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员工穿工装的通知
1.要求员工穿工装的通知 篇一
成都市乐的家居有限公司文件
乐行字第【2014】0718号
全厂员工:
关于禁止穿拖鞋上班的通知
天气渐热,员工陆续有穿
有个别员工穿拖鞋上班。这样的确舒适,但既不方便工作,又显得自由散漫不甚雅观,还极大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容易造成工伤。
为引起全体员工重视,现重申:所有员工严禁在公司内上班期间穿拖鞋(包括赤脚)上班。对于违规者一经发现将给予50元罚款。
特此通知!
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CC:□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室美生产厂长、□乐的生产厂长、□爱的质量部长、□乐的质量部长、□研发部长、□PMC部长、□采购部长、□营销部长、□财务部长、□行政部长、□设计科长、□技术科长、□室美行政助理、□乐的行政助理、□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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