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8篇)(共8篇)

1.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篇一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办发〔2011〕6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成都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令2010年第3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0〕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在成都市内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国性和全省性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成都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市金融办是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指导和监管部门,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属地化原则实施监管,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应明确由区(市)县金融办、成都高新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未设立金融办的,由区(市)县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建立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为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邀请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为特别成员单位。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二)市金融办负责召集市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牵头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及处置;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市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建验收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市级审核工作;负责对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并实施考核。

(三)市工商局负责依法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等工作,并依法开展年检;负责依法查处融资性担保公司抽逃注册资本(金)、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工商企业信用档案,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监管。

(四)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办理土地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及其他经济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报表、经营业绩进行查询、监控,及时预防和惩处经济犯罪。

(六)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的扶持政策。

(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依法贯彻落实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八)四川银监局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金融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使用、退出征信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协助市金融办查询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信息。

第五条 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申报材料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按照省、市融资性担保公司主管部门非现场监管要求,及时收集、审核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绩、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作出客观评价,及时处理和化解风险。

(三)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现场检查。

(四)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宣传资料内容进行审核,重点防范以融资性担保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五)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应视其情节轻重采取风险提示、约见高管人员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金融办。

(六)将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本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考核范畴。

第三章 设立与变更

第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或变更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在成都市范围内经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在全省经营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互助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省外融资性担保公司拟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注册资本(金)应为出资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原则上为实缴货币资金且应一次性全额到位,实物资产出资仅限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营业用动产和不动产,且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10%。

(二)股东资格: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股东应满足最近3个会计连续盈利且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自然人股东应满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单一出资人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高管资格: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符合中国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99号)和川府发〔2010〕30号文等有关文件要求。

(四)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再担保和办理债权发行担保业务,应符合中国银监会等部门2010年第3号令和川府发〔2010〕30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

(五)企业名称: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融资担保”+“企业组织形式”构成。互助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应加“互助”字样。

(六)注册地址: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地址应与营业地址一致。

第四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 设立程序。

(一)申请:由主发起人牵头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备组,以筹备组名义向拟注册地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认真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并经区(市)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复审申报材料并提出复审意见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二)筹建: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后,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备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预核名、验资、资本金托管手续。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业务。6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筹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备组要提前10个工作日向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并逐级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未申请延期或经批准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筹建的,取消筹建资格。

(三)验收:筹建工作完成后,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备组应向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向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备组出具验收合格文件。

(四)注册: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备组凭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文件和市金融办验收合格文件,到省政府金融办领取经营许可证,并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五)告知:融资性担保公司开业后,应及时向市金融办、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监会分支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第八条 变更程序。

(一)申请: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

(二)复审:市金融办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市金融办审批权限内的变更事项,由市金融办审批,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

(三)变更:融资性担保公司凭省政府金融办(市金融办)的变更批复文件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市金融办及各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应自收到融资性担保公司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受理的书面决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规范经营场所。

(一)须有固定的住所,符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关于安全经营的规定。

(二)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省政府金融办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三)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业务办理流程、担保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自律承诺标示。自律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非法集资、不乱收客户保证金、不收取担保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使用非法手段催债等。

(四)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业务监管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二)资本金是否足额到位,并按要求托管,有无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

(三)是否将因担保业务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存入资本金托管账户,按资本金监管,单独核算,未挪作他用。

(四)是否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有无发放贷款、对外融资、受托投资、受托发放贷款等违规行为。

(五)是否按规定收取担保费用。

(六)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30%。

(七)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10倍。

(八)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是否超出投资范围,其他类投资总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20%。

(九)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并按规定履行到期担保代偿责任。

(十)是否存在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的违规行为,互助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存在为非股东单位提供担保的违规行为。

(十一)有无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第十三条 资本金托管。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经营业绩良好的银行机构签署资本金托管协议(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托管账户)。资本金托管协议应载明协议双方名称、托管账号、托管金额、资本金用途、报备条件、解除条件、报备电话(传真)、签署日期等必要要素。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建期间,应由全体股东授权主发起人与银行签署资本金托管协议,待领取营业执照后,融资性担保公司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资本金托管协议,并报送市级及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

(三)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付行为,银行机构有权止付,并报告融资性担保公司所在地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协议有效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银行均有权解除协议,但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对方。资本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需报融资性担保公司所在地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同意,同时报市金融办备案。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按月、按季向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报送月度和季度报表,按年报送财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月报和季报应于次月10日前报送,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照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应在每月末、每季末的次月12日前向市金融办报送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汇总月报和季报,并在次年1月31日前和次年4月30日前向市金融办报送辖区内《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机构概览》。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及时向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报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重要决议。

第六章 风险处置

第十五条 对存在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规章制度不健全、宣传资料不规范、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内容不真实完整等问题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市金融办报告。

第十六条 对存在股东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违规增资扩股或转让股权、违规开展贷款业务、违规向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互助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违规向非股东单位提供担保)、未按规定托管资本金等问题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市金融办报告。

第十七条 对存在股东涉嫌非法集资、集合他人委托资金或借贷资金入股等问题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其主发起人限期整改,并按程序报市金融办(同时抄报市公安局),由市金融办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后取消违规股东资格。

第十八条 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情节较轻的,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退,并按程序报市金融办(同时抄报市公安局),由市金融办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后取消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任职资格,责令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若违规资金超过注册资本(金)20%以上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法按程序组织相关部门拟定资产重组方案,变更融资性担保公司主发起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不良担保责任余额占资本金的比例超过一定标准时,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不良担保责任余额占资本金比例高于10%不超过20%的,应及时提出风险提示和警告;对不良担保责任余额占资本金比例高于20%不超过50%的,应采取建议公司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措施;对不良担保责任余额占资本金比例高于50%不超过80%的,应适时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不良担保责任余额占资本金比例超过80%的,应及时清算或关闭,按程序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报告,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金融办上报,同时抄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如查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应在查处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市金融办。

第二十一条 对拒不执行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监管决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市)县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要按程序逐级报请省政府金融办取消其经营许可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川府发〔2010〕3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2.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篇二

摘要:<正>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际论坛,于2016年9月11~13日在成都市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焦红出席论坛开幕式并作了讲话。焦红指出,医疗器械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坚持以人民健康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际论坛,于2016年9月11~13日在成都市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焦红出席论坛开幕式并作了讲话。焦红指出,医疗器械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医疗器械监管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提高医疗器械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形成医疗器械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本届论坛紧扣“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保证临床数据真实可靠”主题进行交流与探讨。国内外专家围绕监管和产业热点问题分十余个分论坛进行交流,如医疗器械创新技术与产品论坛、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论坛等。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和技术机构负责人对中国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解读,国内外医疗器械监管、技术部门和产业界的专家对各国医疗器械法规和新产品新技术信息进行了交流。该论坛促进了医疗器械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国际化作出了新贡献。

3.成都市老年旅游市场调查分析 篇三

关键词:老年人;旅游市场;经营策略;政府规范

中国的老龄人口不论是对数还是相对数, 都堪称世界之最, 从市场规模的基础性要素来看,中国的老年市场具有不可限量的开发潜力。推动“老年经济”的发展,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议题。

成都市2005年老年人口系数(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16.4%。其中,60-69岁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为57.2%,70-79岁人口占到31.9%,80岁以上人口占到10.9%。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比较,老年人口系数上升4.4个百分点,60-69岁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8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8个百分点。同时成都人的消费特点是爱享受生活,购买力较强,喜欢超前消费,可见成都有着很大的老年旅游市场需要开发。

一、对于成都市旅行社的分析

1.产品策略

老年人由于其身体阅历的情况与其他年龄组差异较大,旅游活动具有自身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特殊要求,因此旅行社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专项旅游产品。我们认为,老年旅游产品应当形成“安、专、新、敬”的特色。

(1)“安”,就是要根据老年人的自身特点,注重旅途的安全性。

(2)“专”,就是要开发专门属于的个性化旅游产品,创出“老年之旅”的特色。

(3)“新”,就是要使“老年之旅”不断创新、敢为人先,从而使“老年之旅”成为老年游客所钟爱的旅游品牌。

(4)“敬”,就是要强化“敬老爱老”意识,使旅行社成为老年人温馨的“家”。

2.价格策略

老年旅游产品时应该避开旅游黄金周,安排在旅游淡季,比如每年的春秋两季,三四月份、“十一”以后以及十一月份,这个时间段不仅有利于降低旅游价格比如提供旅游折扣,也因为其气候适宜而比较受老年人欢迎。另外,老年人在淡季出游过程中,旅行社可提供一些具有特色的老年活动,不仅使得老年人能感受到与普通游客出游所不同的乐趣,同时也达到了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旅行社还可以通过批量购买各景点的景区门票,通过产生价格差价(即零售价于批发价之间的差额)来降低旅游价格。

虽然老年旅游市场刚刚起步,但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他们外出旅游的愿望也一定会越来越强烈,因此只要运用新型的营销策划观念,关注目标市场,一定会逐步将老年旅游市场拓展开,为旅游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对于政府在旅游市场中的职能分析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国家越发重视旅游市场的开发,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步步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开发与老年人需要的满足也逐步提上日程。在整个市场酝酿发展过程中,市场的自我调节必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旅游市场的完善,特别是中老年人这个特殊旅游的市场的完善尤其需要国家主体对其进行宏观及微观调控,才能确保其安全、健康、有力的发展。这些必要的规范和引导市场不能完成,只有政府依靠其强大职能才能完成。我们将其归纳为合理引导,鼓励推动,服务管理,协调监管四项主要作用。

义乌市政府重视老龄化工作,间接地带动了义乌的老年旅游市场。在政府原则性政策的指引下,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机构和组织在推动义乌老年旅游市场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义乌模式全面贯彻了政府合理引导,鼓励推动,服务管理,协调监管的作用。给我们提供了部分借鉴依据,我们将以此为基础针对成都市具体情况给予政府以下几项建议,以满足成都老年人旅游市场的需要。

第一,普及老年人旅游知识,做好旅游宣传,政府建立旅游信息系统,披露真实的旅游信息,以避免经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老年人作用存在的巨大隐患。防止老年人因信息不对称发生的吃亏上当,利益受损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政府的合理引导作用。

第二,引进义乌模式,加强中老年旅游立法与行政规定的完善,维护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以杜绝经营者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的出现。加强立法意味着制度建设提升了一个层次,以制度规范,监管更符合经济学与社会学的效率原则。显然,加强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是势在必行的。

第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增加针对老年人出游的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必将是鼓励推动老年旅游业的重要举措和规划,从成都周边的部分景点走访来看,成都景点的开发较全国部分旅游资源开发较完善的景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容量不足,景区周围住宿饮食行业发展相对粗放,更少谈专门针对老年人旅游的服务设施。所以应从细处着眼,鼓励促进中老年旅游业的发展。

第四,既要强调中老年旅游业的整体控制与约束,又要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服务与管理并重,把对老年人旅游的支持落到实处,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和制度支持,(如“三”中所述建议),把成都的旅游文化与成都老年人的旅游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传达给中老年人,全面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老年人旅游消费当前状况及拓展策略》.刘书斌:统计与咨询 2007.2.32.

[2]《老年人旅游研究的中外比较》.陈钢华: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10.

[3]《试论老年人旅游市场》.牟真臻: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8.

[4]《中国老年旅游市场开发策略探析》.王晓欢何忠诚: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3.

[5]《重视银发市场发展老年旅游》.赵爱华:市场透视,2007.2-3.

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充分提高认识,明确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适应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质量监督工作一部重要部门规章。是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和促进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宣贯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程序;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支持和督促监督机构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充实监督人员,保证工作经费,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效能与本地区的建设规模相匹配。

三、转变监管模式,切实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规定》要求,转变监管模式,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手段,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和程序,建立健全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要积极推行差别化监管,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效能。要大力加强工程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加快建立本地区工程质量信用档案。

四、提高人员素质,着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确保监督队伍基本素质,规范和加强监督责任的落实,增强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搞好继续教育培训,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监督人员培训计划,通过自学、集中培训、参观交流等方式组织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能力。要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我委将适时调研出台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本规定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第八条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的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承担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监督人员。人员数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三)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十三条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监督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可以聘请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每两年对监督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5.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篇五

(一)坚持三个全面,推进机构改革,积极构建全程监管的“大市场”格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办机构改革部署,有条不紊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全面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在改革转型中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全面理顺工作机制。自2014年12月14日正式组建以来,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完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和市编办《关于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调整成立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明晰部门、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认真谋划办公场所的搬迁和人员力量的合并分流,于7月中旬正式实现三局合署办公和统一挂牌。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局领导与基层分局、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挂钩联系制度。制定出台《机关分局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积极理顺机关与分局的事权关系,初步建立了市局、分局之间权责明确、高效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技能培训。本着“按需施训、因人施教”的原则,实施全体人员知识培训、部分人员对口培训、分局监管人员业务实训等,积极提升监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全局合署办公以来,重新制定标准化、集成化日常监管工作流程,统一办案指南、办案流程、执法文书,为有序推进业务下沉和综合执法打下良好基础。积极部署整合“三合一”办公OA系统,切实提升工作部署、落实、反馈效率。积极整合局政务公开信息平台,重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着力扩大部门影响。

三是全面落实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心编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点和案例》摘录汇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水平。出台局《会议制度》、《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引导全系统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出台局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办法,配合市纪委开展2次公款吃喝、规费征收专项督查,组织6次对干部在职在岗情况、上下班签到制度落实情况、公车使用停放情况等明查暗访,对4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二)实施三个结合,助推转型发展,积极构建系统集成的“大服务”格局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大突破的工作意见,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为全民创业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结合“先照后证”工作,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牵头组织税务等部门,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改革,启动“一照一码”新登记模式,并向乡镇延伸,戴南镇成为苏中地区首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乡镇。积极探索登记便利化措施,分2批将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授权基层分局直接办理,在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试行“一址多照”登记,4月1日起全面免收家庭农场登记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许可职能,及时将餐饮、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等职能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标战略工程、网络交易大数据监管等重点工作被泰州市工商局表彰为2015年度先进集体。

二是结合推进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开展质量奖评选工作,全市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先后有1家企业荣获2015年度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获批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级单位,2家企业入选省级计量保证确认企业,2家企业新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新组织申报4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4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5家企业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验收考评,20家企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认证,有效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工业产品条码注册完成率连续六年位列泰州第一。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全年新增**名牌产品2个,泰州名牌产品11个,创成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6件、泰州市知名商标12件,引导企业注册境外商标4件,帮助企业获得市政府品牌战略奖励295.8万元,戴南镇创成“泰州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三是结合“双创”工作部署,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信息、组织和职能方面优势,对新设小微企业加强跟进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克服起步困难。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4份,帮助企业融资6.49亿元,引导“个转企”350家。新登记电子商务市场主体53户,新增注册资本1.11亿元、从业人数296人,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赞誉。运用质检、国检中心技术优势,全力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全年出具各类检测报告10305份,国家不锈钢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可委(CNAS)组织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三合一”监督评审,“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获国家工信部正式授牌,“****特种合金材料及制品检测服务平台”作为国家火炬计划获科技部批准立项。

(三)围绕四个守护,全力维护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大安全”格局

紧扣安全这根主弦,整合全程监管平台,全力维护民生和公共安全,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一是突出关键,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牵头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出台系列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明确市食安办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提请市政府研究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意见,落实乡镇、村(社区)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明确属地监管职责,确保监管职能盖边沉底。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三分监管”要求,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开展餐饮环节动态量化评分,全力做好两会、小中高考、菜花节、会船节、海外优秀人才**行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年量化分级评出A级食品餐饮服务单位362家,B级1060家,C级280家。140家学校食堂、12家大型餐饮单位完成“透明厨房”改造,学校食堂视频化管理率达84.3﹪。发放乡镇小餐饮备案证139份、培训合格证1167份,督促办理健康证1226份,实施家宴桌席备案6900多户次。

二是强化重点,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以确保不发生特大药品安全事故为底线,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单体店及连锁门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远程监管和零售企业连锁经营,251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完成入网确认工作,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9家单体零售药店完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465份,对省食药监局公布的非法广告药品品种,实行强制下架处理,对抽样不合格的药品从重予以处罚。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联合市卫生部门开展个体诊所、学校卫生室和养老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06家,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18件,受理并办结群众举报投诉28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假药案件3件,药品药械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落实责任,守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建立健全全市在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经信委、安监局、住建局、旅游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船舶修造企业、气瓶充装单位、旅游景点及星级酒店、餐饮行业等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6家,发现隐患设备859台,督促整改859台,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63份。对不落实隐患整改的泰州市利泰机械配件等6家单位,上报市政府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处罚和隐患整改到位闭环。对龙腾湾小区电梯超期未检问题,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并协调住建等部门共同解决,落实小区电梯正常维保、检验,严防发生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整合平台,守护消费环境放心安全。整合12315、12365、12331消费维权热线平台,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网络,完善消费纠纷集中受理。全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848件,查处消费者举报案件96件,办理“诉转案”24件,上报典型案例25篇,发布消费提示26次,消费警示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8万元。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先后监测车用燃油、皮革制品等商品质量227个批次,对检测不合格的67个批次商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开展“两免费”民生计量服务,加强煤气表、出租车计价器、压力表、电能表、水表、加油机、眼镜店验光仪等强检工作,全年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6687台(件)。创成泰州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4家、示范单位10家,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33家,11家单位被省、泰州市表彰为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江浙商业广场创成“**省文明诚信市场”、“国家级文明诚信市场”。

(四)树立四个规范,倡导诚信守法,积极构建统一高效的“大监管”格局

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初步制定局《行政许可制度》、《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处罚制度》、《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食品和药械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办法》等制度文件,完成全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程序规定。组织所有人员开展系列学法活动、参加《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和公务员网上培训。加强案件审核,做到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对相关案件实施处罚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局执法工作未发生一起复议撤销、诉讼败诉和信访错案。2名同志被表彰为泰州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1件案件被评选为泰州工商系统十佳案例。

二是规范公示,推进信用监管。加大年报公示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公示年报信息。全市市场主体2013年度、2014年度综合年报率分别达92.34 %、89.78%,抽查公示信息市场主体334户,定向抽查376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798户次,补报移出630户,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综合年报率位列泰州第一。加快推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建设,切实做好“先照后证”信息抄告、反馈处置、结果公示等环节的衔接,先后抄告相关许可部门“先照后证”信息20条,涉及前置改后置事项682项,为实施部门联动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规范执法,严管市场秩序。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1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回访55家次。组织开展敬老院食堂、学校食堂、烧烤食品、城区快餐店和饮品店等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无证经营单位132家,建立餐饮经营单位基础台账资料1788家,开展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600批次。全年办结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和广告、合同、网络违法案件等378件,对1起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进行依法移送,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形成执法办案的强大震慑力。

四是规范协作,落实重点工作。适应管理体制、行政职能和工作任务上的转变,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合理划分工作事权,建立覆盖全市统一、高效的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00万元。牵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职责任务,确保了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及食品餐饮行业规范等各项工作达到创建迎检标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烟酒、礼品回收、烟花爆竹、非法集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6.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参考 篇六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于xxxx年x月,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全局内设科(室)xx个、派出市场监管所xx个(目前实设xx个)、下属事业单位x个,共有在编在职人员xxx名、平均年龄xx.xx岁,其中公务员xxx名、平均年龄xx.xx岁,参公人员(市综合执法局派驻)xx名、事业人员xx名(含人社局派驻x名)、机关工勤x名。全局有退休干部xxx名。

一、xxxx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履行规范市场秩序、增进民生福祉、助推经济发展等职能职责,在一年多时间里获得各级表彰奖励xx次,其中国家级x项、省级x项、x市级xx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宽严相济,积极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加强常态监管。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部门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累计抽查企业xxx户,针对性抽检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的产品xxxx批次,开展不合格核查处置xxx批次。强化失信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xxx户,清理xxx(xxx户正在清吊中)户,以企业信用“红黑榜”公示红名单企业xx家、黑名单企业xxx家,对xxx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行政执法,严查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生产销售劣药等较大影响力案件x起、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xx起,办理行刑衔接案件xx件,向市综合执法局移交案源信息xxx件,结案xxx件、罚没金额xxxx万元。实施柔性监管,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xxx余起,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移出异常经营名录xxx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录xx条,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问题,办理动产抵押登记xxx件、涉及金额xx亿元。荣获x省“春雷行动xxxx”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二)综合施策,主动服务彭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和奖励机制,鼓励加快成果转化,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至x.xx件。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创新推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质量诊断”,分析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形成《质量诊断书》xx份、诊断结果xxx条、诊断建议xxx条。积极服务产业功能区建设,推动xx家医疗器械生产批发企业入驻天府中药城,指导湔江河谷生态旅游区xx余家民宿提升安全服务品质。加强雷音葡萄等特色农产品种植规范技术服务,探索制定团体标准,为广大种植户增收近xxx万元。

(三)坚守底线,不断增强彭州群众安全感

扎实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整治xx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xxxx余户次,整改问题xxx个;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xxx例,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xxx余个;检查特种设备xxxx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xxx份;有力地确保了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问题。大力推进餐饮提升、含特药品监管、计量器具检定等惠民事业,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x条、示范店xx家,全市xxxx家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量化分级评定率均达xxx%;在xxx余家药店推广含特药品“互联网+智慧监管”试点,强制检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计量器具x.x万余台(件)。

(四)以民为本,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与约谈制度、“诉转案”联动构建消费维权高效处理机制,累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xxx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xxx.x万元,满意率xx%,推动白鹿镇成功创建省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镇”。扎实开展科普宣传进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实现涉青少年xx件消费纠纷优先办结,被共青团中央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五)练好内功,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科学育人用人,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多种方式培训在职干部约xxx人次;及时优化人员配置,新提拔中层干部xx人,干部交流轮岗xx人次。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纪律教育不放松,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建立健全制度xx项,开展执纪监督、督查督办xx次,着力打造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市场监管队伍。激发队伍活力,以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x名同志获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

二、xxxx年重点工作

(一)以“一项服务、两个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工作

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对xxx家规上企业开展质量竞争力调查,全面掌握企业质量水平与发展能力现状。目前已回收xxx家企业的问卷,有效回收率xx%,正在按计划完成《彭州市企业质量竞争力调查报告》。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选择xx家具有代表性的目标企业进行现场诊断,发现企业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企业质量诊断建议书》,形成《彭州市企业质量诊断服务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完善宣传推广、执行服务、专家团队建设等配套工作流程。二是引进技术服务运营团队全程参与相关研制、实施和评价等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座谈等形式完成了xx镇等x个核心区域调研。三是推进视觉系统设计,目前已完成项目LOGO、配套文字、宣传海报等基础版面设计,形成了初步宣传样品。四是设立专用微信公众号,对项目概况、试点区域特点、重大工作成果等进行宣传推广。

推进川芎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一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就项目内容、成员单位分工和时间节点等进行了细化。二是完成和兴平、鹤泉、紫音泉及白塔店等x个主要种植村落调研,摸清川芎种植销售、产业社会化服务、初加工现状等产业基底。三是围绕种苗选育、肥料使用、生产技术规程等环节搭建了《x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敖平川芎品质标准》和《敖平川芎生产技术规程》初稿,对接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主要种植地土壤采样和人民渠灌溉用水采样。

(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一是开展现代中药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培育发展新模式。目前已通过x市市场监管局公示完毕。二是联合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中国人民银行彭州市支行、x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知识产权保险和质押融资等领域合作。三是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彭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知识产权维权站(点)xx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站x个。四是完成知识产权贯标企业x家,推动“彭州蒜薹”、“三界莴笋”、“敖平川芎”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军屯锅盔”集体商标申报。截至目前,我市专利申请达xxxx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xxxx件,著作权登记xxxx件。

(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是强化统筹指导。印发《彭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工作推进方案》、《彭州市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相关指导文件,明确创建方向和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全覆盖培训全市xxx名乡厨和xxx名食品安全网格员,并完成线下考核。开展进校园、社区等开展宣讲活动xx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xx.x万余份。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办理“三小”网络备案xxx户,推进农村群宴网上报备xxxx起,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顺利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线培训考核省级试点项目。四是严格执法保障。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xxx起,罚没金额xx.xx万元。

(四)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一是建立彭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指导文件,就计划、抽查清单等事项进行了完善。二是在“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基础上,结合彭州实际,新增“双随机监管专家库”、“社会监督员库”,创新构建“一单四库”体系。截至目前,双随机监管专家库入库各部门业务精英骨干xx人次,社会监督员入库xx人次。已按抽查计划开展x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劳务派遣、饲料生产、知识产权等行业x户企业进行了联合抽查,暂未发现问题。

(五)牵头抓好濛阳市场长效整治

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濛阳街道等xx个部门成立驻场整治专班,梳理市场承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x类xx项问题清单,制定xxx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截至目前已销号公厕管理、道路安全隐患处理等xx项(其余均为常态化整治项)。累计拆违、改建约xxxxx平方米,消除安全、卫生等隐患约xxxx余处,清理、增补相关设施设备xxxx余个,补划标识标线逾xxxxx米,制定覆盖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安全生产、价格管理、人员管理、应急响应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和规范x个。同时,对照创建国家一流的市场目标制定了创建方案,明确设施水平提升、管理服务增效等x个目标和完善规划布局、探索智慧应用等xx项创建任务,并启动经营专区建设、老旧棚区改造等x个改(扩)建项目,目前已完工x个。

(六)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是牵头彭州市新冠疫情市场监管保供组防控工作,常态化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各项防控措施,实现彭州自疫情发生以来“零感染”。二是牵头开设“鄂渝蔬菜交易专区”,为x、x等重点疫区开通农产品采购“绿色通道”。累计销售蔬菜xxxx余吨,预估货值达xxxx余万元,确保疫情期间蔬菜等农产品稳产保供不受影响,托稳百姓“菜篮子”。三是保障防疫物资市场稳定。在xx余家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办公,收集xx家意向企业信息并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指导服务x家企业获批扩产或转型生产医用防护物资,共取得xx个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隔离衣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xx余家企业转产生产民用口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生产医用和民用口罩逾x亿只,医用隔离衣、病床及隔离面罩等逾xx万件。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散、小、乱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加之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还需从完善机制上进一步筑牢风险防线。

(二)监管执法能力仍需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不够紧密。特别是对监管与服务的认识、监管方式创新不够,缺乏科学、现代、信息化的手段,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在面临新形势下市场监管的新挑战、新任务时难免显得捉襟见肘。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在坚守“三个安全底线”基础上,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社会经济全面复苏的责任和运行机制,持续创新提能,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立体山水公园城市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坚持不懈抓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紧盯农(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风险点,持续做好重点食品排查、进货票据查验和从业人员管控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冷链物流等重点行业溯源,强化海产品、速冻食品、进口食品等高风险类别的定向抽检,加强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的日常监测,坚决守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底线。

(二)对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快构建食品安全全过程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农村、校园等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我市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整体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如期通过验收。

(三)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持续推进彭州市现代中药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的宣传落实,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继续提升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加快推进“彭州蒜薹”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开展“铁拳”行动、“蓝天”行动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标准化在立体山水公园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加快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川芎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进度,抓好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通过点位示范带动标准普及,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和治理规则,深入挖掘立体山水公园城市建设的内生动力。

(五)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纵深推进质量诊断服务,把质量诊断服务作为靠前帮扶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以质量促产品、产业提升。切实开展质量品牌培育,积极申报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力做好创建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各项工作。

(六)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高效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和“双随机、一公开”两项指标任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场价格监督,健全社会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体系。深入探索运用包容审慎和柔性监管理念,赋予企业更多的自我纠错空间。

7.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篇七

(一)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定义

移动电子商务是指依靠收集、掌上电脑等无线终端, 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一种商务活动, 完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支付等所需过程均通过移动终端。

(二) 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移动电子商务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次革新。第一次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出现, 表现为以短信为基础, 开展查询、收费等业务。这种方式的电子商务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响应速度太慢, 因此很难满足大部分商贸的需求。第二次是在WAP出现之后, 移动终端 (主要是手机) 可以访问WAP网页, 实现了实时查询, 这是第一代所不能做到的, 但是这一访问技术不够便捷灵活, 还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 也逐渐被革新取代。第三次革新就是在SOA架构基础上, 通过结合3G网络技术、智能移动手机等多种技术的移动商务, 这就是目前我们广泛使用的通过手机APP完成的查询、支付、反馈商务活动。

(三)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分类

目前, 根据市场主体, 大概可以将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分为无线网络服务、系统平台、应用平台和应用服务四类。无线网络服务是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 系统平台是移动终端的系统, 如安卓、ios等, 应用平台即传统的电商平台, 如商城、社交网络等, 而应用服务则是数量最为众多的APP终端服务。

(四)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特点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到第三代, 相比之前已经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人群和所有的行业, 其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涵盖的信息量也是十分巨大, 并且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使用, 移动终端也越来越智能。这就意味着安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未来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广阔。

二、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多维机制

(一) 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 随之带来的不只是经济上的发展、使用上的便利, 同时还有很多亟待解决和加以预防的问题。

1. 安全性受到挑战

互联网的可连接性强同时也带来了众多安全方面的隐患, 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端口非法传播不良信息, 盗取用户隐私, 窃取用户财产, 并且将这些信息进行收集散布, 侵犯到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个人财产安全。而在使用过程中, 用户又不可避免的需要使用到这些信息, 这就对使用的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何在方便用户使用的前提下又能够最大程度的组织不法分子的从数据库中窃取信息,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能够跟上。

2. 内容的积极性需要核查

在第一代移动电子商务运维模式下, 对于有害垃圾信息, 在汇总和传送阶段, 可以直接将其屏蔽或者删除, 在到达用户终端时的信息能够保持准确健康, 能够完全阻断不良信息的传播。而到了第三代, 交互性的提高, 传播空间变得更加宽广, 管理的难度也在加大, 这些垃圾信息的传播会危害社会安全, 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因此十分需要建立一个监管的体系, 来控制这些不良信息对社会大众造成不良影响。

我国对于这种移动电子商务的监管还非常薄弱, 一方面由于市场的自由性, 监管存在不便利之处, 另一方面, 由于起步较晚,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再者, 由于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足, 这也使得我国监管采用的一些手段是比较落后低效的。种种因素使得市场监管还需要更加完善, 来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二) 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的几种类型

纵观全球的电子商务市场, 市场监管主要可以划分成三种类型。

第一, 不把经营一方当作特殊主体进行监管, 但是针对电子商务本身进行专门立法。比如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菲律宾、印度等国, 就是颁布了一些的法律法案, 来对交易的进行了规则制定, 但是政府却尽可能的不进行干预, 而是依赖市场的自我调节对经营者进行无形克制。一旦发生问题, 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各种自发组织进行调节教育, 对于其他的出格行为上报法院制裁。

第二, 经营一方设立专门的法规监管, 同时也对电子商务或电子交易专门立法。比如韩国、英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 就在对电子商务做出管控要求之外, 还设立了一系列的法规, 来规范经营一方的合理合法性。通过立法来对经营主体的资质进行了审查, 确保经营主体有合格的条件来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并且对于交易活动中的种种情况负责。

第三, 完全不区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全部按照某一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和约束。如瑞士、日本等, 这些国家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的完成的整个过程对每个环节进行规定, 严格审查各个服务点。

(三) 国内外监管机制的差异

1. 国外的监管机制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具有显著的特点。首先, 这些地区的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管控机构, 而是将警察局、税务局、法院等部门机构进行资源整合;第二, 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把电子商务经营个人的监管放在较为重要的位置, 有着非常强大的信用审查体系, 通过信用来控制市场行为, 而很少去对市场准入门槛进行特别规定;最后, 对于在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是“零容忍”的态度, 对于这些行为的制裁十分严格, 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国外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治理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的原则, 一方面政府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的力量使电子商务市场发展不断优化, 如美国的Apple、Google、Facebook等公司在自由竞争推动了移动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同时, 第三方主体在网络安全和企业身份、信用等级的认证等方面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行业自律。

2. 国内的监管机制

国内的电子商务监管模式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来实现。

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商业行为立法的开始, 2005年以后, 各种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 并且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了不断修订。立法立规是我国对市场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另一方面, 由于近年来移动电子商务的运营平台发生转移, 很难再通过运营商来监管整个市场, 因此, 监管的中心逐渐下放到各个互联网平台, 采用了层级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平台对其所运营的各个业务进行规范监管, 这样一来尽管在整体上得到了一定的管控, 但是对于下一层级的具体内容却无法继续深入, 因此还是会有很多垃圾信息的存在得不到及时的清理。

行业自律也是重要的管理机制之一。最具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各个系统平台的审查, 一些应用商店对所上架的应用进行审查, 将一些不良应用排除在外, 这要求这些应用平台能最大程度上保持公正自律, 不因为一时的利益就放宽要求, 让不良应用进入市场, 进行传播。

三、针对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 完善前期的市场法律法规

1. 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经验, 完善法律条款。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基础上, 对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要求, 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条文, 结合我国的国情, 对现有的法律进行完善和重编写, 使立法更加完善、具体。同时还可以借鉴立法的过程, 推进立法机构的工作效率, 确保所有行为都有法可依。

2. 加强监管力度, 规范审核标准。

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设立监管机构, 加大监管力度, 实时监控调整, 建立完备的体系。对应用商城、移动终端、传播途径进行审核, 提高规定准入门槛, 建立完备的检测认证标准, 及时更新监管信息, 防止经营主体通过软件升级等修改信息, 编著不良信息。

(二) 加强经营主体的自律

良好的市场需要经营主体的自我约束。加强经营主体的自律, 不只是要求对经营一方的自律, 更有用户方的自我约束。

1. 提高用户自身对市场监督的积极性。

移动电子商务最核心的还是用户, 用户是连接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一条纽带, 经营者需要根据用户需求来进行推广, 监管部门也需要根据用户反馈来调整监管措施。用户在市场监督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他们是发现市场监管漏洞的重要来源, 加强沟通, 能够让市场监管更加完善。

2. 大力培育与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机构。

第三方机构在监管环节中是重要的辅助, 他们如果担负起市场监管的责任感, 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监管负担, 更更能够帮助确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他们由于第三方监管的身份, 也容易为用户接受, 与经营方和用户的沟通会更顺畅。

3. 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

明确信用在移动交易中的重要地位, 鼓励个体和平台进行信用认证, 同时加强信用审查制度, 防止假信用的出现, 树立群体对于信用交易的认可, 并且自觉维护信用建设。在信用环境下的交易会更加便捷, 也更加安全。

4.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是在一定的平台上建立起来的, 那么对于这些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控则更为重要, 加强这个基础平台的社会责任感, 让这个基础的运营商担负起旗帜作用, 保障源头的公正透明, 传播优秀的文化, 并能够为市场负责。

(三) 对各个环节的进行审查和管控

除了上述的对基础平台的和交易个体的约束之外, 也要防范一些不良竞争导致的不良信息, 因此对各个环节的审查和管控是尤其不能放松的。特别是应用商城的审核和管控, 所上架的应用是否包含不良信息, 程序是否盗用用户隐私, 是否存在不良广告等等, 均应该纳入审查范围, 应用的每一次更新也不可以放松审查,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证市场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四) 设立市场管控底线

1. 保障公平竞争

市场竞争是不可消除的, 要想使市场能够持续发展, 在管控之内, 鼓励市场多样化发展, 鼓励良性竞争, 丰富市场内容, 消除垄断, 不仅能够带来更高的经济发展, 同时也促进电子商务的不断改进和优化。

2. 确保安全底线

市场安全是市场监管的最后底线。它包括用户的信息安全, 经营主体的经营安全, 基础平台的通信安全等众多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是用户的信息安全。移动电子商务企业获取了大量的用户隐私信息, 用于开展盈利性的商业分析, 一方面为用户提供了个性化的便捷的商业服务, 促进了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巨大的用户信息安全隐患。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 不仅需要市场本身来强化经营主体的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 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来对用户信息安全提供保障。

四、结语

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在发展的同时, 监管也是我们值得注意的重要方面, 完善市场管理机制, 提高市场自律, 未来的电子商务市场将会获得更科学、更合理、更有益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龚秀芳.移动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分析[J].电子商务, 2013 (11) .

[2]吴勇毅.移动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尚不成熟[J].IT时代周刊, 2013 (Z2) .

[3]黄江玲, 陈福集.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文献综述[J].知识管理论坛, 2013 (08) .

[4]陈志刚, 陈健.浅析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的整合[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 2013 (03) .

[5]周娇.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J].互联网天地, 2013 (05) .

[6]许志远.移动智能终端发展进入窗口期带动产业深度整合[J].世界电信, 2013 (Z1) .

[7]张晓琴.我国移动支付监管策略研究[J].时代金融, 2013 (03) .

[8]谢剑超.流量运营, 运营商须“抛弃”更多[J].通讯世界, 2012 (09) .

[9]杜春娥, 孙会.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媒介特点与受众分析[J].计算机与网络, 2012 (13) .

8.移师成都 细分市场挖潜力 篇八

总体来说,本届展会反映了我国棉针织品发展的基本特征和趋势,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这些特点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市场更加细分,二是线上线下互动更加紧密,三是传统产业与现代技术实现了进一步融合。

细分市场里掘金

已经具有近百届举办历史的中针会积累了丰富的生产企业和买家资源。近几年,随着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强,及电商、微商对传统渠道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不少生产厂家开始重视细分化市场。

中山市龙仕旗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燕辉告诉记者:“中针会在上海和成都举办,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针对的市场和消费群体是不一样的。但是,从目前的市场发展趋势和特点来看,我们认为未来棉针织产品的发展应该更加区域化、更加地域化。因为现在国内的二、三级市场都起来了,并且慢慢独立了,市场细分的趋势不可阻挡,认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针会由上海转移到成都,我们还是支持的。我们认为,未来的产品市场不仅要对区域和消费群体进行细分,而且产品也要做到‘专业’二字。龙仕旗产品的定位客户群是年轻人,我们不做出口、不做贴牌,专注自己的品牌。也正是这样,仅仅用了3年时间,我们的产品就已经占领了十几个省市。这次展会我们的收获挺大的,第一天就有五个老客户和我们进行了续约,有六七个新客户实现了成功签约。公司2015年比2014年销售实现了翻倍增长,今年我们要实现比2015年翻番的目标。”

三利毛巾公司总经理韩丹说:“毛巾是一个小品类,原来我们主要做产品,现在开始注重做品牌了。我们针对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研制了具有不同功能的新产品,包括针对白领女性研制的具有美容功效的毛巾,针对婴童产业开发的柔软、安全毛巾,以及具有香味的毛巾产品,这些都是三利毛巾的特色产品。”

线上线下更紧密

从本届展会来看,线上、线下互动、互补,联系更加紧密的趋势也逐渐明显起来。

三利毛巾公司参加中针会已经十几年了,现在展会搬到了四川,三利毛巾总经理韩丹就一路从上海追到了四川,继续在这里办展。通过前两天的展会,他感觉上海和四川观众的需求还是有区别的。他能明显感觉到西南地区线上渠道的客户比以前在上海办展时的多。开展第一天公司就接待了天猫、京东等十几家大大小小的线上客户。在成都能具有这么高的线上交易量,是他最初没有想到的。

韩丹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的销售渠道是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线下渠道主要以商超为主,线上最近五六年的时间和京东、天猫等知名网站都有合作,线上、线下的比例大概可以占到3:7的比例。线下主要做毛巾这一个小品类,线上除了这些产品外,公司开始围绕浴室、餐厅做场景化产品了。”

韩丹介绍,四五年之前他就开始组建自己的线上团队了,现在线上运营40多人,仓储70多人。他说,近几年来,线上销售的增长速度明显比线下快,因此目前他把工作中心稍微向线上部分倾斜了一些。同时,他也指出,线下布局和客户比线上更稳定一些,因此公司对线下方面的销售工作也不会放松。

传统与现代融合

本届展会上,另一个给记者留下较深印象的就是传统蚕丝行业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展会上不仅有丝绸行业和互联网+的近距离接触、融合,而且还有辽宁美麟集团等一批丝绸企业在默默耕耘、继承发展着这个行业。

我国桑蚕养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丝绸之路更是谱写了一段辉煌的历史,文化积淀非常厚重。而辽宁野生蚕——柞蚕,知道的人并不多。辽宁美麟集团董事长杨永发介绍道,目前全世界野生柞蚕丝中国占比达到90%左右,辽宁省占这90%里面的70%,辽宁是主产地,一年的野蚕丝产量都变成纤维也不超过6000吨,仅是桑蚕丝产量的1%,比较稀缺。野蚕丝如果想扩大产能的话,需要10年以后,因为柞树生长需要十年时间。

记者了解到,柞蚕和海参个头差不多,而且有五种颜色,这些蚕吐出的丝有两种颜色,一种是淡黄色、一种是咖啡色,现在美麟公司又和一些机构合作,利用蚕丝蛋白质质变和生物印染法,又增加了两种蚕丝颜色,一种是红色,一种是金黄色。

杨永发坚信柞蚕将成为中国丝绸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认为,利用桑蚕和柞蚕的优势互补、互动,破解蚕丝发展的瓶颈,利用东北亚丝绸之路的便利条件来拉动这个产业的快速发展,真正把丝绸原料出口大国变为丝绸产品出口和消费大国,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也是具有很大意义的。他说:“我对这个产业非常有信心。我的自信来自于,我的每一个终端产品推向市场,都会有一大批消费感兴趣。这种天然纤维具有人造纤维无法达到的优势,蚕丝是多孔性的,不是实心的,颜色为黄色或咖啡色,可以吸光;多孔性可以隔冷隔热,具有保暖、抑菌、除味的功能。野蚕丝是零污染的生态产品,我们不能在加工过程中,把它给污染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持它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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