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精选10篇)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一
林业有害生物红脂大小蠹防治项目建议书
一、总论
1、项目名称:西冶川林场红脂大小蠹防治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西冶川林场
3、项目负责人:毛建明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实施地点:西冶川林场石合沟
6、建设规模和内容:红脂大小蠹综合防治,面积1万亩。
7、实施年限: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8、建设目标:采用生物、物理、化学方法全部控制和清除红脂大小蠹,寻找防治最省力和有效的办法。
9、项目投资:省财政林业生产性补助资金4万元。
10、项目编制依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林业生产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晋林规发[2011]**号)
二、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西冶川林场位于关帝林区中东部,吕梁山中段东侧,地理坐标在东径111°47′—112°,北纬37°30′—37°50′之间,场境轮廓呈树叶形,北有屯兰川林场,西接西葫芦林场,东靠原平川林场,南与青沿林场相连。
林场经营范围跨涉交城县水峪贯镇和古交市,林场驻地在交城县水峪贯镇古洞道村。国有经营面积144210亩,林
业用地面积为140685亩,共涉及2个营林区,54个林班1712个小班,其中有林地占69%,疏林地占18%,灌木林地占3.5%,无林地占9.8%,森林覆盖率87%,活立蓄积58万立方米。有林地中乔木树种以油松为主,占林分面积71%,辽东栎占林分面积17%,其余为山杨、白桦、侧柏、落叶松等。灌木有沙棘、黄刺玫、山桃等。草类主要以苔草、羊胡子为主。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褐马鸡等野生动物。
林场境内岩石以砂石为主,土壤为褐色森林土质地沙壤土。海拔在1112米—2200米之间,平均温度约10℃,年降水量为400至500毫米,无霜期约150天。
林场范围内有13个自然村,农村居民约974户,人口约6000人,农作物主要为谷类,豆类,玉米,莜麦,土豆等。当地矿藏资源丰富,工矿发达,外来打工人员较多,交通十分方便。
受立地条件和气温影响,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概率大,绝对值高。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综合治理,靖远松叶蜂得到有效控制,红脂大小蠹有反弹迹象,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以防治。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安全的需要。山西省在全国属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建设生态林业,既要保质保量、高标准地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建设任务,又要对原有
森林资源认真加强保护、使其继续产生更大的防护效益,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场油松林由于受到上述森林病虫害的危害,轻者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重者使树木死亡,给林业生产带来很大的损失。
(2)、保证针叶树正常生长,提高林分稳定性的需要。在我场森林面积中,油松林的面积所占比例呈绝对优势。目前红脂大小蠹的入侵对油松的生长造成严重的威胁与破坏。如不尽快加以控制,其后果不堪设想。
(3)、在关帝林局森防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场的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和整个森防任务的急需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测报设备简陋,测报体系不太完整等,影响测报的准确性,甚至影响了及时有效的防治。
四、项目建设条件
1、社会经济条件
西冶川地处交城县,当地经济发展较慢。
2、劳力资源条件 当地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3、基础设施条件
西冶川林场在红脂大小蠹防治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五、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以化学防治为辅,通过综合防治达到全面清除大小蠹目的。
2、建设期为1 年,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
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加强检疫,防止苗木、木材等传播。(2)加强林区管理。
①营造混交林,加强抚育,增强树势,减少为害; ②注意林区卫生,伐除被害木和风折木,伐根及时做好剥皮处理,及时烧毁。
③在4月-5月上、中旬,成虫扬飞前,利用害虫喜欢在新伐倒的原木上产卵繁殖的习性,就地用已伐除的衰弱木和濒死木的树梢部分以及抚育修枝的备用树枝制作成饵木进行防治。饵木长1.5-2m,3-5根1组,垫上木垫,每亩放置2-4组,放置于林中空地,引诱成虫前来产卵。在饵木上的害虫羽化前,将饵木剥皮。在6月10日左右第一次剥皮,将剥皮集中清理出林外及时处理,并更换新的饵木,第二次剥皮处理在8月中旬前完成。(3)保护与利用啄木鸟等天敌。(4)药剂防治。
①树干虫孔注药。用40%氧化乐果乳油100倍液或25%高效氯氰菊酯50倍液在轻度受害林木主干上用注射器进行虫孔注药,每孔注药量5mL。
②喷雾防治。在4月20日-5月10日,成虫扬飞为害期间,用40%氧化乐果乳油500-1000倍液或25%高效氯氰菊酯500倍液进行树干和伐区地面喷雾,每7天为一个药效期,连续施药3次。
六、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领导组 组 长:毛建明
副组长:米国兵、王效刚、高玉宝 成 员:郭栋、王红娟、任鑫慧
七、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
每亩投资4元,防治面积1万亩,合计投资4万元。
2、资金筹措
省财政林业生产性补助资金。
3、资金使用计划 ①药剂、药械费0.7万元。②用工费3万元。③运输费0.3万元。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可促进林木生长,减轻经济损失。通过建设该项目,利用检疫可有效提高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和水平,达
到促进林木正常生长,减轻由于森林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目的。
(2)、及时准确地发出预测预报,可以抓住良机积极进行防治,以减少病虫害大发生造成的损失。森林病虫害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它不仅具备有水灾、火灾那样严重的危害性和毁灭性,还具有生物灾害的特殊性和治理上的长期性、艰巨性,对其防治应坚持“治早、治小、治了”的方针,通过建设该项目可有效提高测报能力,及时准确地发出预测预报,给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以便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防治,这样挽回的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3)、可挽回新入侵有害生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进行认真检疫,有效控制其蔓延,对现有危害林分进行积极防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通过建设该项目,可以提高对红脂大小蠹检疫测报能力和防治水平,可减少其对针叶树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由此而造成的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
2、生态效益
通过建设该项目,可准确有效地防治有害生物、保护和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特别是提高正在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重点工程的造林成活(保存)率,促进林木生长,发挥其更大的防护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3、社会效益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改善生态环境,绿色的追求越来越高。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中央和省两个《决定》的颁布,要求造林绿化成活率高,林木生长快,以使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改善。
4、综合评价
该项目建设适应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林业重点工程的需要,符合国家、省有关防治森林病虫害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它对于有效提高有害生物检疫水平,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提高防治森林病虫害效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项目建设非常必要。
项目建设单位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面已具有一定的基础,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技术力量,通过建设该项目,在现有基础上,大大提高防治质量和水平,项目建设可行。
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二
财农[200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地和有关单位执行。
2005年各地和有关单位申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一律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以下简称“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补助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造成灾害的病、虫、鼠(兔)和植物等。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主要包括:松材线虫病、椰心叶甲、杨树蛀干害虫、红脂大小蠹、森林鼠(兔)、美国白蛾、萧氏松茎象、松毛虫、日本松干蚧、松突圆蚧、薇甘菊等。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除治。
第四条补助费的安排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
(二)优先治理危险性和潜在危害大的种类;
(三)突出生态区位,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四)鼓励使用无公害防治措施。
第五条补助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购置药剂、药械、工具的开支;除害处理的人工费补助;治理区发生检疫检验的材料费、小型器具费。
第六条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同林业局,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上报补助费申请报告和防治预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请补助。
防治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灾害名称、受灾面积、区域范围、严重程度、原因分析、防治措施、自行治理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根据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监测预报的灾害情况,对各地和有关单位报送的防治预案进行审核,灾害严重,确实需要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向财政部提出补助费分配建议。财政部对各地和有关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以及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分配建议进行审核后,确定补助方案,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补助费,并抄送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八条补助费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首先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危害面积等系数确定中央财政是否给予补助,当总评定系数大于或等于55时,再通过相关系数计算补助费的安排数额(详见附
1、附2)。
第九条根据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费数额,各地和有关单位可结合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
生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补助费使用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费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费的单位和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财政部发布的《林业病虫害防治补助费管理规定》(财农[2002]69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方案 篇三
我县分布的主要病虫害有:糖槭蚧、大球蚧、吐伦球坚蚧、堆粉蚧、春尺蠖、沙枣跳甲、鼠害等,寄主有:枣、桃、杏、酸梅、苹果、梨、沙枣、柳、杨、榆、槐、葡萄等林木及其苗木。
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总体思路:
1、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保方针,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行“谁经营、谁受益、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2、加强检疫,严防病虫害的人为传播是预防森林病虫害发生危害的前提,要广泛开展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
3、采取实际步骤,大力推进以营林为主的治本措施。(1)、培育良种壮苗,加强对抗病优良树种的引进工作。(2)、根据分类经营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林种制定相应的营造混交林的标准。
(3)、加强低产林改造,有计划的将病虫害严重的纯林改造成混交林。
(4)、加强林木的栽培管理,及时灌水、施肥,增强树势,合理修剪,保持树木通风透光,为林木的生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可提高树体抗病虫能力,以而减轻病虫危害。
一、蚧类害虫防治技术方案(大球蚧、糖槭蚧、吐伦球坚蚧)
(一)防治对策
根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以适地适树和选择抗性树种为主的原则,以生物制剂、仿生农
以自然调节为主,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控能力。加强春尺蠖动态监测,保护天敌并发挥其控制作用;
2、中、重度发生区
采取生物措施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优先使用生物农药、仿生制剂压低虫口密度,然后通过增加天敌数量,达到生物调控春尺蠖密度的作用。对春尺蠖特别严重的林分,大面积暴发成灾的地区及时采取各种方式防治。同时,清理林地、营造混交林、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改善其生态条件,增强林木生长势和林木抗虫能力。
(二)防治措施
可采取阻碍法、毒环法、化学喷雾法防治。
1、人工防治
(1)阻碍法和毒环法;即设障碍阻止越冬成虫上树产卵繁殖。在越冬成虫出土前,春尺蠖2月20日前在树干基部20—50cm处绑扎塑料阻隔带涂毒环或绑绳设障,用10毫升2.5%溴氰菊酯+10毫升氧化乐果+1公斤废机油混合,在树干上涂3—5厘米宽的闭合环,可阻止越冬成虫上树。
(2)组织人员在8月份,引洪灌溉胡杨林,减少春尺蠖密度。这作为今年推广的防治技术措施。
2、化学喷雾:春尺蠖可在3月20日—4月20日,药剂可选择40%久效磷乳油、40%氧化乐果乳油1000—1500倍液或2.5%敌杀死乳油,来福灵乳油或功夫乳油1500—2000倍液喷雾。
3、生物防治
在幼虫3龄前喷施Bt可湿性粉剂防治,浓度1200倍。
三、沙枣跳甲防治技术方案
混交林。加强林木的栽培管理,及时灌水、施肥,增强树势,合理修剪,保持树木通风透光,为林木的生长创造良好的条件,(2)化学防治
a、在沙枣跳甲幼虫发生盛期,选用木春一号2000--3000倍、40%乐果乳油600倍化学喷雾。
b、在4月中旬越冬成虫交配产卵之前,用40%乐果乳油300倍液加80%敌敌畏200倍液喷雾杀死成虫。
四、鼠害防治技术措施
(一)治理对策
森林鼠害防治要以营林措施为基础,通过生物、生态、化学、抗生育及林木保护等综合措施,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轻度发生区
采用天敌招引、营林措施、林木保护剂涂干等技术进行防治。
2、中度发生区
采用物理方法、林木保护剂、化学药剂等措施进行防治。
3、重度发生区
以压低鼠口密度为主,采用化学、生态、生物等措施,进行全面防治。首先采用化学药剂进行毒杀,迅速降低鼠口密度,促进其向中、轻度发生区转化,再采取生态、生物等技术措施巩固防治成果。
(二)防治时间及技术措施
1、防治时间
鼠害在春、秋季进行,具体时间:造林地鼠害防治在造林前7-10天进行;未成林地和幼林地的鼠害防治,应在早春雪化后或霜
绑草把诱其越冬,至12月解下草绑集中烧毁,可减少大量越冬螨源。
六、葡萄斑叶蝉
(一)生活习性
以成虫在葡萄园附近的落叶,杂草、石缝中越冬,第二年春天,越冬成虫先在桃、梨、苹果等果树上为害。葡萄展叶后迁移到葡萄上为害,成虫产卵于叶背。5月下旬左右可见若虫出现,6月中旬发生第一代成虫,以后各代重叠,葡萄整个生长季节都能为害。成虫以上午和阴天活动取食,中午太阳猛烈时隐蔽于叶背处,成虫性活波,受惊扰后即飞往其他地方。成虫、若虫集聚在叶背以刺吸式口器危害,吸取叶片营养,被害处形成针头大小的白色斑点,严重时白点连成片,整个叶片失绿苍白,造成叶片提枯萎脱落。
(二)防治要点
1、果园内不种玉米、蔬菜等作物,以减少生长季节和中间寄主,在葡萄生长时期,使葡萄枝叶分布均匀,通风透光良好;秋后清除葡萄园的落叶、枯草,消灭其越冬场所,都能显著减少害虫的数量。2、5月中下旬为第一代若虫盛发期,是药剂防治的最佳时期,可结合其它虫害防治,喷施40%功夫乳剂或木春一号1500倍液。
七、枣瘿蚊
(一)生活习性
枣瘿蚊属双翅目,瘿蚊科,以幼虫为害枣树新叶,使新生叶片肿胀内卷成紫黑色,质硬发脆,幼虫在其中潜伏为害,受害叶片后期变为黑色,造成新生枝条不能正常生长。枣瘿蚊每年发生3~4代,以老熟幼虫在树冠下土内越冬。5月下旬越冬代成虫陆续羽化出土,产卵于新生芽间,常20余粒产在一起。6月上中旬为第一代幼虫为
2、树盘覆草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和通气状况,利于根系活动。
3、尽量减少树体损伤,及时解除拉枝绑绳,解绑要彻底。
4、控制氮肥施肥量,及时消灭蛀干害虫。
5、合理修剪,加强夏季修剪,保持树体通风透光,冬季剪除病虫枝,并对较大伤口抹清油铅油合剂等保护性药剂。对流胶严重的树采用更新修剪法,重新培养树体。
(二)化学防治:
1、从栽杏树第1年就注意对流胶病的专门防治。用生石灰10份+石硫合剂1份+食盐2份+花生油0.3份+适量水,搅成糊状,对较大病斑刮除后涂药。防治流胶病要及时检查,随发展随涂抹随包扎,以防病斑扩大。
2、浇灌硫酸铜水溶液,在距主干周围1m处,挖30cm深的坑施入,随即埋土。1月1次,共3-4次。浇灌标准:每株用100g硫酸铜和20kg水。
3、在树体休眠期(11月份)喷施5°Be石硫合剂。
九、小蠹虫
(一)治理思路
4.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 篇四
2、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结合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突发生物灾害事件的现场演练活动,做好应对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的经费、物资和技术储备等各项工作,抓好应急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3、落实好以松材线虫为主的外来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工作。
一是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对从疫区来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全部进行复检,对全市枯死松树进行调查和清理,并查明枯死的原因。对岳麓山、花明楼、灰汤进行重点监测预防;二是建立松材线虫病联合防御体系,密切与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协作,共建松线虫病联合防御体系,做到全市不出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三是开展红火蚁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监测和除治工作,
计划
4、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一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19种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严格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二是要开展专项整治,集中严厉打击森林植物检疫中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规范检疫人员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五是做好省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设。
5、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控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长沙县、浏阳市国家级中心测报站管理,完善监测网点建设。二是强化对测报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把上报有害生物基础数据列入责任考核范围,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三是组织全市学习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管理水平;四是抓好松毛虫、竹蝗、萧氏松茎象、杨树天牛和食叶害虫等主要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五是启动速生丰产林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6、加强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 中,力争将市、县森保站纳入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为公务员;二是加强行业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敬岗爱业、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行业培训、科技推广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做好迎接国家、省厅对我市十五期间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验收工作,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以森防标准站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7、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工作。一是将宣传考核指标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中,要求全市每年在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上投稿10篇以上;二是积极参加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的工作,发展会员;三是印发林业有害生物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宣传资料,对全市所有花店进行上门宣传。
8、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目标管理。一是配合省厅做好《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建立以“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检查办法。
9、制定我市xxx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省厅及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森林保护站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五
(草 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 第三章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第四章 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构成危害或者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指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野生珍贵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木材、竹材、药材、干果、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第三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部门协作,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领导,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和防控体系,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林业协会、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生产经营者等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验检疫等具体工作。
基层林业工作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科技、交通运输、旅游、环保、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气象、电力、出入 境检验检疫、邮政、民航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第六条 林业经营者应当提高社会责任,做好其所属或者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二章 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类型、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及其发生发展规律,制定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测报站(点)和测报网络系统,组织开展监测预报工作,建立林业有害生物信息预警预报制度。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日常监测预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应当适时组织专题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国有森林和林木由其经营管护单位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调查;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组织调查,并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报告。
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林木等林业植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报告。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负责发布林业有害生物中、长期预报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并提出防治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短、中期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信息。禁止伪造、篡改林业有害生物预报信息。
气象部门应当无偿提供监测林业有害生物所需的公益性气象服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刊播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信息。
第十一条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等需特别保护的区域或者林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公布为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方案和治理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管护制度,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第十二条 林业经营者的造林设计方案应当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坚持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积极推广多树种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
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第十三条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站(点)的监测设施及周边生态环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移动、损毁、破坏。因实施城乡建设规划确需占用监测预报站(点)或者影响到监测环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承担迁建、改建或者补偿的费用。
第三章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本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情况,确定本省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本省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期间或者运输之前,应当依法向当地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申请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受检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除害处理。
第十六条 运输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者、经营(使用)者在将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以及运输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之前,应当依法向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流通检疫,检疫应当符合输入地检疫要求,检疫合格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
对可能被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当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除害处理。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运输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承运人应当要求托运人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托运人不能出具的,不得承运或者收寄。《植物检疫证书》应当随货运寄。
第十七条 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检疫。对可能潜伏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子、苗木,应当隔离试种,经试种确认不带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方可推广种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应当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互通信息,做好引种后的检疫监管工作。
第十八条 林业植物检疫人员依法行使检疫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协助,不得阻挠。
林业植物检疫人员依法执行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九条 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疫区或者保护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木材流通场所、苗木集散地、车站、港口和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检疫检查,防止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出或传入。发生重大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检疫工作。
第二十条
在林地及其边缘500米范围内施工的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及其他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使用松木材料承载、包 装、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向所在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报告。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松木材料,不得随意弃置。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松木材料回收和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推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全过程检疫追溯监管,加强森林植物检疫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环节检疫信息数据库,对检疫合格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施检疫标识,对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溯源。
第四章 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
第二十二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生产者、经营(使用)者等应当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治理。
第二十三条 对跨行政区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毗邻地区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机制,及时开展联防联治。
第二十四条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必要时依法成立重大林业植物疫情防治临时指挥机构,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林业有害 7 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五条 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或者疫情时,林业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指挥和安排,按照应急预案、防治方案等开展应急防治救灾工作。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疫情除治,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疫情除治。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发生疫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除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六条 经省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鉴定,因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或者疫情需要采伐林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当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应当指导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置。
采伐松材线虫病等疫木的,采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作业,并做好采伐山场和疫木堆场监管,确保疫木不流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疫木及其剩余物。
疫木安全利用实行定点利用制度。疫木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疫木安全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在当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第二十七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当推广新技术、新药剂、新器械,提倡使用生物、仿生物等无公害制剂,保证人畜安全,保护有益生物,防止污染环境。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除治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林业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的经营者,应当从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其经营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第三十条 逐步推行政府向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服务。
扶持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参与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灾害鉴定、风险评估、疫情除治及其监理等活动。
第三十一条 鼓励保险机构在林区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支持林业经营者参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标准化体系建设,做好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建立必要的实验室、标本室、药剂、药械储备仓库。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推广。
林业、科技部门和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实用性技术的研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意识。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期内,新闻媒体应当根据需要无偿向社会发布公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布或者伪造、篡改林业有害生物预报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除治或者销毁,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移动、损毁、破坏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站(点)的监测设施及周边生态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补检,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经检疫发现携带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者、经营(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承运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承运或者收寄的。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批准引种而未进行隔离试种或者实际引进种类与批准种类不符的,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封存、销毁;造成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入侵或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林业生产者、经营(使用)者不履行除治责任或者发生危害除治不及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除治;逾期拒不按要求除治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为除治,除治费用由生产者、经营(使用)者承担;造成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除治,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
6.通辽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初探 篇六
针对内蒙古通辽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逐年加重,特别是青杨天牛、松毛虫的严重危害,极大地制约当地林业健康发展的`严峻态势,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建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结合通辽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现状,我们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对其进行了防治试验.通过试验,总结出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应急救灾能力的最佳组织形式,为迅速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势头,大幅度降低青杨天牛、松毛虫等林业有害生物虫口密度,最大限度减轻危害损失建立模式样板.
作 者:张泽新 李仁贵 李玉峰 ZHANG Ze-xin LI Ren-gui LI Yu-feng 作者单位:张泽新,李仁贵,ZHANG Ze-xin,LI Ren-gui(内蒙古通辽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通辽,028000)
李玉峰,LI Yu-feng(内蒙古奈曼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奈曼旗,028300)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七
本溪县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现状及防治对策
本溪县属辽宁省本溪市,气候环境适生物多样性.经过多年的系统观测调查,目前本溪地区给森林植物造成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有8种.文章对这些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主要种类、危害情况及发生的原因做了总结,并就这些有害生物提出防治对策与建议.
作 者:张伟一 张伟尧 ZHANG Wei-yi ZHANG Wei-yao 作者单位:辽宁省本溪县满族自治林业设计队,本溪,117103刊 名: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英文刊名:INNER MONGOLIA FORESTRY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年,卷(期):32(2)分类号:S763.1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 种类 防治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八
行业摄影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年,宣传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广大职工的精神风貌,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开展了“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摄影比赛”。我局在北京市林业保护站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共上交参赛作品30幅,其中我局绿化科的彭博同志一人获得四个奖项,其中包括一等奖一项(如下图),三等奖一项,优秀作品奖二项,其优异成绩在全国各省市参赛作品中绝无仅有,为我市和我区争得了荣誉。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九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forest pests control by spraying 【标准状态】现行 【全文语种】中文简体 【发布日期】2015/10/19 【实施日期】2016/1/1 【修订日期】2015/1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B6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关联标准
【代替标准】暂无 【被代替标准】暂无
【引用标准】GB 10395.1-2009,GB 10395.6-2006,GB 12475-2006,GB/T 25415-2010,CCAR-91,NY/T 1276-2007,NY/T 1533-2007
适用范围&文摘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喷雾防治的剂型、浓度和器械选择喷雾作业安全与防护药效调查方法等。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篇十
2013年,滨海区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林业重点工作事项,在市林业局指导下,全面做好普查监测、防治措施落实、管护队伍建设和组织保障等各项工作,把握了工作主动,取得了良好地防治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治措施落实和成效
农林水利局本着及早开展工作,把握工作主动的思路,自4月中旬开始组织防控队伍开展疫情普查监测和即时防治,并实行疫情、防治情况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指导。今年滨海区美国白蛾呈分散局部发生态势,生态林场普遍发生春尺蠖危害。我区各部门单位、园区、街办、村(居)按照《防治责任书》要求,根据疫情规模和时期落实灵活有效的除治方法,严密控制疫情。5月上旬、5月底6月初、7月中旬,我区对弥河林区、荣乌高速公路林带、大莱龙铁路林带和其它道路绿化带进行了三次人工施药普遍防治,春尺蠖、美国白蛾疫情均得到控制。8月底、9月初为进一步控制第三代美国白蛾实施一次飞机施药普遍防治。截至9月1日,我区完成美国白蛾人工防治作业1.15万亩次,尺蠖人工防治作业6万亩次,飞防作业3万亩次。
当前我区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呈零星发生态势,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目标。飞防结束后,我区将继续采取人工监测和补充防治的措施,保证防治措施的连续不间断和全覆盖,巩固防治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今年年初,开发区召开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成立了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总指挥,林业、农业、交通、财政、工商、园林等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制定了《滨海区2013年美国白蛾防控实施方案》,与各街办、有关部门、企业签订《美国白蛾防治责任书》,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分区治理”的方针,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开发区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作为单位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有力的提高了我区各级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开发区研究督察室、农林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治不达标的单位,限期重新防治;对除治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财政保障。农林水利局向财政局提交了2013年美国白蛾防治经费58万元申请,专项用于人工、药品和计划内飞防费用。
四是深化防治队伍建设。4月上旬,农林水利局组织1期培训班,培训各企事业单位、村(居)、林场管护队防治技术人员50人。培训会议根据今年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发生形势,对防治方案和不同害虫防治技术措施做了学习,还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号召工作人员坚持“责任心第一,会技术第二”的防治理念,在监测普查和现场除治方面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务实,取得实效。
三、工作特点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区在组织管理、防治策略和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一方面细化落实责任,形成了开发区、街办、村(居)三级防治网络体系;依托防治体系开展普查监测和分级分区治理。二是深入贯彻“抓关键时机,争最大成效”的防治策略,在4月中旬即组织调查,于4月下旬落实除治措施,全面把握了工作主动。三是在防治措施方面,采取以管护队重点监测与全社会普查相结合,普遍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飞机防治与人工补充防治相结合,丰富了防治措施,取得了良好地成效。
四、存在问题
一是在林场片林纵深和其它交通不便、偏僻地点,虽然已做到监测覆盖,但仍存在监测困难、防治措施难以及时落实的情况;二是个别村庄零星树木发生疫情未能得到有关村(居)和农户的重视,存在思想麻痹、防治滞后的问题,经督促后落实防治措施。
五、工作计划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一是要对监测防治不便的地点重点安排监测防治人员,强化责任;二是继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和法律宣传,对个别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开展教育;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实行通报制度和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奖惩制度。四是借鉴成功的经验做法,进行创新完善,形成长效的防治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力求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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