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2025-01-22

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10篇)

1.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中油人事〔 2007〕 7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 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 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 力的提升, 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 控(参 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 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 核的管理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 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 同的方式, 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 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 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 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 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 实事求是地 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 突出重点原则。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 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 分类考核原则。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 分为勘探开 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 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 定量定性结合原则。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 实行 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 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 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 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 政策及办法, 审议绩效合同, 监控绩效合同执行, 审批考核结 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 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负责绩效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 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 由 人事部负责组织, 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 实行 “五个 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 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第二章 绩效合同

第八条 绩效合同是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作为发约 人, 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受约人, 以书面形式对考核期应完成的 绩效目标所签订的协议, 包括发约人、受约人的单位名称、姓 名、职务、合同有效时间、签订时间、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指标值等内容。

第九条 绩效合同分为年度绩效合同和任期绩效合同。其 中 :

(一 年度绩效合同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考核指标主要是 当年经济效益、营运管理、人员管理等。

(二 任期绩效合同以三年为考核期, 起始时间为国资委 考核公司领导班子的时间, 考核指标主要是资产保值增值、生 产经营管理运行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条 绩效合同指标类别分为效益类、服务类、营运类 和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其中 :(一 效益类关键绩效指标是全面衡量价值创造及投资回 报的重要指标,包括投资回报、利润、现金贡献、资产保值增 值、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等。

(二服务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服务水平、质量、效率 的指标,包括上级、同级、下级和客户对其工作(服务的满

意度等。

(三 营运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利用营运杠杆实现公司 战略及完成效益目标能力的指标,包括以下三类: 1.营运操作指标,包括产(销量、成本、流动资产周 转、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工程(产品质量、投资控制等;2.可持续发展指标,包括储量、技术开发与创新、新产 品市场份额、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等;3.营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指标,包括工作进度、产品 开发周期、应收账款、履职评价等。

(四 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营造积极健康的工作环 境、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指标, 包括反腐倡廉、队伍稳定 和员工管理等。

具体指标的选择和确定,应根据受约人岗位和考核期实 际, 在制订绩效合同时综合考虑(绩效合同样本详见附件 1。第十一条 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应结合受约人控制力强弱、担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其中:

(一 效益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企业正职效益类指标权 重,一般为 35%左右;机关部门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 20%左右;科研规划和事业单位等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 为 15%左右;副职低于正职。

(二服务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一般为 10%左右。专 业公司、销售、生活服务、事业和机关部门等直接面向内(外

部客户的,服务类权重可更高一些。

(三营运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企事业、科研规划、控(参股公司和机关部门正职营运类指标权重,一般为 50%左 右;专业公司正职营运类指标权重一般为 55%左右;副职高于 正职。

(四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为 10%左右。

(五企业多业务单元指标权重,由前三年资产、利润、销售收入三项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2。

第十二条 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确定, 以分解发约人和 上级重点工作目标为基准,有数量、时间、质量要求,能够度 量,既有先进性、可实现性,又有挑战性,并得到发约人和受 约人的认可。

第十三条 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按下列程序确 定:(一 每年第四季度和任期考核内, 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指标,在与各单位充分沟通后, 提出下一考核期的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建议值。

(二 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 一般不低于前三年考核 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 一般不 低于前一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但对处 于行业周期性下降阶段且与同行业其它企业相比仍处于领先 水平的除外。

(三 按照行业对标, 精准考核, 实事求是等原则, 人事 部汇总平衡有关指标主管部门和专业板块的建议, 起草绩效合 同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 领导班子副职的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 在 分解正职绩效指标的基础上, 按照相同岗位指标体系相同的原 则, 由正职与副职协商提出, 报人事部进行平衡性和一致性审 核。

第十四条 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 年度绩效合同 每年核定一次;任期绩效合同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第十五条 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一经确定, 不得 随意调整。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 的,由受约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未获批准的,仍以 原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为准。

第十六条 绩效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与高级管理 人员签订。

第十七条 任期绩效考核, 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机 关部门负责人, 均不设置具体指标。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 的任期考核结果, 根据其正职任期绩效和本人年度绩效综合确 定;机关部门负责人的任期考核结果, 由本人年度绩效平均值 确定。

第十八条 考核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调整, 所任岗位已签绩 效合同的, 由新任人员继续执行;所任岗位未签订绩效合同的, 应补签绩效合同;班子副职分工调整的, 应同时调整绩效合同。第十九条 年度绩效合同,在年初签订;任期绩效合同, 在任期内签订。

第二十条 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 党政正职同签一份绩效 合同。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法

第二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分为定量考核和定 性评价。定量考核直接用客观数据计算绩效分值。定性评价采 取测评方式获取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定量考核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 定: 单项指标绩效分值 =(指标完成值÷指标目标值 ×100(适用于 目标值为正数的增长性指标

单项指标绩效分值=100+[1-指标完成值÷指标目标值 ]×100(适用于控制性指标和目标值为负数的增长性指标

第二十三条 定性考核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 定: 单项指标绩效分值 =∑评价得分 /评价内容条数

第二十四条 单项指标绩效分值 130分封顶,超过 130分的按 130分计算。第二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绩效分值按以下公 式确定: 年度综合绩效分值 =∑(年度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权重×年度经 营管理难度系数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综合绩效分值按以下公 式确定: 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 =∑(任期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权重×任 期经营管理难度系数×60%+任期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40%(适用于企 事业单位

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 =任期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适用于机关 部门 副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 =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60%+本人年 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40% 第二十七条 经营管理难度系数, 由人事部根据资产、销 售收入、员工及离退休人数等因素加权测算, 分类确定, 动态 调整(详见附件 3。

第二十八条 同一板块企业正职的平均综合绩效分值与 其归口专业公司正职的综合绩效分值挂钩;同一单位副职的平均综合绩效分值, 与其正职的综合绩效分值挂钩。高于或低于 的,由人事部同比例调整。

第四章 考核评价程序

第二十九条 年度绩效考核每年一次, 在财务决算完成后

进行;任期绩效考核在任期届满时进行, 在任期审计结束后的 3个月内完成。第三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人事部牵头组织 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每 年 11月底前发布考核通知,具体部署绩效考核 工作,收集考核评价信息。

(二 关 键绩效指标主管部门、专业公司于 3月 15日前 向人事部报送经审计(或审核 后的关键绩效指标完成值和分 析报告。

(三 机 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 由其 正职按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于 4月 15日前报人事部审 核兑现。

(四 人 事部在核对、汇总关键绩效指标完成值, 测算综 合绩效分值的基础上, 形成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 提交绩效考 核委员会审批。

(五 人 事部按照审批结果组织绩效反馈和奖惩兑现。第三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绩效考核, 按下列程序运 行:(一 任期审计结束后,指标主管部门、专业公司依据 审计结果,向人事部报送指标完成值和分析报告。

(二 人事部对受约人任期绩效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 考核,形成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三 绩效反馈和奖惩兑现等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同。第三十二条 任职未满一个年度或一个任期的高级管理 人员,其绩效考核与兑现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第三十三条 人事部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合同执行情况 实施定期跟踪和动态监控。年度绩效合同的季度跟踪, 考核指 标完成值以有关快报数据为准, 与考核报告一并于每季度结束 后的 15日前报出;任期考核实行年度跟踪,与年度绩效考核 一并进行。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三十四条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得分, 年度和任 期绩效考核最终结果按下列比例由高到低分为 A、B、C、D、E 五个级别, C 级为进级点。

A 级为绩效杰出者,比例为不超过 10%;B 级为绩效优秀者,比例为 45-50%;C 级为绩效良好者,比例为 35-45%;D 级为绩效一般者,比例为不高于 7%;E 级为绩效较差者,比例为不高于 3%。

第三十五条 公司依据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对高级 管理人员实施奖惩。第三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益 年薪挂钩。其中, 效益年薪的 8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 其余的 2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度 兑现。效益年薪的确定办法如下:(一 年度考核结果为 A 级的, 效益年薪在 1.4倍到 1.6倍效益年薪基数之间,其计算公式为:

级起点分数

级最高分-级起点分数 综合绩效分值-+(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A A A 2.04.1×(二 年度考核结果为 B 级的, 效益年薪在 1.2倍到 1.4倍效益年薪基数之间。其计算公式为: 级起点分数

级起点分数-级起点分数 综合绩效分值-+(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B A B 2.02.1×(三 年度考核结果为 C 级的,效益年薪在 1倍到 1.2倍效益年薪基数之间。其计算公式为: 级起点分数

级起点分数-级起点分数 综合绩效分值-+(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C B C 2.00.1×(四 年度考核结果为 D 级的, 效益年薪在 0.8(亏损单 位为 0.7到 1倍效益年薪基数之间。其计算公式为: 级起点分数

级起点分数-分值 级起点分数-综合绩效-(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D C C 2.00.1×(适用于盈利单位或

级起点分数

级起点分数-分值 级起点分数-综合绩效-(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D C C 3.00.1×(适用于亏损单位

(五 年度考核结果为 E 级的, 效益年薪在 0到 0.8(亏 损单位为 0.7倍效益年薪基数之间。其中,综合绩效分值在 80分以下的,效益年薪为 0。其计算公式为: 级起点分数-分值 级起点分数-综合绩效-(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80 D D 2.08.0×(适用于盈利单位或

级起点分数-分值 级起点分数-综合绩效-(数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 80 D D 3.07.0×(适用于亏损单位

(六 效益年薪基数根据公司总体业绩和高级管理人员 效益年薪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与 E 级的, 经总经 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与其主要负责人谈 话,帮助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第三十八条 任期绩效考核结果主要与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用和延期效益年薪挂钩。

(一 任期考核结果为 A 级、B 级、C 级的,按期兑现全 部延期效益年薪,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中长期激励。

(二 对任期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和 E 级的,除按考核 分数扣减延期效益年薪外, 将根据具体情况, 对有关责任人进 行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降职使用或免职(解聘等。扣减的 延期效益年薪按以下公式计算: 级起点分数 分值 级起点分数-综合绩效 任期内的延期效益年薪 扣减延期效益年薪=C C ∑

第三十九条 对在自主创新(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资源 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做出重大贡

献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条 受约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导致重 大决策失误、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 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 财产损失的, 经考核委员会决定, 扣发部分或全部效益年薪或 延期效益年薪,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党纪处分。第四十一条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突出、素质好、进步快、有创新能力的优秀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岗位

轮换、重 点培训等方式, 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 使其尽快成长。对绩效分值较低的, 应加强针对性培训, 帮助提高履行岗位职 责的能力。

第六章 绩效反馈

第四十二条 每个年度、任期考核结束后, 发约人应及时 向受约人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正式面谈。

第四十三条 正式面谈应客观地肯定成绩, 指出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绩效的建议和要求, 并填写绩效考核面谈 记录表,制订绩效改进计划(详见附件4、5,促进不断提 升工作绩效。

第四十四条 受约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 可在考核结果反 馈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诉(详见附件 6, 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其审定的结果为最终意见。

第七章 其它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进 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公司另行制订。

第四十六条 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班子副职签订的 绩效合同及其内容调整的有关批件,应报人事部备案。第四十七条 所有上报的绩效考核数据, 应经报出部门和 单位领导审核确认。发现上报数据与事实不符的, 按公司有关 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档案, 并及时将 绩效考核材料归入受约人档案。其中, 奖惩意见应存入人事档 案保存。

第四十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 员和岗位职责,落实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各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研究制订中级及 以下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8年 1月 1日起试行。原《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 油人劳字〔 2006〕 86号同时废止。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合同(样本 2.企业多业务单元绩效指标权重分配测算方法 3.经营管理难度系数测算方法 4.绩效考核面谈记录表 5.绩效改进计划表 6.绩效考核结果申诉表 附件: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

2.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二

“施工项目绩效工资考核制度”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州2-3项目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所确定的制度创新内容之一, 是由项目部集体研究决定的。主要制定依据为工程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规定和《项目管理手册》,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具体策划和宣贯, 行政副经理负责监控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强化薪酬分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控制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无效人工成本, 更好的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理顺项目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责、权、利关系, 以充分发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1 绩效工资构成

(1) 本项目部班子成员及生产人员的薪酬依据《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施工项目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豫水二局【2009】61号文) 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2) 其他非生产人员采用全员绩效薪酬制, 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 对不同岗位的员工采用统一的考核办法和不同形式的工资分配标准, 经考核后计发。 (3) 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其薪酬的构成中考虑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工作的特殊性, 其休息日、夜间施工、雨天作业、高空高温高寒等均包含在内。 (4) 项目部统一标准基本工资, 根据项目部所处于工作环境状态, 选定一个每日工资标准。 (5) 岗位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础的系数, 区分为部门负责人正职、副职、业务骨干、现场技术及辅助生产人员、学员等, 其岗位系数依次为1、0.9、0.8、0.7、0.6、0.4;当人员所处岗位变动时, 岗位工资随着变动。 (6) 绩效工资按基本绩效工资乘以考核系数和出勤天数, 由于施工项目的不均衡性, 基本绩效工资需要根据当月施工进度、效益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由项目部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基本绩效日工资标准。 (7) 奖励工资包括安全及质量奖, 系根据项目部安全及质量奖罚细则, 按季度评比, 另行计发。

2 绩效考核办法

(1) 绩效工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考核分四个层次按单元进行, 由分管副经理组织。首先为内部员工民主互评, 然后依次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经理考评, 最后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组织项目班子对部门绩效进行考核, 最后由劳资员将考核结果汇总、公示, 交财务部门发放。 (2) 项目部员工工资的计算发放,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考勤按照项目部《管理手册》中规定的《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逐月公示。 (3) 本项目部共设7个职能部门, 分为3个考核单元。1单元为工程技术部和物资机械部 (约15~30人) 、2单元为计划合同部和质量检查部 (约10人) , 3单元为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财务管理部 (约20人) 。 (4) 部门内部考核连续四个次处于末位的人员, 自行淘汰, 项目部通知工程局人力资源部门予以解除与本项目部的聘用关系。 (5) 员工绩效考核每月的26~27日完成, 25日前各部门本月工作总结上报项目部, 内容结合月计划,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 (各部门结合实际报) , 未能如期提交考核表内容的部门、部分和考核结果的, 不得发放工资;其他相关内容根据《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南水北调郑州2-3项目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6) 按照豫水二局【2009】61号文1.4款的要求, 项目部将与参加项目施工的一般管理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生产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实行固定月薪酬, 计入考勤后发放, 不参加绩效工资考核。

3 绩效考核内容

3.1 项目部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工程局的绩效考核办

法及《项目管理手册》, 制定了《豫水二局郑州2-3项目部综合绩效考核评分表》。

3.2 绩效考核统一分为10个层面:分别为文明道德

(6分) 、岗位作业进度 (20分) 、报表作业资料管理 (10分) 、质量控制 (15分) 、成本控制 (10分) 、安全管理 (15分) 、团结协作 (5分) 、劳动纪律 (9分) 、临时任务 (5分) 、奖罚分 (-5~+5分) 。

(1) 文明道德 (6分) :主要为敬业爱岗, 遵纪守法, 按制度办事, 客观公正, 态度端正, 文明服务, 保守秘密的 (表现不好的扣1~2分) 。 (2) 岗位作业进度 (20分) :主要为根据工作进度计划, 项目部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要求及时、正确完成各自部门岗位工作任务的;各自部门岗位对外业务工作联系的主动性、能动性, 及时准确相互沟通有关信息的 (未及时完成的扣3~10分) 。 (3) 报表作业资料管理 (10分) :主要为认真编制有关各自岗位工作报表, 做到计算准确, 编制及时、规范的;工程、计划、质量、物资、财务、综办等相关业务统计的台帐、旬月报、流水账等编制及时、完整和准确的。项目部有关对内、对外合同等各种文件的管理, 做到妥善保管, 存放有序, 查找方便的 (有错误或不及时扣3分) 。 (4) 质量控制 (15分) :主要为工程质量“三控制”落实情况, 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等 (丢失一份一次扣3~5分等) 。 (5) 成本控制 (10分) :主要为涉及部门各自岗位作业结算 (如工程结算、劳务承包等结算) 、层面验收等工作协作, 按时间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 (错一笔或不及时扣3~5分) 。 (6) 安全管理 (15分) :主要为班前三分钟教育记录详细及时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人员作业、物资财产、机械车辆运转、职工食宿、防火防盗等安全要素, 紧急避险的 (违反操作规程的扣8分) 。 (7) 团结协作 (5分) :主要为岗位工作积极主动, 团结同志, 搞好相互协作工作的 (发生一次口角扣2分, 打架扣5分) 。 (8) 劳动纪律 (9分) :主要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的 (迟到一次1分, 早退一次1分, 旷工一次5分) 。 (9) 临时任务 (5分) :主要为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积极参加本项目部单位的各项活动的 (不服从领导、完不成任务扣1~5分) 。 (10) 奖罚分 (-5~+5分) :岗位任务完成出色的、给项目部创新增收节支的等;消极怠工的、因故造成浪费或损失的等 (出色及节约奖分, 损失罚分) 。

3.3 所有考核填表均为不记名, 考核打分过程要做到

集中、公开和独立进行。考核表中满分95分;表10项奖罚分正常为0分, 项目部决定对完成出色的 (如成效的合理化建议等、因故造成浪费或损失的等) , 给予个别人员适当加减-5~+5分。

3.4 考核表内容和形式设计简单明了, 综合贯穿每个

人的工作全过程, 在很短时间完成, 不断总结, 提高工作效率。

3.5 绩效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一致的, 然后与考核系数

挂钩, 所以最终的工资总额差别, 即综合体现了每个人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

4 结语

从该制度运行的过程和效果上来看, 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和说明。 (1) 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在运行过程中, 维持了较大的工资差异, 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没有员工就工资问题要求项目部做出解释, 说明对考核的成果认可度较高。 (2) 如以单一个体或一个小团体为单位, 对其足够长的绩效考核系列实证资料进行数理统计和系统分析, 则对于施工项目员工效能提升的研究更具价值。比如选取工作经历、年限、学历、偏好、岗位甚至性别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找出分析对象在时间序列或样本间的效能变化或差异, 就可以从施工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 就如何提高和稳定员工效能状态, 如何纠正员工效能偏差提供管理行为的依据, 便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从而通过员工效能保障项目管理绩效的提升。

摘要:施工项目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是为较好地促使员工提高工作质量,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制定的。

关键词:施工项目,绩效工资,制度试行

参考文献

[1]田儒洲.高强度厚壁钢管卷制施工技术[J].价值工程, 2013 (08) .

[2]王燚.浅谈企业实行绩效工资的意义[J].经营管理者, 2012 (09) .

3.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三

为规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2013年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13]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37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附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财 政 部

2013年9月30日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规范各项试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试点省份对省以下试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财政部对各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点工作是否受到重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保障是否得力,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等;

(二)试点方案实施情况;

(三)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等;

(五)试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农民满意程度、试点经验可推广价值等。

(六)试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包括是否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是否出现群众上访等。

第五条 考核评价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印发的政策文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各试点省份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

第六条 考核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实行自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除特殊情况外,每年年初各试点省份对上一年度的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并进行自我考评,自评报告(连同考核评分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抽查考评分为书面考评和实地考评。各试点省份对本省份的自评报告真实性负责。书面考评以各试点省份的自评报告为基础结合平时调研、宣传情况等进行评价;实地抽查以组成检查组形式赴有关省份开展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第八条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开展专家考评和农民满意度调查。专家可以从有关职能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学者中遴选,也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民满意度调查。

第九条 考评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考评方案、下发考评通知、实地检查考核、量化考评结果等环节。

第十条 考评结果的应用。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参考因素。

第十一条 考评工作的纪律要求。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真实地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应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廉洁自律。

第十二条 各试点省份应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30日开始施行。

附: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量化评分表(略)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3〕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着力规范建设标准,着力明确管护责任,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细化配套政策,并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间的衔接,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国 务 院

4.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篇四

(试 行)

一、工作质量考核

1、设备检修

1.1 检修或消缺过程中,检修标准不符合检修规程或检修工艺,班组验收发现问题,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

1.2 同一缺陷7天内重复发生或发生返修,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4分。

1.3 对所管辖区域内设备运行较好,缺陷较少,表现突出,视情况而定加1-3分。

1.4 由于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无限制延长检修工时,影响设备、系统操作延误的,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

1.5 检修工作中不使用合格安全工器具,责任人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

1.6 在重要设备检修、维护或者重大缺陷消缺过程中发扬连续奋战、不畏艰苦的工作作风,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力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奖5分/次。

1.7 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机组、设备事故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理果断,避免事故的扩大,奖5分/次。

1.8 发现缺陷处理得当,避免重大的事故发生或扩大的,3分/次。

1.9 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机组、设备事故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理果断,避免事故的扩大,奖5分/次。

1.10 班组人员所辖设备区域内发生的缺陷未及时消缺扣1分/处

1.11 班组人员所辖设备区域内发生的缺陷无法消除上报技术员,班长,未出解决方案的1分/每条。

2、设备维护

2.1 消缺现场,不整洁,检修垃圾未及时处理,现场工具材料(包括拆下的部件及旧设备等)乱放,视现场实际情况,考核1分/次。

2.2 对出现的设备缺陷,班长未及时安排消缺处理的,扣班长2分/次。

2.3 未按规定时间、巡视路线要求巡视检查设备,巡视不到位、巡检不认真、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及时填写巡检记录的,每项扣值班巡检人每人次2分;应发现的问题因巡检不到位而造成异常及以下后果的,扣值班巡检人员5分,同组值班人员扣3分。

2.4 巡视检查设备到位、认真,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每人次奖励3分。

2.5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扣班长2分,定期工作漏项,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操作中出现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每人次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定期工作认真,及时发现问题的,成员每人次奖2分,工作负责人奖3分。

2.5 所辖区域热控取样管跑冒滴漏未做处理措施、取样管保温伴热未按要求投入的扣责任人1分/次。

2.7 所辖区域热控设备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明显损坏,但未做处理措施的一处扣1分。

2.8 公司进行三道防线检查发现设备缺陷,下发整改通知后未做整改措施的,企图蒙混过关的,责任人考核5分/次。

2.9 检修或消缺过程中,检修标准不符合检修规程或检修工艺,班组验收发现问题,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1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

2.10 所辖区域卫生检查一处不合格,扣责任人1分。2.11 在消缺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备件损坏或设备损坏的一项2分。

2.12 上班期间不服从管理,班长、技术员安排的工作内容不进行或拖沓造成后果的扣责任人2分/次。2.13 在巡检、安装、调试、检验过程中,发现了工作范围内较难发现且对人身和设备构成严重威胁或隐患,奖5分/次。2.14 班组人员能够自觉维修损坏设备及备品备件,每修好一件加1-5分。

2.15 每月发现缺陷最多者(三道防线),加2分。2.16 在启、停机过程中能够自觉要求加班,能独立消缺。加1-3分 安全与效率

3.1 发现班组人员无票工作,考核班长2分/次、相关区域技术员2分/次、安全员3分/次、工作负责人3分/次。3.2 发现工作票代签名,安全措施交代不清楚,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工作票填写不清楚、出现错误、考核工作负责人2分/次、安全员2分/次、签发人1分/次。3.3 发现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执行或敷衍了事的,考核安全员2分/次、负责人1分/次。

3.4 发生安全责任各类事故、事件,对班长、相关技术员、安全员考核5分/次。

3.5 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依据班组设备划分区域,对区域责任人考核2分/处。

3.6 工作中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关心检修安全,提醒注意事项,制止违章行为,视情节和安全程度加3—5分。

3.7 出现人为责任障碍,关联班长扣3分,工作负责人扣3分,工作组成员扣2分。3.8 出现人为责任异常,班长扣2分,工作负责人扣2分,工作组成员扣1分。

3.9 未及时上交工作总结的,责任人扣1分。3.10 每周四未经安全员批准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未参加者扣2分;安全学习不认真者,打盹的每人次扣1分,睡觉的每人次扣2分。

3.11 消防设备未定期试验,巡检的,责任人扣2分; 3.12 担任工作负责人,根据本月工作票数量/工作负责人总人数=平均票数,平均票数减1。每多一张,加1分。少一张,减1分。

二、工作态度考核

1、出勤率5分

1.1 迟到、早退每小时扣当事人1分; 1.2 病假每天扣当事人1分; 1.3 事假每天扣当事人2分;

1.4 串休不与班长打招呼的,每人次扣罚3分 1.5 工作时间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每人次扣罚5分。

1.6 上班期间玩手机游戏、看电子书等,除接电话,每次扣1分。

2、班组卫生 2.1 检修班组内桌、椅、水杯、资料、台账摆放不整齐,台面上乱放物品,扣1分/每人次。

2.2 检修班组内,检修工具乱摆乱放,考核当事人1分/处。

2.3 班组人员在非吸烟点吸烟,扣2分/人次。2.4 检修班组内箱、柜、顶罩积灰,墙角顶积蛛网,地面积灰、烟蒂、痰迹、杂物、垃圾,门、窗玻璃不干净,扣班长1分/每次。

3、班组台账

3.1 值班日志不得涂改、撕页,要求字迹工整,出现任何一项扣当班人员每人1分、3.2 资料台帐有撕页、缺页、乱涂乱画现象,扣1分/每次。

3.3 交接班日志交接不清楚,造成恶劣影响及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考核交班、接班人5分/次。

4、责任感

4.1 积极为班组贡献,全员换水最多者,加1分。4.2 积极宣传班组文化,上报部门稿件,上传公司微信平台的,奖励5分。

5.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五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省农业厅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饲料行业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发挥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实现全省饲料绩效管理总体目标,制订本办法。

一、量化考核的对象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饲料管理部门。

二、量化指标的内容

分为综合发展、部门工作、创先争优三大横向指标,每一横向指标具体量化为若干个小项为纵向指标,共设置16个纵向指标。简称“三横十六纵”量化指标管理体系。

(一)综合发展。

1、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

2、饲料、饲料添加剂产量同比增幅;

3、饲料产业化发展水平;

4、饲料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

(二)部门工作。

1、行政许可;

2、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

3、饲料工业统计与形势分析;

4、日常监管与工作总结;

5、行政执法与信访处理;

6、宣传、培训与信息报送;

7、上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三)创先争优。

1、单位或个人被表彰;

2、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

3、主办或组织参加大型活动;

4、发表调研文章;

5、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量化指标的分值

总分值110分。其中,第一大项综合发展标准分为30分,第二大项部门工作标准分为70分,第三大项创先争优标准分为10分。

(一)综合发展,标准分30分。

1、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满分为10分。以省饲料办下达的监测任务和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产品首次检测的总体合格率为考核内容。合格率≥98%计10分,合格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以下相同)。

2、产量同比增幅,满分为10分。以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基层年报汇总数据为考核内容。产量增幅10%以上计10分,增幅每降低2个百分点递减1分。

3、产业化发展水平,满分为5分。以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龙头企业覆盖率、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和商标(由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评定)覆盖率为考核内容。计算方法=(龙头企业数+知名品牌商标数)/所辖企业数;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资料,不同层次的同一荣誉不重复计算。计分方法是居全省第一位的计5分,从第二位起按位次递减0.5分。

4、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满分为5分。以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为考核内容。提供本年度内企业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科技成果应用证明材料,计算方法=科技进步奖数+科技成果应用数,总数居全省第一位的计5分,从第二位起按位次递减0.5分。

(二)部门工作,标准分70分。

1、行政许可,满分为10分。以行政许可办理期限、材料规范性、企业评价为考核内容。主观拖延不办、申报材料残缺不全或明显错误、被企业投诉且事实确凿、企业迁址等重大情况未通知省饲料办,每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无饲料生产企业的市州,酌情计分。

2、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满分为10分。以年度备案期限、覆盖率和完成情况为考核内容。按时办理年度备案为3分,主观拖延一周扣1分,扣完为止;年度备案覆盖率95%以上为3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年度备案资料规范整齐,有备案工作总结,未参与备案企业有情况说明,未通过备案企业有处理意见,缺一项扣1分,该项满分为4分。

3、统计与形势分析,满分为12分。以企业基层年报与季报、市州饲料办综合年报与季报填报率、以及半年和全年生产形势分析为考核内容。其中企业基层年报、饲料办综合年报考核上年度上报情况,季报、月报考核本年上报情况。企业基层年报填报率100%为2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下同),企业基层季报填报率100%为4分,饲料办综合年报与季报填报率100%为4分,报送半年、全年形势分析材料各1分。

4、日常监管与工作总结,满分为12分。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企业管理制度上墙、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材料为考核内容。市州饲料办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并有相关记录,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为3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饲料经营企业目录由各市州上报省饲料办,对照目录考核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覆盖率100%为3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制度及上墙情况各2分;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各1分。

5、行政执法与信访处理,满分为12分。以执法规范性、大要案查处、信访事件处置为考核内容。执法规范性考核执法程序、办结时间、案卷整理情况,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四等,该项满分为5分,每下降一等扣1分;大要案查处指查处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或跨省案件,每查处一个加1分,该项满分为3分;无信访案件或越级上访为4分,越级上访一次扣1分,信访案拖延不办或办而不结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通报一次扣3分。

6、宣传、培训与信息报送,满分为10分。以宣传次数、培训人数和信息报送情况为考核内容。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饲料行业不少于3次(神农架林区1次)为3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提供录像、报纸、照片等证明资料;组织饲料执法人员、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辖区县(市、区)数的2倍为3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提供培训通知、大纲和签到表复印件;信息包括企业发展重要情况、行业重大事件和监管工作情况,各市州每月报送信息1条,全年不少于10条,该项满分为4分,缺1条扣0.5分。

7、上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满分为4分。以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为考核内容,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创先争优,标准分10分。

1、单位或个人被表彰加分,满分为2分。单位被省部级表彰加2分,被厅(司局,含市州)级表彰加1.5分,被县(处)级表彰加1分,个人表彰加分按单位表彰加分的50%计分,获多级表彰的取最高荣誉,该项满分为2分。

2、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满分为2分。市州争取政策、新增项目、增加经费的,每项加1分;所辖县(市、区)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的,按市州加分标准的50%加分。

3、主办或组织参加大型活动,满分为2分。由市州饲料办主办、承办或联合主办、承办(文件中有明确)展览会、技术研讨等活动,单次参加人数50人以上加1分,100人以上加2分;多次组织活动,分数累加,但不超过满分;市州联合组织的,按总人数计分,再按参加人数比例加分。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单次参加人数20人以上加1分,40人以上加2分,其他同上。

4、发表调研文章,满分为2分。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市州四大家内部参阅件、省级报纸和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调研文章被局主要负责人以上领导批示的,一次加1分。

5、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满分为2分。市州饲料办起草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通过初审的,加2分;参与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加1分。

四、量化指标的考核

由省饲料办组织力量,按年度以市州为单位进行考核。

(一)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集中在年底或下年初进行,由省饲料办统一组织。

2、各市州饲料办按照本办法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评分依据准备相关资料,逐项进行自评,有关资料和自评报告汇编成册。

3、省饲料办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确定最后考核结果,并通报。

(二)评分依据。

1、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以省饲料监测所、省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饲料、饲料添加剂产量以企业基层年报汇总数据为依据(不包含单一饲料产量),未填报基层年报的企业,由季报数据汇总得年产量。

3、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以证书复印件或牌匾照片为依据。

4、科技创新以获奖证书复印件为依据,科技成果应用以有关转让合同、协议为依据。

5、行政许可以省饲料办日常工作记载、有关情况通报为依据。

6、生产许可证年度备案以各地上报材料、工作记载、工作通报为依据。

7、统计工作以“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上报情况为依据,对象为包含单一饲料的所有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形势分析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8、日常监管以“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记录报告”为依据,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制度及上墙情况以全省组织的检查情况为依据,工作总结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9、行政执法以日常工作检查、案件卷宗抽查情况为依据,信访处理以省饲料办日常工作记载、有关情况通报为依据。

10、宣传、培训以市州饲料办提供的有关文件、报纸、视频、照片、签到表等内容为依据。

11、信息报送、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以省饲料办工作记载为依据。

12、加分指标以相关文件、批示、证书、报纸、照片等资料为依据。

(三)否决。

有以下情况一票否决:(1)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被责任追究的,或受到通报批评造成极坏影响的。(3)自查数据和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四)嘉奖。

省里根据分数排序,表彰先进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有关事项

1、省饲料办根据年度量化考核的结果,向市、州饲料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有关市、州应当在下一年度工作中进行整改,并在自评报告中反馈落实情况。

2、各参评单位在量化考核工作中,提交的数据和报告应当客观真实,体现诚信。评估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3、本办法由省饲料办负责解释。

6.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六

为加强对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过程的有效控制,完善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大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科学、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二)分类考核,按补助资金项目考核标准分别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同补助资金挂钩,根据结果奖励先进,调动积极性,促进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标准和内容

(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

依据《大连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共17项,总分1000分。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日常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指导、慢病管理、传染病艾滋病管理、社区诊断、疫情报告监测、老年人保健、残疾人康复、户籍医生制、社会满意度评价等内容。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考核

按照《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共5项,总分100分。主要包括目录药品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等内容。

(三)建立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任务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

内容、突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点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服务机构与工作人员续聘、解聘、调整工作岗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和年终奖励的基本依据。

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由区社区卫生服务

管理中心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经区卫生局审核、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编办、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考核人员组成及分工、明确考核程序与工作安排。

(二)考核时间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由各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于每年6月30日、10月31日前,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7月15日前,进行半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11月初至12月中旬,进行全年考核。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为月绩效考核

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须经区卫生局审定,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考核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人

予以奖励,对考核成绩差的视情况予以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考核结果采取量化指标,分别同机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同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相衔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达到总

分值90%以上的,为优秀,全额拨付补助资金;达到总分值80%以上的,为良好,拨付90%的补助资金;达到总分值70%以上的,为及格,拨付50%的补助资金;总分值在70%以下的,为不及格,不拨付补助资金。

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集,用于社区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同门诊补偿资金、基本药物销售奖励资金相衔接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得分85

分以上为优秀,全额拨付机构补偿资金;84-70分为良好,拨付机构90%补偿资金;69-60分为及格,拨付机构50%补偿资金;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不拨付机构补偿资金。

机构补偿资金来源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偿资金。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同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为月份绩效考核和绩效考

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不

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按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发放月或年终岗位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月或年终岗位绩效工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卫生局、财政局共同负责解

释。

中山区卫生局 中山区财政局

7.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七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0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各县(市、区)、市直中学征求意见,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10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局人事科。联系电话(传真):8391490,电子邮箱:rsk490@163.com。

附:《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9年10月10日 1 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0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自觉性、能力和实绩,具体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内容。

(1)“德”,即师德,指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以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方面情况。

(2)“能”,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主要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勤”,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辅导学生、作业批改、教学反馈、继续教育等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

(4)“绩”,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包括育人成效、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的内容。育人成效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身心发展,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等方面的情况;教研成效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课题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

第六条

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学生教育、班级管理、教育活动、关爱学生、学生转化、学生评价、家校联系、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第七条

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学校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学校领导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

第八条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第九条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考核结合进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考核小组评议、年级组(学科组)评议及学生评议相结合,每学年末考核一次,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

第四章

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十条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25%以内,60分以上定为合格,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定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规定比例。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程序:(1)个人总结和述职;(2)组织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对教师评分,组织教师对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评分;(3)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结合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或教师评分,汇总绩效考核得分,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首先需要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三条

义务教育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得发放绩效工资并在下一扣减已按月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第五章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五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确定。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第六章

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正确对待考核结果,正确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同等次拉开的分配差距,达到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

第十八条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制订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十九条

制定方法,认真实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地、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 5 实际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校公开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健全组织,规范程序。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严肃纪律,完善体系。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到考核小组工作,考核人员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各地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办法,健全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体系,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同时注意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教师专业技术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三条

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试行办法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8.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八

交水发[2007]711号

为进一步提高内河水运工程质量及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各方建设项目管理行为,科学、客观、真实、全面地考核评价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本绩效考核办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部水运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交通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航道、港口、航运枢纽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部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对长江干线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内河水运建设项目较多的省份,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协助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项目单位自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检查、交通部抽查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以每一考核为周期,考核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

第六条 项目单位至少每6个月组织一次项目管理情况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每年应对60%以上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列入交通部投资计划的项目应达到100%;每一考核要形成考核工作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交通部。

交通部每年组织绩效考核抽查工作,根据上报的考核工作报告和抽查结果,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将管理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相关单位予以公布。

第七条 绩效考核内容分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廉政建设、工程资料七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二)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和廉政建设等。

(三)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试验检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资料整理、廉政建设等。

(四)监理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现场监理机构与人员、平行检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与支付、安全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第八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交通主管部门代表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人数原则上为5-7人。第九条 考核组工作程序:

(一)听取自查情况汇报;

(二)听取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三)查看工程现场,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测;

(四)查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

(五)按照本办法的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初步意见;

(六)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七)形成并提交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第十条 考核组应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各指定不少于2人进行重点检查。考核组在听取被检单位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考核组讨论后,考核组成员分别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绩效考核表独立打分,经算术平均后计入考核评分表,根据权重计算形成考核汇总表。

第十一条 考核组绩效考核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综合评价意见、主要问题与建议、《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等。

第十二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考核结果、项目和各参建单位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经验与体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表1)等,其中项目按照航道、港口、航运枢纽分别排序,参建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排序。

项目单位的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项目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的自查结果、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表》(见附件二)等。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绩效考核工作,认真提供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内河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 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 表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勘察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2-2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设计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3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4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评分表填写说明:

1、当强制性指标累计扣分超过该项目分值时,该项目得分为零。

2、当带“*”号事项发生时,对应内容得分为零。

3、当考核事项累积扣分超过对应考核内容分值时,该考核内容得分为零。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分别对各单位打分,根据各自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将各自分值乘以权重后相加记入考核汇总表即表1的各对应单位得分一栏。权重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原则上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权重不应低于70%。

5、勘察、设计评分表(附件一表2-2-1与表2-2-2),根据各自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将各自分值乘以权重后相加记入考核汇总表(附件一表1)的勘察设计单位实得分一栏。权重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原则上设计单位权重不应低于70%。

6、“项目名称”指被考核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指各参建单位所承担的全部工程内容名称。

7、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廉政问题执行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 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

考核项目 参建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得分值 各参建单位权重 按权重得分(得分值×权重)综合管理 项目单位 项目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手续,交工验收,建设管理机构,违规处理等 32 50%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及设计的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批复执行情况等 30 15%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合同履行情况,施工组织管理等 15 25%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现场组织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配置,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等 26 10% 小计

质量管理 项目单位 质量管理制度或质保体系,质量控制、监管,质量事故处理等 19 50% 勘察、设计单位 质保体系,勘察设计错、漏、碰,质量事故等 35 15% 施工单位 质保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落实,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和重要工序施工,试验检测,现场实体质量,质量缺陷等 50 25% 监理单位 施工准备期监理,工程测量,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试验检测,质量缺陷与事故等 40 10% 小计

进度管理 项目单位 进度计划,进度完成情况等 11 50%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进度、设计进度等 15 15% 施工单位 进度计划,进度控制,进度完成情况等 5 25% 监理单位 进度控制等 5 10% 小计

资金管理 项目单位 资金计划与到位,计量与支付,变更与索赔,投资使用及控制等 13 50% 勘察、设计单位 投资控制、预算控制等 8 15% 施工单位 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工资,费用控制等 6 25% 监理单位 计量与支付等 5 10% 小计

安全管理 项目单位 安全责任制建立,应急预案,安全事故等 11 50% 勘察、设计单位 安全管理、设计与建议等 5 15% 施工单位 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事故处理等 11 25% 监理单位 安全文明与环保施工监理等 9 10% 小计

廉政建设 项目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6 50% 勘察、设计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5 15% 施工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5 25% 监理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5 10% 小计

工程资料 项目单位 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归档情况等 8 50%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资料管理与归档等 2 15% 施工单位 管理人员及制度,资料收集及整理,资料质量等 8 25% 监理单位 月报,日志,现场资料管理等 10 10% 小计 合计得分

表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32)强制性指标(1)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核准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等审批程序。(扣20分)(2)未按规定招标,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20分)(3)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违规指定分包的。(扣32分)(4)主体工程未经交工验收交付试运行。(扣20分)

1、项目审批(9)①未按规定履行开工备案、预留费用动用审批等程序(4.5分/项,9分)

2、招投标(8)①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如招标方案审批、评标报告备案、评标过程等),扣2分/次(8分)

3、合同管理(4)①允许参建单位降低投标承诺,并与其签订和执行有关合同(3分)②合同签署不规范(1分)

4、质量监督手续(1)* 开工前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5、交工验收(4)* 已验收项目未达到批复的规模、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 * 非主体工程未经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但未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①交工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次(2分)②交工验收滞后造成不利影响(2分)

6、建设管理(6)①建设管理制度未建立,或相关制度没有针对性(2分)②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机构人员配备不齐(2分)③未按绩效考核规定开展自查(2分)

二、质量管理(19)强制性指标(1)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扣19分)(2)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瞒报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扣19分)

1、质量管理制度或质保体系(3)①未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1分)②质量管理制度无针对性(2分)

2、质量控制、监管(8)①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实(5分)②质量缺陷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3分)

3、质量事故(8)①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或问题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4分)②发生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4分)

三、进度管理(11)

1、进度计划(2)①无总进度计划和计划(1分)②未按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进度计划(1分)

2、进度完成情况(9)①开工滞后影响工程总进度(2分)②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未按进度计划完成阶段目标(2分)③无故要求压缩或拖延工期(3分)④建设进度滞后未采取有效措施(2分)

四、资金管理(13)强制性指标 存在违规挪用、截留、侵占工程建设资金行为(扣13分)

1、资金计划与到位(3)①无资金计划与计划(1分)②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2分)

2、计量与支付(3)①未制定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的相关程序及规定(1分)②未认真执行工程款支付程序(1分)③无故拖欠工程款(1分)

3、变更与索赔(3)①未按合同文件变更与索赔(1分)②未执行相关手续和程序(1分)③变更与索赔未及时进行结算(1分)

4、资金使用及控制(4)①未完成计划(2分)②投资控制不力超概算(2分)

五、安全管理(11)强制性指标(1)发生了安全事件(扣8分)(2)发生了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扣6分)

1、安全制度(6)①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或制度无针对性(2分)②安全规章制度未得到落实(4分)

2、应急预案(2)①未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2分)

3、安全事故处理(3)未及时处理安全事故(3分)

六、廉政建设(6)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4)*有违反廉政规定,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4分)。

七、工程资料(8)

1、管理制度(1)①未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未落实(1分)

2、管理机构(1)①未设立专人管理(1分)

3、资料情况(6)①资料签章不齐 1分/份(4分)②资料收集整理不符合规定 1分/项(2分)合计得分

表2-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勘察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30)强制性指标(1)违法分包勘察业务(扣20分)(2)因勘察原因造成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扣20分)

1、勘察服务(30)①未参加技术交底、施工验槽、重大技术方案处理、质量事故分析、交工验收等工作(扣3分/次,12分)

②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及有关技术人员不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扣3分/次,9分)

③未按合同约定参加现场服务工作(扣3分/次,9分)

二、质量管理(35)

1、质保体系(10)*未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①勘察文件编写不规范(4分)

②未按照质保体系对勘察文件质量进行逐级把关(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相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不全)(扣1分/次,4分)③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2分)

2、勘察质量(10)①勘察文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或不真实、准确(扣2分/次,6分)②因勘察原因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但未构成质量事故(4分)

3、质量事故(15)①因勘察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9分)②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问题,未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6分)

三、进度管理(15)勘察进度(15)①无勘察工作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3分)②勘察文件提交未满足工作进度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扣4分/项,12分)

四、资金管理(8)资金控制(8)①因勘察原因造成超概(3分)②因勘察原因造成经济损失(5分)

五、安全管理(5)安全管理建议(5)①勘察文件中未提出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控制建议(3分)

②未及时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性意见(2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勘察资料(2)勘察资料(2)勘察资料不齐全、不规范(2分)合计得分

表2-2-2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设计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30)强制性指标(1)存在违规分包设计任务(扣20分)(2)超越资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扣20分)(3)因设计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件(扣30分)

1、批复执行(10)* 因设计单位原因,工程设计方案未执行批准的规模、内容以及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①未按设计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 扣5分/次(10分)

2、设计服务(20)①未参加技术交底、图纸会审、重大技术方案处理、质量事故分析、交工验收等工作 扣2分/次(8分)

②未按合同规定安排设计现场代表或设计人员,现场服务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2分)③未按有关规定与合同要求进行重大设计变更(2分)④设计变更不及时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 扣3分/次(6分)⑤设计修改和变更手续不完备(2分)

二、质量管理(35)

1、质保体系(9)*未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①项目负责人与主要设计人员和投标或合同承诺不一致,未经业主单位同意随意更换主要设计人员(扣2分/次,4分)

②未按照质保体系对设计质量进行逐级把关(扣1分/次,4分)③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1分)

2、设计错、漏、碰(12)①采用的设计基础资料不真实或不满足设计需要(3分)②因设计错、漏、碰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但未构成质量事故(扣3分/次,9分)

3、设计效果(8)①因设计原因影响工程效果(8分)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6)①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扣3分/次,6分)

三、进度管理(15)设计进度(15)①无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3分)②设计文件提交未满足工作进度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扣4分/次,12分)

四、资金管理(8)资金控制(8)①编制的工程概(预)算错、漏,造成工程建设费用增加(8分)

五、安全管理(5)安全设计(5)①设计文件中未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3分)

②未及时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性意见(2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设计资料(2)设计资料(2)设计资料不齐全(2分)合计得分

表2-3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15)强制性指标(1)存在违法转包、违规分包(扣10分)(2)超越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扣15分)(3)因施工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件(扣10分)

1、履约情况(8)①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员未经业主同意而更换(2分)②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降低或专业不符(2分)③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2分)④未履行承诺配备主要施工设备(2分)

2、施工组织管理(7)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同意而实施(2分)②未及时向监理报批开工申请,施工月报未按时送监理单位(2分)③未履行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职责及存在以包代管现象(1分)④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2分)

二、质量管理(50)

1、质保体系(2)*质量保证机构、制度未建立 ①质量管理人员和机构配置不齐全(2分)

2、质量控制(9)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检(1分)②监理指令未落实(扣1分/次,2分)

③设备性能不满足工程需要,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2分)④工程变更、材料更换未履行报批程序(扣2分/次,4分)

3、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施工(4)①未按相关程序验收(2分)②未通过检验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2分)

4、试验检测(8)*主要材料及构件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资料不真实或等级不合格而投入使用,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

①工地实验室不符合规定或委托不满足规定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2分)②检测频率不够、签章不齐、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等(扣1分/次,2分)③材料及半成品进场及使用统计记录不规范(2分)

④使用了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或未通过检测的材料或构件,但未对工程造成影响(2分)

5、质量事故、问题及处理(7)*发生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的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未及时报告 ①质量事故防治无预案措施(1分)②质量通病防治无预案措施(1分)

③一般质量事故、问题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有效(扣2.5分/次,5分)

6、现场实体质量(20)(分土建部分和设备安装部分,各20分,根据项目特点,由专家确定土建部分和设备安装部分权重)土建部分(20分)①工程土建施工不满足设计要求(位置、轴线、尺度、标高、坡比等)(扣1分/次,8分)②实体外观存在缺陷(轴线偏差、标高、平整度、垂直度、色差、焊缝质量等)(扣1分/次,6分)③工程构件、实体不完整,表面缺陷处理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6分)小计×权重= 设备安装部分(20分)①工程设备安装不满足设计要求(扣1分/次,8分)②设备构件、细部构造不完整、表面缺陷处理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4分)③施工工艺、工序等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扣1分/次,4分)

④设备安装与调试不满足规范要求,设备运转不正常等(扣1分/次,4分)小计×权重=

三、进度管理(5)强制性指标 因施工原因造成总体进度滞后影响工程建设(5分)

1、进度计划(1)①未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计划、月度计划(1分)

2、进度控制(1)①未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优化、调整进度计划(1分)

3、进度完成情况(3)①关键节点进度未按总进度计划完成(1分)②实际进度滞后,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2分)

四、资金管理(6)

1、专款专用(3)挪用工程款(3分)

2、费用控制(3)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3分)

五、安全管理(11)

1、安全制度(2)*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安全措施(7)*安全隐患未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①安全施工措施未经批准或批准后未落实(1分)

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培训、警示等(扣2分/次,4分)③现场存在安全隐患(2分)

3、事故处理(2)*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 ①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2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工程资料(8)

1、管理人员和制度(1)①无专人和相应制度(1分)

2、资料收集及整理(2)①资料分类不清、收集不及时,资料收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1分)②应有原始记录及检查凭证不能及时提供(1分)

3、资料质量(5)①记录(台帐)与资料不对应(1分)

②资料填写不真实、不规范、未签认,与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和规范要求不相符,扣1分/份(4分)合计得分

表2-4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额定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26)强制性指标(1)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任务(扣20分)(2)超越资质要求承担监理任务(扣26分)(3)因监理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件(扣20分)

1、现场组织机构和人员(12)①总监(代表)与投标承诺不符或随意变更主要监理人员(3分)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诺不符(扣1分/次,3分)

③监理人员专业不配套、数量不足(扣1分/次,2分)

④人员资质不符或频繁调换人员(扣1分/次,4分)

2、设施设备配置(3)①未按合同配备检测和测量仪器(2分)

②通信、交通、办公设施不满足工作要求(1分)

3、合同管理(2)①对违反合同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未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2分)

4、监理工作主要程序(9)①监理规划未及时向业主报审,监理月报未及时报业主,(扣1分/次,2分)

②未审核承包商、分包商、特种专业资质,未审核管理人员、特种专业人员等资格(扣1分/次,3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核不及时,未签署意见,审查通过但存在缺陷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2分)

④未按要求召开或参加工地会议,未形成会议纪要;未及时协调解决工地有关问题(扣1分/次,2分)

二、质量管理(40)

1、施工准备期监理(4)①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等(扣1分/次,2分)

②未审核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到位情况,未审核承包商设备的数量、性能、技术状况(2分)

2、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13)*已签认合格工程被质监机构检验为不合格,①签认不及时(扣0.5分/次,4分)

②未签署意见(扣0.5分/次,3分)

③旁站记录不全或有故意涂改等现象(扣1分/次,2分)

④监理指令不闭合(扣1分/次,4分)

3、工程测量(4)①未独立进行施工放样复核或监理测量资料不完整(2分)

②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或规范要求频率进行测量复核(2分)

4、试验检测(13)①平行试验检测频率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3分)②未及时审核签认承包商检测资料(扣1分/次,2分)

③未及时纠正承包商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扣1分/次,2分)

④未建立原材料、构件等进场记录,未建立承包商检测和监理抽检台帐(扣2分/次,4分)⑤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自建的试验检测室未经有关机构认定(2分)

5、质量事故与问题(6)*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对建设造成影响

*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发生事故不报告,或没有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

①对违规施工或质量缺陷等未下发监理通知单、整改通知单等(扣2分/次,6分)

三、进度管理(5)进度控制(5)①未审核施工进度计划(2分)

②施工进度计划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而未提出分析调整建议(扣1分/次,3分)

四、资金管理(5)计量与支付(5)①审核签发计量证书不及时、已审核的计量数据存在明显错误(扣1分/次,3分)

②复核工程支付申请存在明显错误、未及时开具支付证书(扣1分/份,2分)

五、安全管理(9)安全文明施工监理(9)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不全(扣1分/次,4分)

②安全技术措施无监理审批签证(2分)

③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未反馈回复(扣1分/次,3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

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工程资料(10)

1、月报、日志(3)①监理月报、日志不完整、不全面、不真实(扣1分/次,3分)

2、现场资料管理(7)①资料分类不清、收集不全,无统计汇总目录且与资料存在不对应(2分)

②监理资料填写不规范(扣 0.5分/次,2分)

③监理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扣0.5分/次,1分)④工地会议记录不完整(1分)

⑤未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往来函件(1分)合计得分

附件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表 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表2 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表

表3 设计单位履约和设计质量情况检查表 表4 项目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表 表5 施工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 表6 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检查表

表7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历次检查情况表

填表说明:

1、表2“工程类别”指航道、港口、航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类别。

2、各表中标虚线项可不填。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由多家单位承担的,各参加单位均应按表3-表6内容填写。

4、勘察单位履约情况表参照设计单位表样填写。

5、表1中基本建设程序项按实际情况填写。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一 项目名称

二 建设规模及标准 工程类别

三 批准总概算 初设批复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四 主要建设内容

五 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批文号及批复日期)建议书批复 可行性研究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审批 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专项审批(环保、防洪、消防、征地等)开工备案 其他

六 工程建设主要形象进度 七 存在主要问题 八 有关建议

填 表 人: 年 月 日项目单位:(盖章)

表2 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表

机构/人员配备 姓名 职称 相关工作经历 部门人数 备注 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责任人 安全责任人 质量责任人 财务部门责任人 统计责任人 档案责任人

填 表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3 设计单位履约和设计质量情况检查表 设计单位:

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实际投入 备注 姓名 职称/专业 职务 姓名 职称/专业 职务 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设计代表

变更情况 申报(监理初审)审批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平均周期 一般变更 重大变更 重大变更说明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4 项目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承包单位 承担建设内容 合同价 监理单位

填 表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表5 施工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 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实际投入 是否办理审批程序 备注

姓名 职称/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姓名 职称/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人员履约 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施工负责人----------质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试验检测工程师 计划责任人---------财务责任人

档案负责人----------变更比例% 合同履约分包 分包人 工程项目 工作量 占合同比例 完成情况

小计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6 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检查表 监理单位:

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实际投入 是否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备注

姓名 职称及监理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姓名 职称及监理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总监

副总监/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

变更比例%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7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历次检查情况表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组织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要求和落实情况 2 3 4 5 6 7 8 9 10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9.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篇九

输电线路故障查找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电力公司输电线路运行维护管理,提高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降低输电线路故障跳闸率,提高输电线路设备可用系数,及时掌握输电线路故障情况和规律,积累运行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资产范围内220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的电业局(公司)及供电局(或工区)。

二、编写依据

2.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0

12.2《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生(2003)481号文件

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文件

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文件

2.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总(2003)413号文件

三、线路故障

3.1本办法所指输电线路故障是指输电线路跳闸及输电线路跳闸后造成的线路“一类障碍”或“线路设备事故”。

3.2 线路跳闸是指由于输电线路本身缺陷或外部隐患的作用和影响,造成输电线路发生闪烙,引起变电站线路侧开关动作,无论开

关是否重合成功,均视为线路跳闸。

3.3本办法所指故障线路不包括因变电设备、保护装置故障或发生电网事故时受影响的输电线路。

四、故障点查找及其管理

4.1电业局(公司)应积极推广“四川省电力公司雷电定位系统”的应用,采取包括加装行波测距装置等先进技术和措施,以提高输电线路故障测距和故障点查找的准确性。

4.2输电线路发生跳闸后,电力调度中心应将有关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测距范围等信息及时通知沿线相关运行维护单位安排故障巡线,及时通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4.3输电线路发生跳闸故障后,无论开关重合成功与否,运行单位均应及时组织进行故障巡视,以发现故障点、查明故障原因。

4.4故障巡视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4.5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从线路两端变电站收集相关保护动作、故障录波、故障测距等记录,作为查找故障点和分析故障原因的依据。当值调度、变电运行及保护专业人员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线路故障巡视。

4.6对长度不超过30公里的输电线路,均应进行全线故障巡视和故障点查找,重点对测距故障点两端10公里范围内线段进行巡查;对长度超过30公里的线路,可先对测距故障点两端10公里范围线段进行故障巡视和故障点查找;如未发现故障点,则应向两侧延伸范围巡视。

4.7对于两个及以上运行单位共同运行维护的输电线路发生故障跳闸,如果测距故障点(如两端测距不一致时,以靠近分界点最近的测距故障点为准)到运行分界点之间距离在15公里内,两个单位均应组织故障巡视,其中测距故障点不在运行维护范围的单位其巡视段线路长度不得低于从运行分界点起的10公里。鼓励相邻单位跨运行管辖范围进行故障点查找。

4.8故障巡视应结合对保护动作情况、故障录波资料和故障时气

候条件的分析进行;注意收集当地居民的所见所闻,对重点怀疑杆塔、线段应采取登杆(塔)检查,以利发现真实故障点。

4.9如果第一次故障巡视未能发现故障点,运行单位应在调整巡视人员分工或安排其他班组人员,采取包括登杆(塔)检查的方法再次进行故障巡视。

4.10在故障巡视中发现故障点后,对包括可能的闪烙痕迹、放电树木等故障点现场情况应进行摄影、录像记录,作为故障原因调查分析资料。

4.11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故障巡视后,无论是否查找到明确故障点,均应在10天内组织进行故障分析,其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故障形成过程及内在机理、暴露出的设备缺陷、隐患和可能的人员责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4.12对未发现明确故障点的,电业局(公司)生技处应组织线路运行、变电运行、继电保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保护动作、故障录波、测距记录等技术资料进行共同分析,提出可能引发或造成故障的分析意见及防范措施。

4.13未发现明确故障点或故障原因分析与相关记录不相吻合的,此次故障应列入“不明原因”故障范围;同时线路运行单位应将测距故障点两端各10公里范围线段纳入到线路“缺陷记录”中,在定期巡视中加强其缺陷发现和查找,直至发现故障点或对该段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检修,确认该段线路设备已消除隐患、经省公司生技部同意后才允许取消该缺陷记录;相关保护动作、故障录波、测距记录等技术资料应一并留存。

4.14输电线路发生故障后,相关运行维护单位在10天之内应填报《架空输电线路故障(一类障碍、事故)技术调查分析表》,并由电业局(公司)生技处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五、统计与考核

5.1输电线路故障的归属划分及考核统计:

5.1.1由一个电业局(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线路发生故障跳闸,该电业局(公司)记故障一次;

5.1.2由两个及以上电业局(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线路发生故障跳闸,线路两端故障测距基本一致(测距故障点分布在2公里范围内),或线路两端故障测距不一致,但两测距故障点均在同一单位运行维护范围内,且任一测距故障点距运行维护分界点都超过15公里,测距故障点所属电业局(公司)记故障一次,其余单位不记故障。

5.1.3由两个及以上电业局(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线路发生故障跳闸,线路两端故障测距不一致时,其中任一测距故障点距运行维护分界点在15公里内,两个单位均应组织故障巡视和故障点查找,发现故障点的单位,记故障一次,同时记发现故障点一次,其余单位不记故障;双方均未发现故障点的,两个电业局(公司)各记故障一次,同时记未发现故障点或不明原因故障一次,其余单位不记故障。

5.2省公司鼓励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线路设备缺陷或隐患。对于除自身运行维护范围内承担输电线路生产、管理职责外的各类人员,发现输电线路存在可能造成输电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或重大设备、电网事故的缺陷或隐患,经省公司核实后将给以1000-10000元/处(次)的奖励,同时对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人员给以相应经济处罚。

5.3电业局(公司)未在故障发生后10天内上报《架空输电线路故障(一类障碍、事故)技术调查分析表》,对电业局(公司)生技处分管领导、线路专工给以经济处罚200元/次。

5.4输电线路发生故障后通过故障巡视或10天内未发现明确故障点,对线路运行班组全体成员、供电局(或工区)分管领导和线路专责给以经济处罚100元/人;在3个月内查到故障点、并且原因分析与现场一致的,可以返还具体发现人员的原经济处罚罚款,但故障巡视时具体负责该段(或杆塔)巡视的人员应增加经济处罚100元/人。

5.5对应由两个单位进行故障巡视和故障点查找,双方均未能发现故障点的,对两个单位均按第5.4条予以处罚;对跨范围查找到故障点的,省公司对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比照5.2条进行奖励和处罚。

5.6对弄虚作假、隐瞒故障真实原因、将故障人为责任原因转移为不明原因的,鼓励进行举报,一经省公司调查核实,对电业局(公司)给以经济处罚30000元/次,并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责任分析,相关责任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省公司给以必要的行政处分。

5.7对电业局(公司)输电线路故障查找情况根据其故障查找率

(C)和运行维护线路长度在下表奖罚标准内进行年度考核:

注:1)线路长度(公里):指电业局(公司)运行维护的220kV、500kV线路的合计长度;

2)故障查找率C:C=(Dc ÷ Dg)×100% ;其中Dc为电业局(公司)当年220kV、500kV线路查找到故障点、故障原因明确的故障次数之和;Dg为电业局(公司)当年220kV、500kV线路发生考核故障总次数之和;

3)表中奖罚金额值为上限值。

5.8在输电线路发生故障跳闸后,开关应重合而未自动重合或变电站不能提供保护动作记录、故障录波、故障测距等资料的,虽未造成电网事故,但应对这些设备的维护单位给以经济处罚10000元/次。故障前经调度命令退出线路重合闸的除外。

5.9在省公司“处罚通知”下发10天内,所有经济处罚由电业局上缴省公司财务部,并将收据复印件交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查。

六、其它

6.1电业局(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1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故障查找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并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6.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四川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10.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篇十

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员工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个人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针对公司实行“两直”管理后出现的队伍管理方面的问题,为改善员工绩效,提高能力与素质,建立切合我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系统,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员工工作绩效。

2、发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成功与发展。

3、促进员工人事升迁、奖惩、调整工资依据。

4、促进主管与员工之间的了解。第二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各项目部工作人员

2、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

3、其他单位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条考核依据

根据职工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成果与表现为依据,各单位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第四条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各单位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果及进步成长情况,不可只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来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第五条考核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参考分数百分比(上限)一等9010 二等8520 三等8040 四等7520 五等7010 第二章考核方式方法

第六条本绩效考核办法采取了评级量表法[详见绩效考核表1-6],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考核,按照工作性质及专业分类如下: 层次 类别

适用考核表 考核 时间 考核 周期 高层 管理 副总 表一 年末 项目经理 表二 年末 中层 管理

机关业务主管 表三 年末 机关职员 表四 年末

项目副总、总工 表五

项目结束或年末 项目或 项目管理人员 表五

项目结束或年末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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