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假的规定

2024-12-04

产前检查假的规定(共3篇)(共3篇)

1.产前检查假的规定 篇一

核心提示:产假,“工资”应全拿。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2013年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至于产假期间男方能否休假照顾,在广东省,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劳动法律师团)

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收 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3、哺乳假(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 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 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第十一条 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第十三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四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六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第十七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4.晚育假(晚育年龄是24周岁)

根据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以下简称《规定》,晚育产妇,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

2.产前检查须知 篇二

一、为什么孕期要进行超声检查?

1、发现胎儿一些严重畸形,如体表畸形,少数内脏畸形等,但并不是每一个畸形都能发现。

2、确定预产期。如果孕妇平时月经周期不规律,可使用超声检查确定预产期。

3、确定胎儿位臵。使用超声检查确定胎儿在子宫内是否是臀位(即胎儿臀部靠近骨盆出口,对分娩不利),是一种最安全、快速的方法。

4、确定胎盘的位臵。通常胎盘是植入子宫体的侧壁。如果胎盘植入子宫颈口附近,或覆盖子宫颈口(子宫颈口是分娩时胎儿通过的地方),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孕妇阴道出血。

5、发现并确认胎儿的数目。如是否为双胞胎。

6、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有时你的医生需要知道你的胎儿当前的生长发育情况,如果你的宫高测定经常偏小或过大,而超声检查能帮助医生较为准确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

7、了解羊水量。同样,医生通过普通测定子宫的高度可以提示羊水量是否正常,但超声检查能准确判断羊水的多少。

8、评估胎儿宫内状态。一种使用超声波的特殊检查——生物物理切面图可用于了解胎儿在宫内的状态,以消除疑虑。当胎儿健康时,能观察到他的正常活动,并进行评分。

9、排除异位妊娠。有的孕妇胚胎种植在子宫外,如输卵管妊娠,这是很危险的妊娠。因为当胚胎不断长大时,随时有可以引起输卵管破裂。使用超声检查在大多数这样的病例中能清楚地观察到胚胎种植的部位。

10、协助孕期其他特殊检查。进行羊膜腔穿刺时,穿刺针的定位应在超声仪的指导下进行。

二、超声检查主要能发现哪些胎儿畸形?

1、脑部和脊柱的畸形,如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小头畸形、脑积水等。

2、肢体缺陷:如肢体缺如、短缩。

3、腹壁缺陷:如腹裂、脐膨出。

4、其他:如部分先天性心脏病、联体婴儿等。

三、有些胎儿畸形很严重,为什么超声检查没有发现呢?

因为超声检查并不是万能的。有时与胎儿的体位、畸形的大小、部位等有关。此外,也与仪器的分辩率、医生的经验有关。研究发现,常规检查只能发现一半左右的严重畸形。

四、孕期应该做多少次超声检查?妊娠期超声检查时间选择

有时医生可能会要求你不久就返回再做一次,以便能重新对胎儿进行评估。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如当时胎儿体位不允许对某些部位进行观察,或者要等你胎儿的有些部位发育到可以看清楚时,或你孕期没有定期对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连续追踪。如果你返回再做超声检查时,你可以让丈夫和家人陪伴,在你做决策时有时会很有帮助。妊娠期超声检查时间选择参考如下:

1、妊娠11-14周间做一次早孕期超声检查,在检查NT(颈透明层)的同时,以明确孕龄,不管对于月经周期正常与否的人都非常有好处。对于需要进行唐氏筛查的人就更加重要,可以提高唐氏筛查报告的准确性。

2、妊娠18-24周间做胎儿畸形筛查超声,该项超声检查涉及多个脏器发育情况评估和畸形筛查,该孕周也是最佳筛查时间。

3、对于宫内胎儿发育情况不明的人,妊娠32周可以增加一次检查,如果此时发现问题还有补救的可能性。

妊娠38周是我们推荐的最后一次检查,这次的结果是分娩前极为重要的参考。

4、如果您的宝宝在妊娠41周还没有出来的欲望时,那就需要增加检查次数,甚至会每天测量羊水值。

五、产前超声检查的局限性

目前超声检查已能检出大部分胎儿畸形。但由于种种原因,超声检查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无创性检查,也是一种间接检查技术,因为胎儿位于母体宫腔内,超声检查时隔着母体腹壁、子宫壁,检查胎儿心脏时还隔着胎儿胸壁;胎儿心脏较小,胎儿在宫腔内不断活动,胎儿心脏血流动力学与小儿和成人有很大不同,因此超声检查的准确性受胎方位、羊水多少、胎儿活动、骨骼声影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将影响产前超声诊断的准确性。

超声检查发现胎儿畸形的最佳时间是孕18 周~24 周,大部分胎儿畸形可在此阶段发现,胎龄过小和过大都将影响胎儿检查的准确性,但也必须注意到部分胎儿畸形如主动脉狭窄、肺动脉狭窄是一种进展性疾病,常常要到孕28 周以后才能检出。

3.产前检查项目有哪些 篇三

1、第一次产检:怀孕12周

【产检项目】: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册、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压、体重指数、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HIV筛查、心电图、动态超声。【温馨提示】:之前没有做过婚检、孕前检查的人,还要增加地中海贫血的筛查,家里养宠物的人,则要增加寄生虫检查。

2、第二次产检:怀孕16周

【产检项目】: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孕中期唐氏血液筛查(15-20周)。

【温馨提示】:第2次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唐氏筛查,做唐氏筛查时检查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禁食物和水,第二天早上空腹来医院进行检查。另外,检查还与月经周期、体重、身高、准确孕周、胎龄大小有关,最好在检查前向医生咨询其他准备工作。

3、第三次产检:怀孕2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B超胎儿畸形筛查(18—24周)、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3次产检项目中最重要的是B超筛查胎儿畸形,在孕期20周做超声波检查,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医生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

4、第四次产检:怀孕24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糖耐量筛查(75g OGTT)、血常规、尿常规。

【温馨提示】:第4次常规产检,最重要的项目是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检——糖耐量筛查,一般是在孕期第24周做。做糖耐量筛查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要进食,水也少喝。喝糖水的时候不要太快,慢慢喝,一点一点的喝,不要一口喝完,要在3—5分钟之内喝完。喝完后最好多走动,这样一个小时内能量会有所消耗,会帮助降低血糖浓度。

5、第五次产检:怀孕28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产科B超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四维超声(25-28周)。

【温馨提示】:这时期贫血发生率增加,准妈妈务必作贫血检查,若发现贫血要在分娩前治愈。从怀孕28周开始,产检变为每两周一次,第5次和第6次产检都是常规项目的检查。

6、第六次产检:怀孕3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盒底综合评估(24-36)

【温馨提示】:这周的产检是进行常规的产检项目,准妈妈要注意每天都要自数胎动,发现异常就应该马上就医。

7、第七次产检:怀孕32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胎位、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产科超声。【温馨提示】:一般从32周起,产检项目会加上胎心监护。你可以选择一个舒服的姿势进行监护,避免平卧位。如果做监护的过程中胎儿不愿意动,极有可能胎儿是睡着了,可以轻轻摇晃你的腹部把胎儿唤醒。

8、第八次产检:怀孕34周

【产检项目】:尿常规、多普勒听胎心、骨盒测量(选项)。【温馨提示】:第8次产检,除了常规产检项目外,准妈妈都需要做胎心监护了,做胎心监护前,你应该尽量多走动,或吃些点心,让宝宝活动起来,这样胎心监护就能更顺利进行了。

9、第九次产检:怀孕36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胎位、血常规、尿常规、产科B超检查、胎心监护。

【温馨提示】:这次产检,准妈妈需要做一次详细的超声波检查,包括胎儿双顶径大小、胎盘功能分级、羊水量等。医生将凭此评估胎儿当时的体重及发育状况,并预估胎儿至足月生产时的重量。一旦发现胎儿体重不足,准妈妈就应多补充一些营养物质。

10、第十次产检:怀孕37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胎位、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胎位检查、产科超声。

【温馨提示】:孕晚期产检,除了胎心监护外,医生还会对你进行胎位检查,确认胎位以确定准妈妈可以自然分娩或是手术助产。

11、第十一次产检:怀孕38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胎位、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

【温馨提示】:这次产检,准妈妈除了进行常规的产检项目和胎心监护外,医生会帮准妈妈检查骨盆等综合情况,以决定分娩方式。

12、第十二次产检:怀孕39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胎位、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产科超声。

【温馨提示】:差不多到预产期了,此阶段的产检仍是以常规检查和胎心监护为主。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准妈妈养成每天自行检测胎动的习惯。

13、第十三次产检:怀孕40周

【产检项目】:血压、体重、宫底高度、腹围、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

【温馨提示】:到了预产期,这时候的产检除了一些常规检查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胎心监护,保证胎儿和准妈妈的安全

14、第十四次检查:怀孕4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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