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药品使用制度

2024-10-06

危化药品使用制度(共10篇)

1.危化药品使用制度 篇一

一、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该专项检查制度。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六个月对临床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检查时包括的内容有处方是否严把关、专用帐册登记是否完全、专册登记是否完整、管理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回收情况是否良好、帐物批号是否相符、出入库管理是否严格、报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销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值班时是否巡查、各个岗位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等。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现场记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五、各科室班组要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2.12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篇二

1、各科室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2、根据病种和需要配备品种与数量,普通药品由病区提出申请,到住院药房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经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主管院长同意,病区需配置保险箱后,并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

3、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5、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1)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2)过敏需进行皮试的药品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3)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须单独存放。

6、抢救药品管理做到“四定”,实行抢救车封存管理,对使用频率每月少于1次的病区进行抢救车封存管理,每月对抢救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科室基数药管理,每周对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8、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六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3.医用药品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2.药剂科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处方须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发放。

4.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科别、药品剂量、配伍禁忌及处方医师签章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5.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4.危化药品使用制度 篇四

一、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一)药品计划

1、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各科室用药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药库药房存量、县卫生局审定的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编制初步计划,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核,报请院长批准采购。

一、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一)药品计划

1、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各科室用药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药库药房存量、县卫生局审定的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编制初步计划,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核,报请院长批准采购。

2、按内涵型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的要求,对村卫生室用药计划实行审批制或统一采购供应制。药品供应网络健全的地区,由村卫生室提出购药计划,报乡镇卫生院审批,经审核批准后由村卫生室自行到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供应网点进购或配送药品供应网络不健全的地区,由村卫生室提出购药计划报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到集中招标的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3、购药计划一式两份,一份送药品供应企业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库、药房或村卫生室备查。

(二)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的药品,应由采购人员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由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验收,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原因退换或送交药检部门检验。

3、购回药品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最多不得超过3日。

二、药品保管与领发工作制度

(一)药品保管

1、药库或药房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摆放,注意防潮、防晒、防雨、防鼠,要通风、采光,定期查看有效时限。中草药应定期筛选、凉晒。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鼠咬或霉烂变质。

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麻、剧、毒、限、精神药品应有独立的药柜加锁保管。

3、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开编号管理,上卡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4、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季或年保存备查。

5、药库或药房应注意关锁,设消防、防鼠、防盗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二)药品领发

1、临床科室一般不单独设立备用药柜,急救等需设备用药柜的科室,应定期领取、补充、更换药品。

2、科室领取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填写领药(物)卡,并定期报帐。科室备用药品或卫生材料柜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保管、使用情况。

3、领发药品或卫生材料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领物单应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确认,一份作药库或药房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科室存查。

4、领发的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及时登录帐卡,不得超过2日。

5、麻、剧、毒、限、精神药品按其管理制度执行。

三、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品调剂

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如发现变质、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配发合格药品。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

7、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9、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二)药房管理

1、药房药品按性质分类摆放,归类整齐,储药瓶罐加盖,标签标化醒目。

2、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称、戥、臼、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采光良好。

4、进入药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并保持干净。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三)统计报销

1、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药品数量统计,金额消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0.5%,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由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5.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五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因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管理条例并结合兆光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1.组织管理机构 1.1组织机构

组 长: 公司总经理 王全忠

副组长: 公司副总经理 林树彪 杨健宏 成员: 安环部主任 王建平发电部经理 李俊 1.2管理办公室。

危化品管理制度管理组办公室设在发电部。办公室主任:王银元(兼)

成员及职责:试验室—王宇生 范晶晶

精处理—高霞

原水深度处理—王晓伟 2.职责

2.1发电部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管理人员根据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情况建立购买计划,完善上述物资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上述物资的现场储存情况及各级人员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考 1 核,整改要求与计划。

2.2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定期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3化学危险品管理办公室成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现场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领导,做到帐、物相符,进出吻合,记录详细清楚,使用符合规定。

2.4 发电部化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样化验,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2.5发电部化学化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日常管理和监督,每日对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情况提出购买计划及考核、整改意见。

2.5发电部化学运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储存及使用管理,负责生产现场上述物资的来药登记、用药统计及日常保管、巡回检查。并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3.危险化学品管理方法 3.1.化学危险品库房管理

3.1.1化学危险品存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3.1.2保证不影响机组运行同时,限量贮存化学危险品。

3.1.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应设固定管理人员且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1.4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尤其要做好危险标志。

3.1.5危险品库房要设定专责人进行专门管理。剧毒试剂药品要实行专柜存放,加锁保管。

3.1.6危险品库房要设有明显的标志。如:“剧毒危险”“严禁烟火”“化学药品,请勿靠近”等。

3.1.7化学危险品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并与台帐保持一致。

3.1.8危险品库房的门窗要设有防盗装置。若发生丢失情况应及时向安环部报案,并立即汇报化学专业主管和公司领导。

3.1.9危险品库房内设有良好通风装置,并保证足够的通风。

3.1.10危险品库房管理专责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定期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灭火器失效应及时与消防维护部门联系维修或更换,还要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方法;对门窗、防护用品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台帐完好,并锁好;检查药品容器完好。

3.1.11库房管理专责人还要对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灭火方法、中毒急救常识等进行定期培训。

3.1.12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如易燃品不得与氧化剂混放,有毒物品应特殊存放管理,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还要防止易引起化学反应的物品的保护,液化气不能放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等。

3.1.13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若需要动火检修,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3.1.14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保持清洁并保证足够的通风;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3.1.15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温度和湿度应严格控制,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

3.1.16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1.17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定期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3.1.18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3.1.19搬运化学危险品应轻装、轻卸,必要时穿戴相应防护用品。3.1.20仓库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处于完好状态。3.1.2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堆积杂物。

3.1.22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3.2.化学剧毒药品管理 3.2.1现用剧毒药品分类:

3.2.1.1汞盐: Hg(NO3)

2、HgI2、HgCL2、Hg(SCN)2 3.2.1.2汞单质:Hg 3.2.2领用管理规定

3.2.2.1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2.2.2剧毒试剂药品必须锁入保险柜,内外钥匙要由两人分别保管,同时使用方可取出药品。

3.2.2.3 危险剧毒试剂药品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谨防事故发生。

3.2.2.4 储藏有毒药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

3.2.2.5 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3.2.2.6 剧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除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 4 律保密。

3.2.2.7 设立专门档案,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交回。

3.2.2.8 使用剧毒药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2.2.9 管理人员对剧毒试剂药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2.2.10 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2.2.11 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使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

3.2.2.12 危险及剧毒药品与实验后的废液、残渣、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2.2.13 剧毒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3.2.2.14 剧毒品应严格管控,发现剧毒品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门锁。3.3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3.3.1 贮存、使用易燃气体、液体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库房周围保持清洁,严禁堆积易燃物品,周边要有符合消防安全距离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 5 防通道畅通无阻,库房内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3.2 易燃气体、液体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3.3.3 易燃气体、液体不允许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3.3.4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应备有通风设备,并经常通风。

3.3.5 贮存易燃气体、液体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3.6 使用易燃气体、液体时,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移动时要轻挪轻放,防止剧烈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3.3.7 节假日期间,应向本单位保卫部门申请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贴上封条,关严门窗,并由执勤人员定期检查。3.4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3.4.1 易制毒化学品包括:乙醚、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3.4.2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规定

3.4.2.1 对照条例要求将本公司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向霍州市公安局备案,取得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3.4.2.2 对供货方要严格要求,防止没有生产、经营、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的单位供货,因此应让供货方出具合法的销售证明和相应的购买清单。

3.4.2.3 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3.4.3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3.4.3.1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台帐,如实记录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数量、种类、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4.3.2 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并要特别注明药品性能是易制毒化学品。3.4.3.3 对化学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4.3.4 化学试验室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4.3.5 实行专人管理制度,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

3.4.3.6 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做到帐物符合。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4.3.7 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管控,发现药品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按本标准条款要求,每月由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一次现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对违反本规定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除责令提出整改要求外,按规定予以考核。考核部门:发电部、安环部。4.2考核规定

4.2.1帐、物不符。考核20元/次。4.2.2领用后未及时记录。考核20元/次。

4.2.3危险化学品没有按规定存放。考核50元/次。

4.2.4私自将危险化学品带出试验室,未造成不良后果,考核2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况考核1000元、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5.其它

5.1本规定执行中如与公司规定或国家法律相抵触,则按公司及国家要求执行。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

6.危化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界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制度。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公司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3.2负责签订内容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装卸的合同的单位,同时负责审查确认运输或者装卸企业的资质,并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装卸企业档案。

3.3出具提货、送货单的单位负责危化品入厂车辆(不包括公司自有和委托)、人员资质审查。

3.4运输部负责公司自有危化品运输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委托危化品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审查和现场安全管理。

3.5武保部负责公司区域内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审验提货、送货单后,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手续。

3.6物资管理部负责审核提、送货单内容与实际提送货车辆是否相符。3.7危化品装卸单位在作业前进行相关安全确认,然后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并指定专人对现场作业安全进行监督。4制度内容 4.1资质审查

4.1.1合同签订时审查运输或者装卸企业资质。

4.1.2出具提货、送货单的单位应审查车辆运输资质、司机和押运员资格证书。

4.1.3现场装卸前安全确认内容:审查车辆许可运输危化品的类别是否对应,容器是否定期进行检验,车辆(容器)外观、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器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1.4负责审查运输或装卸企业资质的单位建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装卸企业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车号、准运危化品类别、核载重量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公司有关单位。4.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运输企业不得从事我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公司有关单位不得予以装卸车。4.2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内的管理要求

4.2.1车辆在公司区域内运行应遵守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2.2 机动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防火器材,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手续。

4.2.3在生产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以备检查。4.3装卸操作的安全管理

4.3.1危化品装卸作业均由我公司相关单位(包括劳务承包商)负责,运输单位司机、押运人员仅负责本车辆(罐)设施操作,不得操作我公司相关设备或从事装卸作业。

4.3.2装卸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门的装卸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装卸,按照有关危化品仓储和装卸作业规范及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现场车辆检查、消除静电、现场监控、隔离防护、规范操作、检测检验、个人防护等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4.3.3装卸作业完毕,必须与运输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4.3.4装卸车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1)对装卸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工艺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包括消防的 “四懂、四会”等知识的定期培训。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专业扳手。

3)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6)厂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7)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8)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0)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11)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和各种氧化剂不得在地面滚动。12)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13)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14)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要按照现场人员要求进入指定区域,不得进入其他的区域。4.3.5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1)接收人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和中文安全标签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 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c.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4.3.6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1)各装卸现场应在装卸区域外划出固定区域,在运输车辆进入装卸区域前,由现场管理人员(或装卸操作人员)在此区域内对运输方的车辆及人员提前按照《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表》内项目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并将确认项目和发现问题填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装卸登记及安全检查表》(AC/BT100-633),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达到入厂安全消防要求的方可准其进入装卸区域。检查项目包括:

1、车辆运输类别、车辆油水电系统、年检日期。

2、运输车辆“三证”情况。

3、运输车辆车身及驾驶室内有无杂物;车况及危险运输车辆标志是否完好;是否有导静电设施;是否有防火帽;是否有车载防爆操作工具及车载灭火器等安全附属设施。

4、运输方司机及押运员的工作服穿戴是否符合防静电要求、是否携带火种、是否服从指挥、有无异常表现。

5、现场管理操作人员须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对车辆所有的静密封点进行检查确认(包括罐口密封圈等所有连接处);槽罐内外部防腐及清洁检查;呼吸阀、放料阀是否良好;罐上是否有静电接地片。

6、现场管理操作人员认为需要检查确认的其他事项。

2)运输车辆进入装卸区域后,各单位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危险品运输车辆装卸过程检查表》进行装卸前、装卸中及装卸后各环节的检查、监控及操作,并将确认项目和发现问题填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装卸登记及安全检查表》(AC/BT100-633),签字确认。检查项目包括:

1、对运输车辆确认装载物取样分析是否符合要求;确认车辆上一次装载物料与欲装载物料是否符合。

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确认车辆停靠正确位置;安放阻行眼木,固定车位;司机及押运员已关闭发动机、关闭汽车总电源、槽车钥匙已交给现场指定人员、手动刹车已固定;静电导除器已接好;检查流量计并记录初始数据;对装卸产品取样并取得分析报告;检查安全吊绳是否完好,安排运输方司机及押运员到指定区域隔离和待命;

3、现场管理操作人员进行装卸前管路的首次连接以及装卸完毕后连接管的拆卸。在装卸操作中,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应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对车辆、连接软管、相关管道、阀门等有无泄漏随时监测;装卸过程中,注意观察流量计数量变化和槽罐液位;确保非相关人员在装车区域以外;注意观察司机所处的位置和个人防护的穿戴符合公司要求;注意观察周围没有影响装车操作正常进行的因素;静电导除器的连接指示灯要保持常“亮”;装车量或卸车量达到设定值时,及时停泵。

4、装卸后确认装卸车上阀门已关闭;装卸管线阀门已关闭;装卸液体时连接软管内液体已排出;静电导除器已收起;装卸数量双方已确认;装卸车辆的液位及压力正常;储罐的液位、压力正常;装卸车辆是否按要求铅封;阻行眼木是否已撤离。

5、现场操作人员应对装卸过程中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充装完毕后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4.4车辆荷载的监督管理

4.4.1危化品产品装车单位应按照装车单的要求装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的荷载。

4.4.2计控部负责对先装车后称重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是否超载进行监督检查,不能给超重车辆出具磅单。

4.4.3危化品装卸单位要加强对装卸数量的计量监控,加强对人员、车辆的严格检查,杜绝称重过程的作弊行为。5其它规定

7.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平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近,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平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8.企业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在本公司的生产、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员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生产厂长负责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仓管员负责危险物品在装卸、运输、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

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委托已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承载车辆办理。

5.2

危险物品的装卸

5.2.1

危险物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5.2.2装卸不同物品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免混装。

5.2.3危险物品的装卸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工具。

5.3

危险品的贮存和保管

5.3.1

危险品的入库、出库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5.3.2

贮存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专库分贮的原则,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保管和分间、分类、分堆贮存,各种物品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且明确物品标识。严禁同库贮存两种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

5.3.3

危险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应设有防晒降温设施,并且设备和管道有良好的静电连接和接地,以及防止泄漏的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5.3.4

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5.3.5

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4

危险物品的使用

5.4.1

危险物品使用单位,一次领用量一般不超过三天生产所需用量,超过此用量,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生产多余物料应及时退库处理。

5.4.2

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建筑、设备、照明、仪表等均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防雷击、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设施。

5.4.3

易燃易爆品的储存处严禁使用明火,采用防火安全措施。

5.4.4

产生和使用有毒物品的场所,必须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和解毒物品。

5.4.5

严禁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和衣服,并禁止在有毒物品场所饮食。

5.5

9.危化药品使用制度 篇九

一、成立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负责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1.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布置、检查和指导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

(二)协调解决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检查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负责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负责科研项目审查及确定。

(四)负责制定和修改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违反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有关规定和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处罚。

(六)负责定期召开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题会议,根据选煤厂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创新建议。

(七)负责组织选煤厂职工定期进行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和管理知识培训。

2.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员职责:

(一)负责落实执行公司及选煤厂有关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和贯彻落实选煤厂的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管理细则,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监督管理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并监督整改,坚持“四不原则”,即:不迁就、不照顾、不讲客观、不搞下不为例。

(三)负责制定选煤厂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每周要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完成情况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调度。

(五)负责组织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事故的追查和处罚,并作出相应的组织措施。

(六)负责对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形成记录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二、管理要求

1.液体危险品需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2.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臵和磨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

3.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安全检查。

4.两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5.对散落、渗漏在地面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6.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三、存储管理:

1.危险品仓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办理出入库登记。

2.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经有厂部、安健环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库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5.库房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应配备适当种类的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6.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7.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8.在危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

四、组织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我国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2.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或明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部门,不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形成空白。

3.配备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管理层应配备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进行管理。

4.制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制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和卫生习惯。

五、工程技术措施: 1.坚持“三同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的工程项目时,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对工程设计要进行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对工程竣工后要进行安全、职业卫生的竣工验收。

2.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消除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应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微机控制,隔离操作,消除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

3.加强通风,改善作业环境:生产装置尽量采用框架式,现场的泄漏物易予消散;生产厂房应加强全面通风和局部送风,使作业人员所在环境的空气一直处于新鲜状态。

4.安全检修,避免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都要定期检修。检修时都要拆开设备,发生泄漏,容易发生事故。因此,检修前一定要制订检修方案,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做好防护,专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

六、卫生保健措施:

1.职业健康监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作业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作业环境定期监测:危险化学品的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化学品浓度要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公布,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监测结果要存档。

3.发放保健食品:给有毒有害的作业工人要发放保健食品,如牛奶等,增强作业人员的体质和抗病能力。

七、做好个体防护:

1.发给个体防护用品:企业按国家的规定要发给作业者合格、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呼吸防护器、防护手套等,并教会工人能正确使用。

2.不佩带防护用品,不得上岗:作业人员不佩带好个体防护用品,不得上岗作业。管理人员应严格检查,严格执行。

10.危化药品使用制度 篇十

一、危化品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坏的物品。

2、危险化学品分为哪几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抗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3、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和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危险性: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致使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5、易燃气体的特性:此类气体极易燃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氢气、甲烷、乙炔等。

6、有毒气体的特性:此类气体吸入后能引起人畜中毒,甚至死亡。如一氧化碳、氯气等。

7、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闪点:在规定条件下,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越低,表示该液体越容易燃烧。

(2、低闪点液体: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汽油、乙醚、丙酮等。

(3、中闪点液体:闪点在-18℃-23℃之间的液体。如苯、甲苯、乙醇等。(4、高闪点液体:闪点在23℃-61℃之间的液体。如丁醇、氯苯等。

8、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9、自燃物品:指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

10、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钾、钠等。

11、有毒品:指进入肌体后,累计达一定量后,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12、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对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1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通过图案、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鲜明、简单的表征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类别,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14、燃烧与爆炸的三要素:燃烧和爆炸本质都是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化反应。区别在于氧化速度不同。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是燃烧和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统称三要素。

15、燃烧的类型:闪燃、自燃、点燃。

16、闪燃的特点:闪燃是可燃性液体的特征之一,各种液体表面都有一定量的蒸汽存在,对同一种液体温度越高,蒸汽浓度越大。液体表面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气体,当达到一定温度时,如火焰或炙热物体靠近此液体表面,即会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预示着火警的先兆。

二、危化品的管理

危化品的管理应根据试剂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管理。

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铁柜中,柜的顶部要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内存放总量20L的瓶装易燃液体。对于一般试剂,如元机盐,应存放有序地放在试剂柜内,可按元素周期系类族,或按酸、碱、盐、氧化物等分类存放。存放试剂时,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某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化学试剂必须分类隔离存放,不能混放在一起,通常把试剂分成下面几类,分别存放。

(1)易燃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通常把闪点在25℃以下的液体均列入易燃类。闪点在-4℃以下者有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闪点在25℃以下的有甲醇、乙醇等。

这类试剂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理想存放温度为一4~4℃。闪点在25℃以下的试剂,存放最高室温不得超过30℃,特别要注意远离火源。

(2)强腐蚀类指对人体皮肤、黏膜、眼、呼吸道和物品等有极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蒸气〉,如发烟硫酸、硫酸、发烟硝酸、盐酸、五氧化二磷、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化钠等。

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放置。

(3)燃爆类这类试剂中,遇水反应十分猛烈发生燃烧爆炸的有钾、钠、锂、钙、电石等。钾和钠应保存在煤油中。与空气接触能发生强烈的氧化作用而引起燃烧的物质如黄磷,应保存在水中,切割时也应在水中进行。引火点低,受热、冲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急剧燃烧甚至爆炸的物质,有赤磷、镁粉、锌粉、铝粉。

此类试剂要求存放室内温度不超过30℃,与易燃物、氧化剂均须隔离存放。(4〉强氧化剂类这类试剂是过氧化物或含氧酸及其盐,在适当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并可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固体形成爆炸混合物。这类物质中有的能与水起剧烈反应,如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属于此类的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高锰酸钾、氯酸钾等。

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要与酸类以及木屑、炭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物、可燃物或易被氧化物(即还原性物质)等隔离。

(5〉一般试剂一般试剂分类存放于阴凉通风,温度低于30℃的柜内即可。

三、使用化学药品的安全防护(1)防毒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NO2、浓HCl和HF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乙醚等的蒸气会引起中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但久嗅会使人嗅觉减弱,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有些药品(如苯、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5)高汞盐Hg(NO3)

2、可溶性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镉、铅盐)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6)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净双手。(2)防爆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当两者比例达到爆炸极限时,受到热源(如电火花)的诱发,就会引起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有防爆措施。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3)防火

有些物质如磷、金属钠、钾、电石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铝等粉末,比表面大也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燃。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实验室如果着火不要惊慌,应根据情况进行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沙、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可根据起火的原因选择使用,以下

几种情况不能用水灭火:

(a)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着火,应用干沙灭火。(b)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如汽油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

(c)有灼烧的金属或熔融物的地方着火时,应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d)电器设备或带电系统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4)防灼伤

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等都会腐蚀皮肤,特别要防止溅入眼内。万一灼伤应及时治疗。

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及其常识

(一)实验室安全知识

在生物化学实验室中,经常与毒性很强、有腐蚀性、易燃烧和具有爆炸性的化学药品直接接触,常常使用易碎的玻璃和瓷质器皿以及在煤气、水、电等高温电热设备的环境下进行着紧张而细致的工作,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安全工作。

1.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应了解煤气总阀门、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将室内检查一遍,应将水、电、煤气的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用火时,应做到火着人在,人走火灭。

3.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离心机、电炉等)时,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开关电闸和电器开关。应该用试电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能使用。

4.使用浓酸、浓碱,必须极为小心地操作,防止溅出。用移液管量取这些试剂时,必须使用橡皮球,绝对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溅在实验台上或地面,必须及时用湿抹布擦洗干净。如果触及皮肤应立即治疗。

5.使用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属钠等)时,应特别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处。只有在远离火源时,或将火焰熄灭后,才可大量倾倒易燃液体。

6.如果不慎倾出了相当量的易燃液体,则应按下法处理:(1)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的火源和电加热器。(2)关门,开启小窗及窗户。

(3)用毛巾或抹布擦拭洒出的液体,并将液体拧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带塞的玻璃瓶中。

7.毒物应按实验室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使用时严格操作,用后妥善处理。

8.易燃和易爆炸物质的残渣(如金属钠、白磷、火柴头)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应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内。

9.废液,特别是强酸和强碱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应先稀释,然后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来水冲洗水槽及下水道。

(二)实验室灭火法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2.酒精及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钠着火时,可把砂子倒在它的上面。

5.导线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切断电源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以灭火。7.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

(三)实验室急救

在实验过程中不慎发生受伤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1.受玻璃割伤及其他机械损伤:首先必须检查伤口内有无玻璃或金属等物碎片,然后用硼酸水洗净,再擦碘酒或紫药水,必要时用纱布包扎。若伤口较大或过深而大量出血,应迅速在伤口上部和下部扎紧血管止血,立即到医院诊治。

2.烫伤:一般用浓的(90%~95%)酒精消毒后,涂上苦味酸软膏。如果伤处红痛或红肿(一级灼伤),可用橄榄油或用棉花沾酒精敷盖伤处;若皮肤起泡(二级灼伤),不要弄破水泡,防止感染;铬伤处皮肤呈棕色或黑色(三级灼伤),应用干燥而无菌的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急送医院治疗。

3.强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钠、钾等触及皮肤而引起灼伤时,要先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用5%乙酸溶液或2%乙酸溶液涂洗。

4.强酸、溴等触及皮肤而致灼伤时,应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以5%碳酸

氢钠溶液或5%氢氧化铵溶液洗涤。

5.若煤气中毒时,应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若严重时应立即到医院诊治。6. 触电:触电时可按下述方法之一切断电路:(1)关闭电源;

(2)用干木棍使导线与被害者分开;

(3)使被害者和土地分离,急救时急救者必须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手或脚必须绝缘。

(四)实验室常识

1. 挪动干净玻璃仪器时,勿使手指接触仪器内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带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仪器的塞子,不要盖错。带玻璃塞的仪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暂时不使用,要用纸条把瓶塞和瓶口隔开。

3.洗净的仪器要放在架上或干净纱布上晾干,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仪器内壁。

4.除微生物实验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试管口。5.不要用纸片覆盖烧杯和锥形瓶等。

6.不要用滤纸称量药品,更不能用滤纸作记录。7.不要用石蜡封闭精细药品的瓶口,以免掺混。

8.标签纸的大小应与容器相称,或用大小相当的白纸,绝对不能用滤纸。标签上要写明物质的名称、规格和浓度、配制的日期及配制人。标签应贴在试剂瓶或烧杯的2/3处,试管等细长形容器则贴在上部。

9.使用铅笔写标记时,要在玻璃仪器的磨砂玻璃处。如用玻璃蜡笔或水不溶性油漆笔,则写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面上。

10.取用试剂和标准溶液后,需立即将瓶塞严,放回原处。取出的试剂和标准溶液,如未用尽,切勿倒回瓶内,以免带入杂质。

11.凡是发生烟雾、有毒气体和有臭味气体的实验,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橱门应紧闭,非必要时不能打开

上一篇:公积金办理授权委托书下一篇:属于我的课余生活三年级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