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屋合同(精选6篇)
1.个人出租屋合同 篇一
第三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凭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但必须付清甲方所有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使用权后第三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1、租凭期满和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凭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的除外)交给甲方。
2、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郡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凭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和给的租凭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在租凭期间,本房屋因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或是拆迁,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需将租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在租凭期间,甲方无权将房屋收回或转租他人。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租期为____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___________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________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__________取暖费的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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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出租屋合同 篇二
一、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平静占有和使用的义务
( 一) 合同法关于出租人义务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1) , 在融资租赁期间,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平静占有使用租赁物, 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 除非出现承租人违约的情况。这是出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 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权利。
按此理解, 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依照融资租赁合同所取得的承租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 对租赁物拥有独占使用权。尽管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 但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由承租人取得。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不受第三人的干扰。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 融资租赁合同对新的租赁物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新所有权人不得解除合同, 要求取回租赁物, 即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租赁期间内, 承租人如果受到对租赁物享有合法权利的人的干扰, 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依据破产法的规定, 出租人破产却会影响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与合同法规定存在一定矛盾之处。
( 二) 合同法与破产法之间潜在矛盾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 一旦出租人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管理人会及时接管破产的出租人资产。破产管理人会调查出租人财产状况, 向出租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维护出租人财产, 要求和接受出租人的财产持有人交付财产。
具体而言, 破产管理人接管出租人财产后, 经审查发现出租人的财产持有人没有向自己交付财产的, 应当通知该财产持有人及时向自己交付财产。破产管理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给付之诉或者赔偿之诉,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确定出租人对财产的权利, 出租人的财产持有人向破产管理人交付财产, 或者赔偿损失。 (2)
另外, 破产法还赋予了破产管理人解除出租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出租人财产后, 有权依据破产法行使解除合同权利, 并要求承租人作为出租人财产的占有人交还租赁物, 如此则会导致与合同法规定的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平静占有租赁物的义务相冲突。
二、出租人破产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一) 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破产法规定, 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值得注意的是, 该规定适用情形是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 (3) 原则上, 一方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并不适用该规定。 (4) 也就是说, 破产管理人只能对破产人和合同相对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行使解除权。
对于融资租赁合同而言, 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开始支付租金, 直到其支付完合同约定的所有租金和应付款项, 承租人才算履行完毕合同。而对于出租人来说, 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承租人接受或被视为接受该租赁物, 即意味着出租人已履行完毕合同。
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需要说明。融资租赁交易实际上是三方当事人签订两个合同, 即出租人和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传统租赁中, 出租人负有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但是融资租赁交易中, 出租人的交付租赁物义务实际上转移给了出卖人, 出租人不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 只是负有向出卖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义务。出卖人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则出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此时, 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相当于一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 只有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还未履行。
如上所述, 标的物是否已交付承租人应是关键节点。出租人进入破产程序之时, 若租赁物还未交付承租人, 则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还未履行, 同时由于租赁期还未开始起算, 承租人尚未开始给付租金, 此时融资租赁合同的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在此情况下, 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合同。
但若是出租人进入破产程序之时, 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 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该情形属于融资租赁合同一方已履行完毕合同项下义务, 则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据破产法规定, 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合同。
( 二) 破产管理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后果
如上所述, 在标的物还未交付承租人的情况下, 出租人破产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若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虽然是行使的法定解除权, 但并不影响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鉴于这种损失从根本上讲是由出租人的履行不能所致, 顾应作为破产债权对待。 (5)
在标的物已经交付承租人的情况下, 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并不享有法定的解除权, 但破产管理人可以根据出租人营业的需要解除合同。但此情况下解除合同, 理所当然的应视为出租人违约, 因此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 承租人有权以合同解除所致的损失为限, 向出租人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另外, 无论何种情况, 当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对于融资租赁交易中的买卖合同一般与融资租赁合同一并解除。出卖人有损失的, 也有权将损失额作为普通债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破产法只是笼统地规定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履行或解除合同, 并没有考虑到各类合同的特殊性。若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对于融资租赁合同单方面行使了合同解除权, 承租人的租赁权得不到保障, 可能会产生既有损公平又有损效率的后果。一方面,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不会有助于破产财产的增加, 另一方面, 合同一旦解除将会给承租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如此, 破产管理人的解除权成了一种“损人不利己”的权利。 (6)
三、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
( 一) 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特殊性
启动破产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化破产财产的价值, 维护债权人利益。在破产程序中, 破产管理人工作目标是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破产管理人为了增加破产财产行使合同解除权, 取回被他人占有的破产人财产理所当然。但对于融资租赁合同而言, 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若简单的照搬其他类型合同的处理方法, 并不能达到增加破产财产的效果, 更有甚者会减损出租人的破产财产。
首先, 融资租赁交易是以融物的形式融资, 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 实际上是向承租人融了一笔资金。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 不仅仅是租赁物使用费, 而是包含了资金占用的收益, 租金较一般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要高许多。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 按期交付租金, 对破产的出租人而言, 是清偿其债务的可靠来源。
其次, 融资租赁交易中, 租赁物一般是由承租人按照其具体需求和标准, 要求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的。通过融资租赁取得的租赁物, 对承租人以外其他人没有太大使用价值。如此, 即使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不愿等着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 急于将租赁物收回并归入破产财产变现, 受让人出现的可能性也不大, 或者说勉强变现的收益很难比预期的租金收入高。而且考虑到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公司, 不具有维护保养租赁物的专业技术, 一旦破产管理人取回租赁物, 也极易因保管不当, 造成租赁物价值减损。
最后, 相较于出租人的利益受损,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给承租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更为严重。承租人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指定购买的租赁物, 很多情况下都是特殊定制的, 不太容易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物。若允许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会因为生产经营关系被迫中断而遭受损失, 对其显然不公。
( 二) 立法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
按上述分析, 如果依照破产法的规定, 承认出租人破产管理人无限制的合同解除权, 虽然表面上是出于维护出租人的破产财产的考虑, 但实际上不符合债权人利益, 而且承租人租赁权也得不到保障。同时, 对破产管理人来说, 继续履行合同也不是一个优选项, 毕竟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都较长, 破产程序不可能等到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才结束。
最好的结果就是承租人提前支付剩余全部租金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样对承租人和出租人而言利益都可以得到保障。但这只是理想状态, 承租人之所以选择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租赁物, 就是因为资金的不足或者是基于资金使用优化的考虑。不必一次性支付购买对价的同时, 就可以立即使用租赁物获取收益, 而且还能达到优化财务报表的效果, 这正是融资租赁核心价值所在。如果因出租人破产, 就让承租人立即拿出巨额的资金去购买租赁物, 将使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 融资租赁制度将失去其竞争力。
可以看出, 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这两种选项都不理想, 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应该存在更好的选择。《美国破产法》关于待履行合同的处理方式除了承担和拒绝以外, 还有转让这一处理方式。 (7) 通过融资租赁合同的概括转让, 出租人能提前获取预期租金收益, 用于增加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承租人可以继续分期支付租金使用租赁物, 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证不受影响。
我国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处理问题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但没有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的效力。目前仅有之前出台的《融资租赁法 ( 草案) 》对破产管理人合同解除权作出了规定, 即“出租人破产时, 不得影响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 破产管理人不得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因此, 建议在今后出台的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中, 为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对出租人的破产管理人合同解除权加以明确限制, 同时引入合同概括转让的处理方式, 允许破产管理人在解除合同和继续履行之外, 有更好的选择。
注释
1
22 张小炜, 尹正友.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33 需要注意的是, 一方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是指一方已履行完作为义务, 但其仍负有不作为义务, 比如出租人仍负有保证承租人平静占有使用的不作为义务.
44 王卫国.破产法精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 1:51.
55 韩长印.破产宣告对未履行合同的效力初探[J].法商研究, 1997 (3) .
66 兰晓为.破产法上的待履行合同研究[D].武汉大学, 2010, 5:160.
3.个人出租屋合同 篇三
【关键词】个人住房;股权投资和出租;涉税问题
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为了安居乐业,个人财富主要集中在住房方面。随着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一部分创业人士将住房投资入股。
一、个人住房股权投资的涉税问题
1.个人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
个人住房投资入股在税法上视同销售,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
(1)增值税
假设深圳市居民个人股东拥有住房,建筑面积120平米, 购买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持有时间不足2年,价值500万元;按照深圳市目前的租售比,月租金在8000元,以此进行演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鉴于此住房不足两年,需缴纳增值税238,095.24元(=5,000,000.00元/1.05×5%)
(2)附加税种及印花税
如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和印花税0.05%。需缴纳附加税种及印花税30,952.38元[=238,095.24元×(7%+3%+2%)+5,000,000.00元/1.05×0.05%]
(3)个人所得税
税率是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房屋满5年但不是首套房,个人所得税1%也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7,619.05元(=5,000,000.00元/1.05×1%)。此外,被投资公司需要根据评估价格缴纳3%契税及0.05%的印花税。需缴纳契税及印花税145,238.10元(=5,000,000.00元/1.05×3%+5,000,000.00元/1.05×0.05%)。
此交易环节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税和印花税等共计461,877.77元。
2.被投资公司持有环节涉及的税种
假设该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年, 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1)房产税,该公司经营期限届满需缴纳房产税800,000.00元(=5,000,000.00元/1.05×70%×1.2%×20年)。(2)土地使用税,土地级别每年每平米×土地使用面积(一般为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假设该房产小区地块容积率为4.0,地段属于深圳市二级纳税等级即年每平米21元,该公司经营期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12600.00元=(120/4×21×20年)。(3)企业所得税,被投资公司将个人股东投资的住房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按20年提取折旧,抵减企业所得税,即107142.86元 [=5,000,000.00元/1.05×(1-10%)/20×25%×20年]。(4)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持有房产在折旧费用递减企业所得税后仍需缴纳税款705,457.14元(=800,000.00元+12,600.00元-107,142.86元)。
以上(1)和(2)合计该住房在个人股东出售给被投资公司及被投资公司经营期间,共需缴纳税款1,167,334.91元(=461,877.77元+705,457.14元)。
二、个人住房出租的涉税问题
个人住房出租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个人住房出租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每月8000元的租金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种,税率是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可以忽略不计。
2.房产税
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出租收入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即每年应缴纳房产税3,657.14=8,000/1.05×4%×12,被投资企业在20年的经营期需缴纳房产税73,142.86元(相对于被投资公司持有该物业按余值缴纳房产税减少726,857.14元)。
3.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在被投资公司经营期间,个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7,085.71元[=(8000/1.05-8000/1.05×20%-800)×10%×12个月×20年]
此外,被投资公司收到租金发票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即=8000/1.05×25%×12个月×20年=457,142.86元,相对于被投资公司持有物业计提折旧抵减企业所得税457,142.86元。个人股东将房产出租给被投资公司,个人股东所缴纳的税款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合计200,228.57元,相对于被投资公司取得租金发票抵减的企业所得税457,142.86元,还节税256,914.29元。
三、个人股东从被投资公司赎回住房的涉税问题
如果个人财富获得增长,需要从被投资公司赎回住房,相当于被投资公司向个人出售住房,由于涉及关联交易,还需要税局指定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作价。假设该房产没有增值,个人股东原价赎回,被投资公司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
1.增值税及附加和印花税
由于该物业系2016年4月30前取得,仍然使用简易征收办法,不分持有物业年限,统一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被投资公司还需缴纳增值税238,095.24元(=5,000,000.00元/1.05×5%)
增值税附加税种及印花税,需缴纳附加税种及印花税30,952.38元[=238,095.24元×(7%+3%+2%)+5,000,000.00元/1.05×0.05%]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1)增值额=申报价-扣除项目金额
(2)扣除项目金额=原值+原契税+递增额(原值×递增年数×5%)
(3)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0%,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50%<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100%<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200%,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200%<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虽然个人股东按原价赎回该住房,但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主管税局对此交易的价格认为明显偏低,应找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来确认该笔交易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3.契税
个人需要缴纳契税(面积在90平米一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及0.05%的印花税。个人股东赎回该住房需缴纳契税及印花税50,000.00元(=5,000,000.00元/1.05×1.5%+5,000,000.00元/1.05×0.05%)
四、个人住房股权投资和出租的筹划建议
个人股东将住房进行股权投资在交易环节和被投资公司经营期间,个人股东及被投资公司需要缴纳各种税款1,167,334.91元;而个人股东仅将住房出租给被投资公司收取租金,被投资公司以此租金抵减纳税所得额,个人股东及被投资企业双方还少缴纳税款256,914.29元;至此,个人住房股权投资和个人出租住房给被投资公司,综合缴纳税款差异达到1,424,249.20元。
综上所述,如果避免缴纳转让环节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及每年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还是个人持有物业出租较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个人出租房屋合同 篇四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巷11号2单元6楼11号, 三房两厅单卫;建筑面积105平方米。该房屋由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xx 年6 月 9 日至 20xx 年 6月 8日止。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肆佰元 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给甲方(首次支付三个月共计7200元整,以后每次支付半年),下次 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五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2400元作为押金。租期届满,房屋及设 备无损坏遗失且水电气费用缴清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见附件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
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附件:
家私电器清单
出租房中包括以下物品:
热水器(1)、空调(2)、冰箱(1)、彩电(机顶盒+遥控器)1、洗衣机(1)、煤气灶(1)、抽油烟 机(1)、吸尘器(1)、饮水机(1)、二开门衣柜(1)、沙发(1)、茶几(1)、电脑桌(3)、电视柜(1)、床+床垫(4)、床头柜(2)、窗帘(4)、鞋柜(2)、餐桌(2)、折椅(4)、圆凳(3)、大门 钥匙1+内门钥匙3(3+2+2+1)、电费卡(1)、气费卡(1)、有线电视缴费卡(1)。
5.最新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篇五
出租人:(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住所地:
承租人:(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为合法经营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座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租金按_____元/M2/月计算,月租金计为元,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首次租金_____元后使用;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十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
乙方所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同意由甲方统一代收并承担公摊及水、电损耗费用。乙方应当及时按甲方通知期限如数缴纳,逾期超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期间,为经营或与经营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费用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转租、与他人合租、出借、交换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改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7、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8、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条件的,本协议书终止履行。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前终止协议履行,乙方应当承担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无论基于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履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结清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乙方对承租房屋有装饰装修的,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享有。
七、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维修及管理。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费用。
4、乙方确认乙方的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为,甲方通过合理方式发送的任何书面通知发出过,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有效送达。
5、财产移交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6.个人出租房屋合同书 篇六
个人出租房屋合同书
1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须向对方交纳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出租房屋合同书
2出租方(房东)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将____区____小区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居住 使用,乙方已对上述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时间为 年,个人出租房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作为租房定金。待甲方交房时转入为租房押金。
二、租期内房租每年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住,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如同意,方可转租。甲方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押金没收,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租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租金、租期由甲乙双方再重新商定。租期内水、电、煤气、宽带、闭路电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在租期结束时不得有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予以扣除。
四、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并负责缴纳采暖费及物业管理费,并在移交房屋是保证水、电、燃气等费用没有拖欠。如发生房屋产权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租房协议附件。
六、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房内设施,使用中如有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等情况,应予修复,费用乙方自理,合同范本《个人出租房合同协议书》。
八、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并当面检查一切正常后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租房押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乙方到期不续租,待费用结清交还电卡、钥匙后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退租时,乙方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 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乙方在承租期间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有权打开房门收回此房,并扣除押金,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十、租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如发生火灾、跑水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租期内任何时间,乙方人员不得在房屋内从事国家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在房屋里不得制造任何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若有投诉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子,押金没收。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三、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四、移交乙方的还有电卡1张、燃气卡1张、房屋钥匙2把。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六、移交乙方时房屋室内家具、家电情况: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出租房屋合同书
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位于第_____层,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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