成粉末,先用少量饲料拌匀,然后再与全部饲料拌匀进行饲喂。第2天早晨检查鸡粪,观察是否有虫体排出。如果发现鸡粪中有成虫,次日晚上补饲时再用同等药量驱虫1次。如果发现放养鸡排出血色粪便,应投喂地克珠利和磺胺氯吡嗪钠等治疗鸡球虫病的药物。鸡舍每两周带鸡用聚维酮碘消毒一次。同时要在养鸡的林地内养1~2只猫,防止老鼠的侵袭。饲养员每天注意观察鸡群的状况,详细记录鸡群的采食、饮水、精神、粪便和睡态等状况。发现病鸡应及时隔离和治疗,对受威胁的鸡群进行预防性投药。
五、林下养鸡的上市时机
出售林下养殖的日照麻鸡应适时。一般林地养殖日照麻鸡体重达 1.5公斤、饲养时间达100天就可上市,这时麻鸡的外观和肉质均能达到优质鸡的标准。但也要兼顾市场行情,视麻鸡市场价格的涨落适当提前或推迟上市时间。
(山东省日照市畜牧站 王海洲 邮编:276800)
9.林地承包合同 篇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积
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体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l/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经营期为 伍拾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办法和时间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费第一年至 年 元/亩**年(人民币),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专户或支付现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的确定
l、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权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须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
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公路)无条件保留,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贴3.5元/亩·年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使用和所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即使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转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若涉及有关审批手续需要办理的,甲方应当无条件积极予以配合。流转合同生效后,由流转而获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费。
七、征(占)用林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设施、林木、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当年承包费,则甲方应退还承包费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该林地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包给乙方经营,并重新订立新一轮经营合同;如甲方终止该林地对外发包或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将林地上的林木无偿转让给甲方。移交前,乙方可处理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但不得损坏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九、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违约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时,则应在此范围内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基础设施应当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况下进行,确实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协助下,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林木。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3、承包经营期间,如在承包地内发现矿藏,矿藏属国家所有,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开采,必须维持矿藏原状到承包经营期满。
十二、特别约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图(四至界线图)即红线图;
2、山林权属证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体决议;
4、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应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签署确认。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权属登记,将承包山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林地、林木权属证件。
甲方: 镇(乡) 村委会 自然村(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民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鉴证单位:
10.林地租赁合同 篇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林地从事农业综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本人座落南康市麻双乡 村 组
用林地共计 亩 林证字( )第 号},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给乙方经营种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对山地没有污染的经济林木,造林苗,园林绿化苗。 注:
二、租赁期为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租赁价为每年每亩人民币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银行帐户(专户)或现金支付。
四、
①租赁期间,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该林地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由乙方自负盈亏,经营期间的全部投资、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及各项规费及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有权在租赁地域内进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辅助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因生产经营所需的大棚和办公用房,生产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权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农业、农业观光、养殖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开发和生态园建设。
④乙方在生产中种植过程中,园林绿化苗、造林苗,经济林木等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五、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经营形式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在不违背本合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将林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甲方出租的林地应无林权纠纷,租赁期间如出现林权纠纷及其他侵权事件,甲方有义务进行调处,如因调处不当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盗砍伐等到工作,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林保规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灾及砍伐盗偷事件的发生。
八、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进入林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方便,同时为乙方在林区进行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便利。
九、租赁期间,如因政策调整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补偿归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种植和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设备补偿归乙方享有。
十、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甲方违约则甲方赔偿乙方该林地开发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应摊费用总额的200﹪的赔偿金,如乙方违约则乙方赔偿甲方该林地两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转事宜:
①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林权证件的过户和流转变更手续,
②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流转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将林地使用权用权租赁或流转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④在林地租赁或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麻双乡林管站及村委会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xx
11.林地养鸡的疾病防治 篇十一
规模化林地养鸡有寄生虫病发病率高、易发营养性疾病,细菌性病和呼吸道疾病的发生率低等主要特点。
1.寄生虫病发病率较高
在规模化林地养鸡场,通常分批次投放鸡苗,不同日龄鸡对疾病的抵抗力也不同。感染或携带病毒的成年鸡极易将病毒传染给小鸡。林地草鸡的活动范围较大,鸡粪也遍布草地,易引发蛔虫病和球虫病等,对此应给予必要的重视。
2.易发生营养性疾病
林地养鸡通常采用的是放牧散养模式,每天早、晚两次补喂饲料,但量不大,同时鸡长大后林间的虫子、杂草也越吃越少,此时如仍沿用以往的喂养方式势必会导致鸡缺乏部分营养元素,出现掉毛、乱啄等现象,会影响鸡的外观,导致市场价格下降,养殖效益随之受到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发生营养性疾病后可导致鸡只死亡,由此造成的损失也不小。
3.细菌性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的发生率降低
林地养鸡,鸡的活动空间较大,在散养模式下大肠杆菌疾病等常见的细菌性疾病的发生率明显低于舍饲的发病率。但应关注天气情况,天气变化时要加强饲养管理,野外放牧时如气候发生变化应及时将其赶入栏中,以降低鸡霍乱的发病率,也有助于降低无羽毛鸡的发生率及其死亡率。林地放养通风条件明显好于舍养,因而鸡的呼吸道疾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部分养殖场甚至无该病发生。
二、养殖技术
合理选择林地,通常选择远离农田、住宅区、主干道路和工矿厂区,郁密度60%~80%的林地,以落叶阔叶林为佳。可将林地分为不同饲养区并用拉网将其隔开,间隔期间应注意对已饲养过鸡的林区消毒。宜在林地最高处选择背风向阳的平地搭建棚舍,每亩放养鸡50羽左右,一个鸡群约2000羽,确保饲养密度适宜。在此基础上,合理配制饲料,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定期进行消毒、免疫、驱虫,并注意防害,实行全进全出制。
三、预防措施
林地养鸡的疾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同时应结合养殖实际,采取针对性的防病措施和方法,以降低疾病发生率,提高养殖效益。具体来说,应做好药物预防工作,实行轮换用药。防治病毒性、细菌性疾病时则应做好:①选择本地适应性强且健康未染病的鸡种;②应设置与外界隔离的隔离带,以防疾病传人;③加强鸡场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清点并第一时间淘汰病残鸡,清理死亡鸡,以净化养殖环境;④采用药物预防时应确保药物的毒性低且无残留,禁止滥用或过量使用药物;⑤如林间虫子和杂草数量减少,则应适当降低饲养密度;⑥做好日常记录。
12.发展复合种植,提高林地效益 篇十二
2012年,在雾灵山乡塔前村,采用核桃-中药材立体复合间作种植栽培模式,栽培中药材稀缺品种北豆根40hm2,大宗品种桔梗10hm2,道地黄芩3.33hm2。在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帮助下,在专家技术指导下,在合作社人员有效管理下,中药材种植在经济、生态和社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 经济效益上
据对塔前中药材种植产量调查,北豆根可实现667m2产(干)260kg,667m2创产值4400元;桔梗可实现667m2产(干)200kg,667m2创产值5000元;黄芩可实现667m2产(干)180kg,667m2创产值3420元;结合核桃树667m2产20~30kg,667m2创产值1200元,种植园年平均667m2产值可达3000,是种植大田作物的3.1倍,是栽植干果的2.3倍。实践证明,果(林)-药立体复合种植,可有效解决果林地栽植初期无效益或效益低的问题。实现了以药养树、以药促林,增产增效明显。
2 生态效益上
塔前中药材种植过程中,购置使用有机生态肥50t;实施测土配方施肥53.33hm2;节水灌溉(喷灌)53.33hm2;组建了由六人组成的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和中耕除草作业队伍,购置、安装杀虫灯40盏,购置、张挂粘虫色板1.64万张,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购置微耕机及配套机具4套。实现了病虫害防治生态化、抗旱减灾节约化和田间除草作业机械化。经检测,药材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规定,药材好价值高。果(林)-药立体复合种植,可对不同耕层土壤中的养分和水份,实现充分有效利用,达到林、果、药、病、虫、草的协调可持续生长,并通过增加土地覆盖面积来减少水土流失,以保护生态。
3 社会效益上
塔前中药材种植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截止2013年9月,省、市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技术人员百余人次到塔前中药材种植园调研、参观和考察。在其带动下,全县新发展林下丹参、黄芩、柴胡、射干、玄参等中药材333.33hm2。
13.个人林地承包合同最新 篇十三
个人林地承包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 树苗、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 亩 分土地作为 苗圃,地点在。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零 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 树苗 株,树苗 株,树苗 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树苗 株,树苗 株,树苗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 树种 斤,树种 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 %以上;树种 斤,树种 斤,……,树秧长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 元,其中,第一年拨给 元,第二年拨给 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 树苗高不低于 米,地表直径不少于 公分;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 树苗 元,树苗 元,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 ∶ 分成,甲方得 %,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地承包合同2
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收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点及面积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为520_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60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经营、管理、收益有监督权。
2、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所有权。
3、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林地使用费。
(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保障和扶持林业稳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2、协助政府兑现在林业开发方面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调处山林纠纷。
4、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
5、负责制定林地使用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享受林业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理权和受益权。享受政府、集体提供的生产保护措施,生产经营服务和公共福利。
2、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级政府的林业开发优惠政策。
3、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额外的不合理负担。
4、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交回甲方另行处置。
5、因国家、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二)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抛荒,不得掠夺性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转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流转合同,办理变更手续。
3、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林地产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业部门的规划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更新。
4、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经营林地的,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五、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均可向上级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一份。
4、在承包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地承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 承包林地地点: 村 组,小地名:;林班/小班:;树种:;面积(公顷):。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从20_年11月18日至20_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
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作合同】推荐阅读:
个人林地承包合同08-25
个人林地承包合同范本07-03
农村土地林地转让合同范本版07-30
关于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合同书填写说明09-11
林地管理系统08-26
林地纠纷调研报告09-12
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11-07
建设项目林地申请报告08-01
农村林地转让协议书09-16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