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精选3篇)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篇一
地区分行各委员会和各部门及
支行主要职责
目 录
第一部分地区分行各委员会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地区分行各部门主要职责.......................4
一、个人金融部.......................................5
二、零售信贷部/三农金融部............................7
三、公司业务部.......................................8
四、风险管理部......................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授信管理部......................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会计与营运部....................................13
七、法律与合规部....................................14
八、办公室(党委办公室)............................15
九、计划财务部......................................17
十、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18
十一、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20 第三部分 一级支行各部门主要职责.....................23
第一部分地区分行各委员会主要
职责
一、授信审议委员会
1.审议本行授信(包括本外币信贷和非信贷授信)政策与制度;
2.审议按规定应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3.审议需二级分行审批的重大本外币授信业务、授信方案、具体信贷业务等;
4.审议行领导认为有必要提交委员会审议的特别授权、内部授信、特别授信及其他授信特别事项;
5.审议经委员会审议通过、行领导批准的授信业务执行情况和贷后检查报告;
6.审议其他需要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风险与内控委员会
1.审议本行风险管理、各类专业风险及内控、审计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审议风险管理工作方案与规划、阶段性工作重点;
2.评估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并审议解决方案;
3.监督本行的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本行核心业务及相关规定、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4.审议本行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和重大工作事项; 5.审议本行授信评级的方法、标准、参数及其调整程序; 6.审议本行各类资产风险分类及风险拨备计提的标准、方法、流程及调整程序;
7.审议本行信用、市场、操作、合规等各类专业风险管理标准、方法、评估等制度、管理内容和工作流程;
8.审议其他需要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二部分地区分行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个人金融部
个人金融部是负责本行本外币个人负债与中间业务、信用卡、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及产品、信息科技管理与维护支持与服务的部门。
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对应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含电子银行部)、信息科技部。
个人金融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关于个人金融业务[含本外币个人负债业务,本外币个人支付结算(含汇兑)、商户收单、代收付、理财、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基金、保险、国债、贵金属等)等中间业务,借记卡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下同]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个人金融业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统筹本行个人客户关系的管理与营销工作,牵头管理个人客户经理(含理财经理)、大堂经理队伍,参与个人金融产品、信用卡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牵头组织个人客户综合营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营销;
3.负责本行个人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授权、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4.负责本行网点管理、规划、测评、转型工作; 5.负责本行网点服务规范化工作;
6.负责信用卡申请件的信息核实和资料检查;
7.负责本行授权范围内信用卡业务的差错处理及催收管理工作等;
8牵头协调本行与邮政企业沟通、合作事宜;
9.负责本行个人金融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10.负责对电子银行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电子银行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电子银行业务(含自助银行、个人网银、公司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等,下同)和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负责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推广工作,协助管理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参与电子银行产品品牌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营销;
3.负责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授权、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信息科技、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本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等电子渠道(含对公业务)、ATM等自助设备的管理、运营监测和设备维护;
5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分行本部的计算机设备和OA系统维护;
6.在上级行组织下进行本地业务管理系统开发;
7.负责本行电子银行业务、信息科技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二、零售信贷部/三农金融部
零售信贷部/三农金融部是负责本行个人房屋贷款和其他个人消费类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等“三农”金融服务的营销及产品部门。
二级分行零售信贷部/三农金融部对应一级分行零售信贷业务部/三农金融部。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及综合性三农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组织开展本行授权范围内的小额贷款业务审查审批工作; 3.负责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及综合性三农金融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和营销工作,负责管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客户经理队伍,参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及综合性三农金融服务产品品牌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营销工作;
4.负责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及综合性三农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管理、授权、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5.负责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不良资产的清收、转化和处置工作;
6.负责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及综合性三农金融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三、公司业务部
公司业务部是负责本行公司和机构(含金融机构)客户的本外币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及金融市场、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的营销及产品部门。
二级分行公司业务部对应一级分行公司业务部(含小企业金融部)、金融市场部(含票据中心)。
公司业务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公司业务(含公司和机构客户的本外币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下同)、金融市场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负责本行公司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的营销工作,统筹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牵头管理公司客户经理队伍,参与相关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公司客户综合营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本行公司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授权、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4.负责本行公司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不良资产的清收、转化和处置;
5.实施对小企业金融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6.负责本行公司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小企业金融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2.负责本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客户关系管理和营销工作,开展小企业客户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的综合营销工作,协助管理本行公司客户经理队伍,参与小企业金融业务产品品牌建设;
3.负责本行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授权、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4.负责本行小企业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不良资产的清收、转化和处置;
5.负责本行小企业金融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四、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是负责本行风险管理,本行不良资产、抵债资产等特殊资产的催收、经营和处置的综合风险管理部门。
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对应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含资产保全部)。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风险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监测、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状况,牵头处理、化解重大风险事项;
3.检查、分析和评估二级分行本部相关部门和辖内分支行的风险管理状况,督促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负责对资产保全部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5.负责本行风险管理授权、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等; 6.承担风险与内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资产保全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资产保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本行不良资产和特殊资产的经营、盘活与处置;负责本行疑难或复杂不良贷款资产的清收工作或组织集中清收工作;
3.组织权限内不良资产和特殊资产清收处置方案的申报、受理和审批并组织实施;组织权限以上不良资产和特殊资产清收处置方案的申报和受理,报有权机构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行核销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权限内核销项目的审批工作;
5.负责本行资产保全业务风险管理、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五、授信管理部
授信管理部是负责本行授信风险管理的风险管理部门。
二级分行授信管理部对应一级分行授信管理部(含审查审批中心)。
授信管理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授信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本行授信业务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行征信管理工作;
4.参与本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信贷授权管理工作; 5.对授信审查审批人员进行授信尽职监督评价; 6.组织本行授信管理及评审的培训工作; 7.实施对审查审批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8.承担授信审议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审查审批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业务规范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审查审批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权限范围内客户的评级、授信及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工作;
3.负责本行审查审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4.整理、保管并移交已审查信贷业务的档案。
六、会计与营运部
会计与营运部是负责本行会计核算、资金清算、现金管理、业务营运管理及优化的风险管理部门。
二级分行会计与营运部对应一级分行会计与营运部(含业务处理中心)。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会计与营运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本行本外币业务的会计反映、会计监督、会计分析、会计信息使用及会计档案等业务会计工作;
3.负责本行本外币清算业务、账户、支付结算、现金出纳业务、反假货币业务、现金备付管理;负责分行本部各项业务的资金支付结算与资金汇划;
4.负责本行集中会计稽核管理及相关的账务稽核;牵头管理重要单证、营业印章;
5.组织实施本行现金缴存、调运、保管等金库业务运营管理; 6.负责本行网点柜面个人结算、公司结算、国际结算等营业劳动组合模式设计、组织实施及考核管理;
7.负责放款管理;
8.参与各业务条线流程梳理及分析,推进前后台业务分离及业务集中处理体系的建设;
9.负责会计与营运业务风险管理、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七、法律与合规部
法律与合规部是负责本行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网点合规检查、案件防控、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的风险管理部门。
二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对应一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网点合规检查、案件防控、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本行诉讼管理,实施合同管理、法律文件审查等非诉事务管理及知识产权事务管理;
3.牵头组织本行授权、转授权管理;
4.负责本行制度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本行规章制度的梳理、衔接和修订;负责各项制度、业务流程、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性审核;
5.开展本行内控合规情况检查,督办内控合规问题的整改; 6.组织管理本行反洗钱工作;
7.贯彻执行邮政金融资金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定期分析、报送和通报邮政金融资金案件状况;
8.统筹本行网点合规检查工作; 9.负责本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工作;
10.负责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网点合规检查、案件防控、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等的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等。
八、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是负责本行综合办公、品牌、采购、安保等工作的支持与服务部门。
二级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应一级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含采购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综合办公、品牌、采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害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及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与内外部机构的沟通联系与综合协调及新闻发布、媒体关系、对外宣传等媒体管理工作;
3.负责综合秘书、综合行政、决策督办、公文、信息管理、会务组织、综合调研、办公资源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行安全责任制管理,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对下属单位的安全检查,并督促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监管机构和上级行对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负责本行档案、保密、信访、值班、应急、印章、相关证照等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检查本行金库、营业场所、自助银行、办公场所、计算机中心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本行金库及现金押运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本行专职守押人员,指导监督押运公司;
7.负责本部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分行职责范围内的采购工作;
8.负责本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包括物防、技防建设、配备、完善、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9.负责本行综合治理,做好与政法机关的对外接洽联络工作;负责本行刑事案件防范、教育和管理,配合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本行办公室的业务培训、本行员工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11.承办行党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是负责本行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等工作的支持与服务部门。
二级分行计划财务部对应一级分行计划财务部。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下达、监控、实施本行综合经营计划;负责财务收支、成本预算管理;
3.采集基础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和报告;
4.对本行财会风险进行计量、监测、分析、报告,贯彻上级行资产减值准备制度;
5.实施本行固定资产和工程项目的管理,执行上级行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6.负责本行成本费用、应税事务管理;负责本行财务资金的筹集、安排与使用管理;
7.负责本行网点选址、评估、投资建设、装修等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分行机关的财务管理;
9.负责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利率管理、内部资金利率管理工作;
10.负责分行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11.负责本行统计工作和经营分析工作;
12.负责本行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业务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十、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是负责本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支持与服务部门。人力资源部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二级分行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对应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本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流程优化及组织机构(营业网点除外)管理;
3.负责本行岗位、岗位体系和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实施关键岗位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4.负责薪酬福利管理,建立健全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薪酬分配管理、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管理等;
5.负责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归口绩效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本行高管人员和后备干部管理,对下辖机构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展本行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分析,负责招聘管理;
8.负责员工关系管理;
9.负责培训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建设岗位资格认证体系;
10.防范、控制各类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组织落实监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组织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轮换、从业人员准入和退出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员工警示教育制度等;
11.组织实施二级分行本部的人力资源管理; 12.组织开展本行党组织建设;
13.负责本行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业务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十一、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
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一门多牌。二级分行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对应一级分行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纪检监察部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部是负责本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与服务部门。纪检监察部与纪委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行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3.监督检查本行党组织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及本行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情况;
4.负责落实纪委的日常工作;
5.受理本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调查和处理权限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并督办本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核查二级分行管理的干部的信访事项和重要信访事项;
6.负责对本行重要人事任免、招投标、采购等工作程序的监督;
7.负责本行效能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党委及行党委的部署,组织开展本行领导干部的巡视工作;
8.负责本行纪检监察的业务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党群工作部是负责本行党群工作的支持与服务部门。党群工作部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党群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开展本行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承担二级分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4.组织开展二级分行共青团、统战、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本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本条线业务的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工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行相关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工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统筹规划和指导本行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干部建设; 3.负责本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员工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
4.组织开展社会公益、员工慰问、帮扶活动;
5.组织开展本行劳动竞赛、岗位技能练兵、业务技术比赛、青年志愿者活动,及本行劳模评先及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本行女工工作;
7.组织指导本行开展员工文体活动和职工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8.承担本行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及经费审查工作; 9.负责本行工会的业务培训、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 一级支行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城区一级支行市解放路支行各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业务部主要负责信贷管理、保全清收、本外币个人金融资产业务和负责公司业务本外币资产业务。
2.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风险、合规、内控、网点检查、安保、本外币个人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及营销管理职能和负责公司业务本外币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及营销管理职能。
二、县市一级支行各部门主要职责
较小规模县市支行(自营业务收入8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设立三个内设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业务部/三农金融部主要负责信贷管理、保全清收、本外币个人金融资产业务和负责公司业务本外币资产业务。
2.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风险、合规、内控、网点合规检查、安保、财务、会计、营运、办公室、人事、党群、监察、工会、系统维护及负责个人金融业务、公司业务本外币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及营销管理职能。
2.工会各委员会职责 篇二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1、要求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按时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和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2、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3、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有权采取封存帐册、印鉴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意见。
6、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基层工会委员会向上级工会报送预算、决算,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时,预算、决算、报告必须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签署、盖章。
8、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
二、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责
1、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能: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女职工委员会的任务: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⑴、团结、带领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⑵、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⑶、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组织女职工参与企、事业的民主管理。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为一方面的代表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有关方面在研究决
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⑷、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⑸、积极发现、培养女干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女干部。
⑹、积极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⑺、不断加强与国际妇女组织的交往活动,积极为妇女解放事业作出贡献。
三、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企事业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5、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6、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8、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
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9、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10、督促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四、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1、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保障规定的执行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执行情况。
3、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续签等有关集体合同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执行情况。
5、工资支付形式和发放时间、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等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执行情况。
6、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伤亡和职业病危害处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7、有关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计划生肓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执行情况。
8、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执行情况。
9、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的执行情况。
10、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的组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企业所在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1、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⑴、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⑵、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⑶、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它劳动争议等。
2、调解委员会职责:
⑴、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⑵、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医院各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篇三
医院院务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书记、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后勤部部长 信息部部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院务会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2、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重大工作和医院的重大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制定医院办院方针、发展规划、科室设置、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全院规章制度、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4、制定医院的教学、科研、医疗和人事、行政、后勤等工作方案。
5、制定医院经费预决算、自留资金的使用、大型设备设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6、审议干部、职工的重大奖惩。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院感、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负责全院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院感、药事、医技质量等工作。
2、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院员工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3、制定医院质量管理目标方案、管理标准及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质量考核和奖惩。
4、根据医院发展情况,调整和修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价体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5、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医技、药事、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6、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各个质量管理环节,组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活动。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调查分析医院发生的医疗、护理缺陷的原因,判定缺陷的性 质,制定改进或控制措施。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8、做好医疗服务质量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三基”培训考核。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9、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工作会议,讨论和审定医疗质量、护理质量、院感、药事、医技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10、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委员会相关工作,秘书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护理部部长
委员: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确立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2、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达标措施,定期检查、考核与评价。
3、对护理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严格的指导和监测。每月举行2次科室护士长会议,研究解决相关护理质量问题。
4、每月1次,开展护理质量检查活动;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护理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5、每月组织1次全院护理差错事故分析讨论会。对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分析、讨论、鉴定,提交处理意见,并将护理缺陷、事故及投诉讨论结果和改进措施通报全院。
6、定期组织护理学习及护理查房,推行护理新理念、新技术,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7、每年举行1次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护理人员基 本技能;每年至少1次,开展护士礼仪、护理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
8、每季度召开1次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9、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10、学习国内外先进护理管理经验,组织好医院护理科研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院感科科长 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预防保健科科长
委员:质控科科长 后勤部部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研究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本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制定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安全防护的工作指导及感染知识的培训计划,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医学伦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主任医师
委员:医院主任、副主任医师 律师 神职人员
秘书:医院人员
二、职责
1、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为发展在本医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的咨询机构。全面负责医院医学伦理工作。
2、医学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3、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4、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学伦理教育和培训,进行有关生命伦理学和卫生法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服务。
6、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体试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
7、讨论、论证本院临床实践中遇到的生命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加强医患沟通,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有关医学伦理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8、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9、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秘书1名,负责受理伦理审查项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记录、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每年召开1次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医院消防与安全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主任 护理部部长 后勤部部长
二、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院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分析全院安全生产形 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安全工作列入医疗、科研、生产管理的内容。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和安全操作常规,建立健全医院各种与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实施医疗、科研、生产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研究提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主要措施。组织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加强法律法规、医患沟通技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检查上级部门颁发的医疗、科研、生产等安全法规落实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工作设施。组织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财务、药剂、设备等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重大节日前,要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督促保卫科、医务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对安全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
9、每半年召开一次医院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医院安全生产情况,会议形成纪要,印发医院有关科室。
10、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药剂科主任 医务部部长
委员:护理部部长 院感科、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秘书:药剂科主任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改进措施,指导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指 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9、负责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
10、负责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11、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12、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13、加强抗菌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实行抗菌药分级管理,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4、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药事管理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15、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药剂科主任 医务部部长
委员:护理部部长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组织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管理制度
4、组织制定易制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管理职责
5、组织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及贮存人员管理职责
6、组织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制度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检验科主任
委 员:各临床科室主任
办公室设于检验科
二、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国家的医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制定颁布我院有关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我院生物安全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2、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4、监督试验室工作人员准入、培训、健康监护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
5、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6、对本单位上报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7、对本单位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8、组织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相关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监督、指导生物安全防护的实施。
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部部长
委员: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护理部部长
秘书:病案管理员
二、职责
1、依据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医院病历书写规范和病案管理制度,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定细则并落实,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 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3、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国际疾病ICD编码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
4、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每年至少1次举办优秀病历和最差病历展览,以督促医师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5、每周进行1次业务查房,检查科室运行病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每月1次对全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使病历书写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6、审定各种病历医用表格的内容式样,并监督实施。
7、组织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病案甲级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8、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了解病案完成情况,总结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参观和经验交流等。
9、闭会期间,委员会秘书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检验科主任
委员:医务部部长 院感科科长 护理部部长 临床科室主任
秘书:检验科主任
二、职责
1、根据临床用血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临床安全用血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和措施,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负责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3、负责审批临床用血计划,指导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提倡成分输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评估临床输血治疗效果、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后感染发生原因。
4、组织分析、评估临床特殊输血或不合理输血病例,组织专家对重大输血差错、事故进行鉴定,并向医院提交总结性报告和结论。
5、经常督促检查输血科的日常业务工作,协调输血科与相关科室有 关工作事宜。促进输血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6、每年至少组织1次输血知识讲座或新业务新技术学习班进行培训学习。
7、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质量委员会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8、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本单位学科建设计划和教学、科研方案。
2、负责指导、协助各科室开展科研工作。
3、负责安排单位科研立项、初评推荐工作。
4、负责省市级、院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初评推荐工作。
5、负责院级重点学科、学术科研成果奖的初评工作。
6、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价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其他学术方面的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负责接待受理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接受各科室医疗纠纷通报;登记汇总全院医疗纠纷案例;遇有重大医疗纠纷,须及时通报所涉及科室的主任及主管领导。
2、对一般医疗纠纷,要与所涉及科室的协调员进行事实调查、做证据保全、说服解释、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
3、对重大医疗纠纷,要及时请示上级领导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科室主任、协调员,在医院指示的条件下,拟订处理解决方案,负责制定医患双方协议文本,并最终参加医疗鉴定或司法鉴定、诉讼等各项具体工作。
4、对进入医疗技术鉴定或司法程序中的案例,要负责组织、协调医 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的工作,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学会、法院的联系沟通,负责组织并主持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或诉讼前的院内准备讨论会,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5、对进入医疗技术鉴定中的案例,负责搜集、整理、提交医学资料、组织各相关科室准备应诉答辩材料,参加医学会抽签,组织和听取鉴定前的准备会。
6、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案例,负责与各级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搜集、整理、保全、提交证据材料,经医院法人代表受理委托后,可代理医院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应诉、答辩,提起反诉或上诉,申请执行等法律事宜。
7、负责总结、归纳分析医疗纠纷案例,向医院领导提供相关报表,同时向科室要进行及时反馈;负责对医院涉及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修订和修改意见。
8、负责在全院进行医疗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各科协调员和全院医务人员的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训。
9、负责处理由医院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0、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和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11、定期整理、汇总、统计有关数据,及时写出调研分析报告,反馈给主管院长,帮助院领导根据分析报告来及时修订并作出整改批示。
12、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负责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对医疗缺陷作技术鉴定,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判定性质,做出科学结论。
3、查阅的材料应包括:原始病历、化验检查报告或尸体解剖记录及报告等。
4、查阅材料及鉴定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应请有关科室补充材料,并对有关事实情节复查核对。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个成员均有发言权和裁决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内容应包括:病情摘要、分析意见、结论(性质、分级、责任者)。同时通过鉴定,从中吸取医疗工作中的教训,以利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书面形式作出,经鉴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和医务部盖章后生效。
医院后勤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主任 护理部部长 后勤部部长
二、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及总务后勤工作,负责草拟、修改和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与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对国有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大型设备的管理,并掌握其使用情况。
3、负责本院的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配套设施基本建设、房屋维修计划,并提请院长向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4、负责对国有资产中的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科室对大型、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建立“设备仪器效益登记薄”。
5、监督科室管好、用好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责任落实到人头或科室,控制不必要的浪费和闲置。
6、深入到药房、医技科室,了解药品、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使用和消耗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促进医疗用药、医技科室的物资供应工作。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的要求,定期对医院的医疗收费和药品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并对科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医疗收费标准与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公示。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成员:设备科科长 后勤部部长 医务部部长 市场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负责设备的购置论证、评估。
2、编制医疗设备的更新计划。
3、负责医院设备的考察、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安装前的空间设计、配套设施的规划、协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4、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文件档案建立。
5、负责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调配、审核医疗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
6、定期进行在用医疗设备的经济效益考核,定期进行在用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益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技术服务。
7、负责医疗设备的淘汰、报废的组织鉴定。
8、协调临床、医技各科室对医疗设备的使用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管理意见及诊疗质量的意见。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院感科科长 设备科科长 手术室、放射科、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计划、论证、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2、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进行。
3、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三级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4、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5、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护理部部长 后勤部部长
二、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改医院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管理条例。
2、全面负责医院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管医院卫生保洁 职能部门及专业保洁公司。
3、配合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落实“灭四害”,控制吸烟等工作措施。
4、负责医院健康宣教,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健康宣传活动。
5、负责医院内部“节假日”或重大欢庆节日的环境卫生突击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督促和指导科室部门搞好内部环境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科教科科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的考核。
2、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4、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
5、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进行。
6、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7、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医保、医药价格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财务部部长 医保办主任
二、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领导并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的开展。
2、做好医保政策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全院职工的医保法律意识和执行医保政策的自觉性。
3、制订医保科工作范围、工作制度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4、督查医保管理工作具体事务的执行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决定对新政策的理解、掌握和具体执行落实。
5、督查医保相关协助部门的政策执行是否落实到位,如药剂科负责药品字典库的维护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接口和信息的维护工作,财务科的医保帐户结算工作
6、讨论医保剔除情况及整改对策,讨论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
7、组织制定和督查医保管理评审制度及奖惩制度的落实。
8、组织制定和督查临床医务人员在执行医保制度中的规范条例和奖惩制度。
9、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10、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讨论、决定医疗机构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
普法教育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书记 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市场部部长 后勤部部长 门诊部主任
二、职责
1、组织好干部职工学法,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本系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3、督促参学人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4、每年对本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
5、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组织好法律知识考试。
6、切实做好普法通讯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极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计生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后勤部部长 门诊部主任
二、职责
1、采取多种形式院内职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奖惩条例。
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婚育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信息反馈工作。
3、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合适避孕节育措施,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杜绝计划外生育。
4、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检查及管理工作。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三自”作用,大力开展好“三生”服务。负责做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6、积极宣传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创造“知情选择”条件,对药具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教育。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信息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市场部部长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卫生厅关于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院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2、制订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信息管理制度,审议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设计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具体情况,责成计算机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信息管理及安全规章制度。
4、负责本院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对计算机软件系统项目的方案、规划、流程、功能、验收等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5、对病案统计管理、医院图书信息管理、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
6、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7、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医院信息部,负责医院信息管理有关事宜的具体实施工作。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科教科科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认真学习继续医学教育有关的文件精神及学分授予办法。
2、根据卫生技术人员岗位需要制定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
3、成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备案及定期公布,以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
4、组织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及项目资料整理留档。
5、参加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人员学分的核定和统计。
6、指导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种级别及好医生网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
7、建立相关保障制度,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手术室、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及新技术审核,负责医疗技术申报审批,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2、研究国内外手术管理体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制定或修订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3、论证医院手术评价标准及手术管理程序,指导科室开展手术管理工作,提高手术质量,保障手术安全。
4、开展手术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手术管理培训,共同提高手术管理水平。
5、定期督导检查医院手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定期召开医院手术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手术管理相关问题。
7、及时完成工作和专项工作报告,并提交医院院长审查。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临床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制定本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方案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科教科科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负责和审定全院住院/专科医师招收工作。
2、审定各二级学科制订的住院/专科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3、审定我院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
4、督促检查培训工作。
5、检查与评估培训质量。
6、审定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资格。
医院文化研究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书记 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长
委员:办公室主任 医务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 信息部部长 信息部部长 科教科科长 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
二、职责
1.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文化建设工作。2.审定医院文化建设规划。
3.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好医院文化的研究和探索。
4.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院区内的各种标识进行管理、完善,突出医院特色。
5.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树立外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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